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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须知:买保险要趁早 险种选择有诀窍_保险知识

2021-06-11
保险要提前规划 保险种类 保险规划选择

买保险什么时候买最好呢?常常有人会提出这样的疑问。等到年纪大点时买好吗?其实风险越大,产品价格也一定会越高。等到老了,风险已经很明显的时候再买保险,肯定不是一个好方法。保险本来就是对未来预期风险的保障,到年纪大了再买保险,有些大的风险可能已经无法转嫁出去了。

要过上生存有保障、生病看得起、生活高质量的老年生活,要认真进行保险理财规划,特别是对经济收入少、没有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或者以前没有做好保险规划的人,显得更为重要。

在保险种类选择上,每个人的自身健康、是否有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情况不同,因此选择也不一样:

首先,健康保险是老年人购买保险时需要优先考虑的保险品种。随着年龄的加大,人的身体机能都发生了较大变化,自身患病的可能性较大。健康保险有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收入保障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等种类,根据我国保险发展情况和老年人的特点,比较适合的是住院医疗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可以单独购买,也可以作为附加险购买,一般属于消费型保险,主要承保因意外或是疾病住院而产生的费用报销,一般定额给付住院日额保险金。

其次,意外伤害险也很必要,老年人的安全防范能力较差,遭受意外伤害的概率远远高于其他年龄段,特别是在交通事故、火灾以及其它意外情况中都容易受到伤害。

再者,人们也可关注投资型保险。从投资理财的角度出发,老年人在购买足够的保障型保险后,如果还有积蓄,可以适当选择一些具有投资功能的险种,如分红险、投资型家庭财产保险等,以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这些保险都有一定的保障功能,如交通意外伤害保险、家庭财产保险等,有的还可以较低的保费附加一些保障保险,从而在享受收益的同时,享有一定的保额保障。

老有所保要趁早

养老理财,并不是等老年岁月来临的时候才应该着手的事情,为老年时期积累财富,越早开始越好,因为这样成本才越低。如果在年轻时购买了保险,再用适当的资金进行基金定投等方式理财,长期坚持下去,这样的资产配置方式,可以构建起足够的退休保障基础。

等到人老了,再买保险,肯定不是一个好方法,费用较高,容易产生“倒挂”。很多长期寿险产品在设计时并不是考虑一个人的特殊阶段的风险,而是将人的一生都纳入风险计算体系中,老年人遭受疾病、意外风险概率高,是风险高发群体。曾有保险公司试图推出老年保险产品,但由于风险发生率高,加上保险公司资金投资渠道狭窄,导致保险费居高不下,因此“老有所保”还得趁早。

据了解,在保险发达的国家,人们的养老金都是以保险形式实现的,这也是未来发展趋势。选择商业保险制定养老计划时,首先要注重保障功能,使自己在退休后依然能够有稳定的收入,这是第一重要的功能;第二是要注重保值,也就是说要看为自己未来规划的养老金是否能满足今后的消费水平;第三是尽早投保,因为虽然养老是55岁、60岁的事情,但年纪越轻,投保的价格越低,自己的负担也就越轻。一般而言,购买商业养老保险所获得的补充养老金,占未来所有养老费用的25%至40%为宜。

业内人士建议,由于养老保险保障期限长,在漫长的几十年中,可能遇到通胀和利率调整,因此,在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时可考虑分红型养老险。保险公司对分红险资金运用收益中的一大部分付给投保人,保险公司运用资金时会根据市场利率水平及通胀进行调整。这样可化解利率波动风险。另外,投保人购买时也可以看养老金的领取方式。有的养老保险产品,当投保人在开始领取养老金后,养老金金额每隔一段时间按一定幅度递增。这种领取方式同样具有抵御通胀的功能。

及时续保很重要

59岁的王先生在前年患了糖尿病,由于购买了健康保险,出院后王先生顺利获得了保险公司的理赔。但去年年尾,他收到了保险公司做出的拒绝继续承保王先生该疾病的通知。

通过代理人的分析,王先生方知如果保险产品不能续保的话,投保人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保险责任事故,保险公司赔付之后,就可以拒绝为投保人继续承保。因为一旦患病,即使治愈了,投保人重新患病的风险很大,更何况现在慢性疾病发生率较高,有时一种重大疾病会持续一年甚至多年,保险公司的风险太大。

