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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投保时所需注意的误区

2020-05-30
重疾保险规划 重疾保险知识 保险重疾规划愿景

等待期

保险公司免责期,少则90天,长则一年。重疾险保费对等待期的长短很敏感,90天的比180天贵。当然,对于客户,这个时间越短越好。刚听说一单理赔,就是在买了重疾险以后3个多月的时候查出来的(90天等待期刚过),我第一个反应就是逆选择吧?事实证明不是。如果客户买的是等待期180天的产品,那么就不能获得保险金的赔付,只能返还保费。

所以如果有两个产品,一个重疾种类40种,一个50种,前者等待期90天,后者180天,我会毫不犹豫地选前者。

轻症疾病

轻症疾病是顺应医疗发展趋势,将先进治疗手段(如微创介入、不开胸)纳入保障范围,将原本重疾险的除外责任(如原位癌)纳入保障范围,鼓励客户尽早安排治疗,降低患重疾的可能性。

轻症疾病的赔付一般以重疾保额的百分比如20%出现,如重疾保额50万,得了轻症可能就赔10万。这里还有一个重要的细节要注意,这个10万赔了以后那个50万是继续50万还是减少为40万,两种情况对保费的影响自然也不同。

当然,轻症疾病的赔付额度通常不会太高,所以,如果你看上了某个公司重疾险,但是不带轻症,问题也不大,因为这部分风险自担也OK.

癌症额外赔

重大疾病赔付里,有百分之七八十都是癌症,所以,部分产品会在赔付重疾保险金的基础上,对癌症进行额外赔付,以提高关键疾病的保障额度。当然,记住,羊毛出在羊身上,没有免费的午餐。

反过来讲,如果你嫌重疾险太贵,那么买单一的防癌险也可以,毕竟,把最大的风险点规避过去,也就差不多了。

身故赔付

有人会问,如果没有得重疾身故了呢?这里分三种情况,第一是身故没有任何赔付,第二是返还保费或现金价值较大者,第三种就是身故和重疾一样都是赔付保额(当然只赔其中之一啊,哪个先发生赔付哪个).

而这三种情况,当然对应不同的保费,而且差距还挺大。根据自己需要选择就好,没有好坏之分。

是否有豁免

这不是八卦姐第一次讲到豁免了,实在觉得这是个好东西,保费豁免的意思是,如果你得了约定的保险事故(如重疾/身故或者全残),剩下的保费不用交,保险利益不变。

豁免在什么情况下有用呢,就是夫妻互保或者你给小孩买保险的时候。这样,除了被保险人得重疾可以获得理赔之外,如果投保人(就是交钱的人)出了约定的事故,以后就不用再交保费了,但是被保险人的利益不变,所以,保费豁免又称为保险的保险。

免体检限额

这不是产品中的规定,而是各保险公司内部的约定,与保险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以及经营策略相关。对于客户来说,当然是免体检限额越高越好啊。虽说咱也不想逆选择,也不担心身体有什么大毛病而通不过理赔,但这社会,谁愿没事跑医院或体检中心啊。

当然,这里再提醒一下,一旦过了四十,免体检限额就会直线下降,20岁的小鲜肉可能买50万甚至70万都不用体检,但是40岁的大叔可能30万就要体检。没办法,男人四十一道坎啊,重疾理发生率上也是。

最后,提醒一句,现在保险监管那么严,各家公司的产品不会天差地别的,关键是一个字,早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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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水险和车损险并不同 投保时需注意


还记得去年7月21日晚北京市几十年来最大的一场暴雨让京城3万多辆汽车遇了险,被浸泡在水中数小时。更不幸的,还有车主和爱车一起被洪水淹没。

车辆进水、发动机进水是车辆遭遇的最多的情况,这也使得投保率不高的“涉水险”再成热议话题。“只买车损险不够了”“今年车险到期续保的时候一定不能忘了涉水险”“北京也能看海,所以涉水险也用的上”,成了很多之前忽视涉水险的车主在经历此次暴雨后总结的教训之一。可对于涉水险,车主们究竟了解多少呢?

涉水险或称汽车损失保险、发动机特别损失险,各个保险公司叫法不一样但本质一致,这是一种新衍生的险种,均指车主为发动机购买的附加险。

有的车主认为,购买了车损险,就不用购买涉水险了,其实这种想法十分片面,“车损险”和“涉水险”都可能针对暴雨中遇到的损失。如果是车辆被水浸泡了,只要发动机没进水,只是需要更换零件、电路等,都属于车损险的保障范围。比方说有人把车停在车库里,暴雨后被淹了,部分电路需要更换,这就可以用车损险来赔偿。但是如果是车主在驾驶过程中涉水而造成的发动机的损坏,或在进水后发动发动机,这个车损险是不保的,属于除外责任。

“涉水险”保障的就是涉水行驶造成的损失。一般这种损失都是发动机的故障,所以金额是比较大的。具体说来,涉水险保障的是指投了保险车辆在积水路面涉水行驶或被水淹后致使发动机损坏可给予赔偿。专家提醒车主,如果购买涉水险,最好去购买一份不计免赔险。

那么,哪些人特别需要保涉水险?购买的时候需要注意些什么?其实,购买涉水险和地域天气等自然条件有关,北方遇到暴雨的情况比较少,南方暴雨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在气候湿润,每年夏季暴雨发生率比较高的地区,可以考虑购买此险。

另外还和车主的停车环境有关,在上海的话,把车停在地下室是最有可能被泡的。把车停在排水很好的停车场的车主,购买的必要就不大。那些地面上没有停车场所,停车场环境很差的用户就有必要购买。一些驾驶经验不丰富的车主,特别是遇事容易慌张、错误操作的车主需要考虑此险种。

重疾险的购买误区


疾病都不是大家愿意看到的,然而我们却无法阻止,尽管医疗水平逐渐发展,但是昂贵的医疗费用仍然是一个普通家庭的重大经济负担。只有保险能再疾病面前为您撑起一片天。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饮食结构也随之变为以荤食为主,疾病表现为营养过剩,出现大面积的“三高”人群——高血脂、高血压、高血糖。心脑血管疾病发病时间提前至三十岁左右。工作节奏的加快,工作压力的改变,也日益影响着人们的健康。

