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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泰富贵人生两全保险A款产品介绍

2021-06-07
信诚分红保险知识 富人保险规划 保险规划产品顺序

信泰富贵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A款

【分红型保险】产品特色

1、高额回报,收益稳定

被保险人在每年的保单周年日生存的,可获得本合同保险金额10%的高额生存保险金。生存利益每年相伴,收益持续稳定,为您的生活提供丰沛的补贴。

2、快速返还,长期受益

第一个保单周年日起即可领取生存保险金,一直领到被保险人生存至88周岁。生存保险金返还速度快、时间长,投保越早,受益越多。

3、祝寿养老,三重大礼

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70周岁、8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我们每次按合同保险金额的100%给付祝寿金。三重祝寿大礼为您的晚年生活锦上添花,真正实现养老无忧。

4、资金安全,满意一生

保险期间届满时若被保险人仍生存的,可以享受110%累计年交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资金安全又增值,享受专家理财,让您满意一生。

5、高额保障,人性关怀

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的,可以获得最高200%累计年交保险费的高额身故保障;若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的,可以获得最高110%累计年交保险费与本合同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的高额身故保障。高额保障,呵护一生,真正体现人性关怀。

6、安享红利,抵御通胀

本产品集保障、养老、理财为一体,依托专家理财优势,可以额外分享本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经营成果,轻松实现财富增值,抵御通货膨胀,使您轻松享受生活。

【分红保险怎么样?】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1)意外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在年满十八周岁保单周年日前因意外伤害身故的,我们按本合同累计年交保险费的100%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在年满十八周岁保单周年日后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因该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的,我们按本合同累计年交保险费的200%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2)一般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一百八十日内(含第一百八十日)因疾病身故的,我们按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给付一般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在年满十八周岁保单周年日前,自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一百八十日后因疾病身故的,我们按本合同累计年交保险费的100%给付一般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在年满十八周岁保单周年日后,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身故或者自本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一百八十日后因疾病身故的,我们按以下二项金额较高者给付一般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①被保险人身故时的本合同现金价值;②被保险人身故时的本合同累计年交保险费的110%。(3)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在每年的保单周年日生存的,我们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4)祝寿保险金被保险人在年满六十周岁、七十周岁和八十周岁的保单周年日生存的,我们分别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的100%给付祝寿保险金。(5)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日生存的,我们按本合同累计年交保险费的110%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分红险知识】红利分配1、红利来源红利来源于分红保险业务的利差、死差和费差等,其中利差部分由实际投资收益和预期投资收益的差异产生;死差部分由实际赔付和预期赔付的差异产生;费差部分由实际费用和预期费用的差异产生。2、红利分配方式本产品红利分配方式为现金红利,即直接以现金的形式进行分配。3、红利实现方式本产品的红利实现方式有以下三种:现金领取、累积生息、抵交保险费,您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默认实现方式为累积生息。4、红利分配政策及确定保单红利水平的影响因素本公司的分红政策是以公平性原则和可持续原则为基础,努力保持各年度分红情况的连续性。我们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是否分配红利和红利分配方案。影响红利水平的因素包括分红保险业务的经营状况、红利的可持续性、保单持有人的合理预期等。5、红利通知书我们每年向您寄送一次红利通知书,向您告知保险单及红利分配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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