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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公积金贷款年限又设限?

2020-09-15
个人养老保险规划 商业保险规划 少儿保险规划

市住建委昨天发布消息,宣布从即日起,宁波公积金贷款年限由目前的20年调整为30年。

宁波公积金贷款年限延长后,市民通过公积金贷款购房,贷款额度可增加。按照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可贷额度=缴存基数×40%×12个月×贷款期限。以一名职工公积金缴存基数5000元为例,原先最长贷款年限为20年,即只能贷48万元;贷款期调整至30年后,该职工可贷到72万元,较原先增长50%。

目前,本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80万元。宁波公积金贷款年限调整前,月缴存基数达到8334元者,方可贷足80万元;而调整后,月缴存基数达到5556元,就能贷足80万元。如此一来,市民就可以不贷或少贷商业性住房贷款,从而减少购房贷款利息支出、减轻购房负担。

另一方面,宁波公积金贷款年限延长,也可让借款人的月供压力减轻———按照公积金管理部门的测算,借款人每月还款额可较原先减少20%以上。

假设一市民公积金贷款总额为80万元,以目前公积金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4.5%计算,20年期、等额本息还款,月供为5061.2元;而贷款期限调整为30年后,月供减至4053.48元,每个月能少还贷1000余元。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宁波公积金贷款年限延长后,利息支出会相应增加———上述例子中,利息总额要由41.5万元,升至65.9万元。

此外,按照规定,组合贷款商业部分贷款期限必须与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相一致。在此次宁波公积金贷款年限调整前,因为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一致———前者为30年、后者为20年,借款人在申请购房组合贷款时,只能选择20年的商业贷款,由此导致还款压力加大。公积金贷款年限经此次调整后,这一问题就不复存在了。

同样由于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最长期限相差10年的缘故,目前部分市民无法办理购房贷款“商转公”业务。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调整后,购房贷款“商转公”的障碍也将消除。

公积金新政一个核心其实就是一个字:“限”——限贷款次数(不能二次贷款)、限贷款门槛(户籍非户籍需分别连续缴存和累计缴存多少个月)、限贷款额度(全市每月10亿元)。贷款如此设限,相信大家的第一反应就是公积金没钱了。那么,广州的公积金到底有多少钱?这些钱又用到了什么地方?似乎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公积金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正常支付的前提下,可以购买国债或者委托金融机构进行保值、增值运营”。那么,到底有多少钱被拿去作了“保值增值运营”?又作了怎样的“保值增值运营”?或者还有没有用作其他用途?这些是很容易让人产生一些联想的。这一条同时规定“公积金用于保值、增值运营的比例,由市住房公积金领导机构决定”——公众显然没有决定权,但知情权总该有的吧!

宁波公积金贷款年限又设限?此外,增值的收益又如何处理?国家2002年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作了规定:“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在前几天本市举办的一场论坛上,这最后一条引起了较大争议,我也觉得有问题:廉租房是政府的一项带有公益性的项目,理应由政府出资去建,而公积金的产权属于广大市民,怎么可以将他们的钱产生的收益去建廉租房呢?除非征得了他们的同意。但这属于国家政策层面的问题,我们无权置喙,但我们却有权知道广州拿了多少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去用作了“建设城市廉租房的补充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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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公积金贷款条件


公积金是在职员工长期的住房储备金,公积金贷款时他们购买住房的优先选择,那么你知道公积金贷款条件么,下面小编以宁波为例,为大家介绍一下宁波公积金贷款有哪些条件。

宁波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宁波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有效居留身份

(二)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

(三)购买自住住房取得房产证后一年以内;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取得房产证后三个月以内;大修自住住房竣工后三个月以内

(四)购买自住住房,首付款不低于购房总款的30%

(五)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六)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购买商品房的,该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商)须为购房人作阶段性担保

(七)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还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八)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宁波限制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首次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给予优先保障。

二、借款人家庭再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从严控制,贷款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50%。

三、暂停受理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家庭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四、第二套及以上住房认定标准,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10〕83号)有关规定执行。借款人的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首次申请利用贷款(含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下同)购买自住住房,如其家庭已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系统,下同)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

(三)受委托银行或公积金中心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谈等形式的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

