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渤海人寿畅行无忧保什么?什么情况下不赔?

2021-05-31
保险要提前规划 保险种类
渤海人寿畅行无忧是一款意外险,那么渤海人寿畅行无忧保什么?什么情况下不赔?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欢迎阅读和了解!

说到意外险,相信大家都是比较了解的,毕竟这是生活中有可能存在,我们不得不预防的,渤海人寿畅行无忧保障什么,具体有哪些内容,还有什么情况下不理赔,下面就为大家逐一道来。

渤海人寿畅行无忧保什么?

1、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且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保险公司按合同的意外伤害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如果在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前,保险公司已按本合同给付过意外伤残保险金,则在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时,需扣除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

2、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且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意外伤害造成身体伤残的,保险公司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确定该处伤残的伤残等级和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并按该伤残等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乘以合同的意外伤害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治疗仍未结束的,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在该第 180 日的身体状况进行伤残评定,并据此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而伤残项目所属等级不同时,以较严重项目的意外伤残保险金给付为准:

若后次伤残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需扣除前次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若前次伤残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不再给付后次的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而几处伤残项目所属等级不同时,以最严重项目的伤残等级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若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等级相同,伤残等级在原评定基础上最多晋升一级,最高晋升至第一级,保险公司以晋升后的伤残等级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意外伤残保险金以本合同的意外伤害基本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总额达到合同的意外伤害基本保险金额,合同终止。

3、可选保障

渤海人寿畅行无忧有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伤残、驾乘车意外身故/伤残、航空意外身故/伤残、意外医疗、意外住院津贴等等可选保障。

渤海人寿畅行无忧什么情况下不赔?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伤残、支付医疗费用或者住院治疗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相应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自杀或自伤,但被保险人自杀或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

能力人的除外;

(3)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4) 被保险人醉酒,主动吸食或者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被保险人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7) 被保险人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宫产);

(8) 被保险人药物过敏、医疗事故、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

(9)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10)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驾驶滑翔机或者滑翔翼或者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蹦极等高风险运动;

(11)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者武装叛乱;

(12)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支付医疗费用或者住院治疗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相应保险金的责任:

(13)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发生的医疗费用;

(14)疗养、康复治疗、心理治疗、美容、矫形、视力矫正手术、牙齿治疗、安装假肢等。

因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因上述第(2)-(12)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您退还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因上述第(1)-(12)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伤残、支付医疗费用或者住院治疗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相应保险金的责任,保险公司按照本合同对被保险人的责任继续有效。

因上述第(13)-(14)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支付医疗费用或者住院治疗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相应保险金的责任,保险公司按照本合同对被保险人的责任继续有效。

相关知识

同方全球畅行无忧是骗人的吗?什么情况下不赔?


本文介绍了同方全球人寿是不是正规保险公司?还有他们最近新推出的“同方全球「畅行无忧」长期意外伤害保险”是不是骗人的,同方全球畅行无忧什么情况下不理赔?

同方全球畅行无忧是骗人的吗?

答案:当然不是。

同方全球「畅行无忧」长期意外伤害保险是同方全球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承保的,该公司是由荷兰全球人寿保险集团(Aegon)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THTF)各出资50%组建,经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意后于2003年成立的,截止目前注册资本为24亿元,资产规模超过100亿元。

截止2019年第一季度,公司实际资本为39.31亿元,净资产为13.44亿元,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88%,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74%,对比上一季度都有所提升,最近一期的风险综合评级为B级,符合监管机构的规定,是一家正规且靠谱的保险公司。

同方全球「畅行无忧」长期意外伤害保险也是经过银保监会审核备案的新产品,是正规的保险产品,有需要的客户可以放心投保。

同方全球畅行无忧什么情况下不赔?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下列原因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致的伤害;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任何原因导致的牙齿修复,牙齿整形;视力矫正;美容手术及一般理疗;脊椎间盘突出症;

9、被保险人猝死或因疾病、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食物中毒、整容手术、或其它医疗导致的伤害;

10、细菌、病毒或其它病原体感染(但因意外伤害致有伤口而生感染者除外);

11、被保险人进行潜水、滑水、滑雪、滑冰、滑翔翼、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摔跤、柔道、空手道、跆拳道、马术、拳击、特技表演、赛马、各种车辆表演、车辆竞赛或练习、驾驶卡丁车等高风险运动;

12、被保险人驾驶、搭乘非法营运车辆或未经当地相关政府部门登记许可的交通工具期间,或被保险人违反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期间;

13、机动车辆发生事故前不符合安全行驶标准;

14、由于人员超载引起的;

15、被保险人扒车、跳车,但因意外事故被迫跳车不在此列;

16、被保险人置身于任何飞机或空中运输工具(以乘客身份搭乘民用或商业航班者除外)期间。

17、被保险人驾驶轨道交通车辆,驾驶或搭乘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工程作业车、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公路养护车、清障车、救援车、洒水车、清扫车以及拖拉机等农业用途车辆遭受意外伤害事故的;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您已交足两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您已交足两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渤海人寿福如东海分红型保什么?什么情况下不赔?