此外,老年人购买健康保险有不少挑选技巧,其中很重要的一条法则是看这份保险中是否含有保证续保的条款。因为风险控制的缘故,大部分保险公司的短期医疗保险都不承诺保证续保,但是目前,平安、泰康和太平洋保险公司已经推出了附加此功能的健康险产品。

业内人士表示,一旦保证续保,投保人的风险就可以得到有效化解。因为保证续保也就是到期保险公司必须无条件地给被保险人续保。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一旦承诺保证续保后,就失去了对被保险人进行核保的权利,不论被保险人新患何种疾病,保险公司都不得对其增加保费,更不能拒保。由于风险很大,通常保险公司对续保的条件作出不同的规定,有的公司规定投保人连续5年没有发生疾病赔付,才可以永久续保;有的公司则是3年。

老年险日益丰富

长期护理保险是以主要负担老年人的家庭护理、家庭保健及其他相关服务项目的费用支出为保险责任的新型人身保险产品。有了长护险,就等于预先为亲人或自己在年老或者其他情况下需要长期护理时请好了“保姆”。

在发达国家,长护险经过近30年的实践后,成为健康保障的潮流和应对人生其他风险的最重要手段之一。以人保健康去年推出的“全无忧老年护理险”为例,其能提供长期护理、老年护理、癌症、老年疾病,以及身故等综合保障。缴费期间,一经确定“丧失日常生活能力”(由具体条款而定)需要长期护理,保险公司每年给付8%保额的长期护理保险金,并可豁免今后的各期保险费。60周岁开始每年按保额的8%给付老年护理保险金。85周岁前如罹患癌症或5项约定的老年疾病之一,可得到最高等额于2倍保额的保险金。在被保险人身故时,其受益人可获得最高两倍保额的身故保险金。不过保费也相对较高。

老年护理保险是对老年人因疾病、伤残需要长期护理的补偿,两全险、养老险主要提供养老费用,而终身医疗险只有被保险人生病住院,接受治疗才能拿到保险金。

延伸阅读

保险知识,给孩子买保险有诀窍


随着近年来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人们对个人保险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家长成为了为孩子选择保险产品大军中的一员。面对现在市场上各种各样的保险产品,如何选择成为了普遍问题。专家建议,只要是家长遵守“量力而为,顾近舍远”的原则就可以为自己的宝贝选择到一个合适的保险产品。

意外险医疗险是首选

有非常多的家长将大量资金给孩子购买教育储备金类的保险,却疏忽了购买儿童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根据保险数据显示,每年我国有近30%左右的婴幼儿因意外伤害而进行医学治疗、残疾或身故。同时,婴幼儿也比较容易患发烧、感冒、腹泻甚至肺炎等疾病,生病住院的几率要比成年人高很多,所以给孩子选择意外伤害类保障和医疗保障是非常有必要的。

在婴幼儿医疗保险方面一般分为两种类型:一是补偿型,这种类型的保险一般以实际发生的全部医疗费用为赔付上限,不重复进行赔付;另一种是根据病情诊断赔付的重大疾病保险,只要你的宝宝所得病症属于保险范围内的疾病,就会得到相等病症应赔付的额度。另外在家庭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专家建议应附加住院补助津贴类保险,如果你孩子患病住院,不仅医疗费用可以报销,家长还可以获得每天一定额度的住院补助津贴。

量力而为

在现在的保险产品中,给婴儿设计的保险产品其实有很多,这其中主要包括重大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教育储备金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对于经济实力一般的家庭来说,可以只为自己的宝宝考虑医疗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这样一来如果孩子出现疾病或者发生身体意外伤害的时候,可以得到一定的经济方面赔偿,花钱并不是很多,但对家庭的生活保障比较有帮助,如果经济实力允许还可以考虑为孩子加保一份重大疾病保险。

