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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鸿利分红型两全保险产品介绍

2020-12-10
平安保险产品知识 保险产品的规划基础 家庭保险产品规划

平安鸿利两全保险是中国平安养老保险公司推出的一款分红型保险产品,兼终身寿险保障功能与投资理财功能于一体,自上市以来,受到广泛的好评,以下是关于该产品的相关介绍。

“鸿利”承续中国平安保险分红保险特有的“保额分红”方式,实行双重红利分配,“年度红利”有效保值、“终了红利”高效增值,同样是一款“会长大的保险”,不论是领取生存金还是身价保障,都能够随着分红而不断提升,有效抵御通货膨胀。具有前期见利快、后期养老足、全程高保障、功能齐全等特点,与市场同类产品相比,“鸿利”具有其独到的优势。

平安鸿利两全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生产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生产保险金就是被保险人与保单生效日后每满三周年时仍生存,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就按保险金额的8%给付“生存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就是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平安鸿利两全保险的产品特色在于它是中国大陆首批可参与保险公司利润分享的保单,是一款分红型保险。年年分红,终身享受。三年一返还,返还快,回报高。红利领取灵活方便,客户身价只涨不跌。生病尊严提前给付,尽显人性关爱。

平安鸿利两全保险的分红查询

平安鸿利两全保险的分红查询方式也非常简答通过拨打电话95511就可以查询保单的分红情况,想更清楚地、一目了然地了解所有保单(在平安投保的)的情况的话可以注册并登录中国平安一账通,中国平安一账通是国内领先的多元金融平台,为你轻松整合多个平安内部账户,不仅能查询交费、分红、现金价值等信息,还提供了变更地址、电话等多项自助功能。

分红型保险让您终身受益

您还在为投资与保险之间犹豫不决、进退两难吗?中国平安鸿利两全保险,让您终身寿险与投资两不误。中国平安鸿利两全保险,是一款分红型保险。既有终身寿险功能,也有投资功能。如果再附加意外伤害、重大疾病、住院医疗保险,就可以作为自己的一份人生保障。中国平安鸿利两全保险,分红型的保险,会让您终身受益。

平安鸿利两全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生产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生产保险金就是被保险人与保单生效日后每满三周年时仍生存,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就按保险金额的8%给付“生存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就是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平安鸿利两全保险的产品特色在于它是中国大陆首批可参与保险公司利润分享的保单,是一款分红型保险。

年年分红,终身享受

三年一返还,返还快,回报高。红利领取灵活方便,客户身价只涨不跌。生病尊严提前给付,尽显人性关爱。另外平安鸿利两全保险的分红如何查询?您可以拨打电话95511查询保单的分红情况,想更清楚地、一目了然地了解您所有保单(在平安投保的)的情况的话可以注册并登录中国平安一账通,中国平安一账通是国内领先的多元金融平台,为你轻松整合多个平安内部账户,不仅能查询交费、分红、现金价值等信息,还提供了变更地址、电话等多项自助功能,让您尽情享受平安E服务带给您的便捷、安全、环保的服务。

可惜的是,如此具有优势的平安鸿利两全保险却2009年3月10日的时候停售了,李小姐是平安鸿利两全保险的忠实消费者,她说:“平安鸿利两全保险是中国平安推出的第一款分红型保险,一路走来历经风雨,深受大众喜爱;也是我个人认为比较符合平民化需求,人情味儿十足的一款产品。这是继平安富贵人生停售后第二款也退出销售舞台的产品,不得不惋惜。当然,我更期待着平安给大家带来更多令人喜爱的理财产品!”平安鸿利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既有终身寿险功能,也有投资功能,让您投保与投资同时进行,让您终身受益。

扩展阅读

平安鸿利两全保险产品亮点及保险责任


随着现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保险意识越来越深。现在,人们喜欢为自己的生活增加一份保险保障。

