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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体系,异地医保转移全攻略:医保关系转移后次月生效

2020-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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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异地医保转移申请流程如何?异地医保转移要准备哪些材料?异地医保转移注意事项有哪些?下面专家为您详细解答:

一、关于异地医保转移申请流程:

1.申请出具《参保缴费凭证》;

2.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社保关系;

3.办理基金转移手续;办理接续保险手续。

二、异地医保转移准备材料: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3.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异地医保转移注意事项:

1.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办理医保手续。没有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终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三个月内参保缴费。

2.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时,三种医保关系可以自由转换。三种医保关系是指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温馨提示:医保关系转移后,从次月起享受转入地相应待遇。办理手续期间发生医疗费用的,如在规定的3个月内参保缴费,转入地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如超过3个月没有办理参保缴费,转入地经办机构不予支付未缴费期间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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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杭州住房公积金提取全攻略


众所周知,住房公积金上缴容易提取难,很多人买房或者装修时也不知道公积金提取的条件和流程,一套繁琐的程序走下来可能会浪费很多精力和时间。杭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流程究竟是怎样的?

一、提取条件

住房消费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3、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自住

非住房消费类

1、离休、退休(退职);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3、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4、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5、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6、出国、出境定居;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二、提取方式

1、以签收银行定期存单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方式”栏选择“银行存单”。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由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提取核准单,职工或代理人凭当日提取核准单向指定银行签收银行定期存单。此种提取方式仅限“市民之家”窗口办理。

2、以本人银行卡转账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方式”栏选择“银行卡转账”,填写账户户名为本人的银行卡开户银行和卡号。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由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支付到指定银行卡。目前银行卡转账方式只限于有银联标志可正常使用的卡(除外资银行)。

3、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需将资金转至售房单位的,“提取方式”栏选择“其他转账”,并填写收款单位名称(须与购房合同中售房单位一致)、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由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支付给收款单位。

三、申报流程

填写《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公章)→凭本人身份证明携相关证明材料至中心柜面办理→中心柜面审核通过办结。(客户选择提取方式为银行存单的需至银行兑付柜台办理兑付手续)

保险知识汇总,居民医保办理流程全攻略


武汉居民医保办事程序:

1、参保人员因紧急抢救在市内非定点医院治疗、在职参保人员转外地治疗或在外地门诊紧急抢救(包括长驻外地、在职参保人员因公出差、探亲或在法定假期期间在外地紧急抢救);

2、在医院治疗后5个工作日内,由参保单位经办人(或参保人)将就医情况写成书面报告(详细陈述就诊时间、地点、病情及治疗情况),经单位盖章(灵活就业人员由居住地社区盖章,易地安置人员由辖区社保处盖章)后,附门诊急救病历、相关检查报告、120急救发票等资料到市医保中心紧急抢救申报窗口申报;

3、工作人员审验资料后,将资料录入医保核心系统,并打印回执交经办人。

办事时限:自收到参保人员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以电话形式通知经办人。病情急、重的,如脑血管意外、心肌梗塞等,可即时审批。由定点医院转诊的,即时审批。

具体的结算标准如下:

起付标准按照定点医疗机构的级别划分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00元,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500元。费用支付标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承担。

参保身份改变 医保关系可转移


2009年,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和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就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之间的保险关系相互转移衔接办法进行了规定。

成都市医保局局长刘德成表示:“通过办法,能实现三种制度的对接和转移,让不同人群、不同时间、不同状态下都可不间断地享受医疗保障,真正实现全覆盖。”他举例说,婴儿一出生就可参加居民医保,工作后可参加职工医保,如果失业了,没能力参加职工医保,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特别提醒:保险变化待遇以有效期起始为准

参保人员住院期间保险关系发生变化,保险待遇以保险关系变化后的医疗保险待遇有效期起始时间为准,按规定分段计算。

哪些人员的医保关系可以转移?