生病是一件很无奈的事情,对许多人来说,得了重疾或许并不是最可怕的事情,因为随着医疗水平的提高,重疾的治愈率越来越高,存活的时间也越来越长,但这都是以高昂的医疗费用为代价的。所以,得了重疾不可怕,可怕的是到时候没有足额的医疗开支费用。

有人说真是得了大病就是不治之症。对,的确有些疾病目前人类是无法攻克的,但可以肯定随着医疗水平的进步,大病的治愈率会越开越高。抛开这些不谈,疾病能否治好是医院的事情,到时候能不能有钱治就是我们自己的事情了。可以肯定,万一发生不幸,不管能否治好,我们会去积极的治疗,哪怕有一口气。巨额的医疗费用,你真的准备好了吗?

重大疾病的平均治疗花费一般都在20万元左右并呈上升趋势,这还不包括因重大疾病而引起的隐性损失,如因不能工作带来的收入损失,高额营养费和护理费等等。对于一个普通家庭而言,一旦有家庭成员罹患重大疾病,很可能意味着整个家庭因病返贫。五、十年甚至一辈子都无法翻身。

不要为自己找借口

有很多人为自己不买重疾险找很多借口,如罹患大病的概率会比较低;得了大病也就治不好了,买了重疾险也没有用;结余的钱还需给孩子买车买房,没有钱来买保险;家庭有长寿基因,没有遗传疾病;保险公司万一倒闭了可什么也得不到了;买保险不着急,等等再说吧;我想买但我爱人不同意等。下面来一一剖析这些借口。

误区1:大病一旦发生,也治不好

据专家说,80%以上的重疾都能治愈,前提是两个因素,一个是经济状况是否承受治疗费用,另外一个是心态是否平和。如果没有钱治病,相信心态再平和的人也会焦虑不安。即使没有治愈,还可以给孩子留下教育金、给父母留养老金,这笔钱可以尽该尽的责任。

误区2:结余的钱还要给孩子买车买房

没有私家车可以坐公车,没有属于自己的房可以租房,只要调整好心态,生活照样幸福,但如果没有钱治病,根本谈不上幸福。而房子、车子的变现能力较弱,即使卖房卖车也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需要有一笔钱“专款专用”,而重疾险恰恰具备这一优势。

误区3:家庭没有遗传疾病

现代人患病和遗传有关,但不是绝对的,因为患病还和自身的免疫能力、工作生活压力、生活习惯等有关。没有遗传疾病只是风险相对低一些而已。

误区4:保险公司万一倒闭了怎么办

与银行相比,保险公司更安全。这次金融危机中,美国政府挽救了含有保险业务的AIG,却没有挽救没有保险业务的雷曼兄弟,可见每个国家都把保险公司列为最重要的金融机构。通常保险公司的寿命比每个人的寿命要长,即使哪家公司破产了,也会有其他保险公司接手,投保人的保单利益会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误区5:买保险不着急等等再说

每个人都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比如汶川大地震发生前,有谁能预测到灾难的发生。身边经常会发生有的人今天身体还好好的,明天不舒服去医院检查,竟然发现是癌症。因此,未雨绸缪才是硬道理。

误区6:我想买保险,但我爱人不同意

夫妻作为家庭的两大经济支柱,只需要一个人做出正确决定就可以了,因为每个人接受理念和知识不同,让每个人都有风险意识是需要时间的,但风险不会等我们都明白了以后再发生,俗话所说的措手不及就是这个道理。

误区7:重疾险理赔比较难

重大疾的定义式由中国医师协会和中国保险行业学会联合确定的,是比较公平公正的。只要符合一些必要条件就能得到理赔。最令人害怕的并不是罹患重大疾病,而是得了大病却没有钱治疗,而这也正是重疾险的价值所在。

为孩子购买保险是父母的责任,为自己购买保险是体现对家庭的责任和关爱。只有让家人都得到足够的保障,我们的心才会更加踏实和平静。

以下是购买重疾保险,应遵循几个原则:

1、 看清保险公司的实力。投保时看清所要购买的保险以及保险公司的长期成长。实力雄厚的公司,其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中的保障范围会相对大一些,赔付能力也相对强。

除了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之外,消费者如果还需要对其他疾病或者其他保险利益提供保险保障的,可考虑购买一些附加医疗险,和重大疾病保险产品搭配起来购买,得到更加周全、费用更合理的保险保障。

2、 如实告知。保险是基于最大诚信原则的合同约定,在投保过程中,对于一些平日里所患的疾病应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否则可能导致合同的无效,在理赔时可能会产生麻烦。

3、 量力而行。购买保险产品,并非保额越高越好,消费者应根据自身的经济能力按需购买。有数据显示,目前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平均为20万元左右,所以保额在20-30万元左右较为合适。同时,在买了保险后,应定期拿出来检查一下,看看自己以前所买的产品是否符合现在的需要,在资金充裕时,还可以适当加保。

4、 投保宜早不宜迟。一般在投保长期性的重大疾病保险时,投保人的年龄对保费的高低影响很大,越早投保,保费越便宜。而且健康就是资本,年龄越大,健康的成本自然也就越大。

5、 接触专业的保险代理人。重大疾病保险也会并非什么疾病都保,保险公司把能够保的疾病以及罹患疾病的程度规定在保险合同条款中,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障范围内才能获得赔付。客户有其知情权,完全有理由让保险代理人详细解释保险条款,对于不专业的代理人要断言拒绝,绝对不能因为是亲戚或朋友而觉得不好意思。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保险合同中对重大疾病险有详细的定义,这里的定义与一般普通大众所理解的重大疾病可能会有所不同。

一份重疾保险,保证我们万一发生不幸,有足额的、及时的费用,不至于让家人东奔西走,即使治不好,我们也了无遗憾,因为我们没有给家人留下巨额的债务,使他们不至于失去我们的同时,还要承受经济的压力。

