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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寿险退保方法

2020-08-28
保险规划的方法 寿险养老险保险规划 保险规划的方法有哪些

在寿险当中,由于交费期一般比较长,随着被保险人的年龄增加,其死亡的可能性将越来越高。保险公司在实际操作中往往采用“均衡保费”的办法,使投保人每期交纳的保费都相同……

在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概率来确定保险费率,事故发生概率高则保险费率高,反之则保险费率低。但在寿险当中,由于交费期一般比较长,随着被保险人的年龄增加,其死亡的可能性将越来越高。

保险费率也必然逐渐上升直到接近100%,这样的费率,不仅投保人难以承受,而且保险也已经失去意义了。为此,保险公司在实际操作中往往采用“均衡保费”的办法,通过数学计算将投保人需要交纳的全部保费在整个交费期内均摊,使投保人每期交纳的保费都相同。

被保险人年轻时,死亡概率低,投保人交纳的保费比实际需要的多,多交的保费将由保险公司逐年积累;被保险人年老时,死亡概率高,投保人当期交纳的保费不足以支付当期赔款,不足的部分将正好由被保险人年轻时多交的保费予以弥补。

这部分多交的保费连同其产生的利息,每年滚存累积起来,就是保单的现金价值,相当于投保人在保险公司的一种储蓄。根据《保险法》,保险公司在以下情况出现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投保人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

1、保险公司根据规定解除保险合同,且投保人已经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

2、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

3、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导致其自身伤残或死亡,且投保人已经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

4、投保人解除合同,且已经交足两年以上保险费。此外,《保险法》还规定,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疾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经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延伸阅读

保险知识,不要轻易退保寿险的原因简述


最近,一些购买了长期寿险的消费者因收入下降,承担不起高额保费而选择退保。重庆保险专家说,寿险合同订立后,如果中途退保,投保人需支付退保费用,而保险公司只退还投保人保单的现金价值,因此投保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规避长期寿险退保损失。

据了解,对于长期寿险,第一年度的保单现金价值极少甚至为零,如果退保,退保手续费等于保户所交保险费,投保人有可能一分钱也拿不到;第二年度的保单现金价值为所交保险费的20%左右,如果退保,保险公司将扣除投保人所交保险费的80%作为退保手续费;而从第二个保单年度到第五个保单年度,手续费比例递减;在第五个保单年度之后,则维持在一个较低的固定水平。

重庆保险专家说,购买长期寿险后,投保人不要轻易退保,可采取以下措施规避退保损失:一是利用宽限期适当地推迟交费日期。对于长期寿险产品,保险公司一般都有60天的宽限交费期,投保人可以在宽限期内的任何一天交费。如果60天内仍无法交费,投保人还可以利用两年的宽限期,但在两年之内,保单处于失效状态,投保人可在有交费能力时申请恢复保单,保单效力不变。

二是利用自动垫交保险费条款。有些长期寿险产品设计有自动垫交保险费条款,如果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大于应缴纳的当期保险费和利息,而且投保人事先又有此约定,保险公司会自动垫交应交的续期保险费。

三是缩短保险期限。重庆保险专家说,在缩短的保险期限内,投保人仍然享有原来的保单上规定的各项保障。

四是通过“保单转换”调整保险计划。“"保单转换"是指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或保险公司规定,投保人可将现有的保险合同转换为其他保险合同;转换后,新保险合同计算保费的年龄与原保险合同相同。”重庆保险专家说,为了减少保费支出,同时不希望降低保险的保障功能,消费者可以通过“保单转换”调整保险计划,将以前购买的比较昂贵的储蓄型保险转换为保障型保险。

如何减轻长期寿险退保损失?


