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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突破养老制度现状

2021-05-07
养老保险知识 养老保险知识普及 养老保险相关知识

要实现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和保障社会公平,就必须改革以养老金制度为代表的现有社保体系,早日破除重重藩篱,实现全民共享、标准统一的基本社会保障。

就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就社保改革传来不少好消息。曾任国家人事部副部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的全国政协委员步正发披露,我国正在构建完善的养老保险体系,所有人、所有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和享受待遇将一视同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也透露,今年将实施跨省流动人员的医疗保险的转移接续问题,同时还要解决城乡之间的统筹协调问题。

从这些讯息中,我们可以看到泾渭分明的社保体制壁垒正在松动,不过社保改革牵涉面广、触及各方利益,需要突破的障碍也绝不止一两个不公差别。

以养老保险为例,现存就有三个不同层次。最高层的是党政机关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拿退休工资,享受年金。中间层是企业员工,他们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制度,退休后领取退休金,除了少数垄断性国企和部分外企,企业人员退休金总体水平与前一层次相差甚远,自2005年起,企业职工退休金已连调六年,却未赶上公务员系统退休人员的一次提升,就是一个例子。在这个体系中,最底层的是个体户、无业者、农民工以及众多生活在农村的农民,他们依靠自己投保或者没有基本养老保险。

即使在这三个层次内部也有很大差别。以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来说,不同省市、不同企业之间,高的地方有20%,低的不过8%-9%。既然工资基数差异已足以反映地区间收入差距,为什么不能统一单位缴费费率呢?各地方人为地拉开退休金待遇,或许能够吸引一些投机性企业落户,但是从长远来看,不利于社保体系健全。今年全国两会召开前夕,由人民网发布的两会期间最受网友关注的十大话题中,“养老保险”高居榜首,其中超过八成以上的网友认为退休金制度不合理。可见,绝大多数民众希望改革养老保障机制。

像养老保障这样的多种差别,也同样存在于医保、失业保险等社保体系中,这实际上也是一种看得见的社会不公,已越来越成为影响社会就业平衡、人才合理布局、社会和谐的制度性羁绊。目前全国社保“一卡通”已经着手施行,但必须承认尚未达到“理想状态”。要一下子消除所有社保差别也不现实,但是逐步缩小基本社保差别,已经成为一种共识,民意的期待理应推动更多实在的举措。

精选阅读

缴费工资,养老保险基金筹集制度安排现状


主要体现在(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基本内容包括:(1)征缴范围: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此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将城镇个体工商户纳入其基本保险的范围;(2)缴纳比例:企业一般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20%(包括划入个人账户的部分),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1997年不得低于本人缴费工资的46,1998年起每两年提高1个百分点,最终达到本人缴费工资的86;(3)筹资方式:按照以支定收、略有结余、留有部分积累的原则统一筹集。目前是要求按本人缴费工资11%的数额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全部记人个人账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的比例中划入。

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企业划入的部分要逐步降至3%;(4)筹资渠道:实行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的筹措原则,除了上述企业和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外,国家也要从财政收入中予以补贴,其支持方式有:让税、让利和补贴三种方式。

保险知识汇总,职工养老险突破千万参保者


今年上半年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形势分析会昨天介绍,上半年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者首次突破千万大关,下半年社保标准要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

截至6月末,本市五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平均增长9.8%,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首次突破千万。

上半年,9.4万符合政策的企业职工及个人存档人员补缴了基本养老保险费。本市将心脏移植后抗排异治疗、学生儿童患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新生儿参保前医疗费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出台新版医保药品目录,收录药品2510种,每年可减轻群众医药费近5亿元。

今年累计发放915万张社保卡,97%的定点医疗机构实现持卡就医实时结算。

上半年,五项社会保险基金累计收入590.8亿元,同比增长24.1%;累计支出459.1亿元,同比增长20%;社会保险基金结余131.7亿元,同比增长40.7%。

下半年,本市要加快医生工作站的建设,各个区县要想方设法促进医生工作站的建设。本市还要加快推进市级公费医疗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轨。更重要的是,要关注物价上涨情况,社会保障标准要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

