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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经典的保险案例分析,让您初步认识保险

2021-02-18
对保险的认识与规划 对保险认识和规划 保险的规划

在当今社会,保险行业越来越壮大,因为它与人们的生活最息息相关,无论是衣食住行还是工作生活,只要是在社会中行走,都离不开保险。

保险学其实是一门研究保险及保险相关事物运动规律的经济学科。保险涉及的领域是多元化的,包括金融学、法学、医学、数学、经济学以及自然科学。按照保险标的可以分为: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按照保险性质可以分为:商业保险社会保险政策保险

本文就跟大家一起来鉴定几个关于保险的案例,让大家对于相关的内容有一个初步的认识。

案例一

有一承租人向房东租借房屋,租期9个月。租房合同中写明,承租人在租借期内应对房屋损坏负责,承租人为此而以所租借房屋投保火灾保险一年。租期满后,租户按时退房。退房后一个月,房屋毁于火灾。于是承租人以被保险人身份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如果承租人在退房时,将保单转让给房东,房东是否能以被保险人身份向保险公司索赔赔?为什么?

首先,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承租人对该房屋已经没有保险利益。

同时,房东不能以被保险人的身份索赔。因为保单转让没有经过保险人办理批单手续,房东与保险人没有保险关系。

案例二

某家银行投保火险附加盗窃险,在投保单上写明24小时有警卫值班,保险公司予以承保并以此作为减费的条件。后银行被窃,经调查某日24小时内有半小时警卫不在岗。这种情况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分析这个具体案例,保险公司不用承担赔偿责任。因为该银行违反了明示保证(或保证,或最大诚信原则),而保证是保险合同的一部分,违反了保证,就意味着违约,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或宣布保险合同无效,在发生保险事故事不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

案例三

某宾馆投保火险附加盗窃险,在投保单上写明能做到全天有警卫值班,保险公司予以承保并以此作为减费的条件。后宾馆于某日被盗,经调查,该日值班警卫因正当理由离开岗位仅10分钟。宾馆所作的保证是一种什么保证呢?保险公司是否能藉此拒赔?为什么?

该宾馆所作的保证是一种明示保证。保险公司可以据此拒赔。因为该宾馆违反了明示保证,而保证是保险合同的一部分,违反了保证,就意味着违约,保险人可以据此而解除保险合同,或宣布保险合同无效,在发生保险事故事不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

案例四

有一批货物出口,货主以定值保险保险的方式投保了货物运输保险,按投保时实际价值与保险人约定保险价值100万元,保险金额也为100万元,后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保险事故,出险时当地完好市价为80万元。

那么,如果货物全损,保险人如何赔偿?赔款为多少?

如果部分损失,损失程度为60%,则保险人如何赔偿?其赔款为多少?

第一个问题分析这个案例,我们按照定值保险的规定,发生保险事故时,以约定的保险金额为赔偿金额,因此,保险人应当按保险金额赔偿,其赔偿金额为100万元。www.bx010.Com

另外,保险人 赔偿金额=保险金额×损失程度=100×60%=60万元

案例五

李某2001年12月23日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保险期间为1年的家庭财产保险,其保险金额为20万元,2002年2月26日李某家因意外发生火灾,火灾发生时,李某的家庭财产实际价值为30万元。若按第一危险赔偿方式。则:

财产损失15万元时,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为什么?

家庭财产损失25万元时,保险公司又应赔偿多少?为什么

首先我们的考虑思路是,因为第一危险赔偿方式是按保险金额范围内的损失均予以赔偿的发生。该保险金额范围内的损失(或第一危险)为15万元,所以保险公司应当赔偿15万元。

同时,保险公司应当赔偿20万元。该保险金额范围内的损失(或第一危险)为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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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险理赔案例分析教您如何理赔


经常有投保人抱怨“保险理赔难”,其实并不是这样的。我希望把这些有关理赔方面的知识告诉各位朋友们,以供借鉴。

2008年1月,省城的曹老先生为唯一的儿子买了一份终身寿险,岂料一个多月后儿子即被检查出癌症,并于当年9月身故。事后曹老先生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但遭拒绝,理由是他未能如实告知保险公司他儿子患有肺气肿的既往病史。

“我跟儿子一直分住,并不知道他曾患肺气肿的病史。再说保险公司也未事先为我儿子做体检呀。”曹老对拒赔的答复感到不解。他说当初与保险代理人签合同是在一个咖啡厅进行的,其儿子并不在现场,由代理人介绍了相关情况后,最后才由他儿子草草签了字。

