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在我国如何选择银行保险?

2021-05-01
在保险业你如何规划 保险规划选择 银行保险知识

随着居民收入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学会理财投资。投资理财就会想到保险、基金等,相对于有风险的投资,保险相对比较稳定。但是,保险产品类型那么多,银行保险作为一种产品,该如何选择呢?

银行保险是指经由共通的销售渠道,提供保险与金融商品及服务给共同的客户群。通俗来讲,就是保险公司与银行(邮政等)合作或合资,通过银行(邮政等)的销售网络(包含柜台、ATM机、电视银行、网上银行、人员等)向客户销售保险产品的模式。

国内银行保险业务兴起于1995年,当时,通过银行柜台销售的主要是一些养老金和定期寿险产品,由于这些产品预定利率远远高于同期的银行存款利率,所以得到了公众的认可。进入新世纪后,为了有效抵御通货膨胀,规避利差损的经营风险,各家保险公司纷纷开发出新的投资类产品银行保险产品,银行保险迎来了新的春天。自2001年开始,国内的各大保险公司与各家商业银行纷纷签定了合作协议,业务量迅速增长,2001年银行保费收入达到47亿元,从银行方面的数据来分析,各家银行的银行保险业务也都有了相当大的起色。

国际上的银行保险发展比较早。而我国银行保险发展起步相对较晚,纵观我国银行保险发展历程,主要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探索阶段。1996年—2000年之间,新兴保险股份公司的出现和个人营销的兴起使得保险市场竞争激烈,大银行广布的分支网络成为销售保险难得的资源,几家保险公司开始了与银行签定合作协议,这一时期的合作以银行代收保费为主要内容。但由于没有适合的银保产品,银行保险市场没有真正启动起来。

第二阶段:蓬勃发展阶段。从2000年起,我国银行保险发展快速,这一时期的银行保险产品主要是储蓄性的分红保险。但由于相互竞争,保险公司之间打价格战,使得银保产品业务已基本上无利益可言,2004年以来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增速骤然下降,有的保险公司甚至主动限制银保产品,这与保险公司开始转变经营理念和考核指标密切相关。现阶段我国银行保险已经到了发展的关键时刻,应采取正确的对策,推动其规范健康发展。

银行代理保险对于银行利益:第一,代理保险中间业务销售可带来经营利润的增长。第二,代理保险可以全方位的服务理念提高客户群体的忠诚度。第三,可以有效利用资源,扩大业务规模。第四,可以促进人力资源的管理。

通过银行代理销售保险对于保险公司可以拓宽经营渠道降低销售成本,完善服务功能、实现资源共享,还可以改善保险公司的公众形象和声誉。

与世界银行保险的进程相比,国内银行保险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面对日趋激烈的竞争市场和金融大整合的趋势,国内银行保险业挑战和机遇并存。展望未来,中国的银行保险将走出一条持续发展的道路。

银行保险的出现对于我国保险业的发展也具有重大作用的。这是一条全新的保险模式,银行保险未来或将成为保险发展的一个重要途径。

买银行保险要注意哪些

近年来,银行代理销售保险产品的投诉日渐增多。不少消费者反映:本来是到银行办理存款,最后却“变”成了保险。造成存款“变”保险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银行和保险业销售人员的误导,将银行理财产品或银行存款与保险理财产品混为一谈;另一方面是消费者缺乏专业知识,对银行过于信任,且单纯追求回报,没有认真阅读和了解保险条款的具体内容,导致在银行和保险公司联手实施的欺诈性营销活动中受骗。

在这里为大家介绍购买银行保险产品的步骤与方法:

要索要并认真阅读“投保前风险提示书”;

要认真了解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和免除责任等事项;

要了解分红保险的保单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万能保险在最低保证利率之上的投资收益是不确定的;

要了解购买保险产品以后退保是要有损失的;

要了解保险产品有10天的犹豫期,即自消费者签收保单之日起10日内退保,如未发生保险金给付,保险公司在扣除工本费后,可全部退还消费者所缴纳的保险费;

要了解购买的保险产品是一次性缴费还是分期缴费。

相关知识

银行保险理财在法国很常见


银行保险是由银行、邮政、基金组织以及其他金融机构与保险公司合作,通过共同的销售渠道向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银行理财保险在我国的发展并不是十分顺利,但是在法国,银行保险理财却是及其常见的保险销售渠道,而且早已深入人心。

银行保险理财的特点

1.对银行来说,可以通过代理销售多样化的产品,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客户忠诚度。

2.对保险公司来说,利用银行密集的网点可以提高销售并且降低成本,从而可以以更低的价格为客户提供更好的产品;利用银行的客户资源和信誉,再配合以保险公司的优质服务,可以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开拓更多的客户源。

