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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产品,个人规划养老保障刻不容缓

2021-05-07
个人养老保险规划 做好养老保险规划 养老保险规划

提要:安联集团近期发布的《2007亚太地区养老金研究报告》显示,2006年到2050年期间,老龄赡养在亚太地区将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此外,在中国和印度等新兴市场国家里,城市化进程正在削弱家庭在老龄赡养方面的经济保障作用。个人积极规划养老保障,已经刻不容缓。

如果一个职工每月拿出工资中的500元购买个人养老保险产品,这部分收入本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款可能在30年后领取这笔养老金时才被征收缴纳。

日前,中国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在论坛上宣布,正在酝酿出台个人养老保险产品缴费环节的税收优惠政策,以便推出“税延型养老保险”。这将大大鼓励年轻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用于解决退休后的养老金积累问题。

新险种保费可能延迟缴税

所谓税延型养老保险,是指具有完全积累的个人账户式保险产品,团体和个人都可以成为投保人,个人缴费在限额内延迟缴税,改为在领取时征收个人所得税。

“鼓励个人投保商业养老险,肯定要在缴费税收上给予一定优惠政策。”参与制定“养老保险管理办法”的新华人寿精算师杨智呈告诉记者。

按照我国现行税法的规定,我国居民个人购买的商业养老保险,在领取养老金时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在商业养老保险的缴费环节,却没有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果企业职工以个人名义为自己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费用,能允许被列支在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中,然后递延到领取养老保险收益的时候再缴纳,这将鼓励中青年居民通过购买商业保险的方式来获得养老风险保障,以对抗个人和社会日益严重的老龄化问题。

“养老保险的税收优惠目前正在争取外部政策支持。”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向记者证实。他同时表示,上海即将成为首个试点城市。

而在今年8月上海保监局的一次例行新闻通气会上,相关负责人也提到了上海正在着手筹备这个项目。

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在海外的典型计划是美国著名的“401K计划”,它是根据美国1978年《国内税收法》第401条K项的规定而形成的,它是美国一种特殊的养老金制度。按该计划,企业为员工设立专门的401K账户,员工每月从其工资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存入养老金账户,而企业一般也为员工缴纳一定比例的费用。员工自主选择证券组合进行投资,收益计入个人账户。当员工退休后从该账户领取养老金时,需要缴纳相关的税费。该计划多年的实践经验表明,它的延迟纳税功能,深受企业和员工欢迎。

税延型养老保费更实惠

如果税延型养老保险能够有望推出,那么对个人而言将有不少实惠。

根据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的测算,每人少收1元税费,个人就可以建立20元的养老保险。

具体来说,养老保费延迟纳税对个人来说有什么好处?精算师杨智呈列举了三点:其一就是鼓励个人投保商业养老险,仅有社保对于“未富先老”的一代来说是根本不够的,延迟纳税可以让更多人建立个人养老计划;其二是可以抑制社会资金流动性过剩,将养老需求转换为现实购买力,也就是现在的钱留在退休时消费,这对稳定金融市场是一大利好;第三是个人可以实现合理避税,推迟税收的被收取时间,使得年轻时候的收入所得能进行更好、更长时间的积累。

更多养老险产品有望面市

据介绍,商业养老保险是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与国家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一起,共同构建了我国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

虽然,我国的商业养老保险发展迅速,但在个人养老保险产品的类别上,仍然以定额年金保险、有保底收益的分红类年金、无保底承诺的投资连结类保险,以及具有保障功能的储蓄型寿险产品等传统产品为主。

这一情况有望在未来得到改善。除了前文提到的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计划,在日前召开的全球商业养老金论坛上,陈文辉还宣布,我国将采取有效措施丰富养老保险产品,研究开发指数连结型产品和变额给付型产品,以及为家庭成员同时提供保障的联合生存和最后生存年金产品;建立政府认可的个人养老金计划;积极探索覆盖失地农民、农民工等人群的养老保险产品创新。

鼓励养老金年金化领取

而在不久前的11月12日,中国保监会还颁布了《保险公司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与此前征求意见稿相比,最大的不同之一就是“鼓励养老年金化领取”,鼓励养老生存金实行分期给付,真正体现养老的用途,同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含有终身年金领取方式的个人养老年金保险产品。

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是每月发放的,如果个人和团体养老年金保险业务可以一次性发放,则很难保证这部分资金都能用于养老用途,违背了补充养老的初衷。如果个人将此资金一次性消费掉,则个人养老还是存在缺口,很难真正防止“老而贫困”。

