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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保险在我国现今阶段的重要作用

2021-04-30
保险理财的规划作用 合理的保险规划的作用 少儿保险规划

孩子是我们父母的心肝宝贝,是国家明天的栋梁,所以关注孩子健康,关注生活。社会在发展,我们必须要看清买少儿重疾险的重要作用。生活还是要继续的,所以我们必须要学会给孩子一份保险。不是我们每一个人都懂得重疾保险的作用,但是我们有必要了解重疾险。可能您会说孩子还那么小,根本不需要重疾险,但是您错了!下面就让我们看看有关重疾险的内容吧。

根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我国0—14岁的人口为2.89亿人,占总人口的22.89%。这个年龄的孩子抵抗力和自我保护能力都很弱,因此患病和发生意外的几率也较大,由此儿童保险应运而生。而有关资料显示,我国每年15岁以下小儿恶性肿瘤发病数为25000例,发生率近年以每5年5%的速度上升;而位列小儿恶性肿瘤之首的白血病,每年即有1万个新发病例,随着环境污染的加重,发病率还在每年增加。

在科技进步的今天,很多少儿疾病,甚至小儿白血病只要及时医治就完全有可能挽救孩子的生命。然而高额的治疗费用,往往令普通家庭难以承受,因经济原因耽误孩子看病的悲剧时有发生。转嫁高额医疗费用风险的基本方式是谋求社会医疗保险的保障,然而,中国的孩子是排除在社保体系之外的,所以中国孩子的医疗费用问题都只能由家庭来负担,一旦孩子患上重病,便给整个家庭带来难以承受的巨大经济压力,因此购买儿童重疾保险是十分必要的。

目前,少儿罹患重疾的概率呈增长趋势,高昂的治疗费用使家长们不得不正视少儿重疾险的财务补偿作用。少儿重疾保险是针对少儿常见重疾设计的,有涵盖多种疾病的,也有专门针对一项高发疾病,如白血病的。通常一经确诊,就可以申请理赔,为后续的治疗提供财务支持。尽管少儿医保也提供一些重大疾病的保障,但医保提供的保险金以及赔付比例相对较少,不足以完全抵抗重疾所产生的费用。因此,少儿重疾险可有效的补充少儿医保。

恶性肿瘤已成为小儿主要死亡原因之一,仅次于意外伤亡,居第二位。据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统计,中国目前至少有400万白血病患者,且还在以每年3万至4万的速度增加,而增加的患者中,50%是年幼的儿童。遗传、免疫系统缺陷、病毒感染、环境污染、营养失衡是导致儿童癌症高发的重要原因。WWw.bx010.COM

90%以上的患儿可获得完全缓解,再经过两三年的巩固治疗,80%的患儿可以获得根治。治愈一例白血病儿童,平均需要3年半至5年的时间,花费15万至30万元。这对许多家庭而言是难以承受的,相当一部分人因此放弃了治疗。

社会医疗保险对重大疾病的覆盖上线根据各地区不同,大概在10万元左右,而且其起付线较高,对药物和器械的限制较大,而且是事后报销的赔付方式,对缓解医疗费用支出压力效果并不显著。

商业医疗保险有专门针对少儿设计的重疾保险产品,覆盖多种儿童常见重大疾病,一但确诊即给付相应保额,可以及时提供医疗费用支持。

一般少儿保险包含的重疾种类有:恶性肿瘤;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瘫痪;严重脑损伤;严重Ⅲ度烧伤;急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重症心肌炎伴充血性心力衰竭;严重急性再生障碍性贫血;脊髓灰质炎(瘫痪型)。

家长在投保时可以根据当地多发疾病有侧重地选择保险,如专门的白血病保险。并不是保障说越多越好,就保险的设计而言,保障内容更多,保费也相应提高。有些成人也可投保的产品,保障的重疾种类达到三十多种,对孩子来说,这份保险是满溢的,有些疾病是这个年龄段不会发生的,少儿投保重大疾病,最好还是选择专门针对少年儿童的产品。