3.对客户来说,在银行买保险,价格更便宜,回报更高;银行网点多,在家门口就可以买到保险,减少了交通费用和时间、精力等的支出;可以同时在银行办理银行业务和买保险,满足了“一次购足”的心理;银行值得信赖,也就可以放心买保险;产品简单易懂,可以当场决定是否购买;投保手续更加简捷,不用体检,十分方便。目前,国内多家寿险公司通过银行柜台销售保险产品取得了成效。今后,随着保险公司和银行合作的深入,人们还将享受到更加方便、快捷和满意的银行保险服务。

银行保险理财在法国很常见

现在法国是有60%的消费者通过银行渠道买保险,为什么?因为确实非常方便,而且在这里你在银行购买的产品的时候是享受一对一的服务,需要提前预约银行理财顾问,银行理财顾问会给你提供一个比较周全的理财计划,并不是说单独让你去购买某一项的产品,当然这种情况也不像国内在柜台隔空对话,匆匆忙忙就下单签字。对于法国人,我觉得他们是有一定的意识,他们明白就是一旦自己签字,就意味着会产生一定的法律的约束力,所以他们在签合同以前也都会去看看合同,可能不一定会全部一页一页看完,但是他们至少会弄清楚自己买的、自己签名的这一份合同到底是什么合同。

银行保险理财——相关链接购买银行保险的六大要点

选购银行保险,无论是主动到银行咨询购买相关产品,还是被动地接受代理人员的介绍,客户都必须对银保产品选购中的一些相关事宜保持“清醒的头脑”,牢记以下六大要点。

银保产品属于保险责任:对于客户而言,购买产品的第一步就是搞清楚,这个产品是谁发行的。银行代理的保险产品往往冠之以某某理财产品的名字,以免造成产品责任不清的问题。

预期收益不代表肯定实现:对于理财观念刚刚觉醒的大众来说,“收益”就是硬道理,“收益”也是激发其进行投资理财的引路者,大多数客户在咨询理财产品时首先询问的也是收益率。虽然保监会早有规定,不允许保险公司以“收益比较”来推销产品,但是邮政、银行的银保产品广告上常将收益水平的内容尽量放大以吸引客户的眼球。

投资期限是把双刃剑:长期可以带来更高收益,但同时也影响资金的流动性。尤其是保险产品,退保成本比较高。因此,客户必须在高收益和低流动性之间做出选择。客户最好明确自己未来几年内的消费计划,是否有买房、买车、留学等大笔开销,只有那些闲散资金才能购买银保产品,因为退保的成本实在太高。

保险产品“缴费期限”和“满期时间”是两个概念:“满期时间”一般比“缴费期限”要长很多,因此,客户在选购银保产品时必须问清楚满期时间,也就是开始领钱的时间。

被保险人也要签字:其他理财类的产品只需要客户自己签字就可以完成手续,但是保险产品因为涉及到多个个体概念,因此根据规定,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个人的话,所有保险合同上必须有两个人的签名。

读懂合同是最大的权益保障:客户要做到明明白白地买保险,在签订合同前,或者是签订合同后的7天犹豫期内,必须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条款。

保险知识汇总,在银行购买保险 银行不负责售后服务


“明明在银行投的保险,银行却不负责售后服务!”福州林女士在一家银行购买保险产品后很纳闷。调查发现,在银行网点驻点的保险业务员跳槽,或者银行更换合作保险公司,都可能导致市民在银行购买的银保产品成为“孤儿保单”,无法得到有效的售后服务。

投保在银行

退保只能找保险

林女士三年前拿着3万元在福州华林路一家国有银行理财,被告知正在发行一款保险理财产品,兼具理财和保障功能,于是全部买了这款产品。

林女士当时想,不管是存款还是理财,都属于在银行办理的业务,就算遇到麻烦也可以找银行解决。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林女士昨日想办理退保,被银行员工告知,银行柜台无法受理,林女士只能到保险公司才能办理。

银行工作人员还告诉林女士,与他们合作的保险公司已经更换,目前网点没有原有保险公司业务员驻扎。银行想为林女士预约一名保险业务员,但是要求林女士提供保险资料及身份证复印件,林女士又担心钱被人拿走,要求银行做出承诺。但银行工作人员显得很为难,他们从未对外做过这样的承诺,最后还是建议林女士直接到保险公司办理手续。

手续费分成银行更主动

了解到,林女士的情况并非个例。

一家保险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保险公司随时可能不在银行安排业务员驻扎。

因为银行介入保险市场,是为了获取代理手续费。银行网点一般同时销售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但是不同产品冷热不均,银行往往更加眷顾长期合作伙伴以及手续费高的银保产品。同时,随着保险主体不断入驻,保险公司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也不断飙升,不断飙升的手续费使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的纠葛加剧,一些银行甚至选择单方面退出,或是更加卖力地推手续费更高的几款银保产品。

