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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人寿的保险产品怎么样?

2021-04-20
泰康人寿保险基础知识 保险产品的规划基础 家庭保险产品规划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系1996年8月22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成立的全国性、股份制人寿保险公司,公司总部设在北京。2000年11月,泰康人寿全面完成经国务院同意、保监会批准的外资募股工作。

泰康人寿始终奉行“专业化、规范化、国际化”的发展战略,坚持“稳健经营、开拓创新”的经营理念,伴随着中国经济改革及开放程度的深化而不断前进。泰康人寿的全体员工,始终致力于为日益成长的工薪白领人群提供专业化、高品质的人寿保险服务,倡导青春、健康、时尚、幸福美满的工薪白领人群的现代生活观、现代消费观和家庭价值观。

人生风云变幻,面临意外、疾病、养老等诸多问题,突如其来的变故有时会导致家庭财务安全和生活质量受到威胁,因此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购买保险,这不仅是家庭生活的保障,也是对家人的关心和关爱。

市场上保险公司很多,我们怎样来判断这些保险公司好不好,保险是否符合自己和家人呢?这时就要多问问身边人,多上网查询资料。很多人都在问泰康人寿的保险产品怎么样?那么在这里,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几款泰康人寿的保险产品,供大家参考。

泰康e爱家养老无忧终身年金保险

这款产品的基本特点是“缴费15年,领取一辈子”,客户也可以根据家庭经济状况和未来养老需求自由选择20年的缴费期间。泰康人寿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款产品保险金额不设上限,客户可以根据自身对未来养老生活的规划,并综合考虑通胀等因素,选择相应的投保金额。

与一般的养老金产品不同,“泰康e爱家养老无忧终身年金”保险越早投保,就可以越早领取,譬如说,如果0岁开始投保,缴费20年,那么从33岁开始客户就能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这一产品比较适合孩子和40岁以下的人群。此外,该款产品从约定的领取时间领取到死亡,保证领取20年。若客户未领取满20年身故,剩余养老金将一次性返还。此外,e爱家养老无忧终身年金保险还具有分红功能,客户可分享相应的分红险经营成果,以此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阳光旅程教育金保障计划

产品特色:

1、按需选择,定制专署教育金计划:家长可根据宝贝的年龄和未来实际需要,自由选择初中教育金、高中教育金、大学教育金和婚嫁创业金的领取金额。

2、特别关爱,“附加少儿白血病保障”:家长可以为宝宝附加白血病保障,3岁宝宝附加10万白血病保障只需31元,实惠的保障,网上投保专享。

3、风雨无惧,保费豁免让父母更安心:本计划主险具备保费豁免功能,若父母遭遇突如其来的疾病或意外而身故,可豁免父母身故后该计划主险剩余未交的保险费,而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4、享受分红,抵御通胀:您可分享保险公司经营成果,且红利可累积复利计息,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抵御通货膨胀。

e爱家定期重疾养老计划

保障责任:

1、重疾保险金:投保180天后初次确诊重大疾病,我们按重疾保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重疾保障终止;同时,豁免本计划的后续保险费,身故及生存保障继续有效。投保180天内确诊重大疾病,我们无息退还重疾保障合同的保险费,重疾保障终止;您需继续交纳身故及生存保障部分的保险费,身故及生存保障继续有效。

2、满期保险金:满期给付等价于所有保险费的保险金。

3、身故保障金:身故给付等价于已交保险费的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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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人寿“财富赢家”怎么样?


意外总是在人们毫无防备的时候对人们造成重大的打击,因此保险显得越发重要了。面对市场上林林总总的保险产品,我们该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那一份呢?专家推荐泰康人寿的“财富赢家”这个险种怎么样呢?

具有理财功能的年金型人寿保险产品,以其中长期、安全、稳健、增值的特点,已经成为越来越多人在金融理财配置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日前,泰康人寿推出明星产品--“财富赢家”将分红险和万能险组合在一起,通过分红、万能双账户增值,实现了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的平衡,为解决家庭子女教育、养老、保险等提供解决方案。

由于泰康人寿的投资业绩一直保持保险业领先水平,因此泰康人寿具有理财功能的保险产品(尤其是分红险和万能险)也一直受到大众的青睐。在“乱花渐欲迷人眼”般的保险产品中,泰康人寿2010年上市的《泰康财富人生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产品大受欢迎,上市不到数月已热销25亿元,34万多名客户购买了这个产品。为了在新形势下为百姓提供更优质具有理财功能的保险保障服务,泰康“财富人生”保险产品的升级产品——“财富赢家”应运而生。

