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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药物制度,青海省医疗改革工作初见成效,迎接督查组指导

2020-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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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至7日,国务院督查组一行10人,对青海省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督查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率领,副省长马顺清陪同检查。

督查结束后,督查组专门召开反馈会,充分肯定了青海省基层医改工作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果,高度评价了省委、省政府对基层医改工作的重视。指出,青海各级各有关部门加强领导,加大投入,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及时制定出台有关政策文件,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深化编制、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多渠道经费补偿机制,加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加大人才培养培训力度,合理解决乡村医生待遇,基层医改工作成效显著。会上,对青海省反映的问题督查组给予了回应。

马顺清表示,要认真贯彻落实督查组反馈的意见和要求,确保基层各项医改政策落实到位,切实把青海省医药卫生工作做得更好。

督查组听取了青海省基层医改政策落实情况汇报,并深入青海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实地检查,与基层一线医务工作者、乡村医生亲切交谈,详细了解基层卫生机构的基本药物使用、卫生服务能力、人才队伍建设等情况,听取医改工作开展以来的感受和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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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青海省深化医疗改革 公立医院成重点


2月10日,记者从全省综合医改试点工作启动会议上获悉,我省综合医改试点工作主要是全面完成推进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健全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巩固基层综合改革成果、优化提升全民医保体系、改善加强药物供应保障、增强医疗服务综合能力、强化医疗卫生综合监管七个方面的重点改革任务。重点突出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健全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加快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三项攻坚重点。据了解,去年我省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6个方面31项医改目标任务和省政府确定的20项重点改革任务,其中超额完成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筹资标准等10项国家任务。

今年,我省将在综合医改试点工作中全面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巩固夯实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成果;开展市州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在西宁市第一、第二、第三人民医院,海东市人民医院,海南州人民医院,海北州第一、第二人民医院等地开展综合改革工作。积极探索省级三级改革的路径和办法,选择1家省级公立医院开展改革试点;进一步明确公立医院改革的重点任务。

建立健全一套完善的诊疗体系,确定各级医疗机构的具体功能和职责;确定疾病诊疗的范围,不同的医疗机构应该有不同的治疗服务项目;还要发挥保险资金的作用;综合的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加强监管机制。

加快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巩固完善医保“五统一”;完善医保合理筹资及分担机制;加快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门诊的规划制度;进一步的延伸医保服务试点范围;对于大病医疗保险机构给予相应的配套设施;监控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

国务院,国务院督查组来河南省督查基层医改政策落实情况


9月8日至12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孙志刚率领国务院督查组来河南省检查基层医改政策落实情况。

督查组先后赴郑州、平顶山、周口等市,实地检查了河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郑州市管城区航海东路、惠济区新城路、平顶山市卫东区东环路、神马等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郑州市古荥镇、南曹乡、平顶山市郏县安良镇、薛店镇、周口市项城市永丰镇、范集镇等6个乡镇卫生院以及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6个村卫生室,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座谈交流、随机走访等方式,全面检查我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综合改革各项政策落实情况。其间,副省长王艳玲向督查组作了专题汇报。

9月12日,孙志刚代表督查组向我省反馈督查情况,对我省基层医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河南省委、省政府和各市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医改工作,措施得力,落实到位,成效显著;我省在推进基层医改过程中,积极创新基本药物采购机制,初步建立起公益性的管理体制、长效性多渠道补偿机制、竞争性的用人机制和激励性的分配机制,全面落实乡村医生各项政策,全面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长期债务,着力做好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明显提升;经过四年多的改革,我省初步建立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医务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更加拥护改革,基层医改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

督查组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对医改政策的培训学习,进一步深化人事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切实解决好基本药物的配送问题,研究制定巩固完善基层医改的相关配套文件,并希望河南为推进基层医改探索更多经验。

王艳玲表示,河南省将按照督查组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基层医改各项政策,积极探索解决基层医改中遇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推动我省医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基本药物,全面解析关于云南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报告内容


据了解,省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此前通过实地查看73个各级卫生服务机构,听取医务人员、患者等600余人的意见和建议,召开了30余次座谈会,最后形成一份全面客观的医改调研报告。患者真切感受到看病方便了,医保卡好使了等,云南就医环境的改变足以显现医改的成效。但在这项巨大而复杂的改革中,也存在中标药企只售高价药,不生产基本药物,医师培养计划有项目却没学员的问题。针对医改遇到的种种情况,省人大常委会今日将召开专题询问。

问题1

部分药企低价中标只售高价药

基本药物的统一招标配送,以及目录的不断完善,目的在于力求让患者以最低廉的价格购买到药物,满足大多数患者的需求。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基本药物的招标采购与配送问题突出。