如此一来,如果市民哪天发现某家保险公司的产品退出了某家银行,也就不足为怪。保险公司退出该银行网点后,投保的市民在银行变得很被动。

保险知识有限

市民咨询难

了解到,目前福州市场上的寿险公司多达22家,市民在银行投保,大多把保险当作一种理财方式,对保险知之甚少,有的连保险公司的名字也一无所知,更别说让他们自己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或到保险公司网点咨询。即便对保险略有所知,普通市民对保险业务员也很依赖。

对此,福州一家保险公司人士认为,要解决市民的后顾之忧,除了普及保险知识,银行等代理机构应该把自己打造成公平的“金融超市”,不能谁给的费用多,就卖谁的。否则,银行赚取一部分手续费,付出的却是品牌美誉度的代价。

少儿保险在我国现今阶段的重要作用


孩子是我们父母的心肝宝贝,是国家明天的栋梁,所以关注孩子健康,关注生活。社会在发展,我们必须要看清买少儿重疾险的重要作用。生活还是要继续的,所以我们必须要学会给孩子一份保险。不是我们每一个人都懂得重疾保险的作用,但是我们有必要了解重疾险。可能您会说孩子还那么小,根本不需要重疾险,但是您错了!下面就让我们看看有关重疾险的内容吧。

根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我国0—14岁的人口为2.89亿人,占总人口的22.89%。这个年龄的孩子抵抗力和自我保护能力都很弱,因此患病和发生意外的几率也较大,由此儿童保险应运而生。而有关资料显示,我国每年15岁以下小儿恶性肿瘤发病数为25000例,发生率近年以每5年5%的速度上升;而位列小儿恶性肿瘤之首的白血病,每年即有1万个新发病例,随着环境污染的加重,发病率还在每年增加。

在科技进步的今天,很多少儿疾病,甚至小儿白血病只要及时医治就完全有可能挽救孩子的生命。然而高额的治疗费用,往往令普通家庭难以承受,因经济原因耽误孩子看病的悲剧时有发生。转嫁高额医疗费用风险的基本方式是谋求社会医疗保险的保障,然而,中国的孩子是排除在社保体系之外的,所以中国孩子的医疗费用问题都只能由家庭来负担,一旦孩子患上重病,便给整个家庭带来难以承受的巨大经济压力,因此购买儿童重疾保险是十分必要的。

目前,少儿罹患重疾的概率呈增长趋势,高昂的治疗费用使家长们不得不正视少儿重疾险的财务补偿作用。少儿重疾保险是针对少儿常见重疾设计的,有涵盖多种疾病的,也有专门针对一项高发疾病,如白血病的。通常一经确诊,就可以申请理赔,为后续的治疗提供财务支持。尽管少儿医保也提供一些重大疾病的保障,但医保提供的保险金以及赔付比例相对较少,不足以完全抵抗重疾所产生的费用。因此,少儿重疾险可有效的补充少儿医保。

恶性肿瘤已成为小儿主要死亡原因之一,仅次于意外伤亡,居第二位。据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中国目前至少有400万白血病患者,且还在以每年3万至4万的速度增加,而增加的患者中,50%是年幼的儿童。遗传、免疫系统缺陷、病毒感染、环境污染、营养失衡是导致儿童癌症高发的重要原因。

90%以上的患儿可获得完全缓解,再经过两三年的巩固治疗,80%的患儿可以获得根治。治愈一例白血病儿童,平均需要3年半至5年的时间,花费15万至30万元。这对许多家庭而言是难以承受的,相当一部分人因此放弃了治疗。

社会医疗保险对重大疾病的覆盖上线根据各地区不同,大概在10万元左右,而且其起付线较高,对药物和器械的限制较大,而且是事后报销的赔付方式,对缓解医疗费用支出压力效果并不显著。

商业医疗保险有专门针对少儿设计的重疾保险产品,覆盖多种儿童常见重大疾病,一但确诊即给付相应保额,可以及时提供医疗费用支持。

一般少儿保险包含的重疾种类有:恶性肿瘤;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瘫痪;严重脑损伤;严重Ⅲ度烧伤;急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重症心肌炎伴充血性心力衰竭;严重急性再生障碍性贫血;脊髓灰质炎(瘫痪型)。

