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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险理赔案例分析教您如何理赔

2021-04-08
规划保险理赔 汽车保险理赔知识 理赔保险基础知识

经常有投保人抱怨“保险理赔难”,其实并不是这样的。我希望把这些有关理赔方面的知识告诉各位朋友们,以供借鉴。

2008年1月,省城的曹老先生为唯一的儿子买了一份终身寿险,岂料一个多月后儿子即被检查出癌症,并于当年9月身故。事后曹老先生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但遭拒绝,理由是他未能如实告知保险公司他儿子患有肺气肿的既往病史。

“我跟儿子一直分住,并不知道他曾患肺气肿的病史。再说保险公司也未事先为我儿子做体检呀。”曹老对拒赔的答复感到不解。他说当初与保险代理人签合同是在一个咖啡厅进行的,其儿子并不在现场,由代理人介绍了相关情况后,最后才由他儿子草草签了字。

保险公司:投保人未尽如实告知义务

为曹老办理保险业务的代理人修女士表示,因为该种保险需要填写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为曹老办业务时,她就他父子俩的健康状况逐条作了询问,之后由曹老及其儿子分别签了字。“他儿子当时看起来很健康,也不满50岁,依照公司规定,可以不做体检。”她说。

该保险公司济南分公司理赔部的马先生具体负责曹老的索赔事项。他解释到,他们接到曹老的索赔申请后,从其儿子在单位医院的一份就诊病例中得知,早在2007年11月下旬他即被诊断出患有肺气肿,并做了检查治疗。但在参保时,曹老及其儿子未如实告知这一情况,且在保单上签了字确认,故而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做出拒赔处理,并与客户解除合同,退还部分保费。

在曹老的合同书中看到,客户签名栏声明中,确有表述:“本人在投保书中的健康、财务及其他告知内容均属真实……如有不实告知,公司有权依法解除保险合同,并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

提醒:无关未告知内容不影响保险

我国现行“保险法”第十七条中规定:“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人寿保险理赔程序

理赔是指购买保险的人不幸成为小概率风险事件的受害者而要求保险公司兑现其事先承诺的行为。很多人对保险公司有“投保容易理赔难”的感觉,其实,这主要是一些曾经买过人身保险的客户由于种种原故没能得到保险公司的理赔而形成的认识上的误区。导致理赔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去极少数人恶意骗保的因素外,对保险公司理赔程序的不了解也是相当重要的原因。如果在申请理赔的过程中,注意了以下几点,理赔还是很容易的。

第一,必须及时报案

保险理赔时的第一个环节就是报案。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保险标的遭到损毁或发生保险事故时,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及他们的委托代理人应当尽快通知保险公司,否则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受益人自行承担。一般情况下,投保人应在保险事故发生后10日内通知保险公司,但由于各个险种的理赔时效都不尽相同,所以一定要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及时报案,以防自己的利益遭到损失。

若投保人是用口头通报的形式报案的,则事后须补填正式的出险通知单。报案时应详细说明下列问题:报案人及被保险人的基本情况,保险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和结果等。

第二,符合责任范围

报案后,保险公司或业务员会告知客户发生的事故是否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客户也可以通过阅读保险条款、向代理人咨询或拨打保险公司的热线电话进行再确认。保险公司只对被保险人确实因责任范围内的风险引起的损失进行赔偿,对于保险条款中的除外责任,如两年内自杀、犯罪和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保险公司并不提供保障。

第三,备齐所需单证

保险公司为防止有人提出无根据的或夸大的索赔,一定会要求被保险人在指定时间内提供损失证据并说明详细情节。不论是什么险种,受益人均需准备保险单正本、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士兵证均可)的原件及最近一次所缴保费的发票,若委托他人办理理赔手续的还需填写委托授权书。

第四,准备医疗分割单

如果被保险人有基本医疗保险,社保已经给报销了一部分,那么需事先向保险公司出示由社保开具的医疗费用报销分割单,并注明所花费的医疗费用总额和社保已支付的费用,连同原始单据的复印件一起交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将依据上述材料在医疗费用的剩余额度内进行理赔。

第五,进行事故调查

资料收齐后,保险公司的理赔部门开始着手进行调查。保险公司也许要求客户配合公司进行调研,并提供附加材料和证据。如果投保人在投保时有隐瞒病史的带病投保或被保险人没有亲笔签名等情况,都会给理赔工作的顺利进行带来障碍。最后,保险公司将审核、计算、确定赔付金额,并通知客户前往领取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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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车辆保险理赔案例教您轻松理赔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日常用车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突发情况。这让很多车主非常头疼,不知道当车辆出现意外情况时要如何找保险公司理赔;我们咨询了国内几家知名保险公司,对这样的事故处理流程以及理赔方案有一定了解,下面我们分析几个车辆保险理赔案例,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