上半年,本市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地方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7.5%,为1.8万名农民工追讨工资8682.2万元。下半年,有关部门将探索健全企业工资正常增长的引导机制,推广工资集体协商,着力提高低收入职工和一线职工的工资收入水平。

保险知识汇总,养老保险的制度模式


世界各国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有三种模式,可概括为投保资助型(也叫传统型)养老保险、强制储蓄型养老保险(也称公积金模式)和国家统筹型养老保险。

1.传统型养老保险制度

传统型的养老保险制度又称为与雇佣相关性模式(employment-relatedprograms)或自保公助模式,最早为德俾斯麦政府于1889年颁布养老保险法所创设,后被美国、日本等国家所采纳。然后再以支出来确定总缴费率。个人领取养老金的工资替代率,然后再以支出来确定总缴费率。个人领取养老金的权利与缴费义务联系在一起,即个人缴费是领取养老金的前提,养老金水平与个人收入挂钩,基本养老金按退休前雇员历年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和不同档次的替代率来计算,并定期自动调整。除基本养老金外,国家还通过税收、利息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实行补充养老保险,基本上也实行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

2.国家统筹型养老保险制度

国家统筹型(universalprograms)分为两种类型:

1)福利国家所在地普遍采取的,又称为福利型养老保险,最早为英国创设,目前适用该类型的国家还包括瑞典、挪威、澳大利亚、加拿大等。

该制度的特点是实行完全的“现收现付”制度,并按“支付确定”的方式来确定养老金水平。养老保险费全部来源于政府税收,个人不需缴费。享受养老金的对象不仅仅为劳动者,还包括社会全体成员。养老金保障水平相对较低,通常只能保障最低生活水平而不是基本生活水平,如澳大利亚养老金待遇水平只相当于平均工资的25%。为了解决基本养老金水平较低的问题,一般还在提倡企业实行职业年金制度,以弥补基本养老金的不足。

该制度的优点在于运作简单易行,通过收入再分配的方式,对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以抵消市场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但该制度也有明显的缺陷,其直接的后果就是政府的负担过重。由于政府财政收入的相当一部分都用于社会保障支出,而且维持如此庞大的社会保障支出,政府必须采取高税收政策,这样加重了企业和纳税人的负担。同时,社会成员普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缺乏对个人的激励机制,只强调公平而忽视效率。

2)国家统筹型的另一种类型是前苏联所在地创设的,其理论基础为列宁的国家保险理论,后为东欧各国、蒙古、朝鲜以及我国改革开放以前所在地采用。

该类型与福利国家的养老保险制度一样,都是由国家来包揽养老保险活动和筹集资金,实行统一的保险待遇水平,劳动者个人无需缴费,退休后可享受退休金。但与前一种所在地不同的是,适用的对象并非全体社会成员,而是在职劳动者,养老金也只有一个层次,未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一般也不定期调整养老金水平。

随着前苏联和东欧国家的解体以及我国进行经济体制改革,采用这种模式的国家也越来越少。

3.强制储蓄型

强制储蓄型主要有新加坡模式和智利模式两种。

1)新加坡模式是一种公积金模式。该模式的主要特点是强调自我保障,建立个人公积金账户,由劳动者于在职期间与其雇主共同缴纳养老保险费,劳动者在退休后完全从个人账户领取养老金,国家不再以任何形式支付养老金。个人账户的基金在劳动者退休后可以一次性连本带息领取,也可以分期分批领取。国家对个人账户的基金通过中央公积金局统一进行管理和运营投资,是一种完全积细小的筹资模式。除新加坡外,东南亚、非洲等一些发展中国家也采取了该模式。