平安鸿利两全保险是中国平安养老保险公司推出的一款分红型保险产品,兼终身寿险保障功能与投资理财功能于一体,自上市以来,受到广泛的好评,以下是关于该产品的相关介绍。

“鸿利”承续中国平安保险分红保险特有的“保额分红”方式,实行双重红利分配,“年度红利”有效保值、“终了红利”高效增值,同样是一款“会长大的保险”,不论是领取生存金还是身价保障,都能够随着分红而不断提升,有效抵御通货膨胀。具有前期见利快、后期养老足、全程高保障、功能齐全等特点,与市场同类产品相比,“鸿利”具有其独到的优势。

平安鸿利两全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生产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生产保险金就是被保险人与保单生效日后每满三周年时仍生存,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就按保险金额的8%给付“生存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就是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平安鸿利两全保险的产品特色在于它是中国大陆首批可参与保险公司利润分享的保单,是一款分红型保险。年年分红,终身享受。三年一返还,返还快,回报高。红利领取灵活方便,客户身价只涨不跌。生病尊严提前给付,尽显人性关爱。

平安鸿利两全保险的分红查询方式也非常简答通过拨打电话95511就可以查询保单的分红情况,想更清楚地、一目了然地了解所有保单(在平安投保的)的情况的话可以注册并登录中国平安一账通,中国平安一账通是国内领先的多元金融平台,为你轻松整合多个平安内部账户,不仅能查询交费、分红、现金价值等信息,还提供了变更地址、电话等多项自助功能。

那么平安鸿利两全保险产品适合哪些人群购买呢?

平安鸿利两全保险的适宜人群要根据它的特色来确定,该产品三年一返还,返保额的9%,生存金按4.5%计息,终身稳定回报,因此非常适合孩子购买。越早购买这款产品,孩子越早享受保障,同时时间越长,回报也越来越大。另外由于这款产品既可以返还,又可以分红。同时该产品可作为强制的储蓄,为孩子为自己每月储蓄一笔钱。父母可用该保险的红利和生存金作为子女教育金,婚嫁金,创业金及养老金使用。为孩子教育成长提供经济保障。

平安鸿利两全保险适合年轻人群购买。年轻人尽早购买这款保险可每月剩下一笔钱用于养老生活等,同时帮助年轻人进行理财为事业上升和财富积累阶段提供充足的保障,还能帮助其解除后顾之忧,对未来的生活进行合理规划。另外,该产品还有保单贷款功能,相比其它贷款方式,保单贷款手续非常简便。一般只需要投保人持有效的保单、身份证原件就可以办理,不需要任何抵押物也不需要评估。另外,保单贷款放款速度非常快,利率低,一般7至10个自然日即可以收到贷款,而且贷款利率一般都低于基准利率。除此之外,贷款期间保单的保障功能、返还功能、分红都不受任何影响。充分帮助年轻人运用资金。

保险责任:

一、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后每满三周年时仍生存,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的8%给付“生存保险金”。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或于保单生效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前述所称“所交保险费”指按给付当时保险金额及原投保年龄确定的年交保险费。

保单红利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保险公司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按照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确定红利的分配。若保险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于保单周年日分配给投保人。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红利领取方式之一:

一、累积生息:红利留存于保险公司,按保险公司每年确定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复利方式储存生息,并于本合同终止或投保人申请时给付。

二、抵交保险费:红利用于抵交下一期的应交保险费,若抵交后仍有余额,则用于抵交以后各期的应交保险费。

抵交保险费方式下红利余额不予计息。

抵交保险费方式在交费期满后自动变更为累积生息方式。

三、购买交清增额保险:依据被保险人的当时年龄,以红利作为一次交清保险费,按相同的合同条件增加保险金额。

如投保人投保时未选择红利领取方式,则以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四款情形,本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对投保人退还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本合同终止,如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公司退还现金价值;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保险公司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购买保险时,投保人与保险公司都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如实告知能够更好的保障双方的利益。