大保额重疾险的主要投保误区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的日趋严重、社会竞争的不断加剧,普通人罹患重大疾病已出现低龄化趋势。某保险公司的数据显示,76%的重大疾病理赔发生在30~49岁之间,11.6%的重疾理赔案例甚至不足30岁。这一阶段的中年人普遍处于事业的成长期和和收入的高峰期。一旦确诊重大疾病,家庭经济将遭受重创。而重大疾病的发生概率已经进入低龄化,乳腺癌、肺癌、结肠癌、甲状腺癌等发病低龄化趋势明显。投保一份额度合适的商业重疾险,是个人和家庭抵御重疾所导致的财务风险的重要手段。

重要险种

重大疾病保险属于商业健康保险的一种。重大疾病保险的根本目的是为病情严重、花费巨大的疾病治疗提供经济支持。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很多原来的不治之症已经找到了治疗的方法,但昂贵的治疗费用却让人望而却步,重大疾病保险能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险金,解决其面临的经济困境。

现代意义上的重大疾病保险诞生于1983年的南非,随后其他各国纷纷仿效。1985年和1987年,英国和澳大利亚分别推出各自的重大疾病保险,其后逐步进入美国、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在30年的发展过程中,重大疾病保险在国际上不断创新,成为各国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英国是世界上的福利国家之一,其医疗保障体系是由英国国民卫生服务体系(简称NHS)、社会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三部分共同构建。其中NHS是主体保障,覆盖全体国民,商业健康保险和医疗救助只是补充。英国NHS体系覆盖99%的国民,商业健康保险组织只能小范围地进入基本医疗保险市场。英国的商业健康保险是针对消费者个性化的保险需要,为高收入人群所提供的丰富的健康保险服务,其中重大疾病险是最重要的险种。

美国医疗保险分为私人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两部分。参加私人医疗保险的群体一般自行购买包括重大疾病保险在内的保险产品。低收入群体和60岁以上的老人则享有社会医疗保险,其社会医疗保险也包含重大疾病保险,当参保者罹患规定的重大疾病时,政府将为其支付大部分的医疗费用。

1995年,重大疾病保险被引入中国市场,最初只是作为寿险的附加险,对投保人所患7种重大疾病(恶性肿瘤、心肌梗死、脑中风、冠状动脉搭桥术、尿毒症、瘫痪和重大器官移植术)给予保障。1996年,我国推出了保障重大疾病终身的主险产品。如今,重疾险产品已成为我国人身保险市场重要的保障型产品。

走出误区

我国的医疗保障体系是由基本医保和商业健康保险组成。那么,我国的社保参保人员在医疗方面已经拥有了保障,还有必要购买重大疾病保险吗?

事实上,如果发生重大疾病的话,除了直接的医疗费用外,还会产生以下三方面的费用:一是后续治疗费;二是不能工作失去收入来源的费用;三是发生重疾后的营养费、护理费等。而社保以及单位的福利保障能覆盖的仅仅是医疗费用,并且还只是一部分的医疗费用。我国基本医保的设计原理是低水平、广覆盖,注重的是医疗费用的报销。首先,医保是报销型保险,先花后报,若遭遇高额医疗费用,只能先自己想办法筹措;其次,医保报销有很多限制,如起付线以下不报,封顶线以上不报,不符合医保目录的部分不报,符合医保目录部分按比例报销,责任事故不报;最后,很多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都不在医保报销范围之内。而商业重大疾病保险的理赔特点是保额由自己选择,投保人一旦被确认为患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就将保额一次性全额给付,不让投保人陷入无钱看病的窘境。重大疾病保险还可以帮助投保人解决重大疾病期间大量自费药和治疗重大疾病后几年的康复费用,补充投保人在患病期间影响到的收入。因此,商业重大疾病保险的作用并不多余,是社保的有效补充。

很多投保人望文生义,认为买了重大疾病险,所有大病都可以保。事实上,保险业对“重大疾病”有明确的界定。在保监会发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根据成年人重疾险的特点,对重疾险产品中最常见的25种疾病的定义进行了统一和规范,明确要求保险行业使用统一的重疾定义。其中包括最常见的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等。各家公司会自行添加一些病种,一般在30种以上。

还有一些投保人因疾病险的“兆头不好”而不愿意购买疾病险,这也是投保的误区。和保险公司其他险种相比,意外险、寿险、疾病险等保障型保险应是投保人首先要考虑的投保险种。因为一旦发生类似风险,将会给家庭带来巨大的经济冲击。在保障齐全的情况下再考虑万能险、分红险等理财型险种。保障型保险的作用是“雪中送炭”,而理财型的保险则属于“锦上添花”。

先保孩子后保大人也是误区之一。买保险要分清主次,排在第一位的应是家庭的经济支柱。一旦收入最高的人发生重大疾病而无法工作,家庭生活将会遭受很大的经济损失,这时重疾险就能发挥其“雪中送炭”的作用了。因此首先应是保证家庭中的成年人健康得到保障,再考虑给孩子买保险。

投保要点

越早投保越好。保费支出与投保年龄是成正比的,保障责任相同的情况下,年龄越大,保费越高,所以应该尽早购买保险。一般来说,20~35周岁是购买重疾险的最佳时期,保险公司通常不接受60岁以上的投保人。现在虽然也推出了一些专门针对老年人的产品,但从保费方面计算,老年投保人的保费较高,因此越早投保越合算。

保额的确定。消费者可以根据年收入水平,以及被保险人对家庭总收入的贡献度来确定重疾保额。比如,年收入12万元以下的人群,建议选择重疾险保额10万~20万元。年收入在12万~30万元左右的人群,建议重疾险的保额至少要达到30万元。而年收入在30万元以上的被保险人,特别是被保险人为家庭的主要经济支柱,建议保额选择在50万元,以保证家人生活品质不会因被保险人的疾病而严重下降。

最好选择长期缴费。对于重疾类产品,交费时间越长越好。道理很简单,人随着年龄的增长患病几率会大大增加,如果不幸生病,且在交费期内,可以免交以后各期保费。所以,重大疾病保险选最长的期限最合适。

