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泰康人寿“财富赢家”怎么样?

2021-04-29
泰康人寿保险基础知识 保险财富传承与规划 保险与规划财富

意外总是在人们毫无防备的时候对人们造成重大的打击,因此保险显得越发重要了。面对市场上林林总总的保险产品,我们该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那一份呢?专家推荐泰康人寿的“财富赢家”这个险种怎么样呢?

具有理财功能的年金型人寿保险产品,以其中长期、安全、稳健、增值的特点,已经成为越来越多人在金融理财配置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日前,泰康人寿推出明星产品--“财富赢家”将分红险和万能险组合在一起,通过分红、万能双账户增值,实现了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的平衡,为解决家庭子女教育、养老、保险等提供解决方案。

由于泰康人寿的投资业绩一直保持保险业领先水平,因此泰康人寿具有理财功能的保险产品(尤其是分红险和万能险)也一直受到大众的青睐。在“乱花渐欲迷人眼”般的保险产品中,泰康人寿2010年上市的《泰康财富人生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产品大受欢迎,上市不到数月已热销25亿元,34万多名客户购买了这个产品。为了在新形势下为百姓提供更优质具有理财功能的保险保障服务,泰康“财富人生”保险产品的升级产品——“财富赢家”应运而生。

据了解,“财富赢家”与目前市场在售的大多数具有理财功能的保险产品不同,作为一个产品计划,它将分红险和万能险组合在一起,通过分红、万能双账户投资增值,实现了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的完美平衡,可谓“交钱一阵子,领钱一辈子”,为解决家庭子女教育、养老、理财等需求提供了非常理想的解决方案。

“财富赢家”从主合同生效第二年就开始按保险金额的10%每年发放生存保险金;在交费期内,从第二年开始,每年按当期保险费2%的比例支付持续保险金,以鼓励客户持续交费;交费期内,每满五年按当期保险费50%的比例支付特别保险金,以减轻交费压力。这些保险金若不领取,将直接进入万能账户进行再次投资增值,需要时可以通过“部分领取”以解急用。同时主合同保单红利可以现金领取或累积生息,也可以取出投入万能账户,提高资金收益性。财富赢家还提供多种选择权:客户在60岁以后,可以选择每年领取保险金额20%的生存金直至终身,也可以选择在60周岁时一次性领取。

据泰康人寿相关负责人介绍,“财富赢家”是由主险《泰康财富人生C款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和附加险《泰康附加财富赢家定期寿险(万能型)》构成,同时保单还包含了投保人意外身故或高残豁免保费功能,若投保人在交费期内因意外发生身故或高度残疾的情况,将豁免余下未交的保费,仍享有各项保险责任,最大限度地体现具有理财功能的保险产品特有的人性关怀和分担风险优势。客户根据需要,还可附加《泰康附加财富C款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这款保险计划作为终身型的产品组合,在中长期理财的配置中,集投保人身故或高残保费豁免、保险保障、理财等多种功能于一身,优势明显,有着很多单纯的理财产品不具备的优势。

据曾斩获长沙市首届“最佳保险品牌理财团队”的泰康人寿湖南分公司“爱家保险理财团队”彭长英介绍,“财富赢家”是由主险《泰康财富人生C款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和附加险《泰康附加财富赢家定期寿险(万能型)》构成,同时保单还包含了投保人意外身故或高残豁免保费功能,若投保人在交费期内因意外发生身故或高度残疾的情况,将豁免余下未交的保费,仍享有各项保险责任,最大限度地体现保险产品特有的人性关怀和分担风险优势。客户根据需要,还可附加《泰康附加财富C款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这款保险计划作为终身型的产品组合,集投保人身故或高残保费豁免、保险保障等多种功能于一身,有着很多单纯的保险产品不具备的优势。

案例背景:

张先生30岁,企业职员、收入稳定,有社保。张先生善于理财,但身边的理财产品多为中短期,他希望通过中长期稳健增值的保险产品,帮助自己规划养老金,安排个人财富。

计划内容:

张先生以自己为被保险人,投保泰康财富赢家保险计划(主险《泰康财富人生C款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和附加险《泰康附加财富赢家定期寿险(万能型)》),主险每年交保险费10000元,共交10年;附加险首年一次性交保险费10元。

保险计划利益简述

根据主险《泰康财富人生C款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1、持续保险金:

在交费期间内,张先生在每一个保险合同的生效对应日生存,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都可以领取200元的持续保险金,到交费期间结束,共可领取9次。

2、特别保险金:

在每交满5年保险费后的首个保险合同的生效对应日张先生生存,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都可领取5000元特别保险金,共可领取2次。

3、生存保险金:

(1)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该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不含该日)前,张先生在每一个年生效对应日生存,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都可领取1553元生存保险金,共可领取29次;