城镇职工--城乡居民

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非本市户籍在本市参保时间累计满三年)的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应以个体身份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也可以在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接续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效前,可以个体身份继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直至当年12月31日中止。原缴费年限予以保留,个人账户余额继续使用。

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应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定额补助继续使用。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满12个月以后入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不足12个月的,在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效期内,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中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参保人员,在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效期内,继续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城镇职工--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转入综合保险,应中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原缴费年限予以保留,个人账户余额继续使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与综合保险缴费时间合并计算连续缴满6个月的,按规定享受综合保险医疗待遇。

参加综合保险的人员转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综合保险缴费年限予以保留,个人账户余额继续使用。综合保险缴费时间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合并计算连续缴满12个月后入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城乡居民--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

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应随单位参加综合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定额补助继续使用。重复保险期间入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综合保险缴费时间满6个月的,按规定享受综合保险医疗待遇;综合保险缴费不足6个月,在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效期内,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参加综合保险的人员,符合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条件的,应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综合保险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效期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享受综合保险医疗待遇。

异地养老,医保社保转移能办理吗?


目前,随着我国人口流动越来越多,很多人退休之后需要跟孩子一起到异地生活,由于年劳体弱,生病住院是很常见的现象,这就牵涉到医保社保转移的问题。可是,很多人不了解医保社保转移是不是能办理,怎样才能办理。本文将对我国部分地区医保社保转移的相关政策进行介绍。

外地医保社保转移到北京能办理吗?

合肥市民马先生有个疑虑:孩子想让我去北京养老,但我听说户口不在北京,医药费要回原籍报销,而我需要长期吃药。那么,我可以将原籍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转移到北京吗?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12333工作人员答:退休人员无论户籍是否在本市,都不能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跨省转移。《关于外埠进京落户人员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问题的批复》规定,已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进京落户人员,不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不享受本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这类人员按照原籍所在地的规定,享受当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养老保险关系转续政策规定,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但为了使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能方便快捷地领取养老金,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经实现异地支付,以保证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参保人员异地就诊虽然有望实现即时报销结算,但需按照参保地的标准报销。

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范围内进京落户或工作的人员,可由本人或接收单位到北京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移基本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并在本市继续参保。社保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会在受理当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原参保地经办机构联系,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当日起15个工作日内,会完成相关手续,终止参保人在原参保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最后由参保人持联系函、本人身份证、户口、医保证或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到北京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即可。若参保人在北京还没有找到工作或社保接收单位,参保人需先同北京社保经办机构联系。如果对方明确回复同意接收,同样可以办理社保关系的异地转接。

广州省内医保社保转移能办理吗?

本月起,广东省内医保转移将互认缴费年限。昨日,南都记者从江门市社保局获悉,省内转移职工医保关系将从本月起互认缴费年限,采取转移个人账户,统筹基金不变的办法。“以江门为例,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需要满足累积缴费20年,并且在江门缴费10年的条件,即可在江门办理退休,享受退休医保。”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解释。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今年7月起,流动人口在广东省内转移医保关系,可累积缴费年限。该规定适用于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广东省内参加职工医保,并且因流动就业在省内跨社保基金统筹区转移医保关系的个人。

《通知》规定,转移医保关系后,参保人的基本医保关系和个人账户将随其转移至工作地,但统筹基金不转移,缴费年限进行累计,不能重复计算。医保待遇方面,参保人在转移医保关系后,享受缴费地医保待遇,不能重复享受待遇。另外,《通知》明确参保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必须在待遇享受地参加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也就是说,参保人若要在江门办理退休,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前提下,在广东省内参加职工医保的年限要达到20年,并且在江门实际参保10年,即可办理退休。”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而若不能满足上述条件,根据《通知》规定,参保人在曾经参保地满足条件的,也可在曾经参保地享受退休医保待遇。此外,参保人还可以选择缴费年限最长的曾参保地,或者有参保缴费记录的户籍所在地,按照当地规定缴费至规定年限后,在该地享受医保待遇。

社保医保转移——相关链接职工医保社保转移怎么办理?

问:我从杭州到合肥来工作,职工医疗保险关系怎么转移?

答:本人或用人单位携带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合肥市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杭州职工医保关系转入申请,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申请表》。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市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给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待收到对方发来的医保《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以及转来的相关个人账户资金后办理职工医保关系接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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