相比房产、基金、银行存款等资产,保险养老的好处是能够强制储蓄、定额领取,保险的年金化领取模式,则可以防止一次性领取养老金非理智花掉。另外,年金化支取对于现在人们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寿命延长的趋势也是有好处的,活得越长,领得越多,可以有效抵抗长寿风险。

要明确归属控制投资风险

新的商业养老险《办法》还要求,在合同中应当明确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各自缴费部分的权益归属,被保险人缴费部分的权益应当完全归属其本人;被保险人在离职时,有权申请提取该被保险人的全部或者部分已归属权益;团体养老年金保险合同设置公共账户的,被保险人缴费部分的权益不得计入公共账户。

这是国内保险法规中第一次提出养老保险权益归属的概念。权益归属在国外养老金领域中已经成为非常普及的概念,是保障企业员工年金权益的重要工具,也被普遍用于员工的中长期激励计划中。权益归属的操作方式一般是这样的:对于企业为员工的缴费部分,企业设定一个与服务年限挂钩的归属比例,如服务满一年的,企业缴费的10%权益归属给个人,服务满五年的,企业缴费的100%权益归属给个人。如果这个员工在服务一年后不满两年的时候离开公司了,他就只能获得个人缴费的全部以及企业缴费的10%。如果服务满五年以上才离职的,就可以获得100%的企业缴费权益。这样,个人对年金的拥有权就得到明确的界定,退休收入的安全也得到保障,同时在企业内部还起到了中长期激励的作用。

此次《办法》第23、40条则规定,对于投保人或受益人具有投资选择权的养老保险产品,在合同约定开始领取的前5年内,保险公司不得向其推荐高风险投资组合。如果个人自愿并坚持选择高风险投资组合的,保险公司应向其书面提示投资风险,投保人或受益人应在高风险投资组合提示书上签字确认,确保养老保险资金的安全性并兼顾收益

对于个人而言,由于养老保险金是在退休后才提取使用的,所以在年轻的时候并不急需使用养老保险金,这时养老保险金风险承受能力较高,个人可以利用这个宝贵的机会获得中长期较高的收益率。在临近退休之前的5年内,个人应该使用比较保守的投资策略,保护已经取得的投资成果不受损害。这是比较正确的投资策略安排。目前国内养老保险业务刚刚起步,很多企业和员工个人都缺乏正确的投资知识,有的时候过分追求安全,将基金全部放入低风险投资组合,有的时候又过分追求收益,盲目投入到高风险投资组合。

业内动态:第二批年金资格尘埃落定

日前,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第二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结果,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举夺得三金,获得法人受托机构、投资管理人和账户管理人三项资格,是迄今为止国内第一家一次获得三项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为形成国内专业养老金管理机构的模式和行业标准开拓了一条新的道路。长江养老保险公司作为专司企业年金管理的金融机构,股东由十三家中央企业和上海特大型金融和国有企业组成。

精选阅读

了解交通事故理赔标准刻不容缓


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汽车不再是只能从电视上看到的新鲜物品,它已经走进了人们的生活,几乎家家户户都有一辆属于自己的私家汽车。车子在给人们带来便捷的同时,也给人们带来了一些不愿意发生的事,交通事故,就好像不能因为怕噎就不吃饭一样,我们不能因为怕出事就不是用车,在一起车祸赔偿责任中,我们要清楚的了解当事人所应当承担的责任。所以,了解交通事故理赔标准刻不容缓。

2004年5月1日起,《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正式实行,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同时废止。对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以往由《办法》规定,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其他案件的赔偿项目和标准也是参照《办法》计算。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一、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区分标准;二、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三、道路交通事故财产赔偿金额的赔偿标准。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可赔偿项目规定包括: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鉴定费。

计算方法: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了解了交通事故理赔标准,将有利于维护车主及伤员的切身利益。

投保意外险刻不容缓,意外险投保指南


人生,最惨的莫过于“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还没有钱医治,甚至从此断了生活来源。所以,针对随时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无论男女老少,都很有必要投保一份意外险。

今天,我就来分享一下意外险投保指南。

1.意外险性价比最高

意外险全称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而导致身故、残疾或者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其他事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意外险最基本的保障项目有两项,即死亡给付和伤残给付,此外还有一些意外险附加有意外医疗保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残,保险公司将根据被保险人不同伤残等级获赔对应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意外死亡,则会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额全额赔付。意外医疗费用方面,不同产品有所不同,一般会按照约定金额,针对医疗和住院的实际费用支出进行赔付。

