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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退保能全部退回所交的保费吗?

2020-09-09
保险规划能传承吗 万能保险的基础知识 保险保费规划

在犹豫期后退保,保险公司需要扣除保单所产生的各种管理费用(初始费用),因此退保时退保金会低于所交保费;而且保单生效后退保时间越早,所退费用越少。一般退还的为保单的现金价值。所谓保单现金价值又称“解约退还金”或“退保价值”,是指带有储蓄性质的人身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

当被保险人于保险有效期内因故要求解约或退保时,保险人按规定,将提存的责任准备金减去解约扣除后的余额退还给被保险人,这部分余额即解约金,亦即退保时保单所具有的现金价值。如果一定要列出它的计算过程,那么可以简化地给出一个公式:保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已缴纳的保费-保险公司的管理费用开支在该保单上分摊的金额-保险公司因为该保单向推销人员支付的佣金-保险公司已经承担该保单保险责任所需要的纯保费+剩余保费所生利息。现金价值在制定保单时已经由精算师计算好,且经保监会备案审批的。现金价值表一般都会附在保单中,可以根据现金价值表进行计算。因此,一旦购买了保险,拥有了保障,不到万不得已最好不要放弃保障。否则,经济上将会蒙受一定的损失。

投保后急需用钱,但是又不想退保,应该怎么办呢?青岛市保险行业协会相关人士介绍说,这种情况下,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保单质押贷款。保单质押贷款是投保人把所持有的保单直接抵押给保险公司,按照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获得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申请保单质押贷款时注意,不是所有的保单都可以进行保单质押贷款的,只有投保的保单具有现金价值,才可以办理保单质押贷款,而医疗费用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以及财产保险都不能质押;而且贷款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还款时需要交纳贷款利息。如果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当贷款本息积累到退保现金价值时,保险公司有权终止保险合同效力。

扩展阅读

保险知识,部分失能可以保费豁免吗


2007年,张先生为6岁的儿子投保某寿险公司的少儿教育金保险,缴费至儿子16周岁,并附加保费豁免条款。今年2月,张先生因糖尿病住院治疗,后经劳动部门鉴定为部分失能,经济收入大幅缩水之余,原先每年少儿险保费的支出也成为张先生一家的额外负担。

焦虑中,张先生想到了当初投保时附加的保费豁免条款。根据张先生的理解,自己都已经丧失工作能力了,没有持续缴费的经济基础,保费豁免的条款应该可以派上用场。但出乎张先生意料的是,保险公司给予的解释却和张先生所想的完全不同。

根据张先生投保的少儿险附加保费豁免条款显示:“在分期缴付主险合同保险费期间,如投保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致身故、全残或失能,自下一个缴费日起,可申请免缴被保险人16周岁以前应缴的各期保险费,主险合同继续有效。”由于张先生的失能是“重大疾病”而不是条款约定的“意外”导致,保费豁免条款无法生效。

保费豁免最早出现在少儿险中,当作为投保人的家长遭遇不幸丧失工作能力时,没有经济收入的孩子仍可继续获得保险的庇护。近年来,保费豁免作为一种宣传卖点,也开始频频附加于不少养老险、终身险、两全险。太平洋人寿上海分公司客服负责人冯嘉亮介绍,保费豁免等于是为保单本身再加了一份保险,但值得注意的是,首先保费豁免不是“免费午餐”,其次保费豁免是有限制的,不同险种有不同的规定。

据悉,保费豁免通常以3种形式出现:一种是作为单独的附加险,可以附加在多种主险之上;第二种是作为附加险与特定主险相捆绑,其豁免利益有更加明确的针对性;还有一种是直接在保险合同中以条款形式出现。

事实上,不论是以直接条款形式出现还是作为附加险形式,客户都需要为保费豁免额外支付费用。以上述张先生投保的少儿险为例,年缴保费2000多元,若要增加保费豁免功能,则需每年再多缴纳25元左右。

对于消费者而言,增加保费豁免功能固然是个不错的选择,但也需分清具体豁免的条件限制。冯嘉亮介绍,除了身故因素必然可以获得保费豁免外,其余则必须是“丧失工作能力”,目前各家公司险种的限定差别在于造成“丧失工作能力”的诱因,有的规定必须是“意外伤害导致”,如上述张先生投保的险种,有的规定必须是“重疾导致”,有的兼而有之,但这样的保费豁免费率偏高。

泰康人寿上海分公司培训部高级讲师张艳萍表示,保费豁免的保障利益就是免缴保费,因此一般豁免要附加在保费比较贵、将来能返还的产品后面比较有利,其最好的搭配应该是养老险、子女教育金储蓄保险。而对于一般消费型的意外险、医疗险,本身保费就很低廉,达到豁免要求时,往往也已经达到合同理赔的标准,或者理赔后保险公司不会再续保,这时对其增加豁免保障意义不大。

