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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保险理念将为您带来不一样的生活体验

2021-04-05
理财保险规划 理财保险规划建议 理财保险规划的好处

从传统行业到保险行业,寿险北京分公司区拓东城服务主任缐秀云在工作道路上始终充满了自信,她常说:“保险是送爱和责任的神圣职业,同时保险又是一种专门用于化解风险的理财工具,选择了就要努力去做。”在6年的保险生涯中,缐秀云善于把保险理财的方法充分运用到家庭理财规划中,这不仅使她得到了客户的充分认可,理财保险理念更让她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事业和价值。

如果能正确选择保险,就可以巧妙利用保险的多种独特理财功能,在缐秀云看来,要做到正确购买保险,首先要按照一定的顺序购买保障,理财保险理念先考虑风险保障,再考虑投资等其他方面。如果第一次购买保险,不能忽略自身的保障需求,应先从保障型产品入手,如重疾险、意外险等。其次,最好确定好保额之后再考虑保费支出。对于必要的保障,保额太少保障不够,购买太多则影响家庭的收支平衡;而保费可以根据投保人的实际情况来设计调整。

她还强调,理财保险理念在购买保障时要先满足大人,再满足孩子。如果孩子所依赖的父母出了意外,没有任何经济能力的孩子会真的失去最基本的保障。因此,要最先保障对家庭财务贡献度最高的人。此外,还需特别指出的是,理财保险理念提倡人身保险要先行,财产保险再跟上。消费者购买保险时一定要分清主次,以最常见的车险为例,车主常把爱车的保险上齐了,却忽视了自己的人身安全。在人身没有保障的情况下,财产也无福消受。

缐秀云在她的工作中将保险的这种理财观念带给每一位客户,并用她的专业知识让客户了解买保险的真正含义。在她的保险理念中,没有最好的保险理财产品,只有最适合的。她一贯坚持运用保险的各种功能使每个家庭、企业远离风险,同时实现财富的传承,做到稳健、进取。在目前的金融市场环境下,保险一定要生活化,而生活要保险化,缐秀云坚信保险的利益和保障的转嫁功能是任何一款理财产品所不能替代的,因此保险也就成为消费者理财规划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理财保险理念对于不同阶层客户的具体需求,如何利用保险来做理财规划,实现资产的合理配置,缐秀云建议,资金紧张的人买保险是救命的钱,以小博大,首选是意外险和健康险等,这样能更好地缓解家庭经济压力;工薪阶层购买保险是保障用的钱,适合选兼具保障与养老理财功能的产品;中产阶层买保险是创造财富的钱,适合身价保障、投资性产品,但这类人群往往忙于事业,理财保险理念对理财方面容易存在盲区;富人买保险是分配财富和避税,通过保险达到财富增值、节税、传承的目的。

一、不要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许多人对保险不感兴趣,认为保险的收益太低,他们宁肯把资金投在相对风险较高的股票、债券等项目上。其实,真正懂投资的人都知道:不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

他们常把资金四等分,平均投资在股票、债券、房地产和保险上。当前面三项获得高收益时,保险正好帮助他们节税;当前面三项遭遇失败时,保险却能及时保障他们的生活经济来源,或提供他们东山再起的资金。这正体现出保险是一种特殊的投资:“平时当存钱,有事不缺钱,万一领取救命钱!”

二、购买保险可以免税。保险赔款是赔偿个人遭受意外不幸的损失,不属于个人收入,因此不征税。根据《税法》规定,个人所获赔款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另外,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身故,寿险公司将按合同约定赔付身故保险金。

如投保单上有指定受益人的,寿险公司将保险金付给受益人。这种保险金的给付不作为遗产处理,它有以下好处:可免征遗产税、所得税,有利于财产转移和节税;不必用来抵偿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对这笔保险金进行保全和冻结;可避免继承纠纷;可让自己最爱的人合法得到财产。

三、养儿防老可靠吗?养儿防老可靠吗?自我国实行独生子女政策以来,家庭结构变成了“4:2:1”型,即一对夫妇要养四个老人和一个孩子,除自己外,人均要负担2.5人的生活费用,这显然是无力承担的一副重担,所以“养儿防老”恐怕心有余而力不足啊!

