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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泉州公积金转移手续是什么

2020-07-24
住房保险规划 保险是人生的规划 保险是规划未来

泉州公积金转移手续是什么?

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调动或调离本市在省内调动的,单位应在30日内为职工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转移包括同城转移和异地转移。

办理要件:

1、调动手续(或录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缴存卡》或《联名卡》;

4、《泉州市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提取/转移申请书》。

泉州公积金转移手续:申请→受理→审核(审批)→银行办理。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托管账户转移指南

职工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且不符合提取条件的,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入管理中心托管专户管理。

提交材料

1、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缴存卡;

4、《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泉州公积金转移手续之托管账户转移:

1、转出单位或职工本人到受托银行住房公积金专柜领取《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2、转出单位或职工本人根据要求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3、单位或职工本人持《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提取窗口办理转移审批;

4、持管理中心的审核材料到受托银行窗口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注意事项:托管专户内的职工与新就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将托管专户内的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新单位后继续缴存。

精选阅读

住房公积金,惠州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如何办理


惠州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如何办理?

一、市内转移

(一)办理条件:

1、职工变动工作单位的;

2、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处于封存状态下重新就业的;

3、单位改制、合并、分立、重组的;

4、单位撤销、解散、破产后,职工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二)所需资料:

1、《惠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3、新单位工作证明(证明需注明新单位住房公积金帐号、新单位名称等信息)。

(三)办理流程:

经办人申报→银行网点办理。

(四)办理地点:

单位归集银行各承办网点。

(五)办理方式:

银行网点办理。

(六)办理时限:

资料审核无误,当天办结。

(七)备注:

1、转移到新单位后,职工账户默认为封存状态。

2、金额和截止日期由银行填写。

二、由外市转入本市:

(一)所需资料:

1、接收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转移接收证明》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2、经办人持接收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接收证明》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收函》;

3、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二)办理流程:

单位经办人→住房公积金中心→转出地

(三)办理方式与地点:

住房公积金中心服务窗口。

(四)办理时限:

资料审核无误,即时办理。

三、由本市转出到外市:

(一)所需资料:

1、接收城市/区域所属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住房公积金转移接收证明》一份加盖公章;

2、填写《惠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金额与截止日期处由银行填写)一份并加盖转出单位公章;

3、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二)办理流程:

经办人申报→惠州公积金管理中心。

(三)办理方式与地点:

住房公积金中心服务窗口。

(四)办理时限:

资料审核无误,二个工作日办结。

(五)备注:

转移业务办理完成后,职工帐户为销户状态。

四、账户合并

(一)办理条件:

1、每个单位原则只能设立一个单位账户,每个职工只能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2、待合并账户和并入账户应为同一缴存单位;

3、待合并账户和并入账户的户名应一致;

4、待合并账户应为封存状态。

(二)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件;

2、《惠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

3、公安机关身份证信息变更证明或单位更正职工账户信息的证明(身份证号码正常升位的无需提供)。

(三)办理流程:

本人申报→银行网点受理办结。

(四)办理地点:

银行网点办理。

(五)办理时限:

资料审核无误,当天办结。

(六)备注:

1、账户合并后的状态为并入账户状态。

2、待合并账户和并入账户如有一方为提取或贷款限制状态,则合并后的账户保留提取或贷款限制状态。

3、合并后账户的开户日期为较早账户的开户日期。

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转移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一、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如何办理

(一)申请办理转移时应提供的证明、资料

1、内部转移:指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发生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的单位之间的转移。应提供:新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证明(内容包括职工姓名、身份证号、职工个人账号及单位账号和缴存银行)、原单位填制盖章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2、外部转移:指职工调入的新单位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外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住房公积金,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转移。到中心审核应提供资料:新单位出具的经其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盖章确认的证明(内容包括职工姓名、身份证号、职工个人帐号及单位帐号和缴存银行)、原单位出具的“关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异地)”申请;到原缴存银行办理应提供证明、资料:经中心审核的异地转移申请、原单位填制盖章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二)公积金转出办理流程

1、内部转移:转出职工向原单位提供新单位住房公积金证明→原单位持填制完成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和转账支票直接到缴存银行办理→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出。

2、外部转移:转出职工向原单位提供住房公积金证明→原单位持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并附异地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证明到中心进行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出具审核意见→原单位持填制完成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中心审核意见书、银行电汇单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为职工办理转移手续→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职工账户转出。

二、辞职后公积金怎么办

(1)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账户,并提供开户证明;

(2)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账的账面余额,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填制“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应注意填写完整以下内容:转入、转出单位的全称,单位编号及所属的归集部门;调出职工的姓名、编号应与单位汇缴清册填写的一致;转移金额为该职工账户账面余额;签章(在归集部门留的印鉴)。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离职应由原单位办理封存,待到新的单位工作以后,转移到新单位继续缴存,但不可销户提取。符合提取条件的才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