(2)自年满60周岁后首个保险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含该日)起,张先生在每一个保险合同的生效对应日生存,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都可领取3106元生存保险金,直至终身。

4、万能账户:

根据附加险《泰康附加财富赢家定期寿险(万能型)》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以上1、2、3项自动转入附加险的保单账户,月复利计息;张先生可依据附加合同的约定和自身的需求,对保单账户价值进行部分领取,以满足人生不同阶段的需求。

5、分红账户:

根据主保险合同的约定,张先生享有参与分配泰康分红保险业务可分配盈余的权利。主保险合同的红利来源于利差等,即将实际经营成果优于预定假设(预定利率假设等)的盈余,按不低于70%的比例分配给投保人。可以现金领取也可累积生息。

6、一次性领取选择权:

如果张先生在年满60周岁后保险合同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仍生存,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保险金额的3。6倍,即生存保险金55908元,合同终止,不领则合同继续有效。

7、身故保险金:

(1)根据主保险合同的约定,身故保险金为:

(A)如果张先生在主保险合同的生效日至60周岁后该合同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不含该日)之间身故,身故保险金数额等于已交纳的该合同的累计保险费数额的110%,主保险合同终止;

(B)如果张先生在年满60周岁后主保险合同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含该日)至年满79周岁后该合同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不含该日)之间身故,身故保险金数额等于保险金额的4倍扣除生存保险金受益人在张先生年满60周岁后主保险合同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含该日)后应领取的生存保险金;

(C)如果张先生在年满79周岁后主保险合同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含该日)之后身故,身故保险金的数额为零。

(2)根据附加险保险合同的约定,身故保险金为:如果张先生身故,身故保险金数额为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

(A)张先生身故之日附加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

(B)已交纳的附加合同的保险费与已从主合同转入本附加合同保单账户的生存类保险金之和,但须扣除累计申请部分领取的金额。

8、重疾保险金:

如果张先生还以自己为被保险人投保了《泰康附加财富C款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则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享有以下保障:张先生如罹患重大疾病(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32种重大疾病中的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主附合同同时终止。重大疾病保险金与主合同项下的身故保险金,保险公司只给付其中之一,不同时给付。

9、投保人意外高残豁免保险费:

如果张先生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该次意外伤害直接导致其在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造成合同所指的高残,由双方认可的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证明符合合同所指的高残,保险公司将豁免张先生应交纳的剩余保险费。

如果张先生以其他人为被保险人投保该保险计划,他将享有投保人意外身故豁免保险费的权益。

扩展阅读

泰康人寿财富赢家领跑市场的三大优势


“财富赢家”是泰康人寿保险公司2011年4月上市的一款产品,自上市以来受到了广大市民的青睐。该产品具有三大特色、三重收益、双重保障功能和投保人权益最大化的特点。

具有理财功能的年金型人寿保险产品,以其中长期、安全、稳健、增值的特点,已经成为越来越多人在金融理财配置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日前,泰康人寿推出明星产品--“财富赢家”将分红险和万能险组合在一起,通过分红、万能双账户增值,实现了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的平衡,为解决家庭子女教育、养老、保险等提供解决方案。

“财富赢家”从主合同生效第二年就开始按保险金额的10%每年发放生存保险金;在交费期内,从第二年开始,每年按当期保险费2%的比例支付持续保险金,以鼓励客户持续交费;交费期内,每满五年按当期保险费50%的比例支付特别保险金,以减轻交费压力。这些保险金若不领取,将直接进入万能账户进行再次增值,需要时可以通过“部分领取”以解急用。同时主合同保单红利可以现金领取或累积生息,也可以取出投入万能账户,提高资金收益性。财富赢家还提供多种选择权:客户在60岁以后,可以选择每年领取保险金额20%的生存金直至终身,也可以选择在60周岁时一次性领取。

三大核心优势领跑市场

“泰康财富赢家保险计划”之所以能够领跑市场,归其原因,是其三大核心优势所决定的。其一,两个账户收益多:“泰康财富赢家保险计划”不是简单的将分红保险与万能型组合。而是客户投保一份“财富赢家”,立即拥有一个月复利计息的万能账户和一个年复利计息的分红账户。交费奖励与每年返还的生存金将自动进入万能账户(无初始费用)进行月复利累积;年年的现金分红自动进入分红账户进行年复利累积;这样的设计使客户既坐享了泰康投资的收益,同时分享泰康的经营成果,实现资金的多次增值,获得更多的投资收益。首部保险蓝皮书《中国保险业竞争力报告》中,泰康人寿2012年以6.54%投资收益率再次排名中国保险公司第一名。

其二,取了来年还能取:“泰康财富赢家保险计划”中的分红账户与万能账户,什么时候领钱,领多少钱,完全由客户决定。灵活支取,满足不时之需。即使全部领取完,也不影响后续的生存金及分红的利益,这是有别于其它产品的最大优势之一。同时,在出现身故时,两个账户里的钱也将留给受益人。这样客户就更容易根据需求,自由的安排未来的子女教育、婚嫁、养老、财富传承等人生规划了。

