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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商业保险补充医保未全额报的部分

2020-09-27
关于商业保险的知识 商业保险知识 商业保险规划

商业的住院医疗也可以补充报销医保报销剩余的部

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拥有了社会养老、社会医疗,有了医保就不需要补充商业保险了吗?其实不然,社会医保并不能报销每次住院的全部医疗费,因为每次住院都有起付线,不同级别的医院起付线高低不同,超过起付线部分的医疗费还需要按比例来报销,并且医保报销范围仅限于医保三大目录内的项目,对于进口药、营养药之类的自费药,一分钱都不报销。万一罹患重疾,仅仅依靠医保报销是远远不够的,所以会造成有的家庭因病返贫,可以投保商业的重疾险,将风险转嫁到保险公司。现在的商业重疾险一般是提前给付,只要确诊就会赔付,可以缓解因疾病带来的经济紧张的局面。

即使是平时的小病住院,商业的住院医疗也可以补充报销医保报销剩余的部分。

现在国家有规定,上下班途中的刮伤、碰伤都不属于工伤,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所以补充商业的意外伤害、意外医疗也是十分必要的,无论何时何地磕着碰着、宠物抓咬伤都可赔付。

社会保障与商业保险相结合,互相补充,这样的保障体系才是稳固、健全的。

保险宁可百年不用,不可一日不备。

以下是当地的有关医保报销比例、起付线的标准,供大家参考。

1、报销医疗费的比例是怎样规定的?

在职参保人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统筹基金及大额救助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照分段计算的办法,由统筹基金(含大额救助金)和个人按照不同比例负担。

档次分档区间统筹支付个人负担

10~起付线0%100%

2起付线~1000085%15%

310000~封顶线88%12%

4封顶线~大额封顶线90%10%

5大额封顶线以上0%100%

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负担比例比照在职职工的负担比例提高三个百分点,个人负担比例相应降低三个百分点。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是指住院和门诊规定病种发生的医疗费扣除“三大目录”外个人完全自费部分和目录内先由个人负担部分后的医疗费用。

2、个人负担的医疗费有哪些?

是不是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后医疗费都能报销了,那可不是,个人要负担一块。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自负的部分:

(1)普通门(急)诊费用;

(2)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

(3)住院(门诊规定病种)费用自付部分:

A、“三大目录”外的费用;

B、“三大目录”内个人支付的部分费用;

C、起付线以下部分;

D、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按比例个人负担的部分;

E、大额医疗费救助范围内按比例个人自负部分;

F、超大额封顶线个人完全自负部分。

个人负担的形式包括个人帐户支付和现金支付。

3、起付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起付标准:是指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对住院或门诊规定病种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帐户金可个人负担一部分的额度。住院治疗和门诊规定病种的起付标准分别计算。

住院的起付标准以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一级医疗机构6%、二级医疗机构9%、三级医疗机构12%的标准确定。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比上一次降低20%,从第三次住院起不再执行起付标准。

门诊规定病种的起付标准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人只负担一次,标准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

凡在外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在执行起付标准时,按照国家规定的医疗机构等级确定,未确定等级的,按照我市二级医疗机构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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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病医保超额部分可报70%


今年9月起,在无需另行缴费的情况下,广州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将可以享受大病医保的二次报销待遇,其超过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外的医疗费用,将由大病医保基金报销70%,连续参保满5年的参保人,大病最高报销额度可达到18万元。

过渡期内缴费打折待遇不打折

本次医保政策大调整还统一了城乡居民医保年度。李程介绍,目前广州的城镇居民医保按学年度(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新农合按自然年度(当年1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设置。在制度整合之后,城乡居民医保统一以自然年度(即当年1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为保险年度。

医保年度的调整意味着,2013城镇居民医保年度将于今年的8月31日结束。针对9月1日至12月31日这4个月的政策过渡期,市人社局制定了《关于明确2014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过渡期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解决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在此期间的参保缴费和享受医保待遇问题。

按通知规定,今年9月1日至12月31日,非从业人员、老年居民以及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三类人群将按照2013居民医保年度全年标准的1/3缴纳参保费用,计算公式为“2013城镇居民医保年度居民医保筹资标准÷12×4个月”。

