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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洛阳市公积金资金支付使用流程

2020-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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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公积金资金支付使用流程

借款人支用监管账户资金用于项目建设的,可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办理场所:信贷管理科(项目办)

借款人应提供:

1、《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资金支付申请表》;

2、用款证明资料和监理单位确认的工程进度证明;

3、受委托银行初审后出具的资金支付建议文本即《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资金支付审查意见表》。

办理流程:

公积金中心项目责任人审核资料及现场勘察工程进度→信贷管理科(项目办)、计财科审核→公积金中心纪检组长审签→公积金中心分管领导审批→信贷管理科(项目办)登录住建部业务运行监管平台,登记交易对手(收款方)账户信息及资金支用申请信息并将资金拨付信息发送受委托银行→填写《住房公积金项目贷款资金拨付通知》传递受委托银行→受委托银行依据资金拨付信息、《住房公积金项目贷款资金拨付通知》、《住房公积金项目贷款资金支用申请表》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办理时限:

申请资料齐全,审批时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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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社保网社会保险法规问答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按照权利和义务相对应的原则,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参保者在遭遇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风险情况下提供物质帮助(包括现金补贴和服务),使其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免除或减少经济损失的制度安排。我国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洛阳市社保网即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本文将洛阳社社保网关于社会保险法规相关问题整理如下。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如何参加社会保险及缴费?

用人单位应当在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并建立缴费关系。

参加社会保险后,用人单位必须定期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社会保险机构根据单位缴费基数和规定的缴费比例,按月制定征缴计划,参保单位通过银行直接缴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基金收入户上。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用人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参保单位以上年度单位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单位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个部分组成),单位工资总额低于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缴费基数。参保单位职工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低于上年度在岗职工月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度在岗职工月社会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高于上年度在岗职工月社会平均工资300%的,按上年度在岗职工月社会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失业保险不封顶)。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以上年度在岗职工月社会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目前,我市为鼓励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经上级同意,实行优惠政策。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按上年度在岗职工月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7个档次由本人自行选择缴费基数。

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的用人单位如何处罚?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洛阳市社保网——相关资讯洛阳市社保网:干部办理离退休手续时其出生日期如何认定?

凡干部居民身份证同干部本人档案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组织、人事部门在办理其退(离)休等手续时,应会同干部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查证核实,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户口管理权限批准后查实的出生日期作为计算年龄和户口登记的依据,查证材料归入干部本人档案,同时抄送干部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对无法查实的,应以干部档案或户口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

住房公积金怎么用以及使用流程


公司为员工购买住房公积金,可是很多人不知道住房公积金怎么用?有人说自己不买房那是不是住房公积金就没有用呢?住房公积金提取又是什么呢?

对于因各种原因不得不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必须首先得了解提取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定义

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发生住房方面或政策允许的其他用途时,支取个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1.住房消费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大修、翻建自有住房;自建自有住房;

(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2.销户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者条件缺一不可);

(4)死亡。

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次数(时间)要求

1.采取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每年可支取一次;

2.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每季可支取一次;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每年3、4月办理支取。

四、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对象(本人、配偶或继承人)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 住房消费支取

1.采取一次性付款的职工,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收据办理支取。

2.购买自住住房,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应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办理支取。

3.建造自住住房的,需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规划房管部门开据的宅基地批复或其他建房批准证明材料、购买材料发票办理支取。

4.大修自住住房的,住平房者应提供产权人提出的修缮申请、房管部门出具的修缮证明文件、修缮费用发票办理支取;住楼房者应提供物业管理部门的修缮证明文件、分摊到本户的发票办理支取;家住农村的应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房屋管理部门开据的大修、翻建证明和产权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办理支取。

5.支付超过本人分摊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收入5%的部分,应提供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及租赁合同(指经房屋管理部门认可的有效契约),以及上年度内的租房缴款发票。

(二) 销户提取

1.离退休的: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2.出国定居的:护照签证、户口注销证明及国外定居证明;

3.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职工死亡办理销户,如职工死亡前已办理了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取的个人储蓄卡,法定继承人可提供死亡职工开立的个人储蓄卡账号,并在“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账户明细表”上签字,将支取款项直接划入该账户中。

职工死亡前未办理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取的个人储蓄卡的,则由该职工的遗产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持身份证原件,向管理部提供死者的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经过公证的遗产继承文件或由公证部门出具的有关遗产继承的公证书、遗产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用于支取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储蓄卡账号,管理部审核上述材料,留存复印件,填写一式三联的《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销户申请书》,第一联管理部留存,第二联加盖管理部业务用章后报送市中心会计处,办理相关支取手续。

