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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康常利赢分红型保什么?什么情况下不赔?

2020-05-27
分红保险知识 保险要提前规划 家庭保险规划家庭情况
弘康常利赢分红型是弘康人寿新推出的保险产品,从保险的种类来说,这是一款两全险,那么这款保险有哪些保险责任,在什么情况下不理赔呢?

两全险在很多情况下,其实责任上跟一般的保险有很大的类似。要么与寿险十分相像,要么就是重疾险的翻版,很多人更愿意将两全险看作是某种保险种类的完善版,下面就来看看这款保险,有怎样的保险责任吧!

弘康常利赢分红型保什么?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含)内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投保人累计已交纳保险费数额(不计利息)的105%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投保人累计已交纳保险费数额(不计利息)的一定比例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具体比例如下:

一、被保险人身故时到达年龄为18至40周岁,该比例为160%;

二、被保险人身故时到达年龄为41至60周岁,该比例为140%;

三、被保险人身故时到达年龄为17周岁(含)以下或61周岁(含)以上,该比例为120%。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期满,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弘康常利赢分红型什么情况下不赔?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恐怖活动或武装叛乱(以上行为以政府宣告或认定为准);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一)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其他权利人退还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其他权利人按照被保险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的顺序确定。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如有疑问或者想了解更多,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或者在线客服。

总结

弘康常利赢分红型是一款优秀的两全险,不仅有身故保障,还有满期保险金。对于用户来说,这样的一款保险,是非常适合用户们进行投保的,相信一定可以让用户满意。

相关知识

君康君星2号分红型保什么?什么情况下不赔?


君康君星2号分红型是一款两全险,那么君康君星2号分红型保什么?什么情况下不赔?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欢迎阅读和了解!

说到两全险,相信大家是比较陌生的,君康君星2号分红型保障什么,具体有哪些内容,还有什么情况下不理赔,这些都是用户们十分在意的问题,下面就为大家一一道来。

君康君星2号分红型保什么?

1、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90 天内身故,保险公司按照被保险人身故当时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90 天后的合同有效期内身故,保险公司将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累计已交保险费的一定比例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2、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保险公司将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君康君星2号分红型什么情况下不赔?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或滥用政府管制药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助动交通工具;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恐怖活动或武装叛乱(以上行为以政府宣告或认定为准);

(7)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或由前述情形引起的疾病。

总结

君康君星2号分红型在保障内容上划分的十分具体,是一款十分标准并且到位的两全险,相信大家在购买这款保险后一定不会后悔,不过选择权还在大家手中,怎么选还是需要大家自己考虑。

泰康幸福享佑分红型年金保什么?什么情况下不赔?


鸡蛋永远不要放在同一只篮子里,大家如果理解了这句话,就会明白保险才是永远的财富的道理,年金险具有强制性、安全性、长期性等特点,是家庭理财最好的金融工具!当危机来临时,已做好准备,就可以安枕无忧地渡过难关了。 泰康幸福享佑保什么?

生存保险金

自合同第6保单年度起,至被保险人年满105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止,被保险人在每一个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生存,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65周岁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生存,保险公司保证给付生存保险金至被保险人年满90周岁前的最后一个年生效对应日。如果被保险人在保证给付期内身故,保险公司将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一次性给付在该期间内尚未领取的生存保险金总额,其数额为:自被保险人身故之日至被保险人年满90周岁前(不含90周岁生日)的最后一个年生效对应日期间,保险公司应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的生存保险金之和(不计息),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65周岁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之前身故,保险公司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其数额等于投保人已交纳的合同的累计保险费数额(不计息),合同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65周岁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及之后身故,身故保险金为零,合同终止。

泰康幸福享佑什么情况下不赔?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其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者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若曾复效,则自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者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

因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之外的其他权利人给付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其他权利人按照被保险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的顺序确定。

被保险人因上述其他情形导致其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如有疑问或者想了解更多,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或者在线客服。

网小结

年金在安全性上的独特优势就成为了防守型资产不可多得的好选择:保本、保息,每一分收益都白纸黑字地写进合同里。面对充满迷茫与变数的未来,只有年金100%的确定性才能给保险公司最大的安全感。泰康幸福享佑这款年金保险约定时间可领取生存金,还有身故保障。对于投保人来说,这款产品不仅可以带来理财收益,还有人身保障。

弘康悦享长盈终身寿险保什么?什么情况下不赔?


