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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珠海大力推进医疗救助 市外参保市民享同等待遇

2020-08-14
保险要提前规划 保险八大规划 保险种类
给解决群众看病难的问题,近日珠海再将医疗救助门槛,设置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困难人员住院核准医疗费用年累计救助最高可达20万元。同时,在市外参加社保的珠海户籍居民也可与参加本市医保的户籍居民享受同等医疗救助待遇,政策一出深受广大市民热捧。

根据新规,珠海医疗救助对象包括特困人员、重点救助对象和基本救助对象三大类。特困人员指具有本市户籍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含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未满18周岁的孤儿、麻风病人);重点救助对象指具有本市户籍的“低保对象”。

针对不同的救助对象,办法也规定了不同的医疗救助标准。根据办法,特困人员和重点救助对象应按规定参加医疗保险,其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资助。

特困人员在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后,其住院核准医疗费用的个人自付部分按100%全额救助;门诊核准医疗费用的个人自付部分按100%全额救助,但年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3600元。

重点救助对象在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后,其住院核准医疗费用的个人自付部分按100%救助(每次住院需自行负担起付标准30%的费用),但年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门诊特定病种核准医疗费用的个人自付部分按70%予以差额救助,但年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1800元。

基本救助对象中,符合救助条件的本市户籍企业军转干部、市级以上劳模、道德模范、见义勇为者、扶贫救灾人员、支边人员、民政部门认定的重点优抚对象,其住院核准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按100%救助(每次住院需自行负担起付标准),但年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其他基本救助对象,参加了医疗保险的在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后,其住院核准医疗费用按个人自付部分的80%予以差额救助(每次住院需自行负担起付标准),但年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

特困人员住院个人自付部分全额救助。

据悉,该举措已于7月1日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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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医疗救助基金帮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们


7月6日,记者从市民政部门了解到,“咸宁市农村特困居民申请医疗救助基金实施细则”近期将正式实施,个人本年度自付医疗费用在5万元以上的,最高可获救助资金5万元。

据悉,此次救助对象明确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因特困从未入院治疗的农村居民。

根据实施细则,个人本年度自付医疗费用在3万元及5万元,按其个人实际负担费用(包括医疗保险的起付费用)的70%予以救助;个人本年度自付医疗费用在5万元以上,按照其个人实际负担费用(包括医疗保险的起付费用)的80%予以救助,年度最高救助资金限额5万元。对相关救助对象,由救助促进会视情况予以救助,救助资金不超过3万元。

据介绍,该措施是我市继现行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救助和民政医疗救助以外开设的又一条“生命保障线”。一般情况下,重大疾病的医疗费用人均20至30万元,可通过医保报销60至85%,民政、保险等其他救助渠道给予总额为1.5至5万元的重点救助,经过这几条保障线,个人自付部分仍需5万元以上。

截至目前,我市共筹集到医疗救助基金2002万元,已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确保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资助医疗救助对象参保参合的,由民政部门将与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认后的符合救助标准的医疗救助人数、参保参合资助标准及资金总量提供给同级财政部门,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从社保基金专户中的“城乡医疗救助基金专账”中将个人缴费核拨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专账”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账”中。

开展“一站式”即时结算的地区,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在结算时先扣除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费用和医疗救助补助的费用,参保参合救助对象只需结清个人应承担部分。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所垫付的医疗救助资金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报民政部门审核后,由民政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同级财政部门通过“城乡医疗救助基金专账”直接支付给以上机构。

医疗费用


记者昨日从市卫生计生委了解到,6月1日起,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政策有调整,参合农民住院费用补偿封顶线不变,住院起付线进一步下调,医疗负担较重的参合患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也将相应提高,参合农民就医将受益更多。

为合理引导病人到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切实减轻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补偿政策调整后,我市对住院医疗费用仍实行分级分段补偿。

从补偿起付线看,各级医疗机构的报销起付线较之前有所降低。6月1日起,市级三级医院的起付线降至1000元,较现在降低了500元;市级二级及二级以下医院的起付线降至700元,较现在降低了300元。县级二级和二级以下医院的起付线为500元。

省级二级及二级以下医院的起付线降至1000元,较现在降低了1000元;省级三级医院的起付线降至2000元,较现在降低了1000元;省外医院的起付线为2000元,较现在降低了1000元。

从补偿比例看,医疗负担较重的参合患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将相应提高。

6月1日起,患者在乡级医院住院,起付线为200元,纳入补偿范围的医疗费用不高于800元的可报销70%,超过800元的部分可报销90%;现在患者医疗费用超过1000元的部分才能报销90%。

参合农民在县级医院住院,纳入补偿范围的医疗费用不高于1500元的可报销60%,超过1500元的部分可报销80%;6月1日前,患者医疗费用超过2000元的部分才能报销80%。

