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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保有风险 保险现金价值的计算方法

202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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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属于长期投资项目,而随着保险缴费年度的增加,保单的现金价值也会水涨船高。在发生意外变故而不得不退保时,投保人也将承担一定程度的退保损失。在这个问题上,不少投保人在退保时与保险公司发生了矛盾,认为承担的损失过多。要了解退保造成的损失,首先要理解什么是保险的现金价值?退保又有哪些必须承担的风险?

退保是指在保险合同没有完全履行时,经投保人向被保险人申请,保险人同意,解除双方由合同确定的法律关系,保险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合同的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什么是保单现金价值

保单的现金价值指投保人要求解约或者退保时,保险公司应该返还给投保人的实际金额。保单现金价值又称“解约退还金”或“退保价值”。因为在保单生效后,前期多缴的保费连同其产生的利息累计后便形成了人寿保险的责任准备金,除去用于支付保险人的必要费用(如制单费、运营费等管理费用)外,剩余的就是人寿保险保单的现金价值。在解约退保时,保险人应当将这部分价值返还给投保人。故而,现金价值又叫不丧失价值或者不丧失的赔偿权。

通俗一点说,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是寿险保单所特有的,对于投保人长期投保并在到期前退保所制定的利息计提补贴,这样就相当于银行的死期存款在到期日之前提前取款时,虽然损失了一定的利息,但仍然较之当初的本金和活期要略高的道理一样,只不过在缴费之前就已对每一年份的退保时所得的返还保费都进行了精确的约定。

刘先生2000年给儿子投保了一份保额为10万元某人寿保险公司的重疾险,当时孩子22岁,年缴保费1980元,20年缴完(即39600元)。最初几年由于保险公司需要扣除佣金、保单管理费等,保单的现金价值低于其所缴保费。到第十七年,所缴保险费和当时的现金价值相当,如果刘先生想退保就可以拿回相当于自己所缴保费的现金价值。在十七年之后,保单的现金价值就高于投保人所缴的保费。

哪些保险有限金价值

首先要准确理解和吃透保单的现金价值的含义。

一般意义上的现金价值是指储蓄性质的人身保险产品独有的。一般来说,两全保险、终身寿险、一年以上的定期寿险、养老保险、万能保险以及分红保险等,保险合同生效一年后,保单相应就开始具有现金价值,缴费时间越长,累积的现金价值越高。像短期意外险、定期寿险、健康险和家财险一般不具有现金价值由于没有现金价值,或者现金价值很低。

缴费时间越长,累积的现金价值相应越高。

保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已缴纳的保费-保险公司的管理费用开支在该保单上分摊的金额-保险公司因为该保单向推销人员支付的佣金-保险公司已经承担该保单保险责任所需要的纯保费+剩余保费所生利息。

由于长期寿险产品前期扣除的各项费用较多,一般情况下,保单生效最少两年以后才具有现金价值,缴费不满两年的,保单的现金价值一般情况下几乎为零,一般投保人缴费时间越长,累积的现金价值相应越高。

换种说法可能更好理解一点。即保险公司的管理费用开支和向推销人员支付的佣金,在各保单年度的分布不是均匀的,第一年最高,第二年会降低一些,以后则逐年降低,并稳定下来。如果采用分期缴费,保险公司在第一个保单年度的管理费用开支加上向推销人员支付的佣金及承担保险责任所需的纯保费,往往接近甚至超过当年所收的保费(依不同产品而不同),这样保险公司对于在投保后第一年内退保的,有可能无退保金,也就是保单未产生现金价值;对于第二个保单年度内退保有可能给付少量返保金,也有可能仍无退保金给付(若采用每月或每季度缴纳一次保费,在第二个保单年度的上半年,尚未缴足两年保费),也就是保单仍未产生现金价值。