弘康悦享长盈终身寿险是弘康人寿新推出的终身寿险,对于用户们来说,寿险是一种十分常见的保险产品,那么弘康人寿的这款产品,到底有哪些与众不同的地方呢?

人寿保险是人身保险的一种,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且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为给付条件。人寿保险和所有保险业务一样,被保险人将风险转嫁给保险人,接受保险人的条款并支付保险费。与其他保险不同的是,人寿保险转嫁的是被保险人的生存或者死亡的风险。

弘康悦享长盈终身寿险保什么?

一、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身故之日合同以下两项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基本保险金额;

2、保单账户价值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如下:

18 至40 周岁为160%基本保额,41 至60 周岁为140%基本保额,17 周岁(含)以下或61 周岁(含)以上为120%基本保额。

弘康悦享长盈终身寿险什么情况下不赔?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恐怖活动或武装叛乱(以上行为以政府宣告或认定为准);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二、发生上述第(一)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其他权利人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其他权利人按照被保险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的顺序确定。

三、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被保险人身故之日合同的现金价值。

四、如果投保人曾申请增加基本保险金额,若被保险人在增加的部分生效之日起2 年内因自杀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对该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如有疑问或者想了解更多,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或者在线客服。

总结

弘康悦享长盈终身寿险是一款优秀的寿险,在如今的社会,选择一款适合的保险可以说是一种风潮。为自己或家人进行保障,不仅是一种爱的体现,更是对家庭的负责。对于这样的一款保险,不知道大家又是怎样看待的呢?

泰康为i保保什么?什么情况下不赔?


泰康为i保是一款性价比高的医疗险产品,产品保障全面,性价比高。那么,泰康为i保保险责任有哪些?什么情况下不赔? 泰康为i保保什么?

一、一般医疗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后因罹患疾病,导致其在医院接受治疗,对于被保险人支付的以下医疗费用,保险人依照本合同的约定赔偿保险金:

1.住院医疗费用

被保险人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二级及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院经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生诊断必须住院治疗的,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前述医院(不含医院的特需病房和国际医疗部)住院期间发生的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必需且合理的住院医疗费用,在扣除约定的免赔额后,按照约定的赔偿比例进行赔付。

2.特殊门诊医疗费用

被保险人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二级及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院经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生诊断,并根据医嘱在门诊(不含医院的特需门诊/病房和国际医疗部)接受以下特殊门诊治疗的,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在上述特殊门诊治疗期间发生的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必需且合理的特殊门诊医疗费用,在扣除约定的免赔额后,按照约定的赔偿比例进行赔付。

特殊门诊治疗包括:

(1)门诊肾透析;

(2)门诊恶性肿瘤治疗,包括化学疗法、放射疗法、肿瘤免疫疗法、肿瘤内分泌疗法、肿瘤靶向疗法;

(3)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

3.门诊手术医疗费用

被保险人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二级及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院经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生诊断必须接受门诊手术治疗的,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前述医院(不含医院的特需门诊/病房和国际医疗部)接受门诊手术治疗期间发生的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必需且合理的门诊手术费用,在扣除约定的免赔额后,按照约定的赔偿比例进行赔付。

4.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

被保险人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二级及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院经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生诊断必须接受住院治疗,在住院前(含住院当日)7日(含)和出院后(含出院当日)30日(含)内,因与该次住院相同原因而接受门急诊治疗的,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前述医院(不含医院的特需门诊/病房和国际医疗部)接受门急诊治疗期间发生的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必需且合理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此项费用不包括本条第(一)款第2、第3项约定的特殊门诊医疗费用和门诊手术医疗费用),在扣除约定的免赔额后,按照约定的赔偿比例进行赔付。