办理死亡销户支取时,原有业务票据继续使用,《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销户申请书》与其配套使用。

存在两个以上的遗产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管理部还须审核由全体遗产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签定的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中被授权支取的遗产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用于支取的个人储蓄卡的所有人必须一致。

凡符合上述支取条件的,支取人持身份证、上述材料原件及复议件及个人储蓄支取卡(中国邮政-储蓄存折;交通银行-太平洋卡;中国银行-长城人民币信用卡、长城电子借记卡;招商银行-一卡通;华夏银行-华夏卡;商业银行-京卡和储蓄存折;农业银行-金穗卡;光大行-阳光卡;民生银行-民生卡;兴业银行-兴业卡。)到单位开取《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及《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到所属管理部办理支取。

如配偶方为主买房人,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主买房人的支取记录单,如未建公积金,须单位开证明。但夫妇双方累计支取额不得超过购买自住住房、建造自住住房、大修自住住房的总款价。

如主买房人在中直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建立住房公积金,次买房人在北京中心建立住房公积金,次买房人支取公积金时需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主买房人支取公积金时由建行提供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书”。

五、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流程

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1.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3.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4.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5.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6.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上海公积金中心;上海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六、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流程:

1)借款人到贷款银行办理借款申请。

2)贷款银行审核合格后出具贷款意向书,借款人领取贷款所需的表格。

3)借款人凭贷款意向书与售、建单位签订购建房合同或协议。

4)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将自筹资金存入贷款银行。

5)借款人办理担保手续:用房产抵押的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和“房地产抵押确认书”。用有价证券质押的,将有价证券交贷款银行收押,签订借款合同。

6)用于购房的贷款,由贷款银行将贷款连同借款人存款一并划转到售房单位账户,用于建修房的贷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支付。

需注意的问题:

1)要根据贷款可能性来科学选择房贷品种。从贷款利率上看,“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最优惠,“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利率次之,公积金贷款具有贷款利率低、减收办理贷款相关手续费、家庭成员公积金计贷额度可合并使用等的优惠,故只要是及时足额缴纳公积金的职工,均应首先申请自己所可以得到的最大额度、最长期限的公积金贷款。而对因未缴存公积金而无缘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个人,则可以用所购期房作抵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与自然人作担保,向银行申请一定额度与期限的“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2)要根据今后是否提前还贷来科学选择月还款方式。目前银行主要提供“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本不等息还款法”两种方式。故此,如果今后你不打算提前还款的,应选择后种月还款方式,将可以减少贷款总利息支出。

住房公积金,洛阳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终于开放


昨日,洛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洛阳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开放洛阳异地贷款政策,也就是说,即日起,在省内其他城市工作的洛阳人想回家买房,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了。

公积金异地贷款终于开放,是不是有很多疑问?昨日,本报替你都打听齐全啦,只管看过来吧。

解读1谁能申请?

根据办法,对于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申请人有三个要求:现户籍在洛阳市行政区域内,在省内其他城市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购买洛阳市行政区域内普通自住住房的职工。

啥意思?也就是说,只要是洛阳人,在省内其他城市工作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想回到洛阳购买住房的就可以申请。对此,

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异地贷款仅支持省内异地。

异地贷款和本地贷款相同,贷款额度最高为40万,贷款年限最长为30年,利率与本地相同。想申请的市民到哪里可以办理呢?该负责人介绍说,市区申请人可到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楼贷款中心进行申

请,而各县(市)区需至县(市)区管理部门进行申请。需要提醒市民注意的是,借款人及配偶不得同时在缴存地和洛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开放异地贷款后,在洛阳工作的外地人,能否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户籍所在地房屋呢?该负责人表示,这需要看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政策。

解读2需要啥条件?

那么,相比本地公积金贷款,申请职工还需要啥条件呢?

该负责人介绍说,申请职工最少要在工作地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房屋套数和贷款次数咋计算?据了解,异地贷款政策实行缴存地、贷款地的房屋套数、贷款次数合并计算的方式。他还给记者举了一个例子,洛阳人小刘在郑州工作,缴存地就是郑州,贷款地就是洛阳,他曾在郑州商贷购买一套房产,洛阳没有房产,那么,他的房屋套数就是1套,贷款次数为零次。现在,小刘申请异地贷款,就可以享受首套房贷款利率。

此外,申请异地贷款,须按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贷款担保,目前,洛阳公积金贷款担保由洛阳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办理,有需要的市民可拨打电话0379-61812749咨询。

解读3准备啥材料?

