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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养老保险,买保险为“防老” 商保社保一个都不能少

2020-07-13
社会养老保险五年规划 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规划 做好养老保险规划
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支柱,由国家依法强制实施,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社会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然而现在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用在岗人员缴纳的养老费支付已退休人员的养老费,随着“生育高峰期”的一代步入老年,我国的社会养老制度将面临着巨大财政负担。

由于社会养老保险的局限性,要想有优质的晚年生活,可以考虑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是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有益补充。商业养老保险是商业保险的一种,它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对象,在被保险人年老退休或保期届满时,由保险公司按合同规定支付养老金。

对于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老百姓,尤其是那些年轻人来说,将社保和商业保险相结合是应对养老问题的最好方式。

商业养老保险丰富了社会养老保险的种类,社会养老金只能按月领取固定数额,而商业养老险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可以是按月领、按年领、还可以是一次性领取一大笔资金,如两全保险;有的还可以在按月领取的同时在到一定年龄时再领取一部分养老金,如年金保险中给付的祝寿金、满期生存金。因此,消费者如果感觉每月或每年领取保险金很麻烦,或希望集中使用资金的话,在选择商业养老险的时候可以选择一次性返还的。

商业养老保险还拓展了社会养老保险的功能,现在人们都开始注重自己资金的升值,也开始注重投资。商业保险就不再局限于单一养老的功能,而是顺应市场补充了很多新功能,如:分红功能、最低保障收益。而且商业养老险在购买的同时还可附带很多其他功能的附加险,如:医疗、意外、健康等,使消费者得到更全面的保障。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需求的不同侧重点去选择。

社会养老保险只对参保人活着的时候有保障,而商业养老保险却在保障人生存的同时也对被保人身故有所保障,这样保障也可使自己的家人和后代受益。因此,如果消费者是家里的经济支柱,或者想在身故后给家人留下一部分资金,就可考虑购买两全、或终身寿险。

社会养老保险虽然覆盖面相对广,但是一些边缘人群或特殊职业人被排除在社保之外,因此这部分人就一定要购买商业养老险来保证自己晚年的生活,建议这些人在购买养老险的同时,可附加一些其他保险,如:医疗、健康。一是这样的人群在各方面的保障都薄弱,二是这样购买产品组合也会划算些。

相关知识

保险知识汇总,社保与商业保险一样都不能少


社会医保“保而不包”

虽然我国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人群范围正在不断拓宽,但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的保障采用的是"保而不包"的原则,也就是所谓"高覆盖范围、低保障水平"。

专家们认为,以我国目前的客观条件,能够达到目前这样的医疗保障水平已经是非常不错了。但必须承认,在这样的医疗保障体系下,每个参保人还存在着不小的风险缺口,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在住院医疗方面。无论是费用报销的比例,还是保障范围的目录,还存在较大的风险缺口。

多手段弥补社会医疗风险缺口

弥补这些费用缺口的主要途径有:自我财富积累、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

当今的时代,金融、保险行业已经非常发达,疾病带来的风险缺口完全可以通过一些金融工具来化解,自我财富积累的方法已不足取,这里不再详谈。

对于不少城镇职工来说,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是弥补国家医保体系缺口的重要方法,这也是我国现阶段对国家医疗保障体系最重要的补充。不过,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也有其必然的局限性。首先,这种补充属于团体保障性质,形式不可能做到个性化;更重要的是,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保障与员工是否在职密切相关,只要员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便不再享受这部分保障,这也导致这部分保障不够稳定。

所以,个人借助商业医疗保险,去完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缺口,就显得很必要、很有益了。

健康医疗险可助力

商业保险中,能对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缺口进行补充的产品,主要有重大疾病保险、费用补偿保险和住院津贴保险等健康医疗类产品。

以重大疾病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疾病保险,一般称为重大疾病保险。即只要被保险人确认罹患了保险条款中列出的某种大病,无论是否已经发生医疗费用,也不管一共发生了多少费用,都可获得保险公司的约定额度的补偿。这种保险不需要被保险人提供相应的费用发票。