2)智利模式作为另一种强制储蓄类型,也强调自我保障,采取了个人账户的模式,但与新加坡模式不同的是,个人账户的管理完全实行私有化,即将个人账户交由自负盈亏的私营养老保险公司规定了最大化回报率,同时实行养老金最低保险制度。该模式于20世纪80年代在智利推出后,也被拉美一些国家所效仿。强制储蓄型的养老保险模式最大的特点是强调效率,但忽视公平,难以体现社会保险的保障功能。

保险知识汇总,计生养老保险制度


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过程中,遵义市注重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农村独生子女户、二女户夫妻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以各县(区、市)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8%确定。参保人员个人缴纳6%,市县两级政府补助12%。农村独生子女户、二女户夫妻缴费满15年的,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次月起,由县、区(市)社会保险机构按月发给养老金。养老金由三部分组成:一为基础养老金,按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3%计发。二为个人账户养老金,按个人账户养老保险费累计储存额的10%计发。三为奖励扶助养老金,属于奖扶对象的,从年满60周岁起,农村独子户和二女户夫妻各按600元计发,独女户夫妻各按1200元计发。

他们还坚持以人为本,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扶持、救助政策。一是加大奖励力度。对农村主动放弃二⑸模杳炕?000元以上的奖励,对农村独女户和二女户的女孩参加高考被大专以上院校录取的,分别给予3000元和2000元的助学金,对农村二女户主动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给予300元以上的奖励。二是拓宽优惠范围。对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孩参加中考、高考分别给予加10分照顾。相关部门对计生家庭在技能培训、资金扶持、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农村独生子女每年缴纳的合作医疗费由政府全额承担。三是落实扶持政策。对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户夫妻,每人每年发给300元~500元的生产扶助金。对农村独生子女户、二女户居住房屋面积低于人均20平方米的,新建房屋时给予3000元~5000元的建房补助。四是建立救助机制。对农村独生子女患重大疾病或残疾,经鉴定不能正常生产、生活的,给予每人每年1200元的生活补助,对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户夫妻因病住院自付医疗费超过2000元的部分,给予50%的医疗补助等。

保险知识汇总,如何尽快改革养老金制度


实现养老金制度公平,制度改革的覆盖面要广,所有影响制度公平的人群都应纳入进来。我们不能在为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付出改革代价之后,还要为公务员养老金改革第二次付出代价。既然改革,不能是挤牙膏式的,理应是彻底改革。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证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已正式下发,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五省市将试点。此次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下调至与企业一致。

据报道,此次中央下决心推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财政不堪重负。但在笔者看来,养老金改革的本意理应是实现制度公平,而目前养老金制度的不公问题已经十分突出。有资料显示,到2006年底,全国平均水平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高出企业两倍多。而且,这种待遇差距还在不断扩大。

尽管此次养老金改革具有破冰的意味,但仍让人遗憾不少。比如,早在传出事业单位养老金向企业看齐之时,舆论就普遍指出公务员不能例外,也应该向企业看齐,但此次改革却不涉及公务员。再比如,养老金改革始于事业单位,最终要把机关公务员纳入进来,却没有一个改革的时间表。

其实,养老金制度不公已经存在很多年了。造成制度不公的主要原因是,上世纪90年代初实施的“退休职工双轨制”。这种“双轨制”导致一部分人的退休收入比另一部分人高出数倍。显然,“双轨制”早有改革的必要,但由于种种原因,造成今日改革的阻力越来越大。

从新闻报道来看,仅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而言,就是一块“难啃的骨头”:从时间上来说,先要试点相当长的时间,然后才能逐步全国推行;从阻力上来说,不仅要面临各种事业单位的阻力,更要面对部分政府机关的阻力。因为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一旦顺利,就轮到公务员了,政府机关自然缺少推动改革的动力。

