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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陕西省内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须知

2020-07-01
住房保险规划 个人养老保险规划 商业保险规划

陕西省内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须知:

一、住房公积金省内异地贷款的对象

购买西安市区自住普通住房,符合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贷款申请条件的省内非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

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在省内其他城市购买住房,并在购买地申请贷款的,按照房屋购买地的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二、申请条件

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陕西省内缴存职工,在西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普通住房,具有本地户口,在省内异地工作的可办理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非本地户口,须提供本人或配偶在当地工作或学习的相关证明;

(二)借款人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账户状态正常;

(三)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职工;

(四)借款人征信报告中近5年内没有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的贷款违约记录,且借款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

(五)同意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相关贷款规定。

三、申请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外地市缴存职工在西安购房办理异地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1、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授权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表》(见附表一);

2、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见附表二);

3、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4、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5、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6、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收入证明;

7、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8、购房首付款证明;

9、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10、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本地缴存职工在外地市购房办理异地贷款开《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异地购房)》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1、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表》;

2、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3、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首付款票据。

四、省内异地贷款办理流程

(一)贷款申请。借款人按照本须知第三项要求,向购房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委托银行提交贷款申请资料。

(二)贷款受理、审核和审批。中心收到贷款资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借款人及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相关手续。

(三)放款。借款合同和房屋抵押合同生效后,贷款银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时间,将借款资金以转账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人)按规定开立的账户内。

五、贷款额度、贷款利率和期限

贷款额度按照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贷款期内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为一年(含)的不调整;一年以上的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最长30年,原则上不得超过其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的剩余年限,但对距法定退休年龄剩余年限在10年以内的职工,经本人申请,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六、贷款偿还

借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期将每月应还款本息存入在贷款银行开设的还款账户内。

借款人出现连续3个月违约还款,陕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通过借款人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冻结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发送协助催收函;出现连续6个月违约还款,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有权收回贷款,并通过贷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强制转账用于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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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沧州已开办公积金省内异地互认、异地贷款


8月25日讯:近日,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沧州市是否允许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的问题。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回复表示,目前,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开办省内异地互认、异地贷款业务,但省外还没有开办。

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的问题:

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已提及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河北省多市已放开异地贷款政策,请问沧州市什么时候可以允许异地贷款,我在北京缴纳公积金的沧州人,在家乡购房期待有关部门能尽快出台便民政策。

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的回复:

您好:

目前,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开办省内异地互认、异地贷款业务,但省外还没有开办。主要原因:一是信息管理系统还不具备条件,我们正在研究上新的信息系统;二是住建部关于异地互认、异地贷款业务操作细则,正在征求意见,还没有下发,待下发后,我们将克服困难全面执行。

住房公积金,常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办理须知


常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办理须知

办理条件:

1、实际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在申请贷款前六个月内无连续停缴的纪录(军转干部从缴纳公积金的下月起即可贷款);

2、贷款用于购买、建造自住住房,且贷款时间离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时间不超过2年;

3、购房首期付款在住房总价20%以上(含20%);

4、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且月均还款不超过借款人月应发工资;

5、有良好的信誉,借人款及配偶信用卡账户状态正常、最近24个月透支不超过12次,借人款及配偶累计逾期不超过6次、当前最高逾期不超过3次;

6、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再次申请时须结清原贷款,在商业银行有贷款的、商业银行贷款的月均还款与现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月均还款之和不超过借款人月应付工资;

7、借款人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其贷款金额在5万元以内,借款期限在5年以内可用他人住房公积金联合作为担保,担保余额须达到贷款额度的100%;

8、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不超过房屋评估价(新房按售房价)的70%,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且还款截止期不能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时间,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40万;

9、借款人购买、建造的房屋仅限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土地上具有所有权并用于本人居住的住房。

申请材料:

一、借款人购买新房需提供的资料

1、申请审批表(2份)(到中心委贷科或管理部领取);

2、申请人基本情况表(2份)(到中心委贷科或管理部领取);

3、购房合同复印件(2份)、原件(1份);

4、盖单位财务章的月工资表(2份);

5、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2份);

6、购房发票复印件(2份)、原件(1份);

7、结婚证复印件(2份);

8、夫妻双方的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申请表(各1份)(到中心委贷科或管理部领取)。

二、借款人购买二手房需要提供的资料

1、申请审批表(2份)(到中心委贷科或管理部领取);

2、申请人基本情况表(2份)(到中心委贷科或管理部领取);

3、买卖契约复印件(2份);

4、盖单位财务章的月工资表(2份);

5、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2份);

6、契税发票复印件(2份)、原件(1份);

7、结婚证复印件(2份);

8、房屋价值评估报告(2份);

9、夫妻双方的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申请表(各1份)(到中心委贷科或管理部领取)。