五、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提供购房所在地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结果证明,并在面谈面签笔录中增加有关借款人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的内容。

六、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是宁波公积金贷款条件,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请关注网宁波住房公积金专题进行咨询。

宁波公积金如何贷款


常常听说有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人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那宁波公积金如何贷款?具体过程是怎么样的呢?大多数人并不了解。

宁波公积金如何贷款?一般来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过程如下:首先是到您交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向贷款经办人员如实介绍您所购房屋情况,本人及配偶的工作和收入情况,希望申请贷款的金额和期限,可以提供什么样的担保。领取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借款申请表和“收入证明”。

宁波公积金如何贷款?应提供以下材料: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有共同申请人的,要求提供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填写好的借款申请表;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并盖章确认的统一制式的收入证明,有共同申请人的,共同申请人单位也须出具收入证明并盖章确认;购房合同或意向书、认购书;采用抵押加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或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的,须提供担保单位的担保函或担保意向书;采用质押担保的,须附用于质押的存单或债券。根据以上文字材料,管理中心进行初审,需要评估的贷款,由指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初审完毕,由管理中心签发《调查通知单》,确定贷款额度、期限、贷款担保方式。

宁波公积金如何贷款?拿到《调查通知单》后,贷款人要到《调查通知单》上注明的银行经办机构,由银行经办机构对贷款进行调查,并指导填写有关的贷款合同。银行对贷款调查完毕后将有关材料送管理中心。管理中心根据银行经办机构提出的调查意见,对所有贷款材料进行审批,审批同意后,银行将通知您到银行办理放贷手续。银行按借款合同将贷款直接拨付至售房单位账户。办理组合贷款的,银行贷款部分与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一同拨付。

宁波公积金如何贷款?在最高贷款额度及可贷额度以内,公积金中心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借款人的具体贷款额度。

1、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户。

2、可贷额度=缴存基数×40%×12个月×贷款(计算)期限。

(1)贷款额度测算时,借款人离法定退休年龄不到30年的,可适当放宽贷款计算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同时须符合贷款期限的规定;

(2)借款人及参与计算贷款额度人员,应分别按各自公积金贷款额度测算,最后合并计算贷款额度;

(3)共同借款人(仅限于配偶、父母、子女)贷款额度测算时,贷款期限超过主借款人贷款期限的,按主借款人贷款期限;低于主借款人贷款期限的,按共同借款人实际贷款期限;

(4)共同借款人本市行政区域以内缴存住房公积金,在贷款额度测算时,可合并计算。

(5)借款人以共有产权房屋申请贷款时,共有产权人是未满18周岁子女的,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所拥有的产权份额。

共有产权的份额按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内容为准;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按商品房买卖合同上记载的内容为准。共有产权份额没有明确的,按共同共有。

3、住房公积金贷款成数,首套房商品房不高于总房款的70%,二手房不高于总房款的60%,第二套房统一不高于总房款的40%。

4、借款人每月偿还贷款本息金额,最高不能超过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60%,共同还款人可以合并计算还款金额。共同还款人如果没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按工资收入的50%测算还款金额。

5、借款人办理商业个贷时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限额与现行最高限额不一致的,按照就低原则。

6、商业个贷余额确定。以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原商业个贷余额扣除一期应还商业个贷本金后,取万元整数,不足部分及归还商业个贷所需利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时,由借款人自筹资金同时予以结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直接归还原商业个贷余额的,贷款资金不得超过贷款发放时商业个贷实际余额。

宁波公积金如何贷款?以上就是宁波公积金如何贷款的详细介绍,如果还有相关问题可以继续关注我们的相关专题。

潍坊公积金贷款年限和贷款利率


公积金贷款已经成为人们购房的重要资金来源,只要合理有效地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仅能帮助购房者早圆购房梦,而且还能帮购房者省钱,使购房更为轻松。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潍坊公积金贷款年限和贷款利率。

潍坊公积金贷款年限

1.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一手房最长不超过30年。

2.申请自住住房公积金个人建造、翻建、大修贷款,最长不超过15年。

3.申请购房贷款附加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年限应与申请的购房贷款年限一致。另外,上述年限均不得长于借款人法定离退休时间后的5年。

