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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购买重疾险

2020-08-10
重疾保险规划 重疾保险知识 保险重疾规划愿景

疾病都不是大家愿意看到的,然而我们却无法阻止,尽管医疗水平逐渐发展,但是昂贵的医疗费用仍然是一个普通家庭的重大经济负担。只有保险能再疾病面前为您撑起一片天。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饮食结构也随之变为以荤食为主,疾病表现为营养过剩,出现大面积的“三高”人群——高血脂、高血压、高血糖。心脑血管疾病发病时间提前至三十岁左右。工作节奏的加快,工作压力的改变,也日益影响着人们的健康。

生病是一件很无奈的事情,对许多人来说,得了重疾或许并不是最可怕的事情,因为随着医疗水平的提高,重疾的治愈率越来越高,存活的时间也越来越长,但这都是以高昂的医疗费用为代价的。所以,得了重疾不可怕,可怕的是到时候没有足额的医疗开支费用。

有人说真是得了大病就是不治之症。对,的确有些疾病目前人类是无法攻克的,但可以肯定随着医疗水平的进步,大病的治愈率会越开越高。抛开这些不谈,疾病能否治好是医院的事情,到时候能不能有钱治就是我们自己的事情了。可以肯定,万一发生不幸,不管能否治好,我们会去积极的治疗,哪怕有一口气。巨额的医疗费用,你真的准备好了吗?

重大疾病的平均治疗花费一般都在20万元左右并呈上升趋势,这还不包括因重大疾病而引起的隐性损失,如因不能工作带来的收入损失,高额营养费和护理费等等。对于一个普通家庭而言,一旦有家庭成员罹患重大疾病,很可能意味着整个家庭因病返贫。五、十年甚至一辈子都无法翻身。

不要为自己找借口

有很多人为自己不买重疾险找很多借口,如罹患大病的概率会比较低;得了大病也就治不好了,买了重疾险也没有用;结余的钱还需给孩子买车买房,没有钱来买保险;家庭有长寿基因,没有遗传疾病;保险公司万一倒闭了可什么也得不到了;买保险不着急,等等再说吧;我想买但我爱人不同意等。下面来一一剖析这些借口。

借口1:大病一旦发生,也治不好

据专家说,80%以上的重疾都能治愈,前提是两个因素,一个是经济状况是否承受治疗费用,另外一个是心态是否平和。如果没有钱治病,相信心态再平和的人也会焦虑不安。即使没有治愈,还可以给孩子留下教育金、给父母留养老金,这笔钱可以尽该尽的责任。

借口2:结余的钱还要给孩子买车买房

没有私家车可以坐公车,没有属于自己的房可以租房,只要调整好心态,生活照样幸福,但如果没有钱治病,根本谈不上幸福。而房子、车子的变现能力较弱,即使卖房卖车也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需要有一笔钱“专款专用”,而重疾险恰恰具备这一优势。

借口3:家庭没有遗传疾病

现代人患病和遗传有关,但不是绝对的,因为患病还和自身的免疫能力、工作生活压力、生活习惯等有关。没有遗传疾病只是风险相对低一些而已。

借口4:保险公司万一倒闭了怎么办

与银行相比,保险公司更安全。这次金融危机中,美国政府挽救了含有保险业务的AIG,却没有挽救没有保险业务的雷曼兄弟,可见每个国家都把保险公司列为最重要的金融机构。通常保险公司的寿命比每个人的寿命要长,即使哪家公司破产了,也会有其他保险公司接手,投保人的保单利益会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借口5:买保险不着急等等再说

每个人都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比如汶川大地震发生前,有谁能预测到灾难的发生。身边经常会发生有的人今天身体还好好的,明天不舒服去医院检查,竟然发现是癌症。因此,未雨绸缪才是硬道理。

借口6:我想买保险,但我爱人不同意

夫妻作为家庭的两大经济支柱,只需要一个人做出正确决定就可以了,因为每个人接受理念和知识不同,让每个人都有风险意识是需要时间的,但风险不会等我们都明白了以后再发生,俗话所说的措手不及就是这个道理。

借口7:重疾险理赔比较难

重大疾的定义式由中国医师协会和中国保险行业学会联合确定的,是比较公平公正的。只要符合一些必要条件就能得到理赔。最令人害怕的并不是罹患重大疾病,而是得了大病却没有钱治疗,而这也正是重疾险的价值所在。

