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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惠州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如何办理

2020-07-10
住房保险规划 如何规划保险 如何规划家庭保险

惠州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如何办理?

一、市内转移

(一)办理条件:

1、职工变动工作单位的;

2、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处于封存状态下重新就业的;

3、单位改制、合并、分立、重组的;

4、单位撤销、解散、破产后,职工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二)所需资料:

1、《惠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3、新单位工作证明(证明需注明新单位住房公积金帐号、新单位名称等信息)。

(三)办理流程:

经办人申报→银行网点办理。

(四)办理地点:

单位归集银行各承办网点。

(五)办理方式:

银行网点办理。

(六)办理时限:

资料审核无误,当天办结。

(七)备注:

1、转移到新单位后,职工账户默认为封存状态。

2、金额和截止日期由银行填写。

二、由外市转入本市:

(一)所需资料:

1、接收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转移接收证明》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经办人持接收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接收证明》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收函》;

3、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二)办理流程:

单位经办人→住房公积金中心→转出地

(三)办理方式与地点:

住房公积金中心服务窗口。

(四)办理时限:

资料审核无误,即时办理。

三、由本市转出到外市:

(一)所需资料:

1、接收城市/区域所属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住房公积金转移接收证明》一份加盖公章;

2、填写《惠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金额与截止日期处由银行填写)一份并加盖转出单位公章;

3、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二)办理流程:

经办人申报→惠州公积金管理中心。

(三)办理方式与地点:

住房公积金中心服务窗口。

(四)办理时限:

资料审核无误,二个工作日办结。

(五)备注:

转移业务办理完成后,职工帐户为销户状态。

四、账户合并

(一)办理条件:

1、每个单位原则只能设立一个单位账户,每个职工只能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2、待合并账户和并入账户应为同一缴存单位;

3、待合并账户和并入账户的户名应一致;

4、待合并账户应为封存状态。

(二)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件;

2、《惠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

3、公安机关身份证信息变更证明或单位更正职工账户信息的证明(身份证号码正常升位的无需提供)。

(三)办理流程:

本人申报→银行网点受理办结。

(四)办理地点:

银行网点办理。

(五)办理时限:

资料审核无误,当天办结。

(六)备注:

1、账户合并后的状态为并入账户状态。

2、待合并账户和并入账户如有一方为提取或贷款限制状态,则合并后的账户保留提取或贷款限制状态。

3、合并后账户的开户日期为较早账户的开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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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离职后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我家在外地,大学毕业后一直在呼市一家大型国有企业工作,一直缴纳住房公积金。但目前由于工作调整,我不可能在呼市买房,正准备离职,我缴纳的那部分公积金能否一次性取出来?”昨日,读者王先生致电本报新闻热线咨询,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就此事,呼市房产局住房公积金中心一位工作人员解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一章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所以,王先生离职以后可将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一次性取出。

此外,记者了解到,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职工因企业转制买断工龄一次性安置仍未重新就业的,原单位为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办理封存手续后,职工可以提取自己的公积金。按照王先生的个人情况,他可先到呼市房产局住房公积金中心领一份支取申请书,然后提供支取人身份证、支取人单位介绍信(加盖单位预留的公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买断合同协议书),并在支取申请书第一、二联加盖单位预留的财务全套印鉴后,即可支取住房公积金。如有疑问,可拨打呼市房产局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台电话6202790、6283067进行咨询。

住房公积金,无锡住房公积金如何转移?


(一)、职工调出单位填写《无锡市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加盖调入、调出单位公章后到中心办理转移手续。

职工在无锡市市区、锡山区、惠山区、江阴市、宜兴市之间转移住房公积金的,应到转出单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二)、职工批量转入同一单位的,单位可以填写一份《转移通知书》,但须提供记录有每个职工姓名、公积金代码的转移职工清单,经调入单位确认后到中心办理批量转移手续。

(三)、单位因经营场所发生变更,需要改变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的,应向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经营场所变更证明,经中心同意后,单位才能按中心提供的单位公积金缴存新代码到指定的银行办理公积金缴存手续。

单位在无锡市市区、锡山区、惠山区、江阴市、宜兴市之间跨区域变更经营场所的,单位应向原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办理单位公积金帐户转移申请,经原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同意后,单位方可在新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部门缴存住房公积金。

期限:当场办理

住房公积金,泉州公积金转移手续是什么


泉州公积金转移手续是什么?

