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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购买养老年金险需关注两大时限

2021-05-06
年金保险养老规划 寿险养老险保险规划 车险保险基础知识

购买养老年金险需关注两大时限保险期间和保证领取年限

投保商业养老保险,年金的给付方式非常重要,市民在选购时,就应格外留意养老年金保险条款所规定的“保险期间”、“保证领取年限”等直接决定年金给付的因素。

条款:在开始领取年金日前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投保人所交保险费的本利和(按年复利2.5%计息,期交保险费以年交保险费为准)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解读:众多的养老年金保险在“身故保障”方面的差异较大。身故给付条件通常有两种,即“领取年金日前身故”及“领取年金日后身故”。在领取年金日前身故,部分产品仅退还保费,或退还保费的本利和,其他产品则可按保额的一定倍数给付,或给付保额、保费及现金价值三者最大值。在领取年金日后身故,给付也可分为退还保费、按保额的一定倍数给付或给付未领取的年金等几种情况。

条款:领取年金方式为按年领取,自开始领取年金日起十年为固定年金期间。在十年固定年金期间内,被保险人在领取年金日生存,本公司按领取年金额向被保险人支付年金;本公司向被保险人支付十年固定年金后,被保险人在领取年金日生存,本公司按领取年金额向被保险人支付年金,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十年固定年金期间内被保险人身故,在领取年金日,本公司按领取年金额向其受益人支付年金,十年固定年金期间结束时,本合同终止。

解读:投保人在投保时要格外留意两个时限:保险期间及保证领取年限。目前市场上的养老年金险在领取时间限制上通常有两种。一种是保险期间为终身,但没有最低领取年限保证,被保险人活得越长这一险种越划算。另一种保险期间可能是定期的,比如只能保到80岁或100岁,但设定了一个保证领取年限,比如10年或20年。如所列条款表明该产品保证领取期限为10年,若保户领取养老金未满10年身故,其受益人可继续领取固定年金直至满10年。

条款:被保险人生存至领取年金日,被保险人凭身份证件、领取年金证件和户籍证明向本公司领取年金。

解读:有的养老年金表现并非到了领取年金的年龄,保险公司就自动给付,而是需要被保险人在开始领取年金日,凭保险单、身份证件、户籍证明和最近一次保险费交费收据向保险公司申请办理领取年金证件,才能开始领取年金。

精选阅读

保险知识,购买意外险两大误区


购买意外险注意事项

对于意外险,一般人都会存在两大最常见的误区:一是少出门没必要买意外险;二是买意外险没出意外等于白买。提醒客户,这样的认知是错误的,应该根据自身的情况和经济能力,适时地为自己购买一些意外险来防范意外。

少外出不必买意外险

对于个人而言,意外的风险分为两类,一类是共同意外风险,就是指无论这个人从事什么职业,而面临的相同意外风险。另一类是职业风险,就是指从事职业期间,面临的意外风险高低和职业有密切关联。对于保险公司而言,无论是办公室内的内勤或者是经过职业加费的高风险职业,总体风险概率是一样的,无论怎样,很多意外都会发生,不一定外出少就不会发生意外。

买意外险没出意外等于白买

在海外,人们出行时除了随身携带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以外,还带着具有充足信用额度的信用卡和针对自身人身安全的紧急援助救援卡(一般都是捆绑在意外伤害保险)。如果把意外保险看成是一种必不可少的保障工具,那么这些少许的消费能够带来的高额保障是非常值得的。

表示,意外险是家人最好的“保护伞”。根据统计,31岁~40岁是意外残疾赔付较集中的年龄段。由于这个年龄段正处于事业发展的时期,一旦发生意外,将对家庭生活带来致命的打击。人身意外险的保费并不是太高,一年只需几百元保费,就能获得较完善的意外保障。

保险理财,跨出两大保险的两大误区


◎方案提供:太平人寿理财规划师俞晔

魏先生现在的家庭模式就是我们常说的幸福的“三口之家”,这是目前中国最常见的家庭模式。就像人的成长周期一样,三口之家可以说跨过了“而立”之时,正逐渐步入“不惑”之年,家庭的保险理财规划也应该相应地做出调整,才能保证一家人的保障能够“不惑”。