车漆有大片划痕,但又找不到第三方(俗称破坏人)时,您切记不要挪动车辆,要马上拨打报警电话和保险公司的救援电话,让交警和保险公司的保险员到事发地点进行备案和事故鉴定。您要在买保险时购买了玻璃险或划痕险,您可以非常便捷的获得理赔。若您没有购买这两个险种,保险公司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进行理赔的。即便保险公司可以进行理赔,也会根据车辆损失的情况,给出车辆受损金额,之后保险公司将承担70%的修理费,至于剩下的那30%修理费用,则需要车主自己担负。

当您发现您的车辆受损比较严重,如车体钣金严重受损、翻车、自燃等情况,首先要做的是马上拨打报警电话和保险公司的救援电话,让交警和保险公司的保险员到事发地点进行备案和事故鉴定;之后交警会把您的车辆送到定损中心去进行事故定损,定损中心会根据车辆损失情况,给保险公司一个修车的价格,之后保险公司才能为您担负修车的费用。

车辆保险理赔案例温馨提示:在警察和保险员来到事故现场之前,一定要用身边的手机或照相机对事故现场进行录像或拍下照片,自己留下一份车辆受损的资料;因为若没有事故现场资料,保险公司是可以拒绝赔付的,特别是像车辆自燃这样的事故。

车辆保险理赔案例据悉,目前保险公司对于被砸的车辆查勘、定损工作一切正常,但是是否赔付,有的称要由具体的理赔部门来决定,有的称要总公司发文,甚至有的称要保监会来明确。

之所以没有明确的说法,据了解,有人认为,砸车属于人为事故,应该向肇事者索赔。也有人认为因暴乱导致的车辆损失,属于保险公司的免责范围。“保险公司要等待监管部门明确,这明显属于推卸责任。”上述监管部门人士说。

车辆保险理赔案例保险公司条款显示,有的保险公司车损险条款规定:“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保险车辆损失,本公司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还有的保险公司车损险条款详细列明了保险范围,规定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因碰撞、倾覆、坠落、外界物体坠落、火灾、倒塌等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而在车损险的免责条款中,保险公司普遍规定了因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行政行为、司法行为等造成的任何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公司不负责赔偿。

车辆保险理赔案例1

“免现场”必须是前3次出险?

吴先生有次倒车把后保险杠磕花了,他记得所购买的平安电话车险里“一年有一次主责免现场的使用权利”,于是直接把车送厂维修。但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到达修理厂后却表示“本次是本年度第4次出险,“免现场”必须是前3次出险才能使用”。吴先生当场愣住了,“我买保险的时候你们怎么没有强调?”

专家解答:保险条款复杂,一般市民很难吃透,电话车险更是难以让车主深入了解各种细则,风险较大,购买时要格外当心。值得注意的是,电话车险提供的折扣并不比保险代理人低多少,而保险代理人能为购买方提供相应的服务,例如上门收取材料给予办理理赔手续,建议车主尽量选择“线下交易”,以免因小失大。

车辆保险理赔案例2

汽车被撞不能获全赔?

林先生把车辆停在住宅小区停车场,第二日取车时发现车被撞了,肇事车跑了。保险公司表示只能赔70%,要自负30%。换了一个大灯总成和保险杠,加上工时费共2980元,仅自费部分就要近千元。邓先生表示质疑:”买汽车保险就是为了规避风险,第三者责任险、无计免赔都买了,为何不能给予全赔?”

专家解答:该事故的全部损失本来应该由肇事车主来承担。但车辆被撞,无法找到肇事者,车主只能获得70%的车险赔偿,另外30%需由车主自行承担。这是车险中很常见的一个条款。需要注意的还有,机动车手续不全、故意或伪造事故、酒后或驾车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车辆被盗期间等情况均不能获得赔偿。

车辆保险理赔案例3

保险公司可拒绝“代位赔偿”?

胡先生今年年初从广州市区开车到花都区,在当地与一辆小面包发生追尾。交警到达现场后判定为对方负全责,由对方承担两车的维修费用。但对方车辆除了交强险外,并未购买任何汽车商业保险,且对方坚称自己没有足够钱赔偿;胡先生致电保险公司要求申请代位求偿,但最后被“说服”放弃唯有认栽。

专家解答:“代位赔偿”也称“代为求偿”,是指如果事故责任人拒绝赔付损失,在经过有关部门(法院或仲裁)证实对方无法赔偿,车主可申请“代位求偿”,保险公司垫付保险赔偿金后,再向肇事车主追偿。这是保险公司应该提供的服务,也是保险购买人应有的权利。但其申请手续之复杂,耗时之久实在远高于追讨赔偿所获得的价值,保险公司承担了全部的风险,当然一般会“说服”车主放弃了。

都邦保险车险理赔案例教您如何理赔


购买保险投保人看重的主要是这个保险公司的理赔如何?那么都邦保险理赔如何呢?一起看一下吧!