住房公积金贷款,平凉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程序


平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程序: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填写《平凉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并如实向所在地管理部(办事处)提供下列资料:

(一)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夫妇非同户籍的,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

(二)购买商品住房的,须有符合规定比例的首付款缴款凭证、备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须提供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和相关的资料。

(三)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购房协议(或买卖契约)和完税发票。

(四)担保资料。以住房公积金质押的,提供公积金质押核保书;公职人员以工资保证的,提供2-3名财政供给人员和中省驻平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证明及承诺书;以有价证券质押的,提供有价证券;以房产抵押的,提供住房置业担保公司的担保书。

(五)市中心规定的其他资料。

各管理部(办事处)对借款人提交的全部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贷款的可行性进行审查、评估,在5个工作日内向借款人作出贷款或者不予贷款的答复。

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初审、复审、终审三级审查批准制度。对授权内的贷款,各管理部(办事处)进行审查,超过授权的贷款由各管理部(办事处)调查审核后报市中心审批。

按揭贷款由各管理部(办事处)申请报市中心进行贷前调查和审批。

贷款申请审批后,依法办理抵押登记和担保审查等手续,签订借款合同,发放贷款。

青岛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与商业贷款相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优势很明显。近来,青岛市民来电咨询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事宜,现在小编给大家讲解下青岛住房公积金相关须知。

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1、本人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半年以上,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2、具有购房合同和相关证明及文件;

3、有相当于购房全部价款(不含配套费)30%以上的自筹资金;

4、有稳定的职业、经济收入和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房屋保险;

6、借款人购买期房的,在房屋竣工办理产权证书之前,由开发单位提供担保。

备注:所购住房的开发单位必须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合作协议。

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为多少,贷款期限为多长?

贷款额度:当前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最低额度为1万元,个人实际最高贷款额度为下述三个额度的最小值。

依据申请人及其配偶公积金计算的公积金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额度=申请人公积金月缴存额÷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12×额度计算年限×40%+申请人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申请人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12×额度计算年限×40%

公式中的额度计算年限为申请人及其配偶申请之日距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65,女60)的年限,额度计算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⑶依据房价计算的公积金贷款额度:

①商品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房屋价格×70%(房屋价格为房屋的总价款,不含配套费)

②二手房为房屋实际成交价和评估价中的较小值的60%。

三、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

1、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到辖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处打印公积金查询单;管理处工作人员审核申请人贷款资格,计算可贷额度;符合贷款条件,发给申请人《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根据要求填写《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根据所购房屋类型及区域提供所需材料。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批,审核批准后申请人前来签订《抵押借款合同》,并办理抵押、保险手续,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借款人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4、抵押登记手续办结,管理处工作人员收妥《房地产他项权证》后三个工作日,负责

办理划款手续。

5、划款完毕,借款人到管理处领取进帐单和还款存折(卡)。

6、借款人按合同约定按月还款。

7、按合同约定还清贷款后,借款人可到受理贷款的辖区管理处领取撤押证明和《房地产他项权证》,然后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的注销手续。备注:

如申请人在接到通知后,一个月内未到指定工作地点签订《抵押借款合同》或合同签订一周内未办理抵押登记申请手续,本次贷款申请自动撤销。如申请人继续办理,需重新进行申请。

四、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手续?

l、贷款申请阶段,申请人需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银行分别报送申请材料。

2、签合同时,借款人需分别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3、还款时,借款人应同时在住房公积金和银行的还款存折(卡)上存款,分别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和银行贷款。

4、组合贷款的其他手续同公积金贷款。

备注:开发单位必须分别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银行签订按揭贷款合作协议。组合贷款中银行贷款期限须与公积金贷款期限一致。

五、借款人不按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怎么办?

按照《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借款合同》约定,借款人不按期偿还贷款本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根据约定收取借款人罚息和违约金。若借款人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依约偿还贷款本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托银行可以拍卖、处置抵押物,拍卖、处置所得扣除有关税费后用于归还贷款本息。

六、申请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是否需办理公证手续?

