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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你会买定期寿险嘛?

2020-09-25
谈谈你对保险的规划 寿险养老险保险规划 在保险业你如何规划

寿险是相对比较传统的险种,按不同的衡量标准,可以细分成几个不同类别,定期寿险与终身寿险。那么,购买定期寿险应遵循什么样的原则?

原则一:首选定期纯消费类之所以首选定期纯消费类保险,归根到底是为了以尽量少的保费支出,获得尽可能高的保额保障,以提高寿险在保障方面的性价比。

由于终身寿险必须针对“人必然死亡”这个局限条件提供赔付,所以保额、保费比往往较低,而且从财务规划的角度来看,年轻时收入往往大于支出,现金流为正,因此必须依靠寿险来防范死亡带来的现金流风险,而年老退休后收入一般小于支出,防范现金流风险的意义就比较小了。此外,纯消费型保险不具有储蓄的特征,因此,在保费相同的前提下,可比储蓄型寿险提供数倍乃至十数倍的保额,从而为投保人提供尽量多的保障。

原则二:最好一次性购买wWW.Bx010.COm

定期寿险规定,投保人是可以自行选择保障年限的,一般来说,10年、20年、30年这三档是最常见的年限选择。

若单纯从产品的角度来看,一次性选择30年的年限无疑是最佳选择。目前,大多数寿险为了防范投保者的道德风险,一般会对投保首年的保障有额外的限制(不完全保障)。若直接购买30年期的,这个不完全保障也就是第一年,但若分三次购买10年期保障,就要面临三次各为期一年的不完全保障,显然会增加保障的风险。

当然,考虑到部分投保人手头拮据,只选择保费最便宜的10年期实属无奈,那么为了规避不完全保障问题,不妨在第一个10年期保障还剩1年的时候,就开始投保第二个10年期,通过两份保险叠加的方式来避免相关影响。不过,这样做法的缺点是虽然买了三个10年期保险,但实际保障年数仅为28年。

原则三:不可忽略全残保障

传统的寿险,均属保死不保生。但对投保人而言,死亡导致收入带来的正现金流丧失固然可怕,由于高度残疾导致失去劳动能力而带来的长期负现金流却更为可怕。由此,越来越多保险公司在寿险产品中增加了对于“全残”的保障,而投保人最好也是选择全残和死亡均有保障的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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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汶川地震、2004印尼海啸、日本的地震、北京的居民楼爆炸,这些天灾、人祸让许多家庭顷刻间变得“一无所有”。如何运用保险手段为家庭财产进行“备份”呢?首先必须明确,并非所有家庭财产都可以上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承保对象为城乡居民所有存放在固定地址范围且处于相对静止状态下的各种财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室内装潢和室内财产,等等,而那些损失发生后无法确定具体价值的财产、日常生活所必需的日用品、法律规定不允许个人收藏、保管或拥有的财产等,均为不可保财产。因此,个人收藏的字画等艺术品、电脑软件等,是不能作为保险标的来投保的。

其次,与人身险不同,家庭财产保险不可以投保多份、多保多赔。《保险法》明确规定:“家财险作为财产保险的一个险种,遵循补偿性原则,对于超额重复投保的部分,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换句话说,如果投保人企图为获得不正当利益进行超额保险,合同是无效的。如果是保险财产市价下跌导致的超额保险,赔偿额同样要按保险事故发生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超过部分的保额无效,保费不退还。

在投保家庭财产保险前,投保人不妨先向保险公司进行咨询,了解自己如果投保家财险,多少为超保,哪些为重复投保,如此就能做到“按需投保”,以免多花冤枉保费。

投保后,投保人仍有维护财产安全的义务。《保险法》规定:“财产保险合同规定,投保人有维护财产安全的义务。”当自然灾害或意外发生时,对于投保人而言,对投保的家庭财产是有义务进行有效施救的,只有将财产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保险公司在进行理赔时,争议才会降到最低。当然,对于因有效施救而产生的相关费用,保险公司也会对投保人进行补偿。

家庭财产灾害损失险规定的保险责任包括:火灾、爆炸、雷击、冰雹、洪水、海啸、地震、泥石流、暴风雨、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一系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对于被保险人为预防灾害事故而事先支出的预防费用,保险人原则上不予赔偿;但对于在灾害事故发生后,为防止灾害损失扩大,积极抢救、施救、保护保险标的而支出的费用,保险人将按约定负责提供补偿。

保险人对于家庭财产保险单项下所承保的财产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战争、军事行动或暴力行为;核子辐射和污染;电机、电器、电器设备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碰线、弧花、漏电、自身发热等原因造成的本身损毁;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服务人员、寄居人员的故意行为,或勾结纵容他人盗窃或被外来人员顺手偷摸,或窗外钩物所致的损失等;其他不属于家庭财产保险单列明的保险责任内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知识,你的家财安全 你做的了主嘛