在车险理赔中,人伤赔款占比较高。这类案件通常表现出赔付金额大、结案周期长、易引发诉讼和法律纠纷等特点,一直是车险理赔管理的一个难点和薄弱环节。

由于车险人伤理赔牵涉到保险公司、被保险人、第三者三方关系,尤其是新保险法允许三者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使得车险人伤理赔风险控制更加繁杂。

因此,人伤案件一直以来是理赔管理中的一大难题,但也恰恰是当前车险理赔管理中,要维护好保险双方合法权益、树立良好服务形象、提高车险经营效益所必须突破的重点环节。

为加快车险人伤案件的理赔时效,都邦保险理赔服务中心下发《关于推行<人伤案件一次性处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各分支机构理赔服务中心加大人伤一次性处理,切实推进人伤减损工作的落实。

在都邦保险各机构切实推进人伤减损工作的过程中,涌现了许多典型机构和典型案例。

为加快理赔时效,有效控制风险,保证公司车险经营效益的持续提升,自2010年年初开始,在都邦保险理赔服务中心的总指导及支持下,都邦保险辽宁分公司通过引进人才、完善制度、落实政策,逐步形成适合分公司管控的人伤理赔制度体系。截至目前,人伤住院案件查勘率基本达到100%的指标要求,24小时内查勘完成率超过95%。

典型案例

2011年10月4日,分公司承保的车牌号为辽***车在沈阳市皇姑区华山路出险,造成骑电动车的三者人员刘某受伤,经交警认定,标的车负全责。经查勘员现场查勘,医疗查勘人员24小时内医院实地调查,事故属实,分公司应予以赔付。

案发后伤者因本次事故致左胫骨平台骨折、左腓骨骨折住院治疗,医疗查勘人员在调查跟踪过程中与伤者及车主保持密切联系,了解伤者详细情况,询问伤者需求,同时宣导分公司赔付原则。伤者家属知晓分公司不需等待二次手术后再行结案,现在可一次性解决后,便与分公司协商回安徽老家养伤事宜。获得分公司同意后,伤者在病情稳定后提前出院。在协商过程中,分公司了解到,伤者急于出院,一方面是因为近期沈阳气温持续下降,且伤者居住环境较差,不利于养伤;另一方面是因为二次手术要在一年之后,安徽距离沈阳又较远,伤者不愿来回往返。

在明确伤者需求后,分公司就赔偿事宜与伤者先行沟通并将沟通结果上报都邦保险总公司,获得批准后,马上与伤者本人联系。因伤者伤情严重,暂时还无法下地行走,分公司医疗理赔人员冒着大雪赶去伤者的住处探望并签署协议,并为其详细解释和说明协议内容。在征得伤者及标的车车主同意后,分公司对协议签署过程进行录音及拍照,作为资料留存。事后,分公司工作人员的多次探视慰问和细致周到的服务,也获得了伤者的肯定和感谢。

在本次赔案处理过程中,分公司以提前介入、主动理赔作为先决条件,始终坚持一切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各项赔付事宜均已征得被保险人及实际车主的同意,安抚伤者,尽快赔付。最终令客户及伤者均满意。

都邦保险辽宁分公司理赔服务中心秉承分公司总经理室“满足客户的同时,实现理赔品质提升”的指导思想,准确定位,从自身做起,提高服务质量及时效。

出险后,车主具体办理理赔流程为:一、报案后认真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并签章。二、及时告知保险公司损坏车辆所在地点,以便对车辆查勘定损。三、提供财物损失的单据、凭证。四、车辆修复及事故处理结案后,办理保险索赔所需资料。五、领取理赔款。

向保险公司提供的单证是:(1)保险单、(2)出险通知书、(3)保险车辆事故证明、责任认定书、(4)有关修理费用及施救费用的发票及其清单、(5)涉及第三者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还要提供事故调解书和有关费用单据;(6)对部分案件,保险公司还会要求提供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理赔小贴士:

1、意外残疾鉴定的注意事项:一般来说,意外险中的残疾鉴定须由 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者由客户、保险公司双方认可的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出具被保险人残疾程度的资料或身体残疾程度鉴定书。如果出现比较严重的事故,建议先行治疗,并跟优保网或保险公司确认好鉴定机构后再进行鉴残,可减少后期不必要的纠纷。

2、出险报案的注意事项:报案要及时(最好在24小时内),如果保险公司的电话打不通,或菜单太多不知怎么办,您可以直接拨打优保客服电话备案,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协助您转报案,以便保险公司更清楚地确认事故原因和细节。