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调动或调离本市在省内调动的,单位应在30日内为职工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转移包括同城转移和异地转移。

办理要件:

1、调动手续(或录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缴存卡》或《联名卡》;

4、《泉州市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提取/转移申请书》。

泉州公积金转移手续:申请→受理→审核(审批)→银行办理。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托管账户转移指南

职工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且不符合提取条件的,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入管理中心托管专户管理。

提交材料

1、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缴存卡;

4、《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泉州公积金转移手续之托管账户转移:

1、转出单位或职工本人到受托银行住房公积金专柜领取《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2、转出单位或职工本人根据要求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3、单位或职工本人持《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提取窗口办理转移审批;

4、持管理中心的审核材料到受托银行窗口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注意事项:托管专户内的职工与新就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将托管专户内的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新单位后继续缴存。

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转移办理流程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怎么转移住房公积金转移办理流程是什么职工因工作变动调出单位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单位需填写《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转出或者封存手续。职工离开工作单位,只是中断工资关系仍保留劳动关系的,其在中断期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随之中断,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不变,结余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仍保留在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单位应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职工住房公积金封存仅适用于中断工资关系仍保留劳动关系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管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封存期间,凡符合提取规定的,由单位代为办理支取手续[1]。

职工因为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其他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具体步骤如下:

(1)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账户,并提供开户证明;

(2)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账的账面余额,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填制“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应注意填写完整以下内容:转入、转出单位的全称,单位编号及所属的归集部门;调出职工的姓名、编号应与单位汇缴清册填写的一致;转移金额为该职工账户账面余额;签章(在归集部门留的印鉴)。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离职应由原单位办理封存,待到新的单位工作以后,转移到新单位继续缴存,但不可销户提取。符合提取条件的才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

住房公积金,普洱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办理手续


普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办理手续(备注:2007年1月21日,思茅市更名普洱市。)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出境定居的;

(二)调离普洱市外且无法办理转移的;

(三)离休、退休的;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五)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六)退职、辞退、开除等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的;

(七)刑罚等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职工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公积金查询,五险一金查询,大病提取公积金】。在提取时由职工本人或相关人员填制“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单位经办人员填制“增减清册”并提供职工个人明细帐及下列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一)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出境证明等复印件,调离普洱市以外的,提供职工“调令”或“调函”的复印件;

(二)离休、退休的,提供“退休呈报表”的复印件

或离休证、退休证的复印件;

(三)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提供“失业证”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的复印件;

(四)死亡的,提供“死亡通知书”复印件。

单位经办人员负责为有以上情形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在核实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及个人明细账无误后,在“增减清册”上批注“同意支取”字样并加盖业务公章,在个人明细账页上加盖“注销帐户”章,并办理有关事宜。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濮阳住房公积金缴存如何办理


濮阳住房公积金缴存如何办理?

缴存登记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办理要件: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劳动部门签证劳动合同;

4、职工工资表及发放名册;

5、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

6、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7、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办理缴存登记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5个工作日完成。

汇、补缴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工资发放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的,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的,应及时补缴住房公积金。根据我市各单位发工资时间不同,确定每月1日-25日为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

办理要件:

1、付款票据(支票、进账单等);2、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到服务网点窗口汇(补)缴: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单位办理缴款手续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5个工作日完成。

缴存基数调整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每年调整一次,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每年调整时间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前对外公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7月1日至7月31日进行核定。

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清册;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清册电子版;3、职工工资表;4、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办理缴存基数调整手续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5个工作日完成。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不高于12%。

相关链接:濮阳市住房公积金查询

宁波公积金转移手续如何办理


随着我国人口流动的加剧,五险一金转移的现象越来越多。但是,很多人在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时都觉得很无措,由于平时没有留心,大都不清楚公积金转移手续如何办理。基于此,本文将为您介绍宁波公积金转移手续如何办理。

办理宁波公积金转移手续,应由职工本人提出申请。住房公积金封存职工与新就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由原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职工工作关系在本市市区范围内(转入转出单位均在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户的)调动的,其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转移需提供转出单位填写并盖章的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或终止单(已加盖转出单位公章和中心业务章)。

管理中心对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在《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上加盖有受理日期的“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专用章”及承办人签章。

返还单位资料:《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第一联和第四联(其中第一联为转出单位记账凭证,第四联为转入单位记账凭证)。

管理中心留存资料:两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第二联中心转出凭证,第三联中心转入凭证)。

职工个人账户在大市范围内转移需提供的材料: 填妥并加盖转出单位印章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一式四联)。注:此处终止单不可代替《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一式四联)使用。

职工个人账户转移宁波大市以外地区需提供的材料: ①填妥并加盖转出单位印章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一式四联)。②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确认书。 注:该种情况下,终止单不可代替《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一式四联)使用。

管理中心对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在《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加盖有受理日期的“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专用章”、承办人员签名章。返还转入单位和转出单位各一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管理中心留存材料: ① 《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第二联);②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转移确认书。

办理职工个人账户外地转移注意事项:①必须准确填写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②在电汇凭证用途栏内应记载该职工的姓名及转入单位名称。③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转移外地需慎重,符合条件的宜销户提现;确需办理转移的,需提供上述相关信息。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本市或外地转移,管理中心在 5 个工作日内填妥银行电汇凭证,交受委托银行办理汇款手续。

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职工可以持有效证明材料和本人书面申请,向管理中心申请督促办理,管理中心一经受理,在 3 个工作日内责成有关单位办理,经督促仍不办理的,管理中心可依职工申请直接办理。单位解散、撤销、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由管理中心出具转移单。

