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18-55周岁
保险期间:20年、30年
基本保额:10万
保险责任
1、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保险公司按下列约定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合同终止:
(1)保险期间为二十年的,按合同已交保险费的110%给付;
(2)保险期间为三十年的,按合同已交保险费的 120%给付。
2、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在等待期内(90天)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合同已交保险费给付,合同终止;
(2)等待期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按合同已交保险费的160%给付,合同终止。
3、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合同终止。
4、自驾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驾驶或者乘坐自驾车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除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外,还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9倍给付自驾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5、高速动车、普通动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高速动车组列车、普通动车组列车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除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外,还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4倍给付高速动车、普通动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6、指定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不含高速动车、普通动车)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除了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外,还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9 倍给付指定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7、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班机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导致身故或全残,除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外,还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9 倍给付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8、电梯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乘坐电梯时因电梯故障而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除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外,还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4 倍给付电梯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在公共电梯里面提供电梯运载服务的工作人员不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内。
投保案例
赵先生今年30岁,身为家庭顶梁柱,他对意外风险感触更深,赵先生投保横琴百万乐途两全保险,基本保险金额10万,保险期间30年,10年期缴费,每年保费1867元。
假设赵先生在投保后,不幸因航空意外导致身故或全残,他的家人可领取300万元保险金,渡过难关。
假设赵先生在投保5年后,不幸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他的家人可领取1867×5×1.6=假设赵先生30后依然健在,他可领取1867×10+1.2=22404元保险金,享受30年保障的同时,也可以拿到已交保费的1.2倍。
延伸阅读
分红两全保险产品介绍
由于分红保险的热销,目前市面上很多险种都加入了分红的特性,很多人一听到分红险最先关注的就是险种的收益率。业内人士表示,只要是保险,它的首要任务就是提供保障,即使是纯理财类的险种,收益率也不能单纯地跟其他理财渠道的收益相比。
平安鑫祥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特点
成年三倍保障 体现人生责任
满期双倍给付 养老规划无忧
自主年金转换 资金自由规划
周年保单红利 更添额外惊喜
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按2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我们返还所交保险费并按照年增长率2.5%单利增值,本主险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以后(含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身故,我们按3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所交保险费”按照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计算。
以上“身故保险金”中所称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包括因红利分配产生的相关利益。