分红两全保险产品介绍


由于分红保险的热销,目前市面上很多险种都加入了分红的特性,很多人一听到分红险最先关注的就是险种的收益率。业内人士表示,只要是保险,它的首要任务就是提供保障,即使是纯理财类的险种,收益率也不能单纯地跟其他理财渠道的收益相比。

平安鑫祥两全保险(分红型)

产品特点

成年三倍保障 体现人生责任

满期双倍给付 养老规划无忧

自主年金转换 资金自由规划

周年保单红利 更添额外惊喜

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按2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我们返还所交保险费并按照年增长率2.5%单利增值,本主险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以后(含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身故,我们按3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所交保险费”按照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计算。

以上“身故保险金”中所称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包括因红利分配产生的相关利益。

不管是个人保险还是银行保险,你最重要的是把业务员给你介绍的资料的保险责任看清楚,你购买这份保险能得到什么保障,然后再就是在得到保障同时,你的收益是多少。基本上任何一款分红型保险有两部分散收益:第一部分是固定收益,就是每年返还多少钱,保险期间一共可以返还多少钱,第二部分收益就是每年根据中国人寿的分红比例分红,这块收益是不固定的,可能高可能低,一般业务员给你演示的分红收益是根据历年分红收益的高等均值来演算的。

长江鸿瑞两全保险(分红型)

您只需一次性投保中新大东方长江鸿瑞两全保险(分红型),便可享有长达五年的红利收益与人身保障,助您安心抵御经济寒流。

突发意外,高额保障

在保险期间内,您最高享有3倍基本保险金额的意外伤害身故特定保障,让受伤的心得以宽慰。

满期领取,贴心关怀

保险满期后如未发生赔付,则满期领取与基本保险金额相等的满期生存保险金,成功实现资产保值,更多彰显人性关怀。

安享红利,聚沙成塔

在保险期间内,您可年年领取红利,聚沙成塔;能在经济寒流的冲击下,成功实现个人资产不断增值。

身故全残,双重保障

您还享有长达5年的身故/全残双重保障。

保单贷款,变现灵活

人性化保单贷款功能,变现灵活,使您轻松应对人生困难时期。

平安鑫利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介绍


平安鑫利两全保险(分红型)的产品特点

每两年一返还,还可累积生息;满期双倍给付,安享天伦之乐;少儿客户投保,爱心永无上限;周年保单红利,更添额外惊喜。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2周年时仍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7%给付“生存保险金”。

满期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按2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我们返还所交保险费并按照年增长率2.5%单利增值,本主险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以后(含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身故,我们按2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所交保险费”按照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计算。

保险责任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平安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1、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2 周年时仍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7%给付“生存保险金”。

2、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按2 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3、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18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平安返还所交保险费并按照年增长率2.5%单利增值,本主险合同终止。“所交保险费”按照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计算。

若被保险人于18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以后(含18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身故,平安按2 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注:以上“身故保险金”中所称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包括因红利分配产生的相关利益。

网友提问:

28岁的高先生想问,交费年限15年,计划书中累计红利所列的数据是否在第16年的时候为单年红利,而非累积红利?保险每年实际所得红利会不会和计划书中所列相差很大?划算吗?

专家分析:

保险不是合不合算的问题,合适自己的保险是最好的,你在做保险前,你是考虑哪一方面的需求,是养老?意外?还是重大疾病?鑫利有几方面的利益:1、每两年固定返还保额的7%2、另外有分红(分红是根据保险公司收益状况,70%是分给客户,30%是归保险公司)3、18周岁-80周岁期间因意外或疾病身故,赔付双倍保额4、80周岁仍生存时一次性领取双倍保险金额。

红利只是保险产品的附加值,所以不能为红利而购买保险。

不管哪家保险公司的分红型产品,分红都是不确定的。

买保险并不是合不合算的问题,而是我们应要弄清楚买保险的目的是什么?买保险其实是买将来和急用的钱,因为每个家庭都要有三笔钱:现在的,将来的和急用的。

案例分析:

累积红利仍然是累积红利,在没有风险的正常情况下,保险的缴费期越短,总缴费少。但在有风险的情况下,缴费期长也许是核算的。

针对你划不划算的问题,我是这样看的:“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我们保险行业中有这样的一句话:“保险不能改变你的生活,但是,保险可以让你的生活不改变”。

买保险关键要适合你自己,适合才是最好的!因为每一个人的个人情况都不一样,需要的保险类型和组合也不一样!从保障的角度来说,应该首选保障型的保险,比如:意外、大病等。

这款鑫利分红型保险,对你来讲,优势有:

1.每年有红利,可以累积生息、抵交保险费、购买交清增额保险的方式领取红利;

2.每两年一返还,返还基本保险金额的7%,还可累积生息;

3.满期双倍返还基本保险金额;

4.保单可贷款,供不时之需。

5.最主要的是缴费压力不大,保障高!

6.高先生可以通过“附加险--重疾险+豁免保费+住院补贴+意外医疗”达到保障全面,你的年纪轻,保费不高,对你非常的适合。

国富人寿鸿利两全保险产品汇总(分红、贷款、免责)


国富人寿鸿利两全保险(分红型)提供身故保障,满期领取满期金,每年还有分红,保单贷款功能让资金更灵活运用,即有保障作用,又具有储蓄性,还可指定传承。

国富人寿鸿利两全保险(分红型)支持出生满 28 天至 65 周岁的人群投保,身故有保障,满期有返还,在保险期间投保人还享有参与分配保险公司分红保险业务可分配盈余的权利。

保单红利的确定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保单红利是不保证的。

若保险公司确定合同有红利分配,则红利将于保单周年日分配给您。保险公司将在每个保单年度向您提供红利通知书,告知您分红的具体情况。

保单红利的领取

合同的红利领取方式为累积生息。在合同保险期间内,红利留存在保险公司,按保险公司公布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并于您申请领取保单红利或合同效力终止时给付。在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您不享有红利的分配。

保单贷款

在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以书面形式向保险公司申请贷款。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后余额的 80%,每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6 个月,保险公司将按定期公布的保单借款利计算保单贷款利息。贷款本息在贷款到期时一并归还。若您到期未能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则您所欠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将作为新的贷款本金计息。

自您未还清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加上其他各项欠款达到本合同现金价值的次日零时,本合同效力中止。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五、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合同终止。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向您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合同终止。

鑫利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介绍


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每满两周年生存,领取3500元生存保险金。

满期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年满80岁的保单周年日仍生存,领取10万元满期生存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18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我们返还所交保险费并按照年增长率2.5%单利增值,即被保险人第一年身故领取5817元,第五年身故领取30503元,以此类推;被保险人于18岁的保单周年日以后(含18岁的保单周年日)身故,我们给付10万元身故保险金。

保险特点:每两年一返还,还可累积生息;满期双倍给付,安享天伦之乐;少儿客户投保,爱心永无上限;周年保单红利,更添额外惊喜。

产品分析

1.本产品可附加豁免保费保险,作为孩子的教育金储备;还能附加重疾、住院医疗等产品,给孩子全面的保障。

2.本产品每2年返还一次生存保险金,生存保险金可累积生息。

无论附加险是否发生赔付,生存保险金均等于主险合同保额的7%,每2年给付一次,直至满80岁。

如果您不领取生存保险金,可以留存在保险公司以年复利累积生息。例如,您可以将生存保险金留存在保险公司累积生息,等孩子上大学的时候,一次性领取,作为孩子大学的教育费用。

3.本产品突破少儿保额限制,0至10岁保额最高可达250万,11-17岁保额最高可达200万。

保监会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额不得超过10万元。本产品为了符合为成年人投保的监管要求,按年龄对身故保险责任做了区分。18岁之前身故赔付所交保费,而不是赔付保额。家长为未成年子女购买此产品,可以根据需要选择高于10万元的保额。

