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保险领域的一个难点,知道了可以避免好多坑

2020-05-27
保险规划的七个阶段 保险规划的四个阶段 保险三个月的规划
从事保险行业的人遇到重疾分组与不分组赔付哪个更好,都要思索半天,更何况那些要买保险但对保险一知半解的大多数人呢。今天小编就来讲讲这一话茬子。

很多人想必都知道,在规划自己的投保方案时,必然会包含着一份重疾险,它是最基础也是最复杂的险种。从2016年开始,我国市场上出现了多次赔付型的重疾险,而现在还有很多消费者对其不够了解、不会比较。那么,重疾分组与不分组有何区别?哪个更好?究竟怎么选呢?今天,小编就此为大家好好的梳理一下其中的学问!

一、分组与不分组有什么区别?

目前,市场上的多次赔付型重疾险可以分为两大类,即分组和不分组。那么这两类具体有什么区别呢?

先来讲讲什么是分组,分组主要就是指重疾险会按照疾病的种类来划分2至6组,每组重疾险只能赔付一次,但产品的总赔付次数一般是在2至6次之间。不过每次赔付有一定的间隔期,通常为90天、180天或一年。

而市面上较为常见的分组一般是3至4组,其中,将恶性肿瘤与重要器官相关的疾病会放一组,心脏类疾病一组,神经系统疾病一组以及其他疾病一组。

简单来说,重疾分组等同于把一个重疾险中所涵盖的几十个甚至上百个重疾分成了不同组,同一组的疾病只能赔付一次。不分组就是指重疾疾病在该产品中没有分组的意思。

二、分组与不分组怎么选?

事实上,重疾不分组的产品在前两年就已经出现在了市面上,但由于价格过高,因此并没有十分凸显出来。

其次,赔付间隔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影响因素。前面说到过,多次赔付型的重疾险会有一定的间隔期,一般在90天、180天或一年左右。而大部分人都知道,赔付间隔期越短,对自己是越有利的,受到的保障期会更长。

重疾不分组的产品为了控制赔付率,都会把间隔期的时间稍微拉长至1年为限,这对于消费者们来说,是不太有利的。

所以,分组是为了降低高发重疾的二次理赔发生率;而不分组,则是为了提高自身的赔付概率。

虽然不分组的会比分组的赔付概率高,但大家还需要留意投保的重疾险的:

1、赔付次数:2至4次最佳,虽然市面上现在出现了很多可赔付5次、6次,甚至7次的重疾险,但这其实是保险公司为了降低赔付率从而做出的选择。其实重疾赔付2次,轻症3次基本已经足够了,次数太多并无太大的实质意义;

2、赔付间隔:90天至180天最佳,1年间隔期太长,不建议选购;

3、产品费率:不分组的重疾险会比分组的重疾险费率要贵很多,虽然赔付概率高,但相比较而言,还是分组型的性价比会更高一些;

4、疾病种类:包含高发重疾、轻症(含中疾病的)即可,而不分组型涵盖的疾病种类普遍比分组型涵盖的疾病种类要少;

5、特色服务:带有特殊服务的产品也会加分不少,尤其是可以提供优质医疗资源和服务的,也能让自己在罹患疾病时减轻过多的压力;

6、公司运营:包括公司的经营实力、售后服务等方面,这也是关乎后期理赔的一个重要考察点。

三、多次赔付一定就好吗?

如今保险公司越来越多,保险产品随着不断多种多样,但我们都知道:

1、投保越早,费率越低;

2、投保越早,身体越健康,可快速标准体承保;

3、年轻时,是我挑产品,年老时,是产品挑我。

人越老,投保的选择余地就越少。

健康状况:投保首先是如实告知,中老年人因为身体情况每况愈下,容易出现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等身体异常指标,从而影响核保结果,也是制约投保的最大难处。

投保年龄限制:大多数保险产品初次投保年龄都限制在60岁以下,而且年龄越大,缴费期可选择的余地也越少,一般只能选5年、10年缴费。

产品保额限制:一般保险产品都会根据年龄、所在地区不同而做出保额限制,超过风险保额的需要提供体检报告或进行生调,虽然保险公司愿意卖给你但也不敢多卖给你。

如果人到50岁

与其投保多次赔付的产品,还不如投保纯重疾的单次赔付产品;