不管是个人保险还是银行保险,你最重要的是把业务员给你介绍的资料的保险责任看清楚,你购买这份保险能得到什么保障,然后再就是在得到保障同时,你的收益是多少。基本上任何一款分红型保险有两部分散收益:第一部分是固定收益,就是每年返还多少钱,保险期间一共可以返还多少钱,第二部分收益就是每年根据中国人寿的分红比例分红,这块收益是不固定的,可能高可能低,一般业务员给你演示的分红收益是根据历年分红收益的高等均值来演算的。
长江鸿瑞两全保险(分红型)您只需一次性投保中新大东方长江鸿瑞两全保险(分红型),便可享有长达五年的红利收益与人身保障,助您安心抵御经济寒流。
突发意外,高额保障
在保险期间内,您最高享有3倍基本保险金额的意外伤害身故特定保障,让受伤的心得以宽慰。
满期领取,贴心关怀
保险满期后如未发生赔付,则满期领取与基本保险金额相等的满期生存保险金,成功实现资产保值,更多彰显人性关怀。
安享红利,聚沙成塔
在保险期间内,您可年年领取红利,聚沙成塔;能在经济寒流的冲击下,成功实现个人资产不断增值。
身故全残,双重保障
您还享有长达5年的身故/全残双重保障。
保单贷款,变现灵活
人性化保单贷款功能,变现灵活,使您轻松应对人生困难时期。
平安鸿利两全保险产品介绍
安鸿利两全保险是中国平安养老保险公司推出的一款分红型保险产品,兼终身寿险保障功能与投资理财功能于一体,自上市以来,受到广泛的好评,以下是关于该产品的相关介绍。
“鸿利”承续中国平安保险分红保险特有的“保额分红”方式,实行双重红利分配,“年度红利”有效保值、“终了红利”高效增值,同样是一款“会长大的保险”,不论是领取生存金还是身价保障,都能够随着分红而不断提升,有效抵御通货膨胀。具有前期见利快、后期养老足、全程高保障、功能齐全等特点,与市场同类产品相比,“鸿利”具有其独到的优势。
平安鸿利两全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生产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生产保险金就是被保险人与保单生效日后每满三周年时仍生存,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就按保险金额的8%给付“生存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就是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平安鸿利两全保险的产品特色在于它是中国大陆首批可参与保险公司利润分享的保单,是一款分红型保险。年年分红,终身享受。三年一返还,返还快,回报高。红利领取灵活方便,客户身价只涨不跌。生病尊严提前给付,尽显人性关爱。
平安鸿利两全保险的分红查询方式也非常简答通过拨打电话95511就可以查询保单的分红情况,想更清楚地、一目了然地了解所有保单(在平安投保的)的情况的话可以注册并登录中国平安一账通,中国平安一账通是国内领先的多元金融平台,为你轻松整合多个平安内部账户,不仅能查询交费、分红、现金价值等信息,还提供了变更地址、电话等多项自助功能。
百万意外险!中宏畅行无忧产品介绍与案例演示
中宏畅行无忧两全保险是一款中长期意外保险,为消费者提供各种意外保障,出险有发,无险到期可返还。
条款名称:中宏畅行无忧两全保险
投保年龄、保险期间、交费期间:
18-49周岁投保,保险期间可选20/30年/至80周岁,交费期间10年或20年;
50周岁投保,保险期间可选20/30年,交费期间10年或20年;
51-60周岁投保,保险期间20年,交费期间10年;
最高保额:50万
最低保额:10万
保险责任:
一、意外伤害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额给付意外伤害保险金。
二、私家车或租赁车意外伤害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以驾驶员身份驾驶或以乘客身份搭乘私家车或租赁车期间发生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
75岁前(不含):私家车或租赁车意外伤害保险金=10倍基本保额
75岁后(含):私家车或租赁车意外伤害保险金=5倍基本保额
三、单位公务或商务用车意外伤害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以驾驶员身份驾驶或以乘客身份搭乘单位公务或商务用车期间发生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
75岁前(不含):单位公务或商务用车意外伤害保险金=10倍基本保额
75岁后(含):单位公务或商务用车意外伤害保险金=5倍基本保额
四、网约车意外伤害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以乘客身份搭乘网约车期间发生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
75岁前(不含):网约车意外伤害保险金=10倍基本保额
75岁后(含):网约车意外伤害保险金=5倍基本保额
五、水陆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搭乘公共水陆交通工具期间发生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10倍基本保额给付水陆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保险金。
六、航空意外伤害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搭乘公共航空交通工具期间发生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10倍基本保额给付航空意外伤害保险金。
七、非意外伤害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非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的,非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合同的累计已缴保险费×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到达年龄所对应的给付比例。
18-40 周岁:160%
41 周岁及以上:140%
八、期满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合同期满日,保险公司将按照如下约定给付期满保险金:
(1)保险期间为 20 年:期满保险金=合同的累计已缴保险费×100%;
(2)保险期间为 30 年:期满保险金=合同的累计已缴保险费×110%;
(3)保险期间为至被保险人 80 周岁的:期满保险金=合同的累计已缴保险费×130%。