定期VS终身

我国的重疾险分为定期重疾险和终身重疾险两种。定期重疾险有一定的保障期限,一般到60周岁、70周岁或者80周岁时保障就会终止,但投保人如果在保险有效期内未发生任何重大疾病,保险公司会以一定保费的形式或既定金额返还保险金。终身重疾险保障期限为终身,保险有效期直到身故为止,不受年龄限制。一旦罹患重病,就可以获得保险金赔付的支持;若一直非常健康没有罹患重病,那么等到身故后家属可以获得一笔身故保险金。

在相同的保障额度下,定期重疾险保费一般为终身重疾险保费的30%左右。同时,年龄越高,罹患重大疾病的几率也越高。因此在重疾险的选择上,初入职场的年轻人如果收入较低,可以选择定期重疾险;如果保费预算较充裕,或者被保险人年龄已经超过30岁甚至35岁,那么建议选择可保障至终身的重疾险产品。

纯保障型VS分红型

现在国内不少重疾险是与分红险相结合的。分红型带有理财的功能,保费高于纯保障型产品。投保应当尽可能选择消费型或是不分红的产品,以达到花最少的钱,获得最高保障的目的。

一次赔付VS多次赔付

一般的重疾险都是只赔付一次的,投保人一旦罹患重疾,保险公司进行赔付之后,保险合同随即终止。由于其有了病史,无法再次投保重疾险,而一旦再次罹患重疾,就会陷入没有保障的境地,给本已受损的经济状况再次造成沉重打击。多次给付重疾险正是针对这种情况而设计的,可以给付两次甚至更多次。目前常见的多次给付重疾险产品形式是将重疾险能保障的所有重疾种类分成几组,限制条件是同一组别的重大疾病只能赔付一次,所患的重大疾病要在不同的组别里才能获得赔付。另外两次确诊重疾间隔需达到一定的时限,如有的产品规定是1年。多次赔付的重疾险增加了保障范围,赔付成本高,费率也要高10%左右。经济条件好、预算充裕的消费者也可根据家族病史综合考虑选择多次赔付的重疾险,获得更全面的保障。

综合重疾险VS防癌险

目前,我国市场上能“保”癌症的保险产品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包含癌症在内的普通重疾险,另一种是专门针对癌症的“防癌险”。防癌险是否值得“额外配置”?癌症治疗周期长、治疗费用高,普通重疾险大多只赔付一次,有些即使可赔付两次甚至四次,也要求每次是不同病种,对于罹患癌症的投保人起不到很好的保障作用。而且,普通重疾险针对癌症的保障主要是恶性肿瘤,原位癌之类的轻度癌不在保障范围内。而防癌险在提供各类恶性肿瘤保障的基础上,不少产品可提供对原位癌的保障,这就弥补了重疾险在此方面的不足。由此,建议消费者在投保重疾险的基础上,考虑选择保费低廉保障高,并可附加特定防癌险作为补充,如可投保30万元重疾险和20万元防癌险及5万元轻症险,这样保障面广,额度充足,能在控制费用支出的同时获得最大补偿。

国际经验借鉴

目前我国市场上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仍存在相似度较高、市场不够细分等问题。英国的重大疾病保险发展较早,产品创新更加灵活,我们可以借鉴其中的一些经验,为消费者提供更为丰富的选择。

英国重大疾病保险分为两种产品:一种是只保障6~10种基本疾病的保险;另一种是包括30种或更多种疾病的综合保险,投保人可自由选择。这两种产品一般都提供残疾保障和收入损失保障,能够给患病的被保险人提供全方位的保障。

英国重大疾病保险的一大特点是能够用来抵押贷款,当被保险人患病时,可以将自己所拥有的重大疾病保险保单拿去银行做抵押,从而避免了在患病治疗期间或收入损失期间还要承担的还款压力。目前英国60%以上的重疾保单与贷款相关,超过20%的英国工薪人群拥有重疾保单。另一个特点是回购式选择条款。回购式选择是为了弥补提前给付型重大疾病保险的缺陷而产生的。在提前给付型产品中,被保险人若身患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其死亡保障保额相应减少。一般情况下,由于被保险人在患重大疾病后其死亡风险增加,保险公司不会再向被保险人提供死亡保障保险,从而导致了被保险人死亡保障不足。回购式选择条款规定:如果被保险人身患保险合同规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其死亡保障保额相应减少;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规定的某段时间后仍然存活,则可以按照一个固定费率买回原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如25%,死亡保障保额增加;如果被保险人再经过一段时间继续生存,那么还可以按固定费率再买回原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如25%,死亡保障再次增加;这样经过2~5次回购,被保险人的死亡保障保额就会恢复到原来购买保险之初的水平。

英国近些年还推出了阶梯式给付型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即保险公司将疾病按照严重程度划分为若干档次,根据不同档次规定不同的保险给付金额,如心脏瓣膜置换50%,瓣膜切开术10%,瓣膜修补术5%等,剩余的保险金额则用于保障被保险人的其他重大疾病。不过,全部给付金额不能超过保险金额。这种给付方式使被保险人除了在一些小手术时能获得充分的保障,在随后可能发生的重大疾病时,也可以获得相应的保障。

重疾险投保五大误区


疾病来临时人们要面临的不仅仅是疾病带来的痛苦,还有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面对日益增长的昂贵费用,专家称提前为自己购买重疾险是很重要的。那什么是重疾险呢?