买保险就是买保障,购买保险一定要适合自己,才能保障得到正确的保险保障。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之前一定要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中途放弃投保只会给自己带来重大的损失。

如果你购买的长期人身保险缴费方式是期交,则按合同约定按期如数缴纳续期保险费,就以保证保单持续有效。但如果万一碰到缴费困难,应该怎么办呢?人寿专家建议可以考虑采取以下七种办法。

(1)利用宽限期

宽限期一般为60天,可以作为缓冲时间,用来筹措资金缴纳保费。

(2)自动垫交保费

有些长期人身险保单具有自动垫交保费条款,且投保时您可选择此项功能,只要保单现金价值大于应交保费,就可由现金价值自动垫交保费。

需要提醒的是在签保单时,要仔细阅读“自动垫交保费”这一栏的内容、咨询它的涵义,并经认真考虑后选择是否使用该条款。不要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由保险营销员替自己选择,以尽量避免签约后不必要的麻烦。

(3)保单质押贷款

有些保单具有保单质押贷款功能,可按此条款以寿险保单作为质押物向保险公司办理贷款,缴纳保费。

(4)办理减额缴清保险

如投保满2年以上,可以保单现金价值作为保险费,一次性购买对应金额的保障,可使原险种和期间不变,只是保险金额相应减少。

(5)减保

即部分退保在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中途通知对方要求终止保险合同的行为。,可以降低保险金额,减少所缴保险费,这样能缓解缴费压力,拥有部分保险保障。

(6)失效与复效

如果以上办法均不成功,则保单效力将暂时中止(称“停效”或“失效”)。此时,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将不承担赔付责任。但在两年之内,您仍然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保单复效。保单复效不但可以维持原保单的现金价值,而且是按被保险人原来的年龄继续缴费。因此,建议在重新具备缴费能力后,在两年之内及时办理复效,以便重新获得保险保障。但如果被保险人身体状况不佳,保险公司有可能拒绝复效,因此最好不要让保单失效。

(7)退保

这是下策,退保虽然是投保人的自由,但它会带来很多不利后果。主要是失去了保障,保费有所损失,若今后重新投保,要按新的年龄和健康状况收取更多的保费等。

据了解,对于长期寿险,第一年度的保单现金价值极少甚至为零,如果退保,退保手续费等于保户所交保险费,投保人有可能一分钱也拿不到;第二年度的保单现金价值为所交保险费的20%左右,如果退保,保险公司将扣除投保人所交保险费的80%作为退保手续费;而从第二个保单年度到第五个保单年度,手续费比例递减;在第五个保单年度之后,则维持在一个较低的固定水平。

保险专家说,购买长期寿险后,投保人不要轻易退保,可采取以下措施规避退保损失:

一是利用宽限期适当地推迟交费日期。对于长期寿险产品,保险公司一般都有60天的宽限交费期,投保人可以在宽限期内的任何一天交费。如果60天内仍无法交费,投保人还可以利用两年的宽限期,但在两年之内,保单处于失效状态,投保人可在有交费能力时申请恢复保单,保单效力不变。

二是利用自动垫交保险费条款。有些长期寿险产品设计有自动垫交保险费条款,如果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大于应缴纳的当期保险费和利息,而且投保人事先又有此约定,保险公司会自动垫交应交的续期保险费。

三是缩短保险期限。重庆保险专家说,在缩短的保险期限内,投保人仍然享有原来的保单上规定的各项保障。

四是通过“保单转换”调整保险计划。“‘保单转换’是指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或保险公司规定,投保人可将现有的保险合同转换为其他保险合同;转换后,新保险合同计算保费的年龄与原保险合同相同。”重庆保险专家说,为了减少保费支出,同时不希望降低保险的保障功能,消费者可以通过“保单转换”调整保险计划,将以前购买的比较昂贵的储蓄型保险转换为保障型保险。

退保有风险 保险现金价值的计算方法


保险属于长期投资项目,而随着保险缴费年度的增加,保单的现金价值也会水涨船高。在发生意外变故而不得不退保时,投保人也将承担一定程度的退保损失。在这个问题上,不少投保人在退保时与保险公司发生了矛盾,认为承担的损失过多。要了解退保造成的损失,首先要理解什么是保险的现金价值?退保又有哪些必须承担的风险?