申请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的借款人可按自愿原则办理公证手续。七、申请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是否必须办理保险手续?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用住房抵押担保方式的借

款人必须办理保险手续,保险期限不得短于贷款期限。

以上是有关青岛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如果还有其他问题,请关注网青岛住房公积金专题。

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贷款怎么办理


住房公积金贷款怎么办理|住房公积金如何贷款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贷款额度

申请贷款额度可参照以下因素计算确定,取最小值:

1.最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

2.申请贷款总额不超过所购住房房价总额的80%。

3.合同价与评估价值、契税完税计税金额不一致时,按最低的一项计算。

4.申请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总和的20倍。

5.月还款额不超过夫妻双方月工资收入的50%。

6.贷款额度确定后仍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全部价款的,可同时向受委托银行申请商业性贷款(即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公积金贷款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贷款有条件,有些贷款是无法实现的,人们在申请贷款之前要仔细了解相关知识。

身份证,泉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须知


泉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

一、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二)按《条例》规定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二手房),需签订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有效购房合同,并用自有资金支付总购房款30%以上首期付款(属砖混结构的二手房须支付40%以上首期付款);

(五)同意按照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提供担保;

(六)同意以贷款所购的房产作为抵押;

(七)贷款人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目前,住房公积金单笔贷款最高额度为单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为40万元,双职工均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为60万元。

三、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

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等额本金。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

借款人申请贷款的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一般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提供有稳定经济收入的子女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前提下,其贷款期限可适当延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五、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限价房)

(一)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表(月收入栏严禁涂改)

(二)借款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三)借款人配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四)借款人结婚证三面复印件(附有照片,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应与身份证一致)。借款人已婚的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婚或丧偶提供身份证、户口所在地无婚姻登记证明(1个月时效)、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及2张近期一寸照片;离婚的提供身份证、户口所在地无婚姻登记证明(1个月时效)、离婚证(由法院判决离婚,但尚未办理离婚证的应提供《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和《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由法院调解离婚,但尚未办理离婚证的应提供《法院的民事调解书》和《法律文书生效证明》)、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及两张近期一寸免冠近照。

(五)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复印件(集体户提供户主页)

(六)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禁止涂改)

(七)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办证联复印件

(八)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全本复印)

(九)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三面复印件

(十)购买经济适用房审批表复印件(特定购买经济适用房提供)

2、二手房

(一)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表(月收入栏严禁涂改)

(二)借款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三)借款人配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四)借款人结婚证三面复印件(附有照片,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应与身份证一致)。借款人已婚的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婚或丧偶提供身份证、户口所在地无婚姻登记证明(1个月时效)、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及2张近期一寸照片;离婚的提供身份证、户口所在地无婚姻登记证明(1个月时效)、离婚证(由法院判决离婚,但尚未办理离婚证的应提供《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和《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由法院调解离婚,但尚未办理离婚证的应提供《法院的民事调解书》和《法律文书生效证明》)、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及两张近期一寸免冠近照。

(五)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复印件(集体户提供户主页)

(六)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禁止涂改)

(七)提供已经担保机构(管理中心认可并签订合作协议)达成交易意向的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契约补充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八)有资质评估机构对该房产的评估报告书原件及复印件;

(九)买方将不低于买卖价格、评估价格、已交易过户产权证上契税完税价格(3种价格就低)30或40%的首期款存入担保机构(管理中心认可并签订合作协议)在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卖方及其配偶身份证、婚姻证明及原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一)买卖双方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交易转让登记的受理单(须盖有房管部门的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十二)已交易过户到买方名下的产权证及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三)如买卖的二手房是房改房的,还应提供房改办审批的已购房进入市场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公积金,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必看攻略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按下列程序:

1.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借款人资格、担保人资格、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的审查及合同的填写同意后,借款人与中心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保险。

3.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银行签发准予贷款通知书,银行接到贷款通知书后办理贷款划付手续。

特别提醒:购房时,借款人根据自己公积金的缴纳情况,到银行进行测算,就可得知贷款的金额和每月还款数额。根据公积金管理有关规定,每年提取一次。假设客户每年一次提取的公积金为15000元,而每月公积金贷款还款额为1500元,商业贷款还款额为1000元,在还款方式上可选择“余额冲贷法”,即提取的公积金首先归还当月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本息(共计2500元),余额12500元可一次性偿还住房商业性贷款本金,在还清住房商业性贷款本金后,尚有余额的再偿还公积金贷款本金,因为商业性贷款利率高于公积金贷款利率。

“冲还贷”后,借款人可选择缩短原还款期限的方式或选择还款期限不变,减少月还款额的方式进行还贷。但目前商业银行对客户提前还款的次数是有一定限制的。如果客户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月等额还贷金额保持2500元不变,那么提取的公积金15000元,将按照原扣款方式连续每月扣款2500元。余额不足时,借款人应及时将足额款项注入用于还款的银行卡中,上述两种还款法,客户可根据自身实际进行选择。

如果客户购买个人住房时申请的是商业性贷款,如: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个人住房转让贷款、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当时购房因各种原因没有申请到“公积金”贷款,而现在个人公积金缴存达到规定的年限和金额,且已满足公积金申请购房贷款的条件,虽然目前商业银行还不能将购房商业性贷款转换为公积金住房贷款,但却可提取公积金进行偿还商业性贷款本息。只要借款人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并办理提取公积金相关手续,就可提取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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