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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贴交强险标志将被处罚

2020-09-12
财险保险规划 保险车险规划与思路 车险保险基础知识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随着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交强险的重要性也被再一次的显著位置,同时国家交通部相应的配套措施也在随即确立。对于国家对车主购买交强险的强制性要求,不仅可以解决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不赔偿的问题,同时也保障了被保险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让车主可以无忧无虑的开车上路。

现实生活中,不少车主买了交强险,但却没及时粘贴保险标志。今后,无论是未粘贴标志还是未投保交强险都得注意了,因为有关部门已出台相关政策加大开展对机动车强制保险标志的集中检查力度。

对机动车实施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是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的有效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规定粘贴强制保险标志。

那么,不贴交强险标志会有何处罚呢?

据介绍,不同的情况将处以不同的罚款,随车携带交强险标志但未按规定粘贴的,将处以200元罚款并扣1分;没有携带保险标志的,交警将依法扣车,并处以200元罚款并扣1分;伪造、变造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保险标志的,不仅要扣车,处以伪造挪用标志的1800元罚款,而且还要对车主处以交强险基础保费的2倍,也就是2100元的罚款,总罚款就是3900元;保险凭证遗失仍然继续上路的,交警将扣留车辆,处以200元罚款并扣1分,直至补办标志后发还车辆;没有投保交强险的车辆,交管部门将不予验车。

交强险标志丢失怎么办呢?

已生效的交强险单证或交强险标志发生损毁或者遗失时,交强险单证或交强险标志所有人应向保险公司申请补办。保险公司在收到补办申请及报失认定证明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被保险人申请的审核,并补发相应的交强险单证或交强险标志。另外要提醒您的是,补办时必须携带保险单和身份证。

精选阅读

没有交强险怎么处罚?


随着我国私家车数量的日益增长,越来越多的私家车行驶到交通道路上,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日益增长。没有交强险怎么赔偿?为了保护交通事故中受到人身损害的当事人能够不贻误治疗时机,能够得到及时救助,我国设立了具有公益性质的交强险。购买交强险属于机动车上路的必备条件之一,是对机动车所有人的强制性义务。那没有交强险怎么处罚?

为了切实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等投保义务人钻法律空子,心存侥幸逃避应尽义务。我国对于不购买交强险的行为,制定了严格的处罚制度。

没有交强险怎么处罚?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没有购买交强险的,交警部门可以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扣留其机动车辆,通知相关投保人进行投保,并且按照投保的最低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用的2倍进行罚款。

从网上车险了解到,没有依照国家规定购买交强险的机动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必须由交强险的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如果投保的义务人和实际侵权人不是同一人,两者都需要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义务。超出交强险部分,事故双方再按事故责任划分赔偿比例。

没有交强险怎么处罚?根据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1)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2)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投保交强险有哪些注意事项?

[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2]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3]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标志,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的保险标志,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汽车交强险过期有什么处罚


交强险过期晚交有处罚么

交强险条例中明确规定,交强险为国家规定的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第二条指出在中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交强险。

投保交强险的有关规定

1、在中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投保交强险。

2、办理交强险后被保险人应在被保险车辆上放置保险标志。(合同签订时,保险公司给予被保险人保险标志、保险单)

3、合同解除前,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承担保险责任。

4、合同期满,投保人应当及时续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

5、合同期满交强险标志自动作废,若保险公司解除交强险合同的,收回保险单和保险标志,并书面通知机动车管理部门

处罚措施

1、若查出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扣留机动车,并通知其投保,处罚其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后依照规定补办交强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2、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交管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交强险晚交会有处罚么

交强险到期,车主在一段时间后续保不会有处罚。但是,若在未续保的这段时间内行驶被交管部门查出交强险已过期,当场扣留机动车,并处罚其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补齐手续后退还其车辆。若此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

监管措施

保监会依法对各保险公司的交强险业务实施监督管理。交警及机动车管理单位依法对机动车办理交强险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管理部门不得予以登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予以检验。

按照我国交通法规定,车主不投保交强险被查出后,将按保费双倍罚款,补上交强险,并扣留车辆。交警对刘畅的处罚合法合情合理。现在的车主因为工作忙,忘记交强险日期的人不在少数,主动联系保险公司要求续保的就更少了。

由于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因此一旦交强险到期没续费,发生事故车主还会面临巨额赔偿。

保险什么时候保都可以,但没保险不可以年检,再保险无需什么特别的手续,带好行驶证、身份证复印件提供车牌号就可以了。跟正常保是一样的。

交强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不交交强险,除了不能通过年检,还可能被行政处罚。根据《交强险条例》,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依照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按规定,交强险只能一年一保