退保是指在保险合同没有完全履行时,经投保人向被保险人申请,保险人同意,解除双方由合同确定的法律关系,保险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合同的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什么是保单现金价值

保单的现金价值指投保人要求解约或者退保时,保险公司应该返还给投保人的实际金额。保单现金价值又称“解约退还金”或“退保价值”。因为在保单生效后,前期多缴的保费连同其产生的利息累计后便形成了人寿保险的责任准备金,除去用于支付保险人的必要费用(如制单费、运营费等管理费用)外,剩余的就是人寿保险保单的现金价值。在解约退保时,保险人应当将这部分价值返还给投保人。故而,现金价值又叫不丧失价值或者不丧失的赔偿权。

通俗一点说,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是寿险保单所特有的,对于投保人长期投保并在到期前退保所制定的利息计提补贴,这样就相当于银行的死期存款在到期日之前提前取款时,虽然损失了一定的利息,但仍然较之当初的本金和活期要略高的道理一样,只不过在缴费之前就已对每一年份的退保时所得的返还保费都进行了精确的约定。

刘先生2000年给儿子投保了一份保额为10万元某人寿保险公司的重疾险,当时孩子22岁,年缴保费1980元,20年缴完(即39600元)。最初几年由于保险公司需要扣除佣金、保单管理费等,保单的现金价值低于其所缴保费。到第十七年,所缴保险费和当时的现金价值相当,如果刘先生想退保就可以拿回相当于自己所缴保费的现金价值。在十七年之后,保单的现金价值就高于投保人所缴的保费。

哪些保险有限金价值

首先要准确理解和吃透保单的现金价值的含义。

一般意义上的现金价值是指储蓄性质的人身保险产品独有的。一般来说,两全保险、终身寿险、一年以上的定期寿险、养老保险、万能保险以及分红保险等,保险合同生效一年后,保单相应就开始具有现金价值,缴费时间越长,累积的现金价值越高。像短期意外险、定期寿险、健康险和家财险一般不具有现金价值由于没有现金价值,或者现金价值很低。

缴费时间越长,累积的现金价值相应越高。

保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已缴纳的保费-保险公司的管理费用开支在该保单上分摊的金额-保险公司因为该保单向推销人员支付的佣金-保险公司已经承担该保单保险责任所需要的纯保费+剩余保费所生利息。

由于长期寿险产品前期扣除的各项费用较多,一般情况下,保单生效最少两年以后才具有现金价值,缴费不满两年的,保单的现金价值一般情况下几乎为零,一般投保人缴费时间越长,累积的现金价值相应越高。

换种说法可能更好理解一点。即保险公司的管理费用开支和向推销人员支付的佣金,在各保单年度的分布不是均匀的,第一年最高,第二年会降低一些,以后则逐年降低,并稳定下来。如果采用分期缴费,保险公司在第一个保单年度的管理费用开支加上向推销人员支付的佣金及承担保险责任所需的纯保费,往往接近甚至超过当年所收的保费(依不同产品而不同),这样保险公司对于在投保后第一年内退保的,有可能无退保金,也就是保单未产生现金价值;对于第二个保单年度内退保有可能给付少量返保金,也有可能仍无退保金给付(若采用每月或每季度缴纳一次保费,在第二个保单年度的上半年,尚未缴足两年保费),也就是保单仍未产生现金价值。

分清保费年限和合同期限

从中国《保险法》的规定看,缴足两年以上保费的寿险保单,已产生现金价值,若退保,保险公司应退还保单现金价值。缴足两年以上保费与合同成立两年以上是不同的概念。假设某寿险保单于2007年1月1日签发,保险期间10年,到2008年12月31日合同成立两年,若采用一次缴清保费(趸缴)方式,于2007年1月1日缴清,当时即已缴足两年以上保费,产生保单现金价值;若采用年缴保费方式,2007年1月1日缴纳一次,2008年1月1日再次缴纳,即已缴足两年保费,产生保单现金价值;若采用月缴保费方式,每月1日缴纳,2008年12月1日缴足两年保费,产生保单现金价值。寿险合同解除(退保)时,保险公司应退还保单现金价值,投保人未缴足两年保费的,保险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费。