办保险真正的目的和意义在于保障,为孩子投保,意外伤害险、住院医疗、重大疾病应是首选。保险不是消费,而是一种强制储蓄,办理保险不是为了改变生活,而是为了防止生活被改变。现阶段,由于环境恶化等因素,现在的疾病,尤其是重大疾病,已经出现了“三高一低”的情况(治疗费用高、治愈率高、患病概率提高、患病的年龄阶段降低),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一定要积极的采取行动,未雨绸缪。平时点滴的积累,关键时候可以为你雪中送炭。

为孩子投保,主要先考虑意外伤害、意外医疗、重疾保障和教育金,0岁宝宝是办理保险的最佳年龄,费率较低。保费控制在家庭年收入的15%-20%以内.同时,选择有良好职业操守的营销人员和有实力的保险公司也很重要。小孩在活泼好动,磕磕碰碰在所难免,因此意外伤害、住院医疗、重疾保障是必须要的。然后可以考虑给孩子存一点教育金,到上大学时领出来(可以一次性领,可以分年领)作为教育金的补充。缴费金额是根据您的家庭情况而制定的,可多可少。

延伸阅读

意外伤害保险案例分析知意外险重要作用


伤害无处不在,所以买份保险给自己也是很重要的。生活还是要继续的,所以我们要有防患于未然的精神,这样才可以在以后的生活中更加的多姿多彩。我们要在深究意外伤害保险案例分析知道意外险重要作用的基础上让我们得到我们最想要的保障。所以我们要知道更多的关于伤害意外保险的知识,就让我们从意外伤害保险案例开始吧。

李某患高血压病已近20年时间,2004年8月他为自己购买了一份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同年12月的一天,李某突然死亡,医院出具的证明中注明死亡原因为脑溢血突发。李某的家人拿着保单和医院的各种收据到保险公司要求理赔,被保险公司拒绝后大吵大闹,任凭保险公司怎么解释,突发脑溢血不属于意外险的理赔范围,但患者家属怎么都听不进去,对保险公司的拒赔始终无法理解。

保险不是什么都能装的“筐”,并非投保了一种保险,无论发生了什么,保险公司都能赔。投保人投保了什么类型的保险,出险后就能得到什么样的理赔。这里,李某仅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该险种条款所规定的意外伤害事故有三个条件:意外伤害事故:必须是突然的、不可预见的和由外来原因引起的。

李某虽然属于突发性死亡,但并不是由于外来原因引起的,而是他本人的疾病所致,所以不属于意外险的责任范围。

6月28日,某公路养护有限公司就其承包的某路面整修工程,按工程造价方式向某保险公司投保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其中每人每次事故保险金额10万元;并附加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其中每人每次事故保险金额1万元。

保险期限为2006年6月29日至2007年6月28日,保险合同无受益人约定条款。

7月28日,该公路养护有限公司路面整修工程施工部人员某A在现场施工过程中,不幸被一重型货车某B车辆碰撞而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期间发生抢救医疗费用4万多元。事故发生后,该公路养护有限公司某路面整修工程项目经理部与某A的家属签订了赔偿协议,该公司赔偿给死者某A家属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子女抚养费、误工费及家属生活补助费等共22万元,余下的交通事故赔偿款由公司方获得。根据交警责任认定书,某A负本次事故的同等责任。调解时,交通事故第三者某B车辆的驾驶人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费用的60%,即向公路养护有限公司支付12万多元。

交通事故调解结案后,公路养护有限公司就其投保的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及附加的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向某保险公司索赔。某保险公司接到该公路养护有限公司的索赔通知书后,认为事故发生地点、发生时间、保险责任都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条件,但对索赔申请人身份、保险赔款适用原则、保险赔款金额多少产生了各种不同的意见。经与客户多次协商,最后本案采用损失补偿原则,同意按该公路养护有限公司已赔偿给死者某A家属的22万元,减去某B车辆的驾驶人承担的12万元,以10万元向该公路养护有限公司进行赔付,并签订赔付协议书。

本案的正确处理应当是由死者某A的继承人或死者某A的继承人书面委托某公路养护有限公司向某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按照损失补偿原则和给付原则,将11万元赔款支付给死者某A的继承人。退一步而言,如果某公路养护有限公司投保的本意是希望公司成为受益人,就必须在投保时,取得被保险人同意某公路养护有限公司为受益人的书面声明,并在投保单和保险单中约定;保险公司在赔偿时,仍然适用损失补偿原则和给付原则,进行保险赔偿。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安全意识也越来越强。不少人都会给自己多增加一份保障,那就是买保险。