也就是说,养老金制度不公已经存在十几年了,由于此次改革很难一步到位,很可能会出现养老金改革跑“马拉松”的现象。如果改革的制度设计欠合理,制度的执行不到位,养老金改革就变成了漫长的博弈。这无论是对于改革本身而言,还是从实现制度公平的紧迫性来说,都是需要关注的问题。

在我们的各项改革中,不乏跑“马拉松”的先例。比如,住房公积金改革的口号喊了若干年,但实际改革依然是走着小步。同样,“退休职工双轨制”存在多年,养老金改革也呼吁多年,但改革的步子却不够大。改革如果依照目前这个速度,把机关公务员全部纳入改革估计要到牛年马月了,国人还将为这种制度不公付出更多代价。

因此,实现养老金制度公平,制度改革的覆盖面要广,所有影响制度公平的人群都应纳入进来。我们不能在为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付出改革代价之后,还要为公务员养老金改革第二次付出代价。既然改革,不能是挤牙膏式的,理应是彻底改革。既然大部分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金与机关公务员挂钩,显然只能一起改革。

保险知识汇总,带您了解新养老保险制度


辛勤劳作了几十年后,曾经工作过的单位将会为自己提供退休金和医疗保险等福利,保证自己能享受到悠闲而富裕的晚年生活。这可能是大多数中国人对于自己退休生活的一个美好的设计。

2005年12月3日,在总结东北三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以下简称《决定》)。

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蒋斌在解读这份决定时认为:“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继1997年部署全国统一企业养老保险制度,1998年提出实现‘两个确保’和2000年选定在辽宁进行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之后,在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和维护亿万职工养老保险权益方面的又一次重大决策。”养老新政已于今年开始实施。

蒋斌说,国务院这次出台的《决定》,坚持覆盖广泛、水平适当、结构合理、基金平衡的原则,统筹考虑当前和长远的关系,对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加以完善,维护了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

养老·政策

城镇个体户可入养老保险国家在政策上将适当倾斜

今年开始,养老新政策在覆盖面上进一步扩大――明确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待遇。

怎么交缴费比例统一为20%

蒋斌表示,国家在政策上给予这部分人适当倾斜。目前,城镇企业职工缴费总比例为28%左右,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统一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比例统一调整为20%,但其计发办法相同。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测算表明,按改革后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后所领取的养老金要大大高于其本人缴费所能支撑的待遇水平。

为什么改变各地不统一现状

之所以这么改革,蒋斌表示是出于改变各地政策差异较大的现状,统一规范基本保险制度的需要。国务院1999年发布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是否参保以及参保缴费办法,由省级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目前各地具体办法不一致。在这种选择性过大的政策下,一些地方基本养老保险费率较高,很多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不起;也有一些地方费率较低,一方面形成了新的隐性债务,另一方面又造成这些人未来退休后的待遇水平过低,难以保障基本生活。实行统一的参保缴费和待遇享受政策,更能体现社会公平,为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提供长远和稳定保障,同时,缴费基数和比例的统一,也有利于上述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为他们跨地区流动创造条件。

交不起国家将有照顾政策

统一城镇个体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政策以后,有些人如果交不起费用应该怎么办?蒋斌说,首先,按照《决定》,改革后城镇企业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仍为28%左右,其中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8%。其次,国家出台了对下岗失业人员的特殊照顾政策,对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灵活就业后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

养老·变化

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多工作、多缴费就能多得养老金

养老保险新政策一个重大的变化是:逐步做实个人账户。今年,我省将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由现收现付制向部分积累制的转变。制定个人账户基金管理和投资运营办法,实现保值增值。

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为何如此引人注目?蒋斌是这样解释的,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是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原则,目标是实现基金的部分积累。但在实际运行中,由于养老保险没有历史积累,而退休人员越来越多,为确保当期发放,不得不动用了本应留作积累的个人账户基金,致使个人账户形成空账。这样既不利于养老保险制度的长远稳健运行,也难以保证老龄化高峰到来时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为此,必须未雨绸缪,从现在开始就逐步做实个人账户。”

