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保险利率如果上调;投保人如何巧应对

2020-07-21
投保险财产规划 如何规划保险 如何规划家庭保险

在日常的家庭保障安排中,理性的保险消费者应该多购买费用低、保障高的消费型保险产品。这样,才能在银行加息过程中,安心持有自己的保单,避免自己的保单产生较大的利率风险。

8月21日晚间,央行突然宣布从8月22日起再次加息。

这一消息,为本该在近期出台的保险预定利率改革方案又蒙上了一层迷雾。保险预定利率改革的步伐,再次被打乱。

引发保险预定利率改革

据知情人士透露,在此次加息之前,保监会曾听取多方意见,并在7月底召开保险利率内部研讨会。此后,保监会更征求了国内9家大型保险机构精算负责人的意见,在此基础上拟定了将寿险预定利率调整至3.25%的草案。因为3.25%的预定利率基本较加息前的一年期扣税存款利率3.1635%仍具优势。有知情人士透露,倘若不是此次加息,保监会调整至3.25%的寿险产品预定利率方案有可能月底浮出水面。

但8月21日这次加息后,保险产品预定利率2.5%(年复利)与银行存款利率的利差进一步扩大,一年期存款税后实际收益率已达3.42%(单利)。那么,若如上述人士所言--保监会草案初定保险预定利率调整至3.25%,很显然,这将意味着即使此番调整后,保险预定利率将再度面临表面上低于存款利率的尴尬处境(因为公众通常不会计算保险是年复利,银行存款是年单利这一区别)。

目前寿险产品的预定利率上限为年复利2.5%,且不得附带任何返差条款。这是保监会根据1998年1.98%的一年期存款利率确定的标准。当时,由于在1996~1998年推出高利率保单,但随后银行利率一路下滑,不少公司因此产生了巨额利差损。

但是自2004年至今,人民银行已连续8次加息,一年期存款利率扣税节节上升,但寿险产品预定利率一直没有调整。随着银行存款税后利息逐渐超过了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不少对收益率比较敏感的保单持有人选择了退保,而新保单的拓展也因此受阻,保险公司压力陡增。

而同一时间,有媒体报道,对是否提高预定利率达成一致看法,各方意见还存在明显分歧,主要分成两派意见:一派认为应该尽快提高寿险保单的预定利率,主要是一些中小保险公司希望借此机会扩大产品竞争力;而以中国人寿和中国平安为主的大公司则持反对意见。

一家中型全国性保险公司精算部门负责人则对本刊记者表示:目前主要是中国人寿反对意见比较大。因为国寿占全国寿险市场50%的份额,产品结构中60%为分红险,无论今后是调高产品预定利率,还是调高分红率,对国寿压力都比较大。如果寿险预定利率调整过快,其短时间内所面临的压力和风险都比较大,对其上市公司股价估值影响也会较大。

新方案可能上调至3.5%

另一位保险业内人士表示,今年以来,由于银行一再加息,大部分保险公司的退保压力都在不断增大,不少保险公司甚至已经出现负现金流。因此,大型公司也不希望预定利率提高过快。而更多的公司则选择了主力推销投资连结保险等非固定利率保险产品。

根据参加改革方案制定的精算师发回的讯息,目前最有可能的方案是调整到3.5%。前述某公司精算部门负责人向记者透露。但他同时声明,上面要求此事对记者一律保密,因此不愿透露更多信息。

而对于此前曾有学者和媒体报道的浮动利率方案,这位精算师表示不可能实现,因为毕竟保单通常都是需要存续十几年、几十年,不可能跟着银行利率随时调整。

可能推出保单置换方案

如果保险产品预定利率真正上调,而且上调比例还比较大,比如达到前面说的可能的3.5%,那么为了保护老保单持有人的利益,保险公司可能会采用保单置换的方式,让老的保单持有人享受'保单加息'。前述某公司精算负责人表示。