在被保险人在接受医疗服务发生费用后,由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比例和限额进行费用补偿的,最常见的是(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型保险,又称医疗费用补偿保险。

这类费用型保险是指保险公司根据合同中规定的比例,按照投保人在医疗中的所有费用单据上的总额来进行赔付,如果有一部分已经通过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体系或者工作单位报销,那么保险公司就只能按照保险补偿原则,补足所耗费用的差额;反过来也是一样,如果在保险公司报销后,社保也只能补足费用差额。此外,由于费用型保险肯定要投保者提供费用发生的有效票据,在理赔时需要将发票上交给保险机构,因此如果你在多家保险公司投了多份同类保险,最后也不可能有额外的获益。

当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疾病,使工作能力丧失或降低时,由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标准补偿其收入损失的一种保险。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住院津贴(补贴)型保险。

这类补贴型保险,又称定额给付型保险,与实际医疗费用无关,理赔时无须提供发票,保险公司按照合同规定的补贴标准,对投保人进行赔付。无论他在治疗中花多少钱,得了什么病,赔付标准按约定进行。比如买的是100元一天的住院补贴保险,那时住院以后就是每天可以拿到100元,而不论你治病花多少钱,已经在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账户中报销了多少费用,也不考虑误工损失费严重与否等各种因素。

津贴型医疗险性价比高

北京大学社保专家傅凡先生认为,对于已经参加了社会医保的人士而言,因此费用报销型保险"用武之地"稍显弱了点,比较容易与社会医保的报销待遇产生冲突,除非是选择""专供已参加医保者""的产品,避免重复。

而重大疾病险的投入成本可能会稍高。要看个人保费预算而去选择。住院津贴型保险则是这三类产品中最灵活的,费率也是比较低的。

至于如何选择一款适合自己的住院津贴保险,傅凡建议从住院津贴型保险产品本身的几个要素入手。

住院津贴保险包含的要素主要包括:保障范围、保障期间、给付天数、免赔天数、保费是否返还等,接下来就从这几个方面探讨住院津贴保险比较理想的形式。

保障范围在很多保险产品中,保险责任都会因风险事故发生的原因有所不同。引发住院的原因主要包括意外导致和疾病导致,这两种住院原因在住院津贴保险的保险责任中都要包括,否则这款住院津贴对风险的覆盖就不够全面。

保障期很多住院津贴保险的保障期限较短,一般是一年左右,满期后提供续保。而往往在某一次出险理赔之后,保险公司便不再提供续保服务,这也让被保险人的持续长期保障难以实现。在这方面,如果预算充足,建议可选择保障期限较长或者可以保证续保的产品,毕竟我们的医疗风险缺口是需要保障到老的。

给付天数和免赔天数一般来说,住院津贴保险的给付天数都有上限,而免赔天数则或多或少存在。对于被保险人来说,当然是给付天数越多越好,免赔天数越少越好。这一点也应该货比三家。

保险费是否返还现在市场上住院津贴型产品有消费型和返还型。消费型产品的优势是费用低廉,纯保障;返还型产品则是结合了传统的住院津贴功能外,附加一些资金返还的功能。到底选哪种,则要看个人偏好、预算等。

理财,打响婚姻保卫战 养老教育险一个不能少


结婚是一个人的十字路口,不仅在生活方式上如此,在财务打理上同样需要风格的转变。单身时候的一些投资方式,结婚后可能就不适合了,毕竟,已经不是一个人在战斗。结婚是一个人的十字路口,不仅在生活方式上如此,在财务打理上同样需要风格的转变。单身时候的一些投资方式,结婚后可能就不适合了,毕竟,已经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春暖花开,又到了很多新人谈婚论嫁的美好时光。有首歌唱道:因为爱情,不会轻易悲伤,所以一切都是幸福的模样。可是,即便有了爱情,也不能忽视理财,家庭的幸福很大程度与夫妻二人的理财得当与否相关。

每个家庭都有自己独有的理财难题,但是下面三大战役却是每个家庭都要面对的挑战。

团队战:与对方磨合及时调整自我

从一个人居住到两个人生活,这其间的巨大差异是难免的,很多新婚夫妇都面对着在理财方面如何磨合的问题。两种不同风格的理财者,在婚前有各自的理财方式,在组成一个家庭后,理财方式难免会产生直接的碰撞。