靠天靠地,不如靠自己,想在老年过上安康生活,理财保险理念只有靠自己未雨绸缪,早早做好保险规划,这是社会进步的大势所趋。中国人寿保险可帮我们安享晚年,维护个人尊严,真正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延伸阅读

保险知识汇总 不同阶段买不一样的保险


选择什么样的险种,受到家庭因素、经济条件、身体状况等多方面的影响,但是其中不乏一些有章可循的投保原则,现在就由保险专家从人生的不同阶段出发,为大家提供一些投保建议。

刚刚踏入社会并没有购买任何保险的年轻人,他们通常是本科生、研究生毕业的年龄,由于工作时间不长,经济条件也有限。在选择保险产品时,首先应该以保障为先,在保障充足的情况下才去考虑其他投资类的产品。所以建议第一份购买的寿险产品应是保障型寿险,同时,年轻人外出活动频繁,意外险也必不可少。

成家立业后,事业也正处于上升期,这时候,作为一家之主的男士,肩负着家庭的重大责任,成为家庭的经济支柱,应当考虑一旦自己遭遇意外或疾病时,如何保障自己和家庭的生活,并缓解由此带来的家庭生活危机。所以,建议应首先考虑购买含重大疾病的保障型险种,并附加意外险和医疗险。接着可以考虑给孩子购买少儿险,为孩子将来的教育基金作个提前的规划。

当孩子渐渐长大,家庭发展稳定,这时候工作与收入也基本趋于平稳,购买保险以保障为主。在购买了足够保障型保险后,可以考虑购买投资类的保险,积累家庭财富,为温馨的家庭生活更增添保障。如果做到合理安排,将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保险专家建议,在购买保险时,所选的第一份保险应该是保障型险种,这种保险往往保费较低,大部分人都能够承受,但保障又相对很高。在有了足够的保障型保险以后,再考虑购买养老、投资类的保险。根据一般的规律,专家建议,保险费支出占投保人收入总额的10%至20%比较合适。

如何给孩子理财 不同年龄阶段方法不一样


授人于鱼不如授人于渔,在满足孩子物质需要的同时,教会孩子理财会让他受益一生。

父母是孩子理财的领路人

对于不少人来说,自己能掌握到理财的技巧实属不易,如果还要把理财的意识,知识和技能传承给下一代,就更为不容易了。

如何给帮助并指导孩子理财?如何让孩子自己懂得理财?这些不仅是身为父母的一大挑战,也是即将为人父母者必须关注的事情。哪怕将来孩子不能成为家庭的资产,最起码都不要让孩子成为社会的负债。为下一代着想,我们也需要以身作则,做个理财的好模范。

心理的发展是从低级走向高级,从简单走向复杂。如新生儿与生俱来的抓握反射在婴儿期会慢慢消逝,动作技能的发展也相类似,一些多余的动作会在成长中逐渐减少,因此,如果我们要把理财的意识,知识和技能慢慢在孩子心中锁定,我们除了要有外界刺激外,还要营造一个供他学习、应用、加强的环境。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首先是父母,然后是生活中尊敬的人(一般是师长),然后是同伴的影响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理财教育分段走

根据美国著名发展心理学家,埃里克森的研究,他把自我意识的形成和发展过程划分为八个阶段,其中跟孩子发展的阶段有五个,包括:婴儿期(0-1.5岁),儿童期(1.5-3岁),学龄初期(3-5岁),学龄期(6-12岁)和青春期(12-18岁)等。

在婴儿期到儿童期,孩子的发展还停留在爬、走、说话的阶段等,重要的是他们学会了怎样坚持或放弃的意识,在这个阶段中,给孩子的教育应该是透过环境的刺激,例如色彩,声音,图案,音乐为主,在学龄初期,幼儿就会形成主动性,这为他将来成为一个有责任感、有创造力的人奠定了基础。这是给孩子高度自由发挥,开发脑袋的时期,成年人应该要多给鼓励,而不是给小孩有挫败感。

