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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人寿年年丰盈保什么?什么情况下不赔?

2021-05-22
保险要提前规划 保险种类
爱心人寿年年丰盈从名字上看,如果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大家还以为这是一款理财险。但实际上,这是一款十分标准的终身寿险,下面就为大家好好介绍一下。

终身寿险在很多情况下,是大家都十分熟悉的一种保险。不过因为市面的上的同类型保险很多,因此,在寿险的竞争问题上,很多保险不见得有所优势。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下面就为大家好好介绍一下,这款保险有哪些保障的项目。

爱心人寿年年丰盈保什么?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年满18 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不含)前身故的,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按身故时下列二者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1)合同的已交保险费减累计部分领取保单账户价值;

(2)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于年满18 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后身故的,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按身故时下列二者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1)合同的已交保险费减累计部分领取保单账户价值*对应系数;

(2)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

被保险人因疾病于年满 18 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后身故的,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按身故时下列二者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1)合同的已交保险费减累计部分领取保单账户价值减被保险人身故前 180 日(含)内累计追加保险费*对应系数+被保险人身故前180 日(含)内累计追加保险费;

(2)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

对应系数:当到达年龄为18-40 周岁时,对应系数为160%;当到达年龄为41-60周岁时,对应系数为140%;当到达年龄为61周岁及以上时,对应系数为120%。

到达年龄=投保年龄+被保险人身故之日所在的保单年度-1

爱心人寿年年丰盈什么情况下不赔?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复效之日起两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

如有疑问或者想了解更多,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或者在线客服。

总结

爱心人寿年年丰盈是标准的终身寿险,因此在保障内容上,还是倾向于身故保障。但这款保险还是有别于一般的寿险,在身故的赔付比例上还是很高的,还根据年龄的不同划分出不同的赔付,对用户来说,这样的保险还是值得选择的。

相关知识

渤海人寿京心保保什么?什么情况下不赔?


渤海人寿京心保既然是一款终身寿险,那么自然在保障内容上就让大家好奇。一款优秀的保险,用户们当然会关心它的保障内容,以及什么情况下不理赔。

终身寿险在很多情况下,是大家都十分熟悉的一种保险。不过因为市面的上的同类型保险很多,因此,在寿险的竞争问题上,很多保险不见得有所优势。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下面就为大家好好介绍一下,这款保险有哪些保障的项目。

渤海人寿京心保保什么?

一、养老保险金

养老保险金领取方式为按年领取的,自被保险人年满养老保险金开始领取年龄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被保险人在每一保单周年日仍生存,保险公司每年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养老保险金受益人给付一次养老保险金。

养老保险金领取方式为按月领取的,自被保险人年满养老保险金开始领取年龄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被保险人每月在合同生效日在该月对应日(如果该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作为对应日)仍生存,保险公司每月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的8.5%向养老保险金受益人给付一次养老保险金。

二、祝寿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养老保险金开始领取年龄的首个保单周年日生存,保险公司按领取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保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度数)向祝寿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祝寿保险金,此项责任终止。

三、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年满养老保险金开始领取年龄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不含)之前身故,保险公司按下列两项金额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保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度数);

(2)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于约定的养老保险金开始领取年龄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及之后身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合同终止。

渤海人寿京心保什么情况下不赔?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者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者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

因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因上述(2)至(7)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如有疑问或者想了解更多,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或者在线客服。

总结

渤海人寿京心保是一款优秀的终身寿险,不仅有常见的身故保障,还附带有养老金、祝寿金,在人寿的保障效果上还是非常不错的。用户们如果要投保这款保险,相信一定可以满足需求。

渤海人寿畅行无忧保什么?什么情况下不赔?


渤海人寿畅行无忧是一款意外险,那么渤海人寿畅行无忧保什么?什么情况下不赔?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欢迎阅读和了解!

说到意外险,相信大家都是比较了解的,毕竟这是生活中有可能存在,我们不得不预防的,渤海人寿畅行无忧保障什么,具体有哪些内容,还有什么情况下不理赔,下面就为大家逐一道来。

渤海人寿畅行无忧保什么?

1、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且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保险公司按合同的意外伤害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如果在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前,保险公司已按本合同给付过意外伤残保险金,则在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时,需扣除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

2、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且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意外伤害造成身体伤残的,保险公司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确定该处伤残的伤残等级和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并按该伤残等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乘以合同的意外伤害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自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治疗仍未结束的,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在该第 180 日的身体状况进行伤残评定,并据此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而伤残项目所属等级不同时,以较严重项目的意外伤残保险金给付为准:

若后次伤残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需扣除前次已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若前次伤残项目所属等级较严重,则不再给付后次的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而几处伤残项目所属等级不同时,以最严重项目的伤残等级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若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等级相同,伤残等级在原评定基础上最多晋升一级,最高晋升至第一级,保险公司以晋升后的伤残等级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意外伤残保险金以本合同的意外伤害基本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总额达到合同的意外伤害基本保险金额,合同终止。

