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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城镇职工补充医疗支付流程

2021-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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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医疗保险是相对于基本医疗保险而言的,包括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社会互助和社区医疗保险等多种形式,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力补充,也是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与基本医疗保险不同,补充医疗保险不是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而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的。是在单位和职工参加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后,由单位或个人根据需求和可能原则,适当增加医疗保险项目,来提高保险保障水平的一种补充性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与补充医疗保险不是相互矛盾,而是互为补充,不可替代,其目的都是为了给职工提供医疗保障。

佛山城镇职工补充医疗参保人在医疗费用超统筹基金支付最高限额保险费用。

1、如在联网医院住院:直接在医院进行结算,支付的金额由医院先行垫支;

2、如在非联网医院住院: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疗诊断书、住院医疗费用原始凭证、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单及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到社保局审核办理报销手续。

发生的补充医疗费用由承包商业保险公司进行赔付。wWw.BX010.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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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流程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遭受经济损失而建立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给与一定的经济补偿,以避免或减轻劳动者因患病、治疗等所承受的经济风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与报销范围有哪些?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哪些报销方式和程序?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为城镇职工提供的医疗保障。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不仅保障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的职工,而且保障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随着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改革的深化,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将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也纳入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主要有基本医疗保险及补充医疗保险两部分构成。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年限

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筹资的原则是:“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现收现付制。”我国医疗保险改革初期,要求个人缴纳工资总额的2%,用人单位缴纳工资总额的6%。目前,我国一些地区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有缴费条件和受益资格的限制。

个人帐户和使用方法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建立个人帐户,并制发凭证。个人帐户由职工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划入部分构成。

(一)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额计入本人个人帐户;

(二)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以下比例划入个人帐户;

35岁以下的职工,按上年度本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1.3%;

35岁至44岁的,按上年度本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1.5%;

45岁以上的,按上年度本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1.7%;

退休人员按上年度本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4%。

个人帐户用于职工本人的基本医疗,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医疗、药品费。不得提取现金,不得用于除职工个人基本医疗以外的其他用途。个人帐户资金归个人所有,可跨年度结转使用,可随职工工作调动转移,可依法继承。个人帐户资金分为当年计入资金和历年结余资金。个人帐户年末资金,按照有关规定计息,并计入个人帐户。职工可以查询本人个人帐户中资金的计入和支出情况,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为职工查询提供便利。

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和起付标准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除按规定的比例计入个人帐户外,其余部分建立统筹基金,由本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统一管理,统筹基金按规定用于支付职工住院医疗费和特殊病种的门诊医疗费。

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是:

在一级医院住院治疗为上年度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5%;

在二级医院住院治疗为上年度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8%;

在三级医院住院治疗为上年度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11%;

1年内多次住院治疗,起付标准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逐次降1个百分点。

统筹基金的支付限额和支付比例

(一)统筹基金对职工个人每年的支付限额为统筹区上年度人均缴费基数的4倍。

(二)职工住院医疗费在起付标准以上、支付限额以下的,由统筹基金按下列比例支付:

医疗费在起付标准以上至5000元以内(含5000元)的部分,45岁以下的在职职工按70%支付,45岁以上(含45岁)的在职职工按75%支付,退休人员按85%支付;其余部分自付。

医疗费在5000元以上至10000元以内(含10000元)的部分,45岁以下的在职职工按75%支付,45岁以上(含45岁)的在职职工按80%支付,退休人员按90%支付;其余部分自付。

医疗费在10000元以上至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45岁以下的在职职工按80%支付,45岁以上(含45岁)的在职职工按85%支付,退休人员按95%支付;其余部分自付。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纳办法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我国医疗保险的组成(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之一,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遭受经济损失而建立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给与一定的经济补偿,以避免或减轻劳动者因患病、治疗等所承受的经济风险。

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地级以上行政区(包括地、市、州、盟)为统筹单位,也可以县(市)为统筹单位,北京、天津、上海 3个直辖市原则上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统筹(以下简称统筹地区)。

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执行统一政策,实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的统一筹集、使用和管理。铁路、电力、远洋运输等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企业及其职工,可以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缴纳办法

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8%,个人所有工资收入的2%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帐户。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一般为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个人帐户的支付范围和职工年龄等因素确定。

在职员工个人帐户使用方法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建立个人帐户,并制发凭证。个人帐户由职工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划入部分构成。

(一)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额计入本人个人帐户;

(二)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以下比例划入个人帐户;

35岁以下的职工,按上年度本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1.3%;

35岁至44岁的,按上年度本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1.5%;

45岁以上的,按上年度本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1.7%;

退休人员按上年度本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4%。

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和起付标准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除按规定的比例计入个人帐户外,其余部分建立统筹基金,由本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统一管理,统筹基金按规定用于支付职工住院医疗费和特殊病种的门诊医疗费。

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是:

在一级医院住院治疗为上年度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5%;

在二级医院住院治疗为上年度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8%;

在三级医院住院治疗为上年度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11%;

1年内多次住院治疗,起付标准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逐次降1个百分点。

实时结算,城镇职工大病补充医保实时结算


近日采访到太原市医保中心办公室吴主任,就城镇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实时结算相关问题进行询问。

问: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

答:参保职工因疾病入院治疗,超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8万元以上的部分,即自动进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一个结算年度内大病补充医疗最高支付32万元。其中,基本医疗统筹基金8万元不包括医保中心扣除的档内自付比例、乙丙类自付部分、起付线。

问: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实时结算的含义?