另外对于经济实力较强的家庭,在为孩子选择健康保障的基础上还可以增加教育储备金保险等险种。其实购买教育储备金保险就等同于强制性储蓄,但它的收益要比银行存款稍高一些,而且没有利息税。专家指出,在为孩子购买保险的时候一定要遵守一定的原则,要按照意外伤害险、医疗保险、婴幼儿重大疾病保险和教育储备金保险的顺序进行购买,一定要先为小朋友容易发生危险的方面选择保障,有经济实力的家庭才能给孩子考虑养老保险或投资理财保险等。

投保品种并非越多越好

专家介绍,在给婴幼儿选择保险的时候并非是越多越好,从投保数额上来看,现在儿童保险的保障最高范围在10万元左右,如果你购买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是可以累加的,但超出10万元的部分是无效的。所以很多保险公司都有规定,儿童保险的获保金额不可以累加,如果宝宝出现意外,医院所提供的收费凭证只能归一家保险公司。

从各个保险种类上来说,也没有必要一次性全部购买齐全。对于一部分经济情况不是很宽裕的家庭,特别是一些家长自己的养老金尚未储备充足的家庭,考虑孩子的养老保险问题是没有必要的。另外,如果家长参加了政府机构或者单位提供的少儿医疗保障的话,再为孩子选择商业保险的时候只需要补充不足的部分就可以了,不需要完整购买。

投保须知:买保险要避免的4大心理误区_保险知识


随着人们的金融意识逐渐成熟,保险意识日益增强,一些消费者已经完全理解保险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为以后可能发生的灾难、病痛、衰老所做的准备,是用今天可以承受的百分之一的费用,为他日需要时百分之百的伤痛埋单。但也有一些消费者对保险的认识则不那么明晰。

专家提示: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要避免以下心理误区。

误区一:侥幸心理

购买保险最大收益就是使自己获得一种安全感,将日后可能发生的灾害事故造成的损失风险进行先期转移,解除自己的后顾之忧。有的消费者在保险到期后,看到没有发生事故获得保险赔偿,就觉得自己“吃亏了”“不划算”,产生了今后出事恐怕也轮不着自己的侥幸心理,因而不再续保。而保险恰恰是承保那万一发生的灾害事故的,这万分之一的风险对于承受灾害的个人来说就是百分之百的损失,千万大意不得。

误区二:获利心理

现在也有不少投资类保险,会给保户带来不错的收益,但相对来说保险保障程度普遍偏低。说到底,保险最基本的功能仍然是保障,只有保障类保险才能用最小的投入获得灾难降临时最大的补偿。过度追求获利可能使您在需要时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更有个别人为了得到赔款,不惜弄虚作假,铤而走险,制造事故,骗取赔款,结果不仅无法得逞,反而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误区三:从众心理

投保时看别人、随大流,别人投什么险种自己就保什么险种,人家选择多少保额自己就选择多少保额,这种从众心理一样不可取。每个人经济收入、家庭组成、工作环境、身体状况等并不相同,以他人为样板来决定自己的保障范围,往往容易造成偏差,购买了不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最好的办法是请专业保险人士根据自身的风险需求从专业角度安排合理的保险规划,这样才能做到有的放矢。

误区四:盲目心理

购买保险是家庭一项重要的资产规划,不能单凭脑瓜一热,就签单、交费。有的人花千八百元买电器会在认真研究比较了电器各项功能之后再出手,而在购买每年交费几千上万元交费期长达二三十年的保险产品时,只是由于保险条款过于专业而不愿认真研究责任范围、免责条款等重要内容,甚至没有认真考虑过自己是否有能力长期交费,而给自己带来经济损失或经济上的困难。

孕妇投保有窍门 母婴保险要趁早


即将为人父为人母的确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但是作为准妈妈的您,是否事先就对自己和宝宝做了足够的保障?怀孕的准妈妈该如何保护自己和宝宝呢?

“我就要‘升级’当妈妈了,你看我应该买点什么保险呢?”一准妈妈这样问。

其实,现在的很多年轻人像这位准妈妈一样,保险意识都不强,平常也从未买过什么保险。但当他们即将成为人父人母的时候,才想到要好好保护自己和腹中的胎儿,同时也才想到要买一些保险,但此时的他们能买到称心如意的保险吗?