家长在投保时可以根据当地多发疾病有侧重地选择保险,如专门的白血病保险。并不是保障说越多越好,就保险的设计而言,保障内容更多,保费也相应提高。有些成人也可投保的产品,保障的重疾种类达到三十多种,对孩子来说,这份保险是满溢的,有些疾病是这个年龄段不会发生的,少儿投保重大疾病,最好还是选择专门针对少年儿童的产品。

办保险真正的目的和意义在于保障,为孩子投保,意外伤害险、住院医疗、重大疾病应是首选。保险不是消费,而是一种强制储蓄,办理保险不是为了改变生活,而是为了防止生活被改变。现阶段,由于环境恶化等因素,现在的疾病,尤其是重大疾病,已经出现了“三高一低”的情况(治疗费用高、治愈率高、患病概率提高、患病的年龄阶段降低),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一定要积极的采取行动,未雨绸缪。平时点滴的积累,关键时候可以为你雪中送炭。

为孩子投保,主要先考虑意外伤害、意外医疗、重疾保障和教育金,0岁宝宝是办理保险的最佳年龄,费率较低。保费控制在家庭年收入的15%-20%以内.同时,选择有良好职业操守的营销人员和有实力的保险公司也很重要。小孩在活泼好动,磕磕碰碰在所难免,因此意外伤害、住院医疗、重疾保障是必须要的。然后可以考虑给孩子存一点教育金,到上大学时领出来(可以一次性领,可以分年领)作为教育金的补充。缴费金额是根据您的家庭情况而制定的,可多可少。

保险知识,保险经纪业在我国发展之路


保险经纪业的发展是我国保险市场改革开放的成果之一,是我国同国际保险市场接轨,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的需要。保险经纪业的职能和影响已经越来越得到社会的认可,但由于发展起步较晚,还存在规模较小,效益不理想,专业化程度不够,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业务骨干不稳定等诸多问题。因此,应从坚持职业培训,推进诚信建设,坚持高起点规范化经营,贴近市场、创新产品,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推进我国保险经纪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从2000年6月我国第一批专业保险经纪公司开始建立,保险市场中的保险经纪主体有了一定的发展,到2005年6月30日,我国已批准设立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1599家,处于经营状态的1565家,其中保险专业经纪公司234家。

保险经纪公司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保险经纪业的职能和影响已越来越得到社会的认可,但还不够

20世纪末,国人对保险经纪人的职能和作用知之甚少,被保险人买保险只知道找保险公司,不去找专业的保险经纪人;不少保险公司的中下层管理人员对保险经纪公司的职能和作用也不大了解,总觉得专业保险经纪公司在抢他们的“饭碗”,从而出于对自身利益的保护,对保险经纪公司的业务开拓工作设置重重阻力和障碍。也有的保险公司虽能与保险经纪公司有一定的配合,但只限于保险公司尚未拓展的新业务。保险监管机构为了维护被保险人利益,使我国保险市场健康发展,始终不渝地支持和培育我国保险中介市场的发展。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逐渐意识到保险经纪人的职能和作用,并愿意通过经纪公司为其安排保险;保险经纪公司的大部分业务来源,不再只是通过人际关系,而是被保险人通过不同渠道了解保险经纪人后直接找上门的。值得称道的是,国内较大的保险公司或保险集团公司纷纷组织各种形式的保险中介研讨会,以求建立战略伙伴关系,或业务战略合作同盟。人保、太平洋、太平保险公司先后组织过多次保险中介研讨会;国外合资或独资保险公司更是看重保险经纪公司的价值和作用,以求建立合作共赢或多赢格局。

尽管如此,保险经纪公司的社会公众认可度仍然不高,需要各保险专业经纪公司加大宣传力度,或通过保险行业协会,积极参加媒体的公益宣传节目,或安排专题访谈,以扩大社会影响。保险经纪公司宣传自己最好的办法就是通过自己的专业服务,使被保险人感到保险经纪人的工作必不可少。

保险经纪公司的竞争实力不断提升但规模小,效益不理想。保险经纪公司的竞争实力主要看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服务水平高低,看公司人员整体职业道德。

大学生,大学生失业保险在我国可行吗?