与其寄望于拿到多次赔付,还不如首次赔付就拿到足够的赔偿。

四、提供给大家一个保险产品的配置方案

了解过保险的都知道,含身故保障的重疾险要比不含身故保障的贵很多,贵个一千多还是有的,如果因重疾导致身故的话,也只能重疾赔付和身故赔付选一个,无法两者都赔付,还不如拿那一千多另外买个寿险呢。重疾保障现在是有分组和不分组的不同,小编按经验来看,不分组多次赔付会比分组多次赔付的赔付概率高。所以最佳配置方案就是一款不分组多赔付且不包含身故保障的重疾险搭配一款寿险,以下小编向大家推荐一个搭配方案。

百年康惠保多倍版再搭配份寿险。百年康惠保多倍版重疾不分组多次赔付,然后不含身故保障。

百年康惠保多倍版也叫百年多惠保,就是康惠保的多次赔付版本,有两种选择方式,分别为:

选择一:重大疾病保险(2次)

选择二:重大疾病保险(2次)+轻症疾病(2次)+中症疾病(2次)

好处是,两个版本可以自由选择一或者二,根据需要选,如果已经有很多重疾,或者单纯想要提升重疾保额,选择一就可以了,如果保障在初始阶段,就可以直接选择二,保障更全面一些,可以看到组合中是不含身故责任的,意味着这款多倍版不会加重保费负担。

分成两种套餐的优势就是,原来投保了百年康惠保的消费者可能没有可以多次赔付的功能,重疾和轻症都只能赔一次,有了第2选项之后,轻症、中症、重疾,不分组都可以2次赔付,赔付的比例也提高了很多。

重疾保100种疾病,赔2次,2次赔付间隔时间需要达到365天及以上,每次都能得到100%的赔付,这个最大优势就是赔付的2次重疾都不分组,给了最大的赔付机会。

轻症保35中疾病,赔2次,不分组,每次赔30%保额,轻症赔2次也是相对比较合理的,两次赔付都没有间隔期,赔付条件更加自由宽松。

中症保20种疾病,赔2次,不分组,每次赔50%保额,没有疾病间隔期,中症的出现,相当于提高了轻症的赔付比例,很多中症疾病都来源于轻症,提高了其中一部分的赔付比例,让保障更加充分。

五、小结

本文提到的搭配方案只是一种追求高性价保障的方式,目的是想告诉想投保的人们,选择保险产品不是光货比三家就可,要对保险条款有一定见地,在找适合自己的产品的同时也要学会避开保险里的一些坑。保险的初衷是转移风险,保险在人们日常生活中越来越重要,我们虽然不能买到完美的产品,但我们可以运用自己的聪明才智让自己买到趋近完美的搭配。

相关推荐

以前的保险很坑,我想换一个保险怎么办


我以前买了一款返还型重疾险,在当时属于王者的级别,既能保障又能领钱,还便宜。但是近期续保的时候,我却犹豫了。这两年,产品更迭太快,保障功能越来越强,多次赔付的重疾已加入主流,而且价格反而更便宜。

相信,有不少朋友都有这样的纠结,也好奇为什么现在的产品越来越好却越来越便宜了。

这还要说国内重疾险的几次改革说起。

一、你买的产品为什么越来越好了?

国内的重疾险在2007年和2013年经历了两次重大变革,对现在的保险市场意义重大。

2007年,重大疾病统一定义

2007年是中国重大疾病保险史上的第一个里程碑。

在保监会的指导下,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制订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规范了25种重大疾病的定义,必须按统一的标准,一字不差描述。

25种重大疾病的发病率占比约为95%,保险公司只能在剩余的5%中自由发挥,所以其实市面上重疾险产品繁杂,归根结底是并没有本质性差异的,绝大部分保障权益都在统一规范之中,极大程度保护了消费者。