做实个人账户后,个人账户基金完全由个人缴费形成,全部归个人所有并且可以继承,具有与统筹基金不同的私有属性。而且,个人账户养老金完全根据个人缴费多少来确定。这意味着――多工作(参加养老保险的工作时间长)、多缴费(个人缴费基数大),将来退休后就能多得养老金。又因为个人账户基金具有可携带性。因此,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后,参保人员工作变动时完全可以带着做实了的账户走。

保险知识汇总,贵州省完善职工基本养老制度


6月29日,贵州省人民政府下发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黔府发[2006]21号),在全面贯彻国务院38号文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重点提出了关于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确定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过渡办法、明确我省""十一五""期间逐步实现省级统筹步骤和办法、推动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生活保障问题、改革和完善基本养老金办法、建立养老保险扩面征缴激励约束机制等具体贯彻实施意见。2006年7月13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了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新闻发布会,省劳动保障厅何文江厅长就全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就广大职工群众普遍关心的养老保险问题回答了记者们的提问,省内的主要新闻媒体也配发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相关报道。2006年7月14日,召开了全省养老保险工作暨社会保险局长座谈会,会上对我省贯彻国务院38号文情况进行了总结,对贯彻落实国务院38号文和省政府21号文有关工作进行了部署。目前,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进入操作实施阶段,各地正在贯彻落实之中。今年下半年,我们将重点围绕宣传培训、资金筹措、扩面征缴、待遇兑现、实施督导和总结报告等方面,进一步抓好新制度的贯彻落实。

保险知识汇总,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今年试点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今年开始试点,最低发放标准不会低于1800元/年的低保平均水平,而且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预期还会不断提高。”2月12日,首届“如何让农民富裕起来”专题论坛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综合研究室主任郭建军在谈到今年中央支农新政时表示。

他说,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刚刚起步,大方向是在全国普遍建立比较成熟的农民养老制度,“这是一项浩大的社会工程,从初具规模到最后成型,可能需要几十年时间。”

“强调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明确了政府直接分担农民养老保险的责任,这是一个重大的突破。”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郑功成表示,农民养老保险制度还在设计之中,目标是确保满足老年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需求,但政府分担责任的大小与分担方式、财务模式、监管与经办方式以及缴费与待遇标准等,还需进一步讨论并具体化。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抓紧制定指导性意见,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中央做出决策后,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执行部门正抓紧起草实施方案。

保险知识汇总,农村养老社会保险制度设计的思路


一、问题的提出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71%,农村老人占全国老人的比例达到75%,老有所养问题一直是广大农民梦寐以求的愿望,也是当前我国政府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特别是我国已经加入wto,依靠家庭养老给农民带来的经济负担不利于农民参与国际竞争,不利于农村经济发展。从严格意义上讲,中国农村养老社会保险体系并没有形成,如何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符合中国农村实际情况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经济学研究的热门课题,但是,我国学术界对城镇职工养老社会保险问题关注、研究得比较多,而对农村养老社会保险问题重视不够,即使一些学者对农村养老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提出了一些见解和主张,这些研究基本思路也有很大的局限性,其局限性主要表现在这几个方面:

