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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岗补贴,承德人社局:补缴失业保险费将享受同等待遇

2020-05-09
人社局保险规划 保险费如何规划 个人失业保险规划

“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补贴很及时,既减轻了企业负担,稳定了职工队伍,也进一步激发了企业回馈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承德市一企业负责人说。日前,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承德市加大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安置职工力度,帮助企业解决在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中遇到的暂时性困难,稳定就业岗位。

承德市为了缓解涉及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暂时性困难,更好地保障职工权益,实施失业保险金援企稳岗政策。“今年承德市将现行援企稳岗政策中岗位补助、社会保险补助和转岗培训补助统一整合为稳岗补贴。”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稳岗补贴适用范围包括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治理大气污染工作涉及企业以及脱困升级中对当地经济、就业有重大影响的企业,主要用于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及提供生活补助、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据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稳岗补贴标准按承德市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对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和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按涉及人数(参加失业保险的)50%计算,连续缴费5年以上的按涉及人数(参加失业保险的)100%计算;对治理大气污染工作涉及企业以及脱困升级中对当地经济、就业有重大影响的企业补贴人数按参加失业保险人数的30%计算。补贴期限为,化解过剩产能企业6个月,其他企业3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未参加或欠缴失业保险的,按规定补缴失业保险费后,可享受相应的稳岗补贴政策。同时属于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和治理大气污染任务以及脱困升级中对当地经济就业有重大影响的企业,原则上选择其一享受一次稳岗补贴政策。

在补缴政策发出后,众多之前未缴纳失业保险的人员纷纷进行了补缴,而其中也有一些人在补缴后申请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而企业也相应得到了稳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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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岗补贴,承德市政府: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可申报


“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补贴很及时,既减轻了企业负担,稳定了职工队伍,也进一步激发了企业回馈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我市一企业负责人说。11月3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加大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安置职工力度,帮助企业解决在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中遇到的暂时性困难,稳定就业岗位。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为了缓解涉及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暂时性困难,更好地保障职工权益,坚持实施使用失业保险金援企稳岗政策。“今年我市将现行援企稳岗政策中岗位补助、社会保险补助和转岗培训补助统一整合为稳岗补贴。”市人社局工作人员说,稳岗补贴适用范围包括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治理大气污染工作涉及企业以及脱困升级中对当地经济、就业有重大影响的企业,主要用于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及提供生活补助、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市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在保证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和现有促进就业项目支出1年以上的基础上,可将部分结余的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企业稳岗补贴;申请稳岗补贴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须符合我省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治理大气污染政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已连续缴费1年(含)以上且无欠缴,上年度裁员率不超过4.5%。

据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稳岗补贴标准按我市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对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和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按涉及人数(参加失业保险的)50%计算,连续缴费5年以上的按涉及人数(参加失业保险的)100%计算;对治理大气污染工作涉及企业以及脱困升级中对当地经济、就业有重大影响的企业补贴人数按参加失业保险人数的30%计算。补贴期限为,化解过剩产能企业6个月,其他企业3个月。

在确保2年发放失业保险金和落实援企稳岗补贴政策资金的前提下,可将部分结余的失业保险基金用于特定化解过剩产能企业,现有稳岗补贴期限由最长不超过6个月延长到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未参加或欠缴失业保险的,按规定补缴失业保险费后,可享受相应的稳岗补贴政策。同时属于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和治理大气污染任务以及脱困升级中对当地经济就业有重大影响的企业,原则上选择其一享受一次稳岗补贴政策。

在稳岗补贴政策落实并实施后,承德众多的单位获得了补贴补助,对企业而言,降低了员工的社保成本,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的就业,对当地经济有着重要作用。

失业保险基金,南通援企稳岗补贴政策:只要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为激励企业承担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南通市出台援企稳岗政策,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上年末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6月1日至9月30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到所属地劳动就业管理服务窗口提出申请。

据了解,去年南通市已启动该项补贴政策,但只适用于实施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严重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而今年则将此项优惠推广至所有企业。

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将按申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补贴政策执行到2020年年底,一年申报一次,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稳岗补贴主要用于企业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失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基金中的一种专项基金。

一是普遍性。它主要是为了保障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失业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其覆盖范围包括劳动力队伍中的大部分成员。因此,在确定适用范围时,参保单位应不分部门和行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其职工应不分用工形式,不分家居城镇、农村,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只要本人符合条件,都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分析我国失业保险适用范围的变化情况,呈逐步扩大的趋势,从国营企业的四种人到国有企业的七类九种人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再到《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城镇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充分体现了普遍性原则。

二是强制性。它是通过国家制定法律、法规来强制实施的。按照规定,在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根据有关规定,不履行缴费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是互济性。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社会筹集,由单位、个人和国家三方共同负担,缴费比例、缴费方式相对稳定,筹集的失业保险费,不分来源渠道,不分缴费单位的性质,全部并入失业保险基金,在统筹地区内统一调度使用以发挥互济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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