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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不入工伤保险,交通、水利建设项目不得开工

2020-09-04
工伤保险知识 工伤保险总体规划 个人工伤保险规划

从5月11日起,常德市所有新建交通、水利建设项目开工前,在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和开工备案时,均需提交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换言之,不入工伤保险,交通、水利建设项目拿不到“开工令”。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交通、水利建设项目务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及桥梁、水利建设活动的企业(以下简称建设施工企业),均应为与其形成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施工现场内务工人员(派往项目的管理人员除外,此类人员应按照用人单位以实名制参保)缴纳工伤保险费,务工人员个人不缴费。建设施工企业统一以建设项目按属地原则参加工伤保险。建设项目在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的,一律在市本级参加工伤保险;建设项目在武陵区的,属于武陵区管理的交通、水利工程建设企业承建的工程项目在武陵区参保,其它各类交通、水利工程建设企业承建的建设项目在市本级参保;建设项目在其它县市区的,一律在当地参加工伤保险。

对于如何缴,缴多少?市工保处相关负责人透露,建设施工企业务工人员工伤保险费以建设项目为单位缴纳,交通建设项目缴纳务工人员工伤保险费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批复的施工图预算中的人工费总额乘以2.4%的工伤保险费率,水利建设项目缴纳务工人员工伤保险费按工程合同造价的2.6‰,由建设施工企业在开工前一次性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缴纳。

对于经交通、水利行政部门批准,允许提前施工的政府重点建设项目,建设施工企业凭“允许提前施工批复”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以提前施工批复中初步确定的人工费或工程总造价按规定的比例预缴工伤保险费。

“如果在施工期内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没有申请和上报的,职工可在1年内自行申请。”市工保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按规定,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密切配合并提供参保证明等相关材料。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调查确认工伤的,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其所在用人单位负担。 “对于谎报、瞒报事故和迟报、漏报的相关单位和人员,我们会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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