王桂生今年32岁,在一家外贸企业任高管,年薪40万元左右,有车有房,每月房贷7000元,平时喜欢买点股票做点投资。太太年收入在12万元,收入主要用于个人消费,结余则以储蓄为主,做过的投资就是买了些债券基金。

结婚之后,两个人对于未来的家庭理财规划就产生了分歧。王桂生希望拿出三分之一的资产以小博大博取高收益,觉得钱存在银行没有意义;王太太则希望多储蓄一些未来的孩子教育金,不希望在金融市场上冒风险。

王桂生一家的情况是典型的新婚后容易出现的状况。

从理论上来说,婚后随着家庭总资产的增加,通过适当的理财可以实现1+1>2的效果。但是夫妻双方对于理财的认识不同,可能会起到相反的作用,最终由于意见不统一,在理财上走“错路”,产生1+1

对此,最简单的方式莫过于各自打理各自的,实现1+1=2的效果。但是理财师认为此方式不可取。

家庭资金整合在一起,有更多的投资选择,会产生更多的投资机会。同时,关于财富管理的理念,也是夫妻双方长期生活在一起不可规避的话题,应先树立共同理财目标,再明确具体的投资方向,最好在选择理财项目时,夫妻双方共同学习了解,共同决策。

针对很多夫妻风险承受力差距很大,投资理念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理财师建议,在具体的配置内容中,可兼顾双方意见,对于不同风险性的产品都有所涉及,在投资比例上做相应安排。

比如对于风险承受能力较小的王太太,在家庭理财规划中,可以选择适当配置部分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对于风险承受能力较高,且较为激进的王桂生,则在家庭理财规划中,可以适当选择一些权益类产品。

事实上,夫妻双方可以根据两人的专长做分工,如先生擅长投资,且财务知识丰富,那么他就做主要决策,投资时,只需对方知晓就好;而太太擅长储蓄,寻求稳定,那么太太可以购买保险,开源节流。这样做的好处在于,可以大量地节约投资决策的时间。

结婚是一个人的十字路口,不仅在生活方式上如此,在财务打理上同样需要风格的转变。单身时候的一些投资方式,结婚后可能就不适合了,毕竟,已经不是一个人在战斗。结婚是一个人的十字路口,不仅在生活方式上如此,在财务打理上同样需要风格的转变。单身时候的一些投资方式,结婚后可能就不适合了,毕竟,已经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春暖花开,又到了很多新人谈婚论嫁的美好时光。有首歌唱道:因为爱情,不会轻易悲伤,所以一切都是幸福的模样。可是,即便有了爱情,也不能忽视理财,家庭的幸福很大程度与夫妻二人的理财得当与否相关。

每个家庭都有自己独有的理财难题,但是下面三大战役却是每个家庭都要面对的挑战。

团队战:与对方磨合及时调整自我

从一个人居住到两个人生活,这其间的巨大差异是难免的,很多新婚夫妇都面对着在理财方面如何磨合的问题。两种不同风格的理财者,在婚前有各自的理财方式,在组成一个家庭后,理财方式难免会产生直接的碰撞。

王桂生今年32岁,在一家外贸企业任高管,年薪40万元左右,有车有房,每月房贷7000元,平时喜欢买点股票做点投资。太太年收入在12万元,收入主要用于个人消费,结余则以储蓄为主,做过的投资就是买了些债券基金。

结婚之后,两个人对于未来的家庭理财规划就产生了分歧。王桂生希望拿出三分之一的资产以小博大博取高收益,觉得钱存在银行没有意义;王太太则希望多储蓄一些未来的孩子教育金,不希望在金融市场上冒风险。

王桂生一家的情况是典型的新婚后容易出现的状况。

从理论上来说,婚后随着家庭总资产的增加,通过适当的理财可以实现1+1>2的效果。但是夫妻双方对于理财的认识不同,可能会起到相反的作用,最终由于意见不统一,在理财上走“错路”,产生1+1