为方便消费者比较和选择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保护消费者权益,结合我国重大疾病保险发展及现代医学进展情况,并借鉴国际经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以下简称“疾病定义”)。

为指导保险公司使用疾病定义,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特制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根据重大疾病保险的起源、发展和特点,本规范中所称“疾病”是指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

适用范围

本规范中的疾病定义在参考国内外成年人重大疾病保险发展状况并结合现代医学进展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因此,本规范适用于保险期间主要为成年人(十八周岁以上)阶段的重大疾病保险。

重疾险通常分为两类,一类是纯消费型的产品,不带任何资金返还;还有一类则是带有储蓄性质的返本产品,或是用寿险类的主险产品附加一份重大疾病险。

消费型的重疾险,比较实惠些,我们说,买消费型的健康险,更像是租房。消费成本低,可选择余地大,觉得不喜欢、不合适,就可以换一个,退掉它的损失也不大。

消费型重疾险每年缴费较低,灵活性也比较强。一份一年买一次,或是每隔3~5年买一次的短期重疾险,就好比一年期或五年期的一份租约,"租金"便宜,觉得不合适自己了,只要不续保就行。

而一份保障期限为十年、二十年,或是约定保到60岁为止、70为止的长期消费型重疾险,就像一份长期的住房租约(当然类似这样的租房合约,在现在的居民住房市场已经很少,在商业用房租赁合同中较多些),可以使用一二十年,甚至三四十年,但是只要每年缴少量的"租金",虽然最后的"产权"不属于你,你也不能通过取得产权然后将房子卖出换回货币,但是已经满足了你在一定期限内的保障或使用需求。

购买具有返本条款的储蓄型重疾险则好似"买房",二三十年之后如果你还生存,就可以收回一笔资金,但是每年的缴费压力比较重。

走出五大误区

提醒投保人,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投保重疾险还需走出五大误区:

并非保了就能赔由于重疾险只有在合同条款约定的保障范围内,并符合赔付条件才能获赔。因此,购买重疾险产品时,投保人要看清合同条款规定的保险责任范围,以免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例如,保险公司可以自行对部分重疾设置一定的年龄限制,如患双耳失聪、双目失明、老年痴呆症、严重帕金森病、严重运动神经元病和语言能力丧失6种疾病,保险公司可仅承担在某年龄之前或之后的保障责任,但要在保险条款中进行特别说明。对此,投保时需特别留意。

并非保额越高越好投保人应根据自身的经济能力按需购买。目前,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平均为10万元左右,所以保额在10万元至20万元较为适中,不能低于10万元。

并非是癌症就能保据了解,大多数重疾险的索赔都是由癌症引起,因此,有些保险营销员在招徕客户时称“买了重疾险,是癌症就会赔”。实际上,并非所有的癌症都在重疾险保障范围内,例如,女性的原位癌和皮肤癌在很多产品中就属于免责范围。因为原位癌多发于口、唇、咽喉、肠胃肺甚至皮肤等处,严格意义上讲并非是“癌症”,在医学上与恶性肿瘤有较为清晰的区别定义。所以,国内外大多数重疾险合同均把原位癌排除在保险责任之外。

不可隐瞒以往病史投保重疾险的过程中,投保人应主动向保险公司告知既往病史,否则可能导致合同无效和无法履行,在理赔时会产生麻烦,导致理赔纠纷。

并非合同生效后就能获赔由于在保险观察期内,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因此观察期的长短也应成为选择重疾险产品时需要考量的标准。

保险知识,购买保险时需注意的事项


1、根据自身情况选择

有的20岁左右的年轻人,或5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为自己投保了份数比较多的保险,其年缴保费常常在几千元甚至万元以上。而生活经验告诉我们,一个人的经济收入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很难维持一成不变的水平。20多岁的年轻人收入不稳定,一旦将来经济收入状况变差,就很难继续缴纳高额的保险费,到时如果退保就会造成损失,不退保又实在难以维持,处于两难的尴尬境地。而老年人一般工作相对稳定,经济收入趋于平衡,能够维持在一定的水平,但由于身体或其它方面的原因,可能导致平时开支出现剧增,如果投保了缴费比较高的保险,则到时可能缴不起保险费,这在现实中已不乏其例。作为一个理智的消费者,应该根据自身的年龄、职业、收入等实际情况,力所能及地适当购买人身保险,既要使经济能长时期负担,又能得到应有的保障。

2.确定保险需要

购买适合自己或家人的人身保险,投保人有三个因素要考虑:一是适应性。自己或家人买人身险要根据需要保障的范围来考虑。例如,没有医疗保障的从业人员,买一份“重大疾病保险”,那么因重大疾病住院而使用的费用就由保险公司赔付,适应性就很明确。二是经济支付能力。买寿险是一种长期性的投资,每年需要缴存一定的保费,每年的保费开支必须取决于自己的收入能力,一般是取家庭年储蓄或结余的10%─20%较为合适。三是选择性。个人或家人都不可能投保保险公司开办的所有险种,只能根据家庭的经济能力和适应性选择一些险种。在有限的经济能力下,为成人投保比为儿女投保更实际,特别是家庭的“经济支柱”,都有一定的年纪,其生活的风险比小孩子肯定要高一些。当然在有支付能力的前提下,家中每人各取所需而投保就更完美了。

3.重视高额损失

从现实来看,损失的严重性是衡量风险程度非常重要的一个指标。一般来讲,较小的损失可以不必要保险,而严重程度的损失是适合于保险的。人们除了购买保险来对付它,没有别的更好的办法。对于高额损失就需要投保高保险金额。高保险金额可以使投保人得到最充分的保障,当然,其保险费自然会较高,但可以用提高免赔额的办法,降低保险费率,从而抵消高保额所高出的保费。在购买保险前,作为投保人应该充分考虑所面临的损失程度有多大,程度越大,就越应当购买这种保险。

4.利用免赔额

如果有些损失消费者可以承担,就不必购买保险,可以通过自留来解决。当这个可能的损失是自己所不能承担的时候,可以将自己能够承受的部分以免赔的方式进行自留。免赔要求被保险人在保险人做出赔偿之前承担部分损失,其目的在于降低保险人的成本,从而使得低保费成为可能。对被保险人来说,由自己来承担一些小额的、经常性的损失而不购买保险是更经济的,自留能力越强,免赔额就可以越高,因为买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预防那些重大的、自己无法承受的损失。免赔额过低,固然可以使各种小的损失都能够得到赔偿,但在遇到重大损失时,却会得不到足够的赔偿,这是得不偿失的。