住房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有什么手续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为市民办理有关手续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它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与职工的利益密切相关,但仍有不少市民对公积金的申请和使用等问题仍存有疑惑。

日前,读者陈先生来信称,他最近打算购买住房,却不知道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条件,也不知道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准备什么文件、办理什么手续,在提取公积金的过程中又应该注意什么问题?本报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市公积金住房管理中心的相关人士。

什么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据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负责人介绍,职工参缴公积金后,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一是需用公积金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二是用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三是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自住;四是职工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五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六是职工要出境定居;七是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八是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九是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0岁(含40岁)、女性35岁(含35岁)以上的职工;十是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流程

根据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先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并填写《江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审批表》,到所在单位加具意见并盖章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就可以到公积金开户银行提取存储余额。

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由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再到公积金开户银行提取存储余额;无上级主管部门,且职工住房公积金由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的,持有关证明材料到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后,到公积金开户银行提取存储余额。

提取时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若一次性付清房价款的,申请时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或房地产权证;分期支付给开发商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分期付款发票;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要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供楼存折(打印至最近一次余额);租房自住的,需提供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建造自住住房的职工,申请时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施工许可证》或《建筑用地规范许可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的批文(《施工许可证》或《建筑用地规范许可证》)、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地产权证、修缮费用发票。

泉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归集的住房公积金资金,委托由泉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建设银行泉州市分行、工商银行泉州市分行、农业银行泉州市分行、中国银行泉州市分行,向购买具有自有产权的普通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发放的专项住房贷款。

泉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二)按《条例》规定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二手房),需签订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有效购房合同,并用自有资金支付总购房款30%以上首期付款(属砖混结构的二手房须支付40%以上首期付款);

(五)同意按照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提供担保;

(六)同意以贷款所购的房产作为抵押;

(七)贷款人规定的其它条件。

泉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

借款人申请贷款的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一般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提供有稳定经济收入的子女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前提下,其贷款期限可适当延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泉州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限价房)

(一)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表(月收入栏严禁涂改)

(二)借款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三)借款人配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四)借款人结婚证三面复印件(附有照片,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应与身份证一致)。借款人已婚的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婚或丧偶提供身份证、户口所在地无婚姻登记证明(1个月时效)、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及2张近期一寸照片;离婚的提供身份证、户口所在地无婚姻登记证明(1个月时效)、离婚证(由法院判决离婚,但尚未办理离婚证的应提供《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和《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由法院调解离婚,但尚未办理离婚证的应提供《法院的民事调解书》和《法律文书生效证明》)、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及两张近期一寸免冠近照。

(五)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复印件(集体户提供户主页)

(六)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禁止涂改)

(七)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办证联复印件

(八)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全本复印)

(九)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三面复印件

(十)购买经济适用房审批表复印件(特定购买经济适用房提供)

2、二手房

(一)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表(月收入栏严禁涂改)

(二)借款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三)借款人配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四)借款人结婚证三面复印件(附有照片,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应与身份证一致)。借款人已婚的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婚或丧偶提供身份证、户口所在地无婚姻登记证明(1个月时效)、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及2张近期一寸照片;离婚的提供身份证、户口所在地无婚姻登记证明(1个月时效)、离婚证(由法院判决离婚,但尚未办理离婚证的应提供《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和《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由法院调解离婚,但尚未办理离婚证的应提供《法院的民事调解书》和《法律文书生效证明》)、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及两张近期一寸免冠近照。

(五)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复印件(集体户提供户主页)

(六)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禁止涂改)

(七)提供已经担保机构(管理中心认可并签订合作协议)达成交易意向的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契约补充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八)有资质评估机构对该房产的评估报告书原件及复印件;

(九)买方将不低于买卖价格、评估价格、已交易过户产权证上契税完税价格(3种价格就低)30或40%的首期款存入担保机构(管理中心认可并签订合作协议)在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卖方及其配偶身份证、婚姻证明及原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一)买卖双方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交易转让登记的受理单(须盖有房管部门的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十二)已交易过户到买方名下的产权证及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三)如买卖的二手房是房改房的,还应提供房改办审批的已购房进入市场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公积金贷款网点和承办银行

市区管理部地址:温陵北路151号鲤城建行二楼,承办住房公积金缴存在市直、鲤城区、丰泽区、经济开发区区域的职工。

承办贷款银行:泉州市建行鲤城支行。地址:温陵路鲤城建行一楼

泉州市工行营业部地址:丰泽街市工商银行一楼

泉州市中行营业部地址:丰泽街中银大厦三楼

泉州市农行鲤城支行地址:温陵北路231号鲤城农行五楼

住房公积金,温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温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发生下列住房消费情形且在规定提取时限以内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而引起的住房消费贷款的;