我们通过一些报纸看到一些有关意外伤害保险案例,正是因为这些真实的案例,才让人们明白意外伤害保险的重要性。那么如何买意外伤害保险呢?现在除了去保险公司外,我们还可以登录平安保险商城,填写好自己的个人信息,选择自己要买的保险,就可以直接在网上购买,而且网上注册成为平安保险的会员,还可以享受一定的优惠。另外,平安保险商城的网页上也有不少意外伤害保险案例,通过这些案例我们可以选择更加适合自己的意外伤害保险,给家人更全面的呵护。

在我国如何选择银行保险?


随着居民收入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学会理财投资。投资理财就会想到保险、基金等,相对于有风险的投资,保险相对比较稳定。但是,保险产品类型那么多,银行保险作为一种产品,该如何选择呢?

银行保险是指经由共通的销售渠道,提供保险与金融商品及服务给共同的客户群。通俗来讲,就是保险公司与银行(邮政等)合作或合资,通过银行(邮政等)的销售网络(包含柜台、ATM机、电视银行、网上银行、人员等)向客户销售保险产品的模式。

国内银行保险业务兴起于1995年,当时,通过银行柜台销售的主要是一些养老金和定期寿险产品,由于这些产品预定利率远远高于同期的银行存款利率,所以得到了公众的认可。进入新世纪后,为了有效抵御通货膨胀,规避利差损的经营风险,各家保险公司纷纷开发出新的投资类产品银行保险产品,银行保险迎来了新的春天。自2001年开始,国内的各大保险公司与各家商业银行纷纷签定了合作协议,业务量迅速增长,2001年银行保费收入达到47亿元,从银行方面的数据来分析,各家银行的银行保险业务也都有了相当大的起色。

国际上的银行保险发展比较早。而我国银行保险发展起步相对较晚,纵观我国银行保险发展历程,主要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探索阶段。1996年—2000年之间,新兴保险股份公司的出现和个人营销的兴起使得保险市场竞争激烈,大银行广布的分支网络成为销售保险难得的资源,几家保险公司开始了与银行签定合作协议,这一时期的合作以银行代收保费为主要内容。但由于没有适合的银保产品,银行保险市场没有真正启动起来。

第二阶段:蓬勃发展阶段。从2000年起,我国银行保险发展快速,这一时期的银行保险产品主要是储蓄性的分红保险。但由于相互竞争,保险公司之间打价格战,使得银保产品业务已基本上无利益可言,2004年以来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增速骤然下降,有的保险公司甚至主动限制银保产品,这与保险公司开始转变经营理念和考核指标密切相关。现阶段我国银行保险已经到了发展的关键时刻,应采取正确的对策,推动其规范健康发展。

银行代理保险对于银行利益:第一,代理保险中间业务销售可带来经营利润的增长。第二,代理保险可以全方位的服务理念提高客户群体的忠诚度。第三,可以有效利用资源,扩大业务规模。第四,可以促进人力资源的管理。

通过银行代理销售保险对于保险公司可以拓宽经营渠道降低销售成本,完善服务功能、实现资源共享,还可以改善保险公司的公众形象和声誉。

与世界银行保险的进程相比,国内银行保险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面对日趋激烈的竞争市场和金融大整合的趋势,国内银行保险业挑战和机遇并存。展望未来,中国的银行保险将走出一条持续发展的道路。

银行保险的出现对于我国保险业的发展也具有重大作用的。这是一条全新的保险模式,银行保险未来或将成为保险发展的一个重要途径。

买银行保险要注意哪些

近年来,银行代理销售保险产品的投诉日渐增多。不少消费者反映:本来是到银行办理存款,最后却“变”成了保险。造成存款“变”保险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银行和保险业销售人员的误导,将银行理财产品或银行存款与保险理财产品混为一谈;另一方面是消费者缺乏专业知识,对银行过于信任,且单纯追求回报,没有认真阅读和了解保险条款的具体内容,导致在银行和保险公司联手实施的欺诈性营销活动中受骗。