答:太原市城镇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实时结算是指参保职工住院期间,不用垫付全额医疗费用,出院结算时仅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定点医院先垫统筹基金及大病医疗支付部分,定点医院定期与经办机构进行费用结算。

问: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实时结算启动后,参保人员住院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参保人员生病后如需住院治疗,办理住院手续时要携带《太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及医疗保险卡等,在定点医院的市医保窗口按医保程序办理入院,住院时交部分押金即可。

问:单位欠费的,如何办理住院?是否能享受实时结算?

答:单位欠费的,如参保职工住院,要按医保办理住院手续,出院时需要全额垫付医疗费用,暂不能享受实时结算。等单位补缴欠费后,可携带出院证、正规医保发票、医疗手册等资料到太原市社保大厦医保中心结算科和大病窗口办理报销。

问: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报销公式?

答:(住院总费用-起付线——乙类个人自付部分——丙类项目——基本医疗档内自付部分——基本医疗已报销部分)×相应的报销比例(本地普通住院90%、异地住院85%、急诊70%)。

问:实时结算后,参保患者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1.参保患者住院时应主动出示诊疗手册及身份证件,配合医院的身份确认工作。

2.住院期间应遵守医院的管理制度,服从医院管理,主动配合治疗,不得擅自离院,不提违反医保规定的要求。

3.注意行使自己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每日索要内容齐全完整的检查、治疗、用药等医疗费用的“一日清单”;使用医保范围外的药品、诊疗项目、应事先征得本人(或家属)同意并签字,否则患者结算时有权拒付该项费用。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德阳城镇职工医疗账户做调整 利民便民为基准


根据《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使用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日前,德阳市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资金使用范围进行了调整。

新规首次明确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的个人帐户可以在家庭成员内调剂使用。同时规定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资金可以在德阳市定点医院(门诊部、诊所)、定点零售药店支付以下费用:在定点医院普通疾病、门急诊时挂号、检查、治疗的费用;住院、门诊特殊疾病治疗等医疗费用中,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持处方配药或者购买非处方药物及家庭用医疗器械(如家庭用血压计、血糖仪等)和医用卫生材料(如酒精、碘伏、灭菌纱布、棉签、止血材料等)的费用;预防接种的费用;健康体检、康复理疗的费用;购买食健字号保健食品(如补充维生素、微量元素保健品、蛋白粉等)的费用。

此外,以个人身份参加德阳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人员还可用个人账户资金在德阳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

关于个人医疗账户的那些事:个人帐户的本金和利息为个人所有,只能用于基本医疗保险,但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职工和退休人员死亡时,其个人帐户存储额划入其继承人的个人帐户;继承人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帐户存储额可一次性支付给继承人;没有继承人的,个人帐户存储额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什么


职工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是什么?基本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有哪些?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又有哪些?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身边的你我,接下来由的工作人员帮您梳理一下。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一)服务项目类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急诊除外)、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费等特需医疗服务。(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1、各种美容(生活美容、医学美容)健美项目以及乱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3、各种健康体检。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5、牙科整畸、牙科烤瓷。6、各种医疗咨询(不含精神科咨询)、医疗鉴定。(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检查治疗项目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康复和治疗器械。(四)治疗项目类1、各类器官移植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3、近视眼矫形术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五)其他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一)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1、应用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立体定向放射装置(γ-刀、χ-刀)、心脏及血管造影X线机(含数字减影设备)、核磁共振成像装置(MEI)、单光子发射电子计算机扫描装置(SPECT)、彩色多普勒仪、医疗直线加速器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2、体外震波碎石与高压氧治疗;3、心脏起搏器、人工关节、人工晶体、血管支架体内置换的人工器官、体内置放材料;4、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二)治疗项目类1、血液透析、腹膜透析;2、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3、心脏激光打孔、抗肿瘤细胞免疫疗法和快中子治疗项目。(三)单次费用在400元以上的医疗仪器与设备的检查、治疗项目和医用材料。

网提示:职工在投保医疗保险的同时,一定要详细了解职工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因为关系到自身的切实利益。

相关链接:

大连全面启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大连市此次医疗保险制度具体实施办法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和经辽宁省政府批准的《大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的。大连市已确定目标,到今年年底,大连市市级医疗保险覆盖面达70%。

新出台的《大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大连市城镇所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退休人员,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与县(市)区两级统筹。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按职工工资额的8%和2%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个人帐户和社会统筹基金构成。个人帐户资金主要用于门诊和定点药店发生的医疗、购药费用,也可用于住院医疗费用的个人现金自负部分。统筹基金主要用于住院医疗费用,实行起付标准和最高限额控制。起付标准是在统筹基金支付前按规定必须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大连市按照三级、二级、一级医院分别确定起付标准为850元、500元、300元。个人年度消费累计限额为3.8万元。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按照三级、二级、一级医院,职工个人承担比例分别为15%、12%、10%。退休人员受到照顾,如不缴纳医疗保险费,个人帐户的划入比例高于在职职工,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比例减半等。此外,大连市还对基本医疗基金管理、医疗服务管理等作出相应规定。

大连是我国确定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先行试点城市之一。1996年7月开始在市内区进行了医疗改革试点,到目前参保人数近33万人,总体运行情况平稳,保证了参保职工,特别是一些困难企业职工的基本医疗,在支持企业改革和结构调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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