分清保费年限和合同期限

从中国《保险法》的规定看,缴足两年以上保费的寿险保单,已产生现金价值,若退保,保险公司应退还保单现金价值。缴足两年以上保费与合同成立两年以上是不同的概念。假设某寿险保单于2007年1月1日签发,保险期间10年,到2008年12月31日合同成立两年,若采用一次缴清保费(趸缴)方式,于2007年1月1日缴清,当时即已缴足两年以上保费,产生保单现金价值;若采用年缴保费方式,2007年1月1日缴纳一次,2008年1月1日再次缴纳,即已缴足两年保费,产生保单现金价值;若采用月缴保费方式,每月1日缴纳,2008年12月1日缴足两年保费,产生保单现金价值。寿险合同解除(退保)时,保险公司应退还保单现金价值,投保人未缴足两年保费的,保险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费。

投保第一年退保不划算

一般来说,传统寿险产品不具有理财功能,兼具保障和理财功能的产品主要为新型寿险产品,像人们比较熟知的分红险、万能险、投连险等。我国现行的《保险法》实施之后,大多数寿险公司出于精算和公司赢利性方面的考虑,一般规定保障性产品只能附加在投资型主险种之后进行投保,所以长期寿险产品的理财功能逐渐得到强化。寿险理财不差钱需要掌握以下几点至关重要。

保单生效第一年退保最不划算。大部分长期寿险产品第一年度的保单现金价值极少甚至为零。首年退保手续费基本相当于所缴保险费,第二年度的保单现金价值为所缴保险费的20%左右。因此,即便是退保也最好在两年以上才能尽可能多返还现金价值。

如果投保人经济陷入窘境无法在保单宽限期之内缴纳保费,可利用寿险产品具有自动垫缴保费、缴清保费、展期保险解决燃眉之急。自动垫付就是根据事先约定,自动利用保单中已有的现金价值支付未来若干年的保费,直到已有的现金价值用完。这样原保单的保额不变,但保障期间受现金价值制约,如现有价值越多,保障期间越长,反之亦然。

周先生1999年投保了一款某寿险公司保额40万元,保障期限20年的期缴型两全保险产品。2009年受金融危机影响,他一时无法缴纳保险费,当时保单现金价值已经累计达到18000元。

如果周先生投保时约定了自动垫付条款,即利用保单现有的18000元的现金价值支付未来若干年的保费,直到现金价值用完,所保障的年限由现金价值所能支付的保费决定,但期间保障额度仍为40万元不会改变。

总的来说,保单现金价值可以多于或少于投保人己缴纳的保费,关键取决于保险费、预定利率、投资收益率、保险险种、生产率、死亡率等因素。除此之外,还包括分红保险的分红率、意外事故发生率、残疾发生率、疾病发生率以及公司的营业费用率等因素。退保不如巧用现金价值,那么该如何巧妙利用寿险保单的现金价值的理财功能呢?

一是利用宽限交费期推迟交费。

对于长期寿险产品,保险公司一般都有60天的宽限交费期,投保人可以在宽限期内的任何一天交费。如果60天内仍无法交费,投保人还可以利用两年的宽限期,但在两年之内,保单处于失效状态,投保人可在有交费能力时申请恢复保单,保单效力不变。

这种方式主要是可以让投保人有较长的时间来审视手中的保单是否适合自己,不会出现缴费之后反悔从而造成较大退保损失的情形。

二是利用自动垫交保险费条款。

有些长期寿险产品设计有自动垫交保险费条款,如果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大于应交纳的当期保险费和利息,而且投保人事先又有此约定,保险公司会自动垫交应交的续期保险费。

三是通过“保单转换”功能调整保险计划。

目前市场上不少保险公司都为投保人提供保单转换功能的产品或者服务,如果投保人想要减少保费支出,同时不希望降低保险的保障功能,投保人就可以通过“保单转换”来调整保险计划,例如将之前购买的比较昂贵的储蓄型保险转换为保障型保险等。