对此,最简单的方式莫过于各自打理各自的,实现1+1=2的效果。但是理财师认为此方式不可取。

家庭资金整合在一起,有更多的投资选择,会产生更多的投资机会。同时,关于财富管理的理念,也是夫妻双方长期生活在一起不可规避的话题,应先树立共同理财目标,再明确具体的投资方向,最好在选择理财项目时,夫妻双方共同学习了解,共同决策。

针对很多夫妻风险承受力差距很大,投资理念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理财师建议,在具体的配置内容中,可兼顾双方意见,对于不同风险性的产品都有所涉及,在投资比例上做相应安排。

比如对于风险承受能力较小的王太太,在家庭理财规划中,可以选择适当配置部分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对于风险承受能力较高,且较为激进的王桂生,则在家庭理财规划中,可以适当选择一些权益类产品。

事实上,夫妻双方可以根据两人的专长做分工,如先生擅长投资,且财务知识丰富,那么他就做主要决策,投资时,只需对方知晓就好;而太太擅长储蓄,寻求稳定,那么太太可以购买保险,开源节流。这样做的好处在于,可以大量地节约投资决策的时间。

持久战:养老、教育、保险一个不能少

结婚后理财的另一个重大变化,就是理财目标的转移。

婚前“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理财目标相对婚后来说较为单一,决策上也相对比较简单,自己就可以说了算。婚前理财的重点,不同的人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偏好各有不同,它追求的可能是一个单一的目标。

事实上,婚前的理财目标,以积蓄资产、购置房产、车等基础性的个人生活配备为主,还不用考虑长期的家庭财务规划。“通常情况下,除非资产量在300万以上,否则婚前多数人一般不会做特别的打理,投资方向无外乎:股票、基金、房地产、期货、黄金等常规方式,风险性相对较高。”理财师谈道。

婚前处于资产积累期,可以适当配置些收益较高且风险性也较高的产品。

结婚之后,理财目标多元化,不再将个人生活需求作为理财重点,此时也已经完成了初期的资本积累,需要开始考虑未来的子女教育、双方父母养老等问题。对家庭资产的安全性要求增加,进行投资决策时,需要同时考虑另一半的风险承受能力以及投资偏好。

婚后处于筑巢期的家庭,在双方对投资方向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配置部分保险、固定收益类产品,根据风险偏好,适当配置高收益类产品。但在投资过程中,要把家庭规划纳入其中。

理财师认为,婚前婚后理财的最大差别就在,是否需要为父母养老、子女教育金做储备。

以王桂生和太太的情况为例,婚后近期有怀孕生子的计划,所以子女教育金可能在7~9年后使用。因此可以配置一些周期长、收益相对较高的产品,如5年期左右的信托产品等,而跨周期性的投资,需要注意风险控制问题。对于父母的养老金储备,购买商业保险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保卫战:爱的背后也需要防火墙

在不少城市结婚,男方会出房子,女方则是陪嫁汽车。按照新婚姻法的规定,房子是男方的,每年都在增值,女方的汽车每年都在贬值,万一离婚的话女方财产实际上是贬值的,这样下来女方就很亏。在这样的压力面前,女性自己买房子的现象越来越多。在感性的爱情面前,同样需要理性的支持。

婚前如此,婚后也同样需要建立防火墙,毕竟爱情这个东西是永远也说不清楚的。当然这是一步不太高明的招数,用得太多夫妻双方感情肯定会受影响。

一般来说,在婚姻中如果老公不是一个豁达的人,那么一旦婚姻破裂,受伤更多的还是女性,尤其是全职太太。

为了避免这一点,不同家庭有会有不同的做法,比如结婚后就签署财产分配协议等。还有一种比较实用的方式就是通过保险。保险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姻发生变故,保险收益将属于个人所有。全职太太可以为自己购买足额的重大疾病险、意外伤害险以及寿险,一旦家庭情况发生变化,至少还有风险保障。哪怕老公因为经济原因破产或判刑,保险这部分资产都是不受影响的。

