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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型保险中国人寿美满一生

2021-05-01
中国人寿保险知识 中国人寿保险战略规划 关于中国人寿保险的规划

中国人寿美满一生年金保险(分红型)为您提供即投即领的关爱年金,满期保险金及身故保险金,您还可以享有公司分红、保单借款 。

保险期间: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75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中国人寿美满一生,这个产品是非常不错的,你如果现在交费有压力,如果是短期的,有60天宽限期!同时你可以用每年的返回来抵交一部份保费。如果还是困难,也没关系,两年内合同中止,两年后复效,交一点点利息就行了。同时我觉得如果你现阶段在创业的话,这个产品可能真的不适合你。退的话要看被保险人年龄,合同有现金价值表,对算就可以了。

美满一生是中国人寿推出的分红保险,为投保人提供了生存年金、满期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其最大的特点是在缴纳首期保险金、保单生效的同时就可以领取首年年金,是一种全新的“现交现领”模式。

即投即领:保单生效当年就开始领取年金,利益提前收获

收益不断:从保单生效直至74周岁每年都有稳定的年金收益

身故保障:保障是基本保额乘以身故时交费年度数的1.1倍

分红回报:每年可享受分红

满期给付:生存至75周岁可得到满期保险金

凡出生三十日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投保期间急需用钱怎么办?可以办理保单借款,借款金额可高达保单现金价值的80%。

中国人寿美满一生热销揭秘

稳健增值还有保障,不热卖才怪

事实上,受资本市场不景气及楼市调控政策影响,今年投资者要为手里的钱找一个安全的“篮子”真的很难。数据显示,截至6月底,A股上证指数在上半年下跌了26.82%,成为全球跌幅亚军;而受到4月出台的楼市调控政策影响,全国各地房价至今虽未大幅下降,但成交量萎缩已是不争的事实;在银行理财产品方面,来自普益财富的统计显示,今年上半年共有1737款银行理财产品到期,平均到期收益率约2.8%,仅略高于一年期定存2.25%的利率水平……在当前投资者举棋不定的情况下,“美满一生”的热销自然就吸引了众多的目光。

“很多人觉得现在投资风险大,存银行收益低又不甘心,‘美满一生’又能理财还有一定保障,受追捧是自然的。”业内人士分析,万能险由于收益下滑及新会计准则等原因,如今已成明日黄花;而分红险今年来规模则急剧膨胀,是目前销售最火的险种,数据显示,仅今年上半年,寿险市场推出的分红险多达130款,数量是去年同期的7倍。业内人士表示,大多数市民缺乏适合自身实际情况的综合理财规划,无法总体把握存款、保险、基金等多门类理财工具特点。即期领取型的“美满一生”保险热销,正反映了市民稳健投资的需求:一是必须保证本金的安全;二是投资回报见效快;三是固定收益最好高于储蓄;四是资金能保持一定的灵活性;五是要有一定的保障功能。“美满一生”保险正好满足了广大市民的这些理财需求,有利于各个阶层市民理财增值,因此特别具有吸引力。bX010.CoM

此外,中国人寿今年重磅推出的“生存金累积生息”服务,也让产品的吸引力进一步增强。据了解,按照该服务,客户留存在保险公司的生存保险金每年按公司当时确定的累积生息利率来计息,并按年利率进行复利计算,直至保险合同终止。客户在免费使用此项服务、实现资金复利增值的同时,可根据自身需要,随时一次性全部领取已产生的生存保险金及累积利息。据悉,目前确定的生存保险金累积生息的年利率为3%。

扩展阅读

中国人寿福满一生保险怎么样?


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是中国人寿推出的一款特别升级的保险产品,自保险上市以来,深受保险人的欢迎,这究竟是一款什么样的保险产品呢?一起了解一下吧。

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月份CPI同比上涨了4.9%,与1月份持平,延续了2010年的涨势,通胀仍在高位运行。面对不断走高的通胀数据,不想财富被卷走,就要考虑如何将自己的财富保值增值。不少理财专家表示,可以通过合理配置手中的理财产品跑赢CPI。

中国人寿近期特别推出一款回馈客户的新险种——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作为送给广大客户的一份新年贺礼。

“福满一生”是国寿明星产品“美满一生”的全面升级版。“美满一生”曾首创了即交即领、快速返还等特点,备受消费者喜爱,一直保持着单个分红产品销售的记录。

投保范围

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五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交费方式

年交

交费期间

交费期间分为五年和十年两种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福寿金开始领取年龄和开始领取日

福寿金开始领取年龄分为五十五周岁和六十周岁两种,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福寿金开始领取年龄。福寿金开始领取年龄一经确定,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