3、医疗费用票据收集的的注意事项:涉及到医疗费用报销的理赔,需要的资料较为琐碎。为避免因资料不齐延误理赔,建议出险后先向优保报备,客服会发送一封理赔资料清单邮件给您,并告知治疗时的注意事项。同时建议在治疗期间,不论是费用清单、发票、还是病历卡、诊断书,将医院提供的一切资料都收集存放,以备后用。

涉水险理赔案例分析


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让北京城损失惨重。在杭州一家银行上班的小李这两天也比较焦虑。原来,他在北京工作的同学一辆宝马3系在这次大暴雨中发动机进水、爆缸,又没有保涉水险,保险公司不予以理赔,损失惨重。而小李最近刚买了一辆奔驰C200,老同学特地来电讲了自己的教训,并让小李快去加保涉水险,不要重蹈覆辙。

涉水险或称汽车损失保险、发动机特别损失险,各个保险公司叫法不一样但本质一致,这是一种新衍生的险种,均指车主为发动机购买的附加险。保险车辆在积水路面涉水行驶或被水淹后致使发动机损坏可给予赔偿。汽车保险附加险包括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车辆涉水险等。当然保险公司不一样,条款就不大一样,投保时可以查阅下各个保险公司条款内容。

但是需特别注意的是,如果被水淹后车主还强行启动发动机而造成了损害,那么保险公司将不予赔偿。反之,是不是只要不强行启动发动机,车辆涉水后涉水险都予以理赔呢?我们来看一下接下来的案例。

7月11日早晨,安先生开着自己的别克车出门,路上为躲避对面来车而陷入了前一天暴雨形成的水坑里。车子熄火了,有着多年驾驶经验的安先生没有再启动发动机,而是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请求拖车。在随后的检修中,别克发动机内还是有一些小部件被发现损坏。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表示,这辆车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能赔。安先生很不理解:自己并没有在水中启动车,保险公司为什么不赔?

其实,保险公司理赔处的工作人员并没有给安先生解释清楚,拒赔的关键在于出险的时间不对。据记者了解,目前在各保险公司的车损险条款中,对暴雨、洪水造成的车辆损失都负责赔偿。但是否暴雨天气,需要气象部门的证明——24小时内降水超过50毫米为暴雨。

7月10日由于是全市范围的大面积暴雨,保险公司大多表示不再需要车主去气象部门开证明,都会按照定损情况进行理赔。 但发生在第二天的车辆涉水事故,很多保险公司明确告诉记者,该事故已经不属于直接由暴雨造成的损失事故,所以不会进行赔偿。

车主提示:开车最好不要轻易通过水坑 在非暴雨、洪水的日子里,最好还是躲着水坑走。否则不小心陷在水里,造成车辆浸水 损失,很可能得不到保险公司的赔偿。

车辆损失保险理赔案例分析


车险理赔是指汽车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解决保险赔偿问题的过程。汽车事故损失有的属于保险责任,有的属于非保险责任,即使属于保险责任,因多种因素制约,被保险人的损失不一定等于保险人的赔偿额,汽车保险理赔涉及保险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的实现,是保险经营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每一位车主都需要对车辆损失保险理赔有一定了解,接下来带您看一个真实的车辆损失保险理赔案例。

某日清晨,周先生像往常一样,准备开车去上班。但当他看到自己的车时,被眼前见到的一切惊呆了:自己的爱车,原本纯白色的整个左侧车厢被烧成了黑色,焦化的油漆一块块掉落在地上。几分钟后,回过神来的周先生,才拨通报警热线。几天后,警方凭借小区监控录像,抓获了纵火者。

虽然纵火者落入法网,但周先生却没高兴得起来。一方面,他急于为自己的损失找人埋单;另一方面,又吃不准因他人纵火造成的损失是否属于保险理赔范围。带着疑惑,周先生向求助。

根据周先生提供的车险保单所载,因火灾造成保险机动车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因第三方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必须协助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从条款分析来看,保险公司应该予以理赔。

为稳妥起见,周先生又向承保的保险公司进行了求证。该保险公司理赔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人纵火导致被保险车辆的损失,属于车损险的保险责任。周先生应尽快先向保险公司报案登记,由保险公司理赔员进行事故查勘定损。申请理赔时,周先生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事故定损单、维修发票以及要求保险公司进行代位求偿的权益转让书。保险公司将根据实际损失向纵火者索赔。

