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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买保险前看懂保单 关注五大要素

2020-09-04
保险规划保单 保险八大规划 社会保险五年规划

太平人寿理财规划师吴强介绍说,要看懂保险条款,重点需要关注五大要素。

一是投保范围,这一般出现在保险条款的第二条。这说明了该款保险产品适用的投保人群,包括年龄要求、健康状况等。投保人要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加以选择。

二是保险责任范围,对保障类保险来说,也就是保险公司在保障的风险包括哪些,对理财类保险产品来说,就是到期保险公司会给付的收益情况。这也是投保人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产品后的核心利益。需要注意的是,投保人要特别关注除外责任条款,了解哪些情况下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三是保险金额,就是在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提供的保障额度。需要注意的一点是,保额不完全等于理赔金,不同的险种,保险金额与理赔金之间的关系也各不相同。例如,有的意外伤害险的保险合同中会规定,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身体残疾,会根据残疾程度的不同给予不同比例的保险金赔付。

四是保险费,也就是投保人需要支付给保险公司的费用。这一般会出现在保险合同条款附加的费率表上。

五是保险期限,就是保险合同所提供保险的时间长短。

投保额度“双十”原则

在投保额度上,则有一个“双十”原则,即年收入的10%用来购买保险,风险保额应该是年收入的10倍以上。风险保额是指以生命和健康为标的的保险产品,例如意外保险、终身寿险、定期寿险、重疾险等。

当然,在实际投保过程中,每个家庭的财务状况不同,也不可能都按这个标准来计算。具体情况还要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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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太复杂了?选购重疾险五大要素告诉你


如果我们生病住院了,面对高额的医疗费用,总希望能通过保险来解决难题。所以面对难以负担的医疗费,人们往往会购买重疾险。可是面对五花八门的重疾险,真的好难挑选啊。

传统的重疾险并不复杂,只是随着产品的更新迭代,形式越来越多样,所以使得重疾险“看起来”很复杂。

今天我就通过一篇文章让大家彻底搞懂,重疾险到底应该如何选择。

一、什么是重疾险

重疾险的原理很简单,就是如果我们生病了,我们所患的病符合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就会直接给我们一笔钱。

这笔钱没有用途的限制,它可以看做是我们在患病期间无法工作的一种补偿。

所以重疾险又被叫做“收入补偿险”。

二、重疾险选购五要素

只要弄清楚这5大要素,我们就能轻松搞定重疾险。

1.终身or定期

重疾险按照保障期限来分,分为定期重疾险和终身重疾险。定期重疾险中又有一年期和长期之分。

定期和终身最主要的区别体现在保费上,一般来说,保障终身的重疾险会比保障到70岁的贵30%。

那么在预算有限的情况下,我建议有限选择定期重疾险,配足保障,将一段时间内的风险先覆盖。

如果你的预算还算充足,定期+终身是个不错的选择,比如同样是50万的保额,一种保障至终身,另一种保障至70岁,那么在70岁前,我们就有100万的重疾保额,70岁以后有50万。

重点保障在70岁以前。

2.单赔or多赔

『单次赔付』和『多次赔付』有什么区别?

这里的单次和多次指的是重疾的赔付次数,而不是轻症。

单次赔付,顾名思义就是出险即赔付,赔付之后合同终止,之后你再想买重疾也是不可以的。

而所谓的多次赔付,其实就是首次“生病”之后,在规定间隔期后再次“生病”,依旧可以获得赔付,保险合同继续生效。

当然两次生什么病,是有严格定义的,并不是只要再次生病就能再次得到全额赔付。

那应该买多次赔付的还是单次赔付的呢?买了多次赔付的得到理赔的概率高吗?

