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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人寿福如东海分红型保什么?什么情况下不赔?

2021-06-07
分红保险知识 保险要提前规划
渤海人寿福如东海分红型是一款年金险,那么渤海人寿福如东海分红型保什么?什么不赔?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欢迎阅读和了解!

说到年金险,相信大家是比较熟悉的,渤海人寿福如东海分红型保什么?什么不赔?这些都是用户们十分在意的问题,下面就为大家一一道来。

渤海人寿福如东海分红型保什么?

1、特别生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第五个保单周年日生存,保险公司按领取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保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度数)的20%向特别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一次特别生存保险金。

2、生存保险金

若投保时被保险人未满54 周岁(不含),自合同第六个保单周年日(含)起,至被保险人年满59 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若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仍生存,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的2%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

3、养老保险金

若投保时被保险人未满54 周岁(不含),自被保险人年满60 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至保险期满前一个保单周年日,若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仍生存,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的3%向养老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养老保险金。

若投保时被保险人年满54 周岁(含),自合同第六个保单周年日(含)起,至保险期满前一个保单周年日,若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仍生存,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的3%向养老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养老保险金。

4、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保险公司按领取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保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度数)向满期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5、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合同保险期间内身故,保险公司按下列两项金额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 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保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度数)与已领取的特别生存保险金之差;

(2) 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现金价值。

渤海人寿福如东海分红型什么情况下不赔?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2 年内自杀, 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者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者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主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主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总结

渤海人寿福如东海分红型在保障内容上划分的十分具体,是一款十分标准并且到位的年金险,相信大家在购买这款保险后一定不会后悔,不过选择权还在大家手中,怎么选还是需要大家自己考虑。

扩展阅读

渤海人寿畅行无忧保什么?什么情况下不赔?


渤海人寿畅行无忧是一款意外险,那么渤海人寿畅行无忧保什么?什么情况下不赔?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欢迎阅读和了解!

说到意外险,相信大家都是比较了解的,毕竟这是生活中有可能存在,我们不得不预防的,渤海人寿畅行无忧保障什么,具体有哪些内容,还有什么情况下不理赔,下面就为大家逐一道来。

渤海人寿畅行无忧保什么?

1、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且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保险公司按合同的意外伤害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如果在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前,保险公司已按本合同给付过意外伤残保险金,则在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时,需扣除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

2、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且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意外伤害造成身体伤残的,保险公司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确定该处伤残的伤残等级和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并按该伤残等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乘以合同的意外伤害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治疗仍未结束的,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在该第 180 日的身体状况进行伤残评定,并据此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而伤残项目所属等级不同时,以较严重项目的意外伤残保险金给付为准:

若后次伤残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需扣除前次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若前次伤残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不再给付后次的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而几处伤残项目所属等级不同时,以最严重项目的伤残等级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若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等级相同,伤残等级在原评定基础上最多晋升一级,最高晋升至第一级,保险公司以晋升后的伤残等级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意外伤残保险金以本合同的意外伤害基本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总额达到合同的意外伤害基本保险金额,合同终止。

3、可选保障

渤海人寿畅行无忧有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伤残、驾乘车意外身故/伤残、航空意外身故/伤残、意外医疗、意外住院津贴等等可选保障。

渤海人寿畅行无忧什么情况下不赔?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伤残、支付医疗费用或者住院治疗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相应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自杀或自伤,但被保险人自杀或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

能力人的除外;

(3)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4) 被保险人醉酒,主动吸食或者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被保险人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7) 被保险人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宫产);

(8) 被保险人药物过敏、医疗事故、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

(9)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10)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驾驶滑翔机或者滑翔翼或者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蹦极等高风险运动;

(11)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者武装叛乱;

(12)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支付医疗费用或者住院治疗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相应保险金的责任:

(13)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发生的医疗费用;

(14)疗养、康复治疗、心理治疗、美容、矫形、视力矫正手术、牙齿治疗、安装假肢等。

因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因上述第(2)-(12)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您退还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因上述第(1)-(12)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伤残、支付医疗费用或者住院治疗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相应保险金的责任,保险公司按照本合同对被保险人的责任继续有效。

因上述第(13)-(14)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支付医疗费用或者住院治疗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相应保险金的责任,保险公司按照本合同对被保险人的责任继续有效。

渤海人寿福如东海分红型怎么样?有哪些优缺点?