为孩子购买保险是父母的责任,为自己购买保险是体现对家庭的责任和关爱。只有让家人都得到足够的保障,我们的心才会更加踏实和平静。

以下是购买重疾保险,应遵循几个原则:

1、看清保险公司的实力。投保时看清所要购买的保险以及保险公司的长期成长。实力雄厚的公司,其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中的保障范围会相对大一些,赔付能力也相对强。

除了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之外,消费者如果还需要对其他疾病或者其他保险利益提供保险保障的,可考虑购买一些附加医疗险,和重大疾病保险产品搭配起来购买,得到更加周全、费用更合理的保险保障。

2、如实告知。保险是基于最大诚信原则的合同约定,在投保过程中,对于一些平日里所患的疾病应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否则可能导致合同的无效,在理赔时可能会产生麻烦。

3、量力而行。购买保险产品,并非保额越高越好,消费者应根据自身的经济能力按需购买。有数据显示,目前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平均为20万元左右,所以保额在20-30万元左右较为合适。同时,在买了保险后,应定期拿出来检查一下,看看自己以前所买的产品是否符合现在的需要,在资金充裕时,还可以适当加保。

4、投保宜早不宜迟。一般在投保长期性的重大疾病保险时,投保人的年龄对保费的高低影响很大,越早投保,保费越便宜。而且健康就是资本,年龄越大,健康的成本自然也就越大。

5、接触专业的保险代理人。重大疾病保险也会并非什么疾病都保,保险公司把能够保的疾病以及罹患疾病的程度规定在保险合同条款中,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障范围内才能获得赔付。客户有其知情权,完全有理由让保险代理人详细解释保险条款,对于不专业的代理人要断言拒绝,绝对不能因为是亲戚或朋友而觉得不好意思。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保险合同中对重大疾病险有详细的定义,这里的定义与一般普通大众所理解的重大疾病可能会有所不同。

一份重疾保险,保证我们万一发生不幸,有足额的、及时的费用,不至于让家人东奔西走,即使治不好,我们也了无遗憾,因为我们没有给家人留下巨额的债务,使他们不至于失去我们的同时,还要承受经济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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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购买交通意外险


如今路上的车越来越多,交通事故也频繁发生,交通意外使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极大的威胁。这时交通意外险的作用就突显出来了,无论你是普通的上班一族还是经常出差的商务人士,无论你是外出旅游还是探亲访友,在搭乘交通工具前务必为自己选购一款合适的交通意外险,能有效地保障事故发生后能有一笔资金可供稳妥地处理灾难性后果。

为什么交通意外保险已经日渐受到大家的认可?

1、乘车出险也可获赔

目前,保险市场上已有不少航意险的替代产品,如“短期交通意外险”、“综合交通工具意外险”等等,与传统的航意险相比,投保这类综合性交通意外险更划算。

首先,保障范围扩大。20元的航意险仅是当次航班的一次性保险,交通工具仅限于飞机。而综合交通意外险的保障范围不仅涵盖了飞机,还将火车、轮船、汽车、地铁等交通工具都纳入了保障范围,有些产品甚至规定被保险人乘坐公交、出租车等发生意外也可获得赔偿。

2、保障期更具弹性

其次,保障期扩大。20元的航意险的保险期只有几个小时。而综合交通意外险的保险期明显扩大,短则数天,长则数月甚至一年,投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行程计划有针对性地选择。如小王是一位典型的“空中飞人”,可以选择一年期的综合交通意外险。而小陈是办公室文员,平时出差机会比较少,但会选择在7天年假时外出旅游,旅游期间难免会乘坐多种交通工具,这种情况下,小王就可以投保7天的综合交通意外险,从而省下一笔保费。

3、保险卡激活后即可生效

和传统的航意险相比,市场上的替代性产品在保障范围、保障期限大幅扩大的同时,保费则明显降低。如中国平安的“平安行行天下”,保额为120万元,其保障范围涵盖了“飞机、火车、轮船和汽车(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商业营运的汽车)”等多种交通工具,保险期为1年,但保费只需80元。

大家若想购买交通意外险,可以登录网站,在线选购。一站式比价,省钱更安心。在这里向大家推荐“泰康e顺交通意外保障”计划。涵盖几乎所有交通工具可能造成的意外伤害的保障,您可以任意组合,DIY自己的保险保障内容。

为什么要购买疾病保险?