保险代位求偿权是保险法中的一项基本制度,其宗旨是为被保险人提供双重保障,以确保被保险人的损失得以充分补偿。同时,也不至于由于保险赔付而使被保险人过分受益。

保险代位求偿权是保险法中古老而又颇具特色的一项制度。代位求偿权制度源于罗马法,在英国的衡平法中也有代位权的规定。保险代位权,又称“权益转让”,它是指由于第三者的过错致使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给付了保险金后,有权把自己置于被保险人的地位,获得被保险人有关该项损失的一切权利和补偿。保险人可以用被保险人的名义向第三者直接索赔或提起索赔诉讼,保险人的这种行为,就称为代位求偿;其所享有的权利,称为“代位求偿权”。代位求偿权是民法中的债权让与制度在保险法律关系中的适用,它实质上是一种债的主体变更,法理依据是保险损失补偿原则和民法中的公平原则。

保险公司行使代位求偿权,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保险标的所遭受的风险必须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保险事故的发生应由第三者承担责任;被保险人要求第三者赔偿;保险公司必须事先向被保险人履行赔偿责任。

需要提醒的是,代位求偿权只适用于财产保险,而不适用于人身保险。保险公司只能在赔偿金额限度内行使代位求偿权。若保险公司向第三者实际取得的赔偿金额大于赔偿给被保险人的金额,则必须将超过部分的金额退给被保险人。有些保险公司会在保险条款中约定:代位求偿权不论赔付前还是赔付后都可以行使,这种约定只有利于保护保险公司的利益,但这与代位求偿权的理论是不相符的。

大地保险教您车险如何快速理赔


给自己的爱车购买一份保险是必不可少的。车险理赔问题自然也就成了车主最为关心的话题。大地保险车险专家称:车险理赔一定要走正确的理赔流程,同时在理赔时也要有一定的技巧,在遇到交通事故后要沉着应对。

及时报案最重要

大地保险专家提醒,若不幸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司机应该马上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产,迅速向公安交管部门报案,并通知保险公司。在事故处理结束后,可以带齐有关单据向保险公司索赔。若发生车辆被盗抢或其他非道路交通事故,应及时向交警部门报案,同时通知保险公司。

出了交通事故应该在24小时内向承保车辆的保险公司报案。据介绍,报案方式有电话报案、网上报案、到保险公司报案以及理赔员转达报案等。

不过,当车辆撞墙,或者撞台阶、水泥柱、树等发生事故时,可以不向交警等部门报案,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可以。

小损自己“买单”

向保险公司报案后,不要忘了收集与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相关的证明和材料,这些资料对以后的理赔非常关键。车主在找救援公司拖车、修理厂修车时,也要与汽车保险公司及时沟通,以免对方开的价与汽车保险公司的赔偿额相差太远。

提醒读者,对于一些小事故造成的损失可由自己承担,因为由于没有或次数较少的理赔记录,明年续保时就可享受低费率优惠。例如太平洋保险规定:被保险车辆出险3次后,保险公司将从第4次事故起,每增加一次保险事故,则在条款规定的免赔基础上增加5%免赔率,在一年内该项免赔最高增加15%。

大地保险车险理赔流程:

1、报案:开通95590接报案专线,全天候24小时受理保险报案;提供业务咨询;受理举报、投诉,并对服务进行回访。

2、调度:全天候24小时调度现场查勘、定损、核损、人伤查勘等任务;受理您的业务咨询及举报、投诉。

3、查勘:全天候24小时现场调查和勘察,确定事故原因、事故责任、保险责任,初步估计损失情况,协助您进行现场施救,为您提供索赔指引等服务。

4、定损:确定事故损失,缮制《损失情况确认书》;对于超权限重大赔案,逐级上报,并与客户及时沟通、反馈。

5、核价:根据车辆损失项目和清单、车损照片等,通过市场询价或查阅零配件价格数据库,对更换零部件的价格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确保维修质量及价格公正合理。

6、核损:根据定损人员提交的车辆损失项目和清单、车损照片、人员伤亡费用项目和清单、财产损失项目和清单及相应损失照片等,对超权限赔案进行核损,出具审核意见,确保各项损失费用得到合理的评定。

7、单证收集:接收索赔单证,进行复核;确定赔款支付方式。

8、理算: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部分事故处理结果、保险条款及案件定损核损金额,对保险赔款进行计算。

9、核赔:审核理算后的赔案,出具审核意见,保证赔款金额准确合理。

10、结案:打印赔款收据、清分单证、结案登记,将相关材料移交财务部门,通知客户领款。

大地保险提醒您:汽车保险如何投保才能更保险两个主险一定要上

在选择车辆保险险种的时候,建议两个主险一定要上。一是车损险,二是第三者责任险。这两个险种是车主在出事故以后,人和车的损失能够得到赔偿的基本保证。

另外,有两个附加险建议车主最好要上。一个是盗抢险,另一个是不计免赔险。盗抢险可以保证一旦车辆被盗或被抢,车主的损失能够得到赔偿。现在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上都有一个免赔率,车主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保险公司免赔20%,主要责任的免赔15%,同等责任的免赔10%,次要责任的免赔5%。为了让自己承担的经济赔偿减少到最少,车主最好再花100多元钱买一个不计免赔险,这样,无论车主在事故中承担多大的责任,保险公司都会向车主支付全部的保费。