渤海人寿福如东海分红型怎么样?作为渤海人寿的产品,相信大家对这款产品都有很高的兴趣,小编整理了资料,欢迎广大用户阅读!

说到渤海人寿,那绝对是保险行业中的人气公司,许多人都没有接触过保险,但是大家只要一听到渤海人寿,就会知道,毕竟在国内,渤海人寿有着十分良好的口碑,这也间接说明了渤海人寿产品的优秀,没有优秀的产品,也就不会产生口碑,大部分的用户应该也是这样认为的。

渤海人寿福如东海分红型怎么样

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人寿”)成立于2014年12月,是首家总部落户天津自贸区的专业寿险公司。渤海人寿主要股东由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等现代企业构成,公司注册资本金130亿元,主要经营:普通型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和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分红型保险;万能型保险等人身险业务。

渤海人寿成立四年多以来,秉持“诚信、业绩、创新”的经营理念,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保障服务民生为己任,在贯彻落实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程中,不断提高供给能力和质量,连续四年实现盈利。截至2018年末,公司总资产超过333亿元,服务客户77万余人,为社会提供总计保额约2000亿元的保险保障。2018年9月,渤海人寿以“持恒、精进、守信”的企业形象,位列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第328位,较2017年首度入围提升24位。

渤海人寿福如东海分红型有哪些优缺点

渤海人寿福如东海分红型优点

1、年金险加入养老服务

渤海人寿福如东海分红型是一款年金险,对于许多用户来说,年金险算是比较少接触的一类保险了,毕竟平时大家常购买的都是寿险或者是重疾险,不过渤海人寿福如东海分红型这款保险可不同,除了有生存保险金外,还加入了养老金的概念,也就是说被保人只要符合年龄要求,保险公司会以基本保额乘以缴费年数的3%给予用户养老金。

2、满期返还保险费

很多人购买保险肯定是冲着保额去的,毕竟保险金是最大的一份保障,但是大家肯定想不到,花费的保费居然还有拿回来的时候,渤海人寿福如东海分红型在满期后,会将保费返还给用户,真正实现了购买保险理财的目的。

渤海人寿福如东海分红型缺点

作为一款年金险,渤海人寿福如东海分红型没有明显的缺点,是一款十分标准的保险,如果一定要说有什么不足的话,那就是渤海人寿在保险方面跟国内一线保险品牌还有差距,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总结

作为年金险,渤海人寿福如东海分红型将保障做的十分到位,相信用户们选择了这款保险一定不会后悔,不过选择权在大家手中,只有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弘康常利赢分红型保什么?什么情况下不赔?


弘康常利赢分红型是弘康人寿新推出的保险产品,从保险的种类来说,这是一款两全险,那么这款保险有哪些保险责任,在什么情况下不理赔呢?

两全险在很多情况下,其实责任上跟一般的保险有很大的类似。要么与寿险十分相像,要么就是重疾险的翻版,很多人更愿意将两全险看作是某种保险种类的完善版,下面就来看看这款保险,有怎样的保险责任吧!

弘康常利赢分红型保什么?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含)内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投保人累计已交纳保险费数额(不计利息)的105%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投保人累计已交纳保险费数额(不计利息)的一定比例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具体比例如下:

一、被保险人身故时到达年龄为18至40周岁,该比例为160%;

二、被保险人身故时到达年龄为41至60周岁,该比例为140%;

三、被保险人身故时到达年龄为17周岁(含)以下或61周岁(含)以上,该比例为120%。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期满,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弘康常利赢分红型什么情况下不赔?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恐怖活动或武装叛乱(以上行为以政府宣告或认定为准);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一)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其他权利人退还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其他权利人按照被保险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的顺序确定。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如有疑问或者想了解更多,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或者在线客服。

总结

弘康常利赢分红型是一款优秀的两全险,不仅有身故保障,还有满期保险金。对于用户来说,这样的一款保险,是非常适合用户们进行投保的,相信一定可以让用户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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