☆怀孕28周以后能不能投保

孕妇投保是有限制的,目前保险公司一般只受理怀孕28周以下的投保申请,对于怀孕超过28周的客户,暂不受理投保申请,要等产后两个月才能受理。同时,由于女性妊娠期的风险概率比正常人要高得多,所以,通常各家保险公司对于孕妇投保都有一定的限制,原则上不受理孕妇投保申请的医疗险、重大疾病险以及意外伤害险,只受理不包含怀孕引起的保险事故责任的普通寿险,而且在投保时须进行普通身体检查。

☆准妈妈应该如何选择保险

你或许会有这样的疑问,既然准妈妈买保险有那么多的限制,且保障也不是很全面,那怀孕了再买保险还有什么意义?要是买,又应该买些什么保险呢?

的确,对于生育方面的险种,虽然不能保证健康方面不出问题,但是,万一母亲和刚出生的小宝宝出现问题,还是可以通过保险公司的赔付,解决让人心烦的经济问题。

1、津贴型住院医疗保险:津贴型保险指保险公司按住院天数每天定额给付被保险人津贴的医疗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的报销没有任何冲突。对于医疗保障较为全面的准妈妈而言是最好的选择。这类保险对补足社保不给报销的药费或住院期间的误工费十分有用。

适合类型:重视分娩住院时期的病房和护理条件,在经济允许的情况下,准妈妈可以购买,并在住院期间获得津贴给付。

2、报销型住院医疗保险:报销型保险的范围通常是在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报销范围内,它的报销额度与社会医疗保险报销额度密切相关,即两者之和不能超过实际住院合理费用。

这类保险在今天的保险市场上还可细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种较为常见,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按固定比例一般为80%报销;第二种是类似社会医疗保险分档按比例报销,如某人寿的《住院医疗保险特约》。两种类型在费用上前者偏高,但报销的额度却未必有后者多。

适合类型:身体状况不是很好的准妈妈,主要是补偿住院期间的各种医疗费用。

3、女性重大疾病保险:女性重大疾病保险是专门为女性度身定做的一类保险产品,针对女性可能面对的特殊风险设定了保障。

与传统险种相比,女性保险的优势在于更有针对性,在保障范围上更符合女性的实际需要。主要是加入了专门为女性的乳腺癌、卵巢癌、宫颈癌等疾病提供的医疗保障。同时,对于女性的生育时期也有专门的保障,并去掉了一些并不适用于女性的保险功能,因此保费也相对低一些。

适合类型:适合所有情况的准妈妈,最好搭配附加女性生育健康保险。这个附加女性生育健康保险,不仅可以为准妈妈孕期疾病提供保障,还可以为新生儿的重大疾病和特定手术提供保障。但此类保险一定要在准备生育的前期阶段就着手购买。

☆最好在怀孕前购买保险

而在当今的社会,很多工作都是需要用到电脑来完成的。众所周知,电脑辐射会对人体产生不良的影响,这不管是对胎儿还是准妈妈来说,都是不好的。还有,从怀孕到分娩,女性都将面临一系列特有的疾病风险。所以要想对这些风险有所规避,准妈妈们最好在计划怀孕期间就去投保女性险。

首先,由于女性妊娠期的风险概率是比较大的,所以普通的寿险和意外险的条款,一般都是明确地将怀孕引起的各种事故和疾病列为除外责任。

其次,虽然现在不少公司都已经推出了能覆盖妊娠期疾病的女性险,还未怀孕或怀孕早期的女性朋友可以考虑。而女性险作为健康险的一种,它是有一定的观察期的,也就是该类保险合同一般要在90~180天以后才能生效,甚至更长时间。也就是说,如果女性在怀孕以后再买这类保险,往往孩子生下来才可能进入合同的保险期间,这样也就等于是不能覆盖怀孕期间的意外和疾病了,买了也是白搭。

另外,有一些附加的女性保险或女性生育保险也存在同样的“观察等待期”问题。比如太平人寿的“真爱附加女性生育疾病险”就是要在合同生效(或复效)10个月以后才开始对怀孕期疾病进行保障,这样,在知道自己怀孕后再去买这个附加保险,已然是毫无意义的。最好能在怀孕前10个月买这个保险,就不会浪费了。