法律上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都是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这个公平的规定在实际中很难得到充分的执行,因为往往会不了解对方真实的收入情况,或者对方通过打擦边球的手段转移财产。所以归根结底,女性的独立意识以及维护良好的家庭关系,才是保障财务健康最管用的防火墙。

理财师认为,夫妻双方经常出现的理财不和谐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在理财方面的经验相差较大。往往是太太相对缺少理财经验,老公在某些理财领域会比较专业。

双方风险承受能力不同。一般来说,男性的风险承受能力高于女性,但组成家庭后,双方需要在风险控制程度上达成一致。

思考问题的宽度、角度不一致。女性经常会考虑到各种家庭责任,而男性会更多注重投资收益,注重评价某一项投资的投入产出比。

婚后理财战略调整:

趋于稳扎稳打婚后让资产能够实现稳定的增值保值,比单独追求回报要重要得多。这是家庭理财的主旋律。

流动性时刻准备最好能养成记账的习惯,并做好消费规划,同时储备月花费6~10倍的资金,以备不时之需。

风险控制不可松懈杜绝赌博等不良嗜好。如果参与高风险投资,务必控制比例。一旦某一方投资造成重大损失,要及时止损,而不是自己捂着。

保险知识,意外险重疾险一个也不能少


对于很多年轻人而言,保险是一个很重要但却容易被忽略的话题。年轻人总认为自己身体强健、工作稳定,额外买保险是多此一举。实则不然,年轻人的事业和生活刚刚起步,依靠自身资金实力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较弱,因此一旦发生意外或不测,就可能给家庭带来巨大的财务压力,所以更加需要借助保险来分散风险。

意外保险不可或缺

在购买保险时,年轻人应该把意外险这样的保障型险种放在首选位置,这种保险往往保费较低,大部分人都能够承受,但保障又相对较高,可以更好地面对风险。在有了足够的保障型保险以后,再考虑购买养老、投资类的保险。

购买建议:意外险的保险费支出占投保人总收入的5%-15%比较合适,保险金额累计是年收入的5到10倍。重大疾病保险必不可少重疾险特色:保障力度大。人们常说,不怕生病,就怕生大病。对于工作压力较大的年轻人来说,现在最应该关注并购买的是重大疾病保险和未来的护理保险。一场大病可以让一个家庭的经济状况“一夜回到解放前”。由此可见,年轻人适当投保重大疾病保险十分必要。不过,买重疾险还需分清不同种类。比如,重疾险可为主险或附加险。附加险形式销售的重疾险,保费很便宜,10万元保额只需几百元,比如中民保险网上销售的中民健康保险卡,该卡涵盖重大疾病、意外伤害、意外医疗、住院津贴等多项保障内容的健康保险卡。这款健康保险产品包含10万重大疾病、20万意外伤害、1万意外医疗、100元/天住院补贴、200元/天重症监护津贴等贴心保障。这种搭配组合的新款健康险产品不仅保障全面,费用也低,一年仅需480元。尤其适合年龄在18-45岁之间,处于事业起步期或上升期的年轻白领、初为人父(母)的中青年人等。大家购买时还是需要认清自己的保障需求。此外,年轻白领在购买重疾险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其一,留意观察期。对于重大疾病保险,保险公司会设置一个观察期条件,期限一般在30天至180天之间,期限最长的甚至有360天;在观察期内,被保险人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将不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见,重疾险观察期的长短直接影响到保险利益的实现,投保人对此一定要特别留意。其二,保费尽量选择年缴。对于重大疾病保险,尽管一次性缴足保费会有一些价格上的优惠,但保费还是选择年缴方式好。虽然年缴所付总额可能略多些,但每次缴费较少,不会给年轻人带来较大经济负担。因此,如果有多种缴费方式可供投保者选择,年轻人可以选择尽量长的缴费年限,尽量降低年付保费金额。同时,年缴还有利于估量家庭每年的支出状况,便于家庭合理控制现金流。其三,保额在10万元至20万元之间比较合适。目前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少则七八万元,多则十几万元甚至更高,因此年轻人投保重疾险保额在10万元至20万元之间比较合适。当然,每隔一段时间,投保者可以打开自家的保单检查一下,看看是否有必要追加保额,并根据家庭人员和经济状况的变化做适当调整。附:适合年轻人的健康险产品产品:太平精英保障计划优势:适合19-65周岁的人群购买,性价比非常高。特色:本产品是一款性价比较高的综合意外险,民航意外保障全年高达100万元,意外医疗高达5万元,一次投保即可获得全年高额意外保障;本产品中一般意外伤害保险金与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金可累计赔付。产品:中民健康保险卡(健康保险计划)优势:专为18-45周岁人群设计,涵盖31种重大疾病。特色:拥有10万元重大疾病保障,20万元意外伤害保障,因普通疾病住院有100元每天的住院津贴,因重大疾病住入ICU病房额外有200元每天的重症监护津贴,意外事故导致的门诊、住院也获得保障。是市场上第一款网络核保的疾病保险产品,价格实惠承保方便。