他介绍说,由于预定利率上调后,保险公司将会根据新的预定利率来开发各类保险产品,新保单和老保单之间将产生价格差异。

由于不可能有能力和精力将每一份保单全部重新精算价格,因此可能会效仿美国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的做法,通过各种渠道发布信息,让老保单持有人将原有保险合同,按照一定的转换公式,直接置换为新的保单。

到时候,老保单持有人过往缴费已经形成的现金价值,将被折合成新保单的一部分缴费,过渡到新保单缴费账户中。这样做的好处是,老保单持有人不需要根据现在的年龄来重新投保,避免因为年龄增大,而缴费标准增加方面的损失。而且,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也不至于因为身体状况变差而面临被拒保的风险。

对于保险公司而言,保单置换也可避免发生大面积退保的可能性,从而避免财务上的巨大波动。

利率因素对不同险种影响不一

对于广大保单持有人而言,在保险预定利率没有正式公布,新老保单如何衔接方案没有推出之前,纯粹因为收益率还不如银行而选择匆忙退保,并不见得是一件明智的事情。

因为按照简单的推论,保险内含的预定利率较高,那么就意味着投保人能享有较高的收益水平,或者说能以较低的产品买到同样一款保险。

但保险产品的定价体系中,预定利率只有其中一个因素。特别是对不同的险种而言,预定利率的影响有大有小。

对于定期寿险、意外伤害保险及健康医疗险等产品,因为它们都是以保障为主,储蓄功能较弱,它们的定价因素主要是考虑死亡率或疾病发生率,因此对于利率的变化并不敏感,消费者可以放心继续购买和持有。

对于普通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养老年金保险、少儿教育金保险等传统固定利率产品,由于其中包含的储蓄因素较重,利率在其定价过程中起到的影响作用较大,因此如果银行的储蓄利率在不断上调,那么这几类保险产品的收益功能就显得相对较弱了。对于这些保险,如果投保和缴费时间也就两三年,那么消费者可以选择放弃,也就是退保。当然,不妨等到保监会对预定利率改革方案的出台后,看看保险公司是否有相对应的补助方案(如新老保单置换),如果能有优惠的衔接方案,可以到时候选择置换衔接,毕竟也不差这几天或一两个月。如果这几类保险购买和缴费的时间已经较长,比如已经超过了五年,那么不妨继续持有。

如果是购买了分红类保险的,由于主要看中储蓄和分红理财功能,那么如果该公司不愿意过多上浮分红水平,在预定利率上调后,可以选择放弃.

如果是购买了万能险,由于现有规定下,万能险投资账户部分最低保证利率为1.75%(当然大部分公司实际上都选择了最低保证2.5%),但每月结算利率通常都会随市场利率波动而波动,如最近几个月各公司的万能险结算年化利率都在4%以上,因此不用考虑退保。

如果是购买了投资连结保险,由于其收益率是完全和投资结果挂钩,也没有任何保底利率之说,因此也是可以继续持有。投连险保单,是否要暂停缴费、是否需要进行账户转换,不是看市场利率变化情况,而是要看股市、债市大形势如何。

是否退保要全面权衡

当然,不管怎样,任何选择退保或者准备退保的消费者,心里都要有个底。

其一,一旦退保,今后家里的保障可能就会全部或部分缺失,而且,退保之后,很少有人会想到重新购买保险,因为本来对保险的接受度就不高。这对于一个家庭而言,损失是很大的,那意味着家庭可能存在经济上的后顾之忧。

其二,如果选择退保,今后即使想要重新购买保险,也不一定能买到。这个道理前文也有提示,因为此时,你的年龄已经变大,年龄因素对保险费率也有不少的影响,即便保单预定利率上升,但可能因为你的年龄增大,保费更贵了。同时,如果此时你的健康状况不好了,那么就可能面临无法购买重大疾病险等健康医疗类保险的尴尬。

所以,退保这事,必须考虑各项因素,进行全面权衡。况且,长期的保险通常是选择分期缴费,有时候,保费稍微高一点点,只要保障在,服务在,对家庭经济支出不至于造成压力,不妨还是选择继续持有为好。