所以,对准备生孩子的家庭来说,如果觉得怀孕期间有保险的需要,最好在计划怀孕期间就去投保女性险,以便保障期可涵盖妊娠期; 而不是等到怀孕以后,才急急忙忙去咨询、购买。后一种行为的结果是,一来产品选择的余地比较窄; 二来保险费也比较贵,因为保险产品的定价基础很重要的一个因素是风险概率,而把保险卖给孕妇的风险概率要比卖给普通女性大。

☆生产后需投保母婴保险

准妈妈怀孕后选择母婴保险的范围也是比较有限的,如果有保障需求,可以考虑专门为孕妇以及即将出生的小宝宝设计的母婴保险。

怀孕期的妇女由于行动能力有所下降,行动的风险也就高了起来,这个阶段,如果出现意外,母亲和胎儿都可能受到不可挽回的损失,所以,保险首先应该涵盖母婴人身意外和意外伤害险。另外,还要关注意外伤害的医疗保障部分。其次,购买孕期保险一定要注意对新生儿先天性疾病的保障部分。

一般情况下,对于已经怀孕的女性,可以投保专门为孕妇以及即将出生的小宝宝设计的母婴健康类保险,20周岁至40周岁且怀孕未满28周的孕妇均可投保。这类保险一方面对孕妇的妊娠期疾病、分娩或意外死亡进行保障,另一方面也对胎儿或新生儿的死亡、新生儿先天性疾病或者一些特定手术给予一定的保险金给付。

与女性险相比,母婴保险的最大好处在于保险期间可通过双方约定,通常是从收到保费的次日开始保障,直至产后的七天或十五天,除极个别险种外,一般不存在“等待期”这个“保障时间盲点”问题,保障期间可以说是为妊娠期女性度身定做的。而且母婴保险是短期、设计较简单的险种,保费支出方面比长期的、条款设计较复杂的女性险要低得多。

为孕妇和新生儿提供保障的保险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附加母婴险;另一种则是专门的母婴险。附加母婴险通常在女性投保了长期健康险或者寿险后才能投保。这类产品的保险期限和交费期限比较长,对于妊娠期疾病、新生儿先天性疾病等提供保障。而专门的母婴险可以单独投保,孕妇通常作为第一被保险人,新生儿作为第二被保险人。专门母婴险保费一般为一次性缴清,保险责任与附加母婴险近似。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女性妊娠期的风险概率比正常人要高得多,保险公司会对准妈妈们进行严格的体检,并和保健医院取得联系,了解其健康情况后才准予投保。如果选择这类保险,最好在妊娠以前就投保,否则在妊娠两个月后保险公司一般会拒保。

需要注意,不同产品对于母婴险的具体保险责任上差别也较大,比如新生儿的先天性疾病一般采取列举方式,因此即便是先天性疾病也未必完全符合其赔付条件。所以在投保时,应根据准妈妈身体状况、家族病史等选择险种。

☆购买母婴险的原则

一、购买时机选择一定要早。只要确定怀孕后,越早投保越容易被保险公司承保,保险公司对于怀孕28周后的孕妇通常不予承保;

二、如果您只需要孕期母婴险,最好购买主险形式母婴险,以避免浪费资金;三、详细阅读产品保障内容,重点看保障病种和保障时间;

四、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选择合适的保障和保费档位。

一个新生命的孕育,怀揣着一家人的美好寄望。小生命由孕育到诞生这一过程,最辛苦的要数母亲了。十月怀胎,妈妈们幸福并辛苦着,出行要十分小心,睡觉要侧身,生病不能乱吃药……这一切都只是为了宝宝的健康。

然而宝宝的健康是建筑在妈妈们健康的基础之上的,所以,准妈妈们首先应该为自己做一份好的保障。

对于准妈妈来说,女性妊娠期的风险概率要高于正常人,准妈妈怀孕4个月后,医疗保险、重疾险和意外险等,一般会限制投保。即便是专为孕妇开设的母婴险,也大多规定怀孕未满28周才能投保。所以准妈妈们最好在怀孕前期就去投保女性保险,以便保障期涵盖妊娠期。准妈妈在选择保险时,应选择能覆盖妊娠期疾病的生育保险,因为从怀孕到分娩,女性将面临一系列特有的疾病风险,社保和普通医疗保险责任中一般都不包括因妊娠、分娩、产前产后检查等引起的并发症。