参合农民在市级二级及二级以下医院住院,纳入补偿范围的医疗费用不高于3000元的可报销50%,超过3000元的部分可报销70%;6月1日前,纳入补偿范围的医疗费用超过4500元的部分才可报销70%。在市级三级医院住院,纳入补偿范围的医疗费用不高于4000元的可报销50%,超过4000元的部分可报销70%;6月1日前,纳入补偿范围的医疗费用超过4500元的部分才可报销70%

参合农民在省级二级及二级以下医院住院,纳入补偿范围的医疗费用不高于4000元的可报销45%,超过4000元的部分可报销65%;6月1日前,纳入补偿范围的医疗费用超过8000元的部分才可报销65%。在省级三级医院住院,纳入补偿范围的医疗费用不高于7000元的可报销45%,超过7000元的部分可报销65%;6月1日前,超过8000元的部分才可报销65%。参合农民在省外医院住院,纳入补偿范围的医疗费用不高于7000元的可报销45%,超过7000元的部分可报销65%;6月1日前,超过8000元的部分才可报销65%。

根据新农合筹资情况,新农合补偿政策调整后,参合农民住院费用补偿封顶线不变,仍为20万元;大病保险年度补偿封顶线为30万元。

我市要求,市级以上补偿标准必须全市统一;县、乡补偿标准全市也应统一,若部分统筹地区县、乡级补偿标准与新的补偿标准不一致的,须向市卫生计生委、财政局备案。

医疗费用,按医保规定比例报销医疗费用 其中


4月19日,记者从太原市人社局获悉,太原市把儿童白血病等25类疾病,纳入重大疾病医疗救助保障范围,通过城乡居民医保单病种报销、医疗救助基金补助等方式,最大限度减轻患者负担。

这25类疾病包括: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重性精神疾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结肠癌、直肠癌、食道癌、胃癌、肺癌、急性心肌梗塞、Ⅰ型糖尿病、甲亢、脑梗死、唇腭裂、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儿童苯丙酮尿症、儿童尿道下裂、儿童先天性巨结肠、儿童先天性肥厚性幽门狭窄、特困儿童重度感音性耳聋。

太原市卫生计生委、民政局、人社局明确,对25类疾病实行单病种付费,控制费用总额。患者报销时,充分发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的衔接保障作用,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参加太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发生25类疾病,其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将在单病种限(定)额范围内,太原减轻患者负担:25类重疾纳入医保救助范围,三级定点医院,报销比例为70%,二级定点医院报销比例为75%。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还可由民政部门医疗救助基金进行不低于21%的补助。

需要注意的是,25类疾病在非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不享受重大疾病报销政策;同时诊断为2种以上重大疾病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报销。相关救助定点医院、报销限(定)额,可向当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经办机构咨询。

稳岗补贴,承德人社局:补缴失业保险费将享受同等待遇


“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补贴很及时,既减轻了企业负担,稳定了职工队伍,也进一步激发了企业回馈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承德市一企业负责人说。日前,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承德市加大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安置职工力度,帮助企业解决在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中遇到的暂时性困难,稳定就业岗位。

承德市为了缓解涉及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暂时性困难,更好地保障职工权益,实施失业保险金援企稳岗政策。“今年承德市将现行援企稳岗政策中岗位补助、社会保险补助和转岗培训补助统一整合为稳岗补贴。”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稳岗补贴适用范围包括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治理大气污染工作涉及企业以及脱困升级中对当地经济、就业有重大影响的企业,主要用于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及提供生活补助、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据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稳岗补贴标准按承德市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对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和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按涉及人数(参加失业保险的)50%计算,连续缴费5年以上的按涉及人数(参加失业保险的)100%计算;对治理大气污染工作涉及企业以及脱困升级中对当地经济、就业有重大影响的企业补贴人数按参加失业保险人数的30%计算。补贴期限为,化解过剩产能企业6个月,其他企业3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未参加或欠缴失业保险的,按规定补缴失业保险费后,可享受相应的稳岗补贴政策。同时属于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和治理大气污染任务以及脱困升级中对当地经济就业有重大影响的企业,原则上选择其一享受一次稳岗补贴政策。

在补缴政策发出后,众多之前未缴纳失业保险的人员纷纷进行了补缴,而其中也有一些人在补缴后申请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而企业也相应得到了稳岗补贴。

生育医疗费用


9月11日讯: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新修订的《阳江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办法》规定,生育保险待遇除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外,增加了生育津贴,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得到大幅度提高。

《办法》进一步充实了生育保险的保障项目。以前生育保险待遇是以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由生育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含孕期检查费和营养费)和男配偶假期津贴。修订后的《办法》规定,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职工享受的生育医疗费用包含产前检查费用、分娩住院费用和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对符合《办法》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定额标准直接结算,个人不用负担,改变了原来“先垫支后报销”的传统做法。

《办法》规定,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

“办法”将由生育保险,扩大到失业,退休人员和工人失业的配偶。劳动者失业前的生育保险,按照《细则》中规定的相关生育产生的医疗费用,以及职工符合要求的《细则》中的的医疗费用,可以由生育保险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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