四是缩短保险期限。

保险专家提醒,这是所有规避退保损失的方法中比较“笨”的一种,不过在缩短的保险期限内,投保人仍然享有原来保单上规定的各项保障。

在这里,保险专家提醒投保人,特别是长期寿险保单的持有者,不要轻易退保,如果是因为确实无力负担保费或者急需现金,可以采取以上的办法规避或者减少退保损失。退保的风险大,损失多。与其退保,不如合理的利用保单的现金价值,暂缓一时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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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险退保注意保单的现金价值


消费者购买了保险产品之后,因为某些原因想要退保,这时候他能得到多少现金呢,这就是保单的现金价值,也叫做节约退换金或者退保价值。不同种类的保险产品在不同的时期具有的现金价值也不同。

每一份保单的现金价值在每个时间段也是不同的,以人寿险为例,人寿险保单上都有现金价值表,现金价值表对每个年度末投保人退保所能退还的现金价值进行了列示。

 现金价值的用途有两个

第一个就是退保那个保单年度退保就是退还那个保单年度的现金价值当然前提是交过保费

第二个是保单贷款因为保单的现金价值可以理解为投保人在保险公司开户存下的钱应急的时候当然可以拿出来用现在一般的保险公司可以借款到现金价值 的%当然这种借款是需要付出利息的可能很多人不明白为什么?打个比方你把万元存在了银行年期银行给你利息可是中途你需要用钱周转你 有两种选择第一种就是直接取出来定期利息变成活期利息这样会有很大的利息损失第二种选择就是把存单给银行做存单抵押贷款贷出钱来周转用完还 回去这段时间银行继续付你存款利息你付银行贷款利息这是两笔账保单借款也是同样的道理保单借款期间保单利益不受影响借款支付一些利息就可以 了

 那么,寿险保单的现金价值又是怎么计算的呢?

通常,具有一定储蓄性质的长期寿险保单都能累积出现金价值。现金价值以下面三种情形作为依据,即合同解约时按照现金价值领钱、保单贷款时允许贷款的最高额度以现金价值为计算依据,以及保单分红时以现金价值为计算依据。

寿险保单的现金价值都是由精算师根据各项情况和假设条件精算而得的。如果一定要列出它的计算过程,那么可以简化地给出一个公式:保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已缴纳的保费-保险公司的管理费用开支在该保单上分摊的金额-保险公司因为该保单向推销人员支付的佣金-保险公司已经承担该保单保险责任所需要的纯保费+剩余保费所生利息。

这笔钱保险公司一般以提存方式进行,以免妨碍投保人的权益实现;但另一方面也会把部分保费收入累计起来用于投资,将所产生的投资收益用于未来的赔付。

假设张先生在36岁时投保“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选用了10年期缴纳保费的方式,年缴保费30万元,选择自60周岁起领取养老年金。而通过查阅该保险的现金价值表,在目前情况下,于先生的保单属于第一保单年度末(因为第二期保费应缴但尚未缴纳),张先生每缴纳1000元所对应的现金价值为401元,30万元缴费能够产生的现金价值则为300×401=120300元。

因此,如果张先生在目前情况下选择退保,遵照契约精神,则只能从保险公司领回12.03万元,损失接近18万元。

广大消费者在选择保险产品的时候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如果无法保证将来不会退保,要重点查看保单的现金价值,是否在自己的承受能力之内,如果要退保,尽量在10天的犹豫时间内完成。

现金价值,退保时现金价值是否可以取出来?


社会的进步,使得越来越多的人投资保险,广大消费者都想选择一份令人满意的保险来帮助自己理财。那么我们应该怎么选择呢?

购买了国华两全分红型保险,期限为五年,但业务员说是两年可以按保单上的现金价值取出,外加两年的分红,并且两年的现金价值比本金还多出几百元,请问真的可以这样吗?还有保单上的现金价值就是取出的实际金额吗?