其三,保证领取、终身领取:与市场上其它的年金保险产品最大的区别是,“财富赢家”的交费时间只有10年,但是领取时间却是直至终身。市场上的年金保险产品一般只到七八十岁,对于寿命不断增长的现代人来说,“财富赢家”是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年金保险终身养老的目标。正所谓投入一阵子,领钱一辈子。同时也兼备保证领取到79岁,就是如果在60岁到79岁之间身故,视同生存到79岁,将未领取的年金一次性的给付受益人,这样贴心的设计,真正实现了寿命长短都有安排,当然是规划养老的首选了。

据曾斩获长沙市首届“最佳保险品牌理财团队”的泰康人寿湖南分公司“爱家保险理财团队”彭长英介绍,“财富赢家”是由主险《泰康财富人生C款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和附加险《泰康附加财富赢家定期寿险(万能型)》构成,同时保单还包含了投保人意外身故或高残豁免保费功能,若投保人在交费期内因意外发生身故或高度残疾的情况,将豁免余下未交的保费,仍享有各项保险责任,最大限度地体现保险产品特有的人性关怀和分担风险优势。客户根据需要,还可附加《泰康附加财富C款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这款保险计划作为终身型的产品组合,集投保人身故或高残保费豁免、保险保障等多种功能于一身,有着很多单纯的保险产品不具备的优势。

泰康人寿意外险怎么样


保费便宜、保障全面是意外险的特色之一,较好体现了保险以小搏大的作用。意外险价格便宜,一般每天仅需1-2元钱就能获得意外伤害、意外残疾、意外烧伤、意外医疗、住院津贴、手术津贴六大保障,保障了常见的人身意外基本风险。

意外无处不在,无论是经常出差的“空中飞人”、每天搭乘公共交通的工薪一族、活泼好动的学生,还是较少外出的家庭妇女都适合购买,而低保费、高保障的泰康人寿意外险更是您的最佳选择。

泰康人寿意外险--如意宝综合保障计划

该产品主要面向个人,集意外伤害、意外医疗、手术津贴和住院津贴为一体,每年花费不多即可满足人们对人身意外和医疗保障方面的强烈需求。

据悉,“如意宝综合保障计划”按份购买,可保一年,由必须投保的险种和可以选择投保的险种组成,客户可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进行搭配。必选部分包括两个险种,既有意外伤害保险,也有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为客户提供了全面意外保险。可选部分的两个险种是住院津贴医疗保险和手术津贴医疗保险,由于意外、疾病造成住院或进行的手术都属于保险责任。

泰康人寿意外险--泰康如意宝综合意外家庭保障计划

产品特色

小投入、高保障:每天不到1元钱,提供意外与意外医疗保障,同时公共交通工具、法定节假日意外保障加倍!

一张单、保全家:全家人共享一张单,共享等额保障!

易投保、易续保、不加费:投保简单,年龄在55周岁以内的人群均可购买,自动续保至64周岁,无职业加费!

1. 本计划的投保人作为主被保险人,可为本人及其家人(与投保人的关系应为夫妻、父母或子女关系)投保,被保险人数为2(含)-6人(含),每一被保险人平均分享本计划的保险金额。如有未成年子女投保,则投保人必须为未成年人的父亲或母亲,且累计身故保险金额总和不得超过10万元。

2. 计划A最多可投保2份, 计划B最多可投保4份,同一被保险人不能同时投保计划A、B。

3. 本计划的投保年龄(即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为0 岁(出生满30 天且出院)至55 周岁(含),最高续保年龄为64 周岁。

4. 本计划的保险期间为一年。

5. 本计划被保险人的职业类别为1-4类,不做职业加费。

如何选择意外险

经常外出的上班族,可以根据常乘坐的交通工具类型来挑选合适的产品。其保障范围一般覆盖飞机、轮船、火车以及地铁、轻轨等。1年期交通工具意外险保费在100至150元不等,保额约为70万至100万元。不经常出差的人,偶尔出差时可以选择短期的含有交通工具保障的意外险,保障涵盖出行期间即可,一般保障7-15天的短期的交通意外险,保额都会相对较高,保费一般在20-50元之间。此外,旅游意外险能针对短暂的出游行程提供较为全面的保障,市场上10天期的旅游意外险保费在10-20元之间,保额约10万元。成年人举家出游可以多配备几份,最好选择有异地医疗救援等服务的险种。

对于个人综合意外险,专家建议,最好找专业的寿险代理人量身定做,可以根据自己以及家庭的经济情况、从事的工作、健康状况综合考量。一般而言,成年人的意外险多和寿险或者健康险做一定的险种组合。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