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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无论是强制性的第一支柱

2020-05-14
保险规划的第一阶段 保险是人生的规划 保险规划第一步应该进行

中国需要什么样的养老金第三支柱?随着全球老龄化趋势发展,三支柱模式成为各国养老金体系改革的共同趋势:第一支柱政府兜底的公共养老金;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第三支柱个人税延养老金,自愿参加。对于中国来说,近年来基本养老金面对的诸多挑战让人们对养老金持续发展非常关注。

如何避免“人活着,钱没了”的长寿风险?8日,多位业内专家在“基金服务养老金第三支柱建设专题研讨会”上呼吁,我国需要设计合理的养老金第三支柱。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介绍,总体上看,在我国三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中,第一支柱一枝独大;第二支柱是短板;第三支柱尚未发展。在这种情况下,第一支柱负担非常重。金维刚说,目前人们对于养老金待遇的需求还是不断增长的。

但绝大多数退休人员除了基本养老金,是没有年金等补充养老保险的,再加上我国养老保障第三支柱发展迟缓,所以导致退休人员只能依赖于第一支柱。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认为,在“单位+个人”分担的缴费机制下【上海洗牙能用医保卡】,中国养老金体系改革最新消息养老金第三支柱是什么,还是自愿性的第二支柱,都无法对全体国民提供足够有效的养老保障。

洪磊表示,长期以来,我国居民家庭持有金融资产以银行存款为主,专门用于养老的资产占比不足5%。上述资产结构带来两类金融配置扭曲,一是家庭部门缺少规范化、专业化养老资产配置渠道;二是金融体系将居民储蓄向实体投资转化的功能严重不足,尤其缺少有效的长期资本形成机制。“从居民储蓄与经济增长的关系看,建设第三支柱养老金是改善家庭资产配置、推动经济长期增长的重要途径。”洪磊说。

专家认为,在第三支柱的顶层设计过程中,无论是政策制定者、金融产品提供者还是具体监管部门,都要有历史责任的情怀和敢于担当的胸襟,排除部门利益的掣肘,从社会福利最大化出发推动养老第三支柱的发展。在洪磊看来,应当搭建一个无歧视的、有税收优惠激励的个人账户平台,充分尊重个人选择权,推动各类养老金融产品在公平的税优激励和个人选择权约束下充分竞争,最终通过具体的投资组合,让每个人的风险与收益得到恰当权衡,符合个体的生命周期需求。

那么第三支柱应该怎样建立?金维刚建议:第一,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需要政府大力地支持和推动;第二,适当调整养老保障三支柱的结构比重;第三,建立相应的监管体系,需要人社部门、金融监管部门、税务部门共同参与、协调配合;第四,在市场准入和管理方面,应当坚持公平原则,允许各类金融机构参与。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董克用表示,第三支柱应有三大特点,一是政府强有力的税收递延的激励;二是以账户为核心的基础制度设计;三是多渠道投资促进基金保值增值。嘉实基金总经理赵学军认为,应打破现行养老观念,构筑三支柱养老体系,让个人对自身养老承担更重要的责任。

延伸阅读

专家建议,养老第三支柱:商业养老保险


从目前国内情况来看,企业年金仅有部分效益好的企业员工能够享有,而大部分人仍只能依靠保障水平较低的社会保险养老,因此,专家建议,为了退休后能过上一份有质量的晚年生活,我们应及早筹划个人商业养老保险。

保险专家表示,投保养老险越早越好,因为保费与投保年龄成正比,且在红利的积累上也更合算。根据个人经济能力和发展周期等因素,一般30岁左右投保养老险比较合适。同时专家建议,购买商业养老保险所获得的补充养老金占未来所有养老费用的20%—40%为宜。

目前,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固定利率的传统型养老险,根据保监会规定,目前预定利率最高为2.5%;另一种是分红型的养老险,即养老险金的多少和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有一定关系。