本合同的福寿金开始领取日为本合同的福寿金开始领取年龄的年生效对应日。

据介绍,“福满一生”保险合同生效以后,被保险人便可领取第一笔钱,包括首次交费金额1%的“特别生存金”和高达基本保险金额10%的“关爱金”两个部分,领取速度快、金额高。被保险人每年可领取一次,直至客户自行选定的55周岁或者60周岁截止。

客户的特别生存金和关爱金领取到期后,即迎来“福寿金”领取年龄,分55周岁和60周岁两个年龄档次,在投保时由客户选定。这是一笔固定而可观的养老补助金,金额高达基本保险金额的20%。至75周岁保单期满日,“福满一生”还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满期保险金”,为被保险人的老年生活额外提供一笔丰厚的养老金。 

另据了解,“福满一生”还将分红收益与意外保障双重功能进行了优化,依托中国人寿强大的投资实力,被保险人每年可以分享公司的投资分红收益。与此同时,“福满一生”还设置“身故保险金”和“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为客户提供意外情况下的高额保障,最高可达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

中国人寿分红型保险投保案例


分红险指保险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将上一会计年度该类分红保险的可分配盈余,按一定的比例、以现金红利或增值红利的方式,分配给客户的一种人寿保险。在中国保监会目前的统计口径中,分红寿险、分红养老险、分红两全险及其他有分红功能的险种都被列入分红险范围。很多人愿意买分红险,也是看中了能够分红的优势。

中国人寿分红型保险投保案例介绍:国寿福禄宝宝两全保险(分红型)

被保险人,福宝宝,男,今年0岁,父亲为其投保国寿福禄宝宝两全保险(分红型),年交保险费50,000元,10年交费,基本保险金额为88,620元,养老保险金开始领取年龄为60周岁,可获得如下收益:

一、成长年金,岁岁递增。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福宝宝年满30周岁年生效对应日止,若福宝宝生存,第一年末领取成长保险金886.2元,第五年末领取4431元,依次类推,第三十年末领取26,586元,30年共领取412,083元。

二、养老祝寿,保证领取。自60周岁起至福宝宝年满79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若福宝宝生存,每年领取17,724元养老保险金;60岁年生效对应日领取88,620元祝寿金;若福宝宝于60周岁起身故,本公司按福宝宝身故后尚未领取的各期养老保险金(不包括被保险人身故前已产生但尚未领取的各期养老保险金)与满期保险金之和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保费豁免,贴心呵护。在合同交费期间内,福宝宝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0后因疾病导致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豁免福宝宝身体高度残疾之日以后至本合同终止前的各期应交保险费,视同投保人交纳了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之日以后至本合同终止前的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四、多重收益,丰厚回报。若福宝宝生存,按照合同约定除了领取成长保险金、每年17,724元的养老保险金、60岁时的88,620元祝寿保险金外,福宝宝在80岁年生效对应日还可以领取88,620元满期保险金以及享有每年的红利分配权,多重收益,丰厚回报。

五、高额保障,安心无忧。若福宝宝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若福宝宝于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60周岁前身故,本公司按943,100元与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若福宝宝于60周岁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后尚未领取的各期养老保险金(不包括被保险人身故前已产生但尚未领取的各期养老保险金)与满期保险金之和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若福宝宝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60周岁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公司按上述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后,再按2,272,400元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中国人寿福满一生 家庭理财好帮手


2011年4月,中国人寿推出“福满一生”分红险产品,据了解该产品不但保留了以往分红保险的分红收益、累积生息、满期给付等畅销元素,还包括了即交即领、年年返还、高额保障等功能,能够最大限度地抵御通货膨胀,是市民资产保值增值的新选择。

国寿“福满一生”是此前的“美满一生”产品的全面升级版。

“美满时代”系列产品曾首创了即交即领,快速返还,其3年、5年、8年、12年交费产品备受消费者喜爱,一直保持着单个分红产品销售的纪录。而“福满一生”则完成了国寿分红产品的丰满和升级。

理财专家指出,“福满一生”亮点很多,非常适合持续通胀加息背景下的家庭理财。首先是即交即领快速返还,除了继续保持“美满一生”即交即领的特点外,“福满一生”在领取额度上再次提升,领取的更多,返还速度更快。第二是人性设计递增领取,返还金按人生不同阶段递增领取,让客户养老无忧。第三是保障回归保险,弥补了分红险保障不足的缺陷,在分红险销售趋利时代,这一点回归了保障这一保险的基本功能,使得产品更加丰满。