潍坊公积金贷款利率

2014年潍坊公积金贷款利率

目前最新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5年期(含)以内4%,5年期以上利率4.5%。首套房贷款按基准利率执行,二套房贷款利率会基准上浮10%。

以最新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50万元公积金贷款20年,等额本息还款,每月月供为3163.25元,利息总额为259179.25元。

潍坊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

一次性还款法

是用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余额的办法。

按月还款法

是每月直接从委托人公积金账户中提取存款余额,用于归还当月贷款本息的办法。

注:借款人应根据自己公积金账户资金余额和贷款具体情况选择合理的还贷方式。

潍坊公积金贷款还款手续

1、每月1-20日到贷款银行用现金偿还贷款本息;

2、委托贷款银行代扣偿还。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还款协议书》,并办理个人还款储蓄卡。借款人可以一次预存多个月份的还款金额,也可以在每月20日以前就近在银行储蓄所存入足额的还款金额,由银行直接从借款人储蓄帐户中扣划应还贷款本息。

注:借款人可以提前一次性偿还全部贷款本息,也可以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金。

潍坊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手续

1、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息,贷款银行将按照贷款实际占用的天数重新核定借款人剩余部分的贷款本息。

2、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息,贷款银行按剩余的贷款本金重新计算借款人的月还款金额或贷款期限。

潍坊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本市居民常住户口或其他有效居住身份证件;

2、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所有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不足半年的需补缴二年公积金;

3、购买的自住住房符合国家和省、市房贷政策(同时需满足第二部分的要求);

4、所购房首付款达到国家房贷政策规定的比例;

5、有按期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稳定的收入来源,信誉良好;

6、有合法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购房协议;

7、借款人必须是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购房协议中约定的产权人;

8、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9、法律法规和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潍坊限制公积金贷款条件

公积金贷款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限制公积金贷款购房政策。个人、家庭购买第三套住房、非住宅和别墅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受理。

以上是潍坊公积金贷款年限和贷款利率的相关信息,如果还有其他不明白的地方,请关注网潍坊住房公积金专题。

郑州公积金贷款年限是多少


郑州公积金贷款年限是多少?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那么郑州公积金贷款年限呢?小编整理了郑州公积金贷款年限的资料。

郑州公积金贷款年限:

(1)、购买商品房时(含经济适用房)最长不超过30年;

(2)、购买二手房时贷款年限加房龄应不超过30年;

(3)、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可延长5年)。

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1)购买家庭首套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房产为期房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70%;所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60%。

(2)家庭已有一套住房(包括借款人及配偶拥有所有权且为买受人的房产,下同),再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含存量房、转按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40%;暂不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

(3)转按揭贷款额度按不超过原购房总价的70%及房产评估总价的60%,且不超过商业贷款本金余额限定;

(4)借款人单方在郑州市级缴存公积金的,单笔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30万元,夫妻双方均在郑州市级缴存公积金的,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40万元。上街分中心、县(市)管理部最高贷款限额为30万元。

(5)借款人的具体贷款额度依上述条件结合借款人的年龄、家庭收入认定。

郑州公积金贷款年限其他注意事项

1、在省内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郑州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须缴至申请前一个月。

2、贷款申请人的配偶在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住房公积金或其所在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须提供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本人未贷款证明或其单位出具的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证明。

3、贷款申请人婚姻状况为离异的,应提供离婚证。由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的,提供“民事调解书”或“民事判决书”。并提供原配偶的身份证号码或相关证明(原结婚证或原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4、单位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及政府列入旧城改造计划的住房改造项目,在所建房屋主体封顶后,可以受理购房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但贷款申请人所在单位必须为贷款申请人向担保公司提供阶段性担保或以贷款申请人提供的其他房产作为抵押。

5、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注明是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的,成套及非成套住宅均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郑州公积金贷款年限是多少?以上就是详细介绍了,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国家调整利率时,已放款的当年不调整利率,于次年1月1日起执行最新利率。已签订贷款合同未放款的,放款时直接执行最新利率。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特殊行业缴存职工的贷款利率同时按合同约定规则调整。

宁波公积金贷款利息介绍


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并随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而调整。在执行国家差别化信贷政策时,按差别化贷款利率执行。现行利率自2012年6月8日起,期限1至5年的,年利率为4.2%;期限6至30年的,年利率为4.7%,宁波公积金贷款利息介绍具体如下。