按此标准计算得出上述4个月过渡期的个人缴费标准,即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40元,非从业居民200元,老年居民267元。

这4个月期间的医保待遇标准又将怎么计算?李程强调,对参保人个体而言,发生待遇不能简单按照4个月时间折算,这主要是由于疾病发生的不可预测性和个体差异性,参保人个体有可能因为在4个月内因疾病住院发生费用达到全年报销的最高限额。因此,待遇标准设定仍按2013城镇居民医保年度规定标准执行,参保人还可享受相关待遇。“简单地说,就是过渡期内缴费打折但待遇不打折。”李程说。

按规定,在校学生需在今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未成年人、非从业居民及老年居民等其他居民则需在8月31日前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但为了减少学校操作的麻烦,对于在校学生,可一并缴纳下一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费用。鉴于此,在12月31日前完成缴费的,可从今年9月1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医保待遇。

参保满5年最高报销18万

今年9月1日起,广州的城乡居民将享受大病保险待遇。据悉,在不另外增加参保人的缴费负担的前提下,城乡居民大病医保将引入市场机制,由商保机构承办,参保人全年累计花费超过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费用,将由大病保险金报销70%。

大病医保计划采用一站式结算

此前,广州医保分为三类: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明年将把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合并为城乡居民医保。然而,目前广州的职工医保和新农合已实施了大病保险,但城镇居民医保(含从化城乡居民医保,下同)仍尚未启动大病保险。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医疗保险涉及每一个人的社会保障。以上是广州医疗保险相关情况,想要了解更多信息,请关注广州医疗保险专题。

购买商业保险好不好 商业保险补充社保


很多人找工作的时候都会看重单位是否给自己缴纳社会保险,认为社会保险很重要。的确,社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体现,保障了居民的基本生活,尤其在看病就医、生育报销方面起到关键性的作用。然而,若只是单纯指望社保提供保障还是远远不够的,社保“保而不包”的特点,在人们遭遇重大意外时所起到的作用是很小的。因此,专家建议,购买商业保险补充社保。

从社会保险的定义来看,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形式,采取强制手段,对全体公民或劳动者因遭遇年老、疾病、生育、伤残、失业和死亡等社会特定风险而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失去生活来源或中断劳动收入时的基本生活需要提供经济保障的制度。社会医疗保险作为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特点是低水平、广覆盖。

社会医疗保险不是免费的午餐,一旦患病就医发生医疗费用,即使符合社会医疗保险的支付规定,个人也需要承担一部分的费用。如果属于社会医疗保险的免支付规定范围,所有的医疗费用将全部由个人承担。一般的小病小灾或是小的意外所发生的门诊费用或许可以忽略不计,一旦患上重大疾病或发生意外,其庞大的费用支出就会对自己的正常生活产生影响。

有资料显示,目前我国住院费用及杂项费平均需要8000元左右并呈上升趋势,如果患上重大疾病,平均需要8万元左右的医疗费,而人一生中罹患重大疾病的几率高达70%以上。在社会保险不能够完全解决的情况下,为了不影响正常的生活质量,不打乱正常的财务安排,需要购买商业医疗保险对其进行必要的补充。每年拿出一部分钱用来购买意外、疾病方面的商业保险是十分必要的,可以购买高保额的意外险及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组合、重大疾病保险及住院补贴保险组合等。这样,社会医疗保险不能承担的部分可由商业保险去承担,拥有了完善的医疗保障,才能真正消除后顾之忧。

人们参保的目的首先就是要给自己一个保障,不过很多人还是认为商业保险保费很高,所以迟迟不愿参保。实际上现在保险行业竞争较大,所以保费逐渐降低,保障也逐渐完善,商业保险的性价比提升太多太多,人们可以花很少的钱买到一份大保障。比如意外险和重疾险,意外险在商业保险中属于基本的保险类型,保费低保障高,而重疾险则是针对患重病的风险,参保人被确诊后可以得到保险公司按保额的直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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