3、可选保障

渤海人寿畅行无忧有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伤残、驾乘车意外身故/伤残、航空意外身故/伤残、意外医疗、意外住院津贴等等可选保障。

渤海人寿畅行无忧什么情况下不赔?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伤残、支付医疗费用或者住院治疗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相应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自杀或自伤,但被保险人自杀或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

能力人的除外;

(3)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4) 被保险人醉酒,主动吸食或者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被保险人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7) 被保险人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宫产);

(8) 被保险人药物过敏、医疗事故、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

(9)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10)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驾驶滑翔机或者滑翔翼或者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蹦极等高风险运动;

(11)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者武装叛乱;

(12)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支付医疗费用或者住院治疗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相应保险金的责任:

(13)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发生的医疗费用;

(14)疗养、康复治疗、心理治疗、美容、矫形、视力矫正手术、牙齿治疗、安装假肢等。

因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因上述第(2)-(12)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您退还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因上述第(1)-(12)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伤残、支付医疗费用或者住院治疗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相应保险金的责任,保险公司按照本合同对被保险人的责任继续有效。

因上述第(13)-(14)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支付医疗费用或者住院治疗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相应保险金的责任,保险公司按照本合同对被保险人的责任继续有效。

海保人寿专意保保什么?什么情况下不赔?


海保人寿专意保是海保人寿新出的特定疾病保险,相信用户们一定很好奇,这样一款保险,到底有哪些保障,在什么情况下又不会理赔呢?

医疗保险可能有很多人会觉得十分鸡肋,毕竟大家都是有医保的,很多情况下,也只通过医保来进行医疗报销,一份医疗保险就变得可有可无了。不过,在很多情况下,医保的功能是不足的,一些特定疾病不仅治疗费用高昂,而且还容易产生隐患。因此,选择一款优秀的医疗保险,是十分必要的。

海保人寿专意保保什么?

一、特定疾病保险

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首次患有合同所列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者多种),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二、特定疾病种类

1、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2、瘫痪

3、终末期肾病

4、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5、深度昏迷

6、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7、严重脑损伤

8、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9、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10、肺癌

11、肝癌

12、胃癌

13、结直肠癌

14、食道癌

15、脑癌

16、白血病

17、淋巴癌

18、脑中风后遗症

海保人寿专意保什么情况下不赔?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患有合同所列的特定疾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7)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8)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9)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有合同所列的特定疾病的,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2)至(9)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有合同所列的特定疾病的,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如有疑问或者想了解更多,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或者在线客服。

总结

海保人寿专意保是一款优秀的特定疾病保险,虽然在保障内容上比较少,但俗话说术业有专攻,只有专业的保障效果,才能满足大多数的用户。因此,用户们在遇到这样一款保险的时候,千万不要错过,即便保障期限短,但有时候说不定会产生奇效。

信泰如意年年金尊版保什么?什么情况下不赔?


信泰如意年年金尊版是信泰如意年年系列当中的一员,既然叫做金尊版,那么很多小伙伴都想知道这款产品都保什么,在什么情况下不赔,今天就一起来看看。 信泰如意年年金尊版保什么

生存年金

保险合同交费期间为三年的,自保险合同第五个保单周年日起至第九个保单周年日止,若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生存的,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年交保险费的 40%给付生存年金;自第十个保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生存的,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100%给付生存年金。

保险合同交费期间为五年的,自保险合同第五个保单周年日起至第九个保单周年日止,若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生存的,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年交保险费的 80%给付生存年金;自第十个保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生存的,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100%给付生存年金。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减去累计已领取的生存年金;

(2)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如果有其他问题或者想了解更多的情况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或者咨询在线客服。

信泰如意年年金尊版什么情况下不赔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

(4)被保险人自保险合同成立日或者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保险合同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合同现金价值。

网小结

信泰如意年年金尊版属于年金险,而年金险的本质上还是偏向理财功能,所以在免责条款方面不是很多。不过正因为是理财功能大于保障功能,所以小伙伴们在投保的时候更加需要注意,要在充分理解产品的基础上再投保,不然等到产品买了之后后悔,此时又过了犹豫期,那退保的损失就会很大。

海保人寿海e保保什么?什么情况下不赔?


什么是定期寿险?相信很多人都有所了解,那么,海保人寿海e保定期寿险怎么样呢?它在保障内容上有哪些项目,又有哪些免责条款呢?

定期寿险,是指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死亡或全残,则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若保险期限届满被保险人健在,则保险合同自然终止,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责任,并且不退回保险费。那么,海保人寿海e保作为定期寿险,在保障上又是怎么样呢?又有哪些免责呢?

海保人寿海e保保什么?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或者在等待期之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海保人寿海e保什么情况下不赔?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两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以外的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如果有问题或者想了解更多的情况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或者在线客服。

总结

海保人寿海e保定期寿险比较适合在家庭中收入是主要经济来源的家庭成员,用来弥补其身故或失去劳动能力后带来的家庭收入的减少,保证家人的正常生活。特别是针对家里的顶梁柱,有需要的用户可以再添置一份重大疾病保险,保障具有针对性,且保障额度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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