在学龄期,是小孩发展中,一个开始与社会正式接触的时期,是孩子掌握今后生活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的地方。如果他们表现成功,并得到鼓励,他们就会获得勤奋感,也能提高他们日后独立生活和承担工作任务时的信心,父母开一开始灌输一些简单的理财意识给孩子,建议可以采用游戏的形式,让孩子在不知不觉中潜移默化,对于一些简单的逻辑概念能有接触。

在青春期时,孩子开始跟环境有直接接触,建立一个新的同一感或自己在别人眼中的形象,以及他在社会集体中所占的情感位置,影响到孩子的是非观念大体在这个阶段中形成。

教育应在青春期前

埃里克森认为,在每一个心理社会发展阶段中,我们都需要解决影响孩子的两个人格特质,包括积极和消极的层面,令孩子朝着心里富足或者心里恶缺陷的方向发展。

另外一个心理学家,皮亚杰认为:影响孩子心理发展的依据是生物学、逻辑学和心理学。他还认为,心理、智力、思维,既不是起源于先天的成熟,也不是起源于后天的经验,而是起源于主体的动作。这种动作的本质是主体对客体的适应(adaptation)。主体通过动作对客体的适应,乃是心理发展的真正原因。

从这个角度看,影响孩子对与吸收新的知识的认知,客体(外界环境,旁边的人群)有着不可或略的重要性。这种意识,在孩子小时候形成,到他们长大时,便变成一种连他们本身都解释不出原因的固有的价值观,在青春期过后,普遍对于新成逻辑,对于是非的判断,已经形成,再进行改变就会变得非常不易。

理财意识灌输要艺术

笔者在香港曾听过一位颇出名的理财人士,在一个如何给孩子理财的讲座上教导家长,一定要在孩子小时候,给他们培养金钱的重要性和只有付出才有收获的概念。她说,如果孩子做的好,就得相应地给予金钱奖励,如孩子帮忙照顾邻居的小孩,奖励五块钱;帮忙父母打扫卫生,奖励10块钱;如果孩子成绩不好,就扣钱,等等。然后,把每个月的“业绩”记录在本子上,并与孩子定期去商量他们的理财计划。

不过,笔者对于动辄就与孩子算钱的方法却有所保留。如果父母年迈病倒在床,觉得口渴,希望孩子能给他倒一杯水时,孩子的回答却是:“老爸,这样,我倒一杯水给你,我收你500块,跟你这么熟,就打个八折吧,如果倒两杯还可以再打折,已经收的很划算了,怎么样,快回答?我时间很急的……”想想当你听到从你孩子口中说出这种话,是应该要为自己为孩子认识金钱的重要性而欢欣,庆幸后继得人,还是会选择宁可挨口渴,也不会愿意付钱。

从以上的例子看出,给孩子灌输理财意识、知识、技能是三个阶段,里面包含了艺术和科学的配合。从意识角度看,我们的工作是要让孩子多接触多参与理财,形式可以是游戏,也可以是同伴间的活动等。而提供理财知识给孩子,可能在孩子10岁左右比较合适,因为在孩子开始对抽象性逻辑思维有概念后,再行灌输效果会更好。

同时,父母本身的身体力行也很重要。因为孩子善于观察,他们会经常不自觉把对父母行为的观察拷贝到脑海中,慢慢演变成为他们长大后的一套不容易再改变的价值观。在给孩子灌输理财意识的过程中,找出一位孩子愿意模仿,听从的导师,定期跟孩子沟通,同时不断给孩子鼓励等都是必须的。

保险知识,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是不一样的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之间既有联系,又有本质的区别。

从功能上看,两者都是社会风险化解机制,社会保险是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中的主体,商业保险可以作为社会保险的补充,是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之间存在着本质的区别:

一是性质不同。社会保险是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属于政府行为,是一种福利事业,具有非盈利性质。商业保险是一种商业行为,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完全是一种自愿的契约关系;具有以盈利为目的的性质;

二是目的不同。社会保险不是以盈利为目的,其出发点是为了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商业保险的根本目的则是获取利润,只是在此前提下给投保者以经济补偿;

三是资金来源不同。社会保险是由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三者承担。商业保险完全是由投保个人负担;