一、宁波公积金贷款利息额度

在最高贷款额度及可贷额度以内,公积金中心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借款人的具体贷款额度。

1、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户。

2、可贷额度=缴存基数×40%×12个月×贷款(计算)期限。

(1)贷款额度测算时,借款人离法定退休年龄不到30年的,可适当放宽贷款计算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同时须符合贷款期限的规定;

(2)借款人及参与计算贷款额度人员,应分别按各自公积金贷款额度测算,最后合并计算贷款额度;

(3)共同借款人(仅限于配偶、父母、子女)贷款额度测算时,贷款期限超过主借款人贷款期限的,按主借款人贷款期限;低于主借款人贷款期限的,按共同借款人实际贷款期限;

(4)共同借款人本市行政区域以内缴存住房公积金,在贷款额度测算时,可合并计算。

(5)借款人以共有产权房屋申请贷款时,共有产权人是未满18周岁子女的,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所拥有的产权份额。

共有产权的份额按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内容为准;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按商品房买卖合同上记载的内容为准。共有产权份额没有明确的,按共同共有。

3、住房公积金贷款成数,首套房商品房不高于总房款的70%,二手房不高于总房款的60%,第二套房统一不高于总房款的40%。

4、借款人每月偿还贷款本息金额,最高不能超过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60%,共同还款人可以合并计算还款金额。共同还款人如果没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按工资收入的50%测算还款金额。

5、借款人办理商业个贷时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限额与现行最高限额不一致的,按照就低原则。

6、商业个贷余额确定。以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原商业个贷余额扣除一期应还商业个贷本金后,取万元整数,不足部分及归还商业个贷所需利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时,由借款人自筹资金同时予以结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直接归还原商业个贷余额的,贷款资金不得超过贷款发放时商业个贷实际余额。

二、宁波公积金贷款利息期限

(一)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同时贷款期限均不超过土地剩余的国家规定使用年限。

(二)在规定的住房贷款期限内,贷款期限最长为借款人办理贷款时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作年限。

(三)在组合贷款中,商业性贷款期限与公积金贷款期限相同,且需同步发放贷款。

(四)商转公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原商业个贷剩余的贷款期限(取年整数,下同)。

三、宁波公积金贷款利息

购买首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购买第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执行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宁波公积金抵押贷款办理程序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个人以及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那么宁波公积金抵押贷款办理程序是怎样的呢?

一、宁波公积金抵押贷款申请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携带所需资料通过承办银行向公积金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并填写《贷款申请书》。

(一)借款人、配偶及房屋共有产权人(仅限于父母、子女)所需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

2、户口簿(非本市户口另提供居住证或暂住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借款人与共有产权人不是同一户口的,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

3、结婚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离异的,另须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工资收入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谈话笔录》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同意房产抵押及连带还款保证的承诺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个人信用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9、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二)根据下列不同的贷款种类,提供购买住房资料:

1、购买商品房的,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一份复印件,首付款收据原件及二份复印件。

2、通过房产中介购买二手房的,提供《存量房屋买卖中介合同》原件及一份复印件,首付款收据或售房人已收房款证明原件及二份复印件,过户后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契税证》等原件及各二份复印件。

3、买卖双方直接交易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地产转让合同,首付款凭证,过户后新的三证(买卖双方在过户前,持房地产转让合同、原三证先到银行申请登记,再办理三证过户手续)。

4、二手房交易资金实施托管的,贷款审批时,提供房屋登记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地产转让合同》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售房人预收首付房款证明原件及二份复印件,过户后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契税证》等原件及各二份复印件。

5、购房取得房产证后一年内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和《契税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

6、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提供《拆迁安置协议》、《拆迁房屋评估单》、《安置房屋评估单》和《差价结算单》原件及二份复印件。

7、申请商转公贷款的,提供商业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原商业个贷《借款合同》原件及二份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各二份复印件,《契税证》原件及二份复印件。

二、宁波公积金抵押贷款审批

对承办银行报送的借款人申请,公积金中心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批,10个工作日内未办完审批的,经公积金中心领导批准,可延长5个工作日,并由承办银行告知借款人。