“福满一生”的投保范围也很宽,从出生28天以上的小宝宝,到55周岁步入退休倒计时的中年人,都可以投保。而受益可以一直到75岁。

理财专家建议,国寿“福满一生”继续引领即交即领的先河,约定年期返本后,还可领取特别生存金、关爱金、福寿金和满期保险金,同时还具备了身故保障、意外伤害保障等基础保障功能等受消费者追捧的元素,的确是集保值、投资、保障等多功能之大成。

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产品所属分类: 理财保险 分红保险 两全保险

投保范围: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五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交费方式:年交。

交费期间:交费期间分为五年和十年两种。

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福寿金开始领取年龄和开始领取日

福寿金开始领取年龄分为五十五周岁和六十周岁两种,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福寿金开始领取年龄。福寿金开始领取年龄一经确定,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本合同的福寿金开始领取日为本合同的福寿金开始领取年龄的年生效对应日。

投保示例

被保险人,张先生,今年30周岁,为自己投保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年交保险费50000元,10年交费,基本保险金额为92954元,福寿金开始领取年龄为60周岁,可获得如下收益:

一、即交即领 高额返还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张先生年满74周岁年生效对应日,若张先生生存,6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每年可领取9795.4元;6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每年可以领取18590.8元直至74周岁年生效对应日。

二、福寿年龄 自由选择

福寿金的领取年龄为55周岁和60周岁,张先生在投保时可根据自己意愿自由选择。

三、多重领取 惊喜连连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张先生年满74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若张先生生存,在其6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可每年领取特别生存金500元;每年领取关爱金9295.4元;6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每年领取18590.8元至74周岁年生效对应日;若张先生生存至其年满75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可再领取92954元。另外每年还可以按照公司经营情况领取红利。

四、全面保障 倍加呵护

张先生若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公司给付50000元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张先生若在其6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公司给付185908元与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自张先生6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若其身故,公司按张先生身故后尚未领取的各期福寿金(不包括张先生身故前已产生但尚未领取的各期福寿金)与满期保险金之和一次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若张先生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其在60 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公司按上述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后,再给付743632元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分红型介绍


保险已经成为很多人选择保障自身利益的方式,许多投保人都倾向于购买分红型保险,希望在获得保障的同时取得一定的收益。中国人寿养老保险分红险怎么样?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具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和账户管理人资格,从事企业年金管理的专业化养老保险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险种保险险种有少儿险、健康险、养老险、保障险、两全险、意外险、附加险、分红险、团体(企业)年金等。工薪阶层购买保险应首选取选医疗型险种和保障型险种,这样在生病或意外伤残时,可以及时得到经济上的补偿,购买时一定要注意险种的搭配组合,力求保障全面。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分红型产品推荐

中国人寿的国寿松鹤颐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投保范围

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投保本保险。

年金开始领取日及领取方式

年金开始领取年龄分为五十、五十五、六十、六十五和七十周岁五种,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合同的年金开始领取年龄。年金的开始领取年龄一经确定,在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年金开始领取日为合同约定的年金开始领取年龄的年生效对应日。

年金领取方式分为年领和月领两种,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合同的年金领取方式,年金领取方式自年金开始领取日起不得变更。

保险费的交付方式为年交。交费期间分为五年、十年和二十年三种,合同的保险期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终止日止。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年金,自合同约定的年金开始领取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保险公司于合同每年或每月的生效对应日按保险合同载明的领取金额给付年金。

二、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2.合同的现金价值。

中国人寿养老 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的投保示例

被保险人,夏女士,今年28周岁,为自己投保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年交保费1万元,交费期间10年,选择60岁开始平准领取20年。可获得如下收益:

一份投入 多重养老

在保险期间内,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可为您提供养老金领取、红利获得以及可选择养老金和红利累积生息等多重权益。

两倍收益 保证领取

客户从60岁年生效对应日开始每年领取10260元直至79周岁年生效对应日,20年共计领取205200元,是所交保费的2.05倍;若在保险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领取期间身故,按约定领取期限内尚未领取的各期养老年金之和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累积生息 财源滚滚

若客户不选择每年领取养老年金,那么可获得养老年金累积生息和红利累积生息。

专家理财 坐享红利

中国人寿拥有专业的投资理财团队,让您省时、省力获得稳定回报。

福禄满堂 “罩”顾全家,养老年金、红利、累积生息、保证领取、意外保障,让您的晚年生活充满尊严。

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为您提供养老年金、红利、累积生息、保证领取、意外保障,让您的晚年生活充满尊严。这款保险的养老年金的领取年限分为二十年、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零时止两种,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养老年金领取年限。

中国人寿瑞鑫保险分红型简介


很多消费者在购买保险过程中,常常会看到某些险种名字中带有“两全”的字眼,两全保险如何选择?中国人寿瑞鑫两全保险怎么样?