在给出适合的保险理财建议之前,我们从魏先生描述的现有的家庭保险状况中看出他犯了“中国人保险理财六大误区”中的两个,也借此和所有读者分享。

误区一:单位买的保险足够了。

这是计划经济时代留下的惯性思维。目前,许多单位都为个人购买了保险,其中社会保险属于强制保险,包括养老、失业、疾病、生育、工伤,但这些保险所提供的只是维持最基本生活水平的保障,不能满足家庭风险管理规划和较高质量的退休生活。而单位购买的商业保险也属于短期险,一般时效为一年,所以这样的保障从本质上来讲不属于个人,一旦工作发生了变动或者公司决策发生了变化,这些保障都可能随时失去。

误区二:孩子重要,买保险先给孩子买。

孩子当然重要,但是保险理财体现的是对家庭财务风险的规避,大人发生意外对家庭造成的财务损失和影响要远远高于孩子。因此,正确的保险理财原则应该是首先为大人购买健康险、寿险、意外险等保障功能强的产品,然后再为孩子按照需要买些健康、教育类的险种。

保险理财建议

明确了正确的理念之后,我们也就很容易来为魏先生给出保险理财建议了。

首先,对魏先生家庭来说夫妻双方收入较平衡,没有明显的“顶梁柱”现象,所以魏先生夫妻两人都应该首先拥有健康险保障。对于年过30的年轻白领来说,工作压力和家庭压力所造成的亚健康状况是不可避免的,其中尤以重大疾病对家庭造成的经济负担为最重!所以30岁这个年龄可以说是购买重疾类健康保险的黄金年龄。

以家庭保障类保费支出不超过家庭总收入的10%为原则,建议魏先生夫妇每人都购买一份重大疾病保险,例如可以选择太平人寿的福禄双至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年缴保费11720元,如发生合同内的30种重大疾病中的任何一种夫妻两人每人都可以得到至少20万元的一次性理赔,而且保险金额每年随分红自动递增,按照中档红利假设,到魏先生夫妇60岁时,保额将至少递增到40万元。同时魏先生夫妇所购买的这份保险也包含寿险,如果发生身故的情况,每个人也将得到至少20万元的理赔,保险金额也一样每年随分红自动递增。这样可以使魏先生夫妇家庭拥有一个40万元的健康账户,而且一直递增,同时可以有效地利用保险公司的分红险来规避一些通货膨胀的影响。

此外,魏先生的13万元的活期存款使用效率并不高。在拥有了基本健康保障和孩子未来的教育金后,家庭可考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建议留存适当存款,利用一部分资金选择一些稳健的理财产品,如货币基金、债券基金、年金类保险或是银行的理财产品等,这样既可以保证家庭资金的安全,又可以通过合理运用,使家庭资产保值增值。

建议还可以考虑一些稳健的理财产品作为长期的孩子教育金来准备。

总而言之,在有限的预算之下,在投保时首先要满足“健康第一”的原则,相信魏先生的三口之家的生活一定会越来越健康无忧,财务也可以越来越自由!

养老年金保险,走近养老年金保险:购买养老年金保险的原则


随着中国老龄化社会的到来,现代人愈来愈重视老年生活品质的提升,但由于社会养老保险广覆盖、保障低的特点,退休金也就十分有限。如何在年老时还能保持期望的生活水平呢?养老年金保险作为规划退休后生活的一种稳妥的理财方式,逐渐受到社会大众的重视。

何谓“养老年金保险”?