二、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

1.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等待期后因初次确诊罹患重疾,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二级及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院经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生诊断必须住院治疗的,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前述医院(不含医院的特需病房和国际医疗部)住院期间发生的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必需且合理的住院医疗费用,按照约定的赔偿比例进行赔付。

2.重大疾病特殊门诊医疗费用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等待期后因初次确诊罹患重疾,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二级及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院经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生诊断必须接受特殊门诊治疗的,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前述医院(不含医院的特需门诊/病房和国际医疗部)接受特殊门诊治疗期间发生的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必需且合理的治疗恶性肿瘤特殊门诊医疗费用,按照约定的赔偿比例进行赔付。

恶性肿瘤特殊门诊医疗费用包括化学疗法、放射疗法、肿瘤免疫疗法、肿瘤内分泌疗法、肿瘤靶向疗法治疗费用。

3.重大疾病门诊手术医疗费用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等待期后因初次确诊罹患重疾,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二级及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院经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生诊断必须接受门诊手术治疗的,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前述医院(不含医院的特需门诊/病房和国际医疗部)接受门诊手术治疗期间发生的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必需且合理的治疗恶性肿瘤门诊手术费用,按照约定的赔偿比例进行赔付。

4.重大疾病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等待期后因初次确诊罹患重疾,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二级及以上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院经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生诊断必须接受住院治疗,在住院前(含住院当日)7日(含)和出院后(含出院当日)30日(含)内,因与该次住院相同原因而接受门急诊治疗的,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前述医院(不含医院的特需门诊/病房和国际医疗部)接受门急诊治疗期间发生的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必需且合理的治疗恶性肿瘤门急诊医疗费用(不包括本条第(二)款第2项、第3项约定的恶性肿瘤特殊门诊医疗费用和恶性肿瘤门诊手术医疗费用),按照约定的赔偿比例进行赔付。

泰康为i保什么情况下不赔?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医疗费用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医疗保险金的责任:

(1) 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以外的国家或者地区,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接受治疗;

(2) 未书面告知的既往症、合同特别约定除外的疾病;

(3) 遗传性疾病(符合本合同 “肾髓质囊性病”、“严重运动神经元病”定义的不在此限)、先天性畸形、变形和染色体异常;

(4)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者患艾滋病(符合本合同“因职业关系导致的感染艾滋病病毒或者患艾滋病”、“经输血导致的感染艾滋病病毒或者患艾滋病”和“器官移植导致的 HIV 感染”定义的不在此限)、性病、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

(5) 不孕不育治疗、避孕、节育(含绝育)、子宫体腔内妊娠、产前产后检查、流产、堕胎、分娩(含难产)、变性手术、人体试验、人工生殖,或者由前述任一原因引起的并发症;

(6)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及乙类法定传染病(不含病毒性肝炎),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规定的法定传染病。前述传染病定义以被保险人入院当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

防治法》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为准;

(7)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8)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或者自杀

(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9) 被保险人醉酒,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10) 被保险人挑衅或者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被谋杀;

(11)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12) 被保险人从事下列高风险运动:潜水、跳伞、攀岩、驾驶滑翔机或者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

(13) 疗养、康复治疗、心理治疗、美容、矫形、视力矫正手术、特定牙齿治疗、安装假肢、非意外伤害所致的整容手术;

(14)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

(15) 未经科学或者医学认可的试验性或者研究性治疗及其产生的后果所产生的费用。

弘康常利赢分红型怎么样?有哪些特点与不足?


什么是两全保险?两全保险又称生死合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死亡,或在保险期间届满仍生存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均应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人寿保险。

在购买保险过程中,常常会看到某些险种名字中带有两全的字眼。那么,到底什么是两全保险?和其他险种相比,弘康常利赢分红型这款两全保险又有哪些优点呢?