就以三类最高发的疾病:癌症、心脏疾病、脑中风,来举个例子,用事实说话:

1. 癌症患者在治疗初期的短暂时间段内,发生脑中风的风险远高于非癌症患者;

2.癌症化疗会对心脏造成不良影响,可能诱发心脏疾病;

3.出血性脑中风有可能并发急性心肌梗死,但是对比其疾病,几率比较低,但一旦出现,致死概率相当高。

由此可见,多次赔付还是有一定的实用性的,建议大家在不是特别差钱的情况下,可以优先选择。

3.要不要选轻症/中症/前症

轻症的发病率没有公开数据。而且很多轻症发生后,如果继续恶化,都会演变成重疾。所以关于这一点没办法量化分析。

不过我跟几个做保险精算的朋友聊过,他们说,轻症赔付的概率,比起重疾来只高不低。

既然我们为了抵御重疾购买了保险。对于赔付概率更高的轻症,没理由不需要。

这是一点。

另一点,轻症的赔付金额比较少,因为轻症对我们的经济不会造成太大的负担,一般是基本保额的20%-40%。但是重疾险中有一个特殊的功能,那就是轻症豁免保费。

也就是说,我们罹患轻症,后期保费就可以不用交啦,重疾保障还在。

就冲着这点,你说轻症要不要选!

关于中症,中症概念被开发出来不久,受到了大家的拥戴,现在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产品引入了中症。

我仔细阅读过一些含有中症的重疾险条款,发现这些所谓的中症,字面上是介于重疾和轻症之间。

实际上,保险公司只是把轻症中一些相对严重的疾病划分到了中症里,中症的赔付比例是比轻症高的,一般为50%。

那么很多小伙伴眼睛就亮了,那我干嘛不选有中症的呢。

别急各为,含有中症的产品肯定是比一般的重疾险贵。

什么是前症?

前段时间大童联合百年人寿开发一款重疾险童佳倍,是市面上首款带有前症的产品。

所谓“重疾前症”,顾名思义,就是重大疾病前高风险病症(高重疾风险病症)的简称,其特点在于病情轻,但后果严重;可逆,并且有好的治疗和防治措施。

但是我查看了童佳倍的条款之后,发现这所谓的前症略鸡肋,没有必要强调前症,如果保费差不多的情况下多一个保障也是可以的。

4.病种

“xx重疾险保障100种重疾,你这个才80种,你的产品不好。”

很多人喜欢拿疾病种类说事儿,在此我想纠正一点,疾病的种类和产品的好坏没有必然联系。

在 2007 年,保险行业协统一制定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对各大保险公司疾病进行了统一。

所以无论是 80 种重疾,还是 100 种重疾,前 25 种病种各家保险公司定义都是相同的。

法定的 25 种重疾,在所有理赔的案件中,已经占到了所有重疾险理赔的 95% 左右,可以说是重疾险的核心。

所以大家不能简单粗暴的理解,重疾险保的疾病种类越多越好,不能说保 100 种疾病的一定比保 25 种疾病的就好。

同样是每年5000元保费,一个保障100种重疾,保额40万,另一个保障80种重疾,保额50万,那么我肯定选择后者。

我们不能因为盲目的追求疾病的种类而舍弃应有的保障。

5.身故保障&定期返本

很多朋友担心交了好几十年的保费,如果没有生病,就得不到理赔了,感觉自己好几万的保费打水漂了,这个时候一般代理人会给你推荐含有身故责任或者能定期返本的重疾险,这样就不至于口袋里的钱有去无回。