保险知识,退保如何避免损失保费


2002年,刚工作不久的张先生在银行购买了一份寿险,每年保费3000多元,缴费20年。随着牛市的来临,张先生萌生了投资的念头,于是想要办理退保。但是咨询后,面对保险公司给出的退保将损失保费的结果,张先生陷入了两难。有没有一个折中的方法呢?减额缴清不失为张先生的一个好选择。减额缴清,简单说来就是根据保单具有的现金价值,作为一次性缴纳的保费,购买同类保险,保额降低。比如张先生共缴了5年的保费,这些保费5年来所折算成的现金价值,作为趸缴保费,平均分配到20年,得出一个新的保额,即完成了减额缴清。减额缴清后,原来合同中的预定利率、保险责任、除外责任等都不会发生变化,惟一不同的就是保额减少了。并且以后也不用再缴保费。作为投保人的一项权利,需要办理减额缴清时,投保人只要向保险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且连同保单一起交给保险公司就可以了。需要注意的是,减额缴清要在续期保费宽限期期满之前,即缴费日后的两个月内完成;并且减额后的保额不能低于保险公司规定的最低承保金额。另外,减额缴清后不能再恢复原契约

保费,退保如何避免损失保费


2002年,刚工作不久的张先生在银行购买了一份寿险,每年保费3000多元,缴费20年。随着牛市的来临,张先生萌生了投讓嵞念头,于是想要办理退保。但是咨询后,面对保险公司給出的退保将损失保费的结果,张先生陷入了两难。有沒有一个折中的方法呢?减额缴清不失为张先生的一个好选择。减额缴清,简单说来就是根据保单具有的现金价值,作为一次性缴纳的保费,购买同类保险,保额降低。比如张先生共缴了5年的保费,这些保费5年来所折算成的现金价值,作为趸缴保费,平均分配到20年,得出一个新的保额,即完成了减额缴清。减额缴清后,原来合同中的预定利率、保险责任、除外责任等都不会发生变化,惟一不同的就是保额减少了。并且以后也不用再缴保费。

作为投保人的一项权利,需要办理减额缴清时,投保人只要向保险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且连同保单一起交給保险公司就可以了。需要注意的是,减额缴清要在续期保费宽限期期满之前,即缴费日后的两个月内完成;并且减额后的保额不能低于保险公司规定的最低承保金额。另外,减额缴清后不能再恢复原契约。

保险公司,出险日期若在续费之前 可退回续期保费


若被保险人的出险日期在该保单的缴费日前,且保险合同因客户此次出险情况而终止,则客户无需继续缴纳保费,对于客户已缴纳的下一年度保险费,保险公司应予以退还。

佛山市民陈某近期经历了一次让他颇感意外的理赔体验。原本只是申请重大疾病理赔,却在拿到某人寿保险公司支付的10万元重大疾病全额理赔金和千元红利外,还意外收到了保险公司退还自己在当年度缴纳的3220元保费。难道保险公司不仅要支付理赔金,还应该退还保费?

为什么在支付理赔金的同时,保险公司还退还了陈某最近缴纳的保险费呢?据某人寿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分析,在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中有一条明确规定:“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本合同内所界定的重大疾病中的任何一种重大疾病,经本公司查核属实确在本合同责任范围内,本公司给付等值于保险金额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本公司对本合同应承担的一切责任宣告终止。”因陈某在确诊后近半年才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公司此前已根据自动转账协议扣缴了该客户下一期保险费。而按照合同约定,陈某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在重大疾病确诊的当日即已终止,陈某无需继续缴纳保费。因此,某人寿保险公司依据规定主动退还了已扣缴的3320元续期保费。

专家指出,保险合同的责任履行以被保险人的出险日期为准,与客户申请理赔或获得保险公司赔付的日期无关。若被保险人的出险日期在该保单的缴费日前,且保险合同因客户此次出险情况而终止,则客户无需继续缴纳保费,对于客户已缴纳的下一年度保险费,保险公司应予以退还。此外,专家还提醒,若保险事故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则客户在2年或5年内都可申请理赔。

保险知识汇总,未续缴保费是否自动退保?


案例:王先生两年前投保了几份寿险,其中有1份年金保险。去年他决定放弃这张年金保险保单。9月份保单到期应续缴保费之时,他没有继续交费,认为这样就意味着保单自动终止。不久保险公司给王先生寄来了保费催缴通知书。由于事务繁忙,王先生拖到保单过期快3个月,才以书面形式提交了退保申请。办理过程中,王先生得知,根据保单上自动垫缴保费的约定,这份年金保险的现金价值已经扣除700多元,作为这3个月以来的保费。王先生有些困惑,他来信询问,保单的两个月宽限期是否也要收取保费?保险公司用现金价值垫付保费,为何他没有及时拿到发票收据。

点评:王先生对退保的手续不够了解,因此他采取了消极的不续缴保费的方式,而不是及时主动地提出退保。

针对投保人在缴费时期可能有现金紧张,一时难以筹集保费的情况,目前各家保险公司都设定了60天的缴费宽限期。在宽限期内,保单依旧有效。如果投保人不幸遭遇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或患病住院等,保险公司也会给予相应的赔付金。由此可见,宽限期内若投保人没有提出退保,保单将依旧生效,因此这段期间也需收取相应的保费。

若决定不再续保某份保单,建议投保人及时主动办理退保手续,将保费更有效地投入到调整后的保障计划中。此外,王先生购买保险时,在“保险费过期未付的选择”处,选择了“以现金价值自动垫缴保险费”。“自动垫缴”方式是为了避免投保人忘记及时交费、防止保单失效的一种便利服务。不过在这个过程中,用以垫缴的现金价值是默认作保险公司“借款”给投保人、再代替投保人缴纳保费的过程,类似于常说的保单贷款功能。

因此现金价值垫缴保费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缴付保费,只有在王先生作出最终决定,是退保还是续缴保费之时,才能结算垫缴的保费及相应利息,并开具正式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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