专家建议,在目前低利率时代,可以选择分红或万能型的保险产品,这类产品适合对长期利率看涨、对通货膨胀因素特别敏感的人群。

同时,养老险缴纳期限越短,缴纳的保费总额越少。因此,专家认为,如果经济宽裕,缩短缴费期限是较为经济的。目前保险公司在开发养老险时除了一次趸缴外,还提供3年缴、5年缴等短期缴费方式,消费者可以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做出选择。

值得一提的是,养老保险主要是用于退休后的日常开支,对老年人来说,医疗保健费用才是真正的大风险开销。我国目前的医保体系是“保而不包”,因此在投保养老保险时,最好同时安排好医疗保障保险。具体来说,每年的养老储蓄类保费支出不要超过目前年收入的8%—10%,养老疾病保障类保费支出不要超过目前年收入的5%。

强制性,从社会养老与商业养老来看保险的本质


我们现在的养老保险有两种,一种是商业性的,而另一种则是国家性的,那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区别有甚么?养老政策基本改革思路有那些?

1、我国解决养老问题的思路:

据统计1996年中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总数已达1.1亿,占全国总人口总数9.5%。按国际标准,中国已经进入老年华社会,而且人口还会迅速老化。据世界银行调查,到2030年中国60岁以上的人口将会从9.5%上升到22%。到2020年,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人口生育高峰时期出生的人口将进入退休年龄。

老年人口比重急剧上升,年轻人口迅速下降,中国将出现人口结构严重的老龄化。据世行专家估计要是中国到2033年依然未能改变当前“现收现付”的社会保障制度,交税的税率要高达39%才能支撑这种制度。

国务院总理在政府报告中指出:加强社会保险,鼓励劳动者进行有储蓄性的商业保险,真正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2、养老政策基本改革思路:

1)强制性购买社会劳动保险;其中包括养老保险

2)个人自愿购买商业养老保险

3、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区别:

1)保险的目的与性质不同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的社会保障,是一种社会政策。国家通过法律手段来强制推行。无论企业或个人愿不愿意,只要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必须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或税的征收、给付待遇的规定都是强制性的。

我们现在的养老保险有两种,一种是商业性的,而另一种则是国家性的,那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区别有甚么?养老政策基本改革思路有那些?

1、我国解决养老问题的思路:

据统计1996年中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总数已达1.1亿,占全国总人口总数9.5%。按国际标准,中国已经进入老年华社会,而且人口还会迅速老化。据世界银行调查,到2030年中国60岁以上的人口将会从9.5%上升到22%。到2020年,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人口生育高峰时期出生的人口将进入退休年龄。

老年人口比重急剧上升,年轻人口迅速下降,中国将出现人口结构严重的老龄化。据世行专家估计若中国到2033年仍未能改变目前“现收现付”的社会保障制度,交税的税率要高达39%才能支撑这种制度。

国务院总理在政府报告中指出:加强社会保险,鼓励劳动者进行有储蓄性的商业保险,真正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2、养老政策基本改革思路:

1)强制性购买社会劳动保险;其中包括养老保险

2)个人自愿购买商业养老保险

3、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区别:

1)保险的目的与性质不同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的社会保障,是一种社会政策。国家通过法律手段来强制推行。不管企业或个人愿不愿意,只要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必须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或税的征收、给付待遇的规定都是强制性的。

我们现在的养老保险有两种,一种是商业性的,而另一种则是国家性的,那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区别有甚么?养老政策基本改革思路有那些?