据了解,“财富赢家”与目前市场在售的大多数具有理财功能的保险产品不同,作为一个产品计划,它将分红险和万能险组合在一起,通过分红、万能双账户投资增值,实现了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的完美平衡,可谓“交钱一阵子,领钱一辈子”,为解决家庭子女教育、养老、理财等需求提供了非常理想的解决方案。

“财富赢家”从主合同生效第二年就开始按保险金额的10%每年发放生存保险金;在交费期内,从第二年开始,每年按当期保险费2%的比例支付持续保险金,以鼓励客户持续交费;交费期内,每满五年按当期保险费50%的比例支付特别保险金,以减轻交费压力。这些保险金若不领取,将直接进入万能账户进行再次投资增值,需要时可以通过“部分领取”以解急用。同时主合同保单红利可以现金领取或累积生息,也可以取出投入万能账户,提高资金收益性。财富赢家还提供多种选择权:客户在60岁以后,可以选择每年领取保险金额20%的生存金直至终身,也可以选择在60周岁时一次性领取。

据泰康人寿相关负责人介绍,“财富赢家”是由主险《泰康财富人生C款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和附加险《泰康附加财富赢家定期寿险(万能型)》构成,同时保单还包含了投保人意外身故或高残豁免保费功能,若投保人在交费期内因意外发生身故或高度残疾的情况,将豁免余下未交的保费,仍享有各项保险责任,最大限度地体现具有理财功能的保险产品特有的人性关怀和分担风险优势。客户根据需要,还可附加《泰康附加财富C款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这款保险计划作为终身型的产品组合,在中长期理财的配置中,集投保人身故或高残保费豁免、保险保障、理财等多种功能于一身,优势明显,有着很多单纯的理财产品不具备的优势。

据曾斩获长沙市首届“最佳保险品牌理财团队”的泰康人寿湖南分公司“爱家保险理财团队”彭长英介绍,“财富赢家”是由主险《泰康财富人生C款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和附加险《泰康附加财富赢家定期寿险(万能型)》构成,同时保单还包含了投保人意外身故或高残豁免保费功能,若投保人在交费期内因意外发生身故或高度残疾的情况,将豁免余下未交的保费,仍享有各项保险责任,最大限度地体现保险产品特有的人性关怀和分担风险优势。客户根据需要,还可附加《泰康附加财富C款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这款保险计划作为终身型的产品组合,集投保人身故或高残保费豁免、保险保障等多种功能于一身,有着很多单纯的保险产品不具备的优势。

案例背景:

张先生30岁,企业职员、收入稳定,有社保。张先生善于理财,但身边的理财产品多为中短期,他希望通过中长期稳健增值的保险产品,帮助自己规划养老金,安排个人财富。

计划内容:

张先生以自己为被保险人,投保泰康财富赢家保险计划(主险《泰康财富人生C款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和附加险《泰康附加财富赢家定期寿险(万能型)》),主险每年交保险费10000元,共交10年;附加险首年一次性交保险费10元。

保险计划利益简述

根据主险《泰康财富人生C款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1、持续保险金:

在交费期间内,张先生在每一个保险合同的生效对应日生存,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都可以领取200元的持续保险金,到交费期间结束,共可领取9次。

2、特别保险金:

在每交满5年保险费后的首个保险合同的生效对应日张先生生存,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都可领取5000元特别保险金,共可领取2次。

3、生存保险金:

(1)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该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不含该日)前,张先生在每一个年生效对应日生存,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都可领取1553元生存保险金,共可领取29次;

(2)自年满60周岁后首个保险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含该日)起,张先生在每一个保险合同的生效对应日生存,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都可领取3106元生存保险金,直至终身。

4、万能账户:

根据附加险《泰康附加财富赢家定期寿险(万能型)》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以上1、2、3项自动转入附加险的保单账户,月复利计息;张先生可依据附加合同的约定和自身的需求,对保单账户价值进行部分领取,以满足人生不同阶段的需求。

5、分红账户:

根据主保险合同的约定,张先生享有参与分配泰康分红保险业务可分配盈余的权利。主保险合同的红利来源于利差等,即将实际经营成果优于预定假设(预定利率假设等)的盈余,按不低于70%的比例分配给投保人。可以现金领取也可累积生息。

6、一次性领取选择权:

如果张先生在年满60周岁后保险合同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仍生存,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保险金额的3。6倍,即生存保险金55908元,合同终止,不领则合同继续有效。