5.合理搭配险种

投保人身保险可以在保险项目上搞个组合,如购买一个至二个主险附加意外伤害、重大疾病保险,使人得到全面保障。但是在全面考虑所有需要投保的项目时,还需要进行综合安排,应避免重复投保,使用于投保的资金得到最有效的运用。例如您的工作需要经常外出旅行,那么就应该买一项专门的人身意外保险,而不要每次购买乘客人身意外保险,这样一来可以节省保费,二来在任何其他时候和其他情况下所出现的人身意外,也会得到赔偿。这就是说,如果您准备购买多项保险,那么您应当尽量以综合的方式投保。因为,它可以避免各个单独保单之间可能出现的重复,从而节省保险费。得到较大的费率优惠。

投保投资理财险需注意的问题


投资理财险在我国才刚刚开始,因此无论规模还是技术都不是很成熟,尤其受投资渠道的限制,保险公司的投资回报率非常有限。众所周知,我国对保险资金的再投资渠道是有严格控制的,这从安全的角度看,是为了确保投保人的利益和社会的稳定,但从投资回报的角度看,风险低了,回报也就会相应降低。

投资理财险就性质而言,保险比较像是理财工具而非投资工具,因为它们的功能主要是满足保本、固定利息收入、以及风险管理等理财目标,而不像股票、国债或基金是为了投资获利和资本成长的目的。股票投资收益高,又能对抗通货膨胀,但风险也非常高,而且投资难度也高。因此只有那些资金较多、又有时间做研究分析,并能取得实时信息的人才有较大的胜算。依笔者之见,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以合理的保费买一个定期/终身寿险(含意外责任),再买一份重大疾病保险,即发生相应保险责任,领取保险金,然后再把省下的保费拿来做其它高效益的投资。

投资理财险保障VS投资理财险收益

购买投资理财险或许是个明智的选择。随着保险理财市场渐入佳境,在投资理财险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呢?

由于投资理财险产品具有保障和投资理财的双重作用,其日益受到市场的关注。泰康人寿保险顾问表示,投资者在利用保险产品进行投资理财时务必结合自身的需求和经济状况审慎而为,综合考虑保障和收益之间的平衡。

首先,投资理财险量力而行,合理安排投资比率。在选择保险理财之前,投资人要对自己的货币资产以及各种金融产品进行整体评估,避免两种极端的情况:一种是忽略保险的保障功能选择不投保,这样难以有效地规避未知风险;另一种则是重复投保、保费花费过大,这样会造成家庭支出压力过大。根据个人和家庭的生活和财务状况的变化,定期调整保险险种和保额,使其真正能满足风险转移的需求。

其次,秉持正确的投资理念,选择适合自己的投资理财险产品。保险理财要秉持正确的投资理念,即“保障第一、收益第二”。选择保险理财产品时,重点在于保险的保障功能,并按照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的标准来衡量是否值得投资。最后,谨慎选择保险公司。选择保险公司可以综合以下因素:一是公司类型,经营范围不同的保险公司所提供产品的保障范围和专业程度必然不同。二是经营状况,一般应该依据保险监管部门或权威评级机构对保险公司的评定结果来了解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投保投资理财险三大误区

中意人寿保险顾问表示,通胀时代选择一些分红型年金保险可以有效规避以下三个家庭理财误区:误区一:“定期存款最安全”。定期存款不仅对日益上涨的CPI越来越有心无力,而且一旦发生意外事故,无法达到风险防范的目的。

误区二:“收益越高越好”。风险与收益成正比,高收益预期必然伴随着亏损的可能。保险产品就像是家庭资产配置中的“后卫”,进可攻,退可守。

误区三:“只做短线操作”。本金安全的情况下,获得理想收益必然要以时间为代价,因此中长期配置也是家庭理财中必不可少的部分。

购买投资理财险应该要注意哪些地方

投资理财险产品更适合有稳定收入来源、短期内无大额消费计划的人,而低收入的市民应该选纯保障型的产品。

在购买投资理财险时,不能完全以保险公司的经验统计数据为根据来评价险种收益的多少,而应同时参考银行存款、债券市场及基金市场三个收益率来综合考虑,此外,购买不同品种的投资险其关注点也不同。

购买前一定要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明确了解产品的哪些利益是保险公司保证的,哪些项目是不保证的,哪些是根据保险公司未来的经营情况好坏确定的,又有哪些因素会影响到理财账户的价值。

买重疾险,保障的疾病种类越多越好?投保时要注意什么?


当今市场上重疾险产品可谓百花齐放,保障的重疾种类也是一个比一个多,80种、100种已经屡见不鲜,数量多的可以达到150种甚至更多。

很多人都会直观地认为,保险保障的疾病,那当然是数量越多越好,保150种的当然要比保80种的更全面。事实上,这种想法不见得是对的。为什么呢?今天我们就来好好为大家剖析一下这个问题。

1、重疾是什么?不同保险公司保障的重疾是一样的吗?

“重疾”顾名思义,就是“重大疾病”,指的是那些病情严重、治疗花费巨大、且相对不易治愈的疾病,这种疾病往往会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到患者和其家庭的正常工作生活。

在过去,各家保险公司重疾险所保障的“重大疾病”,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这导致当时的重疾险市场存在很多乱象,比如重疾定义不明确、理赔条件苛刻等。

所以,2007年后,我国保险行业协会借鉴国际经验,制定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明确定义了25种高发重大疾病,并规定其中有6种重大疾病,所有重疾险都必须包含。

必须包含的6种重疾是: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冠状动脉搭桥术、脑中风后遗症、终末期肾病、重大器官移植术。

从此之后,市面上所有重疾险都包括了这6大重疾,而剩下的19种重疾虽然没有作硬性要求,但实际上目前的重疾险也都会有。这25种疾病囊括了最常见、最高发的重大疾病,在所有保险公司的重疾险条款里,25种重疾不仅疾病定义相同、理赔条件相同,就连合同的书写方式、顺序都要完全相同。

所以,我们可以认为,所有的重疾险都包含有这25种重疾,而这25种重疾,就是重疾险最核心的保障。各家保险公司为了提高产品的竞争优势,往往会在25种重疾的基础上增加其他病种,这就形成了目前动辄上百种、百余种重疾的局面。

2、25种高发重疾,真的“够用”吗?

