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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期内出险 合同终止仍可理赔_保险知识

2021-06-10
汽车保险理赔知识 保险理赔知识 理赔保险基础知识
问:我的保险合同已经终止了,才想起来半年前我曾发生过一次保险事故,当时没有及时提出理赔申请,现在申请能赔吗?

 

答:保险合同终止了,并不是说客户一定不能申请理赔,需要按客户出险时间及具体情况来判断。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保险事故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2年或5年内都可申请理赔,其中人寿保险为5年、非人寿保险为2年。

案例演示:

齐齐哈尔的王先生于2008年1月在太平人寿购买了保额达10万元的终身寿险,并附加了一份健康保险产品。

2010年1月,王先生终止了健康保险产品的投保,仅保留终身寿险。在终止自己健康保险的4个月前,王先生曾在2009年9月23日因急性阑尾炎住院治疗,因为经常外出,他在治疗结束后也没有向公司提出理赔申请。

直到其健康险合同终止将近一年后,王先生才想起要为自己的这次治疗申请理赔。合同已经终止近一年了,还能申请理赔吗?王先生的家人和朋友都劝他没必要多跑一次:“你的健康险都不保了,保险公司肯定不会给你理赔的!”

但是,当王先生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来到太平人寿咨询,公司服务人员当即告知:王先生的疾病发生和治疗都是在保险合同终止之前,也就是说保险事故的发生是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虽然这份保险已经终止了,但仍然是可以申请理赔的。随后,在提交理赔申请和相关资料的三天后,王先生收到了太平人寿的理赔通知短信,获得理赔金3000元。

提示: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保险事故发生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并且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申请领取保险金的时间未超过5年(自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的5年),都是可以提出理赔申请的。案例中,王先生的情况正符合这一规定,只要事实清楚、手续齐全,自然是可以获得保险公司赔付的。如果购买的是非人寿保险,在保险事故发生于合同有效期内的情况下,则合同终止2年内都可申请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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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犹豫期内可终止保单


妥善保管整套保单材料。保险单及有关单证票据务必妥善保管,注意防水、防潮、防蛀。若保单材料丢失,应及时到保险公司挂失补办。

什么是犹豫期?犹豫期内是否可以无条件解除保险合同?

通常情况下,长期人身保险产品都设有犹豫期。犹豫期是从投保人收到保单并书面签收之日起10日内的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投保人可以仔细考虑所购买的产品是否合适,如果所投保的产品与需求不符,投保人可以无条件解除合同,保险公司会在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后退还已交保险费。投保人在犹豫期解除合同的,保险公司对在犹豫期内发生的事故将不承担保险责任。

犹豫期后,投保人是否可以中途退保?

在犹豫期结束后,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以要求解除保险合同(俗称“退保”)。保险合同解除后,保险公司会按照合同的约定向投保人支付一笔退保金。

投保后,为何不可轻易退保?

第一,退保后,消费者将失去已有的保险保障。

第二,随着被保险人年龄的增长,消费者若重新购买相应的保险保障,在一般情况下,费率、核保要求都会提高。

第三,在犹豫期过后退保,保险公司会收取退保费用,消费者会有费用损失。

保单失效或合同终止 保险还能理赔吗?_保险知识


保单是保户进行理赔的依据,但有时,保单也会发生一些“不测”,为保户带来困扰,这时保险公司会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尽可能为保户提供解决方案。

其中,保户比较容易遇到的一种情况是,保单因过了缴费期而失效。例如,某人在国外公干了近一年时间,在此期间,他的重疾险保单过了缴费期,但保险公司的

工作人员没能联系上他。等他回国后,60天的宽限期已经过了。缴费过了60天,保单是否就会失效呢?

据太平人寿介绍,大部分长期分红险或重疾险产品都设计了自动垫交保费功能,决定长期缴费的投保人可以选择这一功能避免保单失效的情况。自动垫缴是保

户由于特殊原因无法缴纳续期保费,用保单的现金价值来抵扣后期保费,从而使保单维持在有效状态的一种功能。

不同保险公司所采用的自动垫交保费功能的形式也各有不同,有的已经直接写入产品条款;有的则在投保单上载明,需保户自己勾选,提前约定。

另一种情况是,保险合同已经中止了,保户才想起来半年前曾发生过一次保险事故,当时没有及时提出理赔申请,现在还能申请理赔吗?

事实上,保险合同中止了,并不是说客户一定不能申请理赔,需要按客户出险时间及具体情况来判断。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保险事故在合同有效期内

发生,2年或5年内都可申请理赔,其中人寿保险为5年、非人寿保险为2年。

案例1:“自动垫费”解救失效保单

保户连续4年没有缴纳保费,但是保险公司在其意外身故后仍旧给予理赔——这就是曾经发生在太平人寿上海分公司的一则特殊理赔案。

2010年8月,一位姓杜的女士来到太平人寿上海分公司:“我先生过世了,他生前在你们公司买过保险,我今天是来理赔的。”按照杜女士提供的保单信息,太平

人寿柜面服务人员立即在电脑系统里进行查询,发现该张保单有异常信息——这张保单已经连续四年没有缴费了。杜女士知道后非常震惊:“天哪,我都不知道没有

缴费,那是不是不能理赔了呢?”

为了确认保单是否有效,服务人员继续对该保单进行仔细审核。杜女士亡夫陈先生生前投保的是太平人寿“太平丰登”保险,并附加了“寿比南山”保险。2006年,

虽然经过多次催缴,但由于种种原因,陈先生一直没有缴纳续期保费。于是,这张保单已进入自动垫缴功能,该保单的现金价值完全可以抵扣欠缴的四年保费。经

审核,太平人寿很快决定给付保险金2.5万元。

案例2:合同预约终止仍有获赔可能

齐齐哈尔的王先生于2008年1月在太平人寿购买了保额达10万元的终身寿险,并附加了一份健康保险产品。2010年1月,王先生预约终止了健康保险产品的投

保,仅保留终身寿险。在预约终止自己健康保险的4个月前,王先生曾在2009年9月23日因急性阑尾炎住院治疗,因为经常外出,他在治疗结束后也没有向保险公司

提出理赔申请。直到其健康险合同预约终止将近一年后,王先生才想起要为自己的这次治疗申请理赔。

合同已经预约终止近一年了,还能申请理赔吗?王先生的家人和朋友都劝他没必要多跑一次:“你的健康险都不保了,保险公司肯定不会给你理赔的!”

但是,当王先生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来到太平人寿咨询,公司服务人员当即告知:王先生的疾病发生和治疗都是在保险合同预约终止之前,也就是说保险事故的

发生是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虽然这份保险已经预约终止了,但仍然是可以申请理赔的。随后,在提交理赔申请和相关资料的三天后,王先生收到了太平人寿的

理赔通知短信,获得理赔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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