而如果准妈妈们在怀孕前没有投保的话,在怀孕后可以选择购买母婴险。

给父母买意外保险要趁早


人生三大风险:意外、疾病和养老,最难预知和控制的就是意外和疾病,而保险的保障意义,在很大程度上就体现在这两类保险上。尤其是意外险、健康险,很多人感觉这两种保险的保费很多时候是一去不返,或者回来得很少,算不上是投资,或者说很不划算,所以最具保障意义的保险一直以来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

对于老人来讲,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素质下降,老人遇到意外损伤的几率比较大。一旦意外到来,很多后果不堪设想,老人们身体上遭罪,儿女们经济上难受压力,每到这时,儿女都会后悔,没有给父母提取投保意外险。

专家建议,给父母买意外保险要趁早。老年人购买保险一定要趁早,一来年龄越大的老年人保险公司越不愿意承保,二来年龄越大保险费用也越高。

老年人属于“高危”人群,也就是风险可能性大的人群,平日里出现个小摔伤对于老年人来说都是一次折磨。所以,子女可以为父母购买一份意外伤害保险,一般一份一年期限的意外险保费约为100元,保额为10万元,这类产品的最高投保年龄一般可以达到75周岁到80周岁,针对老年人因意外伤害而引起的高残、符合赔付条件程度的骨折、关节脱位、烧伤、重大手术等,提供较高的保险保障,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金最高可达7万--12万元。

保险专家认为,对于意外险,消费者可以组合购买,也可以分开购买,但最好购买保障功能更全面的综合意外险。由于单纯的意外伤害险一般只保障因意外造成的身故和残疾,即如果发生意外但没有身故或者没有达到残疾的程度,意外伤害险是不予赔偿的。而综合意外险则在意外伤害险的基础上增加了意外医疗费用补偿功能,保障更加全面,费率却没有增加太多。因此,投保综合意外险比单纯的意外伤害险更划算。

老年人综合意外险一般针对老年人因意外伤害而引起的高残、符合赔付条件程度的骨折、关节脱位、烧伤、重大手术等,它具有保费低廉、人身保障高的特点。以某公司的意外险为例,1万元保额的保费才25元,如果因为乘坐交通工具发生意外,还可得到双倍赔付,该险种本身还含有高残津贴,可谓花小钱买大保障。因此,老年人购买综合意外险是非常划算的。

老年人意外险投保注意事项

1.要清楚父母的年龄,确定父母符合您所选择的产品的被保险人年龄范围要求。

2.要注重保障利益,给父母选择个人保险产品最好涵盖适用的医疗保障及骨折保障责任,且应选择此两项保额稍高些的产品。

3.不同保险公司的推出的上海老年人意外险产品的特点及保障利益会有所不同,可以根据需求特点给父母选择合适的意外险产品。

老年人群应增强自身安全意识,并根据自身能力和条件选择合适的养老环境,同时更应该增加一些保险保障,这样面对意外伤害时才能做到有备无患。

阳光保险老年人综合交通意外险

适合人群:55-75周岁老年人。

涵盖意外保障和医疗保障,其中意外保障最高可保20万元。

保险知识,买保险要选择合适的


购买保险原则是以社保为基础,再加之适当的商业险作为补充比较好一点

其保险费用的支出一般为年收入的10---20%左右,最好别超过20%,即用10%的资金保全自己100%的资产。

对于我们每个人,应该重考虑医疗健康方面的保险。直接的讲,随着人的年龄增大,身体抵抗力是成反比,抵制相关风险的能力就相对很弱。所以,你首先必须考虑医疗保险,不管是商保和社保的均可以,然后才考虑其它的保险产品,这样才有意义。如果健康没有保证,有再多的养老保险金,也是不切实际的。

建议你先购买国家推出的社保(最好有单位出面购买的情况)包括合作医疗保险,然后再考虑商业保险作为补充。在这里,我知道在这个行业,大家有公认的三句话是这么说的“品牌在人寿”“平安的人才”“新华的产品”