在这里为大家介绍购买银行保险产品的步骤与方法:

要索要并认真阅读“投保前风险提示书”;

要认真了解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和免除责任等事项;

要了解分红保险的保单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万能保险在最低保证利率之上的投资收益是不确定的;

要了解购买保险产品以后退保是要有损失的;

要了解保险产品有10天的犹豫期,即自消费者签收保单之日起10日内退保,如未发生保险金给付,保险公司在扣除工本费后,可全部退还消费者所缴纳的保险费;

要了解购买的保险产品是一次性缴费还是分期缴费。

医疗保险在社保中的作用


社保中的医疗保险保的是基本的,也就是说保险范围广、保障程度低。如果患了某些重大疾病,医疗保险的保障力度无法应对巨额医疗费,所以大病保险是对医疗保险的有力补充。

社保,每次大病小情,不少医疗费用依然要自己掏腰包。其次是报销范围的限制。某些药品(新药、进口药、贵药等)以及一些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都不在社保医保报销范围之内。对于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医疗费用,社保医保一般也是不报销的。除此之外,在疾病期间经常发生的费用,比如营养费、护工费、收入损失等更不在报销范围之内。

社保是事后给钱,而商保中的重疾险是确诊后就给钱,如出现大病,可以弥补很多家庭没钱治病的困境;另外,商业保险的身故赔付往往可以解决被保险人家人的生活困境。

商业重疾险一般都有豁免条款,被保险人一旦发生合同约定事故即无需缴纳后续保费,但保障继续有效,而社保医疗的享受前提是按规定连续不断按时缴费,大病 更要考虑商业重疾险

得病一般有三种情况:小病、中病和大病。小病就是我们所说的头疼脑热,花三四百块钱就可以治愈,一般家庭都负担得起。中病一般需要住院治疗,花费一般在5000元到10000元,加上社保补偿的部分,一般家庭也基本可以负担。

随着国家劳动法的逐步健全,我们许多普通的上班族也都可以享有上社保的待遇,但是许多人不清楚社保中的医疗保险怎么使用,现富脑袋小编就这个问题给大家详解一下:

我们以重庆的小王为例,来看看医保卡上的资金是怎么积累起来的,看病时需要缴纳的现金又是怎么算出来的。

小王现年35岁,月工资在2700元,上一年他的个人医疗卡上累积金额为25元,今年1至3月医疗卡上又划入了317.8元。今年已看过三次病,共花去医药费230元,本次花的医药费为120元。根据小王的具体情况,他可支配的个人账户资金总额由三部分组成:①个人缴费划入:2700×2%×3=162元;②单位缴费划入:2700×6%×30%×3=145.8元;③上年积累转入金额:25元。以上三项累积起来,即为他今年个人账户总额资金332.8元。

那么,个人账户又是如何付费的呢?按照规定,参保人的医疗费用支出分为三个阶段。医疗费用首先从个人IC卡的钱中支出,当IC社保卡上的钱用完后,进入个人自付阶段。一般来说,自付阶段都是有上限的,未达到上限的金额都要由自己承担。如重庆规定个人治疗费用在400元以下者,在消费完个人IC卡上的金额后,剩下的费用都由自己承担。

当治疗费用超出自付阶段的上限后,参保人就进入了社会统筹阶段。在这个阶段,参保人的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管理单位统一承担,但个人仍需负担一定比例的费用,地方不同,个人承担的比例也不相同。重庆规定医疗费在5000元以下的个人负担25%;5001~1万元,个人负担20%;1万元至上年度统筹区基本医疗保险人均缴费基数4倍以下,支付15%;如果金额超出,就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这时可参加大病医疗保险。

以小王的情况来说,他本年度前3次看病已花去230元医药费,本次医药费为120元,累计医药费为350元,此时个人医疗IC卡中的钱已不够支付,进入了个人自付段(但尚未进入统筹段),所以应该自付现金17.2元(即所花350元医药费,减去个人IC卡中的总额332.8元)