这件事也从另一个侧面提醒所有的保险消费者,以及准备投保的人士,在购买和安排家庭人身保险的时候,一定要以保险保障功能为重,而不要过于重视保险的储蓄功能。

相关推荐

投保人 如何进行保单变更


投保人变更

一、服务内容

1、投保人相关信息的更正;

2、原投保人的身故、债权转移(即原有的权利义务关系结束,如夫妻离异、养父母与养子女脱离抚养关系)等均可引起投保人变更。

二、申请人

投保人,如投保人身故,可以由其法定继承人提出。

三、申请时间

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任意时间

四、应备文件

《保全作业申请书》、保险合同原件、投保人身份证明原件、新投保人身份证明原件、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若委托他人办理)

五、注意事项

1、更正投保人相关信息时需要投保人签字;

2、变更投保人应由被保险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原投保人、变更后投保人的签字同意,如原投保人身故、失踪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原投保人无法亲笔签名,需提供有关证明(身故证明或公安局证明或法院判决书);

3、对于有投保人保障责任的险种,变更投保人时须填写《健康告知书》且必须经过公司审核;

4、对于联系电话、收费地址、邮编、工作单位的变更,可以通过电话中心进行申请,无需填写保全作业申请书;

5、变更投保人时应同时提供新投保人的相关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与被保险人关系、开户行、帐号、户名、收费地址等,同时说明变更的原因;

6、若投保人的姓名发生变更且保单采用银行划帐方式交纳保费,则应提供新的开户行、账号、户名。

被保险人相关信息的变更

一、服务内容

被保险人相关信息的变更

二、申请人

投保人

三、申请时间

保险合同有效期内的任意时间

四、应备文件

《保全作业申请书》、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若委托他人代办);如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的变更,还需提供投保人身份证明原件、被保险人身份证明原件和保险合同原件。

五、注意事项

1、投保人、被保险人必须在申请书上签字同意(若为未成年人,则由其法定监护人签字);

2、联系电话、家庭住址、邮编、工作单位发生变更时,可以通过电话中心进行申请,无需填写保全作业申请书;

3、由身份证、出生日期等变更引起的投保年龄变更,处理办法见条款。

受益人变更

一、服务内容

1、变更身故受益人的相关信息;

2、更换身故受益人;

二、申请人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

三、申请时间

保险合同有效期内的任意时间

四、应备文件

《保全作业申请书》、保险合同原件、投保人身份证明原件、被保险人身份证明原件、变更后受益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如委托他人办理)

五、注意事项

1、投保人、被保险人必须在申请书上签字同意(若为未成年人,则由其法定监护人签字);

2、受益人为数人时,变更时必须注明受益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受益顺序、受益份额等。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同一顺序的受益份额之和为100%;

3、身故理赔后不得变更身故受益人;

4、若变更的是受益人的受益份额和与被保险人的关系,则无需提供受益人的身份证明原件。系、收费地址、邮政编码、单位、联系电话、寻呼机号,如续期缴纳保险费是通过银行转帐的,应提供开户银行及其帐号。

续期保费形式的变更

一、服务内容

续期保费或保全保费缴费形式的变更

二、申请人

投保人

三、申请时间

保险合同有效期内的任意时间

四、应备文件

《保全作业申请书》、投保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如委托他人办理)、户名为投保人的银行存折复印件(变更为银行划款)

五、注意事项

1、投保人必须在申请书上签字同意;

2、如变更为银行划款形式,则银行划款帐户的户名应为投保人姓名。

职业类别的变更

一、服务内容

保险单签发后被保险人职业类别的变更

二、申请人

投保人

三、申请时间

保险合同有效期内的任意时间

四、应备文件

《保全作业申请书》、保险合同原件、投保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若委托他人办理)

五、注意事项

1、投保人必须在申请书上签字同意;