(三)因无房租赁住房自住支付房租的。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如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仍不足的,其配偶、父母、子女等人还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职工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而引起的住房消费贷款如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仍不足的,其配偶还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职工因无房租赁住房自住支付房租如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仍不足的,其配偶、同居住的父母及子女等人还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

职工发生下列特殊生活困难情形且在规定提取时限以内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一)享受特困职工待遇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二)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三)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大病提取公积金,五险一金查询,公积金查询】。

职工发生下列情形丧失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在单位办妥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变更(销户)登记手续后,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的;

(四)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五)出国、出境定居的;

(六)非本市、县(市)城镇常住户籍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不再在本市、县(市)重新就业的;

(七)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且户口迁出本市、县(市),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八)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以上第(五)、第(八)项所述情形,可由提取人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提取人仅限于出国、出境定居职工指定的受托人,以及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缴存程序是什么


公积金缴存程序是什么一)缴存登记

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办理要件:

1、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

2、批准设立单位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个人账户设立

单位设立或新录用职工,应自办理缴存登记之日起2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要件:

1、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设立登记表;

2、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身份证号码及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三)变更登记

单位或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应提供相关证明,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要件:

单位办理信息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1、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登记表;

2、单位缴存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资料及复印件。

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职工办理信息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1、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登记表;

2、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注销登记

单位因合并、分立、撤销、破产或者解散而终止的,应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办理要件:

1、单位注销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申请表;

2、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撤销、解散或破产的文件,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的文件,工商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和注销工商登记等文件及复印件;

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账户转移

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转移包括同城转移和异地转移。

办理要件:

1、职工调动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或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账户封存与启封

单位破产、撤销或解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停止或暂停发放工资,暂时中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不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单位应到中心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无接收单位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应实行集中封存管理。职工需要恢复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应办理住房公积金启封手续。

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七)汇、补缴

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按与中心约定的日期,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的,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的,应及时补缴住房公积金。

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汇(补)缴汇总表及汇缴变更清册;

2、付款票据(支票、进账单或汇票等);

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八)缴存基数调整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年底应发工资全额进行核定,每年调整一次,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每年调整时间由中心提前行文通知。[1]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调整清册;

2、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表;

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九)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缓缴。

办理要件:

1、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的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审批表;

2、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证明资料;

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泉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泉州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文将为您介绍泉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的相关情况。

泉州公积金贷款流程

借款人向管理中心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管理中心在受理借款人申请15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借款申请人。对于准予贷款的,应当明确贷款的额度与期限。对于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必须及时告知借款申请人不予贷款的原因,并退回其所提交的相关材料。

借款人持《贷款受理单》及《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借款申请表》在15日内到受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受托银行根据《贷款受理单》及《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借款申请表》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受托银行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办结登记后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和金额,根据管理中心下达的贷款指标,以转账方式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单位在银行设立的专用监管结算账户内,并同时将贷款资料整档移交管理中心。

泉州公积金公积金贷款----“认房也认贷”

案例:张女士是泉州当地人,月薪10000元左右,收入稳定,享有公积金福利,名下有一套房产,于10年前商业贷款购买,现已还清贷款。张女士希望改善父母的居住条件,为父母买一套房产,近期市区一套面积100平方米、总价125万元的商品房让他们特别动心。这是张女士购买的第二套房产,由于对二套房的贷款政策不是很了解,对于这种情况下可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张女士有点犯难。

就这个问题,记者采访了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工作人员,“张女士如果无其他房产的话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算首套,并且购房面积小于144平方米,首付30%。”该工作人员提醒说,有的市民以前购房时虽然提取了公积金,但没有使用过公积金贷款,这种情况下再次购房时仍可按照首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而如果之前已经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就不能再办理首套房贷。但还有一种情况也值得注意,如果市民已有两套房产,第三套房产便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了,但首付30%后可以提取公积金充房款。

泉州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收入水平相关

案例:市民黄先生在泉州一家建筑设计院工作,工作稳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正常,从未申请过任何贷款。前段时间看中了东海的一处房源,计划购置一套90平方米左右、价值60万元的住房。首付款预计20万元,剩下的40万元打算申请公积金贷款。不过,虽然黄先生月工资在6000元左右,但由于单位缴纳公积金金额较低,每个月缴交的总额只有两百元左右,黄先生担心无法申请到足额公积金贷款。

对此,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工作人员解释说,“单职工缴纳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为40万元,申请贷款不是无条件的,贷款额度由家庭总收入决定,收入认定是看公积金缴存基数或个人所得税纳税单。”据悉,如果市民存在上述情况,则需要提供纳税证明、首套房证明等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申办。

以上是泉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的相关信息,如果还想了解其他有关泉州住房公积金的资讯,请关注网泉州住房公积金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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