1、我国解决养老问题的思路:

据统计1996年中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总数已达1.1亿,占全国总人口总数9.5%。按国际标准,中国已经进入老年华社会,而且人口还会迅速老化。据世界银行调查,到2030年中国60岁以上的人口将会从9.5%上升到22%。到2020年,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人口生育高峰时期出生的人口将进入退休年龄。

老年人口比重急剧上升,年轻人口迅速下降,中国将出现人口结构严重的老龄化。据世行专家估计若中国到2033年仍未能改变目前“现收现付”的社会保障制度,交税的税率要高达39%才能支撑这种制度。

国务院总理在政府报告中指出:加强社会保险,鼓励劳动者进行有储蓄性的商业保险,真正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2、养老政策基本改革思路:

1)强制性购买社会劳动保险;其中包括养老保险

2)个人自愿购买商业养老保险

3、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区别:

1)保险的目的与性质不同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的社会保障,是一种社会政策。国家通过法律手段来强制推行。不管企业或个人愿不愿意,只要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必须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或税的征收、给付待遇的规定都是强制性的。

60岁后身故,保证最低领取13个月工资

领取账户现金价值的全部

更换城市,保险不能转移

不受地域限制

74岁前领取的工资都是自己交的钱,没活到74岁,剩下的钱进入社会统筹

有账户价值的保证,领取的钱永远都要远远高出自己所交的保费

养老金账户中的钱不能支取

账户中的钱可以随时支取

固定发放,不能累积生息

可以不领取,累积生息60岁390000元70岁640000元80岁1060000元

保险知识汇总,浙江建议“三支柱”养老保障制度


前不久,《新老年法》草案出炉,对于子女须“常回家看看”的要求被写入草案。“空巢老人”这一日益庞大的群体再度得到社会关注。在此间召开的浙江省“两会”上,浙江省政协委员王元恒建议,浙江应率先建立起“三支柱”式养老保障制度体系。

王元恒说,从1999年开始中国已正式进入老龄化社会,但在此后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各项配套的社会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尤其是国家福利投入始终没有真正同步上升。

王元恒说,目前中国还没有建立起国家层面的养老保障制度统筹局面,绝大部分还是市县级统筹,养老保障制度的“适用性”和“便携性”差,有关养老保险具体的改革方案、政策制度和基金的调剂等问题都是由地方政府决定,而各地在缴费和待遇标准等具体政策方面千差万别,养老基金难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调剂。

但王元恒认为,浙江省的经济比较发达,养老金积累已达几百亿元,建立省级统筹的养老保障制度体系还是完全可行的。所以在此次省“两会”上,他提出了这个建议。对于这套制度具体该如何建立,王元恒也有许多自己的想法,其中的“三支柱”养老模式受到了大家的广泛关注。

“三支柱”指的是国民养老金制度、个人账户养老金与商业养老保险。具体的做法可以这样解释:首先,通过国民养老金制度,构筑一个普惠的保障底线,资金通过政府强制性的收费或社会保障税等形式筹集,保障所有老年人最低收入水平。

其次通过个人账户养老金制度,促进国民收入在一生内的平衡,将现行个人账户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剥离出来,和职业年金一起组成第二层次,为退休后的生活提供保障,使其逐步成为保障大多数劳动者退休收入的主体。

最后,则是通过商业保险制度,提高多元化的养老保障服务。这是自愿性的商业养老保险,它是前两个层次的补充,目的是满足不同收入阶层养老的需求。

养老保障,浙江应率先建立起“三支柱”式养老保障制度体系


前不久,《新老年法》草案出炉,对于子女须“常回家看看”的要求被写入草案。“空巢老人”这一日益庞大的群体再度得到社会关注。在此间召开的浙江省“两会”上,浙江省政协委员王元恒建议,浙江应率先建立起“三支柱”式养老保障制度体系。

王元恒说,从1999年开始中国已正式进入老龄化社会,但在此后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各项配套的社会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尤其是国家福利投入始终没有真正同步上升。

王元恒告诉记者,目前中国还没有建立起国家层面的养老保障制度统筹局面,绝大部分还是市县级统筹,养老保障制度的“适用性”和“便携性”差,有关养老保险具体的改革方案、政策制度和基金的调剂等问题都是由地方政府决定,而各地在缴费和待遇标准等具体政策方面千差万别,养老基金难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调剂。