2013年,发生了两件大事,这两件事是影响着目前市场产品发展方向的里程碑。

2013 年 8 月 ,中国保监会宣布经国务院批准,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改革正式启动,新政策将放开人身保险预定利率,定价权交给保险公司和市场,将不再执行 2.5% 的上限限制。

对我们普通消费者来说,这项改革意味着消费者可以买到更便宜的保险产品了。

所有有人会发现,2013年以后的重疾险反而比之前更便宜。

2013年11月,中国精算师协会发布《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2006-2010)》。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没有自己的疾病发生率表,重疾险产品的定价和法定准备金评估主要依靠国外疾病发生率数据,不能够完全符合我国实际情况。采用我国的《重疾表》更契合市场,推出适合于特定人群的个性化的重疾险产品,使得消费者能够有更好的选择。

二、老产品不想要了怎么办?

作为消费者,购买人寿保险的价格受两方面影响,一个是产品本身的定价,另一个是购买产品时候的年龄。

我是不赞成一股脑儿选择退保,换新产品的。

首先,虽然以前的产品定价贵,但是曾经购买的年纪小,保费相对低;如果换成现在的产品,则要按照目前的年龄,缴纳保费,这样算先来不一定会比以前便宜;

其次,经过几年的变化身体条件也不一样了,如果在之前投保后有发生过就医行为或者体检,保险公司将按照现在的情况核保,有可能得加钱或者甚至无法投保;

最后,换产品退保是有损失的,只能退会现金价值,这无疑也是一笔损失,而新产品要重新开始缴纳20-30年的保费,究竟是否划算?

其实2007年以后的重疾险,虽然产品越来越好,但是万变不离其宗,本质保障都是那25种重大疾病,差异不会过大,我们要考虑清楚再决定。

如果上述的影响都可以接受,依旧想退换产品,那么锦妹在这里给一点建议:先购买新产品,等新产品过了等待期再去退老产品,这样我们的保障不会断档。

三、总结

我自己就是经过了上述的分析以后,选择还是乖乖把保费缴纳了。

至于新上市的产品,可以加保呀!完美~

所以,我也劝和我有一样想法的朋友,经过慎重考虑再决定,不然有可能又赔了钱又没了保障。

保险好不好,就看这6点就知道了


重疾险有较多重要因素,无论是保障期限、保障范围,还是是保费返还等,不单单影响着产品的形态,还直接决定了是否符合我们预期,比如价格是否在预算内等等。

有了终身保障,至少安心一些。

1.3 轻症保障

轻症定义:大多是重疾的早期阶段,如极早期恶性肿瘤或恶性病变。

在保险合同中,原位癌也是属于轻症,即使它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癌症,但如果不及时治疗,也会对身体造成较大伤害。所以轻症比我们认知里的小病要严重的多!

如果作为个人第一份重疾险的话,保鱼君建议最好附带有轻症保障,不仅保障轻症,它还可以附加轻症豁免,当罹患合同含有的轻症时,既能获得理赔,还可免除往后保费,且保障依旧有效。

1.4 疾病种类

高发轻症:一款产品的轻症保障好不好,就看它包含了几种高发轻症。以下是最高发的八种轻症:

25种重大疾病:保监会规定了25种重大疾病,所有重疾险必须包含!且疾病定义和理赔标准都必须一样。而这25种重大疾病,占了所有重疾理赔的95%以上。

总的来说,在费用相同的情况下,8大高发轻症是必要的,而重疾的数量自然越多越好!

1.5 身故责任

身故责任:被保险人在保障期内死亡,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金额进行理赔。理赔金额一般为保额、已交保费、现金价值。

一般来说,含身故责任的重疾险,重疾和身故只能二赔一,而这样产品通常保费还比较高。所以,追求性价比的话,不建议选择含身故责任的重疾险。

1.6 返还型、消费型

返还型:保障期限内生病,可获得理赔;到期未生病,返还已交保费。

消费型:保障期限内生病,保险公司赔付;到期未生病,合同结束。

有很多人可能会有这样的心理:

买重疾险交了那么多钱,如果到期没有生病的话,那钱不是白交了?所以选返还型,没得病也能拿钱!不得不说,这样的心理真的不是很明智。

首先返还型重疾险的价格要比消费型的价格高出一半左右,其次如果在返还年龄前生病,保险公司直接理赔,就不会返还了。

大多数返还型重疾险返还年龄在70、80岁,谁有信心在这个年纪前不生病?要是有这个信心,那就没有买保险的必要了。

所以,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消费型重疾险更好一些。

想叠加高保额,这款产品值得选购!