最后关于投保原则需要注意的是:

(一)买保险先买医疗健康,有健康就能保证客户拥有一切

(二)买保险轻言语重合同,人寿保险一般都是终生合同,买好了就能成为终生幸福,否则影响很大。

(三)保险产品需要具备保值增值的功能,现在的生活水平日增月高,必须能够抑制通货膨胀。

(四)买保险先大人后小孩,如果说大人都没有保障,小孩拥有再多的保险,都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毕竟是大

保单,保单适时转换险种有诀窍


采用保单转换最大的优点,就是不需要在新保单生效前再次进行核保。当我们年轻的时候身体都比较健康,购买一般的保险都能通过核保。

 或许你的保险意识很好,也很先进,一开始工作就为自己购买了定期寿险保障。可是,随着你收入的不断增加、年龄的增长,你是否感觉到自己更需要一份养老保险或两全保障?

 也许你已经为人父母,和许多家长一样,你也会为孩子安排一份少儿教育金的保险。这类有特别针对性目的的定期保障,往往孩子年满25岁后就结束了,但孩子在25岁以后更需要保障了。那么,你是否想过在孩子大学毕业后,把多年前的这份少儿险保单转为孩子今后所需的终身寿险保单?

或者,你已经步入中年,年轻时所购买的定期寿险马上就要满期,而在这多年的保障期间内你从未发生过保险事故。同时,你明白这份定期保障结束后,之前一两十年所支付的保费除了买到了放心,以后再不可能给你返还任何一分钱时,你是否觉得那些已缴的保费有些太“浪费”了?

又或者,你的经济收入降低而无力维持原有的保险费用了,你又是否想过有较好的办法改善你的保险安排?

保单转换解燃眉之急

这所有的现实问题,其实都是普通投保者可能碰到的。如果你能在自己以前购买的保单里找到一项“可转换权益”的条款,这些问题可能就会迎刃而解。

转换之一:少儿保险转为其他险种,有效增强保障期。在少儿教育金等各类少儿特定保险即将满期之际,把原保单转为已经成年的孩子今后需要的其他保障品种,可以把定期的少儿保障延期到未来继续有效。如中国人寿一款“英才少儿保险”就规定:“ 在本条款有效期间内,投保人可于本条款生效满二年后任一年的生效周年日将本条款转换为本公司当时认可的终身保险、两全保险或养老保险而无需核保。”

转换之二:定期寿险转为其他险种,变相收回部分保费。定期寿险是消费型险种,保障期一过,什么资金都收不回,但不要忘了你的定期寿险账户上其实还是储存了一定的现金价值。所以,在定期寿险期满前一两年、两三年内申请将原保单转为今后所需的养老保险、两全寿险或终身寿险,可以把原保单中的现金价值变相转为其他险种需要的保费,不至于长期缴纳保费到最后一点回收金都没有。

例如,泰康人寿的“泰康附加定期保险”规定:“在距缴费期满日五年或五年以上,投保人可向本公司申请将该保险转换为本公司当时正在销售的终身寿险合同、两全寿险合同或养老合同,且无需可保性证明。”

转换之三:储蓄型险种转为定期险种,保持保障的有效性。有一种情况就是虽然购买了费率较高的养老险、两全保险或终身寿险后,由于经济能力下降后不足以支付所需的保障成本,为了使得自己的保障部分继续有效,可以依靠原有各类储蓄型保险内积累的现金价值,转换为定期型的、所需保费较少的险种,使得自己的人身保障继续有效。

在这种情况下,也许有人还会推荐采用“减额缴清”和“保费垫缴”两种方式。但“减额缴清”虽然保证了保险期间与原保单一致,但保障金额会减少;“垫缴保费”虽能使保障金额不变,但保险期间不确定。若投保人希望风险保障额度能够维持不变,保险期间也能尽量长久些,那么险种转换就提供了这种选择。当储蓄型险种转换为纯保障型险种后,虽然储值功能大大减弱,但保障仍有效。