4.被保险人年满80岁时,可获2倍保额返还,保障资金安全,这笔钱可作为养老资金,安度晚年。

5.本产品为分红保险,红利分配方式有三种:累积生息、抵交保险费和购买交清增额保险。

建议选择累积生息或购买交清增额的方式,让保单价值越来越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抵御通货膨胀。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被保险人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受益人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您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投保须知

1.购买保险时,要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和家族疾病史。

2.本产品的犹豫期为10天,犹豫期内退保可全额返还所交保费,犹豫期后退保会遭受一定损失。

3.发生保险事故,第一时间通知您的代理人,或拨打平安人寿95511客服热线报案。

平安吉星送宝少儿两全保险产品介绍


“吉星送宝”是平安人寿专门为0至17周岁未成年人设计的兼顾理财与保障的保险计划。

产品全名:平安吉星送宝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

产品种类:分红险

产品类别:主险

投保年龄:0周岁--17周岁

保险期间:本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自本主险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7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零时止。

产品特点

特点一:保费满期能返还 被保险人75周岁保单周年日仍生存,将返还所交保费。

特点二:两年一还钱生钱 每两年返还年交保费的30%,若不领取,还可累积生息。

特点三:高额保障好安全 18岁前身故返还所交保费,18岁以后身故返还年交保费15倍,意外身故更可获得年交保费的30倍的保障。

特点四:分红连连有余钱 该公司会把分红业务不低于70%的可分配盈余以分红的形式回馈给客户。

平安吉星送宝少儿两全保险怎么样?让我们来听听专家们的评价——

●平安吉星送宝是一款适合给小孩作为教育金储蓄的产品,有固定返还+分红,交费期短而且保障高,是不错的选择。让您给孩子的爱增值。

●这是一款针对小孩理财产品,一款保费低、保障高,即有分红,又可定期领取的少儿理财计划,交费期短,保障高!

●吉星送宝少儿保险是一款保费低、保障高,即有分红,又可定期领取的少儿理财计划。刚上市,销售很火爆的。

投保案例

张太太想给自己已经满月了的宝宝投保一份少儿保险,主要偏重于教育金储蓄计划,对此她咨询了平安保险的保险专家,专家为张太太推荐了平安吉星送宝少儿两全保险。

客户需求:纯教育金储蓄

客户保费预算:5000元

推荐产品:平安新上市的吉星送宝

利益说明:

1、定投满期还本钱:10年总投入5万元,75岁时一次性还。其他的返还、分红、保障都是免费送。

2、两年一还钱生钱:每两年返还保费的30%:1500元,如不领取,累积生息到满期合计是250712元。

3、分红连连来赚钱:每年参与公司分红,累积到75岁中档分红为199148元。

4、高额保障好安全:生命保障:18岁时返还所交保费,18岁起15倍年交保费即75000元,因意外生命保障30倍年交保费即15万。

专家提醒,保险就像是衣服,不同的年龄和天气穿不同的衣服,不可能一件衣服包一生的。保险也是一样的,不同的年龄段有不同的保险需求。所以要先考虑目前重点的,宝宝的保险购买顺序一般是:先意外和医疗,因为宝宝的自身免疫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差,所以这些是最先考虑的。而后才是教育金和重疾。

国寿鸿富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介绍


国寿鸿富两全保险(分红型)

产品特色

增值稳健,年年享受分红--回报高;复利计息,三倍意外保障--保障全;保单借款,方便资金周转--借款灵;缴费灵活,投资期限自选--保期活。

投保范围

凡出生三十日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分为六年、九年两种,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保险期间。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一次交清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分期交付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

二、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一次交清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分期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

三、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一次交清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3;分期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3。

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被保险人在本合同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

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

投保案例

金先生,30周岁,投保《国寿鸿富两全保险 (分红型)》,选择6年保险期间,3年交费,每年交费10000元,基本保险金额10590元。金先生可获得保险利益如下:

高额保障

如果金先生一年后因病身故,身故保险金=10590×已交费年数

一年内因病身故,身故保险金=10000元

因意外伤害身故,身故保险金=31770×已交费年数

鸿富收益

生存至36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可获得满期保险金31770元,红利分配以年复利方式累积。