职工转移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需做合并处理的,单位应提供填妥并加盖印章的《职工账户合并确认书》(一式两联)。

宁波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简称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商业银行(简称受委托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简称借款人)发放的政策性低息贷款。

公积金贷款对象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并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有效居留身份;

(二)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

(三)购买自住住房取得房产证后一年以内;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取得房产证后三个月以内;大修自住住房竣工后三个月以内;

(四)购买自住住房,首付款不低于购房总款的 30% ;

(五)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六)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购买商品房的,该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商)须为购房人作阶段性担保;

(七)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还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八)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是为您提供的宁波公积金转移需要办理的手续以及宁波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深圳公积金转移手续如何办理


深圳公积金转移是指因职工工作变动,而由原工作单位将其住房公积金余额转入到新工作单位为其设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行为。那么,深圳公积金转移手续如何办理?办理西安公积金转移手续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下面小编给大家进行解答。

深圳公积金转移手续如何办理?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所需资料: 

一.贷款购房:1、填写申请书表(1);2、贷款合同原件;3、最近一期的还款凭证;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如果是配偶名义买的房子,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6、准备一个本人名字的工商银行卡或结算户存折。

注:贷款买房后每年可提取一次公积金至贷款还清为止,且每次提取的金额不得超过贷款的年还款额。

二.一次性购房:1、申请书(1);2、产权证原件或购房合同原件;3、不动产发票或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5、如果是配偶名义买的房子,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6、准备一个本人名字的工商银行卡或结算户存折。

注:一次性购房需要在购房后一年内提供材料提取公积金,且只能提取一次。 

三.工作调动(从吉林外企离职后公积金转入长春市内其他单位继续缴纳)

1、申请书(3);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失业(离职一个月以上,暂未找到新的工作单位):1、申请书(2);2、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不是长春城市户口,请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复印件一份);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准备一个本人名字的工商银行卡或结算户存折。

深圳公积金转移手续办理备注

1.由于外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须留存《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异地转入申请表》一份,建议首次持一式两份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异地转入申请表》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加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

2.办理本业务时职工须在本市已开立有效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账户不能为销户状态。

3.职工到异地办理账户转移时,请注意转出资金的收款单位为“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请提醒转出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务必将职工在深圳设立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号和姓名填入汇款单备注栏中。

4.职工本人办理的,申请表无须加盖转入单位公章。

5.请专办员和职工仔细核对职工个人账户的手机号码,号码有误的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自助修改,在职工收到我中心发出的异地汇款到账短信后可办理异地转入入账手续。

以上是深圳公积金转移手续的相关办理情况,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请关注网深圳住房公积金专题。

南京公积金转移手续如何办理


很多市民都会遇到公积金转移的问题,那你了解公积金转移条件和手续么,下面小编以深圳为例,为大家介绍下南京公积金转移办理指南。

南京公积金转移手续如何办理?

南京公积金转移手续及流程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自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服务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或封存手续。 

单位在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或封存手续前,应核实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按规定补缴职工住房公积金。

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时,单位应到服务网点领购《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单》、《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单》并加盖单位印鉴章,一次办理多人转移的还应当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加盖单位公章)并按规定格式建立住房公积金转移电子表格。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暂未就业或新单位尚未设立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的,单位应办理封存手续,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保存在原单位,若单位注销,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到管理中心集中管理。

职工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不领取工资的或因其他原因暂不领取工资的,单位应当自停发工资之日起30日内,携带相关材料、经办人身份证到服务网点为该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手续。

南京公积金异地转移及使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单位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转移申请单》、《转移清册》,填写《转移申请单》加盖预留印鉴,一次办理多人转移的还需填写《转移清册》加盖公章,携带表格和有关资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办理转移。

南京住房公积金跨省转移

住房公积金只能转个人部分,不能跨省转单位缴纳部分。到买房的时候才能用,不能提现。江苏省目前为止,五险一金只支持养老保险的跨省转移,其余只能转个人部分。

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1、职工在购买住房时,提取人合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

2、职工在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每平方米控制价格参照物价部门核定的当地经济适用房每平方米建安造价计算;

3、职工购买住房时,若约定住房产权份额的,按各自产权份额核定相应的购房支出;若不约定住房产权份额的,按人均数计算;

4、职工在被拆迁后购买住房的,提取人合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扣除拆迁补偿款后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

5、职工租住单位(房管部门)公房或私房时,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提取人合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当年实际发生的超额房租。房租按实际承租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超过下列标准的,按下列标准计算租金:一人户40平方米,二人户50平方米,三人及三人以上户60平方米;

6、在校研究生住在学校宿舍时,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提取人合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当年实际发生的超额房租;

7、职工租住公租房时,可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房租额提取住房公积金。

以上是南京公积金转移手续如何办理的相关情况,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请关注网南京住房公积金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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