案例演示
30岁王先生,日常出行以自驾和网约车为主,为了给自己完备的出行保障,他选择投保“中宏畅行无忧两全保险”,基本保险金额20万元,缴费期间20年,保险期间至80周岁,年缴保险费1864元。
王先生具体保险利益如下:
意外伤害保险金:20万
私家车或租赁车意外伤害保险金:75岁前200万,75岁后100万
单位公务或商务用车意外伤害保险金:75岁前200万,75岁后100万
网约车意外伤害保险金 :75岁前200万,75岁后100万
水陆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保险金:200万
航空意外伤害保险金 :200万
非意外伤害保险金 :最高52192元
期满保险金:48464元
平安鸿利分红型两全保险产品介绍
平安鸿利两全保险是中国平安养老保险公司推出的一款分红型保险产品,兼终身寿险保障功能与投资理财功能于一体,自上市以来,受到广泛的好评,以下是关于该产品的相关介绍。
“鸿利”承续中国平安保险分红保险特有的“保额分红”方式,实行双重红利分配,“年度红利”有效保值、“终了红利”高效增值,同样是一款“会长大的保险”,不论是领取生存金还是身价保障,都能够随着分红而不断提升,有效抵御通货膨胀。具有前期见利快、后期养老足、全程高保障、功能齐全等特点,与市场同类产品相比,“鸿利”具有其独到的优势。
平安鸿利两全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生产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生产保险金就是被保险人与保单生效日后每满三周年时仍生存,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就按保险金额的8%给付“生存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就是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平安鸿利两全保险的产品特色在于它是中国大陆首批可参与保险公司利润分享的保单,是一款分红型保险。年年分红,终身享受。三年一返还,返还快,回报高。红利领取灵活方便,客户身价只涨不跌。生病尊严提前给付,尽显人性关爱。
平安鸿利两全保险的分红查询平安鸿利两全保险的分红查询方式也非常简答通过拨打电话95511就可以查询保单的分红情况,想更清楚地、一目了然地了解所有保单(在平安投保的)的情况的话可以注册并登录中国平安一账通,中国平安一账通是国内领先的多元金融平台,为你轻松整合多个平安内部账户,不仅能查询交费、分红、现金价值等信息,还提供了变更地址、电话等多项自助功能。
分红型保险让您终身受益您还在为投资与保险之间犹豫不决、进退两难吗?中国平安鸿利两全保险,让您终身寿险与投资两不误。中国平安鸿利两全保险,是一款分红型保险。既有终身寿险功能,也有投资功能。如果再附加意外伤害、重大疾病、住院医疗保险,就可以作为自己的一份人生保障。中国平安鸿利两全保险,分红型的保险,会让您终身受益。
平安鸿利两全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生产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生产保险金就是被保险人与保单生效日后每满三周年时仍生存,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就按保险金额的8%给付“生存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就是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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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的是,如此具有优势的平安鸿利两全保险却2009年3月10日的时候停售了,李小姐是平安鸿利两全保险的忠实消费者,她说:“平安鸿利两全保险是中国平安推出的第一款分红型保险,一路走来历经风雨,深受大众喜爱;也是我个人认为比较符合平民化需求,人情味儿十足的一款产品。这是继平安富贵人生停售后第二款也退出销售舞台的产品,不得不惋惜。当然,我更期待着平安给大家带来更多令人喜爱的理财产品!”平安鸿利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既有终身寿险功能,也有投资功能,让您投保与投资同时进行,让您终身受益。
平安吉星送宝少儿两全保险产品介绍
“吉星送宝”是平安人寿专门为0至17周岁未成年人设计的兼顾理财与保障的保险计划。
产品全名:平安吉星送宝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
产品种类:分红险
产品类别:主险
投保年龄:0周岁--17周岁
保险期间:本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自本主险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7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零时止。
产品特点
特点一:保费满期能返还 被保险人75周岁保单周年日仍生存,将返还所交保费。
特点二:两年一还钱生钱 每两年返还年交保费的30%,若不领取,还可累积生息。
特点三:高额保障好安全 18岁前身故返还所交保费,18岁以后身故返还年交保费15倍,意外身故更可获得年交保费的30倍的保障。
特点四:分红连连有余钱 该公司会把分红业务不低于70%的可分配盈余以分红的形式回馈给客户。
平安吉星送宝少儿两全保险怎么样?让我们来听听专家们的评价——
●平安吉星送宝是一款适合给小孩作为教育金储蓄的产品,有固定返还+分红,交费期短而且保障高,是不错的选择。让您给孩子的爱增值。
●这是一款针对小孩理财产品,一款保费低、保障高,即有分红,又可定期领取的少儿理财计划,交费期短,保障高!
●吉星送宝少儿保险是一款保费低、保障高,即有分红,又可定期领取的少儿理财计划。刚上市,销售很火爆的。
投保案例
张太太想给自己已经满月了的宝宝投保一份少儿保险,主要偏重于教育金储蓄计划,对此她咨询了平安保险的保险专家,专家为张太太推荐了平安吉星送宝少儿两全保险。
客户需求:纯教育金储蓄
客户保费预算:5000元
推荐产品:平安新上市的吉星送宝
利益说明:
1、定投满期还本钱:10年总投入5万元,75岁时一次性还。其他的返还、分红、保障都是免费送。
2、两年一还钱生钱:每两年返还保费的30%:1500元,如不领取,累积生息到满期合计是250712元。
3、分红连连来赚钱:每年参与公司分红,累积到75岁中档分红为199148元。
