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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鑫祥保险分红型相关条款

2021-04-13
分红保险知识 保险相关知识 保险大病相关知识

保险市场的繁荣有利于人们越来越高的保险意识,为自己或是家人购买一份保险,保障在遇到问题的时候不至以手足无措,这也不失为一种理性的投资理财方式。

平安鑫祥保险的产品特点成年三倍保障 体现人生责任满期双倍给付 养老规划无忧自主年金转换 资金自由规划周年保单红利 更添额外惊喜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平安鑫祥保险满期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按2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 满期生存保险金 ,本主险合同终止。

平安鑫祥保险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我们返还所交保险费并按照年增长率2.5%单利增值,本主险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以后(含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身故,我们按3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 身故保险金 ,本主险合同终止。所交保险费 按照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计算。

这是一份给初生幼儿的方案,龙先生29岁,公司普通职员,有社保,月收入3000元,小宝贝刚出生,除了给她悉心的呵护外,还想为女儿做好完善的保险。建议他投保平安鑫祥两全保险(分红型),年交保费控制在2725元左右。

平安鑫祥保险保险需求分析:1、宝宝在3周岁之内,免疫力差,容易发生疾病与意外,需要有全面的疾病与意外保障。2、接受良好的教育也是龙先生对女儿的期望,在零压力的情况下也可以适当为小孩储备教育金。

平安鑫祥保险 保险方案规划点:1、目前龙先生的家庭压力相对是较大的,所以先考虑为小孩做好最基本的医疗与意外保障。2、因为不能影响到目前的生活开支,保障性高、保费低的产品是龙先生的首选,所以设计寿险与重疾3倍赔付的定期险。3、3周岁之内的小孩的医疗险的保费费率相对高,所以可以选择少儿医疗保险卡搭配主险。

自您签收平安鑫祥两全保险次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主险合同,如果您认为平安鑫祥两全保险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平安鑫祥两全保险,我们将无息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

解除平安鑫祥两全保险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自我们收到您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平安鑫祥两全保险即被解除,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平安鑫祥保险保险期间平安鑫祥两全保险的保险期间由您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我们提供的保障平安鑫祥保险保险金额平安鑫祥两全保险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若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

平安鑫祥保险保险责任在平安鑫祥两全保险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按2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 满期生存保险金 ,平安鑫祥两全保险终止。

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我们返还所交保险费并按照年增长率2.5%单利增值,平安鑫祥两全保险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以后(含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身故,我们按3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 身故保险金 ,平安鑫祥两全保险终止。所交保险费 按照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计算。以上 身故保险金 中所称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包括因红利分配产生的相关利益。

平安鑫祥保险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被保险人自平安鑫祥两全保险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平安鑫祥两全保险终止,我们向受益人退还平安鑫祥两全保险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平安鑫祥两全保险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延伸阅读

平安鑫祥保险怎么样?


随着保险市场上保险产品的增加,越来越多的投保人不知道该如何选择?最近有人咨询平安鑫祥保险怎么样?对此,小编收集了保险资料,以下为您介绍。

平安鑫祥两全保险(分红型):平安鑫祥两全保险(分红型)是一款可以实现养老功能的产品。客户可以自选交费年期和保障期,保障期满即可得到两倍基本保额的满期生存金,而且客户还可以选择将其转换为年金,按月或按年领取。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障期内身故,且已年满18周岁,家人就可得到三倍基本保额的身故金,给予家人经济上的补偿。

满期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按2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我们返还所交保险费并按照年增长率2.5%单利增值,本主险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以后(含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身故,我们按3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所交保险费”按照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计算。

以上“身故保险金”中所称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包括因红利分配产生的相关利益。

缴费方式:趸交,五年交,十年交,二十年交

投保年龄:0-55岁

产品特色:快速见利——每两年返还保额10%;安全获利——满期返还保险费;双重增利——保额分红+累积生息;无忧得利——投保人保费豁免;灵活享利——期满可转换养老年金。

适合人群:平安鑫祥保险交费门槛低,适合不愿花太多钱买保险只注重保障的人群,因为保险期有20年期间,可以作为短期储蓄投资和短期保障,因为保险期太长,随着通胀影响,现在保10万可能过几十年即使赔付对家庭帮助也不大了。

保险利益

1、生存保险金:每两年返还(基本保险金额+累积红利保险金额)X10%,即10000元+分红;保险期间内累计返还35次,共计350000元+分红。

2、满期保险金:70周岁返还(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即346000元+分红;同时,还有终了红利给付。

3、累积生息账户:生存保险金自动进入累积生息账户,以“月复利”方式累积增值。

4、身故保险金:若不幸身故,公司给付实际交纳的保险费x105%+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还有终了红利给付。

5、保费豁免:若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因意外伤害身体全残,且年龄介于18-60周岁之间,豁免续期保费,继续享受保险利益。

6、养老年金转换:保单期满后,客户可以申请,将满期保险金与终了红利的全部或部分转换为养老年金,让晚年生活更快乐。

20岁取出分取出一部分读大学剩余的据需分红30岁期满再取出一部分结婚剩余的据需分红用40岁再取出一部分创业用剩余的据需分红,50岁再取出一部分旅游剩余的据需分红60岁再取出一部分做生活费剩余的据需分红70岁补充养老,一单六用其不完美,只交二十年用到终身。