保险公司:投保人未尽如实告知义务

为曹老办理保险业务的代理人修女士表示,因为该种保险需要填写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为曹老办业务时,她就他父子俩的健康状况逐条作了询问,之后由曹老及其儿子分别签了字。“他儿子当时看起来很健康,也不满50岁,依照公司规定,可以不做体检。”她说。

该保险公司济南分公司理赔部的马先生具体负责曹老的索赔事项。他解释到,他们接到曹老的索赔申请后,从其儿子在单位医院的一份就诊病例中得知,早在2007年11月下旬他即被诊断出患有肺气肿,并做了检查治疗。但在参保时,曹老及其儿子未如实告知这一情况,且在保单上签了字确认,故而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做出拒赔处理,并与客户解除合同,退还部分保费。

在曹老的合同书中看到,客户签名栏声明中,确有表述:“本人在投保书中的健康、财务及其他告知内容均属真实……如有不实告知,公司有权依法解除保险合同,并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

提醒:无关未告知内容不影响保险

我国现行“保险法”第十七条中规定:“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人寿保险理赔程序

理赔是指购买保险的人不幸成为小概率风险事件的受害者而要求保险公司兑现其事先承诺的行为。很多人对保险公司有“投保容易理赔难”的感觉,其实,这主要是一些曾经买过人身保险的客户由于种种原故没能得到保险公司的理赔而形成的认识上的误区。导致理赔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去极少数人恶意骗保的因素外,对保险公司理赔程序的不了解也是相当重要的原因。如果在申请理赔的过程中,注意了以下几点,理赔还是很容易的。

第一,必须及时报案

保险理赔时的第一个环节就是报案。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保险标的遭到损毁或发生保险事故时,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及他们的委托代理人应当尽快通知保险公司,否则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受益人自行承担。一般情况下,投保人应在保险事故发生后10日内通知保险公司,但由于各个险种的理赔时效都不尽相同,所以一定要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及时报案,以防自己的利益遭到损失。

若投保人是用口头通报的形式报案的,则事后须补填正式的出险通知单。报案时应详细说明下列问题:报案人及被保险人的基本情况,保险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和结果等。

第二,符合责任范围

报案后,保险公司或业务员会告知客户发生的事故是否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客户也可以通过阅读保险条款、向代理人咨询或拨打保险公司的热线电话进行再确认。保险公司只对被保险人确实因责任范围内的风险引起的损失进行赔偿,对于保险条款中的除外责任,如两年内自杀、犯罪和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保险公司并不提供保障。

第三,备齐所需单证

保险公司为防止有人提出无根据的或夸大的索赔,一定会要求被保险人在指定时间内提供损失证据并说明详细情节。不论是什么险种,受益人均需准备保险单正本、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士兵证均可)的原件及最近一次所缴保费的发票,若委托他人办理理赔手续的还需填写委托授权书。

第四,准备医疗分割单

如果被保险人有基本医疗保险,社保已经给报销了一部分,那么需事先向保险公司出示由社保开具的医疗费用报销分割单,并注明所花费的医疗费用总额和社保已支付的费用,连同原始单据的复印件一起交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将依据上述材料在医疗费用的剩余额度内进行理赔。

第五,进行事故调查

资料收齐后,保险公司的理赔部门开始着手进行调查。保险公司也许要求客户配合公司进行调研,并提供附加材料和证据。如果投保人在投保时有隐瞒病史的带病投保或被保险人没有亲笔签名等情况,都会给理赔工作的顺利进行带来障碍。最后,保险公司将审核、计算、确定赔付金额,并通知客户前往领取保险金。

保险知识,女性对保险不可抗拒的几个原因分析


女性喜欢保险的7个理由

第一个理由:保险是可以依靠的男人

在许多女人眼里,保险是女人最放心的依赖,是一位从来不会背叛的情人,他从来不会像负心的男人一样,扔下女人不管,风风雨雨中总是静静地陪着,永远是一个温暖的怀抱照顾呵护着你。

第二个理由:保险是陪伴你终生的朋友

寿命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公平的,女人最大的幸福是长寿,任何一个女人都有比男人多活8到10年的概率,女人最大的不幸也是长寿,任何一个女人都要有当10年至8年寡妇的准备,当男人自然离开你的时候,只有保险将成为男人的缩影和最好的朋友,而且一直陪伴你到终生。

第三个理由:保险提高身份的资本

有了保险的女人总比没有保险的女人贵重,在平时拥有保险的女人在与老公生活在一起时,好像总有另一个情人陪着;一旦因意外需要改变生活的时候,保险给你带来的是身价和尊严,给你带来的是更多的选择和主动,拥有保险的女人更是女性能力和地位提升的体现。