旅游险理赔所需资料 教您如何申请旅游保险理赔_保险知识


随着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旅行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组成部分,尤其是“五一”和“十一”黄金周以及端午、中秋等小长假期间,人们开始大量走出家门,享受旅行带来的乐趣。但是,由于外出旅行的人越来越多,在车站、机场也容易出现意外。因此,外出旅行买一份旅游保险就是最必要不过的自我保护了。

当然,现在市场上的旅游保险产品多种多样,各家保险公司都推出了相应的产品,但是大部分公司都是通过代理人或者旅行社等中介进行销售,因代理人或者旅行社等中介需要收取一定的服务费或中介费,所以通过上述媒介购买的旅游保险险费用往往较高。随着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网上投保渐成趋势,如保险电子第三方网站,旅游保险在线比价购买十分方便。

网销的好处主要有三点:

一是跳过中间环节,在费率上给客户最大的实惠;

二是投保环节非常简单,整个过程都电子化,能及时生效;

三是没有中介机构的参与,可以有效防止销售误导行为。

不过,旅游保险不能一买了之。一旦有上述突发事件发生,投保人要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冷静思考及处理,同时要完整保留和收集相关资料,这能有效帮助大家快速获得理赔。

建议在旅行期间妥善保留如下资料:

所有本次受保旅程内实际付费收据、账单、代用券、信用卡缴费单、门票等票据;

个人现金遗失时,请在24小时内要求酒店管理部门、当地警方或有关当局出具事故证明;

公共交通工具延误超过六小时时,请要求提供公共交通工具的机构出具书面证明,包括日期、时间、延误时间、延误原因;

证件或旅行票遗失时,需保留重置证件及旅行票据的费用票据;

行李物品损失时,需注意保留物品的原始购买单据、公共交通工具提供机构的遗失正式通知或确认书;

意外事故发生时,请注意向有关部门(例如:交通管理部门、公共交通工具提供机构等)索要意外事故证明;

如导致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需保留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证明,事故发生地警方的相关报告、证明、相关的调解书、和解书、赔偿协议等。

案例分析之劳动保险理赔案


劳动保险,统称也被人们称为社会保险。目前,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劳动单位必须给员工缴纳劳动保险,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作为与人们密切相关的劳动保险,究竟具有哪些法律效力?在发生合同纠纷时,我们又该如何维权呢?

所谓劳动保险就是劳动者因为各种原因不能继续从事劳动或暂时中断劳动,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在许多国家也被称为社会保险。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保险是劳动者对国家和社会做出一定贡献后获得的一种基本权利,这种权利是通过国家立法加以保证,带有强制性质。劳动保险的某些长期待遇,例如退休养老基金等,是通过在全国或地区范围内进行统一筹集、统一支付、统一调剂、统一管理,还具有互助互济的性质。

案例1:姜先生从2003年8月份开始在某超市工作,和超市每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但直到2007年9月,超市一直没有为姜先生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姜先生为此与超市协商,超市答应从2007年10月起开始为姜先生足额缴纳劳动保险费,并且同意补缴之前的不足部分。但直到2009年6月,超市仍未为姜先生补缴2007年10月前的社会保险费。为此,姜先生向超市提出辞职,并向劳动仲裁提出申请,要求超市支付经济补偿。仲裁委审理后裁决支持了姜先生的申诉请求。

对于劳动仲裁的裁决,超市不服,起诉到法院。超市认为,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没有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不是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因此超市无需向姜先生支付经济补偿。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为劳动者足额缴纳劳动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超市没有为姜先生足额缴纳2007年9月以前的社会保险费,姜先生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超市支付经济补偿。因此,法院判决超市支付姜先生经济补偿21345元,并为姜先生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案例2:劳动者非因工负伤劳动保险待遇的争议

王某1995年9月分配到某国营造船厂(以下简称造船厂)工作,与该厂于同年9月1日签订了为期2年劳动合同。1997年7月3日,王某周末外出旅游时,不慎摔伤,造成右腿股骨骨折。王某立即被送至造船厂特约合同医院进行手术,并在该院住院治疗。造船厂自王某受伤后,每月按其原工资额的50%发送其工资。1997年9月1日,某造船厂劳资科以王某签订的合同已到期为由,书面同志王某中指双方的劳动关系。王某不服,诉至当地劳资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

(1)撤消造船厂终止双方劳动关系的决定;