养老年金是一种特殊的保险,它并不以被保险人出现意外、疾病等事故为赔偿的条件,而是在客户到达一定年龄时(一般为退休年龄),开始定期向客户发放养老金。对于一般人来说,在事业奋斗期收入都会大于支出,年轻的时候很少有人能够看到自己未来二三十年的现金流状况,因此往往倾向于把节余的钱花光,当退休后真正需要用钱的时候,将会面临极大的困境。而如果换一种方式,在奋斗期比较充裕的时候,把节余的钱用于养老年金保险缴费;等到退休时,再从账户中按月领取养老金,就可以补充由于不工作导致的现金不足。所以养老年金能够帮助我们对一生的现金流进行主动管理,确保每时每刻现金流都能保持稳定和健康,这是理财规划的重要内容之一。

购买养老年金保险的原则

1.组合原则。从一定意义上讲,年金保险只是保障老年生活中经济收入的一部分,但是由于老年人容易出现较大的医疗支出,而年金保险不能保证这些大的费用支出的可行性。因此购买年金保险时一定要搭配一些意外、医疗保险,才能真正抵御风险。

2.综合比较原则。年金保险整个时间达到几十年,如果通货膨胀率走高,那么日后拿到的年金就会贬值。目前市场上的年金产品多为定额给付型,即在投保时就已确定未来每年可领取的年金额度。太平人寿最新推出的“一诺千金”成长型年金养老计划,是国内首款成长型年金计划,它的特色在于保证资金安全增值的同时,无论在年金积累期或是年金领取期,都以分红的形式不断增加年金领取额度,并不设上限,可以充分抵御通货膨胀的风险。

3.及早购买原则。现在很多人都等到将近退休的年龄才开始考虑购买保险,但因为保费与投保年龄是成正比的,那时购买需要支出相当大的费用,会给生活带来较大的负担。越早购买,负担越小。

保险知识汇总,城市统筹扫除社保户籍两大障碍


当土地已经不再是赖以生存的唯一依靠时,“城镇居民”身份的光环照亮了成都周边所有农民对未来的期望,“城市化”正成为成都市政府城乡统筹革的着力点。

但是进城农民面临的社保衔接、入户城市以及如何充分就业和获得住房保障,一直是成都面临的重大棘手问题。

这一问题,有望被突破。4月11日,成都市政府发布《促进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向城镇居民转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成都市委副秘书长、市委统筹委主任付毅说,《意见》的实施,是推进成都“试验区”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改革探索。

“促进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向城镇居民转变是‘成都试验区’建设的重要任务,对促进城乡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具有重大的意义。”成都市统筹委副主任陈绍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次出台的改革配套措施,是和现在正在进行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紧密相连,如果说产权制度改革是在推,那么这次出台的政策就是在拉。”

陈所说的“推”是指:通过让进城务工劳动者自愿放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或者通过土地流转将土地转租,使得农民具有了进城的“前提”。“拉”是指:通过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险以及户籍制度改革方面的突破,让农民具有进城的“保障”。

“让进城务工农民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自由迁徙。”成都市公安局副局长何健生这样评价

城乡重点社会保障实现衔接

“这次我们一是主要完善了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的社会保险的对接;二是做好了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随同进城的家庭成员的社会保险的衔接。”成都市劳动保障局局长张小江在会上说。

成都市逐渐建立起较为完备的社保体系是从2003年开始的。

2003年初,成都为农民工专门推出了“农民工综合社会保险”,包括工伤、养老、医疗等三大块,交费比较低,但是享受与城镇职工一样的待遇。

2004年初,针对征地“农转非”劳动人口,成都推出“失地农民社会保险”,提供养老和医疗保险。

2006年,成都开始在金牛区、金堂、双流三地试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这项险种专门针对城镇低收入人群。

2007年初,尚未失地农民开始参加“新型农民养老保险”。

但是问题也随之涌现:在如此众多的险种和庞大的社保体系间,当农民身份转变时涉及到的衔接问题,似乎从来就没有解决。

“既然建立起了这么庞大的体系,那么体系之间相互衔接的环节就一定要打通,否则,就将导致一个失败的结果,并且造成一种新的社会不公。”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副教授胡务说。