投保第一年退保不划算

一般来说,传统寿险产品不具有理财功能,兼具保障和理财功能的产品主要为新型寿险产品,像人们比较熟知的分红险、万能险、投连险等。我国现行的《保险法》实施之后,大多数寿险公司出于精算和公司赢利性方面的考虑,一般规定保障性产品只能附加在投资型主险种之后进行投保,所以长期寿险产品的理财功能逐渐得到强化。寿险理财不差钱需要掌握以下几点至关重要。

保单生效第一年退保最不划算。大部分长期寿险产品第一年度的保单现金价值极少甚至为零。首年退保手续费基本相当于所缴保险费,第二年度的保单现金价值为所缴保险费的20%左右。因此,即便是退保也最好在两年以上才能尽可能多返还现金价值。

如果投保人经济陷入窘境无法在保单宽限期之内缴纳保费,可利用寿险产品具有自动垫缴保费、缴清保费、展期保险解决燃眉之急。自动垫付就是根据事先约定,自动利用保单中已有的现金价值支付未来若干年的保费,直到已有的现金价值用完。这样原保单的保额不变,但保障期间受现金价值制约,如现有价值越多,保障期间越长,反之亦然。

周先生1999年投保了一款某寿险公司保额40万元,保障期限20年的期缴型两全保险产品。2009年受金融危机影响,他一时无法缴纳保险费,当时保单现金价值已经累计达到18000元。

如果周先生投保时约定了自动垫付条款,即利用保单现有的18000元的现金价值支付未来若干年的保费,直到现金价值用完,所保障的年限由现金价值所能支付的保费决定,但期间保障额度仍为40万元不会改变。

总的来说,保单现金价值可以多于或少于投保人己缴纳的保费,关键取决于保险费、预定利率、投资收益率、保险险种、生产率、死亡率等因素。除此之外,还包括分红保险的分红率、意外事故发生率、残疾发生率、疾病发生率以及公司的营业费用率等因素。退保不如巧用现金价值,那么该如何巧妙利用寿险保单的现金价值的理财功能呢?

一是利用宽限交费期推迟交费。

对于长期寿险产品,保险公司一般都有60天的宽限交费期,投保人可以在宽限期内的任何一天交费。如果60天内仍无法交费,投保人还可以利用两年的宽限期,但在两年之内,保单处于失效状态,投保人可在有交费能力时申请恢复保单,保单效力不变。

这种方式主要是可以让投保人有较长的时间来审视手中的保单是否适合自己,不会出现缴费之后反悔从而造成较大退保损失的情形。

二是利用自动垫交保险费条款。

有些长期寿险产品设计有自动垫交保险费条款,如果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大于应交纳的当期保险费和利息,而且投保人事先又有此约定,保险公司会自动垫交应交的续期保险费。

三是通过“保单转换”功能调整保险计划。

目前市场上不少保险公司都为投保人提供保单转换功能的产品或者服务,如果投保人想要减少保费支出,同时不希望降低保险的保障功能,投保人就可以通过“保单转换”来调整保险计划,例如将之前购买的比较昂贵的储蓄型保险转换为保障型保险等。

四是缩短保险期限。

保险专家提醒,这是所有规避退保损失的方法中比较“笨”的一种,不过在缩短的保险期限内,投保人仍然享有原来保单上规定的各项保障。

在这里,保险专家提醒投保人,特别是长期寿险保单的持有者,不要轻易退保,如果是因为确实无力负担保费或者急需现金,可以采取以上的办法规避或者减少退保损失。退保的风险大,损失多。与其退保,不如合理的利用保单的现金价值,暂缓一时之急。

保险知识,退保要谨慎


退保能损失多少钱?