所谓身故保障,无非是在重疾险里添加了寿险的责任,而这个寿险和重疾还有交叉的地方。

所有含身故保障的重疾险中,身故和重疾是不能同时得到理赔的,也就是说,如果前期发生过重疾理赔,后来又身故了,那么是没有身故理赔这一说法的。

只有没有理赔过重疾,才能得到身故赔付。

这一点大家要搞清楚,很多带有身故责任的产品保费贵了不少,重疾+寿险能达到同样的效果。

定期返本就是存活至一定的年龄,保险公司会将已交保费返还给你。这种形式乍一听是不错,但是我们需要承担的是高额的保费。

我在这里并不是不建议大家购买含身故责任和能够返本的重疾险,大家选购的时候一定要有预算,结合自己的需求。

保费预算很充足的情况下,肯定是选保障责任越多的产品,但是在预算有限的情况下,建议大家有效考虑风险保额。

三、重疾险测评

『弘康哆啦A保』,高性价比,可以直接线上投保,身体存在疾病也可通过智能核保,立即获得核保结论。

『天安健康源优享』,重疾有5组,且癌症单独成组,轻症不分组,轻症的间隔期也只有90天,投保人、被保人豁免以及绿通都是包含的。

『长生人寿长生福』,最近新出的一款重疾险,多赔含中症,且轻症和中症都不分组,保费也比较便宜。

『复星达尔文1号』,保费便宜,重症单次赔付,轻症多赔不分组。

四、写在最后

我相信,绝大多数人对保险是一知半解的,加之代理人的素质和水平有待提高,很出现很多人买了保险想退保的情况。

所以希望看了这篇文章的你,对重疾险有一个最基本的认识,挑选的时候做到有的放矢,我一直认为,只有自己掌握一些保险之后,才能做到不被人忽悠。

保单体检五要素_保险知识


保单检视应该检什么呢?无论是客户自己或是由保险公司专业人士协助,“保单检视”都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保单是否有效

一份能在关键时刻发挥作用的保单,无论意外保障、健康保障还是养老保障,都必须是有效的保单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保障功能。卡式保单需要激活、期缴保单需及时缴费才能保持保单有效发挥作用。

明确缴费方式

缴费方式包括期缴和趸缴。趸缴即一次性缴清保费,而大多数保险属期缴型,需客户定期续缴保费,否则将会因保单“断供”导致错过“有效期”。

确保保单个人信息无误

保单上的个人信息是保险公司了解客户情况的重要途径,保险公司需按照保单所留地址配送保单,以及根据所留电话进行客户回访及续期保费缴纳提醒等。客户在“保单检视”时需留意自己的个人信息,若联系地址、电话或受益人等发生变化应尽早通知保险公司更新保单信息。正确的联系信息是客户服务以及理赔工作顺利展开的重要前提。

保险责任与保障需求相匹配

家庭需求与外部环境都是在不断变化的,伴随的保障需求也是动态的。如,孩子的保险应关注健康与意外伤害,成年人则需考虑养老;单身人士的保障需求与婚后、生育后或渐入中老年时都迥然不同;经常外出、从事特种工作的人士需加强意外险或特种行业健康险的保障。

保险收益是否抵御通胀

对于养老型、投资型的保险,客户在“保单检视”过程中可留意其投资收益是否还有增值空间。例如,若当前保险投资的收益率较低时,可适当调高保障额度。投资型保险的专业性较强,建议客户定期做“保单检视”,在专业人士的协助下对保障和投资额度等进行调整。

买保险存在五大误区_保险知识


保险理财师分析认为,不同的人生阶段,需要用不同的保险产品来保障。有调查显示,目前保险消费领域存在五大误区。

误区一、不出险等于保费白交

很多人会认为买了保险,如果平安无事就应返还保费,而没有保费返还总有一种吃亏的感觉。其实,买保险是防万一。有了保险,随时都处在保险保障之下。所以大可不必去计算怎样去买保险不吃亏,只有你购买的险种最适合你才是最好的。

误区二、只要投保就能获保障

保险的保障范围跟我们想象的并不一样。比如保险公司愿意赔的“重大疾病”和我们生活中真正的“重大疾病”就不是一个概念,许多疾病都是在其免责范围之内的。但很多人购买保险时,对所购买保险的内容了解并不多,对于哪些险种适合与否,没弄清楚就稀里糊涂投保了。

误区三、保险金额越高越好

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如果选择的保险金额越高,就必须为此缴纳越多的保险费。在财产保险中,如果投保金额超过了被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发生损失时保险公司只按实际价值而不是保险金额进行赔偿,因此在财产保险中选择过高的保险金额是没有意义的。在人寿保险中,由于人的生命或身体的价值不能用金钱来衡量,因而不存在超额保险的问题,因此,选择保额时,既要考虑到充分保障,也要考虑到自身的交费能力,如果将来无力续缴而不得不退保,是很不合算的。