值得一提的是,意外险是所有商业保险产品中性价比最高的,保费往往只有几百元,保额却大多高达10-100万不等。

此外,意外险还有投保条件宽松的优势。市场上绝大多数意外险产品没有健康告知的要求,也就是不管有没有得过疾病、无论患有什么疾病,都可以顺利投保意外险。投保年龄方面,意外险也是非常人性化的,0岁孩子和85岁老人都有合适的意外险可投,家中老小的意外保障不用愁。

2.如何挑选适合的意外险

(1)优先投保综合意外险

根据具体场景的不同,目前在售的意外险主要细分为综合意外险、交通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等。

相对而言,综合意外险的日常保障范围更加全面。以某50万全年综合意外险为例,该产品可提供一年期的50万意外风险保障,保障范围包括人身意外身故/伤残保额、意外医疗费用、意外住院津贴、私家车意外。因此,靓妈建议大家优先投保综合意外险。

大家在投保综合意外险时需留意,最好同时包括意外身故、伤残责任及伤害医疗责任,并在此基础上根据需求添加住院津贴、救护车费、交通意外等,保障更全面。

(2)不同年龄段的投保重点不同

对家中经济主力的成年人来说,投保意外险最重要的是死亡和伤残保额,需要高保额保障。此外,生活和工作节奏较快的成人,猝死问题更是不容忽视,但一般意外险往往将猝死作为除外责任,不过也有一些综合意外险产品为猝死提供数额可观的保障,成年人可以选择这类包含猝死保障的意外险产品。

孩子和老人建议侧重意外医疗,因为相比青壮年,他们在生活里更易发生磕碰跌倒等意外,很容易出现意外受伤的情况,医疗费用支出在所难免。

(3)务必仔细阅读保险条款

有人吐槽说,自己购买了意外险,遭遇“意外”却难以获得理赔。这就不得不说说意外险的保险条款问题了。

意外险的“意外伤害”与人们日常所指的‘意外伤害’是不太一样的。一般情况下,只有符合保险条款约定的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四要件,才能构成意外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伤害。

举个例子。针对爆炸事故,意外险可为被保险人提供身故、烧伤及残疾等保障,但对于爆炸事故造成的其他伤害,比如轻微磕伤、撞伤,如果经鉴定不符合保险条款中的承保范围,未必能获得全部理赔,所以人们投保意外险,一定要提前弄清赔付条件和范围,并根据自身情况谨慎选择。

此外,还有些人会买多份意外险,一般来说,多份保险可以重复理赔。但意外医疗保险是个例外。意外医疗保险在赔付时遵循的是补偿原则,无论购买多少份保险,赔付都不会超过实际的医疗支出。保险条款都会有说明这点,大家投保的时候一定要仔细查看。

多款养老保险产品面世


为了老有所保,老有所靠,老年保险成为不容忽视的课题。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居民收入的不断提高、人们保险意识的逐步增强以及巨大的老龄人口基数,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增长迅速,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发挥的作用日益明显。但我国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由于发展历史较短,目前无论是业务规模,还是覆盖面,与发达国家相比都有相当大的差距。在2030年至2050年,我国人口将进入老龄化高峰阶段,这一时期伴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积极参与我国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构建具有良好前景。

日前,保险业出台的“新国十条”明确指出,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投资养老产业,建立商业养老健康保障计划。与此同时,养老保险产品市场迅速做出反应,多款年金养老保险产品先后上市,抢占市场。日前,太平人寿、新华人寿等险企先后推出高端年金保险产品,平安人寿也将于国庆上市一款相关产品。

据了解,年金养老保险产品是因其在保险金的给付上采用年金的形式而得名,养老保险是年金保险的一种特殊形式。保险公司业内人士介绍,年金保险是指被保险人生存期间,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方式、期限,有规则并且定期向保户给付保险金的生存保险,是一种具有储蓄功能的人寿保险。投保人定期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的保费,等到退休或自约定时间开始,再从保险公司按月或按年领取保金,以应对因退休工资减少带来的生活质量下降困境。

“这对长寿者来说尤其利好。”来自某大型寿险公司的谢小姐表示,年金养老保险产品是预防被保险人因寿命过长而可能丧失收入来源或耗尽积蓄而进行的经济储备。“在交纳了一定的保险费以后,就可以从一定的年龄开始起领取养老金。”如果年金受领者在达到退休年龄之前死亡,保险公司会退还积累的保险费或现金价值,根据金额较大的计算而定。如果养老金领取一定年限后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保险公司每年给付按一定比例递增的养老金,一直给付,直至死亡。