专家分析

所谓保单现金价值又称“解约退还金”或“退保价值”,是指带有储蓄性质的人身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保险人为履行合同责任通常提存责任准备金,如果您中途退保,即以该保单的责任准备金作为给付解约的退还金。被保险人要求解约或退保时,寿险公司应该发还的金额。因此,它并非是您所缴保费的全部,是少于您好所缴保费的,至于您退保能够领取多少钱,则是您保单的现金价值加上分红。

仔细看看您的合同,此款产品保险期间为多少年?如果较长的话,建议保险期满不要退保,容易给您带来较大损失。

关于同行别家公司的产品,并不熟悉,所以不发表更多意见,以免引起您的不安。您按照我的建议寻求此产品保险公司的服务热线帮助是最为恰当。

现金价值就是退保时能给到你的钱。不知道你的保单“两年后的现金价值比本金多几百元”是业务员说的还是这样写着呢,如果在保单上写着,那这个保险太好了,你何必取出来呢?你不如取出现金价值的80%用,然后付点利息,就是保单贷款。另:保单上的现金价值不是取出的实际金额,如果退保,还会有分红,如果是保单贷款,能用80%。这样解释清楚吗?

正常情况下(不是退保),期限为五年的两全分红保险,如果想在第二年后取钱,如下:

1、能取出现金价值的80%(通过保单贷款方式)

2、这两年的分红(因分红是不确定的,要看实际分了多少,可以拨打国华客服详细咨询。)

至于两年的现金价值是否比本金还多,那就要具体合同以及实际分红是多少了。

保险知识,退保只有保单的“现金价值”


受金融危机影响,一些投保人的家庭收入锐减,无力负担保费支出,只能选择退保,却发现已缴费两三年的寿险保单只能退回不足已缴保费的40%,甚至不到20%。其实,这是由于他们不了解“现金价值”作用而造成的。

现金价值,就是退保或解约时退回的钱。但并非所有保单都具现金价值。对于短期的费用型保单,如财产保险,保险公司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发生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向被保险人给付赔偿金,如不出险也不返还保费,这样的保单便不具有现金价值。但对于长期的人身保险计划,如人寿险、健康险、分红险等,在保障外还带有一定的储蓄和投资性质,因此有一定的现金价值。

如长期寿险,人的死亡风险随着年龄增大而增大,保险公司计算出一个均衡保费,投保人每年以均衡保费数额进行缴费,即相当于年轻时多缴的保费抵补后来风险大时的保费。同时为履行责任,保险公司每年在保费中也要提存一定数额的责任准备金,当投保人提前解约,保险公司要将提存的准备金减去“解约扣除”后的余额退还给投保人,这部分金额就是保单的现金价值。解约扣除主要指保险公司为维护保单所花费的运营费和代理人手续费等,在投保初期该部分费用较高,而保单现金价值尚未累积到一定程度,因此退还的金额和所交的保费的差额较大。

因为现金价值的存在,那些因经济困难无力缴费的投保人,便有了除退保外的更好的选择,即自动垫付、减额缴清和展期定期保险。

自动垫付是根据事先约定,自动利用保单中已有的现金价值支付未来若干年的保费,直到已有的现金价值用完。这样原保单保额不变,但保障期间受现金价值制约,如现有价值越多,保障期间越长,反之亦然。对于只是暂时产生经济问题,但一段时间后仍具缴费能力的投保人,自动垫付是个相对较好的缓冲方法。

减额缴清指投保人可利用保单现金价值,一次性支付未来若干年所需保费,其保障期间不变,必然要大幅降低保额,较适合预计经济困难情况将持续一段时间,但仍想保留原保障形式的投保人。

展期定期保险指将现金价值仅用来缴纳未来所需的纯死亡保险费。由于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单通常保费较低,则该方式下死亡保额可保持不变,保障期限较长,但其他保险利益可能受损。因此,比较适合长期经济困难,同时特别需要身故保障的被保险人(如家庭支柱)等。

值得一提的是,除上述功能外,投保人还可以现金价值的70%向保险公司借款,保单责任依然有效。但投保人要注意及时还款,否则可能造成保单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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