一、大学生失业的内涵。

失业是与就业相对而存在的根据国际劳工局的定义,就业是一定年龄阶段内的人们所从事的为获取报酬或为赚取利润所进行的活动失业是就业的对称,即指有劳动能力并愿意就业的劳动者找不到工作这一社会现象,其实是劳动者不能与生产资料相结合进行社会财富的创造,是一种经济资源的浪费在对大学生统一分配的年代,大学生与失业问题无缘,他们毕业之后由国家统一分配工作,根本不存在就业难,失业的问题近几年,对大学毕业生的统一分配政策逐步收紧,只限于对较少的若干专业的毕业生实行统一分配,其他大学毕业生需要在职业市场上供求见面双向选择来挑选自己合意的职位前几年,大学毕业生劳动力市场还是供不应求,所以大学生群体基本上都能实现充分就业但是,到2004年开始,出现了大学生毕业后找不到工作的现象大学生失业是“知识失业”,即有知识的人或称知识分子的失业,是指接受过高等教育拿到了毕业文凭和学位的人,具有劳动能力特别是脑力劳动能力,想找工作而在一定时期内找不到的这种经济现象和社会现象[1]大学生失业并不意味着整个知识阶层的过剩,而是与劳动力总量过剩有联系,它是构成总量过剩和失业的一个有机构成部分,并随着总量失业的起伏而同步同幅变化这种大学生失业是由于供求错位助推而成的,人才市场需求发生变化了,而高校扩招并一味追求所谓的热门专业,结果就导致了大量“产品”不能适销对路,是一种结构性失业某些专业人才培育过度,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各种产业的发展不协调,与社会的就业需求结构不相适应,这在经济增长过快和产业升级较快的时期就更加剧了大学生失业现象的诞生二、大学生失业的消极影响及原因分析。

在2006年3月社科院发表的教育蓝皮书《2005年:中国教育发展报告》显示,200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真正签约率只有33.7%。

(1).大学生失业的消极影响。

大学生毕业后找不到工作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1)大学生失业使得人力资本投资和积累无法在劳动力市场得到回报,造成社会教育资源的巨大浪费,不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2)大学毕业生失业的突然性不断冲击大学生乃至整个社会,会对人们产生重大的社会心理影响由于昔日的天之骄子突然失业,人们开始有了“读书无用论”和“大学生过剩论”;就业难会给大学生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有一些失业大学生心理失衡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3)大学生失业加剧,学历竞争畸形化,教育过度化,因受教育程度的分化带来的就业机会和获取财富数量的分化会使人们丧失追求公正和平等的信心。

(2).大学生失业的原因分析。

目前,我国的大学生劳动力市场是处于供过于求的局面究其原因,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来考虑:(1)企业角度考虑现在大学生就业难,不是企业不需要大学生,而是因为许多大学生在大学里不努力学习有用知识和真本事,还自我感觉良好,在择业时期望过高,而企业所需要的是能真正为之创造效益的劳动者(2)教育角度考虑大学生就业难与近年来扩招结构不当有关系在我国,一边是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客观存在,一边却大量培养高端人才,萎缩职业人才,于是形成了企业需要的人才找不到,企业不需要的人才到处都是(3)经济角度考虑大学生就业难是因为资源错配,资源配置没有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较少地向知识型服务产业方向流动,较多地片面地流向重型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导致产业结构失衡,使劳动力需求结构错位,致使知识型服务业岗位即所谓“白领”岗位需求相对减弱,而“蓝领”型岗位却出现旺盛需求,于是大学生找不到合适工作,而不少企业又出现“技工荒”“民工荒”。

三、境外对青年及大学生失业问题的治理。

大学生失业现象不仅在我国存在,在西方国家和其他国家,也存在大学生失业现象针对青年和大学生失业现象,各国采取的治理措施有主动的减少劳动力的供给,修复劳动力市场的调节功能,调整产业结构以增加就业机会和促进就业的宏观经济政策,此外,针对失业现象不可能完全消除这一特点,各国都普遍采取了被动的失业治理政策,即建立失业保险制度四、大学生失业保险在我国的可行性。

大学生失业是我国最近几年才产生的现象,我国也采取了许多积极措施治理大学生失业,关于能否在我国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从我国国情来看,我国是可以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的失业保险是运用大数法则集中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分散失业这一劳动风险,使暂时处于失业状态的劳动者生活获得基本保障,是一种重要的社会安全制度。

(1).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的不利因素。

根据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劳动保障局认为大学生从未参加过失业保险,是不能享受由失业保险基金提供的失业保险的因为根据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有关规定,只有参加失业保险四年以上的人员,在其失业后方能享受一个月的失业保险,以后每多参加一年,增加两个月的享受期限失业保险是劳动者在工作期间购买的,但是大学毕业生以前的身份一直是学生,没有购买失业保险,主管部门没有权力动用全体参保人的社保统筹基金解决这部分大学生的问题因此,需要大学生在入读大学期间就开始购买失业保险。

大学毕业生失业了,他们面临着生活困境,拿到失业证明又符合低保条件的大学生提出低保申请,经居委会调查,最后再去民政局公示,这些申请程序很繁杂,有些毕业生即使特别需要这些钱也感觉很没面子,所以宁可不要为了让失业大学生过了面子这道坎,我们不妨改变失业救济金的名字为就业扶助金。