三、宁波公积金抵押贷款合同签订

贷款申请经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借款人及其配偶和产权共有人与公积金中心、贷款银行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购买商品房的,开发商同时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

四、宁波公积金抵押贷款办理抵押

购买商品房的,借款合同签订后,房屋所在地已开始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的,借款人应当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购买二手房的,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人应当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五、宁波公积金抵押贷款发放

《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生效后,承办银行根据借款合同约定的放款条件发放贷款。贷款资金按下列方式划转:

(一)购买商品房申请贷款的,在办妥借款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借款合同贷款支付条款的约定,将贷款资金划入开发商在承办银行设立的账户。

(二)购买二手房、购房取得房产证后一年内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贷款的,在办妥借款手续并将《房屋他项权证》收押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贷款支付协议条款的约定,将贷款资金划入买卖双方或借款人在承办银行设立的账户。

(三)商转公贷款分为先结清后发放贷款和贷款直接归还借款人原商业个贷余额两种方式。

1、商转公贷款采用先结清后发放贷款方式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下列程序办理:

(1)借款人通过承办银行向公积金中心提出商转公贷款申请,并提供申请贷款所需资料。

(2)公积金中心对承办银行报送的借款人申请贷款资料进行审核,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向承办银行出具同意商转公贷款的审核意见书。审核意见书有效期为一个月。

(3)公积金中心与借款人、承办银行共同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

(4)借款人接到承办银行通知后,在约定日期前办妥贷款手续,结清商业个贷余额,撤销原商业个贷房屋抵押登记。

(5)借款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的抵押登记手续,授权承办银行代领并保管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他项权利证书》。

(6)承办银行收执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他项权利证书》3个工作日内,将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划至借款人在承办银行设立的指定账户。

2、商转公贷款采用贷款直接归还原商业个贷余额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1)借款人通过承办银行向公积金中心提出商转公贷款申请,并提供申请贷款所需资料。

(2)公积金中心对承办银行报送的借款人申请贷款资料进行审核,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向承办银行出具同意商转公贷款审核意见书。审核意见书有效期为一个月。

(3)公积金中心与借款人、承办银行共同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

(4)借款人接到承办银行通知后,在约定日期前办妥贷款手续。并与承办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抵押权转移登记手续,授权承办银行代领并保管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他项权利证书》。

(5)承办银行按照公积金中心审核意见书的要求,在收执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他项权利证书》后1个工作日内,根据借款人的委托,将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直接划入原商业个贷银行的还款账户,用于归还原商业个贷余额。

商转公贷款采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直接归还商业个贷余额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应当直接划入原商业个贷银行的账户,不得划入借款人的个人账户。

六、宁波公积金抵押贷款偿还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偿还方式包括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两种,由借款人在贷款申请时选择。具体还款方式:

贷款金额×月利率

1、等额本息月还款额=贷款金额×月利率+—------------——----————

(1+月利率)还款总月数-1

贷款本金

2、等额本金月还款额=—-——-—+(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月利率。

贷款月数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月偿还,借款人应在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前,在还款帐户中存入足额还款本息金额,由承办银行按月扣还。

(三)借款人需要提前还款,应提前向承办银行提出申请。提前还贷前应先归还当期的本金和利息,组合贷款提前部分还贷的,由借款人自主选择还贷品种。借款人提前部分还贷的,还款额应在万元以上,提前还贷后原贷款利率档次不变,剩余还款期限和月还款额重新计算确定,并签订借款补充合同。

七、宁波公积金抵押贷款结清

借款人全部结清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后,贷款银行归还《房屋他项权证》,出具结清凭证,借款人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合肥公积金贷款年限是多少


合肥市住建委昨天发布消息,宣布从即日起,合肥公积金贷款年限由目前的20年调整为30年。

合肥公积金贷款年限延长后,市民通过公积金贷款购房,贷款额度可增加。按照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可贷额度=缴存基数×40%×12个月×贷款期限。以一名职工公积金缴存基数5000元为例,原先最长贷款年限为20年,即只能贷48万元;贷款期调整至30年后,该职工可贷到72万元,较原先增长50%。

目前,合肥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80万元。合肥公积金贷款年限调整前,月缴存基数达到8334元者,方可贷足80万元;而调整后,月缴存基数达到5556元,就能贷足80万元。如此一来,市民就可以不贷或少贷商业性住房贷款,从而减少购房贷款利息支出、减轻购房负担。