目前,市场上家财险分普通型和投资型两种。普通型保费在几十元至几百元不等,保险期限多为一年,保额从10万元到30万元。发生损失时,投保者只需将损坏物品的价格证明以及气象证明拿到保险公司,就可得到赔偿。保险期满后,所交纳的保费不再退还,继续投保需重新办理手续。

投资型家财险保费较高,有的高达上千元,保险期限为三年或更长,投保对象也有一定针对性。例如根据自住者、出租屋的房东、租房者的需求不同,投保者根据需求选择相应产品。例如,某财产公司家庭财产综合保险中的“出租无忧”,就是专门针对出租房进行保障的。这类保险可涵盖房屋出租人责任保险,保险期间,如被保险人出租的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发生火灾、爆炸、电气线路或电器设备漏电、煤气泄漏、房屋或室内物体倒塌等,造成房屋承租人或其家庭成员人身伤亡的,可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此外还有一些投资型产品,例如某财险推出“金牛第三代投资保障型家财险”,此产品收益率高于同期国债0.03%和随银行利率联动的特点,但这类产品每份保费5000元,投保人应量力而行。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家财险费用相对较低,但投保人也要精打细算。保险金额不要超过财产的价值,一般来说,对于超额投保的部分,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此外,将同一财产选择不同保险公司投保,也不会得到多份赔偿。因此在确定保险金额时应注意原值投保。

此外,许多家财险增加了人身意外保障。投保人根据家庭成员的人数来投保意外险,对于被保险人数,保险公司一般也有限制,如人保财险家财险条款规定,被保险人必须同住在保险财产地址内,除家政服务人员外的家庭成员,最多5人。

不是所有财产都可参保

可保财产:拥有全部产权的房屋及家用电器和文体娱乐用品、衣物和床上用品、室内装潢、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属于家财险保障范围。

不可保财产:作为金银、珠宝、钻石及制品、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字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书籍、账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软件及资料、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均为不可保财产。

保险知识,为你区别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


定期寿险:提供一个固定期间的保障,如10年、20年或到被保险人达到某个年龄为止如88周岁或100周岁。

在保险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不幸身故,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保险期间结束时,如果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保险公司不给付保险金,也不退还保险费,保险合同终止。

终身寿险:是指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间为终身的人寿保险。

终身寿险能够为被保险人提供终身的保险保障。投保后,不论被保险人在什么时间身故,保险公司都要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人们在购买人身保险时,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常常是:买定期寿险,还是买终身寿险?正所谓“适合的才是最好的”,定期寿险与终身寿险在保障、储蓄等功能方面的差异,要求不同投保人群分辨明晰,按需购买。

终身寿险与定期寿险最大的不同,在于其在定期寿险保障功能基础上,添加了强制储蓄功能,具有一定的现金价值,是终身提供保障的保险。一般情况下,终身寿险的被保险人生存至某一高龄时,便可获得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这一年龄前的任何时候死亡,保险人都向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给付保险金。

专家介绍,相比较而言,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终身寿险费率比定期寿险高,但保险期间更长。而定期寿险费率比其他寿险产品低,可以用较少的钱获得较高的身故保障;定期寿险的保险期间可灵活选择,能够满足消费者特定时期的保障需求。

由于定期寿险只提供固定期限的保障,消费者在保险期满后再购买定期寿险,可能会因年龄、健康状况等情况的变化而面临保险公司拒保或提高费率等问题。

因此,投保人可根据自身家庭实际经济条件以及保障需求来选择,这样才能充分发挥保险的保障功能。

定期寿险与终身寿险各自适合的人群

定期寿险:事业处于起步阶段、刚建立家庭的年轻人,若不幸身故,身故保险金可以用于分担家庭生活开支、赡养父母、抚养子女或偿还贷款等。

另外,很多私人企业的所有者往往将企业资产及个人资产合二为一,一旦企业主发生风险,将直接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转,并会使家庭的生活水准下降。定期寿险也是个人经商的一种信誉保证。

那些有房贷的人群,其总保额和房子总价相当,保险期限和还款期限差不多就可以覆盖这一风险。

终身寿险:如果是在高收入、高成长性行业就职,拥有稳定、较高收入的人群,可以考虑购买。这样,不仅能为事业上升和财富积累阶段提供充足的保障,还能免除后顾之忧,对未来的生活和养老进行合理规划,体现保险的理财功能。

购买定期寿险应注意什么?


近年来,保险公司不断发展,保险产品更是层出不穷,众多险种我们该如何选择呢?专家称,具有低保费、高保障特点的定期寿险受到消费者青睐。那么,什么是定期寿险呢?购买定期寿险应注意什么呢?

