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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重庆市住房公积金查询电话

2020-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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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住房公积金查询电话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于2002年10月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与重庆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实行一套班子两个牌子的管理模式,机构规格为副局级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公积金中心设有办公室、人事教育处、综合计划处、财务管理处、审计稽核处、政策法规处、信贷管理处、贷款审核处、信息管理处九个处室,以及铁路分中心、30个远郊区县分中心和4个(渝中、沙坪坝、江北、南岸)主城内办事处。

金投保险网小编介绍,重庆市住房公积金查询电话为12329。

一、单位公积金查询

(一)查询内容:

查询单位公积金账户信息(含汇缴人数、封存人数、月应汇缴额、最后汇缴月),单位近3次公积金提取办理进度(含交件时间、办理状态)。

(二)提供要件:

输入单位公积金账号及密码

(三)查询方式:

通过拨打电话12329,根据语音提示查询

二、个人公积金查询

(一)查询内容:

查询公积金账户余额,本人的公积金贷款信息(含贷款金额、贷款余额、贷款年限、当前逾期额)。

(二)提供要件:

输入职工身份证号码(或个人公积金账号)及密码。

(三)查询方式:

通过拨打电话12329,根据语音提示查询

三、公积金服务网点查询

(一)查询内容:

查询公积金办事处、分中心及银行缴存网点的地址

(二)提供要件:

(三)查询方式:

通过拨打电话12329,根据语音提示查询

四、政策查询

(一)查询内容:

查询公积金缴存、提取及贷款的相关政策

(二)提供要件:

(三)查询方式:

通过拨打电话12329,根据语音提示查询,也可转接人工坐席进行相关政策解答。

五、公积金业务办理进度查询

(一)查询内容:

查询公积金缴存、贷款、提取办理进度

(二)提供要件:

个人公积金账号、姓名、身份证号码、业务办理时间、联系电话等信息

(三)查询方式:

通过拨打电话12329,根据语音提示转接人工坐席记录相关信息,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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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积金查询电话号码


在买房的时候,我们选择公积金贷款之后,不过是在办理的过程中还是后期的相关流程中,可能有很多时候会存在疑问,那么关于上海公积金查询电话号码我们是否能够第一时间了解和掌握呢,帮助我们在最短的时间更快的办理公积金的相关事宜。

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采用电话自助查询(IVR)和人工座席服务相结合的方式为用户提供公积金各业务咨询、经济适用房贷款预约等服务。其中电话自助查询(IVR)服务时间为全天24小时,人工服务的时间为周一至周六,9:00-17:00。电话自助查询(IVR)服务包括以下几项:

一、账户查询

公积金账户情况和贷款还款情况

二、贷款资格及额度查询

是否符合贷款资格和可贷额度查询

三、业务指南

提供各类业务操作流程帮助

四、个人账号查询方法

五、缴存范围及比例查询

缴存范围、对象,缴存基数及比例

六、公积金各受理网点查询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管理部、建行支行公积金业务专柜、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各受理网点地址及电话

上海公积金查询余额热线开通,可自助查询功能。据东方网2012年7月6日消息:据报道,为了加强服务,上海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62441200在原先人工服务的基础上增加了自助查询服务,该服务功能经过两个多月的试运行,于近日正式开通上线。记者了解到,这是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今年的服务年继推出手机客户端查询后推出的又一项服务新举措。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推出手机客户端查询功能后,又推出一项服务新举措。上海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62441200在原先人工服务的基础上增加了自助查询服务,该服务24小时开放,于近日正式开通上线。

自助查询功能正式上线后,用户拨通62441200后按“1”键,进入自助查询通道后,可方便地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及贷款还款账户信息、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及额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及比例、住房公积金受理网点地址电话和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指南(业务流程)等内容。新的自助查询功能还实现了人工服务和自助查询服务的交互查询。

了解上海公积金查询电话,帮助我们更多的上海居民快速,便捷的办理公积金的相关问题。

公积金贷款,重庆市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非销户提取条件


重庆市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非销户提取条件

提取条件

1.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且满足以下条件的:

(1)购买商品房的,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2)购买房改房的,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3)购买拆迁安置房的,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4)购买再交易房、拍卖房的,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5)购买保障性住房,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的。

2.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按以下条件提取:

(1)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商业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首次提取,不超过首付款额度,以后各次提取,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2)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职工、配偶及参贷人提取金额之和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3.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自审批文件批准之日起1年内的;

4.租房自住,在租赁合同期限内的;

5.缴存职工为农民工的;

6.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7.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注意:

1.同一提取条件每年只能办理一次提取手续(前后提取时间间隔1年以上),销户提取和提前还清贷款除外。

2.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职工(含参贷人、配偶)在公积金贷款还清前,除销户提取外,只能办理偿还公积金贷款的本息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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