保险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是不是都不能理赔?


很多人以为保险中“不可抗力条款”一定是免赔的,但实际上,这种理解是有偏差的,因为很多情况即便被冠上了“不可抗力”的帽子,也并非都不能理赔。一些保险产品只是将部分“不可抗力”因素划入免赔责任,也有些产品则完全可以对自然灾害、恶劣天气所带来的特定影响予以赔偿。只有细看保险条款,才能免除对“不可抗力条款”均无法理赔的思维定式,这一点购买保险时一定要好好把握。

什么是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我们在保险中常见的专业术语。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一种人们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社会现象客观情况。比如被冠以“不可抗力”的自然现象就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而“不可抗力”所指的社会现象,则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市政工程建设和其他政府政策等。

不可抗力条款:自然灾害航班延误有的也可以赔

相信大家还记得六月初上海的那场暴雨,当时很多航班因天气情况延误甚至取消。张小姐也是旅客中的一员,她原本计划去张家界旅行,没想到却被雷暴雨天气拖住了后腿。在张小姐的概念中,航班延误保险是针对航空公司责任导致的航班延误给与赔偿的一种保险,她一直认为,自然灾害属于不可抗力,在这类保险中是被列入免赔责任的。“后来有朋友问我是不是买了航班延误保险,说这种情况是可以申请理赔的,我才发现自己理解有误。”

其实,由于自然灾害或者被保险人拟搭乘的班机发生交通意外事故或机械故障、罢工、航空管制等导致航班延误达一定时间的,且并无其他班机可供搭乘的,被保险人都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赔偿。

不可抗力条款:家财险中自然灾害可以区别对待

家财险中所定义的“不可抗力”概念也常常被投保人所混淆。我们知道,火灾、爆炸引起的房屋、房屋装修、室内财产损失是可以受到家财险保障的,那么,自然灾害以及社会因素引起的相应损失又能否获赔呢?

实际上,家财险中的自然灾害需要根据具体灾害类别予以区别。包括台风、暴雨、暴风、雷击、洪水、雪灾、泥石流等在内的自然灾害引起的房屋、房屋装修、室内财产损失是可以得到理赔的,但是地震和海啸往往被列入此类保险的免赔责任。

不可抗力条款——相关资讯济南:合同中“不可抗力因素”条款违规使用现象严重

工商部门检查发现,济南一家汽车4S店《车辆销售合同》约定“因厂方供货、运输等不可抗力造成卖方无法按时交车,日期顺延,以卖方通知为准,卖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有的楼盘在销售《预售合同》中约定“因供水、供电、供气等市政部门未能按时接通室内外的水、电、气设施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实际交楼时间延迟,开发商不承担任何责任”。尽管销售方确实非因“主观因素”导致合同不能按时履行,但显然是自行扩大“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定义,将经营风险转嫁消费者。

根据济南市工商局直属分局的调查,80%以上的消费者不能准确理解“不可抗力”的定义,更有95%以上的人群在遭受违法“不可抗力”条款侵害时选择“忍气吞声”。由于普法和宣传教育不到位,消费者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大多不投诉或举报,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相关行业违规制定该类条款的气焰。

呼吁:不可抗力条款应适用地震塌屋还贷

我国《合同法》第117条明确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显然,房屋因为地震倒塌,业主本身没有任何过错,是典型的不可抗力因素。因为这样的不可抗力,业主没有权利向开发商追问房屋质量问题,更不能从开发商处获得任何赔偿;凭什么不可抗力条款,在借款人面对银行时就失去了效力呢?