定期寿险即“定期人寿保险”,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被保险人如果因意外或疾病导致死亡,保险公司将按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届满时仍然生存,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不再承担给付义务,也不退还所缴保费。为此,重庆保险专家提醒,消费者购买定期寿险时应注意可续保和可转换两个条款。

“定期寿险是一种消费型保险,与储蓄型寿险相比,在保险金额相等的条件下,其保费要低得多;定期寿险保障期限一般分为1年、5年、10年、15年、20年、30年或约定保障至规定年龄。”重庆保险专家说,定期寿险比较适合四类人群购买:一是收入不高而保障需求较高的人;二是事业刚刚起步的年轻人;三是新兴企业的员工,新兴企业因为尚处于成形阶段,那些对企业的成功起关键作用的员工一旦出现意外,将会给企业带来沉重打击。在这种情况下,定期寿险是一种十分有用而且力所能及的避险工具;四是私人企业的合伙人。

“但是,随着保险需求和经济收入状况的改变,只提供基本风险保障的定期寿险无法满足投保人更高的保障需求,因此保险公司为投保人设计了‘可续保’和‘可转换’两个重要条款。”重庆保险专家说,可续保条款是指投保人在保险期满时不需要体检,即可续保一个期限和保额与原保单相同的定期寿险,但投保人续保时的年龄与续保次数不能超出保险公司的规定;可转换条款是指投保人可以将定期寿险转换成终身寿险或两全保险以满足更大的风险保障,而且在行使转换权时投保人不必提供被保险人的可保证明。

人生购买保险须注意“三原则”、“两误区”为自己的未来保险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问题。因此,制订一份完备的终生保险规划就显得尤为重要了。购买保险我们必须看到“三原则两误区”。

原则一:只购买确定金额内的保险。

保险不是越买得多越好。相反,如果过多投资在保险上,一旦你出现经济危机,无法按时缴纳费用,保单将失去意义。所以,每月购买保险的金额比重应占自己月收入的8%-15%为佳。

原则二:不同的阶段购买不同的保险。

人们处在不同的人生时期,个人年龄、工作时间、家庭结构、收入状况不同,那么所需要的保险也是不同的。

20岁-25岁刚刚步入社会,收入不多,面对变动因素多,尚没有足够的社会保障,购买的保险应该以意外险、健康险等个人保障产品为主;25岁-30岁的时候已经成家立业,面临生育,有了一定的资产,比如房子和汽车,同时负债与责任也更重,保险应以人身险、家庭财产险为主。30岁以后,已经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可以通过简单稳妥的方式来为自己资产保值、增值作长远规划,投保投资分红类保险是最好不过了。

原则三:根据自身的职业特点购买合身的保险。

这就是所谓的度身定做。如果你在办公室做行政工作,很少出差,买各种交通意外险就不是十分必要。相反,如果你在业务部门,经常出差,还要去危险的山区、高原工作,那么投保意外险显然能帮你解除不少后顾之忧。

误区一:刚刚进入社会,收入少,可以等到有钱的时候再投保。

错!我们要注意的是年纪越轻,保费越便宜,因此投资保险越早越好。参考国外的做法,儿童从出生起就开始拥有自己的保险规划,并伴其终生。而且人在20岁—30岁期间刚刚踏入社会,由起跑线向终点冲刺,大多数人身体状况良好、精力充沛,且不必负担太重的家计,经济上无太大的压力。因此保险的需求应限以自身保障为主,以健康、意外为基础。在经济基础日趋稳定时,再投保一些养老保险、投资类的保险,有稳妥固定的收益,这样,还可以为以后成家立业做准备。

误区二:购买保险越多,享受到的保障就越多。

错!因为一旦自己经济收入减少了,就很难继续交纳高额的保险费,届时如果退保就会造成巨大的损失,还会失去保障。不退保又难以维持,会处于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专家建议投保的费用以自己收入的8%—15%为宜。所以,理性的消费者,应根据自身的年龄、职业、收入等实际情况,力所能及地适当购买保险。

保险专家说,消费者在购买定期人寿保险时应注意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定期寿险适合中低收入群体购买

定期寿险一般分为1年、5年、10年、15年、20年、30年或约定保障至规定年龄。比较适合三类人群购买:一是收入不高而保障需求较高的人;二是事业刚刚起步的年轻人;三是新兴企业的员工。

其二,注意可续保和可转换条款

可续保条款是指投保人在保险期满时不需要体检,即可续保一个期限和保额与原保单相同的定期寿险,但投保人续保时的年龄与续保次数不能超出保险公司的规定;可转换条款是指投保人可以将定期寿险转换成终身寿险或两全保险以满足更大的风险保障,而且在行使转换权时投保人不必提供被保险人的可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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