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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人寿,出险了,合同解除权莫滥用

2020-06-04
新乡新华保险规划 新华保险基础知识 新常态下保险规划
近年来,随着购买保险的人数的增加,发生保险责任事故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由于被保险人或是受益人同保险人对同一事故是否属于保险事故的不同认识而导致的保险纠纷或是争议也呈现上升的趋势。而相关行业标准的缺失也是导致目前保险纠纷频发的一个主要原因。

【案件回放】

2003年6月24日,张德利以自己为投保人、其子张龙涛为受益人同新华人寿哈尔滨分公司订立了健乐增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分红型)合同及附加险保险合同。合同约定:主险的保险金额为5万元,年缴保险费2700元。附加险为个人住院医疗保险,保险费260元,保险期限为1年。新华人寿于当年6月23日通过转账的方式收取了投保人首期的主险和附加险的保险费。

2004年8月11日,张德利将4560元存入该存折(包括其子的1600元保险费)。新华人寿于2004年8月18日通过转账将其子的1600元保险费收取,余款2960元保险费划款未成功。 wWW.Bx010.CoM

2004年9月15日,投保人张德利因突发脑溢血而死亡。

随后,新华人寿有关理赔人员进行了查勘,对被保险人因脑溢血死亡的医学结论和死亡的事实并无异议。

2004年10月14日,新华人寿同意给付5万元保险费。

2004年10月22日,在办理取款手续时,张家被告知保险公司已作出拒赔的理赔决定。

新华人寿哈尔滨分公司拒赔的理由是:

1、2000年,张德利曾经因腹部的刀外伤在医院治疗过,而在张投保时未将此事告知保险公司。

2、第二年主险的保险费不变,还是2700元;附加险的保险费由原来的260元随着被保险人的年龄增加而增加到312元。投保人在60天的宽展期内只缴纳保险费2960元,缴费不足并导致合同效力中止,在合同效力中止且未经复效的情况下所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责任。

此后,双方虽经多次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今年1月,被保险人的受益人不得不将新华人寿诉于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要求新华人寿全额给付保险金5万元。

延伸阅读

光大永明华欣人生问题汇总(犹豫期、解除权、宽限期)


对于光大永明的华欣人生重疾险,想要了解其他方面详情的可以看看下面的文章介绍,其中包括了华欣人生的犹豫期及解除权等。 光大永明华欣人生的犹豫期及合同解除权

在合同有效期内,可随时申请解除合同。保险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合同终止。为了让能够更清楚地了解相关的保险条款和内容,以及有更多的考虑时间,自签收合同次日起(含该日)15天内为犹豫期。

一、若在犹豫期内要求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将于收到本条第三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并扣除10元工本费后无息退还已收的全部保险费,合同自始无效。

二、若在犹豫期后要求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在收到本条第三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后30日内向退还合同终止时的保险单现金价值。

三、要求解除合同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合同;

2.解除合同申请书;

3.的有效身份证件。

特别提示和说明: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可能会受到一定的损失。

光大永明华欣人生的宽限期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自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到期未支付保险费,每个保险费到期日次日起(含该日)60天为交付保险费的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承担保险责任,但保险公司给付的保险金将扣除未支付的保险费。如果在宽限期结束时,仍未支付保险费,则自宽限期结束的次日起合同效力中止。

特别提示和说明:合同效力中止期间,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合同的中止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合同中止:

一、保险单借款后,合同现金价值净额为零时;

二、若选择分期支付保险费,且在宽限期结束时,仍未付清当期保险费;

三、合同条款所列其他中止情形。

特别提示与说明:在合同效力中止期间,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合同的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合同终止:

一、申请解除合同;

二、被保险人身故;

三、因合同条款所列情形而效力中止,且在2年内未按【合同效力的恢复】条款办理复效;

四、合同条款所列其他终止情形。

新华人寿热销险种介绍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8月,是一家国际化大型股份制专业寿险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各类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以下就该公司险种种类进行介绍。

新华人寿的健康险主要有两类,一类是重大疾病保障,一类是住院医疗保障,具有代表性的有健康福享重大疾病保障计划以及住院补贴医疗保险(2007)。

新华人寿的意外险种类相对较少,主要有:吉瑞综合意外伤害保障计划、借贷安心意外伤害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新华人寿还有保障和理财兼具的终身寿险,以及一年一消费的定期寿险。

新华人寿热销险种介绍

红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A款)

产品优势

一、首家采用保额分红方式,首家专设终了红利

二、年度红利一经分配即为保证,且继续参加未来红利分配

三、保险收益免税,收益完全自享

四、终了红利平滑年度分红水平,分红更充分

五、人性化减保设计

六、保单质押贷款服务

七、专家理财,保值增值

吉星高照A款两全保险

产品特色

●轻松理财好处多

轻轻松松投入,无忧无虑拥有,一份投资、多重功效。

●满期领取收益好

保额自动递增,满期一笔领取,可作为教育金、养老金……尽享品质生活。

●双倍保障身价高

身故全残双倍保障,彰显人生尊严,体现家庭责任。

●关爱重疾范围广

33种重疾涵盖绝大多数高发常见的病种,有效规划健康未来。

健康福星增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产品特色

●雪中送炭 全面规范的重疾保障

32种重疾包含了绝大多数高发常见的病种,保障全面。

●水涨船高 快速增值的健康基金

保额每年快速递增,健康账户资金充足,为幸福家庭保驾护航。

●高枕无忧 每年提升的身价账户

保额每年稳健递增,在拥有终身健康保障的同时体现身价尊严。

●锦上添花 灵活选择的养老功能

66岁后可灵活转换养老年金,一份投资两种选择,为晚年生活锦上添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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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色

一、金账户:新华保险公司为每个客户建立一个金账户,既能灵活领取,又能累积生息,每月结算,复利增值,长期享受,利益更高。

二、摇钱树:双重返还,即交即返。由豫期结束次日,即每年保单生效对应日,按首次交纳保险费的1%给付关爱年金,计入金账户复利生息;每满五周年的保单生效对应日,返还基本保险金额+累积红利保险金额的25%,计入金账户复利生息。另有双重分红,年度分红增收益,终了分红添一笔。

三、保险柜:双重保障,周到细致。为客户提供1.1倍的疾病身故保险和2.2倍的意外伤害身故保险。双重豁免,人性关怀。如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身故(身故时年龄介于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或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合同生效一年后因疾病导致全残,豁免后续保险费。交费方式分一次交清和5年交,还可附加重大疾病保险。并可申请保单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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