2、对于费率与职业类别有关的险种,当被保险人的职业类别发生变更时,需依照职业分类表重新确定新的费率,并按照规则退还或补缴保费。

缴费方式变更

一、服务内容

1、缴费方式从期交(年缴、月缴)变更为趸缴;

2、缴费期间由长变短;

二、申请人

投保人

三、申请时间

1、保险合同第二年生效对应日前一个月或宽限期内,但均未缴纳第二次保费;

2、保险合同第三年生效对应日前一个月或宽限期内,但均未缴纳第三次保费;

四、应备文件

《保全作业申请书》、保险合同原件、投保人身份证明原件、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若委托他人办理)。

五、注意事项

1、投保人必须在申请书上签字同意;

2、对于分红险种,我公司目前不受理此项业务。

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


出国签证保险40元起,使馆推荐,拒签全额退款!零风险!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关于调整购买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明确规定本市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利率将自11月8日起正式上浮10%。

针对此事情,新民网随即发起调查。在近24小时的投票中,有78名网友认为该政策有利于抑制高房价,打击炒房,均表示“很好,希望房价因此再降一点”;但也有刚性需求者表示此规定一出台,势必会影响到改善型购房者的需求。只有极少部分网友表示10%的上调幅度根本不算什么,还有一部分网友因为没有买房计划,因此表示“无所谓”。

据了解,此次改善型二套房利率上浮后,以10万元贷款10年期限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为例,若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4.05%,则每月还款额为1014.83元,总还款额为121779.53元;若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4.46%,则每月还款额为1034.22元,总还款额为124105.95元。二者相比较,购房者每月多还款额近20元,总还款额多2326元左右。绝大多数人事支持此次贷款利率上调行为的,对于遏制恶意炒房行为有着积极的意义。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健康的发展。

网在此给您推荐:

产品名称:阳光真心128重疾保障计划 推荐指数: 保障储蓄两不误。

1、提供人身、重疾双重保障

2、高额返还

投保人该如何解决“孤儿保单”


所谓“孤儿保单”是指因为原营销人员离职而需要安排人员跟进服务的保单。当我们遇到类似事情时投保人该如何去解决呢?小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

面对“孤儿保单”,投保人需要注意些什么呢?其实最好的办法就是主动出击,联系保险公司。通过拨打服务热线等方式,寻求保险公司的帮助。

针对投保人而言,作为保单的投保方、被保方、受益方应该增强保险意识,定期整理保单,因为这将关系到自身的权益,如定期为保单体检,一旦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及时致电保险公司客服中心办理变更手续。

值得注意的是,很多投保人是冲着熟人介绍的代理人购买的保险,如果这位代理人离职,保险公司后续服务不到位,就会导致投保人的一系列损失。因此,解决孤儿保单问题,还要特别提醒投保人慎重选择代理人。媒体提醒,投保人最好多打听,选择口碑好 、有信誉的代理人。一旦碰到代理人跳槽的情况也没必要惊慌,而是要主动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让他们指派新的保险代理人。

保单一旦失效该怎么办呢?媒体了解,如果缴费期限已经较长,那么保单失效后申请退保,还有可能拿回本金。但如果缴费期限较短,只有两三年,那么申请退保时就更加得不偿失,不但要失去保险保障,而且只能按比例拿回保单现金价值的一部分,本金可能面临亏损。不过,两年以内,客户可对失效的保单提出保单复效申请,保险公司经过审核后与保户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那么保单的效用就恢复了,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投保人 投保人需如实告知年龄


由于年龄在多数人身保险中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不同年龄的人投保同一险种享受的保障以及所缴的保费往往有很大区别,因此,有些消费者为了追求高性价比的保障就选择了虚报年龄,常见的有以下两种情况。

为了成功投保。有的消费者看中了一款保险产品,但由于受年龄的限制,被保险条款拒之门外。为了能投保,便采取伪造出生证明的方式,继而成功投保。

乍一看,消费者似乎成功地为被保险投保人送上了一份关爱,但是实际上这份保单却存在着隐患。由于被投保人的真实年龄并不满足保单所载明的投保要求,所以一旦发生事故,那么保险公司可以以消费者未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为由拒绝赔付。

保险合同上一般载明: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且真实年龄不符合该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公司可以全部或部分解除本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

这也就是说,一旦保险公司发现消费者的这种做法,那么保险公司随时可以解除这份保险合同,并且不承担任何责任。所以,与其担惊受怕地被保险公司发现,何不重新选择一份更加合适的险种呢?

