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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南京中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 对交通事故医保垫付医疗费问题作出解答

2020-09-07
保险费如何规划 对未来保险的规划 自己对自己的保险规划

交通事故受害人已经通过医保垫付了医疗费,现实中又有明确的侵权人可承担赔偿责任,此时法院如何处理?昨天,南京市中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对此做了专门解答。

出借机动车时,机动车所有人有哪些管理责任?如果管理不到位会承担怎样的后果?南京市中院民一庭崔民审判长介绍,无论是通过何种合法方式将车辆交由他人使用,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必须要尽到高度的注意义务,要审查使用人是否有合法驾驶车辆资质,是否明显存在饮酒、吸毒或者患有不能驾驶车辆的疾病等影响安全驾驶的情形。车辆长期借用人或使用人多次出现涉及安全驾驶问题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怠于提醒、教育的,也要承担责任。

南京市中院民一庭胡庆东表示,交通事故受害人已经通过医保垫付了医疗费的,如果有明确的侵权人,这笔医疗费应由侵权人承担。我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也就是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延伸阅读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私了”保险会赔吗


现在,买车的人越来越多了,我国也是交通事故的高发国家,一般情况下只要事故情况不算特别严重的,事故双方都会比较倾向于“私了”。那么,当事人在“私了”的时候要注意什么?需要怎样做?

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驾驶员应主动出示驾驶证,对事故事实以及成因无争议的,填写《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中“事故事实”以上部分,记录下事故的时间、地点、双方当事人姓名及联系方法、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等重要信息,并共同签名,双方各一份。此后即可撤离现场,将事故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自行协商赔偿事宜。

当事人就损害赔偿达成协议的,把上述协议书中的“赔偿协议”填完,然后办理赔偿事宜。当事人如果对事实部分没有异议,但对损害赔偿无法达成协议的,可就争议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私了”后保险还赔吗?

对法规允许“私了”的交通事故,双方填写自行解决协议书,该协议可以视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书、调解书,可作为交通事故车辆的保险索赔证明。但是,对于不属于法规允许“私了”范围的交通事故进行“私了”的,双方的“私了”协议不能作为索赔的依据。

什么情况可以“私了”?

不涉及人员伤亡的,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事故,双方车主都有齐备的证件和愿意协商解决的态度。只有同时具备以上几种条件,交通事故才能“私了”。

什么情况不能“私了”?

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3、机动车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4、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5、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6、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7、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8、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医疗费,医保并轨,市内住院的参保居民,可现场结报医疗费


山东省东营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的广饶县稻庄镇农民聂明礼,在办理出院手续时发现,这次看病共花费7094.97元,可报销4612.6元;而元旦前的那次住院,他花了7500多元,新农合报销2500多元,个人掏了近5000元。

记者从聂明礼的报销单上看到,医疗费起付线金额为300元,比原来降低200元,“不予补偿报销的项目”一栏,今年较去年大幅减少,不予报销的费用不到去年的一成,整个报销比例大约提高了20个百分点。

“全市统筹,一个平台结算,市内医院不存在‘异地’,越来越多的病人选择就近就医。”东营区人民医院医保办主任李秀菊表示,实行医保并轨后,在市内住院的参保居民,可现场结报医疗费;若转外就医,也只需去所在乡镇卫生院或社保经办机构交一次材料,统一审核通过后就可报销,最大限度地免除了外出就医的奔波之苦。

今年1月1日起,东营市在全省率先统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行“并轨”,统一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全省实现城乡医疗保险“一碗水端平”提供了“东营样本”。

“东营模式最大特点就是‘归口管理’,这为医保改革提供了很好的组织保障。”山东大学卫生政策与管理研究中心教授王健认为,在统一的医保“大盘子”下,按“人”的标准而不是按户籍和城乡的标准去划分,确保了医保的平等化。营的新医保不再区分参保人员是农民还是市民,医保待遇只与缴费档次挂钩。参保人员缴费标准设两个档,即“一制两档”:一档每人每年80元,二档每人每年120元,参保人员可以自由选择缴费标准,70岁以上的老人,不用缴纳医保费就可直接享受二档医保待遇

社保医保,交通事故引起的医疗费用,社保医保不报销!你知道吗?


最近,有朋友询问小编:是不是交通事故造成的受伤,社保不赔啊?前段时间自己被车碰伤了,虽然是小伤,但也在医院小住了几天院,用医保卡报销的时候,给我说不能报销?是不是都不报销?这是怎么回事啊?

其实,关于用户的这个问题,涉及的便是社保医保的报销范围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有些地区的社保局政策直接规定了: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医疗事故等按规定由第三方支付的。

简单说,交通事故已明确属于他方责任的,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社保医保不给予报销,待找不到第三方或无法确定第三方的情况,社保医保可以先行支付,待之后可以向第三方追偿。

而在实际的交通事故赔偿过程中,需要受害方找第三方赔偿,社保医保不给予报销。但是如果交通事故自己全部责任,因自己过错产生伤害所导致的医疗费用,社保医保就必须报销医疗费用。

所以,有以下交通事故情形医保是给予报销的:

1.己方责任(含全部、部分责任);

2.非违反交通规则的意外受伤(如突发疾病合并交通意外、因交通原因但又非责任人所为的);

3.经公安交警部门事故处理而无法认定责任人的;

4.因肇事方逃匿,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三个月之内均无法找到当事人,使被害方无法获得赔偿的;

5.由法院出具证明材料,经法院判决赔偿强制执行的肇事方,确因无经济能力赔偿,使被保险人无法获得医疗赔偿的;

6.交通事故处理后首次治疗终结,再次住院治疗的。

由此可见,如果交通事故责任主要在于第三人,医疗费用应当由第三人负担,一般医保不予报销,但各地的具体实施还是略有差异,仍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社保医保为什么要设有这么一个规定呢?

原因在于社保医保属于费用补偿型社会保险,也就是只能补偿你的医疗费用,却不能为你赚钱,只要你从别处拿到医疗费用赔偿,社保医保就不会再给你报销,也就是不能拿到重复赔偿的!

所以,大家明白了吗?

PS:关于保险的重复理赔问题,更多的知识可详情查看>>>>医保报销后,商业医疗险可以重复报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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