7、身故保险金:

(1)根据主保险合同的约定,身故保险金为:

(A)如果张先生在主保险合同的生效日至60周岁后该合同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不含该日)之间身故,身故保险金数额等于已交纳的该合同的累计保险费数额的110%,主保险合同终止;

(B)如果张先生在年满60周岁后主保险合同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含该日)至年满79周岁后该合同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不含该日)之间身故,身故保险金数额等于保险金额的4倍扣除生存保险金受益人在张先生年满60周岁后主保险合同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含该日)后应领取的生存保险金;

(C)如果张先生在年满79周岁后主保险合同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含该日)之后身故,身故保险金的数额为零。

(2)根据附加险保险合同的约定,身故保险金为:如果张先生身故,身故保险金数额为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A)张先生身故之日附加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

(B)已交纳的附加合同的保险费与已从主合同转入本附加合同保单账户的生存类保险金之和,但须扣除累计申请部分领取的金额。

8、重疾保险金:

如果张先生还以自己为被保险人投保了《泰康附加财富C款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则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享有以下保障:张先生如罹患重大疾病(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32种重大疾病中的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主附合同同时终止。重大疾病保险金与主合同项下的身故保险金,保险公司只给付其中之一,不同时给付。

9、投保人意外高残豁免保险费:

如果张先生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其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造成合同所指的高残,由双方认可的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证明符合合同所指的高残,保险公司将豁免张先生应交纳的剩余保险费。

如果张先生以其他人为被保险人投保该保险计划,他将享有投保人意外身故豁免保险费的权益。

泰康人寿重大疾病保险怎么样


泰康人寿重大疾病保险怎么样?保险对于家庭来说是一件大事,因为需要长期的缴费,另外,如果险种选的不合适,万一出现风险,交了钱,却不能得到理赔,后悔就晚了。所有,建议不要靠电话买保险,还是找专业上的保险代理人,面对面,按照您的实际需求,量身定做适合您的保险,做到资金安全,保障合理。

泰康人寿重大疾病保险的重大疾病保障高,交费低,年交5000元到6000元,就有20万左右的大病保障。还有一款是可以有4次大病赔付的,可以保32大类的大病,没有你说的一年要交10万的重大疾病保险,就是加上住院,意外,医疗,都没有这么多的。你说的是不是理财型的保险,如泰康财富赢家,这个保费是上不封顶的,一年交10万,交10年,都有的。这不是一份的。

财富人生C款附加《泰康附加财富C款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后,如罹患重大疾病(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32种重大疾病中的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主附合同同时终止。重大疾病保险金与主合同项下的身故保险金,保险公司只给付其中之一,不同时给付。享有投保人意外身故豁免保险费的权益。此计划是分红+万能两账户相结合属于分红型险种,年年分红,交钱一阵子领钱一辈子,是不错的选择。

泰康人寿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分两种形式,一种是偏向于保障型的,一种是理财储蓄型的,从保费上一年交10万来看,应该是后者,以储蓄养老为主,然后附加的重疾之类的,如对产品不是很清楚,详细向你的客户经理了解,对自己的保险利益要做到心中有数。

保险本身没有好坏之分,主要的是看是不是适合你。入保险是根据自己的需求来选择,不是每个险种都适合每个人。适合自己需求的就是最好的。

买保险的科学顺序是:意外,医疗,重疾,教育,婚嫁,养老,再理财。先大人,后小孩。年缴保费控制在年收入的15%---20%最为合适。不知道这份保障是给谁买的?一年就交10万的意思是:1、就交一次10万(趸交)2、一年交的10万,交几年的?这份保障只有重大疾病吗?意外和医疗有吗?不知道你的这10万元具体是什么情况?

泰康人寿重大疾病保险的具体种类32种

1、 恶性肿瘤

2、 急性心肌梗塞

3、 脑中风后遗症

4、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5、 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6、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7、 多个肢体缺失

8、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 良性脑肿瘤

10、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11、 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12、 深度昏迷

13、 双耳失聪

14、 双目失明

15、 瘫痪

16、 心脏瓣膜手术

17、 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18、 严重脑损伤

19、 严重帕金森病

20、 严重Ⅲ度烧伤

21、 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22、 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23、 语言能力丧失

24、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5、 主动脉手术

26、 多发性硬化

27、 终末期肺病

28、 颅脑手术

29、 脊髓灰质炎

30、 严重肌营养不良症

31、 急性出血坏死性胰腺炎

32、 侵蚀性葡萄胎(或称恶性葡萄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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