(2).我国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切实可行。

大学生就业每年都是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来自重庆的吴江林代表含着眼泪提出建议,有财政拨款帮大学生购买失业保险交纳失业保障金,毕业后不能就业的大学生可以到劳动就业机构进行失业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大学生的家庭和想创业或自学手艺的失业大学生希望政府可以让失业的大学生领取失业保险,希望政府能逐步将他们纳入失业保险的保障范围,或许他们不能完全享受通常意义上的失业保险,但是他们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的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的就业促进职能。

中组部中宣部中编办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国务院扶贫办团中央等十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各地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离校后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工作离校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到各类人才和职业中介机构登记求职,政府举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应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有就业愿望的应届毕业生9月1日后仍未就业的,可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城市或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劳动保障部门和人事部门应免费提供专门的就业服务,组织其参加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因短期无法就业或就业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民政部门要及时按照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或临时救助《通知》明确把大学生纳入到了失业保险范围内,没有缴纳失业保险金的大学生,之所以毕业后能享受失业保险,是与长期以来我国社会保障建设的成果紧密相关的,在国有企业改革遗留的历史问题逐步缓解,失业保险基金有所盈余,因此才能在整体经济持续发展财政余力增强的情况下惠及更多的就业困难群体。

(3).我国大学生失业保险的试行模式。

我国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的具体模式可以为: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大学生纳入失业保障管理体系,采取财政拨款,政府在大学生进校时,帮大学生购买失业保险,同时也鼓励大学生的家庭出小部分资金,一起购买大学生失业保险,毕业后不能就业的大学生,可到劳动就业机构进行失业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在我国建立大学生失业保险是可行的,但是我们要秉着治病救人的原则,要充分发挥大学生失业保险的就业促进功能,国家为大学生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只是为了缓解大学生一时的压力,更多的是鼓励大学生参加政府机构提供的免费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以及一定的工作见习服务,增强大学生自己的工作能力,促进大学生早日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实现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

银行保险的特征及如何营销银行保险


银行保险是由银行、邮政、基金组织以及其他金融机构与保险公司合作,通过共同的销售渠道向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银行保险是不同金融产品、服务的相互整合,互为补充,共同发展;银行保险作为一种新型的保险概念,在金融合作中,体现出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强强联手,互联互动。这种方式首先兴起于法国,中国市场才刚刚起步。与传统的保险销售方式相比,银行保险最大的特点是能够实现客户、银行和保险公司的“三赢”。那么,银行保险有哪些具体特点?如何营销银行保险才能使银行保险产品销售顺利呢?

银行保险的特征

操作简便。银行保险产品一般对核保要求不高,购买手续也很简便,客户只要到银行柜台填好投保单、提供银行存折(储蓄卡)账号或转账号码就可以完成投保过程。国外的银行保险可以结合多项金融产品(信用卡、汽车贷款、住房贷款等)组合销售,且保费又可以通过信用卡或账户定期扣款。明确的扣款机制缩短了收款时间,操作起来十分简便。

险种设计简单。银行保险产品通常具备标准化条款,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等都相对更容易理解,险种的设计形式一般都比较简单。

成本低。与个人代理渠道不同,保险公司通过银行柜台销售保险不需要支付较高的佣金,只需支付少量的手续费,可节省大量的人力、财力。此外,银行保险的客户开拓成本和人员培训成本也比较低。

如何营销银行保险

一、强化沟通交流,制定主题营销活动计划。将代理保险业务作为个人中间业务收入的增长点,积极与当地各保险公司磋商,组织全行大力开展代理保险营销活动。

二、开展主题营销竞赛,持续提升保险营销业绩。进一步研究代理保险业务市场,全方位分析客户需求,及时调整产品结构,合理配置包括保险在内的全口径金融资产,满足个人及家庭的各类保障需求。通过召开启动会、总结会、督导会、主题营销、旬通报等多项举措,发挥出主题营销活动对代理保险业务的重要推动作用。

三、把握重点产品营销,做好客户的资产配置。在开展主题营销活动期间,联合重点保险公司,围绕养老、健康、教育等保险品种,找准目标客户群体,有针对性地开展产品销售推广活动,体现出了保险产品对客户资产的配置作用,使保险产品不断渗透于各类客户群体。

四、加强代理保险销售的综合服务。提前制定并下发应对满期给付和满期给付业务操作流程,做好满期客户的服务工作。

如何营销银行保险——相关资讯农行南宁友爱支行提前完成全年银行保险营销计划

截至9月20日,农行广西南宁友爱支行实现保险标准保费5345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7.98%,名列各支行前列。