一是对中国农村的现状缺乏总体的了解。我国农村总体现状是,地区经济发展差异大、农村劳动力流动性强。地区经济发展差异大,首先表现在东部与中部、西部地区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水平差距逐年扩大,1990年,东、中、西部地区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之比为1.79:1.13:1,1995年上升为1.81:1.15:1,2000年,东、中、西部地区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3592.6元、1953元和1797元,收入比进一步扩大为2:1.09:1;其次表现在农村居民内部人均纯收入分配差距逐年加大,半数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仍处在平均水平以下,不同农户家庭的收入水平差距越来越大,按照农户家庭纯收入进行分组,1990年最低收人组农户的人均纯收人与最高收入组农户的人均纯收人比值是1:6.39,1995年这一比值扩大到1:7.48,到2000年这一比值进一步扩大到1:9.5(资料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2001)),如何建立农村养老社会保险制度必须考虑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的现实。中国农村还有一个特有的现象是劳动力流动性强,农村劳动力已经分化为三个部分,一部分流向了城市成为""农民工""、一部分流向了乡镇企业成为乡镇企业职工、一部分留在农村从事农业劳动成为纯粹意义上的农民,据统计在4.98亿农村劳动力中有8000万人进城打工,有1.28亿人已进入乡镇企业就业(农业部,2001),对于这些不同就业途径的农民工、乡镇企业职工、农民的养老社会保险建立的方式应有所区别。

二是大部分研究局限在""农村养老以家庭保障为主""的框架内。这一方面不符合养老社会保险的基本要求,另一方面也不符合农村人口政策要求,特别是在农村计划生育政策实施近二十多年的今天,农村人口结构已经发生很大的变化,高龄少子使农村传统的""家庭养老""环境不复存在;同时""农村养老以家庭保障为主""也是对农村劳动者又一不公平待遇,使农民没有享受到基本的国民待遇,使政府在农村养老社会保险制度中的职责没有得到应有的体现。

三是大部分研究强调农民自愿参加养老保险,这与社会保险的本质相违背,不利于农村养老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

四是一些农村养老社会保险的研究可操作性、应用性不强,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养老社会保险制度建立问题。

正因为这一方面的研究有一定的局限性,本文对农村养老社会保险制度研究试图从农村经济发展的现状以及社会公平的角度,提出一些新的思路、方法,希望给学术界和政府决策部门提供参考。

二、农村养老社会保险制度设计的基本理念和思路

研究农村养老社会保险首先要确定这样的理念,农村劳动者同城市劳动者一样具有同等社会保障的权利,它是农村劳动者享有国民基本权利和待遇的具体体现。建立农村养老社会保险制度的关键是要根据中国农村的现状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农村养老保险体制,根据中国农村的现状提出""根据区域差异和农村劳动力分布状况,分层分类解决农村劳动力的养老问题""基本思路,这个思路主要有三个要点,一是中国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别较大,农村养老社会保险不可能全国统一,体制问题、基金来源问题、管理问题应该有差异;二是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别(身份)的农村劳动力养老保险,应该按照其身份不同采取不同的解决方式,实行分层分类解决;三是在制度设计时,既要考虑农村养老社会保险制度本身的特殊性,也要考虑农村养老社会保险与城镇养老社会保险制度将来接轨问题。制度的设计包括这几个方面:

1、农民工的养老保险问题。对于一部分流向城市的农村劳动力,这里我们暂且称为农民工,这些农民工外出打工所从事的职业中,80%的人选择从事工业、建筑业、餐饮业和服务业等较为稳定的职业,收入相对稳定,近8000万具有农村居民身份却又在城市务工的劳动者,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略的规模巨大的特殊社会群体,他们是国家经济发展尤其是城市经济发展的直接贡献者,这一群体将不可避免地对中国现行的社会保障政策与户口政策等产生巨大的冲击,因为融入主流社会生活和希望得到相应的社会保护正在成为越来越多的农民工的共同追求(郑功成,2002)。对于这一部分人应该让其享有城镇职工的养老社会保险基本权利,可以直接融入城镇职工的养老社会保险体系之中,养老保险基金由雇主和个人共同缴纳。当这一部分人享有到城镇职工基本的保障权利,感受到在城市收入稳定、生存比较安全时,他们会考虑完全退出农业劳动、退还承包的土地,以致走向完全离土离乡的道路、成为城市居民,也使农民工拥有的一部分分散耕作、甚至抛荒的土地向种田能手、种田大户和农业企业集中,使农村能够推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实现农业产业化、现代化的基本途径,也是盘活农地资源、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措施。