此外,由于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因此一旦交强险到期没续费,发生事故车主还会面临巨额赔偿。

延伸

不买交强险或交强险过期,赔偿11万元以内得自己掏。平安保险公司河南分公司法律顾问常海霞说,交强险是国家强制险种,是为了保护事故中的受害者,但由于其保险金额太低,所以很多人补投第三者责任险。

但在第三者责任险合同中,保险公司都会约定,不承担交强险范围内的赔偿责任。因此,如果交强险到期没续费,发生事故车主还会面临巨额赔偿。

比如,在车祸中致人死亡,赔偿金可能会高达二三十万元,第三者责任险只承担11万元(交强险最高赔偿限额)以上的赔偿部分。如果车主的交强险过期了,这11万元则需由车主自掏腰包。而且,车辆交强险过期,也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

郑州市交警一大队孟繁勇说,车主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由交警部门扣留车辆,在车主依照规定投保后,处以最低投保限额的2倍罚款。

交强险过期处罚严重 车主应及时续保


交强险是通过国家法规强制车主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以提高三责险的投保面,交强险具有一般责任保险所没有的强制性。这种强制性不仅体现在强制投保上,也体现在强制承保上。如果你的交强险过期,建议不要开车上路,尽快找保险公司续保,因为交强险过期处罚是很严重的。

开了几年车的李先生,最近因为生意特别繁忙,没有时间去关注交强险是否过期,刚好有一天在路上碰到交警盘查,李先生主动承认错误。最终,因其认错态度较好而被处以交强险2倍的罚款。

这个处罚还是很合理的。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保险费的2倍罚款。

为了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筹集交通事故救助基金资金,从2010年3月31日起在路面执勤、事故处理、车辆管理工作中加大查缉力度,对不按规定投保交强险的违法车辆,发现一辆,查处一辆。对于查扣的不按规定投保交强险的违法车辆,一律扣留,并予以交强险过期处罚,待当事人按规定投保交强险并接受处罚后方可放行车辆。并在录入交通违法管理系统时,将罚款额填写为最低责任限额保险费的二倍罚款,罚款将按照相关规定纳入专项管理基金。

除了罚款之外,一旦放生事故,交强险过期要承担全责。张大名是位握了30年方向盘的老驾驶员。由于爱车处在交强险到期还未续上的“空当期”,老张想着先去办个事再立马去续保。结果就在这个节点上,老张出了一起交通事故,并被伤者告上法庭。虽然交警认定他是次要责任,法院也承认交警的这个认定没问题,但在具体赔偿上,却要按照老韩全责来算。

听上去,张大名好像很亏很冤枉。但因为老张的车辆“在事故发生时已过期,没有及时续保”,保险公司不会为这起事故承担任何责任。而法官做出的判定由老张来赔偿,赔偿的具体额度则按交强险相应的限额范围来赔,这也是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

老韩在实际次要责任的情况下赔了个全责,对开车的人来说都是个教训。不但车险投保很关键,续保同样很关键。如果你的交强险过期,建议不要开车上路,尽快找保险公司续保。

交强险过期了未补交 处罚很严重


很多老车主对交强险并不陌生,交强险是通过国家法规强制车主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以提高三责险的投保面,交强险具有一般责任保险所没有的强制性。这种强制性不仅体现在强制投保上,也体现在强制承保上。如果车主的交强险过期,建议不要开车上路,尽快找保险公司续保,不然就会成为“裸车”,给有车生活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2月28日上午,常熟市发生了这样一件事,交巡警大队东南中队民警在昆承湖穿湖大堤常沙线路口值勤,发现安徽籍驾驶人朱某某无法出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

3月7日下午,朱某某到中队窗口接受处理,并出具了缴纳1665元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生效时间为2013年3月1日0时。询问中,民警获悉他之前的交强险有效期限到2013年2月26日,到车辆扣留时刚刚过期了两天。朱本人也承认自己是知道保险过期了,也打算着要去续缴交强险,却因为有事被耽搁了下来,又因为自己的一时疏忽,将过期了二天的车辆开上了路。

现朱某某因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违法行为依法被处二倍罚款,缴纳了3330元,又因机动车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违法行为被处罚款200元,合并处罚款3530元。