(2)造船厂应按其原工资额的60%发放病假工资;

(3)造船厂负担本案的仲裁费用。

劳资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决定如下:

(1)在医疗期届满即1997年10月3日前,造船厂不得终止与王某的劳动关系;

(2)造船厂按王某原工资额的60%补发王某的病假工资;(3)本案仲裁费由造船厂负担。

本案中,要确定王某的病伤假工资,首先要确定其医疗期。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王某的实际工龄从其毕业后分配在造船厂时开始计算,与其在本厂工作年限相同,都为2年,根据以上规定,王某的医疗期为3个月。故王某应领取病假期工资,数额为其本人工资的60%。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在医疗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不能终止劳动合同。王某的医疗期自其病休之日,即7月3日至10月3日,虽然王某的劳动合同期限已于9月1日届满,但因其法定医疗期未满,企业不得以合同期满为由终止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期限依法将自动延续至10月3日。

一旦医疗期满,造船厂即可终止与王某的合同,但必须按上述标准给付其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案例分析带你走出车险理赔误区


很多车主提起车险就头大,到底怎么买车险才划算?什么情况才能顺利理赔?所谓的车全险到底都保障哪些方面?保险公司说得天花乱坠,车主却还是一头雾水。到底如何选择合适的车险呢?

误区一:保多少就能赔多少

刘先生的车,是10年前花21万元购买的,今年车损险保了16万元。前不久发生事故,估计维修费用要8万~10万元。保险公司要求刘先生报废车辆,但只能理赔6万元。刘先生不服气:我车损险保了16万,为什么报废只赔这么一点?那我不同意报废,要求修复!可保险公司不同意。

很多车主都认为,保了多少车损险保险公司就一定会赔多少,其实这是一个误区:全损跟维修是不一样的,这在车龄较长的车型上体现特别明显。

以刘先生的车为例,没出事故以前在二手车市场上也只值2万~3万元。但为什么车损险要保16万元呢?因为一旦发生事故、需要维修,换上去的零件是新的,车损险要参考维修的价格。而一旦发生事故维修费用过高,保险公司一般会参考市场二手车价,让车主将事故车报废。

误区二:开车小心,可以不保车损险

陈先生驾龄6年,开车一直很谨慎,好几年没出过险了。今年,他考虑不保车损险:“哪怕发生事故,只要不是我的责任,修车费会由对方赔偿。一般的小擦小碰,修修最多几百元,根本都不用报保险。我觉得车损险对我来说没什么作用。”

专家提醒投保时千万不要有侥幸心理:哪怕你确实开车从来不违章,车技也很好,但是,如果你的车停在停车场被人家擦碰了,或发生事故对方逃逸呢?如果保了车损险,这样的情况自己的保险公司可以赔70%,但如果没保,就得自掏腰包了。再说,再老手的司机,也可能有不小心的时候啊!

何况,很多附加险是以车损险这个主险为基础的,比如涉水险,如果不保车损险就不能保附加险,现在极端天气也很多,有些附加险还是很需要的。

以10万元左右的家用车为例,一年车损险也就1000元左右,不建议车主省下这笔保费,以免因小失大。

误区三:只要投了保,爱车的损失都能赔

赵女士很郁闷:爱车发生事故后起火,虽然及时扑救,车损不是太大,但理赔的时候,却有一半损失没得赔。原来,她新车买来以后,花了1万多元装潢:换了真皮坐椅,加装了导航、倒车雷达……现在保险公司说,这1万多元不能理赔。为什么?

有这样疑问的,一般是新手车主,对保险也不太懂,往往以为保险保的是买车时付的所有费用。

其实,保险是按车辆销售价格来的,车主加装的设备不包括在内。比如,前段时间北京等地遭遇大水,很多被水浸后的导航,就不在车损险理赔范围之内。如果车主要更完全的保障,投保时可以选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这才是为你在车上自行加装的设备而上的保险,一般情况下是按照设备价值10%左右投保,损坏之后全额赔付。

误区四:要买就买全险

孙女士刚考出驾照准备买新车,作为新手,她希望能给爱车最大的保障,要求保“全险”,这样开车上路就不怕了。

所谓全险,只是一种通俗说法,就是险种选择比较全面,投保了几种主险和主流附加险。保险公司提供的车险险种多达数十种,涉及众多不同需求,车主根本不可能也没必要全部投保。而且,即使投保了所有险种,也不是就此高枕无忧,保险公司还有相应的免责条款,比如:撞到自家人不赔,酒后驾车、无证驾驶不赔等。

具体到孙女士的情况,她是新车,自燃险一般可以不保。如果不常跑高速,停车的地方又比较安全,玻璃险也可以省下。如果有固定的车库,盗抢险也可以不保。

误区五:商业险意思一下就行

章先生驾龄3年,以前买30万元的商业险。今年续保时,他想把商业险降到10万元,保险公司业务员劝了他几句,他向本报反映:“我这几年,最多一次也就理赔了几千元。保险公司是不是就想赚钱?”