买少儿保险:运用这4项规则可以避坑踩雷!


很多家长都会在孩生日或过节的时候,给孩子准备一些礼物。其中,就有家长出于对宝宝健康保障的考虑,打算给孩子配一份保险。

但是,不懂得保险知识,也不知道该找谁咨询,该怎么入手配置呢?今天,咱们就专门给大家科普一下孩子保险配置时,可以运用的配置规则。大家掌握下面这些规则,在给孩子买保险的时候就会轻松许多啦。

规则1:父母保险优先配,孩子保险后续买

父母的安稳是孩子最坚实的依靠,很多父母有了孩子后,希望把最好的都留给孩子。所以,在配置保险时,父母总是想先给孩子配保险,后给自己配,有的甚至不给自己配。

殊不知,这样的做法虽然表面上是护了孩子周全,实质上大人若发生意外、重大疾病,孩子的生活和安稳难以得到保障。

规则2:保险先配保障型,后续再配理财型

这里所讲的保障型保险,指的是保障咱们意外伤残、疾病及身故等责任的保险。

所讲的理财型保险,指的是用于教育资金、婚嫁金筹备等的保险产品。

为什么推荐先配置保障型保险,再配置理财险的保险呢?2个原因:

(1)保障型的保险杠杆率更高,举例来说,孩子常见的意外险几十到一百左右的保费就能做到几十万的保额了,这样的杠杆比例相比理财型保险来说是非常高的;

(2)保障型保险配置好了,孩子的健康得到保障,才能有基础去谈生存和发展,才能享受到理财型保险的益处。

规则3:医疗保障是重点,身故保额别太高

给孩子买保险,重点关注医疗方面的报销或给付,不要把身故保险金放在考虑的首位!

为什么呢?

一方面,孩子没有经济收入的能力,不承担赡养父母的责任,孩子不幸身故,对家庭经济收入的影响并不是致命性的。

另外一方面,监管部门规定,对于10岁以下的孩子,以死亡为赔付条件的保险,总保额不能超过20万元;对于18岁以下的孩子,以死亡为赔付条件的保险,总保额不能超过50万元。

关于这项规定,大家在给孩子配置带身故的重疾险时应该有所体会。市面上带身故的重疾险产品,对于18岁以下的被保险人身故赔付,一般都是赔付所交的保费,而非保额。

所以,孩子身故保险金适当即可,重点还是要关注医疗保障方面的保额。

规则4:配置保险加豁免,定寿也能补缺憾

许多长期保险产品都附加有投保人豁免的功能。父母在给孩子配置相关保险的时候,可查阅是否有投保人豁免的功能,如果有,可以添加上。

投保人豁免,需要投保人身体健康(或满足投保人健康告知要求)才能附加。附加之后,投保人发生轻症、中症、重疾、全残、身故等(具体豁免情况各产品有所不同),可以豁免相应的保险费。

如果是父母给孩子投保,那么父母一旦出现符合保费豁免的情形,那么给孩子配置的保险,以后的保费都不用再交了。

当然,在配置的时候,一定要看清豁免保费的条件是什么,豁免保费的具体保险产品是主险还是附加险等细节。

这里有个温馨小贴士,对于一些不可以添加投保人豁免的保险来说,也可以给投保人配置一份定期寿险,来弥补没有投保人豁免附加险的缺憾。

好了,以上说了那么多,相信大家在给孩子配置保险的时候,心里也有了点儿底。在选配孩子保险的时候,心里也更加有底气了吧!如果你有什么保险的问题,可以给我们留言,我们可以相互探讨。

意外险你买对了吗?学会这5招可以避开“坑”