看到这里,可能有的人会认为这样的处罚是不是有点重了,其实不然,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交强险到期,车主在一段时间后续保不会有处罚。但是,若在未续保的这段时间内行驶被交管部门查出交强险已过期,当场扣留机动车,并处罚其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补齐手续后退还其车辆。若此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因此,交警对朱某某的处罚是有法可依的,并不重。

小贴士:若查出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扣留机动车,并通知其投保,处罚其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后依照规定补办交强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交管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新车保险交强险过期怎么办 有何处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为中国大陆官方因应《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行推出的针对机动车的车辆险种,于2006年7月1日正式施行,根据配套措施的最终确立,于2007年7月1日正式普遍推行。

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属于责任保险的一种。

交强险十分重要,但是由于工作忙碌或者粗心,一部分车主在交强险到期后未能及时续保,因此蒙受损失,造成许多不必要的麻烦。接下来,我们来看一看交强险容易给车主带来什么样的麻烦。

交强险过期处罚重

唐山车主李先生前几天驾车出门被交警拦住,交警检查后说他的车辆交强险已经过期两个月,所以要承担交强险过期处罚:扣留他的车,并要求他交纳交强险和罚款后才能取车。他有疑问:交警这种做法有依据吗?

唐山交警对李先生作出交强险过期处罚的做法是正确的,有法可依的。交强险2006年7月1日起在全国实行的,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保险费的2倍罚款。

交强险过期自己赔

张大名是位握了30年方向盘的老驾驶员。由于爱车处在交强险到期还未续上的“空当期”,老张想着先去办个事再立马去续保。结果就在这个节点上,老张出了一起交通事故,并被伤者告上法庭。虽然交警认定他是次要责任,法院也承认交警的这个认定没问题,但在具体赔偿上,却要按照老韩全责来算。

由此可见,交强险过期一定要及时续保,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温馨提示:不论什么原因,只要是过期的交强险,就是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就要按照法律规定对车主进行交强险过期处罚。所以,车主应留意交强险有效期限,及时投保,避免因为交强险过期造成事故赔偿方面的损失和交通违法处罚。

北京医保中心规定:医保挂钩医生 违规将被处罚


针对医师开具大处方,违规开药的行为,经过朝阳区的试点运行,现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472名医生在协议上签名,对医保医师进行协议管理,明年本市将全面推行“医保医师协议制”,但具体形式待定。

事发医师被开除

3月28日,因老伴儿有腰酸腿疼的毛病,家住丰台区的马大爷陪着老伴儿到丰台区赵公口社区卫生服务站去开药,医生劝他用“伤湿定痛贴”,并表示效果很好。可是去结账时,马大爷发现,医保处方和药费的收据上都没有“伤湿定痛贴”的名字,医院把开出的三盒药物折合成180元钱,写的是刮痧和颈椎治疗的名目。目前,医保部门已责成赵公口社区卫生服务站写出书面检查,制定整改措施,同时追究责任医师的责任,杜绝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市医保中心表示,丰台区铁营街道赵公口社区卫生服务站违反医保规定,将医保不予报销的药品调换成可报销的项目,违规行为给医保基金造成损失,并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根据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决定对该社区站及医师作出处理。

丰台区铁营街道赵公口社区卫生服务站被给予黄牌警告,追回违规金额,并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通报,违规行为记入全市医保诚信系统,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当事医师朱某作为“医疗保险不信任的医师”,被记入医保医师诚信系统,自通知决定发布之日起三年内,无论这名医生到哪家定点医疗机构任职,他所开具的处方都不能报销。

据悉,目前,当事医师已被开除。

朝阳区试点运行医保医师管理制度

去年4月,朝阳区率先开始试行医保服务医师管理制度,即建立医保医师库,对执业医师的执业资质、诊疗行为和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监督管理。当入库医师发生开具“大处方”、违规开药的,先行通知医院。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年内不再支付其开具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这意味着,违规医师将失去为参保人员看病的权利。

具体到对医保服务医师的监管方法,朝阳区采取了类似驾驶员管理的积分制。违规扣分按协议年度累计,每年一次清零。若累计扣分达12分,给予黄牌警告一次,黄牌警告无限期累计并记入医保服务医师诚信档案。黄牌警告一次,暂停该医师在朝阳区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资格六个月,其间所涉及的医保费用不予支付;黄牌警告两次,暂停该医师在朝阳区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资格两年,其间所涉及的医保费用不予支付;黄牌警告三次,永久取消该医师在朝阳区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资格。目前,朝阳区已有20余名医师被黄牌警告,暂停了医保服务资格。