章先生所说的商业险,应该是第三者责任险,专家不仅不建议章先生降低三者险,还建议他提高到50万元:“投保50万元,保费也就1000多元。现在路上开的好车、豪华车越来越多,万一不小心撞个劳斯莱斯呢?就算点子没这么准,杭州路面上,保时捷、法拉利(微博)这类豪华车还是很多的,修修十几万几十万也算正常。而且,万一涉及人伤事故,高额的三者险更是对双方的保护。”

误区六:保费越便宜越好

郑小姐的车前两年在保修期,她都在4S店保养并投保的。今年,她决定货比三家,选一家报价最低的保险公司。

其实,相同内容的车险,保费不会相差太多,一辆十几万元的家用车,最多不过差几百元。如果价格相差太多,就要仔细看保险条款,可能会存在变相降低保额、保险责任的情况。大的保险公司虽然可能保费稍贵,但信誉好,理赔快,售后服务也更好,哪怕理赔额度较大,基本上各地分公司就能作主。而保费低的小保险公司,小擦小碰的理赔还快,但如果涉及大事故,就要逐级审批,甚至要到总部报批,损失就不是省下的几百元保费能挽回的。

一位4S店的保险经理还极力建议郑小姐继续在4S店续保:“现在4S店并不想赚保险公司返点那一点点钱,要赚的,是客户以后的维修费。4S店与保险公司的谈判能力,肯定比客户单个人要强,在定损、一些可换可修的零件方面,4S店会更为客户着想,为客户争取更大的利益。”

车险理赔小技巧

1、车险理赔的技巧和原则就是:及时报案和备齐理赔材料,在保险理赔中,那么消费者具体该如何做才能尽快得到赔偿呢?汽车保险权威专家表示,要得到快速理赔,消费者需注意以下几方面:

2、报案方式:电话报案、网上报案、到保险公司报案以及理赔员转达报案。

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在24小时之内通知派出所或者刑警队,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

3、理赔周期: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3个月内不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或自保险公司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款之日起1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视为自动放弃权益。车辆发生撞墙、台阶、水泥注及树等不涉及向他人赔偿的事故时,可以不向交警等部门报案,及时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可以。在事故现场附近等候保险公司来人查勘,或将车开到保险公司报案、验车。

4、保管好发票,保险公司定损员核定的价格,基本上都可以够支付你的维修费用,不管你去哪里维修,二类以上的维修厂都会有发票的,这些发票是用作保险公司报销的。

5、理赔时资料务必要齐全,在理赔过程中,客户提供齐全的材料,是保险公司能够快速理赔的前提和基础。如果客户提供的理赔资料不全,不但增加了保险公司理赔的难度,也会延长保险理赔的时间,并且容易造成理赔纠纷。因此,一旦出险,保险公司要指导消费者备齐理赔材料,消费者也一定要予以积极配合。

6、借助权威部门事故认定,在一些案件中,消费者应借助权威部门的事故认定。对于被保险人意外死亡案件,死者家属应尽快申请法医部门进行尸检,认定死亡原因,以避免因缺少死因证据而造成保险责任认定困难。

车险理赔注意事项

1、不要总是不理赔: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喜欢私了,也就是说怕麻烦,觉得去理赔就是浪费时间,宁愿把这些时间浪费在和对方车主争执上。结果是耽搁了理赔的时间,往往是两头得不到赔偿,苦水只能往肚子里咽了。所以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事故不是太小,最好不要私了,更不能忍气吞声。

2、不要每次都理赔:哪怕一丁点的小刮擦都要去保险公司理赔。这样做既浪费时间,又增加了自己的理赔率,因为保险公司每年根据车主的出险率有一定的折扣。我们拿太平洋保险公司举例,太平洋公司规定:被保险车辆出险3次后,保险公司将从第4次事故起,每增加一次保险事故,则在条款规定的免赔基础上增加5%免赔率,在一年内该项免赔最高增加15%。由此看来,那一小点损失去理赔就不值了。因此建议车主在有很小的损失时就没有必要东奔西跑地浪费精力了。

其实车险的理赔过程需要谨慎对待,每个环节都要考虑周全。在购买车险时,不能听信代理人的一面之词,一定要自己把各项条款摸清摸透,了解哪些情况可以赔付,哪些情况不可赔付。而在发生事故时,不要匆忙保险,要多方权衡是否有出险的必要。因为上一年的出险次数直接影响到下次投保车险的优惠力度,所以车主也要谨慎报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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