房子都没有了,银行还要求购房者继续供房,这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显失公平,按照合同法规定,理应给予撤销。如果银行非要追索剩余部分的房贷,那也不应该找业主,而应该去找开发商,因为房子是开发商建的。房子如果购买了保险,银行还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总之,不应该要求购房者为已经不存在的房子继续还贷,不可抗力条款应适用于地震塌屋还贷,否则也未免太不人性了。

保险知识,说说养老能不能防老


“我们曾是最享福的孩子,但也将是最受苦的大人。等我们人到中年,父母渐老,我们将成为世界上活得最累的人。”重阳节来临之际,网上一篇题为《独生子女的沉重未来》的帖子因说出了许多80后的心声而被广泛转载。

如今,我国第一代独生子女的父母已经开始步入老年。与自己多儿多女的父母不同,唯一的子女将承担赡养他们的重任。

“养儿防老,积谷防饥。”可是,在当今独生子女十分普遍的情况下,将来的孩子大多是两个年轻人照顾4个甚至更多老人,即出现4个老年人、1对夫妇和1个孩子的“四二一”的结构。这种家庭结构的变化,颠倒为一人养活多位老人。老人不生病还好,一生病就会照顾不暇。养老的重负,就如同一座大山,死死地压在每个独生子女的身上。加之社会节奏变快,房价高、消费水平高、但是年轻人工资收入并不高,还形成了许多蹭老族,指望他们来养老当然变得不合时宜。

此外,据了解,我国城市目前的退休制度,在养命上问题不大,但是在养“好生活”上,困难却越来越大,在农村则更加艰难。由于人口流动性加大,老人空巢现象城乡一样,即使有了基本生活保障,老年人的孤单寂寞,谁来排解,更是一座高山摆在社会面前。“养命问题”社会经济发展了还能有效解决,可是老年人的生活质量的的保持,要得到有效解决就更难上加难。

未雨绸缪拓展养老模式

“谁将陪我慢慢老去”这是一个沉重的话题。网友们对此展开了讨论。

不少网友首先寄希望于社会在养老设施建设上增加投入,在养老模式上鼓励探索开发,在养老专业护理人员上早培训、多培训,建立一个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主导,社会负责任的养老模式,更符合将来一段时间的现实。让我们慢慢老去的同时,享受到一份尊重、一份关爱、一份快乐,这不是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吗?

在现实生活中,孩子与老人之间总是聚少离多。一位老人对在外工作的孩子常常这样叮咛:“电话来密点啊!节假日多回家走走!”这朴素的话语道出了许多老人的共同心声。不少网友反映许多在外工作的儿女,对老人物质给予有余而精神慰藉不足。网友“心在远方”深情地说,或许,应该团聚的日子,我们常常不得不身在异乡,但我们至少可以给自己父母长辈多打打电话,以解他们的思念与牵挂。每个人都存有一份尊老敬老之心,时时记着老人,尽量满足老人的物质与精神需求,不仅会使亲情更浓郁、家庭更和睦,也会使我们的社会更和谐、更温馨;而对子女来说,经常给父母打打电话,时常探望,加强情感上的交流和沟通才是敬老、孝顺的根本。

“老人见多识广,经历多,是一部活的人生教科书。”网友“小螺号”希望大家多走近老人,了解他们的精神需要。他表示,只要能够静下心来聆听老人,读懂老人,常常会有醍醐灌顶之感。许多年轻人常有这样的感慨,在自己每每遭遇挫折和失败时,听听老人作为“过来人”的经验,心里会踏实许多,宁静许多。常与老人相处,他们健康乐观的心态,崇尚节俭的美德,高度负责的精神,表里如一的品质,超然脱俗的情操,坚韧不拔的意志,更会使我们获益匪浅。