朝阳区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试行一年多来,该区内医师医保责任意识不断增强,诊疗行为日趋规范,医保基金的不合理增长得到了有效控制。今年10月与去年4月相比,全区违规拒付金额从39.63万降至7.25万,同比下降81.68%;医生违规人次从7486次降至1141次,同比下降84.76%。

昨天朝阳区医保中心与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签约后,该院成为朝阳区第358个试行医保服务医师管理的定点医疗机构。这意味着,该区医保服务医师管理范围已基本覆盖全区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医师总人数达10159人。

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除朝阳区外,本市东城、通州、大兴、昌平等9区县也开展了医保服务医师制,所提出的管理办法并不相同,有的实施扣分制,有的出台考核办法。明年,本市将在此基础上出台统一的管理办法,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该制度。

明年北京全面推行医保医师管理制,医保管理直接挂钩医生

新京报讯(记者温薷)明年,北京将全面推行医保服务医师管理制,即医保管理直接同医师挂钩。若医生严重违反医保规定,可被暂停医保服务资格,其间该医生开具的处方医保基金不予支付。截至昨日,朝阳区已在各定点医疗机构推广这种管理模式。

朝阳区医生试行12分制

昨日,朝阳区医保管理中心同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472名医生签署《朝阳区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医师管理医师服务协议》。该区除朝阳医院等医保总额预付制试点医院外,358家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均已实行“医保医师管理制度”。

据悉,目前朝阳区各医疗机构已有10159名医师签约医保服务协议。医生将像驾驶员一样,每年个人总分为12分,出现违规行为将被扣分。

如果一年内累计扣分达12分,医生将会“吃黄牌”,并暂停其在朝阳区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资格6个月,其间该医生所涉及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医生第二次“吃黄牌”将暂停2年服务资格;第三次将永久取消在朝阳区定点医院的医保服务资格。

9区县已试点医保医师管理制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主任王明山昨日表示,医保管理延伸至“医师”,是为了提高医疗管理水平。

他介绍,目前,除朝阳外,北京还有东城等9区县已试点医保医师管理制度。明年,该制度将在全市全面实施。不过,是否将会推广朝阳区的“12分制”,目前还在商定中。

【“12分制”部分违规行为扣罚标准】

2分同一日院内重复开药或重复检查

3分出院带药超出规定量

4分治疗和收费项目及数量不一致

6分自费药比例长期较高

12分办理虚假住院

交强险 交强险免除责任 交强险赔付


2010年3月18日曹某将自己所有的两轮皖H号摩托车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保险期限自2010年3月19日0时起至2011年3月18日24时止。2011年3月12日,曹某驾驶该车与陶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陶某受伤。2011年3月21日,曹某取得摩托车驾驶资格。

陶某住院治疗终结后,因就赔偿问题未与曹某达成一致,遂将曹某、保险公司诉至法院。经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垫付陶某各项损失共计15596.46元。

该保险公司履行上述判决确定的义务后,向法院起诉曹某,要求其支付垫付赔款。法院予以支持,判决被告曹某向原告某保险公司支付15596.46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对于交强险,相信大家都不陌生。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与商业三责险为有效控制风险、减少损失而规定责任免除事项和免赔率(额)不同,我国的交强险为确保事故受害人能够得到保障,仅设定了极少的责任免除事项,同时也没有任何的免赔率和免赔额,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风险。只要充分认识这几项责任免除事项,就不难理解为何本案中保险公司理赔后又向被保险人追偿。

交强险中最易被误解的一类除外责任是保险公司先垫付后追偿的除外责任。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垫付的意义在于及时填补受害人的损失,追偿的意义在于打击违法行为。

本案中,法院的第一个判决要求保险公司垫付赔款,并且垫付的不只是“抢救费用”,而是“在交强险范围内垫付陶某各项损失”,这在司法实践中并不鲜见,由抢救费用扩大至全部人身损害费用甚至全部损失费用,目的是最大限度维护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权益,体现交强险保护交通事故中弱势群体的立法宗旨。而第二个判决支持保险公司行使追偿权,且追偿金额也相应扩大至先行赔付的损失费用,致害人终须承担其侵权行为的责任,不因车辆保险的存在而得以免除,体现了对无证驾驶等严重违反交通安全规则行为的惩戒。

此外,还有一些情形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主要指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损失;机动车上财产的损失;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以及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在实际生活中,被保险人往往关注保险责任、赔偿标准,却常常忽略免责条款,这种主观上的忽略极易为日后的理赔埋下争执的种子。因此,除了对交强险的保险责任等要有充分的认识,对交强险的责任免除也应有足够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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