四是待遇水平不同。社会保险从稳定社会出发,着眼于长期性基本生活的保障,还要随着物价上升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商业保险着眼于一次性经济补偿。

五是政府承担的责任不同。社会保险是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力。政府对社会承担最终的兜底责任。商业保险则受市场竞争机制制约,政府主要依法对商业保险进行监管,以保护投人的利益。

商业保险主要是人身保险与社保的区别在于:

一、经营主体不同,人身保险的经营主休必须是商业保险公司。社保保险可以由政府或其设立的机构办理,也可以委托金融经营机构如基金公司银行和保险公司代管。社会保险带有行政性特色。我国,经办社会保险的机构是由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授权的社会保险机构。

二、行为依据不同。人身保险是依合同实施的民事行为,保险关系的建立是以保险合同的形式体现,保险双方当事人享受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也是以保险合同为依据的。而社会保险则是依法实施的政府行为,享受社会保险的保障是宪法赋予公民或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为保证这一权利的实现,国家必须颁布社会保险的法规强制实施。

三、实施方式不同。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自愿订立的原则,除少数险种外,在多数险种在法律上没有强制实施的规定。而社会保险则具有强制实施的特点,凡是社会保险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社会成员,必须一律参加,没有选择余地,而且对无故拒交或迟交保险费的要征收滞纳金,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适用的原则不同。人身保险是以合同体现双方当事人关系的,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对等的,即保险人承担赔偿和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完全取决于投保人是否交纳保险费以及交纳的数额。也就是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因而,人身保险强调的是“个人公平”原则。而社会保险因其与政府的社会经济目标相联系,以贯彻国家的社会政策和劳动政策为宗旨,强调的是“社会公平”原则。投保人的交费水平与保障水平的联系并不紧密,为了体现政府的职责,不管投保人交费多少,给付标准原则上是同一的,甚至有些人可以免交保险费,但同样能获得社会保险的保障。

五、保障功能不同。人身保险的保障目标是在保险金额限度内对保险事故所致损害进行保险金的给付。这一目标可以满足人们一生中生活消费的各个层次的需要,即生存、发展与享受都可以通过购买人身保险得到保障。而社会保险的保障目标是通过社会保险金的支付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即生存需要,因而保障水平相对较低。

六保费负担不同。交付保险费是人身保险投保人应尽的基本义务,而且保险费中不仅仅包含死亡、伤残、疾病等费用,还包括了保险人的营业与管理费用,投保人必须全部承担。因而,人身保险的收费标准一般较高。而社会保险的保障费通常是个人、企业和政府三方共同负担的。至于各方的负担比例,则因项目不同、经济承担能力不同而各异。

与社保比,商业保险是交费自己选择,社保是不够温饱型的,商业保险是社会保险的拐棍,是补充社保的,有商业保险你才可以保持自己的比较高的生活水准.退休后的养老金是自己定的因为其实就看你交了多少钱在保险公司.

商业险保险abc条款车险有哪些不一样


商业保险逐渐走入了人们的生活,随着汽车行业的发展,车险变得必不可少。据悉,行业车险产品仍分A、B、C三套,车险商可自由选择使用车险行业条款。

商业险保险abc条款车险有哪些不一样?

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新版机动车商业保险行业基本条款于2007年4月1日起正式启用。据悉,行业车险产品仍分A、B、C三套,车险商可自由选择使用车险行业条款,也可自主开发车险条款,并可以在车险行业条款基础上开发补充性车险产品和其他特色车险产品。

三个条款总体区别不大,但细微处略有不同。对于车主来说,搞清楚其中的区别,就很有必要了。就拿B款车险中的一个选项来说,很多购买B款车险的车主,往往会被询问,是否需要指定驾驶员,一旦车主选择了指定驾驶员,那么费率就可以下降5%到10%,但是一旦出现其他驾驶员出险,保险公司就不理赔了。

据资料显示,C条款在自然灾害方面涵盖最广,在A、B条款的基础上增加了台风、雪灾、沙尘暴等;针对倒车镜、车灯单独损坏,在B条款下就得不到赔付,而A、C条款可以赔;而针对自燃方面,B条款不承担保险责任。而诉讼费只有执行B条款的情况下才可以赔付;另外,B和C都明文规定当被保险人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事故责任时,不赔偿机动车的损失,A则无此规定。A条款盗抢险寻找期为60天,而B、C条款均为三个月。