网友“诚实公民”表示,老人更需要的是“身心”健康。人老了最怕得病,一是自己受罪,二是给别人添麻烦。久病床前无孝子,何况现在都是独生子女,怎么照顾?她(他)不工作吗?对老人来说,晚年的健康除了必要的经济基础外,情感需求得以满足是更为重要的。所以,如果老人能保持一份积极的生活态度,不坐等子女的关心,主动对自己的晚年生活进行规划设计,追求自立和独立,丰富自己的精神生活,及时调整自己的行为,就会有助于保持心理健康。

此外,很多网友表示,解决这个问题,社会要未雨绸缪,要依靠社会的力量来排解。对这个问题,城市可以有多种选择,比如美国的“家园供养”模式,依靠社会力量,将志同道合的人撮合在一块,补遗拾缺,减少开支共享晚年;日本社会大力建造完善各类养老机构和设施,为老人提供各种日常服务;英国采取异地养老,减少开支,提高品质;还有新加坡的“以房养老”模式,都可以供城市养老模式资鉴。但是这些模式在农村显然较难实现,由此看来加快城市化建设,农村的小城镇建设,不仅是推进目前社会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客观需要,也将为现实的老龄化社会开辟一条养老方向。

消费型保险,消费型保险都不能续保?!谁信谁吃亏!


最近,有不少朋友问小编:消费型保险是不是都不能续保?是不是一年期的都不能续保?

这个问题,小编本来不想单独拿出来说的,但问的朋友实在不少,此篇文章给大家统一解答,也正好给还不了解的朋友普及下。

消费型保险≠1年期保险!

这个不等式概念,很多朋友都不明确。尤其是在小编文章的留言中,很多朋友会说:消费型保险一年交一年保,下一年身体核保不通过、停售了或者年龄大买不了!所以不能购买消费型保险。

从这些个留言中,很明显,大家误解了消费型保险,误以为消费型保险=1年期保险。

小编先明确的告诉大家:消费型保险≠1年期保险,但消费型保险包括1年期保险。

下面给大家好好解释解释这句话。

消费型保险是相对于返还型保险得出的概念;

意思是:交了保费,保障期间没有发生出险情况,等到保险合同终止了,消费型保险的保费是不会退还的,但返还型保险是退还保费或现金价值的。

在保障期限上,消费型保险包括短期的(1年期保险),也包括长期的。长期保险包括定期和终身。其中,定期指:保至XX岁或保10/20/30年不等。

所以,消费型保险既有一年期的,也有长期的。

短期(1年期)消费型保险,常见的有:意外险、医疗险、一年期重疾险、一年期防癌险等。市场上的具体产品有:大金刚综合意外险、门诊医疗险、安联臻爱百万医疗险感恩版、安享一生百万防癌险、安联致青春重疾险等。

长期消费型保险,常见的有:定期重疾险、终身重疾险、定期寿险等。市场上的具体产品有:百年康惠保、复星联合康乐一生、弘康大白等。

以短期和长期重疾险,为大家举例:

安联致青春(短期)VS 百年康惠保(长期)

至于朋友们所提到的续保问题,长期消费型保险并不存在续保问题,它的缴费方式是按年/月缴费;这个叫做“续费”,不叫续保,这点大家一定要清楚。

通常续保问题会出现在1年期消费型保险中;

通常续保问题会出现在1年期消费型保险中;

简单说:

如果购买了一年期保险,第二年想要续保的话,通常会遇到这些问题:产品停售或不符合健康告知等。

据目前小编的了解,市场上的短期消费保险会因产品停售而不予续保;而有些短期消费型产品还会因不符合健康告知而不予续保。

所以,只有短期消费型保险不能100%续保,但并非所有消费型保险都不能,大家不要再误解了。

最后,用一张图给大家总结下:

消费型保险和1年期保险概念比例图

a.消费型保险≠1年期保险;

b.并非所有消费型保险都不能续保;

c.长期消费型保险不存在续保问题,短期消费型保险不能100%续保。

今天的文章内容就到这里了,大家对消费型保险有任何问题,都可来询问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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