保单转换不需二次核保

“那么,既然是利用保单内的现金价值(也就是若投保者退保可以收回的现金),来购买另一份保险,为何不直接采用先退保,再购买自己喜欢的另一个产品的方式呢?”对于保单转换功能,也许有人会有这样的疑问。

 这个问题问得很好。保单转换的换购原理正是如此,但比起先退旧保单再买新保单的方式,保单转换的好处显而易见。

采用保单转换最大的优点,就是不需要在新保单生效前再次进行核保。当我们年轻的时候身体都比较健康,购买一般的保险都能通过核保。可是,随着年龄增长,健康状况大多会变差,这时再去购买一些保险,也许就会面临加费甚至拒保的可能。退掉老保单,重新购买一张保单,就会有这样的状况出现。

而如果你年轻时选择的是一张带有可转换功能的定期寿险,若干年以后想要转为终身寿险或养老险,就可以无条件地行使保单可转换权,保险公司无权要求你拿出可保证明,而且是完全按照你初次投保时的核保等级来进行费率的计算。这样一来,你就可以以较低的费率获得自己所期望的新保障。

有了这样一种功能,对刚结婚不久的年轻人需要长期死亡保障,而目前又无力缴纳高保费者,是很有价值的。同时也可以减少一些有退保想法的投保人的损失。

在转换后新保单的费率方面,因为“肥水没流外人田”,保险公司一般也会给予一些优惠,比如5%-8%的折扣。好比在同一家基金公司作不同产品转换,费率会有所优惠一样。

把握转换时机很重要

看起来,可转换利益还是很有吸引力的,但这种转换对保险公司是有成本压力的,也不利于公司对该保单所收保费的资金运作,所以它会限制一定的期限和次数。好比基金公司限定自己的某几只基金之间转换一年最多有几次。

一般来说,这种转换要在保单生效两年后才能开始。另一方面,有些公司的这类条款规定被保险人年满45周岁或60周岁以后不再享有此项权益,也有条款规定原保险缴费期满前两年开始不再有此权益。如果有需要转换保单,就要好好把握中间这段时间。

如果客户要行使这项权利,只需提供保险合同、最近一次保险费缴费凭证、投保人及被保险人身份证明、受托人身份证明(若委托他人办理),即可要求公司办理转换手续。

但有一点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对于在1997、1998年购买了高利率保险产品的投保人而言,不应该在后来将其转换为其他低利率保单,这样就享受不到原保单今后长期的价值回报了。而如果投保者购买医疗险,目前国内还没有一张医疗险保单提供这种可转换机制,所以还无法转换。

此外,由于是保单转换而来,投保人对转换后的保单不再享有10天的犹豫期撤销合同权利,这一点与新购买的保单有较大的区别。

保险知识,买保险需趁早


周末一家三口去参加老公的旧同事聚会,大家都带着小孩老婆出席,很是热闹。仔仔也玩得很开心。

席间,忽然有一个朋友问起买保险的事,说他近期有些不舒服,想买份保险不知如何买。我就问他哪里不舒服,他说是心脏。我惊讶的问,你今年才三十几岁,怎么心脏有问题?他回答说上个星期在办公室上班时突然感觉心跳得厉害,然后就头昏眼花,缺氧透不过气来,过一会又没事,但到下午又这样发作了一次,马上叫人送到医院检查。医生告诉他这叫心脏早搏,有多种原因引起的。

听了这一番话我不禁想起在两年前,我曾经建议他购买保险,因那时他女儿刚出生,家庭责任重大。但他是很反对买保险,而且还说过两年要转业到地方就会有公务员的待遇,不需要保险了。后来还见过面谈过他女儿的保险,不过也没买。现在他已经转业做了公务员了,如果不发生这件事恐怕都不会想起保险的。现在的他每天担心万一哪天要住院了,但听说公费医疗不能全包的,所以想问问我怎么买保险。

我了解清楚后问他想买什么保险,并提出申请后公司有可能要求做体检,结果有三种:一是拒保,二是延迟,三是加费承保。他就说能否隐瞒病情,我回答说,保险法规定投保人要如实告知,如果现在隐瞒了,需要理赔的时候就麻烦了。不要因为合同签了就完事,如果理赔时查出购买保险之前就有的病史那就有可能不赔了,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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