意外险在我们的保障体系规划当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意外险看起来非常简单,实际上真正要买对意外险并不容易。那么应该如何正确购买意外险呢?学会今天分享的这几招,可以避开绝大部分的坑。

1、优先考虑综合保障的意外险

所谓的综合意外险就是保障的范围是除了免责条款规定的部分不理赔之外,其他的意外情形都可以进行理赔。

为什么要优先考虑综合意外险?那是因为在发生意外的时候我们是没有办法选择发生意外的形式的,因此在选择产品的时候要把可以保障各种意外情形的产品放在首要的选择里。

很多保险公司的业务员会推荐客户购买百万任我行、百万护驾之类的意外险,这种产品是属于特定交通意外险,综合意外的保额是很低的,只有发生了特定交通意外险才可以赔100万。这种产品不是优先考虑的选项。

2、一定要选择保障伤残的意外险

在看条款的时候要仔细看清楚了,有的意外险产品条款里写只保障高残或者是全残,而不是伤残。伤残是分等级的,全残在伤残等级当中占的数量比例只有很小的比例,如果只保障全残,那么意外导致的大部分残疾是无法获得理赔的。

因此,选择的产品在条款细节上一定是保障伤残,而不是全残或者高残,因为伤残的保障责任是其他险种无法替代的一项责任,这是第二个要非常要注意的。

3、是否包含猝死责任

从医学的角度来说,猝死并不属于意外,不满足保险公司对意外伤害的定义,那么自然也就不属于意外险的理赔范畴了。

但是很多人并不接受这个,所以现在很多的意外险产品会附加上猝死的保障责任。如果你很关注这一项保障责任,那么在选择意外险产品的时候就要注意是否保障这项责任,保额的高低了。

4、意外医疗险责任

在意外医疗险责任上最主要是看保额、免赔额以及是否可以扩展到社保范围外。免赔额当然是越低越好,这样的话理赔的难度就会越小。

大部分意外险的意外医疗责任都是限制社保范围内用药的,有少部分是可以扩展到社保范围外的。扩展到社保范围外意味着可以报销自费药进口药这些,当然保费也会更高一些。

5、保额是否足够高

之所以会把保额放在最后面,是因为当我们通过前面4项把合适的意外选择出来了之后就是要下购买的动作了。意外险的杠杆率非常高,作用很大,在购买的时候就尽量往高保额去买,至少得100万保额吧,能买200万就不要买100万。千万不要告诉我,买意外险只买了10万的保额,这样的规划啥意义都没有的,还不如不买呢!

如果有问题或者想了解更多的情况,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或在线咨询客服哦!​​​​

保险知识,一个保单无效的实例


在保险业务员的推荐下,秦妈妈花费3万元,私下为上大学的儿子签购了一份年金保险。儿子回家仔细阅读保单后,却发现多项条款是以其生命终结为条件,而自己并不知情,遂状告该保险公司。近日,法院对此案判决,涉案保险合同不合法,系无效,保险公司应全额退款。

今年40多岁的秦妈妈,家住汉口黄浦路附近,其子小龙22岁,在武汉一所大学念书。

据秦妈妈诉称,2007年11月9日,武汉某保险公司业务员肖某,上门向其推销保险。秦妈妈经考虑,决定为儿子买一份分红型的年金保险。由于儿子住校不在家,在肖某的要求下,秦妈妈代儿子在保单被保险人处签了字。

此后,秦妈妈未向儿子提到此事,并一直如期交付保费,至去年,已缴纳保费3万元。

偶然机会,小龙知道妈妈为其购买此险,当他阅读保单时,却发现条款中多处约定,只有其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身故,才能获得相应保险金。小龙告诉妈妈,未经他本人签名许可,这种投保方式应是不合法的。去年年初,小龙和妈妈一同到法院起诉该保险公司,要求退回保险费。

法庭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涉案合同无效,保险公司应该向秦妈妈返还保险费3万元。

买保险怎样“如实告知”?记住一个原则!避免六大误区


如实告知指的是,在购买人身险的时候,会有一个健康告知的问卷,关于如实告知,建议消费者记住一个原则:“问到了一定要告知,没有问到的可以不告知”。

如实告知指的是,在购买人身险的时候,会有一个健康告知的问卷,这个问卷的填写一定要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否则,就有拒赔风险。