但王元恒认为,浙江省的经济比较发达,养老金积累已达几百亿元,建立省级统筹的养老保障制度体系还是完全可行的。所以在此次省“两会”上,他提出了这个建议。对于这套制度具体该如何建立,王元恒也有许多自己的想法,其中的“三支柱”养老模式受到了大家的广泛关注。

“三支柱”指的是国民养老金制度、个人账户养老金与商业养老保险。具体的做法可以这样解释:首先,通过国民养老金制度,构筑一个普惠的保障底线,资金通过政府强制性的收费或社会保障税等形式筹集,保障所有老年人最低收入水平。

其次通过个人账户养老金制度,促进国民收入在一生内的平衡,将现行个人账户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剥离出来,和职业年金一起组成第二层次,为退休后的生活提供保障,使其逐步成为保障大多数劳动者退休收入的主体。

最后,则是通过商业保险制度,提高多元化的养老保障服务。这是自愿性的商业养老保险,它是前两个层次的补充,目的是满足不同收入阶层养老的需求。

养老金,什么是过渡性养老金?如何计算?


计算“中人”建立个人帐户之前的养老金叫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是统一制度后“中人”基本养老金的一个组成部分。对新制度(或“统帐结合”)之前参加工作、之后退休的人员来说,由于其在此之前的工作年限没有实行个人帐户,则退休时的个人帐户储存额中没能体现这段年限的劳动贡献情况,因而其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不能简单用基础养老金加个人帐户养老金计算,而应再加上没有个人帐户年限的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就解决了这一没有个人帐户年限的养老金问题。

养老保险中的“中人”:统帐结合制度实施前参加工作的在职职工。除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之外,另加一份根据工龄系数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是基本养老金的组成部分。

基本养老金,即大家口头所称的养老金、退休金、退休工资,是由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账户三部分组成。

享有人群:具有视同缴费权益并建立了视同缴费账户的下列参保人,享有过渡性养老金。1.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06年7月1日以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2.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前具有按国家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2006年7月1日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

计算方法

月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方法与“新人”相同。

月过渡性养老金=职工本人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平均缴费指数×1.4%

月调节金2006年按130元发给,以后每年月标准递减13元。

交强险具有强制性 新车必须购买


交强险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简称,它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交强险条例》规定:该险种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有赔偿限额的限制。

责任强制保险是国家规定必须投保的险种,具有一般责任保险所没有的强制性。只要是在中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未投保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因此,新车也需购买交强险。这种强制性不仅体现在强制投保上,也体现在强制承保上,凡是具有经营机动车交通事故交强险资格的保险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承保,也不能随意解除保险合同。

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将按照《交强险条例》以及交强险条款的具体要求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对于维护道路交通通行者人身财产安全、确保道路安全具有重要的作用,同时对减少法律纠纷、简化处理程序,确保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的赔偿。

由于交强险是一种责任强制保险险种,所以保险公司几乎不依靠价格竞争来争取客户,只能通过完善服务从而体现对投保人的厚爱,同时赢得投保人的信赖。

新车交强险虽然是强制性购买的,但并不是万能的。您需要注意的是:交强险只有赔偿第三方(除保险公司、投保司机外的那方)。如果您是投保司机,也在事故中受到了伤害,那么你的医疗或其他的赔偿只能由对方司机的交强险来赔偿。如果在事故中,对方司机不存在,或者对方司机没有交强险,你的损失是得不到赔偿的。因此在交强险查询理赔的过程中需要看清交强险赔偿的限额和对应的标准。

交强险责任是一种法定责任,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的损失不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归责。

保险知识汇总,学校保险属于强制性吗


又是一年开学日,邢台广宗县蒋先生的女儿在开学第一天,却没能领到课本正常上课。原因是老师告诉女儿“先回家拿20块钱交了保险费才发书。”