保险不像银行储蓄一样,具有“保本”的概念,保险是用来规避风险,具有“助人”与“自助”的功能,因此,投保人就必须承担因退保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退保时,退的是保单的现金价值。”保险专家指出。所谓保险的现金价值,是带有储蓄性质的人寿保险合同所具有的价值,在投保人终止保险合同时,它是投保人可领回以前缴付的保费与利息积存金。

一般而言,大多数的人寿保险合同都有保单现金价值,而消费型保险并没有现金价值,如意外险、一年期健康险等。

那么,究竟人寿保险退保能退多少钱呢?阳光保险金融风险管理师赵宇平与北京明亚保险经纪研究员做了进一步的分析。

两全保险首年退保损失较小

两全保险为储蓄性强、保障性弱的保险产品。赵宇平表示,退保时损失大小因险种而异。通常情况下,储蓄功能较强的保险,退保时损失相对较小。例如,一款5年期两全保险,投保时趸缴保费1万元,如果被保险人5年内身故,将赔付10850元,如果第5年仍健在,将返还10850元。

上述5年期两全保险,第1年退保将损失本金150元,第2年退保即可赚45元。赵宇平告诉记者,这一类保险并没有想象中损失那么大,因为保额较低、风险成本较小,保险公司前期扣除费用较少。

重疾返还保险首年退保损失过半

重疾返还保险为储蓄性与保障性均强的保险产品。“与储蓄功能较强的保险产品相比,保障型产品退保损失将会大很多。”赵宇平解释,保障型保险多为期缴产品,前期发生的费用较多,且保险金额较高,保险公司的风险相应增大,支付的风险成本会很高。

例如,一款重疾返还保险,每年缴费1万元,缴费期为8年,保障期间16年,保额为24万元。如果被保险人在16年内患有合同约定的疾病,保险公司将一次性赔付24万元,合同终止,如果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没有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将返还9.28万元(见表二)。

这一款16年期重疾返还保险,第1年退保将损失本金4602元,一直到第12年退保仍损失本金962元,只有从第13年起退保所得才能多于本金。

分红险首年退保损失大半

与上述保障功能较强的险种相比,投资型保险退保将会怎样呢?明亚保险经纪研究员表示,投资型保险的投资功能更强,一般而言,这一类产品退保损失将低于保障功能强的产品。

明亚保险经纪研究员为记者介绍某家保险公司一款分红险的保障利益演示(以30岁男性为例):

该产品每年缴费为4.92万元,缴费期为20年,保额10万元。投保人每缴费期满两年将领取生存保险金1.8万元,61周年后每5年还可领取177120元祝寿金,直至86岁,同时还可获得累积红利(见表一)。

从该演示表可见,虽然生存利益相当诱人,但如果客户投保当年退保仅能获得现金价值1.49万元,损失3.43万元,依次第2年退保将损失7.63万元,第3年客户可获1.8万元的生存保险金,但如果退保仍损失很大。

从投保演示来看,在保险期间中期以后(约缴费第15-20年)退保时所累计领取的金额(累计生存金+累计红利+现金价值)才将与保费支付持平。

终身寿险首年退保损失惨重

终身寿险具有储蓄性较弱、保障性较强、保障期间较长等特点。由于这一类产品的保障功能高于返还型重疾险,因此风险成本较大,相对而言现金价值较小。

随着缴费时间越长,保单的现金价值不断增长。这一类产品保险费率相对较低,意味着投保保费会较少。

因此,在前期保险公司将要提升较高的所需费用,这就意味着投保人前期退保将损失更大。如一款每年缴费1万元,缴费期为20年,保险金额为32万元,保障至被保险人身故。

这一款缴费期为20年的终身寿险,第1年退保将损失本金9108元,一直到第20年缴费期结束,保险的现金价值仅为保费的50%,因此,在缴费期内任何时候退保都将损失严重,只有在首次缴费之后的第42年保单的现金价值才与保费相当。商报记者崔启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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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保都扣什么钱?

“投保人在购买保险单的头几年,所缴保费要负担保险公司的各项费用。”赵宇平表示,如保险营销员的佣金、体检、核保、保单制作等公司一系列的开支,加上这张保单的保险费还要与其他同类保单的保险费一起分担赔付责任,因此也产生一定的给付费用。

有时,这项费用的扣除是普通人并非一时能够理解的。明亚保险经纪研究员以一款万能险退保向记者进行解释。保险公司对各项费用的收取也有相当明确、严格的流程,如在客户投保的前5年收取初始费用,第1年收取最高,一般为所缴保费的50%,逐年递减;风险保费,指保险公司每月为被保险人提供身故、全残保障利益所收取的保障成本,如投保的100位客户,如果有1位出险,将由其他99位客户来分担风险保费;还有保单管理费、退保费用等。