消费者记住一个原则:“问到了一定要告知,没有问到的可以不告知”。

保险法第十六条也对如实告知作出了明确说明,如下: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简单来说就是,故意不如实告知的,不赔且不退还保费;因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的,不赔但要退还保费。

有过购买保险经历的朋友都知道,健康询问的语句繁杂且专业,所以要做好如实告知并不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保险法要求,对于保险公司询问的问题,理论上均应如实告知,不过有两种情况除外:

一是对于保险公司投保单询问表中所列的没有具体内容的概括性条款可不进行告知。比如有的保险公司会问:是否有以上未询问到的疾病?

二是被保险人家族遗传病史之外的遗传信息、基因检测资料可以不进行告知(根据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3号健康保险管理办法规定,12月1日起实施)。

如实告知的六大误区

误区一:门诊就诊不用告知,只有住院才需要告知。

门诊和住院不是判断疾病严重与否的标准,也不是判断险种能否承保的标准。门诊经常见到的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等疾病对险种承保的影响一样很大,所以投保单上询问到的门诊就诊记录也需要如实告知,以避免后续理赔纠纷。

健康询问上已明确排除掉的疾病可以不告知,比如线上某些产品对急性支气管炎、急性肠胃炎等已排除在外,此类疾病可以不告知。

误区二:时间久远的疾病不用告知,只有某个时间段以内的疾病才需要告知。

某些保险产品健康询问中会有时间约定,如两年或五年内的疾病需要告知,这个时间以外的疾病可以不告知;但是这个时间段的约定通常是针对某一条健康询问,而不是针对全部健康询问,大家在投保时一定要注意。

误区三:体检发现的健康异常无须告知。

这个误解确实太深了,很多保险健康询问会问到是否有体检异常,也是需要告知的。

【案例】 老王在每年例行的单位体检时检查出肺结节,在自行投保线上某重大疾病险时,该险种健康询问明确问到了是否有体检异常情况,但老王自以为体检异常无须告知,便未做告知。一年后,老王因肺癌住院并申请理赔,保险公司调查到他投保前体检异常情况,故拒赔解约。

误区四:治愈的疾病不需要告知。

如果是单纯的急性支气管炎、急性肠胃炎、急性肺炎等疾病不告知也不可厚非,但如果是癌症等疾病,即使临床治愈,也会存在较高复发可能,直接对险种的承保有很大影响,如不如实告知,将来理赔时可能会有纠纷。

误区五:投保时有多种疾病,仅需告知最轻的一种即可。

少数客户在投保时抱有侥幸心理,多种疾病仅告知最轻的一种,理赔时拒保可能性就非常大。

【案例】新手妈妈小黄给刚出生的宝宝购买了线上某款医疗保险,但宝宝出生时因新生儿肺炎住院一周,同时诊断心肌炎、缺血缺氧性脑病。该款产品健康询问中明确说明急性肺炎治愈后无需告知,客户存在侥幸心理,未告知心肌炎及缺血缺氧性脑病后承保,六个月后宝宝因发育迟缓住院,出院申请理赔时被保险公司查到投保前病史,故拒赔解约。

误区六:告知病史仅需看病历首页即可。

很多营销员及消费者在投保时仅关注病历首页,不关注病历中的检查报告及其他描述,这样会给后期理赔带来极大隐患。

【案例】小明因急性胃炎住院,病历中彩超检查报告显示甲状腺结节。客户在投保重疾险及医疗险时仅注意到急性胃炎,未关注到病历中提及的甲状腺结节,通过智能核保选择急性胃炎顺利承保。一年后,小明因甲状腺结节手术申请理赔,保险公司调查到投保前甲状腺结节的情况,故而拒赔并增加特别约定:对于甲状腺癌及其转移肿瘤所引发的重大疾病保险责任、对于甲状腺疾病及其并发症所引发的住院医疗责任,不承担相关责任。

总之,关于如实告知,建议消费者记住一个原则:“问到了一定要告知,没有问到的可以不告知”。

买保险,不同险种的保额应该买多少?看完这篇你就知道了


保险险种那么多,不同险种的保额应该买多少?对于大部分的朋友来说,想要完全弄懂保险险种已经花光脑细胞了,还要考虑不同险种应该买多少保额才最适合自己,的确有点难。

不过没关系,今天小编就和大家普及这方面的知识,不同险种的保额该买多少就买多少,再也不用担心选择困难症!