由于异地贷款政策不同,除了本地贷款需要的材料外,异地贷款还需要这几份不同的材料:

借款人及配偶缴存地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一式3份)及最近六个月缴存明细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说明:借款人必须提供这两份材料,而借款人配偶的材料则不一定,如果需要合并计算贷款额度,则需要提交。

借款人到户籍所在地(贷款买房地)、公积金缴存地的房管部门开具以家庭为单位的房屋信息证明。

说明:异地贷款政策相对放宽,要求“谁申请谁证明”,即申请人要开具这两份证明。此外,公积金贷款家庭仅包含申请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如果当地房管部门无法出具家庭信息证明,那需要开具家庭成员各自的房屋信息证明。

住房公积金,达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条件得到放宽


为保障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进一步满足缴存职工购买首套房、改善性住房和租赁住房的资金需求,更充分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对民生事项的现实保障作用,4月7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关于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条件的通知》。

一、新增六种提取范围。一是子女当年考取国家承认学历高等院校的家庭困难缴存职工,可提取不超过2万元的住房公积金;二是缴存职工旧房安装电梯,凭相关批文、资金分摊表等相关资料,按实际分摊额提取;三是未成年子女或在高等院校在读子女购房,按缴存职工及其配偶购房提取手续和额度要求提取;四是购同一套住房,一次性提取购房款后,允许还贷满一年后,申请每年提取用于已还上一年度购房贷款本息;五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六是缴存人调离本市,即可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也可办理公积金转移。

二、提高提取额度。一是取消购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额不超过70%的限制,按实际发生额提取;二是缴存人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困难的,可凭县级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住院治疗证明等资料,先期提取2万元,治疗后其提取额度,由只提取职工个人应负担的医疗费用,调整为不超过一年内实际发生的费用;三是购房一次性提取金额,由合同备案日前的6月30日缴存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调整为合同备案日前一个月末缴存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四是每年还贷提取金额由申请日前的6月30日缴存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调整为申请日前一个月末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

三、放宽租房提取。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年提取租金额度不超过18000元。

住房公积金的设定一方面展现了企业对员工提供的福利待遇,另一方面也提高了职工的居住条件和生活水平,租房费用可由公积金缴存额支出,每月实际可用收入金额相应增加了一些,提高了职工的生活质量,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大庆市公积金网:公积金缴存提取办理流程


住房公积金一直备受关注,是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大庆公积金缴存提取办理流程有哪些?

大庆市公积金网: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机构调整的要求,于2002年10月组建的,为市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下设9个科室、6个办事处,事业编制共72名。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住房公积金的规章、政策,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核算、使用计划等业务。

成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石油、石化大企业和全市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中心领导班子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改善民生、扶助弱势群体”这一主题,身体力行实践市委、市政府“亲民利民便民惠民”的服务宗旨,勇于开拓,团结一致,抓管理,带队伍,搞服务,全面贯彻执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致力于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和为职工群众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住房公积金归集率和使用率,努力促进住房公积金运作法制化,网络建设现代化,廉政建设制度化,全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实现了一个又一个新跨越。

大庆市公积金网支招:住房公积金提取程序

(1)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二联)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一式二联),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

(2)缴存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

(3)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将转账支票交回单位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按所列金额给付职工现金。具体您可以点击《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暂行)》进行查看更多关于公积金方面的信息。

职工偿还个人自住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每年可提取一次直至贷款结清为止。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贷款本息和。

大庆市公积金网:个体工商户办理公积金缴存分两步走

《办法》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办理分两个步骤:第一步,个体工商户应当先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申请办理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和账户设立。

在办理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开户登记表。

第二步,办理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和账户设立后,再办理个体工商户本人及聘用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个人账户设立手续。办理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缴存人身份证、劳动合同(个体工商户聘用人员)、个人开户登记表。

另外,进城务工人员办理公积金缴存,必须由所在的务工单位统一办理,个人不能直接办理。

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不低于5%、不高于12%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缴存人开户当月应发工资或纳税收入确认。次年,缴存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收入重新计算。

缴存人没有纳税收入证明或无固定收入证明的,缴存基数以缴存人账户所在地区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1.5倍计算。

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缴存人账户所在地区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

缴存人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方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

缴存人申请大庆市公积金查询、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照4月1日起实施的《大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大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及《大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办理。

住房公积金,公积金政策调整 黄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放宽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7月14日,黄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召开新闻通气会称,进一步放宽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省内异地和省外异地职工在该市购房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自去年9月开始,黄山市实施省内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但对户籍和各项证明材料等有严格限制和要求。现在,省内异地和省外异地职工在黄山市行政区域内购房,只要在就业地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即可与黄山市缴存职工一样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黄山市缴存职工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还贷正常,且符合黄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申请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再要求提供成套商品住房数量查询结果。