什么是两全保险?几种两全保险分红型介绍


两全保险,又称生死合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死亡,或在保险期间届满仍生存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均应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人寿保险。

几种两全保险(分红型)介绍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简介

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一年一返还,即交即领,多重领取,满期给付基本保险金额,享受红利分配,享有高额保障,保您福满一生。

保险期间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张先生年满74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若张先生生存,在其6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可每年领取特别生存金500元;每年领取关爱金9295.4元;6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每年领取18590.8元至74周岁年生效对应日;若张先生生存至其年满75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可再领取92954元。另外每年还可以按照公司经营情况领取红利。

案例说明

张先生若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公司给付50000元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张先生若在其6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公司给付185908元与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自张先生6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若其身故,公司按张先生身故后尚未领取的各期福寿金(不包括张先生身故前已产生但尚未领取的各期福寿金)与满期保险金之和一次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若张先生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其在60 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公司按上述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后,再给付743632元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新华人寿吉星高照A款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特色

轻松理财好处多

轻轻松松投入,无忧无虑拥有,一份投资、多重功效。

满期领取收益好

保额自动递增,满期一笔领取,可作为教育金、养老金……尽享品质生活。

双倍保障身价高

身故全残双倍保障,彰显人生尊严,体现家庭责任。

关爱重疾范围广

33种重疾涵盖绝大多数高发常见的病种,有效规划健康未来。

保险责任

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生效一年内,基本保额×10%+ 吉星高照所交保费;合同生效一年后,(基本保额+累积红利保额)×2+终了红利

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基本保额+累积红利保额)×2+终了红利

满期生存保险金:基本保额+ 累积红利保额+ 终了红利

重疾保险金: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内,保险金额×10%+附加08重疾所交保费;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后,保险金额

重疾种类:33种重大疾病

平安世纪天使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特点

少儿投保 一生平安

未来成年 三倍保障

爱心投资 永无上限

高额返还 终身相伴

经营利益 分红连连

案例说明:0岁(出生满28天)男孩,投保平安世纪天使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基本保险金额10万元,10年交费,年交保险费24420元。

基本保险利益

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每满三周年生存,领取12000元生存保险金,可领取至终身。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18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我们返还所交保险费并按照年增长率2.5%单利增值,即被保险人第一年身故领取25030.50元,第五年身故领 取131257.50元,第十年身故领取277777.50元,等等;被保险人于18岁的保单周年日以后(含18岁的保单周年日)身故,按3倍基本保险金额领取身故保险金,即30万元。

平安鸿利两全保险退保如何办理


有网友咨询:女儿0岁时,我们为她上了一份平安鸿利两全保险,到现在已经有7年了,今年跟她爸爸离婚了,女儿户口不跟我的在一起,想把这份保险退了,想问该如何办理退保手续。

保险专家给的建议是:首先建议您不要退保,离婚对于保险合同没有影响。如果原来投保时用的不是您的帐户,可以做投保人帐户变更手续,而且,商业保险跟户口没有什么关系的,当缴的保费按时缴了就可以,其它保障利益照合同执行。

如果真的想退保,该网友可以携带投保人的身份证、保单、储蓄卡到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柜面填写退保申请书即可。

平安鸿利两全保险是中国平安养老保险公司推出的一款分红型保险产品,兼终身寿险保障功能与投资理财功能于一体,自上市以来,受到广泛的好评。

“鸿利”承续中国平安保险分红保险特有的“保额分红”方式,实行双重红利分配,“年度红利”有效保值、“终了红利”高效增值,同样是一款“会长大的保险”,不论是领取生存金还是身价保障,都能够随着分红而不断提升,有效抵御通货膨胀。具有前期见利快、后期养老足、全程高保障、功能齐全等特点,与市场同类产品相比,“鸿利”具有其独到的优势。