因此,保险业内人士建议,客户投保后充分利用10天的“犹豫期”,因为犹豫期内退保损失较小。

专家观点

尽力避免退保,减少损失

据保险公司统计,在退保的人群中,70%以上都是由于“经济原因”而退保。

保险专家表示,客户如果在经济紧张无法支付保费的情况下,可以用现金价值垫缴保费,等经济情况好转之后再把保费和利息一同付清。

在续期缴费时,还有60天的宽限期,客户如果一时手紧,可以缓缴保费。不过,如果超过60天,保单就会失效。

保单还有一个“减额缴清”的功能,就是在保单具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客户可以不缴保费,但保障金额会大大减少。

此外,投保人还可以具有现金价值的保单作为质押,申请保单借款,并按照约定的本息还给保险公司。

退保的不利影响

退保后,原有保障随之丧失,将独自面对风险带来的经济损失。其次,重新投保时的保险权益可能受到某些限制甚至被拒保。另外,被保险人的年龄越大,缴费标准越高,再投保时缴费标准往往会提高。

保险知识,保险退保须知手册


11在签收保险单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在提交了投保单、交纳了首期保险费,并经保险公司审核同意承保后,投保人将收到保险公司正式签发的保险单。在签收保险单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仔细审核保险公司提供的整套保单材料

一般保险产品的保单材料都包含有保险单、保险条款、投保单(副本)、送达回执、客户服务指南、首期保险费发票等。长期保险产品的保单材料还有现金价值表,提供减额交清功能的产品还有减额交清保额表。应逐条核对保险单及首期保险费发票上的所有项目,如有错误,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予以更正。

认真阅读保险条款和有关说明

收到保险单后,应注意了解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保险期间、每年的交费时间,并认真阅读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现金价值表以及退保约定等内容。

妥善保管整套保单材料

保险单及有关单证票据务必妥善保管,注意防水、防潮、防蛀。若保单材料丢失,应及时到保险公司挂失补办。

12什么是犹豫期?犹豫期内解除保险合同如何计算退保金?

通常情况下,长期人身保险产品都设有犹豫期。犹豫期是从投保人收到保单并书面签收之日起10日内的一段时期。在这段时间内,投保人可以仔细考虑所购买的产品是否合适。如果所投保的产品与需求不符,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公司会在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后退还已交保险费。投保人在犹豫期解除合同的,按照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对在犹豫期内发生的事故将不承担保险责任。

13犹豫期后,投保人是否可以中途退保?

在犹豫期结束后,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以要求解除保险合同(即“退保”)。保险合同解除后,保险公司会按照合同的约定向投保人支付退保金。

14投保人退保会受什么影响?

第一,退保后,消费者将失去已有的保险保障。

第二,随着被保险人年龄的增长,消费者若重新购买相应的保险保障,在一般情况下,费率、核保要求都会提高。

第三,在犹豫期过后退保,根据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将收取退保费用,消费者会有一定损失。

保单,买保险缴不起保费 教你不用退保的方法


买人寿保险时,如果选择的缴费方式不是趸缴而是分期缴费,则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期如数缴纳保费,以保证保单持续有效。万一中途缴不起保费怎么办?也不用担心,寿险公司充分考虑到了这一点,如果真的碰到中途无力缴费时,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方法:

一、利用减额缴清。在保险合同具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按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在扣除欠缴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作为一次缴清的全部保费,以相同的合同条件减少保险金额,使保单继续有效。

二、办理展期保险。不改变原来的保险金额只缩短保险期间,以保单积存的现金价值缴纳保费,使保单持续到相应时间。

三、利用中止与复效,可让保单效力中止。此时,如果发生保险事故,寿险公司将不负责任。但在两年之内,投保人仍然可以向寿险公司申请保单复效。

四、自动垫缴保费。分期缴费的保单,如果超过宽限期仍未付费的,保险公司将以保单的现金价值垫缴应缴保费,以维持合同的效力。

五、退保。指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投保人已缴足两年以上保费的,保险公司退还合同现金价值;投保人未缴足两年保费的,保险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保险知识,如何规避退保风险