进一步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职工的父母或子女购买、建造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可凭《房地产权证》或经备案(或公证)的购房合同,及销售不动产发票、契税发票、户口本等有效证明材料,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次。同时取消缴存职工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满2年的限制条件,只需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有关资料,即可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小知识: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而住房公积金与常说的五险,合称为五险一金,但不一样的是,这一金是非强制的。

住房公积金,洛阳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开放疑问解答


()7月14日讯:昨日,洛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洛阳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开放洛阳异地贷款政策,也就是说,即日起,在省内其他城市工作的洛阳人想回家买房,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了。

公积金异地贷款终于开放,是不是有很多疑问?昨日,本报替你都打听齐全啦,只管看过来吧。

解读1谁能申请?

根据办法,对于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申请人有三个要求:现户籍在洛阳市行政区域内,在省内其他城市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购买洛阳市行政区域内普通自住住房的职工。

啥意思?也就是说,只要是洛阳人,在省内其他城市工作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想回到洛阳购买住房的就可以申请。对此,

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异地贷款仅支持省内异地。

异地贷款和本地贷款相同,贷款额度最高为40万,贷款年限最长为30年,利率与本地相同。想申请的市民到哪里可以办理呢?该负责人介绍说,市区申请人可到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楼贷款中心进行申

请,而各县(市)区需至县(市)区管理部门进行申请。需要提醒市民注意的是,借款人及配偶不得同时在缴存地和洛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开放异地贷款后,在洛阳工作的外地人,能否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户籍所在地房屋呢?该负责人表示,这需要看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政策。

解读2需要啥条件?

那么,相比本地公积金贷款,申请职工还需要啥条件呢?

该负责人介绍说,申请职工最少要在工作地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房屋套数和贷款次数咋计算?据了解,异地贷款政策实行缴存地、贷款地的房屋套数、贷款次数合并计算的方式。他还给记者举了一个例子,洛阳人小刘在郑州工作,缴存地就是郑州,贷款地就是洛阳,他曾在郑州商贷购买一套房产,洛阳没有房产,那么,他的房屋套数就是1套,贷款次数为零次。现在,小刘申请异地贷款,就可以享受首套房贷款利率。

此外,申请异地贷款,须按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贷款担保,目前,洛阳公积金贷款担保由洛阳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办理,有需要的市民可拨打电话0379-61812749咨询。

解读3准备啥材料?

由于异地贷款政策不同,除了本地贷款需要的材料外,异地贷款还需要这几份不同的材料:

借款人及配偶缴存地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一式3份)及最近六个月缴存明细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说明:借款人必须提供这两份材料,而借款人配偶的材料则不一定,如果需要合并计算贷款额度,则需要提交。

借款人到户籍所在地(贷款买房地)、公积金缴存地的房管部门开具以家庭为单位的房屋信息证明。

说明:国外的贷款政策比较宽松,要求“谁申请者证明”,即申请人签发这2个证书。此外,公积金贷款只包括申请人、配偶和未成年人的子女,如果当地住房部门无法提供家庭资料证明,则需要向其提供家庭成员的住房信息。

住房公积金,阳江市使用公积金密切相关的知识介绍


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阳江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中与您购房使用公积金密切相关的知识,如提取范围、提取额度、提取材料等。

《办法》规定,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一共有11项,分别如下: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买(建造)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租住住房租金超出家庭月总收入15%;出境定居;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能再就业满3年或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离休、退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属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农村户籍回原籍务农;支付职工在既有住宅中安装电梯的业主分摊费用;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新规的另一个亮点是放宽了家庭成员之间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限制。职工只要符合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买(建造)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租住住房租金超出家庭月总收入15%;支付职工在既有住宅中安装电梯的业主分摊费用;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等这5项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成员可以同时办理(办法中所称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及父母、子女,根据结婚证、同一户口簿确认)。在提取额度、时间方面,公积金首次提取可全部提完,之后每满一年可以提取1次,但每次提取总额度不得超过当年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职工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单位盖公章),同时提取家庭成员住房公积金的,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根据提取原因不同还须提供相应有效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具体可查询阳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填写《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所在单位审核申请人提取原因、材料、金额是否属实,审核确认后,由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在市区内银行开户的职工到公积金中心资金归集组办理,在县(市)银行开户的分别到各县(市)管理部办理;提取人持相关材料向公积金中心或县(市)管理部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时,公积金中心或县(市)管理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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