交强险实施前夕,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曾推出包括车辆损失险和商业三者险两个险种的A、B、C三套行业车险产品。即将启用的新版车险行业条款则扩大了覆盖范围,包括车辆损失险、商业三者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盗抢险、不计免赔率特约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损失险和可选免赔额特约险等8个险种,新版行业产品仍然为A、B、C三套,保障范围、费率结构、费率水平和费率调节系数与此前基本一致、略有差异。

作为行业标准产品,A、B、C三款的保障范围、费率结构、费率水平和费率调节系数基本一致、略有差异。最大的不同在于条款体例,A款是分客户群、分车种、分险种的个性化产品体系;B款是综合条款体例;C款为分险种的条款体例。由于三款体例和文字风格不同,在条款细微的责任上和文字表述上略有不同,对消费者影响很小。尤其是A、B、C三款的费率结构、费率水平和费率调整系数基本上是完全相同的。因此,可以说,A、B、C三款无论是条款、还是费率,差异主要在于表现形式的不同,实质性内容基本一致。此次调整之所以缩小了A、B、C三款的差异,主要目的就是使行业条款成为标准产品和基本保障,今后消费者购买行业条款覆盖的车险产品时,无须再对条款和费率进行过多比较,而应将重点放到保险公司的服务和信誉上。

车险投保小窍门:据了解,很多车主在购买车险时,都没有看保险条款的习惯,更多的是听保险代理人的介绍。有的车主认为购买了全车盗抢险,只要车辆的零部件或者整辆车都被盗抢的,都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实际上,在全车盗抢险条款的责任免除里包括,非全车遭盗窃、抢劫、抢夺,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抢劫、损坏。也就是说,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抢劫、损坏的,保险公司是不赔偿的。

拒赔后才知道,重疾理赔跟想象的不一样


买保险,最关心的问题永远在理赔。所以,每一个被拒赔的案例都值得被好好研究,方便总结经验。

比如之前发生的一起重疾死亡保险公司拒赔案例。

江苏的一位厉先生,因患终末期肾病做血液透析时心脏骤停死亡。厉先生生前,有一份单位投保的15万元的团体重疾险,家属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以厉先生做透析未满90天为由拒赔了。

看到这里肯定很多人又会说,看吧,保险公司就是没人性,保险就是骗人的!

那么问题来了

一、保险公司的拒赔有没有道理呢?

对于案例中厉先生所患的“终末期肾病”,重疾对其的定义是: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指双肾功能慢性不可逆性衰竭,达到尿毒症期,经诊断后已经进行了至少90天的规律性透析治疗或实施了肾脏移植手术。

所以,从程序上来说,保险公司这样做并没有错。

二、人都没了,难道病得还不够重么?

这样的结果,家属肯定是无法接受的,直接将保险公司给起诉了,要求支付保险金,紧接着,事情有了反转。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保险合同中对终末期肾病的具体解释符合现代医学共识,也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条款原则上有效。

但是条款中“经诊断后已经进行了至少90天的规律性透析治疗或实施了肾脏移植手术”这一表述是对终末期肾病严重程度的限定,而就厉先生而言,医院已经确诊且明确他需要长期维持血液透析治疗,只是厉先生在治疗期间因并发症死亡阻断了本来可以达到的连续透析90天的条件。

最终,法院判定厉先生所患的终末期肾病属于保险合同中约定的重疾险保险事故,保险公司给付厉先生妻儿保险金15万元。

可以看到,法律不外乎人情,只要是严守了如实告知的原则,即使在理赔时产生了纠纷,国内的法律也是会偏向相对弱势的消费者的。保险从来都不是骗人的,骗人的只有“人”。

三、重疾险到底应该怎么选?