目前人们的投资组合一般是储蓄、股票、国债、房地产和保险等,在这些品种中,只有保险能够提供保障,不仅是投资的保障,而且由于人寿险中一般附带一些意外险,也提供了人身的保障。因此,保险其实应该是投资组合中必须包括的项目。但是由于购买了保险后无法流通,在资产的三性(安全性、流动性、增值性)中流动性很差,限制了人们的购买欲望。而且购买后一旦经济状况出现恶化,无法支付定额交付的保险金,或需要资金应急,投资者只能选择退保。一般情况下,投保人在签收保单后的十天冷静期内可以无损退保,除此之外的退保就如同单方面撤消合同,难免会蒙受经济损失。如果日后再投保,依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的变化,保险公司还要重新评估风险和费率。

其实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可以选择用保单作抵押向保险公司和银行贷款。之所以能获得贷款,是由于其保单具有现金价值。均衡保费制的实行,使得终身寿险的投保人在保单初期所缴纳的保费高于其当期的各种支出,因而通过逐年积累,形成了一定规模的现金价值。贷款的金额将按照保单的现金价值来定,一般不超过保单价值的80%。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保单抵押贷款的期限不超过6个月,利息参考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每月累计计息,但还要加上各个公司数额不等的手续费,一般在6.5%-7.5%左右。一旦保单抵押贷款不能正常还本付息,保险公司将以贷款与保单价值之间的差额支付利息,差额支付完后,保单就失效了。目前各个保险公司对于可以作为抵押贷款保单的规定有些差异,一般时间较长的储蓄性寿险都可以作为抵押向保险公司贷款,近期推出的投资类的保险如投资连结险和分红险也都可以进行抵押。保单抵押贷款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寿险的流动性。

案例:王先生是一家私营企业的老板,多年前投保了一份人寿保险。最近由于生意上出现困难,急需现金周转,他情急之下找出人寿保险保单要求保险公司退保,来换取一些现金。

理财专家认为:因王先生已投保多年,通常这类人寿保单都会累积了一定的现金价值,所以这时候,完全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短期贷款。一般来说,贷款最高金额不超过保单的现金价值,具体数字各保险公司不尽相同,但一般大多定在70%的现金价值。借款利率一般以银行的贷款利率为准,可能会上下略有浮动,借款期限通常最多为6个月,一般在契约持续有效的前提下可申请续借,而保单效力在客户持续缴费的前提下不受影响。

保险知识,请不要轻易退保


退保是解除保险合同的形式之一,是保户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一般情况下,保户不宜轻易退保,因为退保会带来很多不利影响。

1。经济上蒙受损失

按《保险法》规定,已交满两年以上保险费的,退保时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末满两年保险费的,退保时扣除手续费后,退还所交剩余保险费。退保越早,保户得到退保金越少,特别是在末满两年保险费的情况下,退保金更少。

2。再投保时交费标准往往会提高。

一般来说,投保同一种险种,被保险人的年龄越大,交费标准越高。如果退保后重新投保,便会因年龄的增长而多交保险费。

3。失去已经获得的保障。

退保后,原有保障随之丧失,面对随时可能发生的风险,保户个人及家庭将重新回到不安定状态。

4。重新投保时的保险权益可能受到某些限制。

如果退保后重新投保长期性人寿保险,保险条款中约定的重疾病身故,疾病致残或自杀的保险责任免除期将重新计算。若保户在责任免除期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5。重新投保时可能会被拒保。

某些人寿保险条款,以被保险人身体健康且不超过规定年龄为条件。保户退保后再投保,可能会因身体状况的变化或超过规定的年均而被拒保,从而失去获得保险保障的权利。此外,保险公司一般会对保险人的风险保额有所控制,也就是说,被保险人之前购买的所有保险保[意外险,养老险,理财险等]加总起来的总保额,如果超过一定的限额,公司就会要求体检,而现在很多人,尤其是40岁以上的都市人,大都处于亚健康状况,或患有慢性疾病,这样容易造成某些险种拒保,或增加费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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