弘康常利赢分红型怎么样

说起弘康常利赢分红型这款产品怎么样,不得不说这款产品出自于弘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19日,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全国性寿险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成立首年即实现盈利并持续至今,现有总资产超300亿元。

公司总部位于北京,在河南、江苏、上海设有分公司,合作伙伴包括京东、小米、苏宁等电商平台,工行、农行、建行、交行、邮政等国有银行,广发、民生等股份制银行,明亚、大童等数十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以及水滴保、慧择网、聚米网等多家线上保险业务平台。

作为弘康人寿的新品,弘康常利赢分红型这是一款寿险方面的两全保险。很多人不理解,两全保险在保险种类中到底属于哪一类,其实两全保险是很多保险的完善版,将之前不足的地方加以修改,使它更符合用户的需求。

弘康常利赢分红型有哪些特点与不足

弘康常利赢分红型特点

1、身故保障按年龄划分

弘康常利赢分红型其实本身就是寿险的完善版,因此在责任内容上,就更加的偏向于寿险的保障。在身故保障的责任划分上,这款保险采取了年龄段不同比例不同的赔付方式,18至40周岁赔付比例为160%,41至60周岁赔付比例为140%,0至17周岁和61周岁以上赔付比例为120%。

2、满期返还

弘康常利赢分红型在保险责任上,还有一条关于满期返还的内容。也就是说,只要用户在期满后仍然存活,就可以得到保单账户价值的满期金,一般来说就是返还保费的过程,对用户们来说,还是十分不错的。

3、保单也可以贷款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内,投保人可以书面申请并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再由保险公司审核同意后办理保单贷款。贷款金额不得超过保险合同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及利息后余额的80%,每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贷款利率按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的贷款协议中约定的利率执行。

弘康常利赢分红型不足

保障期限短

作为一款两全险,弘康常利赢分红型在保障内容上还是很不错的,不过它的不足之处在于它的保障期限太短。5年的保障期限,对于一款寿险责任内容的保险来说,只能算是一种过渡,并不能作为长期保障进行,这也就成为它的短板。

如有疑问或者想了解更多,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或者在线客服。

总结

两全保险具有保障性和储蓄性的双重功能。首先,两全保险对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提供身故保障。同时,两全保险在保险期间内不断积存现金价值。作为一款两全保险,弘康常利赢分红型不管是从投保角度还是从责任内容,都是十分优秀的。用户们选择了它,可提供身故保障,期满可领取满期金。虽然时间上较短,但也不失为一款优秀的过渡型保险。

渤海人寿福如东海分红型保什么?什么情况下不赔?


渤海人寿福如东海分红型是一款年金险,那么渤海人寿福如东海分红型保什么?什么不赔?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欢迎阅读和了解!

说到年金险,相信大家是比较熟悉的,渤海人寿福如东海分红型保什么?什么不赔?这些都是用户们十分在意的问题,下面就为大家一一道来。

渤海人寿福如东海分红型保什么?

1、特别生存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第五个保单周年日生存,保险公司按领取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保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度数)的20%向特别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一次特别生存保险金。

2、生存保险金

若投保时被保险人未满54 周岁(不含),自合同第六个保单周年日(含)起,至被保险人年满59 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若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仍生存,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的2%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

3、养老保险金

若投保时被保险人未满54 周岁(不含),自被保险人年满60 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至保险期满前一个保单周年日,若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仍生存,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的3%向养老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养老保险金。

若投保时被保险人年满54 周岁(含),自合同第六个保单周年日(含)起,至保险期满前一个保单周年日,若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仍生存,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的3%向养老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养老保险金。

4、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保险公司按领取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保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度数)向满期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5、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合同保险期间内身故,保险公司按下列两项金额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 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保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度数)与已领取的特别生存保险金之差;

(2) 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现金价值。

渤海人寿福如东海分红型什么情况下不赔?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若曾复效,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2 年内自杀, 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者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者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主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主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总结

渤海人寿福如东海分红型在保障内容上划分的十分具体,是一款十分标准并且到位的年金险,相信大家在购买这款保险后一定不会后悔,不过选择权还在大家手中,怎么选还是需要大家自己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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