综合这次的《意见》,有如下几点突破:参加综合社会保险的非城镇从业人员失业后,可以参照《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每月295.75元);参加综合社会保险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因患病住院后的报销标准,改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执行;为了鼓励用人单位为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办理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政府按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4.5%给予用人单位三年的社保补贴;对于综合保险转为基本社会保险的,政府按照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6%给予用人单位三年的社保补贴;随同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进城居住的农村家庭成员,可以继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也可以转为城镇医疗保险。

“综合社保中的老年补贴完全是靠个人账户积累,几乎没有统筹的部分,而基本养老保险则采用统账模式。所以,如果一次性户籍转化的数量很大,那么因为综合社保中的老年补贴缺乏基金的积累,基金支付的风险很大,所以一般而言,转化之后的账户中,养老这一块,要么就干脆没有,要么就很少。”胡务说,“而政府此次给予用人单位三年的社保补贴,是一个进步,对于解决基金难题是一个突破。”

根据胡务的介绍,在全国其它城市,农村劳动者因病住院,医疗费的补贴标准一般都有1/2或者1/3的“打折”。

“但是,这次成都市出台的《意见》,让农民工和城镇职工拥有了相同标准的基本医疗报销标准,这不得不说是一个进步。”

在住房保障方面,《意见》也有亮点,即建立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住房公积金制度。

“在标准程序方面,和城镇职工一样,而且更优惠,城镇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只能用来购买房屋,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在租房过程中也可以使用。”成都市房管局副局长宋学明为记者解读该项政策

另外,只要连续缴纳综合社会保险或者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两年以上,首次在城镇购买住房的,可享受申购经济适用住房或者限价商品房的政策。在城镇规划建设面向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的政策性安居住房,以低于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向已有偿转让或已经退出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定向销售。

户籍改革:突破“城市病”障碍

《意见》另外一个最大的看点,是户籍制度改革。

自上世纪90年代起,全国部分省市开始渐进推行户籍改革,放宽城市准入门槛。但由于基本属“单兵突围”,相关配套政策没有跟进,农民转成居民后还是享受不了相应的待遇,户籍改革普遍陷入“深水区”。

本来人口规模已位居全国城市第四位的成都,户籍制度改革更面临挑战。成都市委副秘书长金嘉祥说:“要让农民跟市民一个样,首先要突破城乡‘二元结构’体制。”而户籍问题,则是一个非常典型的问题。

以往,成都农民向城镇集中主要分3种类型:在5个中心城区建设完全与城市接轨的农民新居工程;在郊区以重点镇为主推动农民向城镇集中,城镇新型社区工程构成重点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边远丘区山区,根据区情适度引导农民向新型农村社区集中居住。

结合城乡一体化举措,成都的户改新政重在解决“农转居”后农民的后顾之忧,防止“城市病”。

2006年10月,成都市出台了《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意见》。综合来看,其主要的突破有:租房买二手房可入户;大专生有单位就可入户;城镇新型社区可办国土证等。

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学副教授解志勇曾经评价:“成都户籍制度改革走出‘单兵突进’的困局。这些措施为使城乡户口‘附加值’趋于平等创造了条件,使转变身份后农民的利益和待遇有了切实保障,也促进了原来二元结构形成的歧视渐渐消解。”

但是门槛依然存在。何健生在新闻发布会上说:“阻碍他们向城镇转移过程中在户籍管理上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租房入户政策要求应具有合法产权房屋或者租赁指定的房屋,而且租住时间要达到一年以上。”

因此,本次《意见》中,将个人租赁性住房纳入到可以登记入户的范围,且无租住时间的限制。

按照何健生的解释,只要满足租住房屋有私人产权、成套房屋一房一户和房主本人同意三个条件,租住房屋的住户就可以在成都入户。

“这样,彻底的打破了用货币筑起的农民向市民转变的障碍,实现了农村务工劳动者真正意义上的自由迁徙,使户籍登记和居住地相一致。”