为了降低保费。有些消费者为了享受既定的保障,又觉得按真实年龄投保保费太贵,于是铤而走险,故意报低自己的年龄,试图降低投保成本。

对于这类消费者,保险公司采取的措施是要他们补缴保费和利息或者降低给付比例。

保险合同中往往有这样一条: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导致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公司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及利息(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或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给付。

这一条款的存在对于因虚报年龄而少缴了保费的消费者是十分不利的。投保人本来是想要节约保费,没想到最后却要将节约下来的保费全部补齐,同时还要缴利息。如果投保人坚决不愿意补交保费,那么保险公司就会降低给付比例,这样的话被保险人所希望的保障就无法达到。

首套房贷利率上调


国家出台二套和三套房的相关限制政策,来限制投机炒房的行为。不过最近北京市建行发出了首套房贷款利率的上调,新一轮房地产调控效果已经显现,房价下行的可能性要远大于房价上涨的压力。

我们现有的不少制度规则不仅暗含着或依赖着传统计划的阴影,同时又不是社会利益博弈之结果,这就使得以往不少制度规则的利益倾向性十分明显,甚至于只向少数人利益的倾斜。上周末建行北京分行上调首套房贷利率的消息传出,引发了业界对房地产调控进一步收紧的热议,认为此前只针对投资投机需求的二、三套房贷给与限制,现在连刚性需求的首套房贷也不放过了。这种现象在我国各行业比较普遍,我们要辨证的看待,究其根源还是我们从制度设计与制度落实上存在问题。这也是我国现阶段不可避免的共性问题。要想真正解决。

不可否认,从佛山“限购松绑”夭折,到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近日强调“房地产调控处在关键时期”,再到住建部要求限购调整权上收中央,种种迹象表明,当前房地产调控不会放松。但是,银行自主上调首套房贷利率,提高贷款门槛,并不意味着房地产调控进一步收紧,也不能说明国家对首套房贷扶持政策转向,而是有其自身原因的。

首先,从信贷供给角度看,9 月新增人民币贷款4700 亿,无论是环比还是同比都是减少的,有人分析这主要是存款减少的原因,在这种情况下,存款减少了,用来贷款的量也就有限了,商业银行在贷款投放的选择上必然会有所取舍,提高首套房贷款门槛、减少贷款需求也在情理之中。

其次,从银行的态度来看,今年新一轮房地产调控效果已经显现,房价下行的可能性要远大于房价上涨的压力,在这种情况下,住房抵押贷款物的价值是走低的,因此,银行也改变了对于房地产市场的判断,个人房贷业务已经不再是以往各银行争抢的“优质”业务。建行的官方解释是,“按照国家政策导向,高度关注房地产市场变化,借鉴同业做法及风险防范情况,继续实施客户、区域差别化政策。”而且,与只有百分之七点几的房贷利率相比,银行在配置信贷资源时也会更倾向于收益相对更高、风险相对更低的其他贷款项目。

第三,从以往经验看,每年银行信贷额度都是前高后低,到年底贷款额度所剩不多,会普遍出现贷款难的现象,因此即使现在去提请贷款,到审批下来恐怕也要到年底了,甚至有可能要等到明年初新一批贷款额度下来后再发放。

此外,目前首套房贷利率上调并不出现全国“一刀切”,大多数银行对于首套房贷利率仍然执行基准利率,只是会根据个人的征信情况和可接受程度来“差别化”自主选择是否上浮利率,而且,购房人也可以比照多家银行来选择贷款行。