人身保险分很多种,主要分为意外险、重疾险、医疗险、寿险,我们今天就围绕着这几个险种总结一下,不同险种的保额应该买多少?

1、意外险

意外险,是指对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进行保障,而对意外的定义是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客观事件。

买保险就是买保额,不同险种的保额应该买多少?买保险就是买保额,不同险种的保额应该买多少?

意外是不可预见的,而带给家庭的损失却是沉痛的,没有人知道意外何时来,也没有人知道发生的意外会有多严重,正因如此,所以我们才要做好最坏的打算。现在这个社会意外风险率大大增加,一定要配置意外险。

意外险的保额最好是家庭年收入的10倍,覆盖到家庭负债与负担。

家庭年收入在10-30万的,意外险保额最好在50-200万左右,如果是家庭条件比较富裕的可以把保额做到200-500万,毕竟意外险的保费都很便宜,起到的保险杠杆作用也是最大的。比如市面上的复联爱无忧、小蜜蜂都是性价比很高的,一百多块钱50万的保额还含意外伤残、意外医疗。

关于意外险,小编要提醒大家一下,不要买长期意外险,更不要买返还型长期意外险,坑、贵!

2、重疾险

重疾险,顾名思义,就是对重大疾病进行保障的险种。

买保险就是买保额,不同险种的保额应该买多少?买保险就是买保额,不同险种的保额应该买多少?

首先,如果罹患重疾要花费大笔的医疗费用,其次治疗周期长,重疾险的保额不仅要够医疗费用,还要包括康复费用和收入损失费用。

重疾险保额=治疗费用+康复费用+收入损失费用

目前重疾险治疗平均费用约为30万元,因此小编建议重疾险保额最少也要在30万元以上,不然保额过低对于治疗重疾也是杯水车薪,医疗费用都不够更别谈康复费用,收入损失费用。如果是家庭条件比较好或者是一二线城市保额最好在50万元以上,如果考虑到国内医疗水平不够,还想到国外就医那么保额起码做到200万以上。

如果预算不足小编建议大家购买消费型重疾险,保险是消费品不是理财产品,我们要做到保障而不是返本,保险姓“保”,消费型重疾险没有寿险责任,也没有储蓄的作用,所以保费非常低。现在市面上很多消费型重疾险,保额30万-50万,保障到70岁,每年保费才一两千,比如最近的网红重疾险达尔文超越者、超级玛丽旗舰版、康乐一生(2019)版,都是性价比非常高的。

3、医疗险

医疗险和其他险种不同,它是报销型的,花多少报多少,所以医疗险的保额不必要追求太高的保额,保额过高就增加了保费压力,并且医疗险实报实销,切记不要重复购买医疗险。

买保险就是买保额,不同险种的保额应该买多少?买保险就是买保额,不同险种的保额应该买多少?

医疗险为一年期的产品,有社保或者新农合,可以选择百万医疗险作为补充,毕竟小额的住院费用大部分家庭都能承担,一旦是几十万或者上百万的费用开销,对大部分的家庭来说还是比较困难。而百万医疗险也很便宜,比如尊享e生2019,一个30岁左右的青年人,一年的保费在300—400元左右。

4、寿险

寿险,是以人的生死为保险对象,标的是看人是否还在。寿险也分定期寿险与终身寿险,可以满足我们不同的保障需求。

买保险就是买保额,不同险种的保额应该买多少?买保险就是买保额,不同险种的保额应该买多少?