一些药品生产企业低价中标但不生产,只售高价药,这让基层医疗机构在网上难以购买到价廉物美的基本药物,而有关职能部门对中标企业的监督不到位,对违约行为不作处理。

此外,购买到基本药物后,配送需要较长的时间,不能按时按需到位,导致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无药救治病人的被动局面。对于药品采购和配送,卫生部门没有发言权,缺乏监管和制约机制。同时,基层普遍反映了基本药物不够用,难以覆盖云南省常见病、多发病的用药范围。

问题2

人才培训有项目无学员

新医改方案中,设定了大量的医师培训项目,但是落到基层时,往往出现乡镇无人可派,县以上派不出人的情况。导致人才的进修和培养严重滞后,医疗卫生服务治疗水平无法得到较大提升。

同时,由于县级以上医院就诊人员量大,使医务人员大量加班,疲于应付。乡镇医疗卫生机构由于地处边远、生活不方便,无周转房,工资待遇低,事业发展空间小等原因,普遍存在着招不进人,招来后留不住,医疗水平不高等问题。

问题3

医保报销认定随意性大

调研组发现,医保资金在管理方面还存有问题。其中,各地资金使用不平衡的问题较为突出,少数地方资金使用超支,多数地方则沉淀数额过大。

同时,医保资金支付不及时,许多医院医疗发生的费用难以按时拨付,对医疗机构的运营造成影响。对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是否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认定上,随意性也较大。骗(套)取医保资金的情况在部分地方时有发生。

还有重症患者反映,无论是住院天数、还是出院时所能携带的药品,均难以维持正常的疗程,设定不够科学。

问题4

乡镇卫生院病床常闲置

大型医疗机构门庭若市,医疗设备超负荷运转,病人住院需等待床位等仍旧是常态。而在基层乡镇卫生院,病床闲置浪费的状况还是较为突出,有的卫生院甚至几天没有一个住院病人。

由于没有形成分层次的有序就诊,双向转诊机制和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和大病不出县的格局尚未形成。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难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导致云南省的一些健康指标不尽人意,如全省婴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等指标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均存在较大差距。一些边远地区的孕产妇死亡率与内地相差近10倍;部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儿童佝偻病、生长发育迟缓率高达15%。

问题5

村医待遇过低缺乏吸引力

作为农村三级卫生网络的底层,乡村医生承担着基本医疗、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任务异常繁重。有的乡村医生为了建立一户人家的健康档案,需要在崎岖的山路上跋涉一整天。

村卫生室取消药品加成后,虽然各级政府给予了一定的补助,但总体上仍然偏低;另外,云南省建立的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制度,由于缴费年限长、保障水平低,缺乏吸引力,加之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等多种因素,导致部分村医产生较大的心理落差,给这支队伍带来了不稳定因素。

综上所述,在云南省卫生系统软件建设方面,存在的普遍问题是:卫生人员总量不足,流失严重,专业技术水平偏低,以及同工不同酬。县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由于编制不够,聘用了大量的合同制人员,合同制人员比例普遍达到1/3以上,有的甚至接近1/2。但用人单位没有给大多数合同制人员购买5险1金、评定职称,直接导致同工不同酬,人员不安心,队伍不稳定。

基本药物,医疗改革从医疗环境抓起 西宁市提升就医环境解决90%医疗问题


据悉,今年具体措施为,实行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并轨;实现大病保险制度全覆盖;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保障在紧急状态下,对暂时无法查明身份或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的急重危伤病患者,实施人道主义救治;创新完善便民惠民服务措施。不断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是城乡居民的基本健康需求。要全面完成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任务,使90%左右的常见病、多发病、急危重症和部分疑难杂症的诊治能够在县域内基本解决;强化医疗卫生工作精细化管理;全面推进创建和谐医患关系示范区活动。早日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是深度释放改革红利的需要。继续增加基本药物品种,改进基本药物配送方式,确保全市药物配送率达到98%以上;积极支持社会办医,力争今年社会办医比重达到15%以上;充分发挥医疗救助平台作用;确保每个乡镇和社区基层医疗机构至少有2名全科医生。

综上所述可知,组织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7069人、妇女宫颈癌检查9008人、乳腺癌筛查4912人、叶酸补服5631人,免费为贫困居民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更加公平、可及的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普惠城乡各族群众。

幸福人寿推行快速理赔业务见成效


理赔服务是保险业的核心竞争力,快速理赔是保险业服务的见证,幸福人寿理赔人员用其优质及专业的服务赢得了市场的良好口碑,通过快速理赔服务取得了广大市民对公司的信任。

幸福人寿推出十大理赔举措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幸福人寿”)自2007年成立以来,已逐步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十大理赔服务举措。