泓扬民族精神,民族精神是一个国家生存和发展的支柱;尽管这种在信贷额度紧张情况下的贷款门槛提高,增加了购房人的信贷成本,对刚性自主需求带来了较大影响,但是不排除在明年信贷额度较宽松时首套房贷利率再调回来的可能性。全而建设小康: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学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 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

产品名称:“快乐嘟嘟”—合家荣卡 推荐指数: 1、本产品为固定化家财险产品,保障较全面、适合对水渍、盗抢等附加保险责任要求较高的客户;

2、该产品承保财产为城市住宅,农村集体产权、小产权房屋不在承保范围内,工厂、商铺也不在承保范围内。  95 元

保险知识汇总 投保人可以为哪些人投保人寿保险


根据《保险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之规定,下列人员可以作为人身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1)投保人本人;

(2)投保人的子女(父母为其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需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父母不能为其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但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不受上述两条的限制)。

(3)投保人的配偶、父母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抚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需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否则,合同无效)。

(4)除前款规定以外,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其他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需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否则,合同无效)。

所谓成年人是指满18周岁以上的公民;所谓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是指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保险知识汇总 到底谁有资格作为投保人?


张某为其孙子投保了一份保险,合同到期后,在领取保险金时,却遭到保险公司拒绝,张某遂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近日,金乡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判决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公司返还保险金并赔偿损失。

原告张某五年前为其孙子投保了一份红利发两全保险。合同约定,受益人为法定。投保时,原告儿子已死亡,孙子只有四个月。原告投保的红利发两全保险,条款中包含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的内容。合同到期后,其在领取保险金时,遭到了保险公司的拒绝。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与被告签订的两全人身保险合同,包含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内容。根据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前款规定限制。原告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保险人也不得承保。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前款规定限制。,未征得被保险人的监护人同意,无权签订该合同,被告作为保险人亦不应承保,故该保险合同无效。而保险公司作为专业的保险机构,订立合同时,知道且应当知道本案原告对其孙子不具有保险利益,不应签订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合同,存有明显过错,应当承担返还原告保险费的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原告造成的损失。根据双方合同约定,合同期满后可得红利三千余元,作为原告的损失,原告要求赔偿,法院予以支持,遂作出以上判决。

投保 通常除了投保人身保险产品外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越来越注意自己的生活保障了。日常生活中的意外险有很多,不仅会为人们的身体带来损害,也可能使您的家庭财产遭受损失。因此,具有保障意识的人们,通常除了投保人身保险产品外,还会适当选择家财损坏保险产品,以使自己得到充分的保障。

如今,平安产险在平安保险公司官网的网上保险商城中,推出了一款家庭财产保险产品,除了房屋、房屋装修、室内财产三个主险外,还可为消费者提供包括室内财产盗抢损失,管道破裂、水渍造成的损失,以及高空坠物责任、银行卡被抢夺损失保险、居家第三者责任、保姆人身意外等十余个与家庭财产相关的附加险保障。投保这款家财损坏保险时,客户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自主选择保险项目与保险金额。

某市的王先生在春节期间带着自己的全家人回了趟老家。当愉快的春节过后,一家人返回家中时,一进门意外地发现水管漏水,把家里的实木地板都给泡坏了。这让王先生一家感到十分心疼。不过,王先生在平时就比较注重家庭财产保障,由于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因此他当即掏出手机向保险公司报案,不久就得到了保险公司的赔偿。

在现实生活中,像王先生这样由于意外事故而导致家庭财产遭受损失的情况还有不少,如果没有家财损坏保险的话,一般业主除了找物业公司理论外,也许只有自认倒霉,而不能想出其他有效的补救办法。实际上,投保家财险每年只需几百元,就可以得到较多的保障,如家电设备短路、漏电、电线老化、煤气泄漏引发的火灾,水暖管道破裂等意外风险都可得到防范。