保险责任

一、满期生存保险金:给付2倍的保险金额+红利,合同终止;二、身故保险金:1、被保险人18周岁前身,返还所交保费+2.5单利+红利,合同终止;2、被保险人18周岁(含)后,给付3倍保险金额+红利,合同终止。买保险之前要综合考虑公司的品牌、信誉、产品性价比、售后服务、及代理人的专业服务,都是很重要的,要综合考虑才行。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受益人: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人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您或者被保险人在被保险人身故前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是需要书面通知我们,由我们在保险单上批注。您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书面同意。除另有约定外,满期生存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例如,30岁的小王已经工作七八年了,三年前成了家,并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享受幸福生活的同时,他也隐隐感到生活的压力。身体的健康、未来的养老都是他时常担心的问题。如果他为自己投保10万元基本保额的鑫祥,选择20年交费,保障到65岁,那么到65岁时,他就可一次性领取至少20万元的满期金用于养老;如果在65岁前不幸身故,他的家人就可得到至少30万元的保险金,眼前的担忧都可迎刃而解。

平安鑫祥养老保险产品介绍


新的一年,养老问题仍然是大家关心的重要问题。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该如何做到养老保障呢?平安养老保险备受关注。

金融危机向纵深发展的今天,人们钱包越来越瘪,对未来的保障需求越来越强烈,低保费高保障的产品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

鑫祥——养老、保障两相宜

平安鑫祥两全保险(分红型)是一款可以实现养老功能的产品。客户可以自选交费年期和保障期,保障期满即可得到两倍基本保额的满期生存金,而且客户还可以选择将其转换为年金,按月或按年领取。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障期内身故,且已年满18周岁,家人就可得到三倍基本保额的身故金,给予家人经济上的补偿。

张振堂表示,鑫祥的特色很突出,既可提供养老金又可提供高额保障,特别适合已经开始为养老做规划,或是承担家庭责任的中青年人。

例如,30岁的小王已经工作七八年了,三年前成了家,并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享受幸福生活的同时,他也隐隐感到生活的压力。身体的健康、未来的养老都是他时常担心的问题。如果他为自己投保10万元基本保额的鑫祥,选择20年交费,保障到65岁,那么到65岁时,他就可一次性领取至少20万元的满期金用于养老;如果在65岁前不幸身故,他的家人就可得到至少30万元的保险金,眼前的担忧都可迎刃而解。

平安鑫祥两全保险(分红型)是一款低保费高保障的养老产品,养老、保障两相宜。客户可以自选交费年期和保障期,保障期满即可得到两倍基本保额的满期生存金,而且客户还可以选择将其转换为年金,按月或按年领取。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障期内身故,且已年满18周岁,家人就可得到三倍基本保额的身故金,给予家人经济上的补偿。鑫祥的特色很突出,既可提供养老金又可提供高额保障,特别适合已经开始为养老做规划,或是承担家庭责任的中青年人。

平安鑫祥两全保险(分红型)的产品特点:成年三倍保障体现人生责任;满期双倍给付养老规划无忧;自主年金转换资金自由规划;周年保单红利更添额外惊喜;保险责任:35岁男性,投保《平安鑫祥两全保险(分红型)》,基本保险金额5万元,65岁满期。保费支出:年交保费4330元,交费期20年;满期生存保险金: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按2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我们返还所交保险费并按照年增长率2.5%单利增值,本主险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以后(含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身故,我们按3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所交保险费”按照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计算。

以上“身故保险金”中所称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包括因红利分配产生的相关利益。

产品分析

1.本产品可自主选择保障期,保障期满返还2倍保额作为满期生存金,作为养老金补充。

本产品的保障期有多种选择,可以根据自己的养老规划来选择保障期。例如,您准备在55岁退休,您可以选择保障到55岁,55岁到期领取2倍保额作为养老金补充。

满期生存保险金可以一次性领取,也可以转化为年金,按月或按年领取,获得更多收益。

2.身故保障根据年龄区分,18岁之前身故返还保费,18岁之后身故保障高达3倍保额,保障额度高。

保监会规定,未成年人身故保额不得超过10万元。本产品按年龄对身故保险责任做了区分,18岁之前身故赔付所交保费,而不是赔付保额。家长为未成年人子女购买此产品,可以根据需要选择高于10万元的保额。

3.本产品为分红保险,红利分配方式有三种:累积生息、抵交保险费和购买交清增额保险。

建议选择累积生息或购买交清增额的方式,让保单价值越来越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抵御通货膨胀。

特别提醒:保单红利是不确定的,代理人演示的数额只能作为参考。

投保须知

1.购买保险时,要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和家族疾病史。

2.本产品的犹豫期为10天,犹豫期内退保可全额返还所交保费,犹豫期后退保会遭受一定损失。

3.发生保险事故,第一时间通知您的代理人,或拨打平安人寿95511客服热线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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