4、高额保障好安全:生命保障:18岁时返还所交保费,18岁起15倍年交保费即75000元,因意外生命保障30倍年交保费即15万。
专家提醒,保险就像是衣服,不同的年龄和天气穿不同的衣服,不可能一件衣服包一生的。保险也是一样的,不同的年龄段有不同的保险需求。所以要先考虑目前重点的,宝宝的保险购买顺序一般是:先意外和医疗,因为宝宝的自身免疫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差,所以这些是最先考虑的。而后才是教育金和重疾。
交银康健无忧保险计划产品介绍与案例演示
交银康健无忧保险计划是由交银康联承保的一款定期重疾险,由重疾附加两全保险组成,提供115种重疾、50种轻症、以及身故保障,满期有满期金。
交银康健无忧保险计划产品介绍
主险:交银康联交银康健无忧重大疾病保险
附加险:交银康联附加交银康健无忧两全保险
投保年龄:0-50周岁
保险期间:30 年、至75 周岁、至105 周岁
交费期限:10 年、15 年、20 年交
交费方式:年交、季交、月交
保险金额:10 万-30 万
等待期:180天
等待期内非因意外伤害事故初次确诊患上主合同重大疾病列表内所界定的任何一种重大疾病,保险公司给付累计已交保险费之和,合同终止。
保险责任:
一、重大疾病保险金:
115种重疾,初次确诊,保险公司按以下两项之较大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1)基本保险金额;
(2)累计已交保险费。
二、轻症疾病保险金
50种轻症,初次确诊且此前未发生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按照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
三、保费豁免
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后,将豁免自轻症疾病确诊之日起余下的各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四、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 18 周岁,身故保险金等于累计已交保险费之和。
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 18 周岁,身故保险金等于累计已交保险费之和的 160%。
五、满期生存保险金
生存至合同满期,保险公司按累计已交保险费的 120%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合同终止。
注:重大疾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满期生存保险金,仅给付其中一项,并以一次为限。
交银康健无忧保险计划案例演示
王先生今年30岁,为自己投保了交银康联交银康健无忧重疾保险产品计划,保险金额为 200000元,保障至 75 周岁,每月缴费 770 元,交10年。
王先生可获得的保障如下:
115种重疾保障20万;
50种轻症保障4万,轻症豁免保费;
身故保障1.6倍所交保费;
满期金1.2倍所交保费;
假设34 岁时,王先生不幸发生中度听力受损,符合约定轻症疾病,一经确诊,立刻获得赔付 40000 元的轻症疾病保险金,并且豁免剩余保费 55440 元(已交36960 元),合同继续有效。
王先生 50 岁时,因工作劳累首次患上严重心肌炎,一经确诊,立刻获得赔付 200000 元的重大疾病保险金,赔付后保险产品计划终止。
人保寿险康健保保险计划产品介绍与案例演示
人保寿险康健保保险计划由主险重疾和附加两全组成,提供100种重疾、20种中症、38种轻症、以及身故保障,自带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双豁免,满期还可返还。
人保寿险康健保保险计划产品介绍
人保寿险康健保保险计划由人保寿险康健保重大疾病保险与人保寿险附加康健保两全保险组成,人保寿险康健保重大疾病保险可单独投保,亦可附加两全同时投保。
人保寿险康健保保险计划保障期间两种种可选:保障至70岁、终身、或保障30年。
人保寿险康健保重大疾病保险
保险责任
1、等待期内责任
等待期内发生轻症或中症,不承担轻症疾病保险金、中症疾病保险金、疾病豁免保险费的责任,合同继续有效;
等待期内发生重大疾病,或身故,不承担重大疾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疾病豁免保险费的责任,退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2、轻症疾病保险金
38种轻症,不分组,最多三次赔付,赔付比例依次为:20%、30%、50%;
3、中症疾病保险金
20种中症,不分组,最多两次赔付,每次按基本保额的50%给付
4、重大疾病保险金
100种重疾,分3组,每组最多赔付一次,累积最多赔付3次,每次按基本保额赔付,间隔期365天;
5、保费豁免
(1)被保险人豁免:首次确诊轻症、中症、或重疾,可免交余期应交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2)投保人豁免:投保人70岁前意外身故或全残,可可免交余期应交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6、身故保险金
18岁前身故,返还所交保费;18岁后身故按基本保额赔付;
人保寿险附加康健保两全保险
保险责任
1、满期保险金
合同满期,保险公司按所交主附险保费给付满期保险金;
2、身故保险金
按以下两者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1)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
(2)18岁前:附加险所交保费;18岁后:附加险所交保费的160%
3、投保人豁免:投保人70岁前意外身故或全残,可可免交余期应交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人保寿险康健保保险计划案例演示李女士为丈夫王先生(30 岁)投保人保寿险康健保重大疾病保险,同时附加投保人保寿险附加康健保两全保险,基本保险金额 30 万元,保险期间为 30 年,交费期间为 10 年,每年交保费1323元。
王先生可享受的保单权益如下:
轻症保障:首次轻症保险金6万,第二次9万,第三次15万;
中症保障:首次中症保险金15万,第二次15万;
重疾保障:首次重疾保险金30万,第二次30万,第三次30万,每次间隔365天;
豁免保障:被保险人首次确诊轻症、中症、重疾豁免保费;投保人70岁意外身故或全残豁免保费
满期金:返还13230 元 ;
身故保险金:30万+已交保费的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