那么,小王这次看病的费用怎么报销、怎么结算呢?专家提醒,参保人员在门诊就医后,可以直接与医院结算,并保存好单据,并且医保的看病费用是根据医院等级和费用数额进行报销,一般来说,医院的等级越高,费用报销的比例就越少。报销时需先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签字然后到医保中心核销,报销时须持有医疗费用明细、入院诊断、病历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单位交费收据复印件、医保卡复印件、出院诊断以及化验检查报告及收据等。

那IC社保卡里的钱没有用完怎么办呢?按照相关规定,个人IC社保卡中结余的资金是要给付利息的。具体的计算标准为:当年筹集的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前一年结转的资金按3个月期整存整取银行存款利率计息。医疗IC社保卡中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

养老服务,在社会养老大趋势下政府作用尤为重要


社会化养老是大势所趋,但养老社会化并不等于政府可以“大撒把”。从某种意义上讲,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政府的责任非但不能减轻,反而应进一步强化。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加大资金投入、政策扶持、教育培训力度,切实为社会养老“扶上马,送一程”。

目前,养老服务在财政预算中应占多大比例,并没有明确。尽管各级政府都在强调老龄事业,但由于缺乏刚性制约,对养老的财政投入难免存在随机性,更没有建立长效增长机制。养老服务属于准公共产品,带有一定的公益性。有专家指出,从法理上讲,养老是需要国家投入支持的,不能完全交由市场,国家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政府有必要将养老投入纳入法制轨道,像确定教育投入4%的比例一样,在中央和地方财政预算中明确相应比例,确保投入到位。

鉴于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还不够成熟,真正的市场主体尚未建立,政府应进一步运用好政策导向。现实生活中,由于老年公寓等养老服务机构的兴办投资大、周期长、收益慢,导致民间资本缺乏足够的热情;目前一些养老服务机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缺乏专业技能,也制约着养老服务社会化的发展。有关部门应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积极培育专业社工队伍和养老服务义工队伍,为社会养老提供人力支撑。

对许多中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而言,养老机构收费不菲也是社会养老的一大障碍。如果能制定对养老机构的税费减免政策,通过发放补贴、以奖代补等途径给予扶持,则有望破除这种双重困境。

保险知识,入世后保险监管制度的在我国的完善


一、保险监管制度的非均衡问题

保险监管机构作为政府部门,具备制度供给职能,因此当今世界主要市场经济国家都通过保险监管机构增加有效制度供给的方式,以弥补市场的制度供给不足,提高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而保险监管机构提供有效制度供给的过程,就是帮助保险产业发育、促进保险产业发展的过程。诺思(DouglassC.North,2004)指出,政府在制度设计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他说:“我是米尔顿·弗里德曼的主要追随者,但放任主义使我们完全在错误的基础上开始。任何运行良好的市场都需要制度设计,通过深思熟虑的努力来进行设计,使参与者通过价格和质量进行竞争,而不是通过相互残杀或其他手段进行竞争。”当制度的供给适应制度的需求,即达到“人们对既定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的一种满足状态,因而无意也无力改变现行制度”的时候,将形成制度均衡,同时意味着实现了制度供给的“帕累托最优”。然而,在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中,监管制度作为一种稀缺性资源,有时不能达到社会最佳水平,而是制度供给过剩与制度供给不足并存。

(一)监管制度供给不足的可能性

由于外部环境的变化、资源条件的改变以及体制的变化、技术的改变、制度服务需求的改变等都提出了新的制度需求,因而监管制度供给必须适应制度需求。但是,监管制度的供给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一是利益获得的不一致性可能导致的供给不足。制度供给者是监管机构,而制度的直接获益者既可以是保险企业,也可以是投保人;当监管机构制度动力供给不足时,将减少监管制度的供给。二是监管机构的垄断性可能导致的供给不足。保险监管机构是监管制度的垄断供给者,其他政府机构所产生的竞争作用微乎其微,由此形成制度供给的稀缺。三是制度的资产专用性导致的供给不足。监管制度供给对技术的要求非常之高,监管机构由于其人员的知识与能力所限,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都需要一定的时间,从而产生时滞。

(二)监管制度供给过剩的可能性

些管制措施在其建立之初是市场所需,推进了产业发展,减少了产业风险,有利于保险创新。但是,随着市场体系的逐步建立,保险公司操作的日益规范,保险行为趋于理性和消费者行为已经成熟,这些管制措施可能越来越不符合市场的客观需求。对于保险创新而言,过时的管制措施可能阻碍创新行为的发生,或者扭曲市场创新的方向,或者增加创新过程中的交易成本;从需求角度来看,过时的管制措施不为市?