2、乡镇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问题。乡镇企业中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农副产品加工型企业多,中小型企业多,原始积累少,国家没有投资,与国有企业比较起来,经济基础相对薄弱,加上发展的时间短,经济实力差,并且还担负着反哺农业的责任。目前乡镇企业普遍不景气,职工收入比较低,要普遍建立这项制度确实有困难。但是对于一部分流向乡镇企业农村劳动力,虽然他们并未完全退出农业劳动、也未退还承包的土地、离土不离乡,但是年老时养老问题同样需要解决,可以通过建立一个相对独立的乡镇企业养老社会保险体系,考虑到将来乡镇企业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接轨问题,乡镇企业养老保险体制也适宜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模式。在乡镇企业养老社会保险体系建立过程中必须注意这几个方面:一是乡镇企业养老保险办法,不搞""一刀切"",乡镇企业的经济状况、经济承受能力差距较大,从区域上讲,东、中、西部地区发展水平有差距,从行业讲,高科技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有差异,从规模讲,大中型企业与小企业有差异,各地可以根据经济承受能力确定缴费比例,国家应制定原则性框架,各地根据自身的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二是强制乡镇企业参加职工养老社会保险,而不能由企业和个人的意志来决定是否参保,这是社会保险本质决定的,可以通过扩大乡镇企业职工养老社会保险的覆盖面来解决养老金不足问题,因此国家要制定专门法律强制乡镇企业和乡镇企业职工参加养老社会保险;三是考虑到乡镇企业竞争能力以及乡镇企业职工收入水平普遍较低的实际情况,要企业拿出更多的钱来上缴社会保障机构是不现实的,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乡镇企业上缴社保机构的缴费比例,都应保持在一个比较合理的较低的范围内,以乡镇企业能够承受为限,以利于企业的发展,国家要在税收政策、利息政策等方面给予参保企业给予优惠,对于这些企业上缴的税收国家应以补贴的形式适当返还,以弥补养老保险基金缴费的不足;四是乡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是一个相对独立的体系,应允许乡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乡镇企业之间以及乡镇企业与国有企业之间的流动,最终使乡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接轨。

3、农民的养老保险问题。对于一部分留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这一部分人是纯粹意义上的农民,这一部分人的养老社会保险可以建立一个独立的农村养老社会保险体系。原则上所有的农民都有义务参加养老社会保险,实行""自助""和""补助""相结合,即养老保险基金由参加保险者交纳的投保费和政府补助金共同构成。考虑到我国农村农民的收入难以确定,农民家庭与家庭之间的收入有差异的现实,对于要求农民个人交纳的养老保险费部分可以根据该地区上年农村人均收入水平按一定比例等额上缴,缴费的比例可以根据各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而不同,对于人均收入水平较高地区,缴费比例可以确定在上年人均收入的15%左右,对于人均收入水平中等的地区,缴费比例可以确定在上年人均收入的8%左右,对于人均收入水平较低地区,缴费比例应控制在4%左右。由于我国农村人口多、人均耕地少,加上近几年农产品价格的影响,纯粹的农业收入水平普遍不高,对于农民的养老问题政府应该承担责任,给予农民补贴,西方发达国家一般都对农民进行补贴,每公顷耕地补贴达100-150美元,而我国政府不但不补贴农业,相反还要对农业征收农业税费,为了解决农民的养老问题,能否借鉴日本和欧盟国家政策,实施对农民养老保险补贴,补贴的资金1/3通过提高国内农产品售价的办法将补贴负担转嫁给消费者,2/3通过各种农产品价格计划间接或直接从政府预算中获得补贴,实际是由政府农业税收返还来补贴,当然,政府对收入水平不同地区的农民补贴水平应有区别,政府通过加大转移支付的力度,使贫困地区农民养老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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