平安鸿利两全保险的产品特色在于它是中国大陆首批可参与保险公司利润分享的保单,是一款分红型保险。年年分红,终身享受。三年一返还,返还快,回报高。红利领取灵活方便,客户身价只涨不跌。生病尊严提前给付,尽显人性关爱。

平安鸿利两全保险特色:

减额交清,免除交费压力;保单贷款,方便调剂资金;终身保障,防患未然;自动垫交,舒缓人间困境;保单分红额外惊喜;可附加7级34项意外残疾保障;三年已返还,终身稳定回报;年金权益可转换,灵活运用资金。

富贵今生两全保险(分红型)介绍


最近有投保人来电咨询富贵今生两全保险,关于这个保险的介绍以及保险责任小编做出了详细的总结,以下为您介绍:

针对市场变化,民生人寿3月隆重推出新产品——富贵金生两全保险(分红型),以满足投资者保证本金、抵御通胀及实现投资收益、进行长期财务规划的多重需求。

与单纯追求高收益的激进型理财产品不同,分红险一般会使红利分配稳定在一个长期可持续的水平上,避免红利分配随市场波动而大起大落,最终使分红能满足投资者的长远预期。民生人寿个人业务总监田向红介绍说,为给市场提供更好的产品,民生人寿在“富贵金生”上市之前进行了广泛的市场调研,吸收了国内外同类产品开发推广的经验,使其更符合客户的投资理财需求。

富贵人生产品特色:

快速见利:66周岁前每两年领取有效保额的8%,补充日常开销。

六六祝寿:66周岁领取100%有效保额作为祝寿金,实现晚年心愿。

年金养老:66周岁开始每年领取有效保额的8%,以年金形式补充养老基金。

高额保障:66周岁前300%有效保额的身价保障;随着家庭责任的减轻,66周岁开始还拥有150%有效保额的身价保障。

分红增值:通过保额分红,复利递增,使领取金和身价保障不断提高,保值增值。

特别豁免:全残免缴续期保费,继续享受所有保障利益。

投保年龄:出生30天-53周岁保险期间:至八十八周岁缴费期间:三年、五年

其它权益:减额交清、保单质押贷款、减保

富贵人生产品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向您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2、生存保险金:

如本合同生效时被保险人未满五十五周岁,本公司按以下规定承担生存保险金责任: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后至五十五周岁保险单周年日之前,每满两周年的保险单周年日生存,

本公司按照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五十五周岁保险单周年日(含)起至八十八周岁保险单周年日(含)期间,在每一保险单周年日生存,本公司按照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如本合同生效时被保险人满五十五周岁(含)至六十四周岁(含),本公司按以下规定承担生存保险金责任: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后至八十八周岁保险单周年日(含)期间,在每一保险单周年日生存,本公司按照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3、祝寿金

如本合同生效时被保险人未满五十周岁,本公司按以下规定承担祝寿金责任:

被保险人生存至五十五周岁保险单周年日,本公司按照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的55%给付祝寿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六十六周岁保险单周年日,本公司按照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的66%给付祝寿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七十七周岁保险单周年日,本公司按照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的77%给付祝寿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八十八周岁保险单周年日,本公司按照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的88%给付祝寿金,本合同终止。

如本合同生效时被保险人满五十周岁(含)至五十九周岁(含),本公司按以下规定承担祝寿金责任:

被保险人生存至六十六周岁保险单周年日,本公司按照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的66%给付祝寿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七十七周岁保险单周年日,本公司按照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的77%给付祝寿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八十八周岁保险单周年日,本公司按照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的88%给付祝寿金,本合同终止。

如本合同生效时被保险人满六十周岁(含)至六十四周岁(含),本公司按以下规定承担祝寿金责任:

被保险人生存至七十七周岁保险单周年日,本公司按照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的77%给付祝寿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八十八周岁保险单周年日,本公司按照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的88%给付祝寿金,本合同终止。

4.全残豁免保险费: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身体全残,您可免缴自被保险人被确定全残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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