保监会,保险业新起点新阶段的重要纲领


实 施

《规划纲要》广泛凝聚了行业共识,集中了行业智慧,吸纳了社会意见,明确了“十二五”时期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我们必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保监会要做好《规划纲要》实施工作的统一部署,开展定期监测和评估。保监会各派出机构要在保监会统一领导下,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保险市场特点,把地方保险业发展纳入到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并提出具体实施措施,报保监会备案后,认真组织落实。保险行业协会和保险学会要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推动各会员单位认真落实《规划纲要》。

各保险法人机构要按照《规划纲要》确定的战略目标和主要任务,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作为公司中长期发展的基本制度。公司战略规划制定时要注重科学性和可执行性,实施前须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报保监会备案;规划期内,公司战略规划内容的重大变化,要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向保监会做出说明。保监会以公司战略规划为重要依据,对公司的资本补充、机构设立、业务发展等方面实施监管。

党的领导是实现保险业“十二五”时期发展目标的根本保证。保险业各级党组织必须加强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结合行业实际、本单位实际和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提高党领导保险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加强行业反腐倡廉建设,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加强廉洁从政从业风险防控,严格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为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目录

保险知识,说说少儿不同阶段的投保原则


一般来说保险是越早买保费也越低,对于父母越合适,孩子也越早获得了保障。但是,如果现在才开始考虑为孩子买保险,对于不同年龄阶段的孩子,其投保的重点和投保的多少也就有所不同。

●孩子出生后,由于0~6岁孩童的抵抗力还未成形,可以为宝宝“添置”住院医疗保险。但是要注意,由于幼童的住院率非常高,所以这群孩子住院医疗费用的费率比7~18岁的小孩,甚至比20几岁的年轻人都要高。因此,从保险的投入成本来考虑,如果家庭经济状况不是很好,买报销性的住院费用保险就可以了;如果家庭预算充足,则可以再添一份住院津贴保,这样可以弥补家长为照顾生病的孩子而耽误的工作收入等。

幼儿时期,由于新生儿死亡几率大,学龄前儿童抵抗能力差,容易得一些流行性疾病,但这时的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险种赔偿率也不高,一般而言,身故时年龄不足1周岁,给付比例占保险金额的20%;满1周岁但未满2周岁的儿童,给付比例为40%;满2周岁但未满3周岁的儿童,给付比例为60%;满3周岁但未满4周岁的儿童,给付比例为80%,满4周岁,给付比例才能达到100%,而且根据保监会规定未成年人的人生保额以5万元为限(北京、上海、广州10万)。所以建议多买住院医疗补偿型的险种。有能力的父母可以考虑早为子女教育金做打算。

●6岁以后的孩童自有活动时间度,但自我保护能力仍差,发生意外的可能性大,在意外险之后附加一份小孩的意外医疗保险,以应付意外导致的门急诊、住院治疗等开支,也是不错的选择。

小学时期由于意外隐患很大,应适当增加意外险的投入,并在条件允许情况下考虑未来教育金的储蓄。当然如果家庭条件很好,在孩子出生后不久就考虑未来教育金的储蓄,这样每年保费负担可以减少。

●至于重大疾病险,家长们可根据经济实力为孩子选购定期的或终身的重大疾病险。当然,如果宝宝的家族有重大遗传疾病史,那么就应该尽早给孩子投保重疾险,以防疾病发生引起无力承担治疗费用。

