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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住房公积金降低贷款门槛 提高使用效率

2020-06-22
住房保险规划 个人养老保险规划 商业保险规划

新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作调整,首付降低,贷款与余额挂钩倍数提高,职工贷款手续费用支出减少。

一是首付降低。

职工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不低于3成”调整为“不低于2成”。已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贷款余额的缴存职工家庭,再次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成,贷款利率执行首套房利率。

二是贷款与余额挂钩倍数提高。

职工可申请到的贷款额度由个人账户余额的20倍调整为30倍。调整后,账户余额在1万元以上的职工,可以贷款的额度都相应提高了。

三是职工贷款手续费减少。

将原先由职工按照3‰的比例向担保公司支付的担保费,改由成都公积金中心承担,不再向贷款职工收取。

住房公积金用法

用法一:购房

首先,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款。如果是新购房,首付款只能用自有资金或者其他途径来解决,并在缴付首付款购房后,才能按规定按程序提取公积金;其次,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比如,一位市民贷款购买的房屋总价为50万元,而他的公积金存储余额有60万元,他只能提取50万元的公积金,剩余的10万元公积金不能提取;第三,根据规定,不论是在结婚前还是在结婚后办理的公积金,只要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上就会有相应记录,在上次贷款未还清前,夫妻任何一方均不能再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

用法二:租房

职工在本市租赁住房用于自住、已支付房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且没有住房贷款记录;经国土房管部门认定具备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公租房租房补贴资格。职工及配偶可每季度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一个季度的房租且不超过提取限额。多人合租同一套住房的,承租人中的一人及其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同时租住两套(含两套)以上住房的,只能就一套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用法三: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建修房被批准当月之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建修房的费用。

用法四: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购房

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用法五: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的可提取使用

职工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期间及之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用法六:治疗重大疾病

家庭成员(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包括心肌梗死;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风心二狭二闭;脑血管畸形;脑血管意外;坏死性肠梗阻;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各种癌性病变;重大器官移植;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良性脑肿瘤;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帕金森病;严重度烧伤;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住院治疗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日期应在出院之日起一年内,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住院费用个人负担部分。

相关知识

住房公积金贷款公式,住房公积金贷款公式


住房公积金贷款公式

住房公积金贷款等额本息:

等额本息是指一种购房贷款的还款方式,是在还款期内,每月偿还同等数额的贷款(包括本金和利息)。

每月还款额计算公式如下:

[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

此种还款模式相对于等额本金还款法的劣势在于支出利息较多,还款初期利息占每月供款的大部分,随本金逐渐返还供款中本金比重增加。但该方法每月的还款额固定,可以有计划地控制家庭收入的支出,也便于每个家庭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确定还贷能力。该方法比较适用于现期收入少,预期收入将稳定或增加的借款人,或预算清晰的人士和收入稳定的人士,一般为青年人,特别是刚开始工作的年轻人也适合选用这种方法,以避免初期太大的供款压力。

住房公积金贷款等额本金:

等额本金是指一种贷款的还款方式,是在还款期内把贷款数总额等分,每月偿还同等数额的本金和剩余贷款在该月所产生的利息,这样由于每月的还款本金额固定,而利息越来越少,贷款人起初还款压力较大,但是随时间的推移每月还款数也越来越少。

也便于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确定还贷能力。此种还款模式支出的总和相对于等额本息利息可能有所减少,但刚开始时还款压力较大。如果用于房贷,此种方法比较适合工作正处于高峰阶段的人,或者是即将退休的人。

等额本金贷款计算公式:

每月还款金额=(贷款本金/还款月数)+(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每月利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范围,住房公积金贷款范围


住房公积金贷款范围

住房公积金贷款范围有哪些?

很多人都知道在办理买房贷款的时候才用公积金贷款有很多的优势,却忽略了贷款的范围,接下来的文章中我们就来简单的介绍一下这个范围。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的住房公积金所发放的委托贷款,是指按时向资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的在职职工,在本市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包括二手住房)时,以其拥有的产权住房为抵押物,并由有担保能力的法人提供保证而向资金管理中心申请的银行贷款。该贷款可由资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发放。为进一步推动住房商品化、社会化的进程,住房公积金发放的主要对象要由住房开发公司转向普通居民。那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范围是什么呢?)

住房公积金贷款范围:

1、购买房地产企业开发的楼盘,需要购房贷款的;

2、购买按规定可出售的公有住房,需要购房贷款的;

3、购买房地产交易市场具有产权的二手住房,需要购房贷款的;

4、因在本市城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需要建房贷款的;

5、为配合政府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经银行认可的其他购房贷款项目。

住房公积金,装修住房公积金贷款


装修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国家为职工提供的政策性低息住房贷款。是指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在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时,以其所购(建)住房或其他具有所有权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或质押物,或由第三人为其贷款提供保证并承担偿还本息连带责任,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的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的住房贷款。

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具备条件:

1、贷款人须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自申请之日向前推,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夫妻都缴存公积金的只允许一人贷款);

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建房、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

4、具有一定比例的自筹资金。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20%(购买二手房或建房、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30%);

5、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由所在单位出具月收入证明);

6、同意用所购住房或具有完全产权的自有住房或第三人住房做抵押,或用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银行定期存单进行质押,或由贷款银行认可的法人、组织或第三人提供保证。

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申请方法:

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应准备以下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离婚证、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单位出具的未婚或离婚未再婚证明等);