养老保险产品按保险性质分类:

消费型养老保险产品: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在某固定时期内,对被保险标的(人或物)的安全进行投保,如被保险标的在约定期内发生损失,则保险人需对投保人进行赔付,若被保险标的在约定期内完好无损,则投保人所投保的保费归保险人所有。这种保险常见于短期的人身伤害保险,定期的贵重财产保险,如航空意外险,汽车保险等。

投资型养老保险产品:这种保险常常表现为人寿保险,其本质属于一种带有轻微保障功能的理财产品。由于其利润丰厚,又属非刚性保险需求,是目前商业保险中,保险人最热衷推销的险种。而缺乏保险知识的大众,往往会贪图,以自己幻想的情况作为对这种险种的价值判断,常受到保险代理人的怂恿鼓动,听信保险代理人对保障和收益夸大的口头承诺,甚至是欺骗,而购买了若干不适合的保险产品,最终导致上当受骗,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保险公司专业的精算师团队设计的投资型保险是尽大可能地保障保险公司利益,因此投保人妄图从这种产品中获益的可能性极低。待日后才发现所能获得的保障极其有限时,则悔之已晚。

新华养老保险产品介绍


每个人都会变老,养老保险成了人们保障生活不可或缺的工具,面对市场上的养老保险,该如何选择保险公司?新华养老保险产品怎么样?

新华保险自去年启动“以客户为中心”战略转型以来,在人身险产品体系、渠道销售、客户服务以及后援管理等方面全面推进变革,专注寿险业务同时,逐步推进养老和健康产业发展。

三季报显示,新华保险2012年前三季度共实现净利润达到23.25亿元,总资产达到4813.58亿元。前11月,公司累计原保险保费922.19亿元,行业三甲地位进一步稳固。此外,整体新契约价值率的提升、高价值产品占比的增加,以及业务结构的优化等利好正在业绩中逐一体现。日前,新华保险日前获得股权投资和不动产投资双牌照,利好公司实现资产管理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的平衡。

新华养老保险产品:荣享人生养老金保险(分红型)

产品特色

年年领取,荣享一生

专用账户,累积生息

双重红利,更添收益

保费豁免,人性关爱

产品基本信息

投保年龄:30天-55周岁

交费期间:5年、10年、15年、20年

保险期间:至88周岁

保险责任:合同保险责任分为基本责任和可选责任。

基本责任:在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关爱年金

合同生效后至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前,如被保险人于犹豫期结束的次日、每年保单生效对应日生存,本公司按首次交纳的基本责任的保险费的6%给付关爱年金。

贺岁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6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基本责任的保险金额的20%给付贺岁金,本项保险责任终止,其他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养老年金

被保险人于6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起至88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期间,在每一保单生效对应日生存,本公司按该保单生效对应日基本责任的保险金额的12%给付养老年金。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以下二者之较大者与基本责任的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二者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本保险实际交纳的基本责任的保险费扣除被保险人累计领取的关爱年金、贺岁金及养老年金(不含红利部分)后的余额;

2.基本责任的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新华养老保险产品:富贵人生两全保险(A、C款)(分红型)

产品特色

快速见利

66周岁前每两年领取保险金额的8%,补充日常开销。

六六祝寿

66周岁领取100%保险金额作为祝寿金,实现晚年心愿。

年金养老

66周岁开始每年领取保险金额的8%,以年金形式补充养老基金。

高额保障

66周岁前300%保险金额的身价保障;随着家庭责任的减轻,66周岁开始150%保险金额身价保障。

分红增值

通过保额分红,复利递增,使领取金和身价保障不断提高,保值增值。

特别豁免

被保险人身体全残免交续期保费,继续享受所有保障利益。

产品基本信息

新华养老保险产品:富贵人生两全保险(A款)(分红型)

投保年龄:10年交:出生满30天——50周岁

20年交:出生满30天——45周岁

交费方式:10、20年

保险期间:至88周岁

新华养老保险产品:富贵人生两全保险(C款)(分红型)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53周岁

交费方式:3、5年

保险期间:至88周岁

本保险保险金额均由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两部分构成。

2012年作为新华保险的上市元年,在保险行业深入转型,保费增速普遍下降的客观形势下,新华保险经受住资本市场低迷等不利因素的考验,围绕战略转型保持了价值与规模的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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