误区四、重复投保等于双保险

有投保人在a、b两家保险公司分别购买了保额10000元的医疗费用型保险,该投保人认为一旦患病,可以得到双重赔偿。但事实上,理赔取决于实际花费,如果一共花费12000元,即使重复投保额度共计达到了20000元,最终也只能获得最高12000元的赔付。

误区五、年轻人暂不需买保险

在单身期,也就是保险的“初级消费阶段”,一些年轻人总是对保险抱着无所谓的态度。不少年轻人会说“意外太偶然,应该轮不到我”,但意外是突如其来的客观事故,它是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也正是因为意外事故发生的概率及其所具有的不确定性,年轻的时候才也需要有意外伤害保险来保障。

买保险?投保请注意五大禁忌_保险知识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理念的更新,保险与人们工作生活的关系越来越密切,投保的人也越来越多。从一定意义上讲,这种趋势不仅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同时也代表了百姓的理财观念发生着变化。

为了保证投保人的切身利益,笔者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投保时应做到五忌。

一忌从众心理

有的人投保时总爱随大流,人家买什么险种自己就跟着买什么险种,别人选择多少保额自己就选择多少保额,总认为一旦发生事故大家可以利益均等,总在寻找一种心理平衡。其实,这同购物选择从众一样不可取,因为每个人的具体情况不尽相同,比如家中的经济收入、财产价值、工作环境、身体状况及个人对理财方式的认同等等,每个人的情况都不可能相同,以他人为样板来决定自己投保,往往是该保的没保,该保足的没保足,如此就失去了保险的意义。最好的办法是到保险公司咨询相关专业人士,让对方从专业角度进行有针对的设计,从而为自己和家人寻求一份经济保障。

二忌盲目心理

参加保险须有的放矢,不能凭脑瓜一热,拿进篮子就是菜。比如现在逐步升温的家庭财产保险,对于日渐殷实的许多家庭来说,确有投保的必要,它可以使个人的财产有一定的保障。但前提必须是可保财产,诸如家中的古董、字画、邮票等就不能入保,因为这些属于不可保财产。还有人身保险中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项,比如如实告知等内容,如在投保前没有如实告知保险公司相关事项,那么日后就会影响自身利益。所以,假如盲目投保,必然影响自身利益。

三忌侥幸心理

有的人在参加一年期保险到期后,看到投保的财产和人都没出事,自己也没有获得经济益处,就觉得“吃亏”、“不合算“,从而产生了今后出事恐怕也轮不着自己的侥幸心理,因而不再续保。而保险恰恰是承保那万一发生的灾害事故的,这万分之一的风险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就是百分之百的损失,千万大意不得。

四忌获利心理

客观地看,如今在机动车保险中私家车数量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这种势头还会随着车市的旺销而持续增长。值得关注的是,一些私家车主由于是自费投保,被保险车辆也属于自家财产,因而挖空心思地把所有的车辆损失都转移到保险公司,希望能得到保险赔偿,个人从中获利。可实际情况却大相径庭,一是保险条款清晰地界定了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只有符合条件的才能办理赔偿,否则就只能自己承担;二是获得保赔偿要由被保险人提供真实事故原因、损失清单、现场证据和有关部门的证明等,事故的第一现场要有保险专业人员查勘,保险公司内部有一整套接报案、立案、查勘、定损、审核、复核、核赔的科学程序,形成了辨别赔案真伪的科学体系,想蒙混过关绝非易事。

五忌骗保心理

投保后最大利益就是使自己产生一种安全感,将日后灾害事故造成的损失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从而解除自身的后顾之忧,但决不是投保就可以产生高于保费数百倍的利益,毕竟不发生灾害事故才是投保人的共同心愿。但有个别人投保就为了想得到一笔数目可观的赔款,为此甚至不惜弄虚作假,铤而走险,骗取赔款,结果不仅得不到赔款,反而触犯法律受到相应制裁,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对有保险欺诈行为、牟取保险赔款的人,不仅《保险法》规定予以拒赔,而且在《刑法》中同样规定,对保险欺诈活动构成犯罪的除拒赔外,还要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保险绝不同于炒股,它是一种安全保障的投资,带来的是温馨安宁。只有明白了这一点,才会在投保时多一分冷静,少一些浮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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