保险知识汇总,如何选择养老年金保险


根据自己的资金大小情况,抗风险程度等等来决定使用什么样的方式来为自己准备养老金,资金量大抗风险程度高的可以用房产、股票,次之可以用基金,如果没有其他更好的方式只能用银行储蓄来存养老金的人建议用保险的方式来准备,在选保险的人中如果还是有些抗风险能力的人可以用投连险,没有的话可以选择万能险和分红险。

万能险扣取费用明朗,靠复利滚存收益,一般10年左右开始收益(趸缴型万能险除外),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要考虑初始费用的扣除因素;

2、要考虑未来银行利率是上涨趋势还是下降趋势(万能的利率是根据银行的利率来调整的);

3、保额的设置关系到风险保费的高低,也就关系到账户价值被扣除的多少,费用被扣除的越少账户价值就会越高,保额和费用要取得一个平衡;

4、参考各家保险公司万能险的历史利率数据。分红险分为现金分红和保额分红两种,现金分红又称美式分红,是指保险公司将红利以现金形式返还客户,具体包括现金领取、抵缴保费、累积生息、购买保险等多种方式。

保额分红又称作英式分红,每年的分红不以现金形式发放,而是以趸缴保险费的形式为客户购买或缴清保险费,用以增加保险金额。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因通货膨胀可能导致的“保障贬值”。

分红保险具有抵御通胀的功能,未来通涨越高分红就会越高,保证资金不会贬值。要注意的是万能险和分红险未来的收益都是不确定的,保险公司的计划书上面的利益表都是演示利益,不代表未来的真实收益。所以不能把分红险与其他保险产品收益或银行存款作简单比较。

投保团险应避免两大误区_保险知识


专家提醒,购买团险应注意避免两大误区,一是凑团也可购买团体保险;二是有了团险就无需个人保险。

由于团险费率低、保障全等优势,不少人便自发组织身边的同事以团体形式去购买团险,还有利用各种途径组织人员通过“团购”的方式来购买团险等。专家表示,这些做法看起来经济合算,但事实上却是不可行的。由于临时组织起来的团体并不符合投保团险业务的要求,为了达到购买保险的目的而凑临时团队,是不能享受到团险相应保障的,在投保时很可能被拒之门外。

即便通过一些不负责任的业务员稀里糊涂地签下合同,最终出险理赔时,也很可能会落得拒赔的下场。根据保监会《关于规范团体保险经营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保险公司不得为以购买保险为目的组织起来的团体承保团体保险。”

有人认为,既然有基本的社保保障,又有单位购买的团体保险,自己就无需再花钱购买商业保险了。保险专家认为,到底需不需要个人保险不能一概而论,应根据个人情况而定。专家认为,事实上,社保、团险和个险对于个人来说,各有分工而无法替代。

社保,仅仅能满足最基本的生活需求,诸如失业、养老的基本保障等。而团险是在社保的基础上起到了较好的补充作用,一般能覆盖意外、健康等风险。而个人商业保险则完全是因个体最终风险不同而自由选择的,不仅是对前两种保险的补充,而且保障涉及的范围和额度也是最多样的。同样,三类保险的支出成本对于个人而言,也是依次递增的。因此,对于想要保障全面的人来说,最合理的保险规划是将三者合理搭配起来。

最后保险专家提醒,由于团险经常是作为公司给予个人的一种福利形式出现,因此是有条件的,一旦离职,该公司为其购买的团险也随之失去保障作用,而且换了新公司,其团险方案或多或少会与之前的有所差别。所以,考虑到可能的人事变动,单位团险未必长久稳定,购买一些必要的个人保险产品来防范主要风险和进行理财是非常必要的。

保险知识,远离保险的两大误区


时下,出于各种目的购买保险产品的人越来越多。但谨记:没有最好的保险,只有最适合自己的保险。鉴于此原则,投保者应当规避两大误区。

保费越便宜越好

为维护市场秩序,保监会禁止保险公司搞价格竞争。因此,各公司每个险种,其条款和费率推出前都经保监会严格审核,使产品费率虽有高低,但差别不大。譬如返还型重大疾病险,同等保额,都是20-30种重大疾病保障,保费有高有低,但保费不是越低就越好。因为乙脑等儿童疾病,一些公司也会列入条款来充数。