重疾的病种可以去到百种以上,但在现实情况中,高发的重疾其实数量很有限,这一点我们可以通过保险公司理赔的数据得到印证。

在所有重大疾病理赔中,单就恶性肿瘤(癌症)这一种就占了60%以上,也就是说,有六成左右重疾理赔的患者都是因为罹患了癌症。如果再加上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等其他6大重疾,那么这6种疾病的理赔率就已经占到所有重疾理赔的80%~85%;而如果将范围扩大到保险协会规定的25种重疾,那么这一比例就已高达95%。

可见,这25种重疾,就覆盖了我们普通人一生当中绝大部分的重疾风险。在这25种重疾基础上增加的其他疾病,患病概率相对来说就很低了,其“实用性”将大大折扣。所以,不能认为80种重疾就一定比150种重疾差,我们更应该关注病种的“质量”,而不是病种的数量。

3、重疾种类越多越好吗?

前面说到,25种规范重疾就已经占理赔率的95%,这就是说,多出来的重疾病种,理赔率一定不会很高,其中不乏一些发生概率极低、非常罕见的疾病,会被保险公司拿来凑数。

当然,对于我们消费者来说,概率很低也不等于绝对不会发生,保障当然是越全面越好,所以,理论上来说重疾种类越多越好并没有错。

但是,重疾种类越多越好的前提是:保费并不能因为增加了病种而明显提高。

假如一款重疾险,重疾病种从90种增加了120种,但价格贵了很多,那么为了追求这些概率很低的疾病而不惜付出高保费,显然是不理性的。当然,如果两款产品价格相差无几,保障形态相似,那么重疾数量多的产品,还是会相比重疾数量少的产品更有优势。

4、重疾病种,该如何挑选?

相比于重疾的数量,我们更建议大家关注重疾的保障质量。比如,在25种重疾之外,其他的重疾定义都是由保险公司自行决定的,有的理赔条件严格、有理赔条件宽松,不同的产品会有很大差别。

如果消费者有家族病史,或者是某些疾病的高发人群,那么就可以适当关注相应疾病是否包含在保障范围内、其定义和理赔标准是否宽松,据此优先考虑那些保障更好的产品。

顺带一提,对于重疾险的轻症、中症,其实挑选的原理也是一样的,只不过轻、中症保障没有统一标准,需要我们更仔细地去了解一款产品中高发轻中症的覆盖率、理赔要求等。对于特疾保障,比如少儿特疾、男性重疾、女性重疾等,则要结合价格及自身的保障需求,有针对性地选择。

总结:

总之,目前的重疾险都包含有统一的25种重疾,这25种重疾,就已经占到了重疾发病率的95%。所以,重疾病种再多,也只能算是锦上添花。

对于消费者来说,买保险不能只被病种的数量吸引,而应该结合病种的高发度、理赔的条件、产品的价格、自身的保障需求等其他细节来综合评判。一切保障,都应该从我们的实际需求出发,只有适合自己的产品,才是最好的产品。

新车保险计算时需注意哪些


刚刚拿到驾照或买车不久的新手路况经验不足,难免有一些磕磕碰碰的事情发生。所以对于新手车主购买保险是必须的,交强险除外,其实对于附加险,也要根据个人情况进行选择。新车一般情况肯定是要购买全险的,这就涉及到新车保险计算的问题,那么,新车保险计算时需注意哪些呢?

目前了解到,如今在购买新车的车主中,有90%以上的新车主选择让4S店代办上牌和购买车险。“在我们店购车的车主当中,有90%以上的新车主都会让我们店的工作人员代办上牌和买车险,只有少数车主通过其他方式购买车险。在买车的第2、3年,超过70%的车主仍会选择在4S店购买车险。”上海某4S店的销售人员吕先生说。

据了解,目前部分汽车4S店会按照“包牌包保险价”卖车,即是车价已经包含了上牌费、保险费等各种费用,其中“包保险”为“全保”,免除了消费者买车的“后顾之忧”,消费者只要交齐车款,就可将车提走,不用自己再操心上牌、买车险的事。

对此,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选择“包牌包保险价”买车的消费者,一定要清楚4S店代办的车险内容,因为选择的“全保”险种不同,车险保费的差额达30%或以上。他举例说,一辆10万元的新车较为全面的车险保费约5500元(含交强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为30万元),但只购买商业第三者责任险20万元,没有购买自然损失险、涉水险等附加险,也没有购买基本险及附加险不计免陪等险种,大约只需4300元左右,差额接近30%。

车险费率就是在基本收费的基础上结合车价、车型、车龄、车主的上年度驾车出险纪录、车辆使用性质(营运、非营运等等)、车型风险因素(有的车型属于易出险类型,有的属于比较“安全”的车型……)等等影响到风险大小的各种因素来调整客户您应该承担的保费的比率。交强险的车险费率调整比较简单固定呈阶梯浮动,商业险的费率调整就相对复杂些。你打平安的车险电话一问就知道,你的保费是多少了,另外你还可以用车险计算器简单试算一下费用的。

简单打比方来说,新手新车(轿车)上的保险有:交强险一般在1100元左右;第三者责任险,保20万,一般在1400元左右;车损险按你的新车价值算,10万左右的车一般在2400之间;车上人员座位险,包10万每人,一般在80元每个座位;还有不计责任免赔才300元;其他的保险就没必要了。算完所有的保险还可以打折的,一般能达到8.5折或更低一些,在很多城市现在又网上车险,更划算。

小贴士:“新老”有别,按需购买免花冤枉钱

“在购买车险时,交强险是一定要买的。”专家建议,除了交强险外,不同的车主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增加险种。