另一方面,合肥公积金贷款年限延长,也可让借款人的月供压力减轻———按照公积金管理部门的测算,借款人每月还款额可较原先减少20%以上。

假设一合肥市民公积金贷款总额为80万元,以目前公积金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4.5%计算,20年期、等额本息还款,月供为5061.2元;而贷款期限调整为30年后,月供减至4053.48元,每个月能少还贷1000余元。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合肥公积金贷款年限延长后,利息支出会相应增加———上述例子中,利息总额要由41.5万元,升至65.9万元。

此外,按照规定,组合贷款商业部分贷款期限必须与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相一致。在此次合肥公积金贷款年限调整前,因为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一致———前者为30年、后者为20年,借款人在申请购房组合贷款时,只能选择20年的商业贷款,由此导致还款压力加大。公积金贷款年限经此次调整后,这一问题就不复存在了。

同样由于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最长期限相差10年的缘故,目前部分市民无法办理购房贷款“商转公”业务。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调整后,购房贷款“商转公”的障碍也将消除。

公积金新政一个核心其实就是一个字:“限”——限贷款次数(不能二次贷款)、限贷款门槛(户籍非户籍需分别连续缴存和累计缴存多少个月)、限贷款额度(全市每月10亿元)。贷款如此设限,相信大家的第一反应就是公积金没钱了。那么,合肥的公积金到底有多少钱?这些钱又用到了什么地方?合肥公积金贷款年限是多少?似乎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公积金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正常支付的前提下,可以购买国债或者委托金融机构进行保值、增值运营”。那么,到底有多少钱被拿去作了“保值增值运营”?又作了怎样的“保值增值运营”?或者还有没有用作其他用途?这些是很容易让人产生一些联想的。这一条同时规定“公积金用于保值、增值运营的比例,由市住房公积金领导机构决定”——公众显然没有决定权,但知情权总该有的吧!

无锡公积金贷款年限怎么规定


无锡公积金贷款年限怎么规定?单位在无锡市市区、锡山区、惠山区、江阴市、宜兴市之间跨区域变更经营场所的,单位应向原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办理单位公积金帐户转移申请,经原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同意后,单位方可在新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部门缴存住房公积金。但是无锡公积金贷款年限怎么规定?

无锡公积金贷款年限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当场办结,组合的商业性住房贷款按银行规定时限执行。

1.购买新建普通住房的,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首付之日起到合同载明的付清全部购房款之日止。对因特殊原因超过规定期限的,可从截止日起顺延三个月。

2.购买存量普通住房的,从签订《存量房买卖契约》和《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及开具《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存款凭证》之日起到房产登记机构颁发新《房屋所有权证》之日止。

无锡公积金贷款年限怎么规定?贷款额度核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种限额规定:

1.按住房总价确定的最高限额: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的新建住房和属保障性住房的,不超过80%;其他住房不超过70%。购买第二套普通住房的,不超过50%。

2.可贷额度最高限额:不超过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之和×10(倍),且贷款月还款额不超过其缴存住房公积金月工资基数之和的50%。其中,个人余额之和,不足1万元的,均按1万元计算。

3.单笔贷款最高限额:购买新建住房的,不超过50万元(其中,一人符合贷款条件的,不超过30万);购买存量住房的,不超过35万元(其中,一人符合贷款条件的,不超过21万)。

无锡公积金贷款年限怎么规定?无锡公积金贷款年限按申请人核定:

购买新建住房的,最长不超过30年,购买存量住房的,最长不超过20年。但均不得超出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

无锡公积金贷款年限相关问答:

一、无锡公积金贷款年限可否变更?

答:还贷年限需按贷款合同约定履行,不可以任意变更还贷年限。但您可以通过办理提前还款来偿还贷款本息。如果是在建行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可以办理余额冲贷业务,将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冲抵贷款,减少月还款额,减轻还款压力。

二、我的住房公积金缴纳在无锡,准备在外地购房,请问我可以在无锡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答:由于外地房产开发企业不能与无锡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揭协议,无锡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对于购买外地住房不能提供公积金住房贷款担保,故在外地买房在无锡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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