还有的公司对癌症理赔只限少数几种,保费是便宜,但保障却少了。又如非固定分红型险种,投保者先要看的不是费率,而应看该保险公司实力如何。因为此时客户和公司是一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而后才在实力相当的公司中,依据服务质量、网点设置等做筛选。

返还型优于消费型

有人买消费型险种,换来一年平安却不开心,觉得白交了钱,就想重新换买返还型险种。保险公司当然说可以,但要投保者加费。

其实,多出的保费经公司运作增值,返还客户后,经营好的公司赚得更多,何乐而不为。如某公司旗下高居新增保单件数之首的险种,就是返还型重疾险。以公司运作实力,这类保单自然多多益善,但投保者除了能拿到返还和部分利息,并非铁定比消费型重疾险合算。多缴的保费累积起来也非小数目,若有更好的投资渠道,如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当然不必都放在固定利率的返还型险种上

投保团险应防止两大误区_保险知识


得益于费率低、保障灵活等优势,团体保险作为重要的员工福利,被很多公司所推崇。保险专家提醒,购买团险应注意避免两大误区,一是凑团也可购买团体保险;二是有了团险就无需个人保险。

由于团险费率低、保障全等优势,不少人便自发组织身边的同事以团体形式去购买团险,还有利用各种途径组织人员通过“团购”的方式来购买团险等。专家表示,这些做法看起来经济合算,但事实上却是不可行的。由于临时组织起来的团体并不符合投保团险业务的要求,为了达到购买保险的目的而凑临时团队,是不能享受到团险相应保障的,在投保时很可能被拒之门外。即便通过一些不负责任的业务员稀里糊涂地签下合同,最终出险理赔时,也很可能会落得拒赔的下场。根据保监会《关于规范团体保险经营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保险公司不得为以购买保险为目的组织起来的团体承保团体保险。”

另一方面有人认为,既然有基本的社保保障,又有单位购买的团体保险,自己就无需再花钱购买商业保险了。保险专家认为,到底需不需要个人保险不能一概而论,应根据个人情况而定。专家认为,事实上,社保、团险和个险对于个人来说,各有分工而无法替代。

社保,仅仅能满足最基本的生活需求,诸如失业、养老的基本保障等。而团险是在社保的基础上起到了较好的补充作用,一般能覆盖意外、健康等风险。而个人商业保险则完全是因个体最终风险不同而自由选择的,不仅是对前两种保险的补充,而且保障涉及的范围和额度也是最多样的。同样,三类保险的支出成本对于个人而言,也是依次递增的。因此,对于想要保障全面的人来说,最合理的保险规划是将三者合理搭配起来。

最后保险专家提醒,由于团险经常是作为公司给予个人的一种福利形式出现,因此是有条件的,一旦离职,该公司为其购买的团险也随之失去保障作用,而且换了新公司,其团险方案或多或少会与之前的有所差别。所以,考虑到可能的人事变动,单位团险未必长久稳定,购买一些必要的个人保险产品来防范主要风险和进行理财是非常必要的。

如何购买养老年金保险?


随着国家的进步与发展,人们对生活水平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多的人关注到养老保险的问题。养老保险产品有很多,究竟该如何选择呢?今天我们就一起了解一下养老年金保险怎么样?

随着中国老龄化社会的到来,现代人愈来愈重视老年生活品质的提升,但由于社会养老保险广覆盖、保障低的特点,退休金也就十分有限。如何在年老时还能保持期望的生活水平呢?养老年金保险作为规划退休后生活的一种稳妥的理财方式,逐渐受到社会大众的重视。

何谓“养老年金保险”?