渤海人寿福如东海分红型是一款年金险,那么渤海人寿福如东海分红型保什么?什么不赔?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欢迎阅读和了解!

说到年金险,相信大家是比较熟悉的,渤海人寿福如东海分红型保什么?什么不赔?这些都是用户们十分在意的问题,下面就为大家一一道来。

渤海人寿福如东海分红型保什么?

1、特别生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第五个保单周年日生存,保险公司按领取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保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度数)的20%向特别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一次特别生存保险金。

2、生存保险金

若投保时被保险人未满54 周岁(不含),自合同第六个保单周年日(含)起,至被保险人年满59 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若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仍生存,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的2%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

3、养老保险金

若投保时被保险人未满54 周岁(不含),自被保险人年满60 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至保险期满前一个保单周年日,若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仍生存,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的3%向养老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养老保险金。

若投保时被保险人年满54 周岁(含),自合同第六个保单周年日(含)起,至保险期满前一个保单周年日,若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仍生存,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的3%向养老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养老保险金。

4、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保险公司按领取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保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度数)向满期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5、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合同保险期间内身故,保险公司按下列两项金额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 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保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度数)与已领取的特别生存保险金之差;

(2) 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现金价值。

渤海人寿福如东海分红型什么情况下不赔?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2 年内自杀, 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者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者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主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主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总结

渤海人寿福如东海分红型在保障内容上划分的十分具体,是一款十分标准并且到位的年金险,相信大家在购买这款保险后一定不会后悔,不过选择权还在大家手中,怎么选还是需要大家自己考虑。

渤海嘉乐保(前行无忧)是骗人的吗?什么情况下不赔?


渤海嘉乐保(前行无忧)刚刚上市不久,还有不少人不了解,那么这款产品是骗人的吗?什么情况下不赔? 渤海嘉乐保(前行无忧)是骗人的吗

肯定不是!渤海嘉乐保(前行无忧)是渤海人寿刚刚推出的一款重疾险新产品,主要提供轻症、中症、重疾、身故、全残、恶性肿瘤额外赔付等保险责任,保障非常齐全,60岁前的保额也非常高,非常适合追求高保障的人士投保。

渤海人寿成立于2014年,为首家总部落户天津自贸区的人寿保险。主要股东包括A股上市国际化租赁集团渤海租赁、大型国有独资公司天津天保控股等。注册资本130亿元,截至2019年第一季度末偿付能力426.9%。而且自成立以来,渤海人寿已经连续四年实现盈利,总资产超过333亿元。2018年,位列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328位。在2019年第一季度寿险公司偿付能力排行榜中,渤海人寿偿付能力是427%,风险整合评级A。

渤海嘉乐保(前行无忧什么情况下不赔

1、等待期内不赔

等待期内确诊重疾或身故、全残是不会赔付保额,只会退回保费,合同终止。

2、没有如实健告

虽然这款产品的健康比较宽松,但是宽松不等于没有。如果投保人刻意隐瞒相关情况得以顺利投保,后期出险保险公司也是可以合法拒赔的。

3、符合免责条款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确诊发生保险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中症疾病、轻症疾病,或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全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合同所定义的各项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自保险合同成立(若曾复效,则自保险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者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者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

(8)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者患艾滋病;

(9)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者染色体异常。

因上述第(1)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保险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因上述第(1)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或确诊发生保险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中症疾病、轻症疾病的,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保险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三峡美畅行天下保什么?什么情况下不赔?


三峡美畅行天下算是意外险,那么三峡美畅行天下保什么?什么情况下不赔?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欢迎阅读和了解! 三峡美畅行天下保什么?