两全保险是死亡保险(人寿险)和生存保险的综合,与终身寿险的区别是保险有一定期限,其年均衡保险费要高于终身寿险。除了标准的两全保险单外,还有其他一些种类的两全保险单,如“退休收入”保险单、“半两全保险”、“子女两全保险”等。“退休收入”保险单对被保险人生存的给付金额大于保险单面额。而对被保险人死亡的给付金额是保险单面额或现金价值,以金额高的为准。“半两全保险”对被保险人生存给付金额只有死亡给付金额的一半。

中国人寿瑞鑫保险:国寿瑞鑫两全保障计划

金先生,30岁,企业中级管理人员,有社保,考虑增加自己的健康保障和未来养老费用的储备,拓宽低风险投资渠道。

产品特色:

●健康储备,安然无优

年轻时,我们拥有朝阳之志,一份坚实的保障,可以让我们抛开后顾之忧;早一天关注自己的健康,瑞鑫带给您一生忠诚无忧的健康保障。

●养老保障,美满幸福

健康长寿八十,我们共享金阳之晖时,有一份稳健的收入,可以让您闲暇的日子仍旧多姿多彩,瑞鑫带给您轻松自在的生活乐趣!

●抵制通胀,资产保全

稳中求胜是理财的关键,高额的现价达到有效保全和转移资产的目的,建立事业的后备基金。

●生存给付,终身受益

在八十岁丧失劳动能力,完全依赖过往积累时,三倍高额返还可以使晚年生活雪中送炭,幸福人生锦上添花。

●累计红利,额外收益

领取养老金前,被保险人可获得公司每年派发的红利。可每年领取,也可以放在公司进行累计生息。

投保方案:参加国寿瑞鑫保障计划(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附加瑞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选择十年期交费,每年交纳保费24,880元,基本保额10万。

保险期间:保险期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周岁的年效对应日止。

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满三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给付生存保险金8,000元。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给给付身故保险金30万元,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给付满期保险金30万,合同终止。

●重大疾病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附加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30万元,合同终止。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年的限制。

国寿瑞鑫两全保险(分红型)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措施; 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除外; 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被保险人在合同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被保险人身故,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

中国人寿保险分红型产品介绍


国寿松鹤颐年年金保险(分红型)

投保案例:

被保险人,张先生,今年30周岁,为自己投保国寿松鹤颐年年金保险(分红型),年交保费50000元,10年交费,年金领取方式为年领,年金开始领取年龄为60周岁,年金领取金额为26840元,可获得如下收益:

交费有期限,领取至终身。按照合同约定,张先生每年交费5万元,只要交满10年,生存即可享受从60周岁开始每年领取年金直至终身。

年年养老金,红利终身领。若张先生生存,从60周岁开始,每年的年生效对应日领取26840元直至终身;另外每年享有红利分配权,可以现金领取也可以累积生息,有效抵御通货膨胀。

保单可借款,身故有保障。在合同保险期间内,如果合同已经具有现金价值,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申请借款,方便资金周转,以解燃眉之急;若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身故当时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与现金价值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畅享退休后,颐养天年时。张先生60周岁退休后可以定期领取高额年金和红利,保证退休后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畅享退休后的悠闲和惬意。

国寿鸿宇两全保险(分红型)

投保案例:

罗先生为他刚出生的宝宝投保国寿鸿宇两全保险(分红型),缴费至18周岁,年交保费9,250元,保额10万元,可获得如下利益:

教育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18周岁、19周岁、20周岁和21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给付教育保险金1万元。

婚嫁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25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给付婚嫁保险金6万元。

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6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给付满期保险金20万元,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后至其年满18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按照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30%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自其年满18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后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20万元,合同终止。

国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

投保案例:

王先生为其0周岁的儿子,投保10万元国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选择交费至18周岁,年交保费14,540元,可获得如下利益。

生存保险金与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80%给付生存保险金8万。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22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80%给付生存保险金8万。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25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80%给付生存保险金8万。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3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额的60%给付满期保险金6万,合同终止。

成长保险金:投保人因意外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在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因疾病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于投保人身故之日或身体高度残疾之日以后的每个年生效对应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成长保险5万元,直至被保险人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投保人因责任免除条款规定的情形导致身故或高残的除外。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意外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20%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后身故,本公司按尚未领取的生存保险金和满期保险金的金额之和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豁免保费;投保人因意外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在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因疾病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的,免交投保人身故之日或身体高度残疾之日以后各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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