2、稳定的经济收入证明材料(单位工资收入证明等);

3、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4、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协议(自建住房的需要提供土地、规划部门的批件);

5、本人及配偶共同填写好的借款申请审批表;

6、要有不低于总房价20%的房款(首付款)收据(购买私产房,建造、大修自住住房需出具不低于总房款30%的自筹资金证明);

7、借款人出具的质押权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或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限、利率和限额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限为1至20年。但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自贷款发放之日起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的年限(男60岁,女55岁)。

推算公式为:贷款年限≤借款人法定离退休年龄—借款人现年龄(周岁)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执行国家规定的优惠利率,比银行按揭贷款利率平均低1个百分点。其中1—5年期贷款利率为:月利率3.0‰,年利率3.6%;5年以上期贷款利率为:月利率3.375‰,年利率4.05%。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一般不超过20万元。超过20万元的由中心审贷委员会审批。一般以借款人月还款额不超过其家庭收入的50%的比例确定贷款额(但还款能力强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担保:

借款人可选择以下担保形式:

(一)用所购自住住房、具有完全产权的自有住房或第三人住房进行抵押;

(二)用国债、银行定期存单等有价证券进行质押;

(三)用中心认可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保证。抵押、质押、保证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借款人负担。关于用住房公积金还款借款人可以于每年年末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资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鞍山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使用


鞍山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使用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提取和使用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离休、退休的;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五)出国定居或者去港、澳、台定居的;

(六)非本市常住户口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在本市未就业的;

(七)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八)调往外省、市工作并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九)死亡的职工,具有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的;

(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转入管理中心指定的账户集中封存满2年仍未重新就业的。依照前款第(一)、(二)、(七)项规定,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后,应当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依照前款第(三)、(四)、(五)、(六)、(八)、(九)、(十)项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证明,职工持单位证明及相关手续,向市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市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市管理中心应当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市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应当提供担保。职工持申请贷款的有关证明材料向市管理中心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市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不准予贷款的,市管理中心应当告知申请人不准予贷款的原因。

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风险,由市管理中心承担。市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市管理中心应当实施资产保全,及时清理与回收贷款本金和利息。市管理中心对抵贷资产应当实行集体审核,采取评估、拍卖、租赁等形式处置。第三十条市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需要的前提下,经市管委会批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可以通过购买国债的方式实现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市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市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由市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的标准编制全年预算支出总额,报市财政部门批准后,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级财政,由市财政部门拨付。市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按照略高于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费用标准制定。

住房公积金贷款,平凉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程序


平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程序: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填写《平凉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并如实向所在地管理部(办事处)提供下列资料:

(一)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夫妇非同户籍的,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

(二)购买商品住房的,须有符合规定比例的首付款缴款凭证、备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须提供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和相关的资料。

(三)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购房协议(或买卖契约)和完税发票。

(四)担保资料。以住房公积金质押的,提供公积金质押核保书;公职人员以工资保证的,提供2-3名财政供给人员和中省驻平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证明及承诺书;以有价证券质押的,提供有价证券;以房产抵押的,提供住房置业担保公司的担保书。

(五)市中心规定的其他资料。

各管理部(办事处)对借款人提交的全部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贷款的可行性进行审查、评估,在5个工作日内向借款人作出贷款或者不予贷款的答复。

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初审、复审、终审三级审查批准制度。对授权内的贷款,各管理部(办事处)进行审查,超过授权的贷款由各管理部(办事处)调查审核后报市中心审批。

按揭贷款由各管理部(办事处)申请报市中心进行贷前调查和审批。

贷款申请审批后,依法办理抵押登记和担保审查等手续,签订借款合同,发放贷款。

住房公积金,丽水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丽水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

2、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十二个月以上;

3、在丽水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并已付清规定首付比例以上购房款;

4、个人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以所购建的住房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或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

金投保险网小编介绍,根据《丽水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丽水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具体政策规定如下: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职工,可以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至申请贷款日,单位和个人连续12个月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在丽水市行政区域内购建自住住房(其中购买二手房的,建成年份不得超过20年);

(四)个人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同意以所购建的住房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或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

(六)已付清30%以上购房款。

【相关政策】

为了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正常运行,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近期已出台实施了《丽水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置换贷款暂行办法》。办法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市民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置换贷款,也就是说从商业银行先行贷款,利息差由公积金中心代为支付,待轮候到置换公积金贷款时,再将商业贷款置换为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前提条件是,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城镇职工在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个人资料:申请贷款的个人(以下简称借款人)身份证明及配偶的相关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均可)的复印件各4份;借款人的婚姻证明(单身证明、结婚证书、离婚证书或离婚判决书,丧偶者须提供对方的死亡证明)的复印件各4份;交购房款的有效凭证复印件4份;借款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各4份;合法的购房合同原件4份;以及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印章。另外,必须提供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证明。以上这些材料,一定要带上原件及相应份数的复印件。

房屋建审资料: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或房改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审平面图及楼层平面图。

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者,可以到受委托的银行及经办网点办理公积金贷款,还可就近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各分中心、管理部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首先要问清楚开发商的项目按揭银行情况,问清楼盘“五证”是否齐全、能不能给自己提供相关手续等。假如开发商虽然“五证”齐全但不给购房者提供,也不可能办理公积金贷款。

在法定退休年龄内,贷款年限最长期限为30年;贷款额最多不超过40万元,贷款额在30万元以内的,借款职工可以向接受委托的银行直接申请,30-40万元,必须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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