保险知识,保险经纪业在我国发展之路


保险经纪业的发展是我国保险市场改革开放的成果之一,是我国同国际保险市场接轨,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的需要。保险经纪业的职能和影响已经越来越得到社会的认可,但由于发展起步较晚,还存在规模较小,效益不理想,专业化程度不够,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业务骨干不稳定等诸多问题。因此,应从坚持职业培训,推进诚信建设,坚持高起点规范化经营,贴近市场、创新产品,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推进我国保险经纪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从2000年6月我国第一批专业保险经纪公司开始建立,保险市场中的保险经纪主体有了一定的发展,到2005年6月30日,我国已批准设立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1599家,处于经营状态的1565家,其中保险专业经纪公司234家。

保险经纪公司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保险经纪业的职能和影响已越来越得到社会的认可,但还不够

20世纪末,国人对保险经纪人的职能和作用知之甚少,被保险人买保险只知道找保险公司,不去找专业的保险经纪人;不少保险公司的中下层管理人员对保险经纪公司的职能和作用也不大了解,总觉得专业保险经纪公司在抢他们的“饭碗”,从而出于对自身利益的保护,对保险经纪公司的业务开拓工作设置重重阻力和障碍。也有的保险公司虽能与保险经纪公司有一定的配合,但只限于保险公司尚未拓展的新业务。保险监管机构为了维护被保险人利益,使我国保险市场健康发展,始终不渝地支持和培育我国保险中介市场的发展。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逐渐意识到保险经纪人的职能和作用,并愿意通过经纪公司为其安排保险;保险经纪公司的大部分业务来源,不再只是通过人际关系,而是被保险人通过不同渠道了解保险经纪人后直接找上门的。值得称道的是,国内较大的保险公司或保险集团公司纷纷组织各种形式的保险中介研讨会,以求建立战略伙伴关系,或业务战略合作同盟。人保、太平洋、太平保险公司先后组织过多次保险中介研讨会;国外合资或独资保险公司更是看重保险经纪公司的价值和作用,以求建立合作共赢或多赢格局。

尽管如此,保险经纪公司的社会公众认可度仍然不高,需要各保险专业经纪公司加大宣传力度,或通过保险行业协会,积极参加媒体的公益宣传节目,或安排专题访谈,以扩大社会影响。保险经纪公司宣传自己最好的办法就是通过自己的专业服务,使被保险人感到保险经纪人的工作必不可少。

保险经纪公司的竞争实力不断提升但规模小,效益不理想。保险经纪公司的竞争实力主要看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服务水平高低,看公司人员整体职业道德。

保险知识汇总,社会保险在我们的生活中究竟起到什么作用?


社保!到底能帮到我们什么?

社保只占所有保障的四分之一,有社保是严重不足的!

社保仅有保障中的不足:下有免陪额,上有封顶,中间还有按比例报销。自费药都不报!

好公司、好福利,到底能帮到我们什么?

好公司、好福利让很多人羡慕。在这样的公司任职也是很让人舒心的事!

但是好公司、好福利和社保一样,都不具备一些人生风险所必须的保障!

意外伤害与疾病治疗费之外的营养费!

意外或疾病收入中断的误工费!

在医院期间的护理费!

重大疾病治愈后的后续费用及如5年后再次复发时治疗的费用!

再好的公司,能给您报销的最高额度是多少?会为了您报销上万或更多的治疗费用吗?

永久无法工作时,再好的公司又能帮到您什么那?会给您一大笔钱帮你度过难关吗?

永久无法工作时,自己及家中长期的日常费用、养老费、子女的生活费、学费、房子、汽车的贷款!

平安人寿保险:让亲情不在病魔与泪水中变得浓重,让自己活的更有尊严。让离开的人更容易接受,让留下的人继续生活。让有希望治愈的人有足够的钱支付高昂的治疗费用。

有多少机会可以重来

上午还在广州悠闲地喝早茶,晚上已经回到北京的三里屯泡吧,在这样一个不断提速的时代,时空组合的频频切换成为很多都市白领的生活状态。

可是,当我们在享受缤纷多彩的世界、追求别样的体验时,总是有一些不幸的事例警示着风险的存在,即使它有时候看起来是那么的偶然。

没有人会否认我们生活在一个富足的时代,但是富足时代的风险远远不是稀缺的。君不见2004年印度洋一场海啸卷去15万条生命,台风、火灾、交通事故夺人性命的新闻每天都在报道,甚至山体滑坡埋葬乘客、高空坠物下起“流行雨”、大风起兮吹翻火车也并非笑谈。还有5.12、雪灾......无数的事实反复告诉我们,风险也许离我们并不遥远。