现在中年人是压力最大的一代人,上有父母要瞻养,下有孩子要培养,还有车贷房贷,在这样的高压下,不停的工作才能勉强维持着家庭的开销,如果不幸由于疾病或者意外身故,那么整个家庭都将陷入困境,不堪一击。这就是寿险的意义,虽然很多人不愿提起,忌讳生死,但是寿险的确是很好的死亡保障,帮助家庭支柱继续承担着家庭责任。

因此寿险保额就要包含:家庭债务+子女抚养+瞻仰父母

首先保额要够还清家庭债务,其次缓解家庭生活压力。一线大城市保额至少要在100万以上,二三线城市可以适当减少,经济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可以买更高的保额。寿险推荐招商仁和擎天柱3号、瑞泰瑞和,性价比非常高。

总结:

在保险行业中有两种保额的算法:

双十原则:年缴保费,占家庭年收入的10%左右。保额要达到家庭年收入的十倍。

生命价值法:根据家庭成员现在收入,以及还能工作多少年,就可以预估未来的生命价值。

总结下来就是:

保额=房贷车贷+自己出险后预留的生活费+子女教育金+老人的赡养费等,然后通过购买不同险种达到这么多的保额

补充养老金一个月可以领多少呢


近两年,越来越多的企业参加了补充养老保险。自愿参加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人员,退休后除了享受基本养老金以后,还可以多领取一份补充养老保险金。那么,补充养老金一个月大概可以领多少呢?是不是所有的企业都可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

每月可多领215元养老金

“五一”是劳动者的节日,关注劳动者不能不关注他们的养老。记者近日从市社保局获悉,近两年来,深圳有越来越多的退休人员拿到基本养老保险之外,还有一笔补充养老保险金。据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深圳参加了补充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平均每月可领到约215元的补充养老金。

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今后自愿参加企业补充养老金者退休后,除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外,还可按月收到由市社保局发放的补充养老保险金。

据了解,深圳市已有相当一批企业参加了补充养老保险。据市社保局提供的数字,到2000年底,全市在社保局参加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人数有22511人,比上年净增加7426人,增长率高达58%。其中企业增长率和基金增长率分别达73%、88.5%。

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险包括法定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等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基本养老保险属国家法定的养老保险制度,是强制实施的,带有普遍性,强调公平,保证基本生活。据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完全靠基本养老金的话,退休人员只能维持中等偏下的生活水准。这本身就为补充养老保险提供了发展空间。

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可以在国家政策指导下,根据本单位经济效益情况,为本单位职工提供的基本养老金之外的补充养老金。深圳市社保局补充保险中心专门办理此项业务。它的主要特征是同企业经济效益挂钩,效益好时多补充,效益不好时少补充或不补充。补充养老保险强调效益,企业有充分的自主权。

一位前来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企业人事干部说,参加补充养老保险有许多有利条件,现在企业年轻人多,养老负担轻,基本费率低,使企业参加补充养老保险有一定的经济空间。补充养老保险费用是税前支取,好过发奖金(发奖金需扣税)。企业还可以此为手段,参保额同个人贡献相结合,吸引和留住人才。目前补充养老保险金的年复利达2.70%,相对较高。参加补充养老保险一定年限后均有一笔可观的个人账户积累,到时可分若干年逐月领取,也可一次性领取。市社保局补充保险中心提供的一份预测表显示,从20岁开始缴纳补充养老保险,每月缴200元的话,到退休时,个人账户上会有170851元的积累;设若每月交400元,到退休时,个人账户就有341701元的积累额。缴纳补充养老保险期限越长、每年缴纳的费用越多,个人账户积累的钱就越多,将来退休时领取的补充养老金就会越多。

满足各类企业的需求

市社保局规定,只有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按时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并且上年赢利、民主管理基础好的企业才可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它满足了不同层次企业的要求。对于职工来讲,不论企业效益如何,都有不断增加福利的欲望,但只有效益好的企业才能把它变成现实。

实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也符合国际惯例。世界上多数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都推行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如美国,基本养老金提供的养老金相当于退休前平均工资的40%,补充养老金约为30%,大约有70%的企业加入了补充养老保险计划。德国1975年通过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法》,补充养老金相当于在职工资收入的15%,有三分之一企业参加了补充养老保险。在日本参加了厚生年金(即基础养老金)的民营企业60%实行了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