新手开新车,难免出现一些磕磕碰碰的意外情况,有必要给爱车一个全面的保障。上面已经提到,除了交强险外可加买8种车险,如果新手开的是旧车,除了交强险外,只要增买车损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计免赔特约险等4类保险。老车的玻璃即使裂条缝,只要不影响驾驶,玻璃破碎险可以不保。

对于“老”司机开新车这个类型,可加买车损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玻璃破碎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划痕险。要是“老”司机开旧车,所需要的车险最少了,一般只需要增买车损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3种,虽然是旧车,但大碰撞后也要修理,所以投保车损险必不可少,虽然是“老”司机,有丰富的驾驶经验,但难免会有意外,为了让自身有保障,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也是必需的。

旅游意外险购买时需注意哪些问题


旅游意外险(Travel Accident Insurance),全称旅游意外保险,亦称之为旅行意外险,指在保险期限内,若被保险人在出差或旅游的途中因意外事故导致意外身故或伤残,或因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导致产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将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保险赔偿责任。

通俗的解释就是,在合同期内,在旅行社安排的旅游活动中,遭遇外来的、突发的、非疾病导致的意外保险。保险期限一般是指旅游者踏上旅行社提供的交通工具开始,到行程结束后离开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止。旅游意外保险是一种短期保险,保的是游客不是旅行社,是由游客自愿购买的短期补偿性险种。

一般来说,目前保险公司都有常见旅游意外险的套餐,平均下来,国内旅游意外险的每天保费大都在1-3元,每天5元就保得很全面了,境外旅游意外险的保费,便宜的每天3-4元,贵的每天5-6元。

购买旅游意外险注意事项误区一:混淆旅行社责任险和旅游意外险

报团出游时,很多游客认为只要有了旅游责任险,就可以万事无忧了。事实上,旅游责任险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旅行社,是在出现意外事故后为旅行社分担赔偿风险,并不能替代主要针对游客自身保障的旅游意外险。有些旅行社在推销旅游产品时会以“旅游送保险”招揽客户,这种情况下,务必看清楚旅行社送的究竟是责任险还是意外险。其次,旅行社即使购买了旅游意外险,顾客也应该详细了解这份意外险的具体保障项目。

误区二:选择旅游保险只看保费的多少,不考虑实际保险需求

如何买旅游意外险?什么种类的保险、什么价格才适合自己呢?旅游保险种类、价格多样,游客投保旅游保险时,要根据出游的方式,按自己的旅游行程和目的地情况,根据所需保额和天数投保,为自己选择一份量身打造的保单,并非单纯看价格和保额高低。比如,国内游可以购买短期的旅行意外险。去高原地区还需要另外购买一份高原险。自驾游可以选择专为自驾游设计的保险产品。出境游时,保险中最好包括旅游救援、医疗等保障,并根据目的地的消费水平选择医疗保险金额。

误区三:以为买好意外险就能保障一切意外

有些旅游意外险虽然很便宜,但对于赛马、攀岩、探险性漂流、潜水、高山滑雪、冲浪等高风险活动“免责”,客户在购买旅游保险时应留意保险的免责条款。一般来说,保障危险性较高的旅游项目的保险,保费通常会高得多。

误区四:认为出险后能全额赔偿

一般情况下,人身意外保险所约定的保险金额,只是保险公司承担给付的最高保险金限额,而非实际给付金额。在选择旅游险时,要留意保险公司的旅游险在分项责任的赔付方面是否有限制。

据调查,目前各地的旅行社为吸引游客,会突出合同或协议书上“旅行社代游客上了保险”这一款内容,有些不正规的旅行社甚至会误导游客说这是一种免费赠送的保险,却不解释保险的责任范围,让游客误以为该保险已附带发生各种意外的保险责任。

温馨提示

保险公司提醒各位消费者,旅行社责任险属于责任保险范畴,而游客自身购买的旅游保险,属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两者的承保对象和责任范围完全不同。旅行社责任险只能保证旅行社能够获得赔偿,但游客的保障,就要打一个问号了。所以游客必须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在参团外出旅行时,一定要申请投保旅游意外险,一般旅行社都会代办或者直接到保险公司购买。

另外,往年的长假都是旅游出险率高峰的时期,而旅游保险的纠纷也层出不穷。游客大都把出行前准备的重点放在旅游景点,下榻的酒店,线路的价格上,却极少人真正关注保险问题。所以当务之急是提高我们自身的安全意识。另外不要被旅行社一些“免费赠送保险”这些噱头所蒙蔽,因为天下根本没有“免费的午餐”。

重疾险的4个常见误区


买重疾险,一定要学会避开这4个大坑:

大坑1:保险期限越长越好

重疾险的保险期限越长一定越贵,但期限越长不一定越好。你想想看,30年、40年、50年之后才出险,如无意外,到时候的物价水平会比现在高不少,保额相比之下就缩水了。如果你预算有限,建议优先选择定期重疾险,把保额做高,而非把保障时间拉长,让保额相对下降。

不过,在同样的保险期限内,缴费时间越长越好。因为随着通货膨胀货币贬值,到后面每年交的钱其实是越来越少的。而且一旦出险,后面的保费也就不用再交啦。

大坑2:买带有分红的保险

分红型保险性价比跟单纯的消费型保险比起来,就弱多了。同样的保额、保障范围、保障期限,却会比纯消费型保险价格高出不少。这类产品是看准了很多用户追求多而全、且贪图方便的心理。买了可不划算。

大坑3:迷信香港重疾险

总有人说,香港保险理赔会很顺利,不像内地保险公司经常耍流氓。但是,理赔顺利有一个前提:主动如实告知。香港买重疾险的要求是主动告知,这可比内地保险的询问告知要严格多了。否则,一旦出险后查出你投保时有未主动告知的相关事项,香港保险是没有通融理赔这个说法的,那几乎就会100%拒赔。

大坑4:在月底投保

保险市场主要是代理人在开拓,而代理人每个月都有绩效任务的。一到月底,他可能会特别急切的给你宣传这个保险有多好,而不会告诉你它的弊端,而你往往也没时间好好看其中的条款了。这样可能造成草率决定,导致后面麻烦迭出,所以,还是谨慎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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