该行从年初以来狠抓保险业务营销工作,纠正保险是“副业”的错误思想,把它当作效益增长点的“主业”来重视。在保险营销工作中,该行着重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努力向高收益产品要收入。特别是手续费收入进度较差的网点,督促引导其重点向借款人意外险、人身激活卡,以及中国人寿“安心无忧”、人民人寿百万身价惠民两全保险等高收益产品营销。 另一方面,积极向简单、易销售产品要收入。该行派出督导队深入低产网点开展业务指导,指导网点重点向简单、能自主销售、能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如安邦共赢2号、人身激活卡等产品, 寻求“量”的突破,在增量中增加收入。

此外,该行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营销活动。做到网点每周举办1场以上个人沙龙,支行每月至少举办1场客户联谊会。通过各种活动的推动,激发员工营销积极性和客房购买保险热情,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保险知识,入世后保险监管制度的在我国的完善


一、保险监管制度的非均衡问题

保险监管机构作为政府部门,具备制度供给职能,因此当今世界主要市场经济国家都通过保险监管机构增加有效制度供给的方式,以弥补市场的制度供给不足,提高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而保险监管机构提供有效制度供给的过程,就是帮助保险产业发育、促进保险产业发展的过程。诺思(DouglassC.North,2004)指出,政府在制度设计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他说:“我是米尔顿·弗里德曼的主要追随者,但放任主义使我们完全在错误的基础上开始。任何运行良好的市场都需要制度设计,通过深思熟虑的努力来进行设计,使参与者通过价格和质量进行竞争,而不是通过相互残杀或其他手段进行竞争。”当制度的供给适应制度的需求,即达到“人们对既定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的一种满足状态,因而无意也无力改变现行制度”的时候,将形成制度均衡,同时意味着实现了制度供给的“帕累托最优”。然而,在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中,监管制度作为一种稀缺性资源,有时不能达到社会最佳水平,而是制度供给过剩与制度供给不足并存。

(一)监管制度供给不足的可能性

由于外部环境的变化、资源条件的改变以及体制的变化、技术的改变、制度服务需求的改变等都提出了新的制度需求,因而监管制度供给必须适应制度需求。但是,监管制度的供给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一是利益获得的不一致性可能导致的供给不足。制度供给者是监管机构,而制度的直接获益者既可以是保险企业,也可以是投保人;当监管机构制度动力供给不足时,将减少监管制度的供给。二是监管机构的垄断性可能导致的供给不足。保险监管机构是监管制度的垄断供给者,其他政府机构所产生的竞争作用微乎其微,由此形成制度供给的稀缺。三是制度的资产专用性导致的供给不足。监管制度供给对技术的要求非常之高,监管机构由于其人员的知识与能力所限,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都需要一定的时间,从而产生时滞。

(二)监管制度供给过剩的可能性

些管制措施在其建立之初是市场所需,推进了产业发展,减少了产业风险,有利于保险创新。但是,随着市场体系的逐步建立,保险公司操作的日益规范,保险行为趋于理性和消费者行为已经成熟,这些管制措施可能越来越不符合市场的客观需求。对于保险创新而言,过时的管制措施可能阻碍创新行为的发生,或者扭曲市场创新的方向,或者增加创新过程中的交易成本;从需求角度来看,过时的管制措施不为市?

预定利率,选择银行保险几个关键请注意


无论是身缠万贯的富翁,还是不幸沦落的负翁,都在理财中意识到“把鸡蛋放在不同的篮子里”的理财之道,而银行保险这种稳定的理财工具也开始成为越来越多的家庭理财的主要理财选择之一。银行保险销售渠道简便、安全,但购买时需要关注几个关键。

莫将银保当储蓄 办理业务须辨明

很多人在银行办理存钱和买理财产品时,常常混淆储蓄和银保产品。事实上,保险与储蓄是两类不同性质的金融产品。首先,银行储蓄有利息增值,但在存款没有达到预定金额时,一旦发生风险事故,可能会因存款不足而捉襟见肘,所以,储蓄是依靠个人积累来应对未来风险,是“自救”。而保险则只要交纳一定的保费就可以获得预期的保障,一旦发生风险事故,随时可以获得保险金,保险金会大大超过其所缴的保费,这是因为,保险是将许多面临同样风险的人集中建立起来的集体财力,对于少数发生风险事故的人提供损失补偿。所以,保险是把风险交给集体,是“社会互助”;其次,储蓄具有很强的灵活性,但买保险须按时缴纳保费,中途退保会有一定损失,因而含有一定的强制性。

另外,一些寿险保单还有保单借款、保单质押贷款等附加功能,这些功能不仅保证了保费交纳的灵活性,还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盘活”保单,满足投保人的流动性需要。