蒋先生女儿就读于广宗县冯家寨贤家庄完小。9月2日,蒋先生的女儿像往年一样报名上学。上课老师发新书时,却没有发给蒋先生的女儿。老师表示:“不交20块保险费就不发书,这是广宗县教育局的统一规定。”蒋先生女儿只得先回家,拿钱交上保险费后才领到课本。

据蒋先生透露,女儿今年上六年级,往年的保险费都是采取自愿形式。而今年则所有学生都强制交保险费。包括蒋先生哥哥家两个上一年级的小孩。除了交20元的意外伤害保险费以外,还必须交8.5元的作业本费。蒋先生表示:“学校的本子一般都比市场上卖的本子贵三、四毛钱。”

随后联系到广宗县贤家庄完小王校长,对于20元意外伤害保险费是否强制收取的问题,王校长在电话中表示:“不是强制交的,是做工作后自愿交的。我们这事故多,万一发生什么事情,学校怎么赔得了那么多。”至于8.5元的作业本费,王校长表示是便于学校统一管理。“学校的本子价钱跟市场价钱一致”。

为了进一步了解事情真相,记者拨通了广宗县教育局办公室电话。就保险费是否强制和作业本费的问题,广宗县教育局值班人员称:“广宗县教育局并没有规定学校强制收取保险费,作业本费学校则是可以收取的,有相关文件规定。至于数目多少则不是很清楚。”

对于女儿学校交了保险费才发课本的事,蒋先生同很多家长颇有微词。蒋先生表示如果学校不是强制收取保险费,他也会给女儿买保险。不过不选择在学校买,而是在外面的保险公司买。

为什么买社会保险 社保具有强制性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虚报瞒报社会保险费均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那么单位为什么要给员工买保险呢?这源于社保的强制性。

社会保险的特点

特征1: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的标的是劳动者的人身;

特征2: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包括劳动者(含其亲属)与用人单位;

特征3: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

特征4: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

特征5: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保险对象范围限于职工,不包括其他社会成员。保险内容范围限于劳动风险中的各种风险,不包括此外的财产、经济等风险。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主要区别

区别1

实施目的不同。社会保险是为社会成员提供必要时的基本保障,不以盈利为目的;商业保险则是保险公司的商业化运作,以利润为目的;

区别2

实施方式不同。社会保险是根据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商业保险是遵循“契约自由”原则,由企业和个人自愿投保;

区别3

实施主体和对象不同。社会保险由国家成立的专门性机构进行基金的筹集、管理及发放,其对象是法定范围内的社会成员;商业保险是保险公司来经营管理的,被保险人可以是符合承保条件的任何人;

区别4

保障水平不同。社会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的保障是最基本的,其水平高于社会贫困线,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50%,保障程度较低;商业保险提供的保障水平完全取决于保险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和投保人所缴保费的多少,只要符合投保条件并有一定的缴费能力,被保险人可以获得高水平的保障。

参加社会保险为什么是强制性的?

一是国家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主要是指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包括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这里的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具体规定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参加范围,对不参加社会保险和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行为做出了明确的处罚规定。

二是社会保险工作的必然需要。近年来,虽然经过努力,但我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突出的是扩面难,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参保面较窄。在部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社会保险意识尚不到位的情况下,如果不落实社会保险强制性征缴的各项措施,一方面一些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得不到保障,另一方面社保基金也无法做到应收尽收、收支平衡,就会影响社会保险待遇的按时足额发放。

养老金,是谁动了我的养老金?


近来,延迟退休养老金领取年龄的政策在民众当中顿时掀起了千层浪,引起了老百姓的热议。老百姓们究竟是怎么想的呢?现在就随姐一起来看看吧!

