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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医保办法实施后 少儿医保待遇提高

2020-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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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少儿医保征收已经启动。今年新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后,少儿医保在缴费和待遇方面有什么不同?据了解,少儿医保待遇提高了:门诊大病待遇病种增加;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参保少儿自行转诊到外地住院报销比例提高;个人医保账户家庭共济“门槛”降低,更多参保少儿可以关联父母的医保卡,并可同时关联父母账户。

年缴500.88元其中财政补贴324元

2014学年度少年儿童及大学生医疗保险费征收申报时间为9月9日至11月15日。此次集中申报的主要是全市大专院校、中小学、托幼机构的入校入园新生,由学校通过市社保局网站()统一申报,同时通知学生家长(监护人)或学生在网上录入详细信息。值得注意的是,在原学校已参保的转校生,转校后也必须通过新转入学校重新申报。去年本园本校已申报学生,则不需重新申报;已毕业学生,也不需申报,市社保局将按照原来已登记的毕业时间自动办理停保。

新医疗保险办法出台后,少儿医保属于我市二档医疗保险,其缴费标准是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0.8%×12个月。以2014学年为例,缴费标准为每人500.88元。对于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少儿,今年财政补贴为每人每年324元,这样参保人今年个人所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为176.88元;但未能提供我市计生部门的计生证明的学生不享受财政补贴,500.88元全部由监护人负担。在规定申报时间内申报的,缴费时间段为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超过申报时间申报的,缴费时间段为申报次月至2015年8月。社保机构将从参保少儿监护人的存折中扣取参保费用,请在存折中存入足额的钱款,以免托收失败。

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

少儿医保属于我市二档医疗保险,没有建立个人账户,也就是说参保人不能拿自己的医保卡到任意一个定点医院看普通门诊,看普通门诊须绑定社康中心或医院。今年新医保办法实施后,少儿医保参保人门诊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最高800元提高至1000元。

社保部门提醒少儿医保参保人的家长,首次参保要及时“绑定”才能看普通门诊。14周岁以下的参保人可以绑定一家社康中心或者绑定一家二级或二级以下的医院作为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满14周岁及以上的参保人需绑定一家社康中心作为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可登录市社保局网站中的“社保在线服务”的“少儿、大学生医保个人操作系统”进行“绑定”,也可到就近的街道、社区、定点医院(社康)办理绑定。绑定医疗机构后1个月内不得变动。

参保少儿可同时关联父母账户

今年新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后,个人医保账户家庭共济“门槛”降低,更多参保少儿可以关联父母的医保卡。参保少儿的父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并且个人账户积累额达到一定“门槛”的,在“门槛”以上的部分可以用于家庭共济,给参保少儿支付门诊费用。今年实施的新医保办法将个人账户可用于家庭共济支出的最低余额要求由原来的“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降低为“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仅为原来“门槛”的60%。按照我市2013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2619元计算,个人账户中累计3131元以上的部分,可以用于家庭共济。

孩子参加了深圳的少儿医保,父母双方的医保账户余额都比较多,孩子能否同时关联父母双方的医保账户?据了解,“家庭账户”允许参保人被其多个家庭成员授权使用,使用顺序按照授权人个人账户余额由多到少顺次进行。也就是说,参保少儿可同时关联父母双方医保账户,父母双方都可以给参保的孩子进行授权。Bx010.COM

门诊大病待遇病种增加

刘女士的孩子因患地中海贫血,每月治疗费用很高,她了解到新医保办法将地中海贫血纳入门诊大病,她很关心患儿具体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据了解,今年的新办法增加了可享受门诊大病待遇的病种,将血友病等4种疾病的专科门诊治疗纳入门诊大病范围,目前共有7种大病可享大病门诊待遇,具体为: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列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器官移植后门诊用抗排斥药;恶性肿瘤门诊化疗、介入治疗、放疗或核素治疗;血友病专科门诊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专科门诊治疗;地中海贫血专科门诊治疗;颅内良性肿瘤专科门诊治疗。

所谓“门诊大病”是相对普通门诊而言的,看普通门诊使用参保人个人账户里的余额;但由于“大病”看门诊的费用比较高,对于经认定的大病,可由医保统筹基金记账按比例支付门诊费用。门诊大病待遇享受比例与其连续参保年限挂钩,连续参保时间未满12个月、满12个月未满36个月、满36个月的,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60%、75%、90%。

参保少儿外地住院报销比例提高

据了解,我市对于本市参保人在异地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但对于参保人未办理转诊、自行到异地住院的情况,允许报销一定的医疗费用,但报销的比例较办理了转诊手续的略有降低。而今年实施的新医保办法降低了自行转诊人员的自付比例,提高了报销比例。按照新规定,对自行转诊人员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外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医疗保险报销时基金支付比例分别按新办法规定标准的90%、70%支付,个人自付比例比以前减少约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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