第四个理由:保险好比结婚的合同

女人与男人结婚是两个活生生的主体,虽然有了一本结婚证明做保证,但这份保证是不牢固的,会因一方的违约而终止合同,而保险与女人的结合完全不同,保险自始自终是忠诚的,永远聆听女主人的使唤,是一个永远不会违约的男人。

第五个理由:保险是女性保持青春的礼品

在女人眼里,化妆品是青春的代名词,但这只是女人皮肤以外的美丽,而保险给女人带来更多的是安心和无忧,充足的睡眠和愉快的心情,更能体现出女人皮肤以内的美丽,这份美丽更长久,更动人,更可爱!许多女人认为,拥有这样的青春、悠哉悠哉,不亦乐乎!

第六个理由:保险是女人智慧的象征

在台湾,女人对自己个人金融资产的投入兴趣比例为:购保险36%,存款38%,投资26%。在日本,聪明的女人选择男朋大也要“三高”,一要智商高,意味着小伙子会读书智商好。二要身材高,意味着将来“种子”比较好。三要保障高,意味着男朋友家庭有钱又有爱心和责任。

第七个理由:一份实实在在的保障

在很多女人看来,钻石让生活充满诗意,保险让生活得到保证,在广州和上海,许多女孩既爱钻石,更爱保险,如同男人既爱江山又爱美人一样,保险在女人眼里是实在的,平时可当作强制性储蓄,把钱管牢;一旦生病住时可以报销医药费,减少家庭损失;万一发生意外时,大笔按揭贷款有人偿还;投资时可以获得稳定的收益,没有半点损失,而且免交所得税,这种满足感

国际货运保险案例分析


我国与其他国贸易往来愈来愈密切,国际贸易货物运输免不了,对于购买国际货运保险我们应该如何抉择。下面我们看看保险案例是对具体保险事件的分析,有利于被保险人了解相关保险知识,是较为方便直接的信息传递方式。下面以一则国际货运保险案例来分析说明其中的保险知识。

货运保险案例1

中国某外贸公司以F0B价格条件出口棉纱2000包,每包净重200公斤。装船时已经双方认可的检验机构检验,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品质条件。该外贸公司装船后因疏忽未及时通知买方,直至3天后才给予装船通知。但在启航18小时后,船只遇风浪致使棉纱全部浸湿,买方因接到装船通知晚,未能及时办理保险手续,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买方要求卖方赔偿损失,卖方拒绝,双方发生争议。

问题:该合同中,货物风险是否已转移给买方?应该如何处理?

货运保险案例分析:

根据国际商会的解释,F0B合同中风险转移的原则是,一般情况下,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风险即由买方承担。但如果卖方未及时履行发出装船通知这一义务,则货物越过船舷后的风险仍由卖方承担。本案FOB合同中方虽已完成货物装船义务,使货物越过船舷。但由于疏忽没有及时将装船情况通知买方,耽误了买方投保。根据《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坦和国际商会的解释,风险未发生转移,仍由卖方承担,因此,本案中应由卖方承担赔偿货物损失的全部责任。

货运保险案例2

有一份CIF合同,卖方甲投保了一切险,自法国内陆仓库起,直到美国纽约的买方仓库为止。合同中规定,投保金额是"按发票金额点值另加百分之十"。卖方甲在货物装船后,已凭提单、保险单、发票、品质检验证书等单证向买方银行收取了货款。后来,货物在运到纽约港前遇险而全部损失。当买方凭保险单要求保值的百分之十部分,应该属于他,但卖方保险公司的拒绝。

问题:卖方甲有无权利要求保险公发票总值10%的这部分金额?为什么?

货运保险案例分析:

根据本案情况,卖方无权要求这部分赔款,保险公司只能将全部损失赔偿支付给买方。

1.在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中,投保加成是一种习惯作法。保险公司允许投保人按发票总值加成投保,习惯上是加成百分之十,当然,加成多少应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协商约定,不限于百分之十。在国际商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关于CIF卖方的责任有如下规定?"自费向信誉卓着的保险人或保险公司投保有投保有关货物运送中的海洋险,并取得保险单,这项保险,应投保平安险,保险金额包括CIF价另加百分之十,……"

2.在CIF合同中,虽然由卖方向保险公司投保,负责支付保险费并领取保险单,但在卖方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单据(包括提单、保险单、发单等)换取买方支付货款时,这些单据包括保险单已合法、有效地转让给买方。买方作为保险单的合法受让人和持有人,也就享有根据保险单所产生的全部利益。包括超出发票总值的保险价值的各项权益都应属买方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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