生病是一件很无奈的事情,疾病无论是给自己还是家人都会带来重大的打击,很多人要承担的不仅仅是疾病的痛苦还有昂贵费用带来的经济负担,对此,专家呼吁大病保险早购买早保障。

近年来,随着新医改的持续推进,中国医保覆盖率达到了95%以上,从全球范围内来看,也属于最高水平。但从医保解决实际的问题能力来看,目前仍与先进水平有较大差距,尤其是存在“一人得大病,全家陷困境”的现象。于是,疾病医疗保障新政的推出是符合客观实际需求的一项重要举措,着实能够弥补医保体系中的一块短板。

为什么一定要买重大疾病保险?

据统计,从1995年到2007年十多年间,卫生部们门公布的我国综合医院住院并病人人均医疗费用增长近200%,远大于可支配收入的增长。近年来,医疗费支出居高不下,而我国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小/保障低,据有关资料显示,由于看病负担过重,我国有48。9%的人看病不就医,有29。6%的人应住院不住院。

癌症死亡率在过去30年中增长了八成以上!

人的一生患重大疾病的机会高大达72%!其中,癌症在中国城市已成为首位死因,在农村为第二位死因。目前每四个到五个死亡的中国人中就有一个人死于癌症。。中国每年死于癌症的总人口接近200万人。

重大疾病发病率上升的原因

环境的改变

有数据显示:中国连续17年出现暖冬,气候的改变对人体一定有影响,大气臭氧洞的扩大使紫外线辐射越来越厉害,不断的出现剧毒化学物品泄漏海洋的事故,不断的出现破坏生态环境的事件……工业化程度越高,对环境破坏越大!

饮食结构的改变

改革开放前,中国的饮食结构基本以素食为主,那时的疾病主要表现在营养不良、缺乏蛋白质,例如肝炎、肺炎、肾炎、气管炎等。改革开放以后,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饮食结构也随之变为以荤食为主,疾病表现为营养过剩,出现大面积的“三高”人群——高血脂、高血压、高血糖。心脑血管疾病发病时间提前至三十岁左右,重大疾病发病率随之上升。

工作压力改变

改革开放以前企业的工作重点是抓劳动纪律,抓产品数量,大家工作的时候做私活的人很多,下班决不做上班的事,上班时间能够不干私活就已经是很好了。但是现在企业的工作重点是抓经济效益、抓市场竞争和产品及服务创新,职工上班与下班的区别越来越不明显,下班将工作带回家的人越来越多,现代人大面积出现亚健康病征,抵抗力普遍下降,疾病的发病率随之上升。肾炎、气管炎等。改革开放以后,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饮食结构也随之变为以荤食为主,疾病表现为营养过剩,出现大面积的“三高”人群——高血脂、高血压、高血糖。心脑血管疾病发病时间提前至三十岁左右,重大疾病发病率随之上升。

在我国,重大疾病呈现“三高一低”的趋势:发病率越来越高;治疗费用越来越高;治愈率越来越高;发病有低龄化趋势。据统计,人从出生到死亡的整个过程,患重大疾病的几率高达72.18%;从1995年到2007年十多年间,我国综合医院住院病人人均医疗费用增长近200%,远大于家庭收入的增长,这一情况使得我国有48.9%的人看病不就医,有29.6%的人应住院不住院。

WHO(世界卫生组织)的一项调查显示:各类重大疾病的存活率(5年跟踪)为男性60%,女性76%;存活10年以上的占20%。在70年代慢性肾衰竭还是不治之症,而现在可以靠血液透析机治疗;早期发现癌症的病人,有54%的人存活5年以上。其实重疾并不可怕,随着科技的发展,重疾的存活率、治愈率将越来越高!

在我们的生活中,患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脂肪肝的人比比皆是,而且患病年龄越来越趋于低龄化。据报道,最年轻的高血压患者仅有6岁!而我们所熟悉的明星罹患重疾的年龄更是让我们感受到了重疾低龄化的明显趋势。

当然,实施大病医保最大的好处是解决患者的医疗费用支出,尤其对老年人和家庭收入较低的群体而言,这无疑是福音。但从人口年龄分布情况来看,占据中间比例的群体往往是年轻人,他们并不乐意承担过多的医疗保险费用支出,这在经济学上被称为逆向选择。因此,对保险公司而言,能否在保证“微利”的同时,扩大投保者的覆盖范围,充分发挥保险大数法则的优势,既实现承保利润的良性循环,又保证弱势群体获得充分的医疗保障,将成为本次大病医疗保险能否最终成功的关键。