网调90%反对延迟退休

对于此前有学者建议我国延迟退休年龄一事,昨日,吴玉韶做了回应。吴玉韶认为,从网上的调查来看,90%以上的人都反对延迟退休,但退休年龄是否延长,是与很多社会因素相关的复杂问题。就其本身而言,包括工作岗位的提供、身体状况、工龄等因素都要考虑。同时,又与国家的就业、劳动力供给、养老金的收缴和供给等因素相关。

吴玉韶表示,从世界上大部分国家来看,从应对老龄化的角度讲,延迟退休年龄是一个必然的趋势和方向。目前人社部和老龄办对此问题也正在研究。但何时调整、怎么调整,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包括考虑到群众的接受度等。因此,要真正提出方案并实施,还需要一段时间的具体研究。

未来确实有养老金缺口

有人表示,我国提出延迟退休年龄,主要是由于养老金巨大的缺口问题。对此吴玉韶表示,这只是一种观点。从当前我国养老制度长远的、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看,未来确实会出现养老金的缺口问题,但如果从现在来看,养老金是有结余的,而且社保基金还有一定的支撑作用。

交强险的强制性铸成了我们新的生活方式


交强险是有车一族必须加入的一份保险。我们都在追求生活的完美,所以加入一份交强险就显得尤为重要。正因为交强险的强制性铸成了我们新的生活方式,所以交强险是我们有车一族必要加入的保险。这样不仅保护了我们的权益,同时也保障了我们在发生意外后的生活。何乐而不为!交强险还有太多的内容需要我们进一步去探究,去分析。

实行交强险制度是通过国家法规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以提高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三责险”)的投保面,在最大程度上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

交强险负有更多的社会管理职能。建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不仅有利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的经济保障和医疗救治,而且有助于减轻交通事故肇事方的经济负担。而商业三责险则属于商业保险,保险公司经营该险种的目的便是盈利,这与交强险“不盈不亏”的经营理念显然相去甚远(目前交强险的全国统计情况表明,保险公司在该险种上暂处亏损状态)。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为中国大陆官方因应《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行推出的针对机动车的车辆险种,于2006年7月1日正式施行,根据配套措施的最终确立,于2007年7月1日正式普遍推行。

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简称“《交强险条例》”)的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属于责任保险的一种。 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交强险的保险期间为1年,仅有四种情形下投保人可以投保1年以内的短期交强险: 一是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的;二是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三是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1年的;四是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道交法》和《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理拖拉机的农业机械管理部门对交强险实施监督制度,在受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变更登记、改装和安全技术检验时,对符合要求的机动车辆均需具备有效的交强险保险,否则不能办理相关登记。 交强险的承办机构为经保监会批准授权的中资保险公司及其代办机构,每辆机动车只需投保一份交强险,投保人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决定或选择购买不同责任限额的商业险。

交强险具有强制性,凡是在我国境内行驶上路的机动车都必须投保交强险。这种强制性不仅体现在强制投保上,也体现在强制承保上,具有经营交强险资格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承保,也不能随意解除合同。

而商业险不具有强制性,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在自愿、平等的条件下订立保险合同。故车主可以只投保交强险,但是这样做保障范围和保障程度都比较有限,风险较大。

与商业三责险的区别

一、赔偿原则不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而商业三责险中,保险公司是根据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应负的责任来确定赔偿责任。

二、保障范围不同:除了《条例》规定的个别事项外,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责任风险。而商业三责险中,保险公司不同程度地规定有免赔额、免赔率或责任免除事项。

三、具有强制性:根据《条例》规定,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同时,保险公司不能拒绝承保、不得拖延承保和不得随意解除合同。

四、根据《条例》规定:交强险实行全国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费率,保监会按照交强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费率。

五、交强险实行分项责任限额。

六、第三者责任险在交强险赔偿后予以补充赔偿。

七、第三者责任险并不区分责任限额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与现行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属于商业保险,而新施行的“交强险”保险费率比“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高,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其赔偿责任的。

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将按照《交强险条例》以及交强险条款的具体要求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对于维护道路交通通行者人身财产安全、确保道路安全具有重要的作用,同时对减少法律纠纷、简化处理程序,确保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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