举措一:信息网络公示。幸福人寿在其官方网上特别增加了在线服务。通过这项服务,客户可以进行理赔所需材料在线查询、网上理赔报案及进度查询等,同时也提供了各地理赔服务电话查询及理赔服务流程介绍等信息服务。

举措二:统一报案电话。热线电话也是幸福人寿理赔服务的一项重要举措,为了确保服务质量,保护客户的合法利益,除了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60或4006688688外,幸福人寿通过网络、宣传折页为客户提供了各分公司理赔投诉电话,如果客户在理赔方面有疑问时,可以随时拨打相关电话进行查询确认。

举措三:开通1000元以下案件快速理赔通道。幸福人寿对事实清楚、索赔资料齐全、无需调查且申请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案件,统一要求当日内结案,使小额案件时效更加快捷,大大提高了理赔流程的工作效率,同时获得客户的广泛认可。

举措四:掌中宝索赔指导。幸福人寿开发的理赔掌中宝,可以提示索赔流程、注意事项等,对理赔服务政策进行深入浅出的介绍,并特别融入了保险知识和注意事项等,随身携带,随手指导,推出以后深受客户喜爱。

举措五:满意度电话回访。对于已发生并结束理赔且留存联系方式的个险(含银保)及一定比例团险理赔申请人,幸福人寿电话中心会以电话方式开展满意度回访,回访内容涉及理赔过程中的整体感觉、索赔手续、理赔时效,服务态度等多个环节,充分尊重客户理赔感觉,客观评价理赔服务状态。

举措六:期刊增进沟通。幸福人寿发行了《幸福理赔》专刊,发行对象为机构理赔职能部门、各渠道部门、业务一线人员。期刊内容涉及理赔案例介绍、服务举措宣导、健康知识讲座、理赔常识介绍等方面,旨在开展理赔服务宣传、增进与客户之间的沟通。

举措七:VIP绿色通道。针对部分客户,幸福人寿特别开设了理赔VIP客户服务,以“绿色通道,快速直达;反应迅速,理赔及时;专人负责,专属服务”为宗旨,使服务更快一步。

举措八:理赔进度短信。幸福人寿开通的理赔进度短信,也让理赔服务更进一步。理赔进度短信中会温馨提示客户如何准备理赔文件,及时告知客户理赔进度及通知赔付金额等。短信还有打理客户的赔付行程的功能,为客户送去及时周到的流程提醒。

举措九:异地全国赔付。幸福人寿针对异地出险个人索赔申请客户,提供了可就近办理理赔手续的服务,免除了客户的后顾之忧,打破了必须到承保地机构理赔的地域限制,实现全国理赔无障碍,真正做到了“异地出险不用愁,幸福帮你解烦忧”。

举措十:柜面专人指导。凡到幸福人寿服务柜台递交申请资料的客户,幸福人寿会安排专人负责指导客户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对客户有关理赔的询问进行解答,实现一对一贴身服务。

“千金一诺,幸福一生”是幸福人寿在2012年理赔服务活动的主题和宗旨,幸福人寿公司在向社会公布10条服务举措的同时,也在公司内部建立切实可行的保障机制,严抓执行,确保相关服务举措落到实处。

幸福人寿实现快速理赔承诺

2012年10月30日,幸福人寿宿州中支的工作人员把5万元的重疾保险金交到了家住安徽省宿州埇桥区的李先生的家人手中,实现了幸福人寿保险快速理赔的承诺。

据了解,被保险人李先生于2010年7月购买幸福人寿公司的一份保额5万的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今年7月中旬,被保险人查出患有“右肺中央型肺癌,广泛骨转移”,随后赴医院住院治疗,10月初出院回家休养。

听说客户回家后,幸福人寿宿州中支理赔人员立即前往苗安乡慰问被保险人,并陪同他们家人前往相关单位搜集理赔资料,帮助其家人取得被保险人在上海和河南就诊医院的相关病历材料。在收到其家人递交的索赔资料后,快速的受理立案并做出赔付决定,把5万元的赔付金送到了李先生家人的手中。

接到理赔款后,李先生家人十分感激,亲自制作了一面锦旗送到了宿州中支。在客服大厅,李先生的儿子拉着理赔人员的手激动的说:“以前我们都还觉得保险没什么用处,现在才知道,保险是真正的保障,是每个人必不可少的保障!幸福人寿重信守诺,理赔做得又快又好,在我们家最困难的时候,为我们雪中送炭!我一定要把我父亲的亲身经历告诉周围的人,让大家知道保险好处,我要告诉周围的人,是幸福人寿帮我们家顺利度过了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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