相关统计显示,自2000年以来,我国健康险保费复合增长率为24%,略高于寿险23.5%的增速。然而,我国商业健康险总体规模仍然不大,约为700亿元,保费收入在人身险保费总收入中所占比例一直维持在7%左右,而在欧美发达地区,健康保险的比例均达20%左右。数据表明,中国健康保险的空间仍然较大,但保险公司经营健康险的盈利模式仍值得进一步探究。

从保险公司各险种目前的承保利润来看,寿险利润普遍高过产险,未来大病医保能否让保险公司产生利润,是本次医改的关键。保险公司在开拓市场的初期,往往需要承担较大的费用,形成较大的盈利压力,保险公司的盈利往往并不来自于承保收入,而是来自于保费的投资收入。在目前中国保险公司投资收入普遍无法保证资金成本的时候,继续加大投入将对保险公司形成较大的资本压力。

在国内保险市场上,健康险长期处于规模较小、赔付率较高的状态。加上管理费用等经营成本,健康险基本处于微利或亏损状态。盈利能力不佳让健康险处于困境,据不完全统计,在经营健康险的100多家保险公司中,80%以上的公司赔付率超过80%,其中40%左右的公司赔付率超过100%,个别公司甚至高达200%,加上各种经营成本,这一险种基本处于亏损状态。我国目前有四家专业健康险公司,2011年和2010年普遍亏损。

因此,对受众群体而言,疾病保险无疑是重大福利,但在实施过程中,保险公司能否化解经营风险,解决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突出及不合理赔付较高的问题。另外,在市场竞争过程中,保险公司仍将要面临投保人不同选择的问题,由此产生的佣金价格战问题,亦会削减盈利能力。由此可见,大病医保的启动对保险公司而言存在较大的经营挑战。

我们为什么要购买失业保险?


很多公司为员工购买失业保险,然而大多数人都不了解失业保险是一个什么险种?失业保险作为重要保险险种,针对于不同的人群有着它自己的优势。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安置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等方面,其中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项目。

失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一个子系统,具有强制性、互济性、社会性、福利性的特点。失业保险具有保障生活和促进再就业的双重职能,与劳动力市场的密切程度高于其他社会保险项目,互济性也更为突出。关于失业保险特点详细介绍如下:

一是普遍性。它主要是为了保障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失业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其覆盖范围包括劳动力队伍中的大部分成员。因此,在确定适用范围时,参保单位应不分部门和行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其职工应不分用工形式,不分家居城镇、农村,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只要本人符合条件,都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分析我国失业保险适用范围的变化情况,呈逐步扩大的趋势,从国营企业的四种人到国有企业的七类九种人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再到《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城镇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充分体现了普遍性原则。

二是强制性。它是通过国家制定法律、法规来强制实施的。按照规定,在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根据有关规定,不履行缴费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是互济性。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社会筹集,由单位、个人和国家三方共同负担,缴费比例、缴费方式相对稳定,筹集的失业保险费,不分来源渠道,不分缴费单位的性质,全部并入失业保险基金,在统筹地区内统一调度使用以发挥互济功能。

“五险”缺一不可

“三险一金”、“四险一金”的说法都是不符合保险条例要求的,也可说是不完整的。社会保险条例中规定,国家强制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参保各项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俗称“五险”。“五险”缺一不可,是每个劳动者必须享受的权利。

目前在中国,各私营业主为了节省开支,竭尽所能逃避各种社会责任,千方百计的不交,少交社会保险。而他们的不法行为并没有得到社保经办机构的强力打击,相反的被予以默认,进而在社会上居然也形成了这种观念,既社会保险就是所谓的“三险一金”或“四险一金”。另外,住房公积金并不是社会保险强制执行的,它是用人单位给员工带来的福利待遇,不交也可。当然,在有的地区,住房公积金是强制缴纳的,这也是保险属地性的体现。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保险,因此购买社保是必须的,属于强制保险。只要产生了劳动关系,就必须为员工参保。 单位方式参保,以实际工资作为交纳基数。

以单位买全社保为准,计算如下所示:

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8%;

养老保险:个人为8%,单位承担20%;

失业保险:个人为1%,单位承担2%;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1%;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1%;

公积金:个人7%,单位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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