市场上的重疾产品,一般会分2种,一种是带身故责任的标准型重疾,一种是不带身故责任的消费型重疾。

如果上述案例中的厉先生投保的是带身故的重疾(PS.单位投保的团体重疾险通常是不带身故责任的消费型重疾险),即使不符合重疾赔付条件,也符合身故赔付条件。如此,也就不会有这些纠纷了。

因此,买保险是不是一定是买带身故的标准型重疾好?

我不否认这种说法,但标准型重疾贵这也是事实,对于预算不够的人来说,也没必要为了身故责任,放低保额要求。

毕竟能不能赔是基础,赔多少才是关键!

所以,在这起拒赔案例里,需要知道的是:

1、我们除了要考虑有没有保险,还得考虑,保额够不够?险种够不够齐全?

即使是最后获得了15万的理赔金,对于失去经济支柱的这个家庭来说,依旧是杯水车薪。

从案例中看到厉先生很可能仅有这一份单位购买的团险,一般情况下,团险都是一年期的,而且保额不会很高,如果厉先生还有投保其他个人重疾,寿险的话,那么对家人来说,又多了一份未来生活的保障。

2、没有哪一种产品是绝对的好或是不好,更重要的是适合自己。

消费型保险没有身故责任,但是保费便宜,符合某部分人群的风险需求。标准型重疾责任齐全,但是保费贵,并不是所有人都承担的起。所以,选什么,从来都是选适合自己的。

3、风险从来都不是靠一份单一的保障就能抗住的。

能抗住各种人生风险的,从来都是保障组合。即使是因为预算建议配置了消费型重疾,也一定会建议搭配一份定寿,或是其他性价比高的补充保障。

重疾险:买定期还是终身的?小孩和大人不一样!


根据保障期限,重疾险分为短期重疾、定期重疾和终身重疾。短期重疾一般指一年期重疾,只适合用来做过渡期的产品,所以今天主要讲讲定期和终身的重疾险。

定期重疾一般是保障到一个固定的年龄,或者保障一个时间段,20年、30年等。

定期重疾能够用较少的保费购买到高保额,具有较高的杠杆率。

终身重疾顾名思义,保终身的。保障充足,不过价格稍贵。

以上也是大部分人犹豫的地方:买终身的保费贵,还有通货膨胀,未来也具有不确定性;买定期的又怕过了保障期后出险,毕竟还能再抢救一下…

那到底应该怎么选?

一、如果是为儿童购买重疾险

十步更偏向于消费型儿童定期重疾险,等孩子长大成人,可再更换或补充其他保障。理由如下:

1、 产品更新迭代快保险业发展迅速,保险公司竞争也激烈,一款又一款的新产品鱼贯而出;保障范围越来越广,性价比也越来越高。

重疾险也从一次赔付到多次赔付再到癌症多次赔付、先天性疾病赔付等等保额越来越高,保费却越来越低,毕竟如果因为购买终身型重疾占用了过多的预算,再遇到好产品,恐怕已是有心无力。

2、通货膨胀影响大

如今的50万保额看起来很多,不过几十年之后,50万会贬值多少呢?

如果孩子出生时买了50万保额,在重疾险高发的40-60岁间,实际购买力只有6-12万左右,与当年交的保费购买力大体相当。

从这个角度看,定期重疾险更符合大多数家庭的实际情况。

3、医疗水平的发展

随着医疗水平的进步,重疾会被重新定义。

而我们现在惧怕的重疾,未来也可能会被攻克,用保障终身的高额保费去保障未来可能被轻松治愈的疾病并不值得。

二、如果是为成人购买重疾险

1、如果你预算充足:年龄越大,罹患重疾的风险越高,研究表明70岁之后的人罹患癌症的概率要远大于70岁之前。

因此如果经济较为宽松,预算较为充足,或者老年生活极度缺乏安全感那么可以一步到位,购买保终身的重疾险。

但一定要记得:不能为了追求终身而舍弃保额,

2、 如果你预算有限:考虑定期重疾险应该是最合适的

用较低的保费来锁定一定时期的重疾风险用低保费撬动高保额。

3、其实你还有更优的解决方案:根据保费预算、保额需求、健康状况等因素来综合考虑,可以尝试将产品进行组合搭配:终身+定期。

如果有问题或者想了解更多的情况,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或者在线咨询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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