1、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合同保险期间满期日当日零时仍生存,保险公司按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115%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2、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日或合同中止后的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90 日内(含第 90 日)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并无息返还已交保险费,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日或合同中止后的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90 日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累计已交保险费的 160%给付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保险公司不再给付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保险金,合同终止。

3、一般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一般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保险公司不再给付合同约定的其他保险金,合同终止。

4、节假日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节假日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倍给付节假日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保险公司不再给付合同约定的其他保险金,合同终止。

5、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合同约定的 8 种重大自然灾害而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含第 180 日)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5 倍给付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保险公司不再给付合同约定的其他保险金,合同终止。

6、驾乘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合法驾驶或乘坐私家车、单位公务或商务用车期间,在车内因交通事故而发生意外伤害,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含第 180 日)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10 倍给付驾乘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保险公司不再给付合同约定的其他保险金,合同终止。

7、高速动车/普通动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高速动车组列车/普通动车组列车期间在列车车厢内因交通事故而发生意外伤害,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含第 180 日)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20 倍给付高速动车/普通动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保险公司不再给付合同约定的其他保险金,合同终止。

8、指定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合法商业营运的客运火车、客运轮船、客运汽车期间在交通工具内因交通事故而发生意外伤害,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含第 180 日)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10 倍给付指定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保险公司不再给付合同约定的其他保险金,合同终

止。

9、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合法商业营运的客运飞机,自进入客运飞机的舱门时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客运飞机的舱门时止因交通事故而发生意外伤害,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含第 180 日)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50 倍给付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保险公司不再给付合同约定的其他保险金,合同终止。

10、网约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网约车期间在网约车内因交通事故而发生意外伤害,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含第 180 日)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10 倍给付网约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保险公司不再给付合同约定的其他保险金,合同终止。

11、自行车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骑自行车期间与机动车碰撞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含第 180 日)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2 倍给付自行车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保险公司不再给付合同约定的其他保险金,合同终止。

12、行人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步行期间与机动车碰撞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含第 180 日)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2 倍给付行人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保险公司不再给付合同约定的其他保险金,合同终止。

13、电梯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搭乘电梯期间,因电梯故障而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含第 180 日)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5 倍给付电梯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保险公司不再给付合同约定的其他保险金,合同终止。

三峡美畅行天下什么情况下不赔?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醉酒、斗殴、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违反规定使用麻醉或精神药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 被保险人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宫产);

(9) 被保险人药物过敏、医疗事故、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

(10)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11)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蹦极、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活动、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12)被保险人驾驶超载机动车或超限速行驶机动车,因车辆超载或超限速行驶引起的意外事故而遭受的伤害;

(13)被保险人违反有关管理部门安全驾驶或者承运部门安全乘坐的相关规定,未按照交通部门的相关规定擅自或者强行登上或者离开乘坐的交通工具;

(14)被保险人违反电梯安全使用规定,如超载运行、在楼层与轿厢接缝处滞留、撬开厢门等;

(15)被保险人醉酒骑行自行车期间;

(16)被保险人骑行自行车参与体育表演、体育比赛、竞技运动或从事载客运输、物流等经营活动期间;

(17)被保险人骑行的自行车因改装改变了技术参数或使用功能;

(18)被保险人没有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19)被保险人存在追车、扒车、强行拦车、抛物击车或其他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20)被保险人在道路上使用滑板、轮滑、旱冰鞋、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等滑行工具;

(21)被保险人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

(22)被保险人存在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等行为或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等行为。

海保人寿专意保保什么?什么情况下不赔?


海保人寿专意保是海保人寿新出的特定疾病保险,相信用户们一定很好奇,这样一款保险,到底有哪些保障,在什么情况下又不会理赔呢?

医疗保险可能有很多人会觉得十分鸡肋,毕竟大家都是有医保的,很多情况下,也只通过医保来进行医疗报销,一份医疗保险就变得可有可无了。不过,在很多情况下,医保的功能是不足的,一些特定疾病不仅治疗费用高昂,而且还容易产生隐患。因此,选择一款优秀的医疗保险,是十分必要的。

海保人寿专意保保什么?

一、特定疾病保险

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首次患有合同所列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者多种),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二、特定疾病种类

1、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2、瘫痪

3、终末期肾病

4、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5、深度昏迷

6、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7、严重脑损伤

8、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9、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10、肺癌

11、肝癌

12、胃癌

13、结直肠癌

14、食道癌

15、脑癌

16、白血病

17、淋巴癌

18、脑中风后遗症

海保人寿专意保什么情况下不赔?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患有合同所列的特定疾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7)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8)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9)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有合同所列的特定疾病的,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2)至(9)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有合同所列的特定疾病的,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如有疑问或者想了解更多,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或者在线客服。

总结

海保人寿专意保是一款优秀的特定疾病保险,虽然在保障内容上比较少,但俗话说术业有专攻,只有专业的保障效果,才能满足大多数的用户。因此,用户们在遇到这样一款保险的时候,千万不要错过,即便保障期限短,但有时候说不定会产生奇效。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