养老年金是一种特殊的保险,它并不以被保险人出现意外、疾病等事故为赔偿的条件,而是在客户到达一定年龄时(一般为退休年龄),开始定期向客户发放养老金。对于一般人来说,在事业奋斗期收入都会大于支出,年轻的时候很少有人能够看到自己未来二三十年的现金流状况,因此往往倾向于把节余的钱花光,当退休后真正需要用钱的时候,将会面临极大的困境。而如果换一种方式,在奋斗期比较充裕的时候,把节余的钱用于养老年金保险缴费;等到退休时,再从账户中按月领取养老金,就可以补充由于不工作导致的现金不足。所以养老年金能够帮助我们对一生的现金流进行主动管理,确保每时每刻现金流都能保持稳定和健康,这是理财规划的重要内容之一。

购买养老年金保险的原则

1.组合原则。从一定意义上讲,年金保险只是保障老年生活中经济收入的一部分,但是由于老年人容易出现较大的医疗支出,而年金保险不能保证这些大的费用支出的可行性。因此购买年金保险时一定要搭配一些意外、医疗保险,才能真正抵御风险。

2.综合比较原则。年金保险整个时间达到几十年,如果通货膨胀率走高,那么日后拿到的年金就会贬值。目前市场上的年金产品多为定额给付型,即在投保时就已确定未来每年可领取的年金额度。太平人寿最新推出的“一诺千金”成长型年金养老计划,是国内首款成长型年金计划,它的特色在于保证资金安全增值的同时,无论在年金积累期或是年金领取期,都以分红的形式不断增加年金领取额度,并不设上限,可以充分抵御通货膨胀的风险。

3.及早购买原则。现在很多人都等到将近退休的年龄才开始考虑购买保险,但因为保费与投保年龄是成正比的,那时购买需要支出相当大的费用,会给生活带来较大的负担。越早购买,负担越小。

投保商业养老保险,年金的给付方式非常重要,市民在选购时,就应格外留意养老年金保险条款所规定的“保险期间”、“保证领取年限”等直接决定年金给付的因素。那么,年金有什么条款呢?

条款一:在开始领取年金日前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投保人所交保险费的本利和(按年复利2.5%计息,期交保险费以年交保险费为准)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解读:众多的养老年金保险在“身故保障”方面的差异较大。身故给付条件通常有两种,即“领取年金日前身故”及“领取年金日后身故”。在领取年金日前身故,部分产品仅退还保费,或退还保费的本利和,其他产品则可按保额的一定倍数给付,或给付保额、保费及现金价值三者最大值。在领取年金日后身故,给付也可分为退还保费、按保额的一定倍数给付或给付未领取的年金等几种情况。

条款二:领取年金方式为按年领取,自开始领取年金日起十年为固定年金期间。

在十年固定年金期间内,被保险人在领取年金日生存,本公司按领取年金额向被保险人支付年金;本公司向被保险人支付十年固定年金后,被保险人在领取年金日生存,本公司按领取年金额向被保险人支付年金,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十年固定年金期间内被保险人身故,在领取年金日,本公司按领取年金额向其受益人支付年金,十年固定年金期间结束时,本合同终止。

解读:投保人在投保时要格外留意两个时限:保险期间及保证领取年限。

目前市场上的养老年金险在领取时间限制上通常有两种。一种是保险期间为终身,但没有最低领取年限保证,被保险人活得越长这一险种越划算。另一种保险期间可能是定期的,比如只能保到80岁或100岁,但设定了一个保证领取年限,比如10年或20年。如所列条款表明该产品保证领取期限为10年,若保户领取养老金未满10年身故,其受益人可继续领取固定年金直至满10年。

条款三:被保险人生存至领取年金日,被保险人凭身份证件、领取年金证件和户籍证明向本公司领取年金。

解读:有的养老年金表现并非到了领取年金的年龄,保险公司就自动给付,而是需要被保险人在开始领取年金日,凭保险单、身份证件、户籍证明和最近一次保险费交费收据向保险公司申请办理领取年金证件,才能开始领取年金。