分清收益率 银保、基金理财不相同

保险产品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风险保障,另一个是投资储蓄。保险公司会根据风险保障功能所应承担的成本收取风险保障保费。所以,不能简单地将银行保险产品的收益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基金等理财产品收益做比较。

目前市面上的银保产品以分红险为主。分红险的收益由预定利率的保证收益和分红两部分组成。目前预定利率按中国保监会的规定不高于2.5%,分红则来源于死差益、利差益和费差益所产生的可分配盈余,分红部分是不确定的。分红险是一种可抵御利率调整的保险产品,如果银行利率调低,保费还是在以预定利率复利滚存。而如果银行利率调高,保险公司约定的预定利率是不变的,这样看上去消费者会有损失,而事实上,银行利率调高后,大额存款利率、贷款利率、债券利率都会随之调高,保险公司通过资金运作产生的投资收益也会相应提高,可以通过红利返还的形式回馈给投保人。

银保如何选 四大环节帮你忙

银行作为金融大超市,给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但是银行保险又该如何选择呢?专家提醒,首先要考虑保险产品是否是自己需要的;其次要考虑自己能否持续缴费(主要针对期缴产品)。具体可从四个关键环节来预防:

一、在银行购买保险产品听销售人员介绍时,要向销售人员索要正式的保险条款。问清楚缴费、保障等情况,是一次性缴费还是分期缴费,认真评估自己的保险需求和缴费能力,自己是否有能力购买。

二、认真查看每张需要自己签名的单证。比如“投保提示书”、“投保单”等,不要在销售人员代为填定单证、自己又看不清的情况下就盲目签名。

三、认真查看自己取得的各种单证和条款是否是自己所购买的保险产品,遇到不清楚的情况,可直接拨打保单上的保险公司客服电话进行咨询,或者向专业人士请教。

四、认真接听保险公司的回访电话,如果回访人员语速过快或者解释不清,应要求他们复述清楚。

我国医疗保险缴费如何缴纳


参加医疗保险的人们,很多人不清楚医疗保险费用该什么时候缴纳,对此,小编总结下来,希望可以帮到需要的朋友,另外年底到了,小编提醒大家,要按时对自己的保险进行体检,及时解决自身保险存在的问题。

对于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规定有很多人都是不清楚不了解的,所以对于这种规定是因为缴纳社保的职工们对于相关政策的不了解,所以也使得自身的医疗保险相关缴纳有了盲点。

关于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国家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对于用人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和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人员的相关缴费年限是有不同的。

用人单位职工

2012年11月1日前办理退休的,其实际应缴费年限应为2007年11月至其退休时间。2012年11月1日前应当缴费而未缴费或中断缴费的,可以按照历年核定的缴费基数办理医疗保险补缴费。

对办理退休时,不足实际应缴费年限的,按照退休时缴费基数及所差实际缴费年限一次性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补齐实际应缴费年限。2012年11月1日后办理退休的,其实际缴费年限应满5年。应当缴费而未缴费或中断缴费的,可以按照历年核定的缴费基数办理医疗保险补缴费。对办理退休时,实际缴费年限不足5年的,按照退休时缴费基数及所差实际缴费年限一次性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补齐5年实际缴费年限。

用人单位中职工在办理退休时,实际缴费年限符合以上规定,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定的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及其实际缴费年限,合计男不满25年、女不满20年的,按照退休时缴费基数及所差年限一次性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以后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个人缴纳医疗保险人员

2012年11月1日前办理退休的,其实际应缴费年限应为2007年11月至其退休时间。2009年7月1日后有养老保险缴费而医疗保险中断缴费的,可以按照历年规定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办理补缴费。对办理退休时,不足实际应缴费年限的,按照退休时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及所差实际缴费年限一次性补缴医疗保险费,补齐实际应缴费年限。

2012年11月1日后办理退休的,其实际缴费年限应满5年。2009年7月1日后有养老保险缴费而医疗保险中断缴费的,可以按照历年规定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办理补缴费。对办理退休时,实际缴费年限不足5年的,按照退休时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及所差实际缴费年限一次性补缴医疗保险费,补齐5年实际缴费年限。个人缴费人员在办理退休时,其实际缴费年限符合以上规定,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定的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及其实际缴费年限,合计男不满25年、女不满20年的,按照退休时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及所差年限一次性补缴医疗保险费,补缴以后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及时了解国家的新政策,因为这些政策的实施是对人民切身利益的相关规定,学习了政策之后就能有的放矢。对相关方面和人生目标都有一个合理的规划与安排。

需要提醒的是,若错过了缴费时间,以后参(续)保缴费的,将从医保待遇期计算之日起实行3个月免责期,免责期内不享受居民医保待遇。缴费标准有所不同。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