统计数据表明:近年来,中国交通事故发生率多达50万起/年,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均超过10万人,相当于一个小型县,居世界第一。平均每5分钟就有一人丧身车轮,每1分钟都会有一人因为交通事故而伤残。每年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财产经济损失达数百亿元。

然而,总是有人这样告诉别人和说服自己:风险是小概率事件,风险太偶然,风险轮不到自己。也许他会正确一百次、一千次、一万次……但是,一次的错误,足以成为我们生命不能承受之过;一次的意外,可能就会让我们没有机会再来。

风险面前,人人平等。有人说:面对生活中的意外,每个人只有两种可能,0和100%,没碰上就是0,碰上了就是100%。既然我们不能让风险绕着我们走,在很多时候,我们也不能绕着风险走,有一个问题就同样绕不过去了:万一不幸发生了,谁来买单。

不同阶段的孩子如何投保少儿险


孩子的保险一般是越早买保费越便宜,还在在不同年龄阶段的投保重点不一样,如孩子出生后,可以增加住院医疗保险,幼儿时期要增加重疾险,成长期储备教育基金等。

一般来说保险是越早买保费也越低,对于父母越合适,孩子也越早获得了保障。但是,如果现在才开始考虑为孩子买保险,对于不同年龄阶段的孩子,其投保的重点和投保的多少也就有所不同。

1、当准备要孩子的那一刻起,妈妈就应该为孩子的健康保障做一份规划了,可以通过单独的母婴保险或者含有生育保险的综合类女性险来获得保险,这两险都会包含婴儿的先天性疾病保障。预算不充足的家庭购买母婴保险即可。

2、孩子出生后,由于0~6岁孩童的抵抗力还未成形,可以为宝宝“添置”住院医疗保险。但是要注意,由于幼童的住院率非常高,所以这群孩子住院医疗费用的费率比7~18岁的小孩,甚至比20几岁的年轻人都要高。

因此,从保险的投入成本来考虑,如果家庭经济状况不是很好,买报销性的住院费用保险就可以了;如果家庭预算充足,则可以再添一份住院津贴保,这样可以弥补家长为照顾生病的孩子而耽误的工作收入等。

3、幼儿时期,由于新生儿死亡几率大,学龄前儿童抵抗能力差,容易得一些流行性疾病,但这时的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险种赔偿率也不高,一般而言,未成年人的危险保额都不超过10万,但是,中国人寿保险的“康宁定期重大疾病给付保险金”则不受此限制。

所以建议多买住院医疗补偿型的险种。有能力的父母可以考虑早为子女教育金做打算。

4、6岁以后的孩童自有活动时间度,但自我保护能力仍差,发生意外的可能性大,在意外险之后附加一份小孩的意外医疗保险,以应付意外导致的门急诊、住院治疗等开支,也是不错的选择。

小学时期由于意外隐患很大,应适当增加意外险的投入,并在条件允许情况下考虑未来教育金的储蓄。当然如果家庭条件很好,在孩子出生后不久就考虑未来教育金的储蓄,这样每年保费负担可以减少。

5、至于重大疾病险,家长们可根据经济实力为孩子选购定期的或终身的重大疾病险。当然,如果宝宝的家族有重大遗传疾病史,那么就应该尽早给孩子投保重疾险,以防疾病发生引起无力承担治疗费用。

6、买少儿商业险,宜早不宜迟

据有五年工作的经验的汪浩文医生介绍,由于婴儿从母体带有一定的抗体,所以孩子越小,抵抗力越强,生病率越低。六个月后儿童的免疫力开始下降,直至五岁,是相对脆弱的阶段,容易生病。因此,早一点儿购买儿童保险,就能早一些得到保险保障。大多数儿童保险产品在孩子出生60天或90天后即可投保,也有个别的产品对投保年龄有所限制。

另外,少儿时期购买保险产品一般比成年后购买要便宜,而且,比较保险公司的费率,同一险种投保同样的保险金额,被保人年龄越小保费越便宜。所以,购买少儿险,越早越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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