由于与其他保险产品不同,年金保险从购买到领取,时间跨度可能相隔10年、20年乃至更长的时间,因此消费者购买年金保险应首先考虑带有分红功能的年金保险产品。但是,保险专家说,除了要选带有分红性质的险种外,消费者在购买养老年金保险时还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领取方式可“量身定制”。重庆保险专家说,目前年金保险有定额、定时和一次性趸领三种领取方式,趸领是被保险人在约定领取时间,把所有的养老金一次性全部提走的方式;定额领取的方式则是在单位时间确定领取额度,直至被保险人将保险金全部领取完毕;定时则是被保险人在约定领取时间,根据保险金的总量确定领取额度。

其次,重养老应增加领取金额。年金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生存为给付条件的一种保险,为避免被保险人寿命过短损失养老金的情况,不少养老险都承诺10年或者20年的保证领取期,未到领取年限就身故可将剩余未领取金额给予指定受益人。“重养老应增加领取金额。”重庆保险专家说,一些侧重于养老功能的年金保险产品,每年领取金额较多,也有保证领取年限。

最后,慎选即缴即领型年金保险产品。重庆保险专家说,与社保养老金相比,年金保险的领取时间比较灵活,其起始领取时间一般集中在被保险人50周岁、55周岁、60周岁、65周岁四个年龄段。但是,即缴即领型年金保险因为缺乏资金积累时间,产品现金价值较低,通常很长时间才返本。

保险知识汇总,农民社保和养老问题需关注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三门峡市委书记李文慧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建议:“要强化保障制度的广泛性,着力促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险,尤其要加快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普及。”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曾经一度保持在总人口的80%以上。国家为了减轻城市的压力,保障城市的轻装上阵和工业的快速发展,长期实行着极其严厉的城乡二元化管理模式。但是,这种模式的弊端也显而易见:收入剪刀差、发展不平衡,被民众戏称为“城市像欧洲,农村像非洲”,影响了和谐社会建设,拖了现代化进程的后腿。然而,在“十一五”期间,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增长,城市化以每年2%的速度快步推进,在年老农民丧失劳动能力后没有收入、无法养老的情况下,又有大批的青壮年农民及家庭失去了土地,丢掉了祖祖辈辈靠种田为生的饭碗……

在城镇,按照现行的有关法规,无论是在民企、国企上班的工人,还是在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就职的员工,统统按月交纳社保金、失业金、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险;否则,就是违法,就得受到追究。而在农村,并没有人对农民的“三金一保”问题负责,更没有相关的政策法规来规范与约束这些问题。如果农民一直拥有相应的土地,有赖以养家糊口的基本生产资料,尽管他们也是纳税人,也有权享受“三金一保”待遇,这些问题与矛盾毕竟还不算格外凸显。但是,当他们或自愿或无奈地失去土地后,就只能成为事实上的“流民”。

与之相关联的农民的养老问题,同样不容小觑。城市的干部、工人退休后,尽管还存在着荒唐的“双轨制”待遇,但毕竟还有退休养老金可拿;而在农村当农民,不仅从无退休养老之说,就连干到八十岁、九十岁实在不能下地了,也没有人给农民发一毛钱的退休金。依当今的消费水准,在农村,“得病返贫”已是屡见不鲜的常态,奉养老人与做个孝子的门槛已高不可攀。从小生长在农村的笔者,就耳闻目睹过不少年迈且患病的农民为了不拖累子女,最后以自杀的方式结束生命的例子。

这些年来,关于“孝道”文化的讨论时有耳闻,个别地方还出台了“土政策”来促使干部、公民尽孝。虽然不是坏事,但我总觉得这有点转移视线、转移矛盾、转移责任的嫌疑:儿女固然得向父母尽孝,但国家也不能对失业的公民、年老的公民撂挑子。毫无疑问,农民也是不折不扣的公民。

现在的社会矛盾虽然多,但其中的失地、拆迁以及与之密切相连的社保、养老无着问题是其中的“重中之重”。但凡对国情、对农民略有研究的人,都清楚农民的社保与养老问题已经不是小事情了。

因此,李文慧代表的建议是及时的、必要的,并具有统揽大局的高度与意识,应及早上升到国家层面对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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