如果您打算投保家财损坏保险,可登录平安保险公司官网的网上保险商城,由于省去了中间环节渠道,由保险公司直接与投保客户进行交易,因此平安网上保险商城的家庭财产保险产品价格非常优惠,无论您是自住,还是租房都可得到保障。投保后,还可用信用卡、网上银行、支付宝、快钱及财付通等方式直接网上支付保费,十分便捷。

投保人 买癌症保险需要注意的事


当今时代因为人们的生活作息混乱,环境污染严重等原因,导致了癌症的发生率在逐步提高。世界卫生组织的最新数据显示,到2020年前,全球癌症发病率将增加50%,即每年将新增1500万癌症患者,而且,全球20%的新发癌症病人在中国。

尽管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大多数癌症不再是“不治之症”,但癌症的治疗却是一场体力和家庭财力的“持久战”,面对这个巨大的潜在风险,防癌的家庭财务准备显得非常必要,而具有针对性的保险产品无疑是不错的选择。

据了解,除了重大疾病保险中包含一定癌症保障的内容,市场上已经有不少专门设计的防癌保险。由于只是专门针对癌症才予以赔付的产品,因此在费率上会较重疾险低一些。

那么在选择防癌保险时,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呢?

细看合同明确保障内容

首先,投保人应细看保险合同,对防癌险具体能防哪些癌症有所明确。目前在售产品中,有些会区别对待男性、女性的癌症保障范围,这值得投保人多加留意。根据有关报道,在我国,肺癌、胃癌、肠癌、肝癌、胰腺癌、淋巴癌的发病率都比较高,而女性乳腺癌、宫颈癌的发病率尤其突出,投保时可适当参照。

值得一提的时,原位癌是比较特殊的一种情况,它被称为“浸润前癌”或“0期癌”,因为没有形成浸润和转移,如能及早发现并尽早切除或进行其他适当治疗,完全可以治愈。比如皮肤原位癌、子宫颈原位癌等。尽管多数防癌险将其纳入保障范围,但也有个别剔除了该项保障。为了被保险人得到更周全防护,建议大家选择含有原位癌保障的产品。通常,这类产品对原位癌会实行10%~20%保险金的理赔,保险合同继续有效,若被保险人病情恶化,可做后续赔付。这当然更有利于发挥保单作用,在经济上提供持续帮助。

此外,一些防癌险还可以在癌症确诊金赔付基础上赔偿被保险人住院津贴、手术保险金,并能提供保费豁免待遇以及身故保险金,这些也都是让保障更为全面的内容。投保人不妨横向衡量一下保费与保障的内容。

保额不能低、期限不能短

防癌险属于健康险的一种,自然对被保险人年龄有严格要求,通常,55周岁以上者将难以投保。而且,随着近年来癌症发病有年轻化趋势,投保此类产品更是不能一拖再拖。建议大家在考虑意外险、定期寿险后能对自己的健康加强防护。

过低的保额同样无法起到良好的防风险作用,虽然不同癌症的治疗成本不一,但我们建议投保人将癌症确认后的赔付金额定在至少20万元。若缴纳保费的能力相对较高,可考虑30万至50万元的保额,毕竟要打赢这场“持久战”,没有资金保障是不行的。

此外,保险期限的长短也有讲究。太短的话很可能难以覆盖癌症高发年龄段。社会上常见统计结果显示,50~60周岁为癌症的平均发病年龄。由于不少癌症的潜伏期可长达10多年,再打个提前量,通常25岁~35岁就该考虑保障到六七十岁期间的防癌工作了。

按需选择纯消费或组合型

消费型还是组合型(储蓄型寿险附加防癌险)产品是很多投保人纠结的问题,其实两者很难界定哪个更好,因为不同产品都有其独特的属性和作用,不论投保人如何选择,都需从自身需求出发。

比如你收入有限,在防癌险上能够投入的保费有限,又希望得到保障,就可以考虑消费型产品;如果你已经步入资产稳固期,经济条件不错又比较注重保单的储蓄功能,就可以考虑套餐式的产品,一边存款一边安享附加险带来的疾病保障。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